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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用脚蹭着灰土,同时母鸡们在他们周围的地上啄食。流泪眼佩特最后答话了。“爵士,请原谅,但是我们的阁下不允许我们用长弓。奥斯格雷的鹿是给切凯狮子们吃的,不是给我们的。”

    “我们会有剑、头盔和锁子甲吗?”三个瓦特里最年轻的那个想知道。

    “哎呀,当然你会,”班尼斯说。“一旦你杀了寡妇的一个骑士你就把他那该死的尸体剥光,就是那样。记住还要把你的胳膊捅进他的马的屁股里,那就是你能找到他银币的地方。”他在年轻瓦特的腋下掐着,直到男孩疼得尖叫;然后他就赶着所有这些人到瓦特树林去砍长矛了。

    回来时他们有了八根长度极为参差不齐、用火烤硬的长矛,以及枝条编结成的粗糙盾牌。班尼斯爵士给自己也做了一根长矛,他向他们示范如何用尖端穿刺、如何用杆部来躲闪……以及向何处瞄准尖端来杀人。“我发现肚子和咽喉是最好的。”他拿拳头擂着胸膛。“心脏就正在这里,那也能管用。问题是,肋骨挡了道。肚子就又妙又软。开膛是慢,但是必死无疑。从来没听说有人肠子流出来还能活。现在要是有某个傻瓜跑过去把背冲着你,让你的矛尖瞄准他的肩甲缝隙或是穿过肾脏。就是这儿。一旦你刺到了肾脏他们就活不了多久。”

    当班尼斯试图告诉他们该干什么时,队里的三个瓦特造成了混淆。“我们应该给他们村子的名字,爵士,”伊戈建议道,“就像‘帕尼基的艾兰爵士’,你的旧主人。”那本来可能奏效,但问题是他们的村子也没有名字。“好吧,”伊戈说,“我们可以用他们的庄稼来称呼他们,爵士。”一个村子位于豆田中央,一个主要种植大麦,第三个则耕耘一垄垄的甘蓝、胡萝卜、洋葱、芜菁和甜瓜。没人想做“甘蓝”或是“芜菁”,所以最后一组就成了“甜瓜”。最后他们有四个是“大麦”,两个是“甜瓜”,两个是“大豆”。由于瓦特兄弟都是“大麦”,于是有必要进行某种进一步的区分。当那个弟弟提到曾经掉进村子的井里时,班尼斯给了他“落汤鸡瓦特”的称呼,于是就此决定。人们为得到“贵族名字”而激动不已,除了大罗勃——他貌似记不起来自己到底是个“大豆”还是个“大麦”。

    就在他们所有人都有了名字和长矛时,尤斯塔斯爵士从坚定塔出来向他们致辞。老骑士站在塔门外,在一件年代久远得泛黄的长羊毛无袖罩袍下穿着铠甲,胸前和背后都绣着切凯狮子的徽记,用小片绿色和金色的方格缝成。“弟兄们,”他说,“你们都记得戴克。红寡妇把他装在麻袋里扔下去淹死了他。她要了他的命,而现在她又想要我们的河水,浇灌我们庄稼的切凯河……但她得不到!”他把剑高举过头。“为了奥斯格雷!”他响亮地说。“为了坚定塔!”

    “奥斯格雷!”邓克随声附和道,伊戈和新兵们继续高呼:“奥斯格雷!奥斯格雷!为了坚定塔!”

    邓克和班尼斯在猪群和鸡群中操练着这一小群人,同时尤斯塔斯爵士从上面的阳台上观看。驼背山姆已经用脏稻草塞满了一些旧麻袋,而那些就成了他们的敌人。新兵们开始练习他们的长矛技巧,而班尼斯对他们咆哮。“刺、扭、拔出来!刺、扭、拔——把那该死的东西拔出来!你立刻就会急着要用它再来一次。太慢了,切勃,太他妈的慢了。如果你没法更快,回去扔石头。兰姆,捅的时候全身的劲儿都用上。那就是目标。刺进,拔出,刺进,拔出,用它要了他们的命,就是这么回事,刺进拔出,撕碎他们,撕碎他们,撕碎他们。”

    当麻袋们全都被五百下长矛的穿刺撕成碎片、所有稻草都溅落一地时,邓克穿上铠甲拿起一柄木剑,来看看这些人面对一个活的敌手表现如何。

    答案是:不太妙。只有切勃快到了能闪过邓克的盾牌刺上一矛,而他也只成功了一回。邓克架开一次又一次笨拙又不稳的矛刺,把他们的矛推开,冲到了近前。如果他的剑是铁打的而不是松木做的,他就已经杀死他们每个人六次了。“一旦我进入你们身前一矛之地你们就死定了,”他警告他们,敲打着他们的腿和胳膊以让他们真正学到教训。至少,切勃、兰姆和落汤鸡瓦特很快就学会了如何避让。大罗勃丢下长矛跑了,而班尼斯不得不去追上他,并把眼泪汪汪的他给揪回来。到了下午结束的时候他们这一群人都浑身淤青一塌糊涂,长茧的手上握矛的地方磨出了新水泡。邓克自己身上没什么伤痕,但到伊戈帮他脱下铠甲时他已经给自己的汗水淹得半死了。

    当太阳正下山的时候,邓克赶着这一小伙人下到地窖里,强迫他们每人都洗个澡,哪怕那些去年冬天刚洗过的人也不例外。然后驼背山姆的老婆给所有人准备了一碗碗的炖菜,满是胡萝卜、洋葱和大麦。人们都累到了骨子里,但要是听他们的口气每个人都很快会比御林铁卫骑士还要厉害一倍。他们几乎等不及要证明自己的英勇了。班尼斯爵士怂恿着他们,给他们讲战士生涯的乐趣:主要是战利品和女人。两个老手附和了他:兰姆自称曾从黑火叛乱中带回一把刀和一双好靴子,靴子他穿起来太小,但他把它们挂在了墙上;而佩特一说起他认识的一些跟营者尾随着龙就没完没了。

    驼背山姆已经在地下室里给他们准备好了八张稻草垫子,所以他们一旦填饱肚子就都去睡了。班尼斯逗留了一会儿,久到足够充满厌恶地看了邓克一眼。“废物爵士在他还行的时候本该多搞几个乡下妞,”他说。“如果他那时能养出一窝私生子来,我们现在就有更多战士了。”

    “他们似乎不比别的农民征兵差。”邓克在给艾兰爵士当侍从时曾经和一些这样的人行军。

    “是啊,”班尼斯爵士说。“两个星期后他们可能就有本事对阵一伙别的农民了。不过,骑士?”他摇了摇头,啐了一口。

    坚定塔的井在一间地下室里,那是一间潮湿的小屋,有着用石头和泥土砌的墙。驼背山姆的老婆就是在那里泡、刷、捶衣服的,然后再拿到屋顶去晒干。那个大石洗衣盆也是拿来洗澡用的。要泡澡就要从井里一桶一桶地汲水上来,用一个大铁壶在炉火上加热,把壶里的水都倒进浴盆,然后再重复整套操作。四桶水灌满一水壶,三水壶灌满一浴盆。到最后一壶水热的时候第一壶已经温吞吞了。据称班尼斯爵士曾说过,整件事都太他妈的烦人,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和虱子跳蚤滚成一窝,一身臭气活像变质的奶酪。

    邓克感觉急需好好洗一洗的时候他至少有伊戈帮忙,就像今晚一样。男孩阴郁地沉默着汲水,烧水时几乎没说什么话。“伊戈?”在最后一壶水烧开的时候邓克问道。“有什么不对吗?”伊戈没有答话,于是他说:“帮我拿水壶。”

    他们一起费力地把它从壁炉上挪到浴盆边,不在乎水溅到自己身上。“爵士,”男孩说,“你认为尤斯塔斯爵士想要做什么?”

    “拆掉水坝,如果寡妇的人试图阻止我们的话就把他们击退。”他大声说,这样在洗澡水四溅时也能被听清。水倒下去时蒸汽升腾而起有如白帘,把他的脸熏得发红。

    “他们的盾牌是木头编的,爵士。一支长枪或者是一支弩箭可以直接穿透它们。”

    “等他们准备好了,我们可以给他们找到一些铠甲。”那是他们能指望的最好情况。

    “他们可能会被杀的,爵士。落汤鸡瓦特还差不多是个男孩呢。大麦威尔在下一次修士来的时候就要结婚了。而大罗勃甚至都分不清他的左脚和右脚。”

    邓克让空空的水壶扑通落到了夯实的土地板上。“帕尼基的罗杰在红草原牺牲的时候比落汤鸡瓦特还年轻。你父亲的军队里也有人就要成婚,还有人从来不曾吻过一个女孩。有成百上千,也许成千上万的人搞不清楚左脚和右脚。”

    “那不一样,”伊戈坚持道。“那是战争。”

    “这也是。同样的事,只是规模小些。”

    “规模小些,也更愚蠢,爵士。”

    “那不是你或我该说的,”邓克告诉他。“当尤斯塔斯爵士召集他们时他们有责任去参战……或是阵亡,如果需要的话。”

    “那我们就本不该给他们取名,爵士。他们死的时候这只能让我们的悲伤更难忍受。”他脸色一亮。“如果我们用我的靴子——”

    “不。”邓克单脚站着,好把自己的靴子脱下来。

    “好,但是我父亲——”

    “不。”另一只靴子也落了下来。

    “我们——”

    “不。”邓克把他那汗渍的上衣从头上脱下来,扔给了伊戈。“叫驼背山姆的老婆把它给我洗一洗。”

    “我会的,爵士,但是——”

    “不,我已经说了。要不要耳朵上挨一下子来帮你听得更清楚点?”他解开了他的马裤,底下什么也没穿;天气太热,没法穿内衣。“你为那三个瓦特还有其他的人担心,这很好;但那靴子只是为了紧急需求的。”血鸦公爵有多少只眼睛?一千只,再加上一。“当你父亲派你给我做侍从的时候,他告诉你什么?”

    “一直都剃光头发或是染了它,不告诉任何人我的真名。”男孩说,明显很勉强。

    伊戈伺候了邓克整整一年半了,虽然有些时候那像是已经有了二十年。他们一起翻过王子隘口,穿越了多恩红白相间的纵深沙漠。一只摇橹船带着他们沿绿血河而下直到厚板镇,在那里他们乘着快船“白女士”去了旧镇。他们曾在马厩、客栈、壕沟里睡过觉,曾和妓女、戏子和神圣的修士们分享过面包,追逐过上百场木偶剧表演。伊戈一直保证邓克的马喂饱、剑锋利、铠甲不生锈。他就是任何人能想象的最好搭档,而雇佣骑士已经几乎开始把他当作一个小弟弟来看待。

    但他不是。这个“蛋”孵出来就是龙种,而非鸡雏。伊戈可以做一个雇佣骑士的侍从,但坦格利安家族的伊耿是盛夏厅王子梅卡的第四个也是最小的儿子,而梅卡本人则是已故贤王戴伦二世的第四个儿子,戴伦二世曾坐在铁王座上二十五年,直到春季大瘟疫夺走了他的生命。“目前为止大部分百姓知道的是,伊耿·坦格利安在杨滩镇的比武会后跟着他哥哥戴伦回了盛夏厅,”邓克提醒男孩。“你的父亲不想要人知道你跟着某个雇佣骑士在七大王国里漫游。所以我们别再听到更多关于你靴子的事。”

    他得到的全部回答就是一眼。伊戈有着一双大眼睛,不知为何他的光头让它们显得更大。在灯光照明的地窖里它们在昏暗中看起来是黑色的,但在更亮一点的地方就会看到它们的真正颜色:深深的紫色。瓦雷利亚人的眼睛,邓克想。在维斯特洛,除了龙王血脉之外没有多少人有着那样颜色的眼睛,或是闪耀有如经过锻造的金子和缕缕银子交织在一起的头发。

    当他们乘舟顺绿血河而下时,那些孤儿女孩们曾把摩擦伊戈剃光的头当成得到好运气的游戏。这让男孩脸比石榴还红。“女孩们都这么蠢,”他会说。“下一个碰我的就要到河里去。”邓克不得不告诉他:“那么我就会去碰你。我会给你耳朵上来这么一下子,一个月都让你耳朵里嗡嗡响。”那只不过把男孩刺激得更傲慢。“嗡嗡响也比女孩们好。”他坚持。但他从来没把任何人扔到河里去。

    邓克踏进浴盆放松地躺了下去,直到水浸到他的下颌。水上面还是滚烫的,下面却要凉一些。他咬紧牙关好不喊出声;如果他这么做男孩会笑的,伊戈喜欢洗澡水滚烫。

    “你需要再烧点水吗,爵士?”

    “这就够了,”邓克摩擦着胳膊,看着长条的灰色污垢落下来。

    “给我把肥皂拿来。哦,还有那长柄刷子。”想到伊戈的头发也让他记了起来,自己的头发污秽不堪。他深深吸了口气,然后滑进水里让它好好泡一泡。当他又水花四溅地冒出头来的时候,伊戈就站在浴盆边,手里拿着肥皂和长柄马毛刷子。“你脸颊上还有毛发,”邓克在从他手里接过肥皂时发现了。“两根。那儿,就在你耳朵下。下次你剃头的时候记住剃掉它们。”

    “我会的,爵士。”男孩看起来为这发现很高兴。

    无疑他认为一点胡须会让他成为男人。邓克在第一次发现上嘴唇上方长出了一些茸毛时也是这么想的。我试着用匕首去剃,结果几乎割掉了自己的鼻子。“现在去睡吧,”他告诉伊戈。“到早上之前我都不会需要你了。”

    把所有污垢和汗水都洗掉花了很久。之后他把肥皂放到一边,尽可能地伸展开身体,然后闭上了眼睛。水在那时已经凉了。在一天的疯狂酷热之后,这是某种受欢迎的放松。他泡到手脚都起了皱,水变得又灰又冷;直到那时他才勉强爬了出来。

    虽然他和伊戈在地窖里也被分配了厚厚的稻草垫,但邓克宁愿睡在屋顶上。那里空气更新鲜,有时候还有微风。他好像也不怎么需要害怕下雨。在这里下一次下雨将会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