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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征服者伊耿和他的姐妹们统一七国并铸就了铁王座,两百年来,国家一直由其子孙统治。王室的旗帜是坦格利安家族的三首龙,黑底红色。十六年前,国王伊耿四世的私生子之一戴蒙?黑火起兵反叛他的嫡生兄弟。戴蒙同样以三首龙为旗,只是像许多私生子那样颠倒了颜色。黑火叛乱在红草原画下了句号,戴蒙和他的一对双胞胎儿子死在血鸦公爵的箭雨之下。幸存下来并且屈膝求饶的反叛者们得到了宽恕,但是有些人被没收了封地,有一些被剥夺了爵位,还有人失去了金钱。所有人都必须交出人质,以确保他们日后的忠诚。

    三个城堡,橙底黑色。“我想起来了。艾兰爵士从不谈论红草原,但有一次他喝醉了,告诉了我他妹妹的儿子是怎么死的。”他回想起老人的声音,呼吸中尽是酒味。“潘尼趣的罗杰,那是他的名字。他的脑袋被一个盾牌上有三个城堡的领主用钉头锤打了个稀烂。”(译注:看来《效忠剑士》的漫画画错了,把罗杰画成是被剑刺死。匹克在红草原还杀死了继巴特维尔之后担任御前首相的海福德,后者是艾兰爵士当时的效忠对象。)那是戈蒙?匹克伯爵。老人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或是不想知道。匹克大人、提琴手约翰和他们的人马已经化为远方的一缕红色烟尘。这是十六年前的往事。觊觎者已死,追随者或是逃亡,或被宽恕。不管怎样都与我无关。

    有那么一会儿,两人沉默骑行,倾听着鸟雀的悲鸣。走出半里格后,邓克清清喉咙开了口:“他提到了巴特维尔。他的领地就在附近?”

    “就在湖的那边,爵士。伊耿国王在位时,巴特维尔伯爵担任财政大臣。戴伦国王封他做了首相,但时间不长。他的纹章是绿白黄三色的波浪形状,爵士。”伊戈喜欢卖弄自己的纹章学知识。

    “他是你父亲的朋友吗?”

    伊戈做了个鬼脸。“我父亲从未喜欢过他。在叛乱中,巴特维尔大人的次子追随了觊觎者,长子却为国王效力。这么一来他确保能站在胜利者的一边。巴特维尔大人自己没有参战。”

    “有些人称之为审慎明智。”

    “我父亲称之为胆小懦弱。”

    是啊,他会的。梅卡王子为人强悍骄傲,蔑视一切。“我们要到国王大道必须经过白墙城。为什么不去填饱肚子?”一想到这个念头就让他饥肠辘辘。“也许婚礼宾客中有人需要返程的护卫呢?”

    “你说过我们要往北走。”

    “长城已经矗立了八千年,它还会存在很久。从这儿到长城有一千里格远,我们腰包里再多些银币没坏处。”邓克想象着他骑着雷鸣,将那个盾上有三座城堡的苦脸老伯爵击落马下。那会很开心。“击败你的是艾兰老爵士的侍从。”当他上门赎回武器盔甲时我就这么告诉他。“他代替了那个被你杀害的男孩。”老人若泉下有知,一定会高兴的。

    “你不会是想报名参加长枪比武吧,爵士?”

    “也许到时候了。”

    “还没到时候,爵士。”

    “也许到了我赏你一个大耳光的时候了。”我只需要赢得两场长枪比武。如果能收到两份赎金、并且只付出一份的话,我们就能像国王一样吃上一整年。“如果有混战比赛的话,我可能会报名。”与长枪比武相比,邓克的体格和力量在混战比赛中更占便宜。

    “婚礼上通常不会举办混战比赛,爵士。”

    “但是通常会有一顿大餐。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什么不难得一次吃饱了再上路呢?”

    等到他们看见湖面时,落日已经西沉,湖水荡漾着红色与金色,像捶打过的铜片一样明亮。他们从几棵柳树的树冠上瞥见了客栈的角塔,于是邓克把那件汗津津的束腰外衣重新穿在身上,停下来在脸上拍了些水。他竭尽所能地洗去了行尘,用湿漉漉的手指梳理着被太阳炙烤过的茂密乱发。魁梧的体型和颊上的伤疤已经无法掩饰,但他想让自己看上去不太像一个粗野的强盗骑士。

    客栈比他料想的大,那是一幢巨大、灰色、杂乱无章的木制建筑物,屋顶建有角塔,房子有一半挑空在水上,用桩子支撑着。泥泞的湖岸上铺了一条粗糙的木板路,一直通向渡口,但目力所及之处既没有渡船也没有船夫。道路对面立着一个茅草屋顶的马厩。场地四周环绕着一圈干燥的石墙,但门是开着的。他们在里边找到一口井和一个饮马水槽。“照顾好牲口。”邓克告诉伊戈。“但别让它们喝太多水。我去弄点吃的。”

    他找到了正在打扫台阶的老板娘。“你是来摆渡的?”女人问他。“那你来晚了。太阳已经下山,奈德不愿意摸黑摆渡,除非碰上满月。他明天一早就回来。”

    “你知道他开价多少吗?”

    “三便士一个人,十便士一匹马。”

    “我们有两匹马和一匹骡子。”

    “骡子也收十便士。”

    邓克心算了一下,总共是三十六便士,比他料想的多。“上回我路过时,还是两便士一个人、六便士一匹马呢。”

    “要说你跟奈德说去,关我屁事。你想住店的话,我也没有空床。肖尼大人和科斯坦大人带来了一大帮子人。店里都快挤爆了。”

    “匹克大人也住在这儿?”他杀害了艾兰爵士的侍从。“他跟库克肖大人和提琴手约翰同行。”

    “奈德最后一趟把他们送走了。”她上下打量着邓克。“你是他们的手下?”

    “我们在路上碰见过他们,仅此而已。”一股香味飘出客栈的窗户,引得邓克直咽口水。“我们想来点你们正在做的烤肉,如果不是太贵的话。”

    “那是烤野猪。”那女人说。“加了好多胡椒,配菜是洋葱、蘑菇和碎萝卜。”

    “萝卜就不要了,给我们来几块野猪肉,再打一角你们出了名的棕色麦酒。这些要多少钱?也许我们今晚能在你的马厩里打个地铺?”

    这句话不该说的。“马厩是给马住的。这就是我们管它叫马厩的缘故。你倒是壮得像匹马,可我看你就长了两条腿。”她挥舞着扫帚,把他轰了出去。“我又没法喂饱整个七大王国。野猪肉是留给贵宾的,麦酒也是。我要让他们吃到撑为止,免得大人们说我这儿缺吃少喝的。湖里有的是鱼,你还可以在树桩子那边找到一些宿营的无赖。他们自称是雇佣骑士,如果你相信的话。”她的语气表明她本人是不信的。“也许他们会分点吃的给你。关我屁事。给我走远点,我还有活要干。”门在她身后重重地关上了,邓克还来不及想到问她在哪儿能找到那些树桩。

    他发现伊戈坐在水槽上,双脚泡在水中,用他那大大的宽檐草帽对着脸扇风。“他们在烤猪肉吗,爵士?我闻到猪肉香了。”

    “野猪。”邓克闷闷不乐地答道。“可我们已经有了好吃的咸牛肉,谁还要野猪肉呢?”

    伊戈做个鬼脸。“请问我能改吃靴子吗,爵士?我会用咸牛肉再做一双。那样更结实。”

    “不行。”邓克说,试着不要露出微笑。“你不能吃靴子。再说一个字你就得吃我的拳头。把你的脚从水槽里挪开。”他在骡背上找到了自己的巨盔,把它抛给伊戈。“从井里打点水,把牛肉泡一泡。”除非泡上好一会儿,这咸牛肉简直能把牙齿崩掉。泡在麦酒里吃起来味道最好,但清水也还过得去。“别用水槽里的水,我可不想尝你的脚丫子味。”

    “我的脚只会让它更美味。”伊戈一边摇着脚趾头一边说。但他按照吩咐的做了。

    要找到雇佣骑士们并不难。伊戈看见了他们在湖边树林里燃起的营火,于是他们徒步前往,身后牵着骡马。男孩用一条胳膊挟着邓克的头盔,每走一步都会溅出水来。这时的太阳已是西方暗红的魅影。不久眼前的树木豁然开朗,他们发现自己身处一片神木林的遗迹。如今只有一圈白色树桩与横七竖八的骨白色树根标志着鱼梁木曾经屹立过的地方,那时候维斯特洛的统治者还是森林之子。

    在鱼梁木树桩之间,他们发现两个男人蹲坐在一堆篝火附近,轮流享用着一个酒袋。他们的马匹在神木林外吃草,武器和盔甲已经整齐地架好了。一个年轻得多的男子背靠一棵栗子树坐着,与其他两人保持着距离。“幸会,诸位爵士。”邓克用愉快的声音叫道。千万不要突然出现在有武器的人面前。“我名叫高个邓肯爵士。这个小伙子是伊戈。不知能否与你们分享篝火?”

    一个结实的中年人起身欢迎,身上穿的是褴褛的华服,留着惹眼的姜黄色络腮胡。“幸会,邓肯爵士。你真是个大块头……当然非常欢迎,还有你的小朋友。伊戈,对吗?请问这算哪门子名字?”

    “简短的名字,爵士。”伊戈知道不该承认伊戈是伊耿的简称。不该对陌生人透露。

    “的确如此。你的头发怎么了?”

    长了虫子,邓克想。告诉他是虫子的缘故,孩子。这是最安全的故事,也是他们讲得最多的故事……但伊戈有时候会玩一些孩子气的把戏。“我把头剃了,爵士。我决心在赢得自己的马刺前一直留光头。”

    “真是个高贵的誓言。我是凯尔爵士,绰号‘雾野镇之猫’。那边栗子树下坐的是格伦顿,嗯,鲍尔爵士。这位是好爵士梅纳德?普棱。”

    听到这个名字,伊戈的耳朵竖了起来。“普棱……您是韦赛里斯?普棱大人的亲戚吗,爵士?”

    “只是远亲。”梅纳德爵士承认。他又高又瘦,弯腰曲背,留着长长的亚麻色直发。“不过我怀疑那位大人是否会承认这一点。有人会说他是甜李子,而我是酸李子(译注:Plumm与李子Plum拼写相近,发音相同)。”普棱的披风和他的姓氏一样是紫色的,但边缘已经磨损,染色也很糟糕。一颗鸡蛋大小的月石胸针将披风扣在肩上。除此以外,他穿着暗褐色的粗纱外衣和褪色的棕色皮甲。

    “我们有咸牛肉。”邓克说。

    “梅纳德爵士有一袋苹果。”猫儿凯尔说。“我有咸蛋和洋葱。凑在一起我们就能做一顿大餐了!请坐,爵士。我们有的是上等树桩供你休息。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们要在这儿一直等到明天上午。这里只有一条渡船,还没大到能把我们全都运走。领主和他们的跟班必须先过去。”

    “帮我卸马。”邓克吩咐伊戈。两人合力卸下了雷鸣、小雨和学士的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