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周末看完展回校,假期剩余的时间林粟除了睡觉吃饭,基本上都在图书馆自习。
周日,她在馆里一直呆到傍晚,见时间差不多了,才收拾好东西,背了书包离开。
春末夏初,白昼变长,此时太阳还斜挂在西边,洒下片片余晖。
两天假结束,三个年级的学生都要来上晚自习,校园里一扫假期的冷清,显得格外热闹。
林粟从图书馆出来后往教学楼走,打算把书包放了,先去操场跑个步,再去食堂吃饭。
上了楼才进教室,她就察觉到几个同学把目光齐刷刷地投过来。这样奇异的关注在高一上学期之初经常有,但后来就渐渐少了。
不知道他们今天又为什么会这么看她。
林粟莫名,但还是很镇定地走向自己的座位,在看到桌上放着的一个书包时皱起了眉头。
她一开始以为是谁把书包放在了她的桌上,但走近了才看到书包上没摘掉的标签,显然,这包是新的。
书包是红色简约款的,还印着品牌logo,林粟以前不太懂牌子,但在临云市里读了一个多学期的书,多少在周围同学的耳濡目染下了解了一些。
“生日快乐啊林粟。”前桌的女生回过头说。
林粟眉头微蹙,“生日?”
“对啊,周与森说这个书包是送你的生日礼物。”
林粟的表情倏地就沉了。
李乐音恰好在班上,这时候开口阴阳怪气了句:“周与森还真大方,林粟,你记得好好谢谢人家,这个书包可不便宜。”
林粟脸色沉沉,放下自己的书包,拿上桌上的新书包离开了教室,也不管班上的同学怎么议论。
傍晚,操场上锻炼的人很多,既有在校学生,也有老师,校足球场和篮球场都有男生踢球打球的身影。
林粟之前几回在操场跑步的时候看到周与森和谢景聿在打球,她拿着那个新书包直奔篮球场,果不其然在场边的水池旁看到了他俩。
谢景聿最先看到了林粟,以及她手里的书包,他拧上水龙头,淡然地示意周与森:“找你的。”
周与森顺着谢景聿的目光回望过去,看到林粟的那刻,他面露喜色,主动打了个招呼。
林粟沉着脸走过去。
谢景聿默不作声地走到一旁站着,预感接下来会有一桩惨剧。
“林粟,你怎么来了?”周与森问。
林粟没答,拿起手上的书包问:“这是什么?”
“我送你的生日礼物。”周与森紧接着解释道:“我本来想你的生日要是快到了,这个书包就当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没想到你的生日还要那么久。”
“不过没关系,反正早晚都要送,不如就提前给了,你也能提前用。”
“怎么样,你喜欢吗?”周与森还笑得没心没肺的。
林粟其实能猜到周与森的动机,过不过生日只不过是个借口,他目的就是想送她一个新书包。
“我有书包。”林粟绷着脸说。
“我知道。”周与森挠了下脑袋,说:“但你的不是有点旧了吗?我就想给你换一个。”
“不用,我的还能用。”林粟伸手,想把书包还给周与森。
周与森不接,语气有点急了:“林粟,这个书包是我送你的礼物,你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收,用就是了。”
林粟表情肃然地盯着周与森看,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和他一次性说个明白,否则他根本转不过弯来。
“周与森,你为什么送我礼物,不送孙圆圆?”林粟开口,声音沉沉。
“因为……”周与森卡壳了。
“因为你同情我,觉得我可怜。”林粟开门见山,言语直接。
周与森张了张嘴,想解释又不知道该怎么说,毕竟林粟说的是事实,他的确是有意照拂她。
“我爸说了,要多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周与森纠结了半天,就说了这么句话,却无疑是火上添油。
林粟眉头紧皱,但开口仍是很冷静,“周与森,你知道吗?我六七岁就会煮饭,上小学后就要帮家里干活,我会采茶,会插秧,会很多手艺……你相信吗?如果把我们班所有人都丢在一个荒岛上,活下来的那个人一定是我。”
“我并不觉得我比你差,没错,我的家境是不太好,但还没困难到需要接受你怜悯的馈赠。”林粟说着,把书包强硬地塞进周与森的怀里,克制道:“我知道你是好意,但是这样的好意让我觉得有负担。”
“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周与森被震慑住。
林粟不欲多言,转身就走,离开前她目光一带,看到了站在不远处,靠在球场网格围栏上的谢景聿。
此时她也顾不上他会怎么想自己了,会不会觉得她又当又立,明明可以为了钱抛弃自尊去威胁他,现在却又义正言辞地拒绝周与森的同情。
为了读书,她可以抛掉廉耻心,但除此之外,她不想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弱者,博取他人的怜悯。
这是她最后,也是仅有的一点尊严。
谢景聿不远不近地站着,该听的不该听的,都随风听到了。
他擡眼看向林粟离去的背影,孤高、孑然,又透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儿。看着她,他就想到了枸骨的叶子,叶沿多刺“鸟不宿”(注),和她十分相似。
再看周与森,傻傻地愣在原地,半晌抱着书包走到球场边上坐下,一脸惝恍茫然,似乎被打击到了。
谢景聿觉得这小子的世界观都受到了冲击。
周与森就是这样一个人,粗神经,满脑子热血,又常常一根筋走到底,有时候撞到南墙了也不懂回头。可能是成长环境的缘故,他的世界没有那么多复杂的心思,黑白分明,正邪对立,全然没有中间地带,这是他的优点,有时也是缺点。
谢景聿走过去,轻踢了下周与森的脚,问:“喂,没事吧?”
“有事。”周与森擡起头,受伤地问:“我是不是做错了?”
谢景聿看他可怜巴巴的,像条落水狗,不由轻叹一口气,回他:“没有。”
“那林粟这么生气。”周与森神色沮丧。
谢景聿在周与森身边坐下,沉默片刻后才冷静地开口陈述道:“你学你爷爷、你爸爸去帮助弱小,这件事本身没有错,你不用自我怀疑。”
“但前提是你得区分出谁才是真正的弱者,需要帮助。”谢景聿转过头,平静地问:“林粟向你示弱过吗?”
周与森摇头。
“你见过她因为别人的看法伤心难过吗?”
周与森还是摇头。
“你觉得她自卑吗?”
周与森迟疑了下,还是摇头,“她一点儿都不自卑,还很……自强。”
谢景聿默了下,为自己下意识赞同周与森对林粟的褒奖而惊讶。他垂眼掩去眼底跳动的情绪,片刻后才不徐不缓地说:“现在你知道她为什么生气了。“
周与森低头,想起了林粟刚才说的话,她说她会很多他不会的生存技能,也并不觉得家境差就比别人低一等。
林粟一直都是坚强的,任凭周围人怎么看她、议论她,她都不为所动。
但他却自行其是,一意把她当成一个弱者去同情,还沾沾自喜。
“完了,她现在一定觉得我是个自以为是,高高在上,优越感爆表的家伙。”周与森懊恼起来,捂着脑袋说。
谢景聿倒不觉得林粟会这么想,说来也奇怪,他和她明明交集不多,但他就是笃定她不会误会周与森的为人。
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她足够聪明。
“既然你现在清楚林粟是什么样的人了,以后就别插手管她的事了。”谢景聿说。
“不行。”周与森斩钉截铁地说:“我们是朋友啊。”
谢景聿瞥他一眼,忽又问:“你之前是因为同情她才和她走得近的,现在知道她不需要你的帮助了,还要和她做朋友?”
周与森似是被问住了,皱起眉头想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一开始我的确是因为觉得她可怜才经常找她的,但是相处下来,我发现她这个人还是很值得交往的。”
他挠了下下巴,想了个形容,“你不觉得她就像是她的名字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那是草。”
“哎呀,差不多,就是……很有生命力。”
谢景聿缄默,他没有说他一开始知道林粟的名字时,想到的不是无害的粟米,而是有毒的罂.粟。
“她这个朋友我还是挺想交的,所以如果以后她有困难,我还会帮忙。”周与森正气凛然地说。
谢景聿看他,“不怕她生你气了?”
周与森犹豫了下,回道:“我之前不分情况,自以为是的就把自己认为的‘好意’强加在她身上,也不怪她会生气。”
“而且她生气,不正好说明她也把我当朋友吗?”
谢景聿锁眉,觉得周与森是疯了。
“你想啊,她要是不把我当朋友,怎么会因为我没有平等对待她而生这么大的气?”周与森有理有据地解释说。
谢景聿觉得自己大概也疯了,竟然觉得周与森的话有那么一丝道理。
周与森见谢景聿没反驳,乐呵呵地笑开了,“所以以后该帮还是帮,但是我不会再自作主张了,一定会问她的意见。”
谢景聿就这么看着周与森剃头担子一头热,略感无语,但又莫名松了一口气。
如果遇到点挫折就没了一腔热血,周与森也就不是周与森了。
想开后,周与森豁然开朗,他捶了下谢景聿的肩膀,谑道:“谢了啊,小聿聿,看不出来,你还是个知心大哥,开解起人来挺有一套的。”
“要我说,你以后可以去学校广播站开个栏目,专门帮人解决烦恼。”
谢景聿嫌他恶心,轻飘飘地怼了一个字,“滚。”
周与森龇着标志性的大白牙,哈哈大笑,半点不见刚才的颓唐,阳光得很。
林粟离开篮球场后,没去跑步,也没去食堂吃饭,而是直接去了教室。她在班上同学各异的目光中,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若无其事地拿过书包,从里边把书本文具拿出来。
她的书包已经用了快四个年头了,能用这么久,并不是因为它质量好,相反,这个包的质量一般般,背带断过几次,都是她自己用结实的钓鱼线再给缝起来的。
经过四年的风吹日晒,书包表皮的劣质彩胶已经脱落了许多,芭比娃娃漂亮的脸斑驳得不成样,再看不出原来的模样。
林粟不是没察觉到自己背这个书包时,周围同学们投来的异样的眼神,初中的时候她就没少因为这个包被嘲笑过。
一中的同学还是比较内敛客气的,他们的不解甚至嘲笑都是含蓄的,不像南山中学,总有些人会用最难听的话当面取笑她,并以此为乐。
一开始她当然会不舒服,有段时间她甚至不背书包,就抱着课本上下学。
后来听得多了,她便不再当一回事,毕竟为了别人的看法而消耗精力,实在是一件不值当的事。
但今天,她时隔很久地因为这个书包被刺痛了。
她以为自己可以做到刀枪不入,但事实上,根本不可能。
晚自习上课,孙圆圆见王云芝坐在讲台桌后边,低头在改作文,便立起课本,凑到林粟耳边问:“小粟,今天是你生日啊?”
林粟写作业的笔尖一顿,闷闷地回道:“不是。”
“那是明天?”
“也不是。”林粟知道孙圆圆想问什么,直接说:“我的生日不在这个月。”
孙圆圆愣了下,随即眼神变得意味深长,挟着笑意暗搓搓地说:“我就说吧,周与森指定对你有意思。”
“没有,你别想多了。”林粟抿唇。
孙圆圆见林粟似乎情绪不佳,便不再拿她打趣,放下课本,写作业去了。
第一节自习课下课,林粟去了洗手间,在隔间的时候听到外边人在聊天,与她有关。
“听说周与森今天给你们班那个‘土妹’送了个书包?”
“诶,我正要和你说呢,你怎么知道的?”
“这事都传开了,我们班的人晚上还说呢。”
“也是,周与森在年级里还挺有人气的。”
“你说他不会真看上她了吧?眼光这么‘独特’?”
“不好说,有可能他就是喜欢‘奇怪’的女生。”
外边传来一阵心照不宣的笑声。
“还有,不只是周与森,她和谢景聿还有许苑也走得挺近的,我好几回看到他们走在一起,上周球赛,她还给谢景聿送创可贴呢。”
“谢景聿居然也接。”
“我之前听说她还给许苑送过早餐,够狗腿的,你说会不会是她主动讨好他们的啊?”
“怎么说?”
“你看啊,谢景聿和周与森还有许苑跟她压根就不是一类人,所以我猜啊,她就是想套近乎,从他们身上捞好处,就像今天这个书包。”
“很有可能。”
“看不出来,她还挺有心机的。”
林粟没多听,按了水箱按钮,直接推开隔间的门走出去,大大方方地去洗手台洗手。
那两个女生看到她从里边走出来,就跟见了鬼似的,脸色一变,立刻你推我我推你的迅速离开了洗手间。
林粟拧上水龙头,擡起头,和镜中的自己对视着。
镜中人的样貌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唯一说得上有特点的就是那双眼睛。
她是“三白眼”,瞳仁靠上,从小孙玉芬就说她长了一双小白眼狼的眼睛,总拿眼白看人。
林粟眨了下眼,奇怪吗?是有点。
第二节课下课,林粟拿上杯子去装水,余光瞥到了周与森的身影,缀在她后头,跟条小尾巴似的。她没有停下来等他,径自去了饮水间。
水没烧开,她就站在热水器前等。
周与森挠了挠头,走上前,在林粟身旁站定。犹豫了几秒,他开口,诚恳地说:“林粟,对不起啊……之前是我太自以为是了,没有顾及到你的感受。”
林粟知道周与森是个没什么心眼的人,他对她好,即使是出于同情,也不是什么不能原谅的错事,值得他这样郑重其事地主动道歉。
对他这样的人,她属实硬不起心肠,“我才应该和你道歉,今天是我过激了,不应该对你说那么重的话。”
周与森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他观察着林粟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问:“那你是不是……不生气了?”
林粟本来就不是气性大的人,冷静下来后,心里早就没了气,遂点了下头。
周与森的嘴角忍不住上扬,“那我们还是朋友?”
朋友?他们算是朋友吗?之前他是为了帮她才主动和她走那么近的,今天说开后,他以后还想和她当朋友?为什么?
她又想,自己是不是潜意识里也把周与森、许苑,甚至谢景聿当成了在学校里相对亲近的人,不然为什么会在收到周与森送的书包时有这么大的反应?
她根本不以自己的旧书包为耻,但“朋友”觉得她不应该再背这个书包,才会让她感到受伤。
林粟的心里有一瞬间的动容,很快又想到刚才在洗手间听到的话。
那两个女生的话点醒了她,她想自己这学期是有些忘形了,以为至少在学校里,可以随心所欲一些,却忘了研判的眼光无处不在。
那些嘲讽的话伤害不了她,但不可否认,她的情绪受到了影响,刚才一整节课她都在走神。
这些纷纷扰扰的让人烦心,不如一刀切了省事。
热水器的温度跳到100℃,林粟回神,拧开杯盖去装水。
开水落进杯子里,发出闷闷的咕咚声,她就在水声中开了口:“周与森,你还记得上学期在这里,我和你说过的话吗?”
“——我是来读书的,不是来交朋友的。”
周与森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他没想到经过一个多学期的相处,林粟还会这么说。
明明这学期他能明显地感觉到,她不像刚上高中那会儿一样拒人于千里之外了,可现在却仿佛又回到了他们刚认识的时候,生疏又冷漠。
“所以你还是生气。”周与森急道。
林粟关上水,拧上瓶盖,转过身看着周与森,极其平静地说:“我没有生气,只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交朋友上。”
“来一中读书的机会对我来说很宝贵,我不想分心在别的事情上。”
“以后……我们就当普通同学吧。”林粟下定决心说。
周与森怔住,他道歉前想过林粟不会原谅自己,但现在她说的话比不原谅还让他心惊。
林粟估摸着要上课了,也不再多说,拿了杯子毫不犹豫地往外走。
经过三班时,她看到谢景聿和许苑站在走廊上说话,谢景聿仍是一如既往的没有表情,许苑见着她,主动招了下手,让她过去。
林粟只礼貌地微微点了下头,直接从他们面前快步走过。
很早之前,她就知道,自己和大多数同学不一样,他们可以交朋友、参加各种活动,尽情地享受多姿多彩的高中生活,一中于他们而言,或许只是人生旅途中的一站,却可能是她的终点。
改变命运的机会只有一次,她不能像别人一样,分心去留意途中的风景。
只能目视前方,一往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