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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的雨水润足了土壤,邓克没怎么费力就挖好了墓坑。他选择了老人总呆着看日落的山丘西侧。“一天的时光就如此消逝”,他总是叹息着,“不知明日晨风又将带给我们什么呢。你说呢?邓克”于是,有一个明日带来倾盆的雨水浸透他们全身,后一天劲风亦到,接着寒意接踵而至。到了第四天,老人便已无力再骑马。而现在,他已经倒下了。就在几天前他还边骑边唱着,唱着那首《到愚人镇去看美丽淑女》的老歌,不过愚人镇被他换成了白杨滩。去白杨滩瞧瞧那美丽的淑女呦,嗨呦嗨呦。邓克苦涩地掘着。

    挖到足够深后,他抱起老人的尸体置于其中。老人身躯矮小削瘦,脱去锁子甲,头盔还有剑带后便轻如枯叶。相比之下,邓克有着和年纪极不相称的块头,这个蓬头散发,举止笨拙的大个子才有十六七岁了(有谁会知道具体是多少?),立着的时候却已将近七尺,而他还只刚刚开始发育。老头对他的力量毫不吝溢美之词,这也是他唯一能送给邓克的。

    尸体躺在坑底,邓克伫立在坑边。空气中弥漫着雨水的气息,他知道在下雨之前最好把尸体掩埋掉。可他如何忍心在这张倦脸上撒土。这个时候原本该有个教士在边上为他做些祈祷,而现在只有我。老头将自己所知的战斗技艺倾囊相授,唯独没有教他一点文字。

    “我该把剑给你留下,可我想它只会锈掉”,他满是歉意,“我想诸神会给你把新的。爵士,我真希望你没有死”,他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祈祷该说什么?该怎么做?他可不知道,老人又不常祈祷。“你是名真正的骑士,只在我自作自受的时候才会惩罚我”,他挤出最后几句话,“不过麦登堡那次除外。我说过是旅店男孩偷吃了那个寡妇的馅饼,不是我。不过算啦,愿诸神保佑你,爵士”。他用脚把土扫入坑内,歪过脸开始向里面填土。他年岁很大了,将近六十?,谁知道。至少他活着看到了另一个春天。

    日暮时分他方开始饲那三匹马:他的凹背母马,老人的骑乘小马以及战马“雷鸣”,这家伙可只会在骑乘比武和战斗中才会出场。那匹老母马早无昔日的英姿,然而她炯炯有神的双目和不屈的意志还是让邓克将它作为自己最宝贵的财产。假如卖掉“雷鸣”和老栗子,连同马鞍缰绳在内,也许我会有足够的钱去……邓克为难的盘算着。他所知道的生计只有当雇佣骑士,他们奔波于城堡之间,为各个大人效力战斗,与他们共同进餐,战斗直至结束。有时他们也会参加一些骑乘比武。

    亦有一些在穷困的冬季选择了抢劫为生。至少老人从未如此。

    也许会有一个骑士正需要侍从来照料他的坐骑和盔甲,他想,兴许我也可以去一些城市,比如兰尼斯特港,君临城,然后成为卫戍队的一员。或者……他把老人的东西倒在橡树下从钱包里找到三个银鹿币和十九个铜币,还有一块石榴石碎片。正如大多数雇佣骑士一样,老人的大部分财产就拴在坐骑上。现在邓克有了一件永远沾着锈迹的链制锁子甲;一个带着阔大护鼻的铁头盔,左边太阳穴的地方还凹了进去;一条陈旧的褐色皮革剑带;木革材质的剑鞘插着一柄长剑;一把匕首;一根剃刀;一块磨刀石;护羟甲和护喉;一把带着粗制铁尖的八尺长枪;一个铁皮镶边的橡木盾,盾面标有艾兰·帕尼基爵士的徽记——棕底银翼圣杯。

    邓克瞅了瞅盾牌,挑起了剑带,然后再次看向盾牌。剑带为老人瘦小的臀部定身量作,完全不适合他,还有锁子甲也是如此。他把剑鞘用麻绳绑在腰间后,伸手拔出长剑。

    一把出色的城堡铸剑,剑刃笔直而沉稳,剑柄用皮革缠住木头,端部嵌以一颗光滑的黑石。这把剑在他手中感觉很好,而且邓克知道它有多锋利,多少个夜晚在入睡之前,他曾用磨石和油布细细地淬砺过。它很趁我的手,就象从前趁老人的手一样,他独自想道,而且现在在白杨滩的草坪上还有一场骑乘比武。

    “捷步”的步子要比“老栗子”轻健的多,可等旅店落入邓克视线时,他已是浑身疲惫不堪。那幢高大的泥木房子临河而筑,窗户透射出来的橘色灯光看上去是如此吸引人,令他不得不驻足。我有三个银币,他告诉自己,足以应付一顿大餐加上足量的啤酒。他一下马就撞见一个男孩光溜溜从河水里钻出来,开始用一块粗褐布擦干身体。“马僮么?”,邓克问他。小家伙看上去不过八岁,面色苍白,脚踝以下尽是泥浆。最奇特的某过于他一毛不长的脑袋。

    “洗干净马,给它们喂燕麦片。听见没?”

    男孩恬着脸,“当然可以,假如我愿意”

    邓克面色不悦,“我可不管你愿不愿意,我是个骑士,你要知道”“你长的可不像一个骑士”

    “不是所有的骑士都长一个模样”

    “没错,可骑士也不会像你这样。你的剑带居然是绳子”

    “能够拴住剑鞘就够了。现在照料我的马去。干得好会赏你一个铜币,不然就一记耳光”,他也没管男孩什么反应,径直就进了门。

    他本以为现在里面会是拥挤不堪,不料却几乎空无一人。只有一个锦衣华服的年轻少爷正趴在桌子上,埋在一滩酒水间酣然入睡,再没别人。邓克迟疑地四处张望,直到一个脸色发白的矮个女子从厨房走出来,“随便坐。啤酒还是吃的?”

    “都要”,邓克挑中远离那个睡汉的靠窗位子坐下。

    “用香草烹烤的羊肉,还有我儿子打下来的野鸭。想要哪个?”

    邓克足有半年多没在旅店吃饭,“都要”

    老板娘大笑着,“你倒还挺大肚的”,她送过来一大杯啤酒。“需要一间房间过夜?”

    “不了”,再也没有比躺在柔软的床看着天花板能更让他舒心的了,可他得留意着子儿。露天足以应付一宿。“再来一些食物和啤酒,够我到白杨滩就行了。到那里还要多久?”

    “一天的路程。向北走直到看见河水在磨房的烬土那里分叉。我的孩子在照料你的马?还是说他又溜了”“不,他就在那里,”邓克让她放心,“似乎你没什么顾客麽”“那些人多半都跑去看骑乘比武了。如果我允许,我家也会去。我走后这个店就属于他们了,但是男孩子宁愿跟当兵的混在一起,女孩子则会为每一个路过的骑士叹息或者傻笑。谁知道那是怎么回事,骑士和别人有什么不同?我可没见过比武让鸡蛋好卖一点”,她好奇地打量了一下邓克,剑和盾暗示了什么,可绳带和粗布束衣又不像那回事,“你独自一人去参加骑乘比武?”

    他抿了一口啤酒。果肉般的褐色,带着浓郁的口感,他就喜欢这种味道,“那个”,他说,“我打算弄个冠军当当”“是么,现在?”老板娘问道,态度还算礼貌。

    那一头,小少爷从酒洼里提起头。鼠窝般凌乱的褐发下露出一张菜色的脸庞,下巴上顽强的钻出几根金色的胡须。他摸了把下巴,眨着眼看着邓克,“我梦见你了”,他颤抖地伸出一根手指,“你离我远点,听见没有?离我远点!”

    邓克迷惘地看着他,“什么,大人?”

    老板娘靠过来,“别理他,爵士。他除了喝就知道他的梦。我马上准备你的食物”,然后她匆忙地走开。

    “食物?”,那少爷带着猥亵的语气说,摇摇晃晃地用手撑着桌子才不至于摔倒。“我快要吐了”,他大声宣布,外衣上的红色酒污甚是醒目。“我想要一个妓女,可一个都找不到。都跑去白杨滩牧场了。老天,再给我来些酒”,他踉跄着爬上楼梯,急剧的喘息声中还夹杂着小曲。

    可怜的家伙,邓克暗想。但是为什么他会觉得认识我呢?他边想边喝啤酒。

    再也没有更美味的羊羔肉了,鸭子则更棒,跟樱桃和柠檬一起煮的,不像通常那么油腻。店主还送上了油焖豌豆和新鲜的燕麦面包。这才是骑士的真正生活,他啃完骨头上的最后一点肉,对自己说。可口的食物,啤酒呼之即来,没人再敲我的脑袋。第二杯酒用来下菜,第三杯把它们全部冲下肚,第四杯么,没人说不可以吧。酒足饭饱之后他付给老板娘一个银鹿币,居然还能找回了一把铜币。

    他出门时天色已黑。带着填满的肚子和变轻的钱包,他满意地走向马厩。前面传来了马的一声嘶叫。“安静,伙计”,接着是一个男孩的声音。邓克不由得加快脚步,很快他就蹙起了眉头。

    那马僮穿着老人过大的盔甲骑在“雷鸣”上,头盔歪斜着架在他的秃头上免得挡住视线。他那全神贯注的模样,看上去甚是滑稽。邓克停到门前,忍不住张嘴大笑。

    男孩仰首一看,脸刷得红了,连忙跳到地上。“大人,我不是有意——”

    “小偷”,邓克故意装出一副严厉的样子。“给我立刻脱下盔甲,你真该庆幸‘雷鸣’没有踹掉你的榆木脑瓜。他是战马,可不是小孩子玩的”男孩摘下头盔搁到稻草堆上,“我骑的不比你差”,他一副大言不惭的样子。

    “闭嘴,小子。我面前充什么蒜。还有锁子甲,都脱掉。你瞧你在干什么?”

    “你叫我闭上嘴,我怎么告诉你?”,男孩抖动着身子让链衫滑落到地上。

    “那你张嘴说话,”邓克没辙了,“现在捡起盔甲,把土拍掉,然后从哪里拿得就给我搁回哪里去。还有头盔。你照我说的喂马了么?给‘捷步’擦了没有?”

    “是的”,男孩抖掉盔甲上的稻草,“你要去白杨滩?带上我吧,爵士”老板娘提醒过这件事,“你母亲会怎么说?”

    “我母亲?”男孩皱起脸,“我母亲早死了。她还能说什么”邓克怔了怔。他不是老板娘的儿子?兴许他不过是个学徒而已。酒意带起了阵阵晕眩。“你是孤儿?”,他好奇地问。

    “你才是吧?”男孩顶了回去。

    “我倒还真是”,邓克坦诚的回答。要不是老人把他带走。

    “带上我,我可以当你的侍从。”

    “我不需要任何侍从”,他回答道。

    “每一个骑士都需要一个侍从”,男孩执著的说。

    邓克扬起一只手吓唬他。“我倒觉得你更需要来记耳光。给我装一袋燕麦,我一个人去白杨滩。”

    那男孩完全地掩饰住了惧意,假如他有害怕的话。他叉着双臂大剌剌地站着,邓克无奈之下正准备放弃时,小家伙突然撒腿跑去装燕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