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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3章金帐娇娘

    此时黠戛斯可汗一手支颐,一手持金杯,慵懒得像一头狩猎后饱餐了一顿的花豹,黑曜石般的眼珠盯着太和公主,等她向自己拜谒。

    战俘拜见可汗,须跪地行稽首礼,太和公主身为回鹘可敦,若向黠戛斯可汗如此行礼,便是奇耻大辱。

    然而牙帐内一片寂静,无数双眼睛用沉默压迫着她,逼她双膝落地。

    满座蛮夷中,也不知是谁,突然爆发出一句回鹘语:“跪下!”

    紧接着,一呼百应。

    “跪下!跪下!”

    声浪叠起,烛火摇曳,太和公主一阵眩晕,浑身冒出一层虚汗,不由紧紧抓住晁灵云的手,低下头无声地发抖。

    晁灵云扶住太和,忽然拔高嗓子,傲然质问可汗:“太和公主驾临牙帐,可汗怎不起身迎接?”

    一语惊人。帐中叫嚣的人顿时息声,连黠戛斯可汗都挑起一边眉梢,将视线转向了晁灵云:“我,迎接,太和公主?”

    晁灵云昂首挺胸,迎着可汗深邃的目光,从容不迫道:“既然可汗已经灭了回鹘,可敦便不再是可敦,而是大唐的太和公主。回鹘可敦虽是可汗的俘虏,大唐公主却当得起可汗的座上宾。”

    可汗沉默了片刻,轻轻点头:“你这婢女,说话倒有几分道理。”说罢吩咐身侧宰相:“请太和公主上座。”却到底没有起身相迎。

    晁灵云见好就收,默默扶着太和公主落座,自己顺势跪坐在公主下首,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保持警惕。

    不远处,注吾合素留意到她虎视眈眈的小模样,忍不住偷笑。

    相比大明宫奢华的宫宴,黠戛斯可汗的大宴实在乏善可陈,但在荒凉的塞外草原上,只要有酒有肉,有歌有舞,便是一方天堂。

    小小的风波过后,大宴又恢复了热闹。笛、鼓、笙、觱篥、盘铃的乐声响彻牙帐。骆驼、狮子也被驯兽人牵上舞筵,表演些简单讨喜的舞蹈。

    可汗没有蓄养乐伎,上场助兴的都是部落里能歌善舞的男女,这群马背上颠沛流离、朝生暮死的战士,连歌舞里都带着一股豁出性命的豪情,倒比贩售色艺的乐伎生动许多。

    宴上除了酒,只有羊肉、马酪等荤食,没有果蔬,晁灵云怕太和公主克化不动,便抓了一把阿月浑子,替她慢慢剥起来。

    忽然侑酒的女奴端来一盘柔软的面饼,献给太和公主。晁灵云惊喜地擡起头,发现王座上的可汗正与太和公主对视,微微颔首,以示关心。

    晁灵云心中一动,觉得这黠戛斯可汗也许是个能讲理的人,值得冒险一试。

    于是她以代公主道谢为由,来到可汗王座前,稽首下拜:“奴婢代太和公主向可汗谢恩,谢可汗赐饼。”

    可汗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一言不发,场面顿时十分尴尬。

    晁灵云却是个不怕尴尬的主,她面带微笑,再次说出一句胆大包天的话:“可汗黑发黑眸,与一般黠戛斯人不同,想必是汉朝大将李陵的苗裔。”

    黠戛斯人多数是赤发绿瞳,以黑发为不祥,是以部落中黑发黑眸者,都以李陵苗裔自居。

    遥远的汉朝降将,血脉早已星散,又怎会是那么多人的祖宗?但李陵曾被匈奴单于封为坚昆国王,而坚昆正是黠戛斯的汉时古称,认他做祖宗,总比自认是一个杂种强。

    听了晁灵云的恭维,黠戛斯可汗却冷笑一声,用生硬的汉语回答:“你这婢女,懂的倒不少。”

    晁灵云听出可汗语气不善,心中一凛,果然下一刻便见他丢下金杯,右手快如闪电,刹那间拔出腰间佩刀,掷向晁灵云。

    晁灵云感到眼前寒光一闪,身体本能地向一旁闪避,躲开凛冽杀气,等回过神定睛一看,才发现可汗的佩刀已没入地面数寸,刀柄犹在微微颤动。

    晁灵云深吸一口气,伸手拔出佩刀,膝行到王座前,双手将刀举过头顶,奉还可汗。

    可汗却不接刀,只是眯着眼打量她,缓缓道:“你能躲开我的刀。”

    “是可汗仁慈,没有真心对奴婢下杀手。”晁灵云回答,见可汗不为所动,显然对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只好又解释了一句,“奴婢学过剑器舞,所以对刀剑的反应比一般人更敏捷。”

    “剑器舞,”可汗饶有兴趣地咀嚼着这个词,擡起下巴指了指帐中舞筵,示意晁灵云上场,“若跳得好,饶你不死。”

    “是。”晁灵云大方地应下,收回可汗佩刀,托在手里掂量了一下,起身走向舞筵。她一边走,一边脱去身上厚重的锦裘,在一片起哄声里,将锦裘抛在舞筵边,轻盈登场。

    因为晁灵云的意外出现,帐中曲调骤然一变,只剩下羯鼓和盘铃声,晁灵云侧耳倾听,发现节奏是自己熟悉的《浑脱》,顿时放下心来。

    《浑脱》本是剑舞曲,晁灵云曾在教坊学过,看来牙帐里的乐手还算友善,知道她要跳刀舞,特意换了适合的曲子。

    可汗佩刀虽比自己惯用的吐蕃弯刀沉重许多,她倒可以应付,最值得担心的正是曲调陌生,若跳错了节拍,舞便不能算舞了。

    眼下有了熟悉的曲子,只要套用当年《朝云引》的动作,便足以让黠戛斯部落的人大开眼界。

    于是晁灵云踩着鼓点,即兴起舞。一时红裙蹁跹,宛如榴花盛开,倩影轩昂,堪比狂放侠客。晁灵云将手中佩刀舞成一朵银花,随风萦回,疾如游电,劈、扫、刺、挑,寒光森森,杀气横溢,直把舞筵变作沙场,令观者悚然变色,为之倾倒。

    只见满座莽夫蛮勇,都放下酒杯,忘了口腹之欲。连王座上的黠戛斯可汗都收起了懒散筋骨,专注地望着舞筵上风华绝代的佳人。

    他平生戎马倥偬,不近女色,白日揽于怀中、夜里躺在枕边的,正是手中这把佩刀。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这把刀,可以在别人手中绽放出另一种风姿,不同于自己掀起的腥风血雨,眼前金帐美人,舞出的是塞上风雪、瀚海霜月,是自己战后纵马沙场,踏过遍野横尸才会有的快意孤寒。

    一舞结束,帐中众人意犹未尽,静默了一瞬,随即爆发出雷霆般的欢呼。

    晁灵云朝可汗遥遥一拜,走下舞筵,拾起锦裘披在肩头,如衣锦还乡般穿过一片热情的欢呼,走到王座下,再次跪地奉还佩刀。

    这一次可汗终于倾身接过刀,眼神里也有了欣赏之色:“你的舞很好,不但值得你的性命,还值得我的赏赐。你想要什么?”

    晁灵云擡起头,望着可汗粲然一笑:“奴婢想要可汗一点时间,容奴婢说一说心里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