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草莓三岁时,她的爸爸妈妈补办了婚礼。
婚礼在闻家老宅举行,在正对着闻老爷子卧室的那棵树下,他们交换了结婚戒指,并发誓相伴一生。
婚戒由小草莓牵着花臂大佬送到两人手上,两枚戒指上的钻石都很小,不过三十分。
对此,全家人都表示不解。
这对夫妇只是相视一笑,想到当年留下的爷爷的骨灰,并不解释。
这是他们两个人的秘密。
扔手花时,一群未婚的小朋友围上来抢。倒不是着急结婚,只是他们就是想抢。
钱思远推周和颂,说他母胎solo单身狗,和纸片人结婚不需要领证。周和颂拉扯拽刘唱,说爱豆没资格结婚,何况他出道这么久,唯一的绯闻对象还是钱思远。
三人拉拉扯扯,捧花最后落在陈序手里。
陈序犹豫片刻,无视老周渴望的眼神,把花送给了许青妩。
只见许青妩这小丫头脸都红到脖子了。
老周小声嘟囔,“逆子啊。”
严景淮走完流程,拉着闻清音的手来到他身边。他示意老周看自助餐桌边的方姐,“人都在那里了,你还要什么花,去陪她说话呀。”
老周不大自在的挠挠脸颊,“她说,距离产生美,让我离远点,别打扰她的生活。”
老周这时候已经瘦回来,是位很帅气的中年大叔,和年轻时的N.A并没有太大不同。
他惆怅的摇摇头,“以前我无视她,现在她无视我,真是报应。”
他突然想起某个久远的上午,经纪人带了个小姑娘来到他面前,说是他以后的助理。
那姑娘抬头偷偷看他,他冲她笑了一下,姑娘慌忙低头,连脖子都红了。
他那时其实看见姑娘眼睛里的仰慕了,但他没当回事。那时喜欢他的姑娘太多太多了,她只是很平凡,很普通的一个小姑娘。
老周惆怅的叹了口气,闻清音说:“搞不好,方姐是真的希望你离远点呢。”
“你看见的人,好像始终是那个仰慕你的小女孩。可方姐现在已经是独挡一面的老板了。”
“她有钱,有事业,也有娃,身边还不缺新鲜的小帅哥。”闻清音打个响指:“这样想想,她可能是真的不需要的你诶。”
老周真没想过这个可能,眼眶立即红了。
严景淮赶紧拉自己媳妇走,“这么快乐的日子,你就别让老周哭了。”
他很没良心的说,“今天可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咱俩应该是主角啊,我不想以后回忆起今天,脑子里全是老周**落泪。”
闻清音问:“我还以为你心疼老周。”
严景淮坦白,“心疼归心疼,但感情这东西,外人没资格说三道四。”
许青妩被她嫂子补习了大半年,高考时发挥不错,考进理工大,成为她嫂子和陈序的小学妹。
陈序说:“我听二颂说,昨天那个女人去你家店里找麻烦了。”
那个女人就是姑父的小三。她也算有些手腕,终究和姑父领了结婚证。
姑父好逸恶劳惯了,在这女人的怂恿下,骗亲戚们的钱做投资理财。可这项目就是个旁氏骗局,最后暴了雷,那些钱全打了水漂。亲戚们气不过,把他告上法庭,判了三年。
他进去倒是无事一身轻,女人在外面天天被人追着要债。
姑姑的鸡jio店越做越大,已经开了三家分店。那女人眼热许久,昨天又抱着孩子去店里闹。
她说她的孩子是姑父的儿子,姑姑得出钱养着孩子。
姑姑那么大个老板,哪有时间理这疯子,当即把人赶了出去。
陈序问:“不报警吗。”
许青妩说:“她要是进去了,那个小孩就没人照顾了。孩子的爷爷奶奶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听说他外公外婆更刻薄。”
“孩子的爸爸妈妈是讨厌,但孩子无辜的。”
许青妩摆摆手,“算了,不聊这些不开心的事。序序,你的毕业论文——”
话没说完,两个小胖子突然扑了过来。
第一个是花臂大佬狸花,第二个是小草莓。
小草莓实在太可爱了,又软又萌又胖乎,眼睛圆溜溜的,几根毛毛扎成个小辫子,顶在脑袋上,她迈着小短腿,小辫子就一动一动的。
许青妩看见小侄女就高兴,抬手把人捞起来。“怎么啦,我们小草莓来找姑姑玩吗。”
小胖子笑出几个米粒牙,指着捧花,“咕咕,小草莓要发发。”
许青妩简直给她萌傻了,立即把花给她,“给你给你,你要啥,姑姑都给你!”
小草莓目的十分明确,拿到发发后不再恋战,扭着小屁股从姑姑身上爬下来,一溜烟跑了。
贺南歌在老宅是有自己的房间的。
闻清音在婚礼上表演‘徒手削香槟塞’的才艺,力道没控制好,撒了最前排的厉屿晨满身。
婚礼结束,贺南歌带厉屿晨回房间换衣服。
贺南歌说:“我屋里应该有你衣服的。”
厉屿晨拉着他的手,“竟然偷偷藏我的衣服,你还说不喜欢我。”
贺南歌懒得陪他演戏,冲他翻个白眼。厉屿晨拉着他的手,才想说些虎狼之词,却眼尖的看见身后滚来一颗小肉丸。
他无奈叹气:“小小野猪来啦。”
下一刻,小草莓来到两人身边。她举着小胖手,把花递给贺南歌,“南美女,给你给你。”
贺南歌接过花,捞起小胖子,“叫舅舅。”
小胖子对着他的脸颊,“啾啾啾啾啾。”
厉屿晨不乐意了,把人抱过来,“你这个小肥仔怎么回事,为什么占别人对象便宜。”
小草莓挣扎半天,还是被这人从自己舅舅身上撕下来。
她年纪还小,今天运动量又大,很快睡着了。
厉屿晨抱着她,和贺南歌一起上楼。
贺南歌笑着调侃他:“真有母爱。”
厉屿晨低低笑出声,“我从没和你说吧,我第一次见你,也觉得你特有母爱。”
贺南歌想了想,问:“我们第一次见面,不是你来找闻间间写作业吗。”
厉屿晨压低声音,凑到他耳边说:“在那之前,我偷看过你。”
厉屿晨是在五岁时搬进别墅区的,他家和闻清音家隔着一条街。
他在老家是孩子王,搬来这里后,他没有玩伴,更没有朋友。因为说话带着点口音,他正经有些自尊心,不愿主动和别人搭话,也不愿和家里大人诉苦。
当然,大人们也没空管他。
他像只小动物,躲在房间的角落,透过窗户偷窥外面的世界。
渐渐的,他知道前面别墅里有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女孩,经常四处疯跑。她还有个很好看的小哥哥。
小哥哥很忙,经常拎着小榔头和扳手,蹲在路边修理被小女孩撞坏的栅栏。更多的时候是四处逮他妹妹,然后背妹妹回家。
再后来,厉屿晨的爸爸带他去拜访闻八达老先生,他就和他们玩在一起了。
厉屿晨从小就觉得贺南歌不一样。
他们这个圈子里不都是浑浑噩噩过日子的,也有人努力学习好好生活,可贺南歌就是和他们不一样。
他有种很独特的气质,干净又凛冽,叫人很想接近。
厉屿晨发现自己喜欢贺南歌,是大学前那个暑假。
那时他正值青春期,叛逆的要命,整天和一群酒肉朋友混在一起,日子过得稀里糊涂的。有一天,有人带来个女伴,说是哪个公司的练习生,气质冷冷清清,很有些书卷气,是有名的‘初恋美人’。
当时厉屿晨他爸生意已经做得很大,厉屿晨自然成为这群人的头头。他们让女伴坐在厉屿晨身边,还挤眉弄眼的对厉屿晨说,保证干净。
女伴也会来事,低眉顺眼的倒了杯酒,边叫‘厉少’,边说些好听的话。
包厢灯光昏暗,照得这姑娘眉眼暧昧。莫名的,厉屿晨想起了贺南歌。
他想起贺南歌洗过澡后,潮乎乎的头发,还有湿漉漉的睫毛。
他想,什么初恋美人,离南歌差远了。
这种想法才出现,他被自己吓了一跳。
他知道这女伴是来干嘛的,他拿她和贺南歌比,难道说他也想对贺南歌干嘛。
他迷迷糊糊的摸出手机,想给贺南歌打个电话。在电话拨出前一刻,他才想起来,
他们两人正在冷战,已经很久没联系了。
贺南歌大学时,因成绩优异,作为交换生去F学习数学。
厉屿晨才堕落那会儿,贺南歌特意飞回来劝过他一次。厉屿晨不领情,还说了些伤感情的话,他就懒得管他了。
厉屿晨不知自己什么时候对贺南歌产生这种情感。
他本能觉得这种感情不对,拼压制这个念头,可这念头就像杂草一样,压的越狠,长得越疯,直到有一晚,大风吹过,漾出一片春色。
几天后,他飞了趟F国首都。
他在贺南歌公寓门口等了很久,终于看见贺南歌在一起群人的簇拥下回来了。
是他的同学们,他们正讨论问题。
厉屿晨雇佣的地陪用中文翻译了一遍,是个数学上的问题,厉屿晨听不懂。
那天,厉屿晨没和贺南歌碰面。他甚至都没现身。他直接回国了。
他知道,这样的自己的配不上他。
回家后,他对他爸说,他想去F国念书。
他爸可能觉察他的反常,也可能没有。但他爸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让助理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