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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其它 > 爱,若烹小鲜 > 第109章 油爆懦夫

    黎·端·清?

    沈何夕抬起头看着俞正味晃晃荡荡地走向厨房的料理台,他没戴厨师帽,也没有。

    胡子拉碴的大厨站在料理台的边上掏了一下耳朵:“地瓜粥啊……他们都喝了你做的吃得这么饱了,也不知道做的粥他们还能不能喝得下去。”

    正在捧碗享用的人们顿了一下,假装没听见地把粥都喝了下去。

    沈何夕的手指轻轻敲了一下桌子,为了做菜方便,她今天把头发在脑后扎成了丸子头,几缕鬓发伴着她低头的动作垂到她的脸颊边上。

    别人都看不出她内心此刻的翻腾。

    黎端清,怎么会是黎老先生?

    两世为人的沈何夕在学习方面从来都是个天才,无论是学业还是厨艺,她的学习能力让很多人都赞叹过。“前世”的时候让沈何夕跟着学厨的人不知凡几,其中有名厨也有小工,菜系纵贯南北横亘东西,大菜小吃她也都有涉猎,甚至从裴板凳那个摆食摊的人身上她也学得了不少东西。

    这些人当中,除了沈抱石,黎端清是教导她时间最长的那一个。

    整整两年的时光,她的爷爷用家传的鲍鱼制法跟黎端清交换了他的二十道菜,二十道菜,每一道都是黎端清亲自教的。

    面对黎端清,沈何夕总是有那么一点尊敬的,除了他是蜀地地位崇高的名厨之外,也因为不论是出于怎样的目的和立场,他教导自己的时候真的很用心。

    “这个鱼怎么去腥味,要看的是厨子有没有耐心,提前三天把鱼买回来养在干净的水里,水里倒一点醋,半天换一次水,三天之后鱼的腥气就淡了。”

    “如果做菜真的肯花心思,别说三天养鱼就为了吃一顿,十年种竹为了做一节竹筒饭的人都有的。天府楼别说鱼,连酱都是在最好的地方单独做的,差一分那都不是天府楼做的东西。”

    “用油来涨发鹿筋的时候,不能心急,用温油浸泡四小时之后在上锅加热,火要小,让鹿筋吸足了油分,它才能涨发到十成十。”

    黎端清不只一次说过,他的儿孙皆不成器,个个都往京城钻,如果沈何夕是他的亲生孙女那他的这辈子就圆满了。

    可叹那位老人自己是个名厨,偏偏儿孙都进了名利场,一身厨艺教给了那些被他千挑万选来的徒弟,几十年来最让他欣赏的竟然还是别人家的孙女。

    这个“家”不只是姓氏,更是流派。

    沈何夕就算在他手下受教几十年,骨子里也还会是鲁菜的根子。

    南工北意的说法,并不是空穴来风。

    所以沈何夕一辈子也学不到黎端清骨子里的那些东西,无论是厨艺还是为人。

    那位虽然有些功利心,但是真的用心教导自己的老先生,真的会是一个陷害自己恩人的真小人么?

    沈何夕自己不知道自己该相信谁,俞正味的说法不是作假,她所知道的黎老先生也不该是那种人。孰是孰非,她不能下定论。

    或者,可以打电话问问自己家里的老头子,既然都是兄弟,那有了“大板板”、“小刀”、“小勺”,说不定黎老先生就是个小锅小碗小瓢小盆神马的……突然,她一拍脑门。

    黎端清就是大爷说的那个“小油”吧?当时听的时候因为大爷华夏语说的不好,她还以人家姓李呢,说不定就是那个善于制辣油的黎家。

    这样老爷子让自己去跟他学艺,也就说得通了。

    米粥的香气再次弥散在空气里,米不是白色的大米,香气里还有玉米的味道。

    是的,俞正味用的是小米和玉米碎,他想要做的是一碗杂粮地瓜粥。

    玉米碎与稍微炖煮一下就很好的玉米面还有不同,需要的时间更长,香气也更内敛,人们用它来熬粥,出了是增加营养和味道的层次感之外,也是为了能丰富食物的口感。

    “华夏的南方多是大米,我的养父从小在北方长大,一直想喝小米粥吃个馒头配咸菜在那个地方都没有。”

    俞正味把地瓜用刨丝器打成丝状,用清水荡去了其中的一部分淀粉,控净了水分之后就扔进了粥锅里。

    地瓜里少了淀粉又多了水分,这锅粥就不会像是沈何夕熬制的那种米白瓜黄浓香稠密的粥品。

    “不管做东西的时候用了多少难得的材料,可能在他的眼里都比不上一点黄米一个馒头,他跟我说过世界上只有思乡之情能和美食一样被无限地原谅。劳动改造的那段日子里,玉米我记忆里也只吃过一次,是别人捎来的玉米碎——现在就是广场上人们用来喂鸽子的东西。大米我们俩是肯定没份的,吃粮食吃的少,我养父就总是便秘,我就去给他偷红薯回来吃……”

    一脸胡子的俞大厨盖上锅盖,靠在了冰箱上念念有词,不知道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这些人听,没人看得清他自己到底是怎样的神情,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该想什么。

    这些年他按照养父的遗言,让自己活得“自在”,可是这份“自在”只要有人质疑了他的厨艺就会破碎,只要看见厨艺世家的后人就会变成伤害自己和别人的尖刺。

    他的养父的颠沛悲苦像是一个密封的坛子,里面放了那么多的东西,他以为自己看不见,殊不知在坛子里酝酿和发酵之后,那些带着辛辣的气味就能让他自己伤心难过。

    也愤世嫉俗,也生无可恋。

    一锅地瓜粥,浅黄的小米,嫩黄的玉米,深黄的地瓜,深深浅浅的颜色,舀在勺子里、放在嘴里才能体味出几种食材之间的不同差别。

    浅黄的一个老人的怀念,嫩黄的是一个老人的艰辛,深黄的是一个晚辈的追忆。

    三种最简单的食材在他是诉说里都变成了那个俞师父的一部分。

    成了他给这些人的最初印象。

    沈何夕坐在椅子上,恍然未觉俞正味已经把那份不怎么地道但是也香甜的粥端到了她的面前。

    “我倒是想在里面放点黄油或者牛奶……”做了一顿饭的俞正味精神上正常了不少,那种做菜时候一定要别出心裁的老毛病又犯了。

    黑豆摸摸自己现在线条平滑的腹部,心里欲哭无泪。

    粥的味道香甜可口,与沈何夕的比,香醇的口感差了不少,但是几种材料口感间的差别让这个粥增色了不少。

    雷昂·库克看了一眼吊儿郎当的俞正味,有点迟疑地喝了一口粥。

    “在燃烧的粥?”

    放下勺子,只是这一口的品尝,已经让库克先生饱受冲击。

    “你的内心有东西在燃烧,wei先生,那把火烧得我很痛苦。”

    “燃烧?不,我很平静。”中年男人觉得自己的一辈子该说的今天都说了,这辈子自己能对厨艺的付出和尝试他也已经尽力了,现在他的心里舒缓平静,这份平静已经可以再让他继续去另一个地方过着自己乏善可陈浑浑噩噩只看大胸美女的日子了。

    俞大厨瞅瞅一直静默的沈何夕,转头对苏仟说:“老板,我打算辞职了。”

    “带着还是这么一碗一无所有的粥么?”一直坐在角落里没有思考的女孩儿突然开口说道,语气简直刻薄地让人肝儿颤。

    “感情是属于你养父的,仇恨是属于你自己的,你把别人的感情放在自己的心里,把自己的仇恨推到心门的外面,等你这把好不容易燃起来的心火再被你这样自以为是地熄灭,你还能再拿什么去‘玩’呢?”

    在所有人的注目中,女孩儿把那碗粥倒进了垃圾桶里。

    徐汉生的熬汤熬心,俞正味把压抑的愤怒放进食物里……做菜明明应该是自己快乐也让别人快乐的事情,为什么他们宁愿把自己困守在不幸里,不肯解脱?

    “你们念念不忘地地瓜粥也好,杂粮粥也好,那不过是属于一个已经离去的时代,那个时代里胜利者不喜,失败者难悲,因为面对那样的洪流,悲喜都是无力的。所以你的养父是无力去面对那份‘背叛’的,那你呢?”

    女孩儿站在俞正味的面前,用纤细的手揪住他的领子:

    “再多的怨气,冲着你的仇人去发泄呀,黎端清一直就在蜀地执掌着最好的酒楼,当着最有名望的厨师。而你,只能对着我这个刚刚十八岁的小姑娘像讲故事一样的诉说他有多么的卑劣可耻。”

    不管真相是什么,沈何夕不能任由俞正味就这么混下去,无论是他说过的话,还是他对美食的理念,还是他不停去寻求华夏美食根源的行动。这些东西都是她曾经憧憬过羡慕过的,她不知道这一世的时间之河会把这个曾经的传奇带到何处,她不过是知道自己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个男人去寻找下一次能让自己奋起的契机。

    如果愤怒能让他站起来,那就让他被怒火冲昏头吧。

    “有本事你就去打败他,他已经老了,七十多岁了,留给你的时间也不多了。”

    “或者你可以死的比他还早,然后把一辈子的不甘推给所谓的【命运】。这样你就能掩盖一个事实——你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逃避了一辈子的懦夫!”

    沈何夕说的是华夏语,在场唯二听不懂的男士只能转头看向苏仟。

    “mary小姐,cici是在说什么?”

    “她在……治病。”

    苏仟的表情隐约有点欢快。

    作者有话要说:悄悄地更新!砸砖滴不要!

    妹纸们鼓捣了一个读者群,放群号:9304275群名:暗搓搓的美食家们

    问题是:文里的第一男神是谁?

    咩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