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搜索: 热词:魅影的傀儡公主洛瑶符文之子(5)染血盛宴[韩]全民熙天黑请换人查案

返回顶部

悦阅书阁 > 其它 > 暗格里的秘密 > 第二十一章

    周五,同学们陆陆续续走进教室。

    周斯越依旧跟宋子琪踩着点儿进教室,书包刚放下,就意识到有点不对劲儿了,身边的座位空空荡荡,桌面被人收拾得一尘不染,蹭着光,一本多余的书都没有。

    好像从没有人来过。

    孔莎迪也发现了,平时这个时候,丁羡已经坐在位置上大声的朗读英语,尽管带着一股浓浓的塑料味,可听着特别有精神。

    两人互视一眼,孔莎迪冲周斯越使了使眼色,意思是——她人呢?

    周斯越摇头。

    睡过了?

    运动会最后一天,只剩两个接力和闭幕式,早上没项目的班级就在教室里闲聊,马上就国庆放假,大家也都已经无心学习,三俩聚成一堆,高高矮矮一群人围在一起侃大山。

    早读下课,丁羡还是没有出现。

    孔莎迪终于忍不住了,转头猛拍周斯越的桌子,大声质问:“你同桌儿呢?”

    “我怎么知道。”

    周斯越皱眉,低头看书,眼皮懒得掀。

    孔莎迪急了,扬手指着周斯越:“你这同桌儿怎么当的?人去哪儿都不知道?”

    周斯越合上书,往桌上一丢,人后仰,靠着椅背,轻嘲地看了她一眼:“知道着急了?前几天不是还不理人?”

    “你!”孔莎迪咬牙:“你不是没理她么?!你跟她又闹什么别扭?!她是不是被你气走了?”

    周斯越跟笑话似的,“我……气她?”

    谁气谁啊!

    “还不是你气她,她肯定觉得咱们都不理她,干脆不来上学了。”

    孔莎迪想想也只有这种可能,她从小脾气犟,很少跟人低头,即使犯了错也不习惯跟人道歉,虽然心里愧疚,可对不起三个字就是说不出口。

    她有时候也很讨厌自己,可就是没办法,这几天好几次在路上碰见丁羡她都想过去拉她的手,跟她说咱们和好吧,可想想又觉得咽不下这口气,凭什么她先道歉。

    于是就莫名其妙冷战了几天。

    周斯越冷笑:“不至于。”

    双手驾在胸前,目光瞥向窗外,郁郁葱葱的树叶随风拂动,视野宽阔,想想又嘲讽地补了句:“你也太看得起自己了,搞不好人家就没把你当回事。”

    孔莎迪僵了笑,忽然看着周斯越不说话了。

    宋子琪从外头回头,往位置上一坐,拎了瓶水灌:

    “她请假去上海了。”

    “什么?!”孔莎迪惊呼。

    周斯越转回头,用脚踢了踢宋子琪的凳子,“谁说的?”

    宋子琪连灌了几口,指了指教室外头正跟刘江说话的刘小锋,“我问他的,丁羡昨天跟他提过,今天请假了,去上海了。”

    “刘小锋?”

    两人异口同声。

    宋子琪点头:“嗯啊,刘小锋说的。”

    周斯越靠在椅子上,目光微侧,微微眯起,盯着这位男孩儿的背影瞧了半晌。

    孔莎迪忽然觉得有点幸灾乐祸,忍不住对着周斯越挖苦道:“哇,你这个同桌还没人刘小锋的关系好诶?啧啧啧……”

    周斯越“嘁”一声,自嘲地摇摇头,他还就真不懂了。

    这女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怕别人说什么,跟他撇清关系,她跟刘小锋走得近,就不怕别人说什么?凭什么这事儿到了他身上就得这么区别对待啊?

    于是就忽然想起桌板里的信。

    其实一早就看到了,那狗爬的字迹除了她还能是谁的,没丢也没看,心里莫名梗着一股劲儿,就觉得这丫头有点越来越反复无常了,长此以往下去,都能骑到他头上了。

    他有时候是真想给她一闷棍,好好给她脑子里装得那些浆糊给疏通疏通。

    不就没看你信么。

    至于么,拿刘小锋来气他?

    笑话。

    桌板开着,周斯越垂眼睨着夹在书本里的那一抹粉红色。

    看你写什么。

    利落把信封从里头抽了出来,打开,抽出信纸,摊平。

    第一句话就把他给雷到了。

    “亲爱的周斯越同学:

    第一次见你是在教学楼的台阶上,我跟朋友挽着手往上走,你插着兜低头往下走,当时我心里就想,这个男生真好看……”

    周斯越抽抽嘴角,这丫头疯了吧?

    再往后看,彻底笑不出来了。

    这他妈是情书?

    看到第二页,周斯越已经黑了脸,将揉成团的信顺着圆润的抛物线丢进垃圾桶里。

    ……

    上海。

    丁羡跟着叶常青提前一天抵达沪上。

    那周有两场画展,第一场是名家的世界巡回画展,第二场是五天后的大学生美术大展,展出的是来自全国各地学生的优秀作品。

    本来原计划是参加完巡回展就回家,叶常青临时接到美术大展的邀请,于是又带着丁羡急匆匆赶过去。

    参加完这两场画展,时间过去五天,在即将返程之时,叶常青又带着丁羡去了上海一家画廊。

    画廊在梧桐南麓巷,丁羡是第一次去上海,叶常青的车子行驶在路上,一闪而过的风景都令她流连忘返,她像一只刚飞出笼的小麻雀,对周遭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然后发现离了北京那个燕三胡同,外面的世界真大。

    秋风过境,冷意袭来。

    马路两旁是枝叶遒劲的法国梧桐,干高冠大,随风落下几道嫩黄的梧桐叶,给这柏油路铺上了一层淡黄,在金灿灿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车子在一条细长的巷弄口停了下来,两旁是一栋栋金碧辉煌的白色的老洋房,在茂密的梧桐枝叶中,丁羡一眼看到了一个闪着红光的广告牌。

    ——达利画廊。

    叶常青带着她进去。

    画廊清幽,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浓浓的书墨味。

    “这是我朋友的画廊。”

    叶常青为她介绍,话音刚落,就有人迎上来,显然认出了叶常青,微微一鞠躬:“叶教授,来找苏先生?”

    叶常青略一点头,“他还没来么?”

    年轻姑娘礼貌微笑,十分拘谨:“苏先生接到电话就赶过来了,还在路上,我带您进去坐会儿。”

    画廊装修精致典雅,穿过一道长廊,丁羡发现这画廊有点不简单,很多名画她只有幸在书本上见过临摹的样本,甚至在博物馆都不曾有的画。

    居然在这儿见到了。

    “您这朋友是个画家?”

    丁羡轻声问。

    叶常青笑了笑,摇摇头说:“不,是个浑身充满铜臭味的商人。”

    “……”

    他往门外一指:“看到门外的画了么?他是个收藏家,喜欢世界名画,美国有家博物馆曾出高价跟他收门口那副伦勃朗的画,他不肯卖,我以为他是自己喜欢想收藏,结果他说,他只是喜欢这种优越感,有钱也买不到的优越感。”

    “……”

    一定是个变态。

    叶常青叹了口气:“虽然讨厌他的铜臭,但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很有才华且很惜才的人,曾经如果不是他在我穷困潦倒的时候买下我所有的画,或许你舅舅早就饿死在街头了,你不是想学画吗?或许他能帮你。”

    丁羡犹豫:“我妈好像不同意。”

    叶常青:“未来的路是你自己走,我当初学画家里也几百个不同意呢,现在谁知道我能走到这地步?老天爷不是人人都会赏饭吃的。”

    丁羡没受过系统的培训,一直以来学艺术这条路都很烧钱,叶婉娴挺反对她学画画的,所以也没上过正经的培训班培训,手里这些基础都是小时候跟在叶常青身边学的,虽然画得不错,但她跟正经学过画画的学生还是差一截儿。

    她怕自己会选错。

    叶常青知道丁羡的担忧,鼓励她:“你一直都很优秀,这点毋庸置疑,给自己多点自信。”

    话音刚落,就有人推门而入。

    首先印入眼帘的就是一双纯手工定制的皮鞋,擦得增光发亮,鞋头尖尖,利落干净。

    “好久不见啊,常青。”成熟男人磁性的嗓音。

    叶常青转回头,视野空阔,丁羡看见一张英俊的面容似笑非笑,风光霁月地站在门口,衬衫西裤,勾勒出他流畅的身体线条。

    男人走到两人面前,低头看了眼丁羡,声音悦耳:“你好啊,小朋友。”

    如果让丁羡后来再评价苏柏从,他真就是个浑身充满铜臭,但偏偏又能装出一个文质彬彬的斯文人模样。

    苏柏从带着他们参观了整条画廊,丁羡被其中一幅画吸引,驻足在画前半晌没挪动脚步,苏柏从挂着淡淡的笑意看了眼叶常青:“你这外甥女有眼光啊。”

    叶常青递给他眼神,那可不?

    苏柏从又是淡笑,对丁羡说:“怎么?喜欢我这画?”

    丁羡仰着头仔细看这画的笔锋,细腻又简单,线条利落轮廓清晰,一时瞧怔,缓缓点头道:“喜欢。”

    苏柏从调笑着,“两百万呢。”

    “……”

    果然。

    丁羡吓得赶忙从画前离开,走到叶常青身边,低声说:“走吧,舅舅。”

    苏柏从从始至终都维持着他绅士的微笑。

    参观完苏柏从的所有罕见珍稀藏品,丁羡大开眼见,也确实震撼金钱的诱惑力。

    临走前,苏柏从递了张名片给丁羡,“下次收到藏品,随时欢迎你来。”

    说完,挽着身边美女的腰离去。

    ……

    国庆最后两天,丁羡从上海赶回北京,望着满书桌的卷子发愁,总共七张卷子三篇作文,连夜赶了两张,第二天一早,天没亮,鸡还没打鸣,又已经坐在书桌前写卷子了。

    不用照镜子,都知道自己俩黑眼圈肯定比熊猫还重。

    下午,刚写完第四章,叶婉娴就在客厅里唤她:“羡羡?!”

    丁羡敷衍应了声,继续写。

    叶婉娴等不及,直接推门进来,不耐烦道:“你赶紧给我出来,我坐了点芙蓉糕,你帮我送到斯越家里去。”

    她头也不抬,奋笔疾书,梗着脖子说:“不送。”

    叶婉娴直接过来拎她耳朵,“说什么呢,赶紧给我送过去。”

    丁羡烦得不行,卷子没写完作文还没写,送个鸡毛啊,无奈道:“妈,我赶作业呢,写不完,明天老师会说的。”

    叶婉娴早就对她去上海不满,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给人拖拽起来,往门外推:“谁让你出去看那劳什子画展了?还那么晚回来,赶紧送过去,送完回来写,耽误不了你多少时间。”

    半小时后。

    周家门口,周家在东巷尽头,一扇绿漆漆的大门厚重又沉闷。

    “叮铃叮铃。”

    丁羡鼓了鼓脸,吐了口气,按下门铃。

    没人开门。

    “叮铃叮铃。”

    她又按。

    几秒后,她听见里头一阵拖鞋的趿拉声儿由浅及重,直至延伸到门后。

    “格拉——”一声

    沉重的大铁门发出低哼。

    一道又高又瘦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凭着那熟悉的鸡窝头判断,周斯越似乎刚睡醒,手正揉着头发,眯眼定睛两秒,看清来人后,手停在乌黑的发间,衬的他手格外白,骨节修长又精细。

    两秒后,恢复冷清,挑眉看她,声音冰冷:

    “你来干什么?”

    丁羡面无表情,低头收回视线,把手中东西一把塞到少年怀里,气不打一出来:“给你送饲料!”

    说完,转身就走,没有一秒的停留。

    结果身后传来懒洋洋颇具讽刺的一声。

    “哦,帮人送完情书又送吃的,你是快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