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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人文 > 爱是动词—恐怖十三楼 > 02 人鬼情未了 借宿

02 人鬼情未了 借宿

  传说中,魂魄的重量是分三六九等的……而我不知道,满怀心事的我,究竟重量几何?

  借宿

  由佳

  1

  我叫阿满,正值风华正茂,一直认为和死亡离得很遥远。

  前两天我失恋,肝肠寸断,但仍未想到自杀之类的。我不能让我的人生终结在失败两个字上,决不允许。

  但事情往往有偏差。

  是在那个十字路口,为什么一定要是那个路口。我曾经常常送他到那儿,然后转身蹦蹦跳跳离开,他总是从身后嘱咐我要小心。呵,要小心,我是小心的,虽然现在已没有他的叮咛。我走得着实稳当,因为已然没有心情蹦跳,但还是一去不回。

  我们总是容易在熟悉的地方失策,每天途经的路口、每天在一起的人,都是这样。

  生死关头,我仍然念及爱情,看来即便作鬼,我也注定是一个痴情的女鬼。

  我不知道那辆车是如何撞过来的,只觉得我身体的每块骨头都碎了,有喀喀的响声。这还不算,在我落地的瞬间,又有一辆车从我身上碾过去,于是我的五脏六腑也碎了,这回我甚至没听到任何声响。

  我知道回天已无术。

  我的身体刹那间只剩下几两重,不,弄错了,那只是我的魂魄而已。传说中,魂魄的重量也是分三六九等的,那是和生前对人世间的贡献有关。而我不知道,满怀心事的我,重量几何。

  站在人群当中,我倒只是象一个看热闹的人。看来,忽然而来的死亡对我的打击并不大,或是我根本还没有回过味来。

  周围的人渐渐多起来,表情各异。惊恐、惋惜、甚至还有恶心。

  我知道我死得很难看,象个肉饼。

  想想我今生并没有做过什么缺德事,或是还未来得及做,但怎会如此下场,想必是前世已欠下。

  我想我是要出名了。明天的报纸就会有报道,风华正茂一女子横尸街头,提醒广大市民过马路要小心。呵,死了死了,还是个负面典型。

  2

  做鬼就是有个好处,可以到处乱飘。以前我一直认为这是耸人听闻,没想到是真的。

  我现在最想飘去哪里,不说你也会猜到。传说人死时,只有了却心愿,才能瞑目轮回。我也不例外。

  活着的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缩小,藏入他的口袋,时时刻刻和他在一起。没想到现在能做到了,却已是人鬼殊途。

  真是难以两全。

  还好,他自己睡在那里,身边没有其他的女人,要不然我的五脏六腑会再碎一次。作了鬼也无法释然。

  他依然是婴儿的睡姿,甚至还流口水,象个孩子。

  一切清晰如昨,却又恍若隔世。

  本来就已是隔世。

  我蹑手蹑脚走到床边,惟恐吵醒了他。看来我还没习惯作鬼魂,否则哪用得着如此小心翼翼。

  躺到他的身边去,伸出手从背后环住他,脸贴着他的背。这是他和我曾经最喜欢的睡姿。想想上一次这样已是半年前。

  只一晃,半年光阴已流逝;只一晃,竟然生死已相隔。

  我哭了。刚才看着那些人,七手八脚地把我的身体抬到救护车上的时候我都没哭,但现在却哭湿了枕头。

  记得以前看过的一部鬼片中说,人的眼泪代表希望,鬼的眼泪代表重生,而我的眼泪却无法让自己重生。

  我选择在日出之前离开,并不是我害怕阳光,如果能够和他在一起多一秒,我情愿被阳光照散魂魄。我只是害怕,他醒来时,视我于不见,相传人是能看到他还爱着的那个人的魂魄的。我没有勇气看到结果,我想我不仅是个痴情的女鬼,还是个胆小的痴情女鬼。

  因为痴情,所以胆小。

  3

  在熙攘的街上飘阿飘,东方还未露出一抹鱼肚白,环卫工人就已在扫街,真是辛苦。做人都是辛苦的吧,以前厌恶的东西现在看来都是那么亲切和温暖,包括路边的尘土。

  不知道那边有没有沙尘暴。

  想起刚才从他那里出来时,看到的满地脏衣服,看来另外一个她并没有把他照顾的很好。我的心忽然很疼很疼,不是因为另外一个她,而是担心他要是过的不好怎么办。虽然在我还活着的时候,他已斩钉截铁地说过,那已与我无关,当时我也恨得咬牙切齿。但现在我只希望他能过得好好的,不管身边那个女人是谁。

  鬼真的比人高尚伟大,因为不用再斤斤计较。

  黑白大哥前来索魂,我挣扎着反抗。平地就起了一阵风,刮起的尘土迷了早行人的眼睛,落下泪的却是我。

  两位大哥被我的举动吓了一大跳,还未见过如此大的气息,而且还不是怨气。他们说,你干什么,你昨晚不是已见过他,心愿也应该了了。原来他们都知道,可他们肯定不知道,就在刚才我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定,甚至自己也被那个决定吓了一大跳,但那不能妨碍我的决心。

  我说,我要五年的时间。

  他们俩楞了,可能是很少看到有鬼魂在索魂铁链的面前,还煞有介事地讨价还价,甚至一上来就狮子大张口。

  我把我刚才的决定和他们说了,他们先是一怔,然后马上恢复了镇静。说,这事我们做不了主,我们只是负责把你带回去,你自己去跟阎王大人说,看他的决定。我说好,然后很乖的套上铁链。但就在他们转身的一刹那,我看见两位大哥的眼眶红红的,原来鬼也是容易感动的。而我不是想感动谁,我只是想让我爱的人幸福。

  一路上,他俩都在喋喋不休。说,你这是何苦,一会儿见了孟大妈,喝了那碗汤,就什么也不会记得了,干干净净转世做人,多好。何必自讨苦吃。我知道他们这是为我好,但我可能就是有些自虐的倾向,做人时是这样,做了鬼也一时改正不了。可他啊,是否知道,我这一切都是为他,好象几辈子欠了他的,都要这世来还,死的难看外加不好好投胎。

  见到了阎王,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端坐在那儿,好似法官。哦,我差点忘记了他原本就应该是一个法官,他姓包。

  我把我的请求说了,他的表情和刚才黑白两位大哥的差不多,只不过恢复的比他俩还要快一点。但就是再快,我依然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那种叫作感动的东西。我就知道了,有戏。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可以。还没等我展开欢颜,他马上又说,我可以给你五年的时间完成你的心愿,但代价就是,来生的来生,总之,永生再不能为人。

  姜还是老的辣,他知道这个代价有多巨大,他想让我自己知难而退。的确,他的这句话比刚才两位大哥一路上的唠叨来得都震撼。

  可我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这回他张大的嘴巴维持了很久,如果阴间也是用分秒来计算时间的话,那么足足有1分钟那么久。

  在我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听到背后传来一阵叹息,然后听见阎王大哥的自言自语。他说,多痴情的女鬼,和小倩差不多。我知道他是怀念小倩的,怀念那时人们的感情纯粹。他或许会觉得,在现今物欲横流纷扰的乱世,我这样的女鬼比起小倩来更加弥足珍贵。

  但我并非想自彰其能,我只是想让我爱的人幸福。

  4

  我忘记了说我刚才的决定。

  如果你们认为我是要求延长五年的阳寿,借以偷欢。那么你错了,我只是想保留我五年的魂魄,附身于现在他身边的女子身上,为他洗衣整装,作他坚强的后盾,重新爱他一回。

  我曾经计较太多,满心爱情得失,眼里容不下一粒沙。而现在我只想把这一切全抛掉,重头来过,再好好地爱他一回。

  如果还来得及的话。

  不是因为我的躯体已破碎不堪,更不是我已嫌弃了曾经的自己。而是我和他之间的结太顽固了,就象FAYE在歌中唱的那样:我们已失去了重新认识的机会。

  原来,收复失地比开拓疆土来得更加困难。

  所以,我只能选择另外一个女子的身体从头再来。

  也许你会说我自私,那个女子很冤枉。那又如何,谁让她没把他照顾得很好,让我不甘心忘记今世去投胎。

  必须想一个办法,让我的魂魄和她的身体完美的结合,不能硬闯进去,强行夺舍会造成魂与魂的冲突,那样她很容易疯掉。我必须想办法寄于她身上的一个物件里。这是刚才从冥府出来时黑白大哥告诉我的,而且他们还给了我抵御阳光的药水。他们说,我们可不希望你在心愿未完成时,便被阳光照散魂魄。真是两个好人。

  绞尽脑汁,终生一计。

  我托梦给我和他共同的好友,叮嘱她将我手上戴的一个银指环取下交给他。切记。

  我还是不放心,所以飘去火葬场观瞧。

  气氛悲戚,我看到我年迈的父母,哭昏在我的遗体旁,而我却无能为力,心象被锥子刺般的疼痛。

  然后我看到了他,手里拿着曾经和我贴身相随三年之久的那个指环。和他在一起时,我一直以取不下来为由,不给他细瞧。因为那内侧刻有我和他的姓氏,只怕他笑我情痴。

  但他还是知道了,只是已是在我死后。

  我看到他的嘴唇微微一颤,眼眶就红了。

  我的泪早就滂沱了,惹得身边的人都说,看啊,太阳雨,连老天都为阿满惋惜。是啊,老天都为我惋惜。谁会想到我会勇敢到来参加自己的葬礼。

  接着,我看到我的躯体被推进了熔炉。

  刹那间,灰飞烟灭。

  再见了,阿满。

  5

  我钻进指环里,他把指环放进口袋里,真温暖。

  以前在他口袋中的是我的手,现在只不过换作我手上的指环,没什么不一样。

  我看到了那个女子,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虽然我不希望这样,但这是我唯一的契机。

  他去冲凉,上衣放在床边,女子鬼使神差的一碰,指环就滚落在地上。她一惊,附身拾起,顺手就戴在了中指上。

  我就在那个瞬间和她合二为一。

  她肯定不知道,她这一个简单的动作,就注定以后的五年,我们要共同去爱我们心爱的男人。

  一切顺利地出乎意料。

  我想,上天都在帮我。

  他从卫生间出来,第一眼就盯住“我”手上的指环,眼中尽是复杂的表情。然后我听见他的吼声,他说,把它摘下来,谁让你戴它的!

  我知道他一定对我的死深怀内疚。

  谁让我死的不是时候,不是地方。

  不只他,似乎所有的人都这么想吧。

  但我知道,不是的。我说过我不会让我的人生终结在失败二字上,我更不会让他看扁,认为我是一个懦夫,要知道我的勇敢曾是他爱上我的原因之一。

  那只是一次意外。

  我看着他,眼神望进他的心里去。“我”不能摘下指环,否则一切前功尽弃。

  他没有再勉强。

  想想人都是如此吧,毕竟逝者已逝,一切都还要继续。而且这不是他在我生前就已经决定和选择的吗?

  我承认在这个时候我有一丝失望,但那并不是我此次的目的,所以那种情绪一闪而过。

  我已不是人,我不再有索求。

  此次的目的只有一个,让我爱的人幸福。只要我还爱着他,他就是值得去爱的,不需要别人和世俗的评论,完全不需要。

  全心全意去做一件事,原来可以那么单纯快乐。

  我附在我原本的情敌身上,全心全意去爱我的爱人。听起来荒谬至极,但我真的做到了。

  我拉着他的手,象以前一样。去逛我们以前去过的地方和没有去过的地方。

  长长的江堤上,有风吹过,我的发遮住了眼,他怀抱着我,为我拨去额前的头发,笑盈盈的吻落在额头上,有阳光落下,微微有些热,却不愿离开彼此的怀抱,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变换的只是时空,如果我不说,没有人会感觉到不同,包括他,因为,以前在他怀中的是阿满,现在还是阿满。

  我吻他,象以前一样。感受他口中与众不同的茶叶香。我说少抽点烟、多饮点茶,虽然两者都会让你的牙齿象玉米,但前者我在意,后者我不在意,活着是一件多么灿烂的事情,所以我希望你健康。

  我和他温存,象以前一样。然后从背后抱着他睡去。知道他一直都是欠缺安全感的大孩子,而我耗尽今生、预支了来生的来生便是为了做他坚强的后盾。睡得迷离时,感觉他的手伸到我身后为我掖好被角;半梦半醒中,迎合他忽然缩紧的怀抱;他依旧会呓语,我不气愤那惊醒了我的美梦,反而撑起身,饶有兴味地看他闭着眼睛,嘴微微抖动,俯下耳朵去倾听,十有八九不清晰,但那又有什么关系,看酒窝在他脸上纠成甜甜的一个旋涡,便无比心安。

  真的没有什么不一样。

  我知道他还爱着我。

  唯一不同的就是,我们的快乐比以前多得多。人都是这样,只有真正失去后才知道更加用心地去填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

  我是幸运的。

  6

  虽然偶尔我和那个女子会有冲突,虽然他爱的女子是相似的,但总归是两个人,矛盾来时,也如狂风暴雨,甚于生死的较量。

  每每这时,我便会生病,高烧不退,肩膀抖得很厉害。

  我对身体里另一个她说,我会把他还给你,你会完完全全地拥有他,但不是现在,现在你就象几年前的我,有爱却不懂得如何去爱,常常会弄伤外表精明能干,内心却细腻寡言的这个男子,我不希望看到他不好,不希望看到他为爱所烦恼,想你也不愿意,我们都不希望看到心爱的男人的爱情不好。

  她有时会理解地点头,有时却会激烈地反驳。我不怪她,因为她的情绪波动,多么多么象曾经的我。

  是什么让我恍然大悟?失爱还是失生?

  我需要这个二合为一的女子的理解,我用我的坚定去说服她。

  也有过动摇,当她用尖锐的话语刺伤我的时候,她说他爱的是我,不是你的时候。我就会大滴大滴地掉眼泪,咬着嘴唇不说一句话,我怕我一开口,以前那个桀骜的我就会回来,以至口不择言,吓到他。

  因为每每这时,他总是在离我最近的地方,抱着我,说,我知道你难受,我感同身受,多希望那病痛是在我身上。

  我用滚烫的手指滑过他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嘛,我笑,只不过是发烧。

  不会是失去,永远不会,我说过一定要陪他走过全程,一定会在他离开之后离开,我怎么忍心再让我心爱的男人面对失去。

  只要他俊朗的脸上浮现笑容,只要他的酒窝深深地绽放。

  人家的酒窝都是一对对的,怎么你只有一个?为了分散注意力,我一遍一遍问他这个问题。

  虽然,答案烂熟于心,我还是喜欢听,和他一起回想,当年那个顽皮的少年因为不小心,而让伤痕封住了左颊的笑靥,只留下右边那个令人深陷的旋涡。

  以后不许再那么不小心,如果我是你妈妈该多好,就可以从小保护你了,顽皮的小男孩。我逗他,他笑得肆意,说,这样也好啊,多么深的印象。

  是啊,是啊,二合为一,加倍经久。我话露玄机,而他丝毫没有疑问,多好,现在他有单纯明朗的快乐,不需要疲累地想东想西。

  我终于做到了,我们终于做到了。

  我,他,那女子,我们在同心协力,让这份爱完满。

  五年一晃而过,我的归期近在眼前。

  他恰好在这个时候向我求婚。真好,这是我设想的最完满结局。

  我说,好啊好。

  然后张罗着买家具,试婚纱,一切都是那么好。

  我要嫁给我的爱人了,找一个你爱的也爱你的人结婚是多少人难以完成的苛求啊。以何种方式又有什么关系。

  我挽着他的手臂走入礼堂,然后深深地看他,用含着泪水的眼睛望到他的心里去。我知道这是我最后可以名正言顺肆意深情看他的机会。

  他拍拍我的头。笑着说,傻瓜,哭什么,你不愿意嫁给我吗?

  我说不是,我是幸福地快要掉下泪来了。

  我们交换婚戒,银指环被换下。我就在这一刻和那女子的身体倏然分离,刹那间好象自己也被分成两半。

  前世、今生、下辈子都不可能再有交集。

  再见了,我的爱。

  这情景,多象《大话西游》结尾时,紫霞仙子和夕阳武士在城墙上看孙悟空离开的那场戏。

  记得当时看时,我的泪流得淅沥哗啦。但现在我没有哭,因为我的心愿已了。

  那个女子应该已经成熟,应该已知道怎样把他照顾的很好,她已是他的妻。

  7

  我径直去阎王大哥那里报到。

  他看到我,眼神复杂。我说,你不用这样看我,我没事。说吧,你决定让我下辈子作什么?

  他说,你真的很守信用,我也很欣赏你。所以我决定……

  我知道他下面要说什么。所以我抢先一步,斩钉截铁地说,不必了,阎王说话应该一言九鼎啊。我也不想再作人,最好作株植物。天蓝蓝,风轻轻,我可以在天地之中快乐的晒太阳,多好。

  他知道我的执拗,所以不再勉强。

  我便投胎作了一株丝兰。有常绿的粗壮枝干,头顶会开白色的花朵,象极我最后穿婚纱的样子。它的英文名叫yucca,和我前世的一样。

  我最后还是和阎王大哥讲了一个条件,他答应了,所以我最终没有喝那碗汤,所以我一切都不会忘记。

  因为刚才那句话说完整了应该是:天蓝蓝,风轻轻,我可以在天地之中快乐的晒太阳,偶尔想想他,多好。

  我是一株有感情的植物,所以常常会为某些事感动,感动时我仍习惯掉眼泪,但在植物的世界中管那叫水气蒸发。

  我常常绿油油,很招人喜爱,于是我在花店不久就被一对年轻夫妇买去。

  我就在他们的天台里,享受阳光、微风、回忆和水气蒸发。

  女主人浪漫至极,只有她管我叫多愁善感的丝兰。她真聪明。

  有一天,我在女主人手中的一本书上看到了他的名字。他终于完成了他的心愿,我高兴地快要叫出来,如果我可以的话。然后,我看到了书的名字,《爱情未满》,我的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他仍然记得我。

  女主人看到我周身渗出的水珠,兴奋的冲着男主人大叫。看啊,咱们的丝兰又流泪了,我说过这是一株多愁善感的植物吧,你还不信。男主人是那种清爽落拓的大男孩,他走过来看了看我,然后深情地拍了拍女主人的头,傻瓜,这叫水气蒸发。

  呵,傻瓜,他以前也是经常这么叫我的。

  于是,我“水气蒸发”地更厉害了。

  8

  这只是一个故事,闲来无事,我就是喜欢编故事,尤其心情不好的时候。但故事中始终有一部分是真实的,我想不说你也知道。

  它发表在我喜欢的杂志上,我就多买了一本,托人给他捎过去。我在我的这篇故事前夹了一个书签,上面写到:谨以此悼念我们逝去的爱情,谢谢你给我灵感。递出去竟有一丝报复的快感,我也弄不明白那快感从何而来。

  三天后,他来找我。我说记住,那只是一篇故事,我是绝对不会想不开的,请你放心。他停了停。然后他说,阿满,自己要好好的,尤其过马路时要小心。我说,我当然会。然后我们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我最终还是忍不住回头。

  就在那一刻,我听到了尖锐的刹车声和骨头喀喀的碎裂声。然后,我看到了他欲言又止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