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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传纪 >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 第六章 周游世界

  1

  周游世界在我的经历中是件最令人兴奋的事。我激动很简直难以相信这会是真事。我不时地喃喃自语:“我要去周游世界了。”当然,最令人翘首以待的是到火奴鲁鲁岛上度假。我做梦也想不到会去南太平洋的一个小岛。只知道当今而不晓得过去的人是难以体会那时人的感情的。如今乘船出国旅行像是家常便饭,价钱公道合理,到头来似乎人人都能去逛一趟。

  我和阿尔奇去比利牛斯山度假时,乘二等车坐了整整一夜。国外客车的三等车厢与轮船的统舱相差无几。就是在英国,独自旅行的体面妇女是绝不会乘三等车厢的。那里面的跳蚤、虱子和酩酊大醉的酒鬼司空见惯,即使是体面的妇女们的女佣也都乘二等车厢。我们徒步于比利牛斯山峦之中,在宿费便宜的小店中过夜。后来我们都怀疑来年我们是否还能忍受这一切。

  现在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次实实在在的铺张的旅行。贝尔彻自然是一切都按头等舱的标准安排的。只有最优厚的待遇才配得上大英帝国巡视团。我们人人都称得上如今所谓的重要人物了。

  贝尔彻的秘书贝茨先生是一位面无笑容,轻信他人的青年。他是个很不错的秘书,可惜长得像旧戏剧中的恶棍:乌黑的头发,犀利的目光,一副恶人相。

  “像个地地道道的恶棍,是不是?”贝尔彻说,“你觉得他随时都会割断你的喉咙。实际上,在你相识的人中,他最让人尊敬。”

  我们在抵达开普敦之前一直纳闷儿,贝茨怎么竟会受得了为贝尔彻当秘书。他一刻不停地被支来使去,贝尔彻不分昼夜、不分钟点地吩咐他干这干那,冲胶片,记录口授文件,一而再、再而三地修改贝尔彻老是在变的信件。我断定他薪水优厚——否则还能有什么值得他热衷于此呢?我敢肯定这点,何况他对旅行毫无兴趣。他一到国外就烦躁不安——主要怕蛇,他认为我们在所到国家会和成千上万条毒蛇不期而遇,而这些毒蛇像特意等着咬他似的。

  尽管我们出发时神气十足,但至少我的兴致很快就被打消了。天气很恶劣。刚登上“基尔多南城堡”号轮船时,似乎一切尽如人意,但不久大海就发起了淫威。比斯开湾的情况糟透了。我躺在舱室里,由于晕船而呻吟着。一连四天我平卧在床上,吃不进东西。阿尔奇后来把船上医生找来为我看病。我想医生大概对晕船不屑一顾,他给了我点药说是能使人镇静,但服药后也没起什么作用。我仍在呻吟,仿佛快死了,看上去一脸死灰;邻近客舱的一位夫人在门外瞟了我几眼,满心好奇地问客舱女招待:“对面客舱的那位夫人咽气了没有?”一天晚上,我认真地对阿尔奇说:“如果能活着到马德拉群岛,我就下船。”

  “我希望你很快会好起来。”

  “不会,我绝不会好的。我一定要下船,回到陆地上。”

  “即便你在马德拉群岛下船,也得回英国。”他提醒我。

  “没必要,我就留下来,在那儿找点事干。”

  “找什么事干?”阿尔奇不相信地问。

  的确,在那个时代,女人找事干谈何容易。女人是靠父母养活的小姐,丈夫宠爱的娇妻,是靠亡夫遗产或亲戚救济过活的寡妇。女人可以去做老夫人们的伴娘,或是到幼儿园照看孩子。然而,我却振振有词地回答他:“我可以去做客厅女佣。”

  客厅女佣总是有人需要的,尤其是高个子女人。我自信我很符合要求。我知道餐桌上酒杯摆放的位置,能为客人开门关门,能清洗银器皿——在家时我们总是清洗自己的银制像框和古玩一一而且我还能相当出色地侍候人用餐。我低声地说:“嗯,我能当个客厅女佣。”

  阿尔奇说:“奸吧,到马德拉群岛再说。”

  可是,船到马德拉群岛时,我虚弱得连起床的念头都没了。事实上,我感到惟一的出路就是留在船上,延宕一两天一死了之。船在马德拉群岛停靠五六个小时后,我竟忽然觉得好多了。翌日,轮船驶离马德拉群岛,晨曦微露,霞光初照,海面如镜。晕船会使人通想:究竟什么作弄得人寻死觅活的,我也在琢磨。我毕竟没遇上什么关系到身家性命的事,仅是晕船而已。

  开普敦留给我的记忆比其他地方更生动;也许是因为那是我们所到的第一个港口的缘故,那儿的一切都充满了新奇和陌生。黑人,地势很平缓的桌山,和照的阳光,味道甘美的梨子,沐元—一切都让人留连忘返。

  南非是我心目中重要的地方。从开普敦起、我们分道而行。阿尔奇、海姆太太、西尔维亚取道伊丽莎白港,在罗得西亚和我们碰头。我和贝尔彻、海姆先生去金伯利的钻石矿,径直穿过马托坡斯,在案尔兹伯里与他们汇合。我时常回忆乘火车经过卡罗北行时那尘土飞扬的炎热天气,口里总是渴得冒烟,用冰镇柠橡汁解渴。脑海里浮起贝尔彻支使贝茨干事以及和海姆唇枪舌剑的情景。我发现马托坡斯景色迷人,巨石堆垒,宛如鬼斧神工的巨幅杰作。

  在索尔兹伯里。我们同当地活泼的英国人过得很快活,我和阿尔奇还从那到维多利亚瀑布来了次闪电旅行。庆幸的是我没再去那里,因此,对瀑布的第一眼印象永远常忆常新。高大的乔木,轻柔的雨丝,飞挂的彩虹,我和阿尔奇徜徉在林海之中,不时,彩虹拨开水雾,在那迷人的一霎那,将瀑布披着霞光飞流直下的壮观景色呈现在你眼前。啊,那是我心目中的世界七大奇景之一。

  我们到过利文斯通,亲眼看到了四处游弋的鲤鱼,还有河马。旅途中,我从沿途车站土著孩子的手中,花了三五便士买下了木刻的动物,带了回来。这些小动物雕得栩栩如生:旋角羚羊,长颈鹿,河马,斑马——造型简单,质朴,富于魅力和独特的韵味。

  约翰内斯堡没留下什么印象,比勒陀利亚联合大厦那金碧辉煌的石柱倒使我记忆犹新;后来到德班,一个令人沮丧的地方,因为洗海澡竞得到海滩上一个用网围起的圈内去。在开普省,最开心的要算是海水浴了。一旦能抽出身来——或者说阿尔奇一有空——我们就登上火车去梅赞斯堡,跳上冲浪板,一同在海上冲浪,南非的冲浪板选用又轻又薄的木板制做,容易驾驭,不用多久,就能掌握诀窍,穿梭来往于浪峰之间。偶尔,嘴啃地式地倒栽下去会感到疼痛难忍,但是这不失为简单易行的运动和有趣的娱乐。我们在沙丘上野餐。我还记得那五彩摈纷的花丛。大概是在教堂或是在主教邸宅,我们参加了一次舞会。那里有一个红花园,还有一个长满高大的蓝色花木的蓝花园。这蓝花园因其满园的紫茉莉而显得娇艳无比。

  在南非的费用没问题.这使我们心情畅快。差不多在每家旅馆我们都是作为政府的贵客而受到优待,乘火车旅行也毋需掏钱——唯独去维多利亚大瀑布的私人旅行破费了一大笔钱。

  从南非启程,客轮驶向澳大利亚。那是一段相当乏味的长途旅行。船长向我解释说去澳大利亚的捷径是取道南极然后再北上,这对我是个谜。他给我画图解释才使我解开疑团,但是要记住地球是圆的,而极点是平的决非易事。这是个地理学的事实,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你很难理解它的含义所在。

  总使我迷惑不解的是任何国家总是被描绘得与你乍到时的印象大相径庭。我对澳大利亚的粗略印象是数量惊人的袋鼠和莽莽荒漠。最使我感到诧异的是当我们到达墨尔本时,树木的奇特风姿以及澳大利亚的桉树使景色具有的异域风采。每到一地,树木总是最先引起我的注意,抑或是山峦的起伏。在英国,人们习惯于树木长着暗色的躯干和色调明快的枝叶;澳大利亚的情况恰恰相反,另有一番新意。

  到处是银白色的树干,暗淡的树叶如同照片的底片一般。令人兴奋的还有钨鸥鸟:蓝色的,红色的,绿色的,成群地邀翔在空中。斑斓的色彩美极了,像是飞翔的宝石一样。

  在澳大利亚和在新西兰,我在社交场合一再出丑,那是由于宴会餐桌的位置。以前每到一地,我们的座位通常挨着市长或商会会长,所以在这儿举行的首次宴会上,我便不假思索地径直坐到市长之类的显赫人物的旁边。一位老妇人酸溜溜地对我说:“克里斯蒂夫人,我想您一定愿意坐在您丈夫身边。”我忙满脸羞容地坐到阿尔奇身旁的座位上。

  我们曾在新南威尔士的一个好像叫杨加的车站停留,记得那儿有一个大湖,湖面上黑天鹅游来游去,宛如一幅美丽的风景画。在那儿,贝尔彻和阿尔奇忙于呈送大英帝国的要求,讨论帝国移民问题和帝国贸易的重要性等诸如此类的事情,使我有暇坐在桔园度过愉快的一天。

  我们的旅行一半是坐火车,但更多的是坐汽车。坐车奔驰在那样广袤无垠的大草原上,只有偶尔几个风车划破地平线,我认识到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事实:迷失方向是再容易不过的了。太阳高悬在头顶,无法辨别东、西、南、北。我无法想象绿草茵茵的沙漠的样子,而只有到处是沙砾的荒漠的概念。但是在沙漠中旅行毕竞可以找到指引方向的路标或什么明显的标记,可在这一望无际的澳大利亚草原上却找不到这种标记。

  我们到了悉尼,在那玩得好极了。听人说悉尼和里约热内卢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两个海港城市,但悉尼却令我失望。

  大概我对它期望过高了。幸运的是,我从没有到过里约热内卢,因此,我脑海里总能想象出一幅关于那里的迷人画面。

  不久,阿尔奇和贝尔彻赶到了,不懈的努力弄得他们精疲力荆我们过了个充满欢笑、无忧无虑的周末,别出心裁地玩,还坐着窄轨火车游览,我还驾驶着它跑了几英里呢。

  英国巡视团在澳大利亚备尝艰辛。每天的日程排得满满的:讲演,宴会,工作午餐,招待会和长途跋涉。我都背得出贝尔彻说的话。他善于演讲,那发自内心、充满激情的讲话仿佛是他的即兴杰作。阿尔奇以其审慎和善于理财的特点与他形成对照。阿尔奇曾经被报纸称为英国银行总裁。他任何与之相关的言谈从未见诸于报端,因此就新闻界而言,他俨然是英国银行总裁。

  离开澳大利亚,我们去了塔斯马尼亚,从朗塞斯顿坐车来到美丽得令人难以置信的袒巴特,湛蓝的大海和港湾,扶疏的花木,我准备将来有一天再回到那儿并在那儿定居。

  告别霍巴特,我们抵达新西兰。那次旅行我记忆犹新。

  因为我们的命运落在了一个被我们称之为“脱水机”的家伙手中。那时脱水食品的概念风靡一时。这家伙总是想法把一系列的食品脱水,每次用餐,使从他的桌上递过来一盘盘荣看,一再请我们品尝。我们吃了脱水胡萝卜,脱水杨梅等等——统统无一例外地食之无味。

  贝尔彻说:“让我装模作样地再吃一口他的脱水食品,我就会发疯。”但是由于“脱水机”有钱有势,对英国巡视团颇有用处,贝尔彻还得强压不快,继续与脱水胡萝卜和脱水土豆周旋。

  这时,初期共同旅行的愉快气氛已荡然无存。那个曾经彬彬有礼地在我家聚餐的贝尔彻再也不像个朋友了。他举止粗鲁、傲慢、专横、不体谅人、而且在细微琐事上斤斤计较,我始终认为新西兰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国家。那儿的景致无与伦比。我们是在一个晴朗的日子到达惠灵顿的,据那儿的居民说这种好天气不多见。农村景色之美令人叹为观止。我当时发誓要在春天回来——我是说当地的春天,看那蜡达树繁花朵朵,满树的金黄和猩红色。可这没能实现。

  贝尔彻欣然返回了新西兰。他在那交了不少朋友,惬意得像个孩子一样。他在我和阿尔奇赴檀香山前祝福我们万事如意,过得愉快。谢天谢地,阿尔奇不再公务缠身,不必和那个坏脾气的想入非非的同伴费口舌了。我们悠然旅行,在斐济和其他小岛上滞留,最后终于到了檀香山。那儿远比我们想象的旅馆林立、路广车多的景象要繁华得多。我们是在清晨到达的,一进旅馆卧室,凭窗远眺,看到的是人们在海边冲浪和人群蜂拥租赁冲浪板,跃入大海的景象。我们不知深浅,那天不是冲浪的好天气——只有冲浪好手才去的天气——可是我们在南非冲过浪,自以为驾轻就熟。檀香山的情况完全不同。冲浪板是一块厚木板,重得几乎浮不起。你躺在上面,慢慢地滑向礁石,礁石在我看来只有一英里之遥。到那儿后,你得再选好位置等待合适的海浪打来,把你抛向岸边。这种事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首先,要看准海浪的时机,其次,也是更重要的,要识得暗含杀机的海浪,因为你一旦裹到里边,就会被卷人海底,只好听天由命了。

  我们下榻的客房周围种满了香蕉树,——可这香蕉像菠萝一样令人失望。我曾想象着随手从树上摘下个香蕉尝尝。檀香山的香蕉可不是这种吃法。那是一笔重要的经济收入,还泛青就被砍下来。然而,虽不能从树上随手可得,但总还是可以尝尝许多闻所未闻的品种。檀香山的香蕉有十来个品种:红香蕉,大香蕉,被称做冰淇淋的瓤白而酥软的小香蕉,菜香蕉等等。苹果香蕉则味道独特。

  夏威夷人也有些令人失望。我曾把他们想象为美的造化。一开始,姑娘们身上散发出的刺鼻的可可油味就令我不快,而且许多姑娘长得并不漂亮。热气腾腾的丰盛炖肉更是出乎意料之外。我一直以为波利尼西亚人多以各种美味浆果为生,可他们对炖牛肉狼吞虎咽的样子使我大吃一惊。

  假日要结束了,一想到又要为工作所累,我们都长吁短叹。旅途开销也有些让我们担心。檀香山是个费用昂贵的地方,吃喝要比想象的贵两倍。租赁冲浪板,给雇童小费——处处要破费。到目前为止,我们还过得去。可是该是为将来考虑考虑的时候了。我们还要去加拿大,阿尔奇的一千镑花得很快。船费已付清。因此不必多虑。我去加拿大,回英国都不成问题,但是我在加拿大的旅行生活费用尚没有着落,这如何是好?但是我们把它置之脑后,继续不顾一切地冲浪玩,简直玩得忘乎所以。

  这时,我已察觉到脖颈和肩膀上的病痛。每天早晨五点左右,右臂疼得钻心,使我难以再入睡。我患了神经炎,几乎难以忍受的痛苦持续了三四个星期。

  贝尔彻见到我们时,竟毫无怜悯之心。他似乎对我们的假日满心忌妒。我们每次出游,他都说:“到处溜达,不干正事。天哪,这么准备旅行可不行,总是花钱雇人不干事!”而他对自己在新西兰玩得不亦乐乎和朋友难舍难分却从来只字不提。

  我们商定我放弃去新斯科舍和拉布拉多半岛旅行,钱一告罄,我就去纽约。那时,我到卡西婶母或梅姨家去住,阿尔奇和贝尔彻去视察银狐业。

  我想大概是在温尼伯,阿尔奇随贝尔彻去看高粮仓。我们本应知道患有痿漏的人是不能挨近高粮仓的,但是我俩谁也设想到这一点。那天他回来后,两眼淌泪,一脸病容,弄很我惊惶失措。第二天,他强挨着到了多伦多,一到那儿就躺倒了,要他继续旅行是办不到了。

  又过了四五天,阿尔奇恢复了健康,虽然还有点虚弱。

  我们找到了遭人恨的贝尔彻。我记得大概去渥太华,正是秋天,枫叶金黄。我们借住在一位中年船长家,他是个富于魅力的人,养了条逗人喜爱的阿尔萨斯狗。他曾带我坐在狗拉的车上去逛枫树林。

  离开渥太华,我们去了落基山脉、露易丝湖和班夫。每逢问到哪里是我曾见过的最美的地方时,我都回答说露易丝湖,宽广、修长、湛蓝的湖面,两岸低矮的丘陵,山随水势,景色壮观,尽处与雪山迢迢相接。在班夫,我交了好运。神经炎依然作痛,我决心去试试许多人都说对此有好处的温泉水。我每天早晨洗一会温泉,那地方像个游泳池,走到一端就能感到从温泉汩汩涌出的硫磺味十足的泉水。我任凭泉水冲洗着我的脖颈和肩膀。令我高兴的是,到第四天神经炎症状消失了,彻底地治好了。摆脱了病痛再次使我高兴。

  接着我和阿尔奇到了蒙特利尔。我们又得兵分两路:阿尔奇随贝尔彻去视察几家银狐农场,我乘火车南下纽约。这时我已身无分文了。

  亲爱的卡西婶母在纽约接我。她待我温厚、慈爱、亲切。

  我和她一起住在她里费赛得街的公寓里。她那时年事已高——我估计快八十了。地带我去看望她弟媳皮尔庞特·摩根家年轻的一代,还带我去一家高级餐馆品尝美味佳肴。她谈起了我父亲以及他初来纽约的日子。我过得很开心。临走前,卡西婶母问我临别有何要求,我告诉她我渴望去自助餐厅吃顿饭。英国人对自助餐厅一无所知,我是在纽约看了报才了解到的,想去试试。卡西婶母觉得这是个不一般的愿望。她想象不到谁会想去自助餐厅,但由于她一心想让我高兴,就带我去了。她说她自己也是第一次去自助餐厅,拿着餐具从柜台上自己选莱,我发现这种经历既新鲜又有趣。

  与阿尔奇和贝尔彻在纽约见面的这天终于到来了。我盼着他们的到来,因为尽管卡西婶母待我和蔼可亲,可我仍然感到像只被困在金笼子里的小鸟。卡西婶母从未想到让我独自一人出去走走。这对在伦敦四处闲逛惯了的我可真非同一般,我被困得焦躁不安。

  阿尔奇和贝尔彻在纽约过了一夜,第二天我们登上贝伦加里亚号启程回英国。我不敢说再次坐船旅行已能适应,但这次我只是稍稍有点晕船。突变的天气来得不是时候,因为我们正在打桥牌,贝尔彻坚持要和我搭档,我可不情愿,因为尽管他牌打得不错,可一输就脸色阴沉。我本打算玩几局就散伙,于是就和他搭档玩起来。谁料想一直打到最后一局。那天海风猎猎,轮船前后颠簸。我没敢想中途退下来,惟一的希望就是在牌桌前不要出丑。可能是最后一局,发牌时贝尔彻突然大骂一声,把牌摔在桌上。

  “这局输定了,”他说,“输定了!”他怒骂着。我估计再稍有不快他就会摊牌认输,让对方轻取这局。然而,我倒有满手的好脾。我的牌技槽透了,可牌争气,不能输掉。我由于晕船一阵阵恶心,打错了牌,忘了将牌,干尽了费事——但是我手气好极了。我们终于赢了这局。随后我便回到客舱,声音凄凉地呻吟着直到抵达英国。

  2

  回到家本应是愉快的团聚生活的开始,然而现实搅碎了这个好梦。我们一贫如洗了。阿尔奇给古德斯坦先生做事已成往事,他的职位已被另一个年轻人取代了。当然,我手头还有可从祖父的遗产中提取的进款,我们可以靠这一百镑年金过活。可是阿尔奇不愿动用积蓄。他得找个工作,而且愈快愈好,赶在付房租、保姆的佣金以及每周的食品账单之前。找工作并非易事一一事实上甚至比战争刚结束时更难。幸运的是,如今我对那段艰难的日子的记忆已淡漠了。我只记得日子过得不舒心,因为阿尔奇整日愁眉苦脸,他不是那种能含辛茹苦的人。他自己也深知如此。我记得他在我们才结婚时曾警告我说:“记住,我不是个完人,假如景况不佳,我会手足无措的,我不喜欢性情乖戾的人,容不得人们郁郁寡欢,萎靡不振。”

  我们明知冒险,可满足于试试机会。我们所能做的一切就是承认现实:享受的日子过去了,该是怀着焦虑、沮丧的心情付钱的时候了。我觉得自己也无能为力,因为不能给阿尔奇一点帮助。我告诫自己要一起共度难关。我一开始就承受着他每天的脾气暴躁或缄默和忧郁。我要想高兴高兴,他就说我对严重的处境无动于衷;我要脸色不好,他就说我“拉长脸也没用。你知道后果如何?”似乎我做什么都不对。

  最后,阿尔奇不容商量地说:“喂,我想你惟一能起点作用的就是赶快离开这儿。”

  “赶快离开这儿?去哪儿?”

  “不知道。去宠基家——她会欢迎你和罗莎琳德去。或者回家找你母亲去。”

  “可是,阿尔奇,我想和你呆在一起;我想分担些因难——难道不行吗?我们不能一起分担困难吗?我不能干点什么吗?”现在也许我会说:“我去找个工作。”可是,在一九二三年连想说说找工作都不可能。一次大战中有妇女辅助空军队,或者去军工厂和医院找份工作。但这些都是临时性的;政府部门不招募女工作人员。商店职工过剩。但我仍坚持己见,不同意离开。我至少能洗衣做饭。我们辞掉了佣人。

  我很少言语,不去打搅阿尔奇,这似乎是我对他有所帮助的惟一态度。

  他来往于金融机构,去见每一个或许了解哪儿需要雇员的人。最后他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尽管不太满意。

  我努力静下心来写点东西,因为我觉得这样做多少能嫌点钱。我还没想以写作为生。在《随笔》中发表的短篇小说鼓舞了我;那种钱来得实实在在。那些短篇小说被人买去了版权,付了钞票,钱已花掉了。我坐下来着手写另一部书。

  周游世界之前,我们去贝尔彻家吃饭。他曾鼓励我写部以他的家米尔庄园为背景的侦探小说,“《米尔庄园的秘密》,这个题目相当不错。你觉得如何?”我表示同意,并说《米尔庄园的秘密》或《米尔庄园谋杀案》做题目都不错,我会考虑他的建议的。周游世界时,他时常谈起这件事。

  “告诉你,你如果写《米尔庄园的秘密》,得把我写进去。”他说。

  “我想没法把你写进去。我对真人真事无能为力,书中人物只能靠想象产生。”我回答他。

  “胡扯,我不在乎是不是像我,可我只想在侦探小说中充当一个角色。”

  他不时地问道:

  “你那本书动手了吗?是不是有我?”

  有一次,我们说恼了,我说:

  “有你。你是个冤死鬼。”

  “什么?你说我是被谋杀的家伙?”

  “对。”我说,心里直好笑。

  “我可不想做冤死鬼,”贝尔彻说,“我不会是冤死鬼——我要当谋杀犯。”

  “你怎么要当谋杀犯?”

  “因为谋杀犯在书中总是最有意思的人物。你得把我写成谋杀犯。阿加莎——明白吗?”“我明白你想做一个谋杀犯。”我一字一顿地说。最后,我一时妥协,答应把他写成谋杀犯。

  在南非时,我就构思了情节。我打定主意再次把书写得更像部惊险小说,而不是侦探小说,书中包括大量有关南非景色的描绘。我们到南非时,那儿正面临着革命的危机,我写下了一些有用的细节。我把我的女主人公描绘成一个欢快、富于冒险精神的年轻姑娘,她是个孤儿,离家外出冒险。

  我试着写了——两章后,发现如果围绕贝尔彻展开故事要讲得动人真是难上加难。写到他总带有主观看法,把他写成一个十足的笨蛋。突然我脑中冒出一个想法,这本书用第一人称写,分别由女主角安娜和反面人物贝尔彻轮流讲述故事。

  “我相信他不愿当个反面人物。”我怀疑地问阿尔奇。

  “给他加上个什么头衔,”阿尔奇建议道,“我想他会喜欢的。”

  于是他被命名为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而一旦我让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自述他的故事,人物就变得栩栩如生了。他当然并非贝尔彻,但他言谈中夹杂着贝尔彻的口头禅。讲述着贝尔彻的某些经历,他也善于吹胡子瞪眼,书中活现了一个狂妄而有趣的人物。很快,我忘掉了贝尔彻,好像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自己在写小说。这大概是我惟一一次把我熟悉的人写进书中,我觉得并不成功。贝尔彻没有活起来,可是被称为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的人却被赋予了生命。我突然发现这部书的写作充满了乐趣。

  写这本书的主要障碍来自罗莎琳德的保姆布谷。布谷和当时其他保姆的做法一样,理所当然地不干家务、不管做饭和洗衣服。她只是孩子的保姆;清扫幼儿室、洗小家伙的衣服,仅仅如此。当然我也没抱多大希望,自己妥善地安排日常生活。阿尔奇晚上才回家,罗莎琳德和布谷的午饭简单好做。这位我上、下午都有时间安排两三个小时的写作。布谷和罗莎琳德去了公园或外出买东西。然而遇上阴雨天,他们呆在家里,尽管告诉她我在工作,布谷可不大听话。她常站在我写作室的房门口,不断自言自语,显然在对罗莎琳德说什么。

  我和布谷在对待罗莎琳德的童年问题上意见一直不统一。我们买的是二手货。那是辆尚好的童车,坐上很舒服;只是难以称其为漂亮。我听说童车也式样翻新,每一两年,厂家就推出一种外型不同的新式样,很像今天的小汽车。

  我后来才知道布谷常去肯星顿公园,和其他一些带着自己的小主人的保姆聚会,她们在那儿坐在一起,相互比较着各自的优裕之处以及各自小主人的俊俏和聪明。

  孩子要穿得漂亮,穿当时流行的童装,否则保姆就会难为情。这个没问题。罗莎琳德的衣服很合要求。我在加拿大给她做的外套和上衣是童装的最新式样。可是一说到童车,可怜的布谷推的那辆就大为逊色,她总是不忘告诉我说推着一辆新童车,“哪个当保姆的都为有辆那样的童车骄傲!”然而我并不为之动心。我们手头拮据,不能为了满足布谷虚荣心而花一大笔钱买辆新式样的童车。

  “我甚至觉得那车坐着有危险,”布谷做了最后的努力,“总是往下掉螺丝。”

  “它经常地在人行道上上下下,你外出前又没拧紧。不管怎么说,我也不会买辆新童车的。”说完我走进屋把门“砰”地关上。

  “亲爱的,亲爱的,妈妈好像生气了,对吗?那么好吧,可怜的小宝贝,看起来我们不会有辆新车了,是不是?”布谷说。

  3

  尽管有布谷在门外咋咋呼呼的干扰,《米尔庄园的秘密》终于脱稿了。可怜的布谷!不久,她去看病,住进医院,做了乳腺切除手术。

  我拿定主意不再从保姆介绍所或类似的机构请保姆了。我需要的是包揽一切的人,这样我登了征求女管家启事。

  从赛特一进我们的家门起,我们的运气似乎有所好转。

  我们在德文郡和赛特见的面。她是个身高体壮的姑娘,高耸的胸脯,丰满的臀部,乌黑的头发和一张泛着红晕的脸。她有一副女低音的嗓子,说话带着特殊的淑女般优雅的口音,甚至使人觉得地像剧中的演员在念台词。她曾在两三个家庭中当了几年女管家,谈起照看小孩子,她一副能胜任的样子。她看上去心眼好,脾气温柔,充满热情。她对工资要求不高,而且像待聘广告中说的那样随便去哪儿干点什么。于是赛特随我们回了伦敦,成了我生活的好帮手。

  我写完《米尔庄园的秘密》后,深深地舒了一口气。这不是本好写的书,放下笔我才觉得它前后不太连贯。然而终究结束了,连同老尤斯塔斯·佩德勒等等一起结束了。博得利出版社稍稍犹豫踌躇了一阵。他们指出这与《高尔夫球场的疑云》不同,不像本纯侦探小说。但他们仍宽容地接受了。

  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他们态度的细微变化。我把第一本书交付出版时,还不谙此道,头脑不灵活,但我后来多少有些开窍。我并不像许多人认为的那么笨。我了解了许多关于写作和出版的奥秘。我了解了作家协会,并且阅读他们的刊物。对和出版商订交道,特别是和某些出版商签合同,我知道需要极为谨慎。我听说出版商想出种种办法占作者的便宜。我一经使得了这些事理,就制订了自己的计划。

  出版《米尔庄园的秘密》前不久,博得利出版社提出了某些意见。他们建议废止合同,另签一项还是五本书的出版合同。这项合同的条件要优厚得多。我礼貌地向他们表示感谢,并说我得考虑考虑。随后未说明理由便拒绝了。在我看来,他们对待青年作者不公平。他们总是利用他涉世未深和急于出书的急切心情。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主动和他们争吵——以前我做过这种蠢事。不了解点合理工作酬劳的内情,谁都会办蠢事。再说,我已经学得聪明了,我还会拒绝接受出版《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的机会吗?我想不会。我将仍按他们原来提出的条件出版书籍,但不会同意再签一份多部书的长期合同。假如你相信了某人而被欺骗,你就不会再信任他。这是人之常情。我希望履行合同,但以后我肯定会另找一家出版商。同时我想我要有自己的著作权代理人。

  大概就是在这一次,所得税税务所来了封函件。他们想了解我创作收入的详细情况。我吃了一惊。我从没将创作所得当做固定收人。我所有的固定收入不过是来自为战争贷款的两千英镑而得到的每年一百英镑的利息。他们说这些都了解,可是仍要了解出版书籍的所得。糟糕的是我无法提供详情——我手头没有寄给我的版税单据(我记不起他们是否曾寄给我)。我只是偶尔收到一张支票。可我一般当时就兑现花掉。然而我仍尽量地解释清楚。当地税务所看来觉得这挺有趣,不过建议我今后要妥善保管单据。直到这时,我才决定一定要有自己的著作权代理人。

  对这些著作权代理人的事我知之甚少,因此,我想最好再去找伊登·菲尔波茨原来推荐的人——休斯·梅西。我去了老地方。主人不是休斯·梅西——显然,他去世了——接待我的是略有些口吃、名叫埃德蒙·科克的年轻人。他毫不像休斯·梅西那样好危言耸听——事实上,和他交谈很轻松。对我的无知他很得体地表示震惊,并愿意今后给我以指导。他给我讲了他的委托权限和连载权、在美国出版书籍、剧本改编权等以及其他诸多难以置信的事(至少在我看来如此)。他的话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我无保留地委托他处理一切,离开了他的办公室,我才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

  从那以后,我们开始了持续了四十多年的友谊。

  随后,发生了一件令人难以相信的事。《新闻晚报》为连载《米尔庄园的秘密》付给了我五百英镑。连载改动较大。我另定书名为《褐衣男子》,因为前一书名与《高尔夫球场的谋杀案》太相似了,《新闻晚报》建议再改一下。他们要改为《女冒险家安娜》——闻所未闻的俗气书名;尽管如此,我没表示异议,因为他们毕竟要付给我五百英镑,而且,我可能对书名有些看法,但是读者是不会理睬报纸上连载小说的题目的。简直运气从天而降,我都不敢相信,阿尔奇也是一样,宠基也是如此。妈妈当然相信:她的哪个女儿都能轻而易举地在《新闻晚报》连载小说,感到五百英镑——这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生活的固定模式似乎永远是祸不单行,福亦双双。《新闻晚报》刚刚给我带来了好运气,阿尔奇又时来运转。他接到一封名叫克利夫·贝利叶的澳大利亚朋友的来信,贝利叶早就建议阿尔奇去他的公司。阿尔奇去见他,这个朋友结了阿尔奇一份他多年来孜孜以求的工作。阿尔奇辞退了手头的工作,去了克利夫·贝利叶的公司。他立刻感到那里极为称心。终于能兴趣盎然地磊落地干事业了,再也不用尔虞我诈,而且可以堂堂正正地进入金融界了。我俩像进了天堂一样。

  我立刻着手落实我盼望已久而阿尔奇对此无所谓的设想。我们要在乡下找所住处,阿尔奇可以每天进城上班,罗莎琳德可以去花园的草坪上玩耍,而不用推着她去公园或把她限制在公寓之间的绿地上。我渴望着到乡下住,我们决定一旦找到一所便宜的房子就搬家。

  我觉得阿尔奇之所以同意我的计划主要是由于他迷上了高尔夫球。他前不久被选入森尼代尔高尔夫球俱乐部。周末一起乘火车出游或远足旅行已变得乏味。他一心想着高尔夫球。他在森尼代尔与各式各样的朋友打高尔夫球,对场面小的高尔夫球不屑一顾。他对与像我这样蹩脚的运动员打球更是毫无兴趣。于是,虽然并没意识到,我渐渐地成了那种人人皆知的人物——一个被高尔夫球夺去丈夫的寡妇。

  “我对住在乡下毫不在乎,”阿尔奇说,“我想我对此倒极为乐意,当然对罗莎琳德也有好处,赛特也喜欢乡下,我知道你也一样。那么,我们只有惟一可有的选择了,这就是森尼代尔。”

  “森尼代尔?”我稍有些沮丧说,因为森尼代尔不完全是我说的乡下。“可是那儿的花费太大.是富人居住区。”

  “噢,我希望能想想办法。”阿尔奇乐观地说。

  一两天后,他问我打算怎样花《新闻晚报》的钱。“那是一大笔钱,”我说,“我考虑……”我承认说话时有些勉强,缺乏信心,“我考虑应该把它存起来以备急需之用。”

  “噢,我想现在不用那么操心。和贝利叶一起干,我会一帆风顺的,你呢,也能继续从事你的写作。”

  “是这样,”我说,“可能我会花掉这笔钱——或花一部分。”一件新的夜礼服。一双金黄或银白色的鞋替换那双黑色的,然后是给罗莎琳德买辆精巧的自行车之类的奢侈品阿尔奇的声音打断了我的遐想。“为什么不买辆轿车?”他问。

  “买辆轿车?”我诧异地望着他。我从没有过买辆轿车的奢望。我所认识的朋友都没有汽车。我的观念中,汽车仍是为富人准备的。它们以每小时二十、三十、四十、五十英里的速度飞驰而过,车内坐着戴绸面罩礼帽的人,奔向不可向迩之地。“轿车?”我重复着,表情呆若木鸡。

  “为什么不呢?”

  真是的?这事准能办成。我,阿加莎,会有一辆轿车,一辆自己的轿车。坦白地说,一生中最使我激动不已的有两件事、一是我自己的轿车,那辆灰色的大鼻子莫里斯·柯雷牌汽车。

  第二件是大约四十年后在白金汉宫和女王共进午餐。

  这两次经历都有些像童话一般。这些都是我觉得绝不会降临到我头上的事,拥有自家的轿车,与英国女王共进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