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搜索: 热词:货币战争3:金融高边疆宋鸿兵邪御天娇纯情犀利哥乡村死亡报告阎连科

返回顶部

悦阅书阁 > 其它 > 春雨落长河 > 第一章 手足

    〔一〕

    1925年,春天,十七岁的潘璟琛从梦中惊醒。

    淡淡的凉意袭来,他的发顶铺了一层细密雨珠,收摄心神,他看着窗外那条通向花园的小径,那里空无一人,只有茂密幽深的花木与纱笼般的雾,天上飘着春雨,水汽幽浮。

    他轻轻拭去脸上和发上的雨水,将被风吹开的窗户重新关好,玻璃上映出一个少年郎轮廓分明的俊秀面庞,目光幽深,如夜色下的深海,暗涌潮汐。

    “大少爷……”

    书房的门被轻轻推开,男仆云升探进了半个身子,关切地看过来。

    璟琛扫了一眼地上的碎片,歉然一笑:“睡着了,胳膊肘不小心碰翻了茶碗。”

    云升叫来丫鬟进书房打扫,自己去重新斟了杯茶放到桌上,柔声说:“这几天您忙得脚不沾地,好不容易能喘口气休息一会儿,还窝在这书房里看什么书啊。回屋子里歇息去吧。”

    璟琛苦笑道:“人不机灵,再不勤勉一点,爹就更不会放心了。”

    云升笑道:“老爷对谁都不放心,唯独对大少爷是最放心的。”

    璟琛端起茶喝了一口,掏出怀表看了看:“翟老师来了吧,宁宁起床没有?”

    “小君守着呢,听了您的话,肯定不会让小姐睡过头。”

    外面隐隐约约传来钢琴声,璟琛偏着头听了听,松了口气。

    云升说道:“这年头,人们做事大多只求做个表面功夫,只有大少爷,实打实不掺一点水分,阖府上上下下都看在眼里赞不绝口的。”

    璟琛脸上微微一红。

    云升到底比他略长几岁,虽只是个仆人,应付的人与事却都比他多了许多,知道这少爷年轻脸嫩,经不住夸,便不再多言,说道:“您睡会儿觉去,要做什么事情的话,说好时间,我来叫您便是。”

    “不睡了,我还要再看会儿书。”

    茶几上散落着一些书籍,有几本是学堂的英文课本,云升看不懂那些洋文,不过斜放着的那本书他倒是认得的,封皮上印着“断鸿零雁记”几个字,是流行的小说,看来翻阅过很多遍,书页都褶皱了。

    璟琛把椅子上的课本拾起收好,压在那本小说上面。

    云升道:“大少爷既然要学习,我就不打扰了,有事您叫我。”

    璟琛修长白皙的手指紧张地摩挲着茶几的边角,点了点头。

    云升欠身一礼,转身出了书房,替他轻轻合上了门。

    钢琴声断断续续传来,光阴在雨声和乐音中缓缓碎裂,少年的目光渐渐清冷。

    书房是公馆南侧单辟出的一栋宅子,由一条蜿蜒的长廊和主楼相连,横隔一个花园。

    惊蛰过了,蓝白相间的鸢尾花刚刚绽放,在雨水的滋润下显得清新秀美。不过这个花园最美的时候其实是在夏季,四处都是茂盛的玫瑰藤,喷水池旁也有一个玫瑰园,五月初开始,玫瑰就会陆续绽放,全是法国进的名种,浅粉、深红、淡紫、鹅黄、雪白,竞相争艳,宛如霓虹。

    雨停了,下人们清扫着台阶下的积水和落叶。璟琛在长廊中行走着,见有几棵常春藤顺着玫瑰花台的顶端钻出,枝条已经攀援到主楼的奶白色泰山砖上了,便叫来一个下人,嘱咐说:“把藤子砍了,小心它们钻坏了玫瑰花,弄脏墙。”

    那下人去拿了铰枝的工具,璟琛站在那儿看仆人们把那些多余的藤蔓都铰了个干净,方点头道:“嗯,这样就好,父亲最不喜欢看到墙上爬满枝枝蔓蔓。”

    众人都道:“大少爷真是心细!”

    璟琛微笑:“何叔叔不在,我帮他多留点心,免得他回来数落大伙儿。”

    佣人们笑道:“大少爷最体恤我们了!”

    他是潘家的嫡长子。

    潘家的先祖,在明末清初时只是福建海边一个普通农家,有一年遭逢海难,倾家**产,生计无从着落,又逢战乱,于是举家迁往广东,从编草席、箍桶、卖海产开始,做起了小本生意。潘家人性格稳重,头脑机灵,在商业上有天赋,一百年后,他们在广州十三行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商号:普惠行。

    十三行,并不只是十三个商行。有人说这个名字沿袭的是明代旧称,鼎盛时期多达几十家,衰落时也不过只有四家,不管是怎么一个称呼,十三行是当时中国政府唯一特许与洋人做生意的商行。

    乾隆年间,清廷为了将对外贸易控制在它认为合理的范围内,防止洋人寻衅滋事,颁布上谕,只开放广州一地作为对外贸易的港口,全中国所有沿海城市的货物汇聚广州一地,几乎全世界主要国家运来的货物也都只能从这里开始流通,通过十三行转发到内陆各省。自此,十三行独揽中国的外贸八十五年。

    潘家起于十三行的黄金时代,彼时广州商界迎来暴富的空前时机,搏杀激烈,有实力的商号纷纷脱颖而出。潘家的普惠行在获得一定资本后,在老家福建买下了大片茶园,先从和瑞典、美国的商人做小笔茶叶买卖开始,一步一步,几乎垄断了广州所有茶叶外贸的生意,之后,又帮东印度公司代理糖和丝绸。然而,鸦片战争后,十三行受到重创,大部分商行都破产倒闭,普惠行在风雨飘摇中亦没能幸存。

    光绪末年,长房的潘盛棠继承了家族生意,趁砂糖价格暴涨,兼之欧洲各国对食糖的管制相对放松、食糖需求大量增加,通过不断地买入卖出,聚敛了大笔财富,为家族生意迎来新的契机。

    潘璟琛是潘盛棠的原配夫人荣氏所生,璟琛四岁半的时候,荣氏因病撒手人寰。潘盛棠匆匆赶回广州为亡妻料理丧事,对妻子多年疏于照料,他心中是有愧疚的,自此开始茹素。一年后,为了家族生意的发展,潘盛棠带着璟琛从广州搬到了汉口。

    潘璟琛从小就爱看一些杂书,这或许是他唯一的缺点,因为不把心思放在生意上,可是致力商业的潘家人极度不容许的。璟琛涉猎的书籍多是小说,他记得一个法国作家说过这样一句话:“每一笔巨大的财富背后,是深重的罪恶。”

    虽然并不认为他所在的家族获得财富是因为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才取得超乎常人的能力,比一般人更善于欺诈、掠夺和倾轧,毕竟那些都是人的本性,既存在于繁华地,也如疫病一样,流行在贫民窟。只是那句话,总让他对他所处的环境有一种警惕和疏离。

    〔二〕

    汉口的潘公馆在法租界,是一栋精致的白色建筑,隐没于茂密的榕树和香樟树林之中,这是一个与世隔绝的神秘世界,外面的人根本无法看到里面的小桥流水,花圃池汤,无法想象它是多么豪华富丽。

    草木散发着撩人的气息,灰蓝肚皮的野鸽子在上面踱着步,细雨透过枝梢上已渐渐深浓的绿意洒在地面,天地间织起一道轻盈曼妙的纱笼。

    刚搬来那天也是一个春天,也如今天这样下了一场细雨,花园还不如现今这般规整,现在想来,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璟琛曾在一棵茂密的榕树下发现一丛野生的黄水仙,水仙是母亲生前最爱的花,曾经,每年的春节之前,母亲会携着他的小手去花圃,看着家里的哑巴花匠吴叔将一棵棵已经冒出绿芽的球根从湿润的泥洼中剜起,用清水洗净,放置于青花瓷的小瓮之中,母子俩一起数着日子,等待清香的花朵依次绽放,花开得最多的时候,就是父亲回家过年的时候。

    这种生长在陆地、颜色金黄的水仙花,璟琛还是第一次见到。

    黄水仙的花朵比以往见到的水仙花大了许多,没有香味,像灯盏发出荧荧的光芒,照着孤清的小男孩。雨水透过藤蔓滴落下来,男孩把脑袋埋在膝盖中,沉重呼吸。

    盛棠不知何时走到他身后,轻声唤他,他小心翼翼用手背擦了擦眼泪,抬起头。

    “你妈妈如果还在,也不愿意看到你伤心。等你长大了,跟着我一起做生意吧,男人有了事业,心就会更开阔,心一开阔,就不会再伤心了。”

    他仰望着那个男人,男人的眼角似乎有泪光,又或许只是雨水。

    盛棠抚了抚他的小脑袋:“人这一辈子变数很大,谁都不能预知将来,也无法改变过去。孩子,我们都要慢慢去习惯,去接受和以往不一样的生活。”

    璟琛听话地点了点头。

    不一样的生活很快就开始了,家里来了新成员。

    在此之前,璟琛并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也并不知道弟弟妹妹的母亲,将取代他死去的母亲,成为潘家的女主人。生活的变故迅疾而来,让幼小的他无从准备,更不知如何应付。

    但他是懂事的。盛棠发了话,要他尊重爱戴新妈妈,他就必须乖乖地当个好孩子,因为他知道如果母亲还活着,必不会容许他忤逆父亲,而作为潘家长子,一言一行都不能有任何差池。

    他观察着来客,带着一种如梦初醒的复杂情绪,隐藏着畏惧和不安。

    云氏,他的新妈妈,湖北女子,一个纤细秀美的女人。肤色明净,神情温和可亲,语声清脆,每句话的尾音会娇柔地拖一拖,她朝璟琛微笑,璟琛的脸红红的,把头低下,一个穿着黑色洋服的男人笑着说:“阿琛不好意思呢。姐夫,明天我带着这小哥俩去洋行里转转,阿琛第一次到汉口来,正好让他熟络熟络。”

    “还这么小,就别带他们去洋行了,学本事也得懂事了才能学。”

    盛棠向璟琛招招手,“过来。”

    璟琛走过去,盛棠道:“这是你新妈妈的弟弟,是我在汉口最得力的助手和好兄弟,你该叫舅舅,去行个礼吧。”

    璟琛轻轻行礼,声音低如蚊吟:“舅舅。”

    云秀成拍拍他的肩头,称赞道:“真是斯文的孩子。”

    盛棠温然地笑笑,忽然又似想到了什么,轻轻叹了口气。秀成了然般感叹道:“如今广州的亲戚那边,怕是少有机会再来往了吧?”

    盛棠点点头:“他母亲家的人早就走的走散的散,即便我在广州,也难得聚在一起了。不过我现在能常在这孩子身边了,也算能弥补些许。”

    云氏插话道:“我必会像待亲生孩子一样待他的。”

    璟琛局促地站在他们中间,双手紧张地放在衣兜里,怯怯的黑眼睛小心观察着每一个人的表情。他已经发现,除了大管家何仕文是从广州老宅跟来的,大部分的佣人已经不是旧人了,这一天,云家也带了几个佣人过来。

    窗外是雨后明媚的阳光,门外一切都似带着一团光晕,从那团光晕中,朦朦走来几个人影:两个年长的女仆牵着两个粉团儿似的孩子从外面走了进来。

    一个五岁左右的男孩,还有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女孩,她走路走得摇摇晃晃,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朝着盛棠招了招,娇娇地叫:“爹地,爹地!”

    盛棠微笑道:“阿琛,这是你的弟弟妹妹,现在你有玩伴了,高兴吗?”

    璟琛大为愕然。他的弟妹们,原来都这么大了。起初他以为父亲找新妈妈,也不过是最近这一两年的事,可是如今看来,父亲原来早就在汉口安了家。那么,他和亡母在广州的家又算什么呢?

    他只怔立了片刻,便快步走到靠窗的方桌旁,桌子下有他装玩具的小箱子,他蹲下将它慢慢拖出来,打开,拿出心爱的玩具汽车,然后走到那个陌生的小男孩面前,父亲说那是他的二弟,叫璟暄。

    璟琛将小汽车放到小男孩手中,说:“弟弟,送给你玩。”

    在场的大人们愣了一刹,回过神后,纷纷连声称赞。

    弟弟大大方方地向大哥哥道了谢,把自己带来的两套积木和一套古董锡兵也贡献了出来,说要和大哥哥一起玩。兄弟俩一见面就如此亲和,大人们更是满意了。云氏则为表亲近,在继子的脸颊上轻轻吻了吻,璟琛一怔,不待反应过来,一只小手掌忽然用力在他腰间推了推,把他和云氏隔开,紧接着一张粉色的小脸挤了过来:“不许不许!不许亲亲!”

    这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两岁的潘璟宁穿着一条白色的小纱裙,袖口有着蓝色褶皱,轻软乌黑的头发披在肩上,发顶束了一条天蓝色缎带,扎了一个夸张的蝴蝶结,她推他的时候,蝴蝶结耷拉下来,盖在她厚重的刘海上,遮住了弯弯的眉毛,她甩了甩脑袋。

    她有一双乌黑明亮的大眼睛,原本是带着怒气的,在与他的目光交汇之后,眼神慢慢变成了好奇。

    “咦!”她说。

    “宁宁,这是大哥哥,不要没礼貌。”云氏轻声斥责,璟琛已经低着头默默走到一旁。

    小女孩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大哥哥”,他在那边站着,委委屈屈的样子。

    她悄声问母亲:“他的妈妈呢?”

    云氏低声说:“大哥哥没有妈妈了,不要惹大哥哥伤心,知道吗?”

    璟宁含糊地唔了一声,似懂非懂,璟琛悄然抬眸,看着她,小女孩挣脱母亲的手,在客厅里欢跑起来,并拒绝再让老妈子牵她的手,她发现了属于她的全新的乐园,要独自去探险。

    她朝那个装玩具的箱子跑了过去,半跪在绣着金色花朵的地毯上,从箱子里找到一个银质小秤摆件,用小小的手指挑起了秤杆,银盘与秤砣撞击,发出剔透清脆的声音。

    璟琛咬了咬嘴唇,心微微一抽,那是盛棠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是他曾最喜欢的玩具,他飞快地看了一眼周围的人,他们都用宠溺的眼神看着那个小女孩,于是他只有缄默。

    还是盛棠心思细致,皱眉说:“宁宁,这是大哥哥的东西,没有他的允许不能乱碰。”

    璟宁看都没看父亲一眼,用一只小手拖着秤盘,另一只手则调皮地把秤砣拨弄得晃来晃去,忽然爬了起来,举着小秤走到璟琛跟前,眨了眨大眼睛:“给我吗?”

    她的笑容并没有攻击性,只有着清澈见底的单纯。

    其实给或不给,这家中所有的玩具,从此也不再是他一个人的了。于是他点头。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小女孩把玩具放到地毯上,踮起脚,将小小的双臂环绕在他的腿上,再伸手拽拽他的衣襟,他弯下身子,她身上有股甜甜的香气,扑扑地飞过来。她嘟着小嘴,勾勾小手,示意他再近些,他便听话地凑过去,她伸臂搂住他的脑袋,圆圆的眼睛如两汪清泉,映着他愣怔的表情,冷不防她的小嘴已在他脸颊啵地亲了一下,她眼睛眯起,拍着小手快乐地道:“哦哦!奖励!”

    众人哈哈大笑,目光里带着浓浓的暖意和鼓励,璟琛也忍不住笑了,盛棠看了他一眼,那是自荣氏去世后,这个孩子第一次露出笑脸。

    孩子们一起玩耍,天晴的时候在花园里晒太阳踢皮球,阳光照在草坪上,茵绿的草尖触碰脚背,那时璟琛还是个穿着背带裤和格子衬衣的小男孩。

    两岁半的潘璟宁坐在小推车里,腿上搭着法兰绒小花毯,手里捏着一根狗尾巴草,每当有白色小蝴蝶飞过,她就把小草举矮一些,生怕干扰它们的飞行,闪闪的目光安静地追随过去,可蝴蝶却总是调皮地飞到面前逗她,她急忙把小脑袋藏着,也无非只是藏在扶手的下面,悄声说:“躲起来,躲起来,躲起来!”

    哥哥们称呼这推车里的娃娃为“公主”“丫头”“娃娃”“毛毛”“小妞儿”“豆豆”,使用了一切可爱的称谓,璟宁心情好的时候,便一律用微笑点头来回应,或者干脆拍着小手开心地喊:“啊哈!”

    和风轻拂,女贞花像细雪飘落,浓艳的法国玫瑰罩着一团柔光,梦境般的光影。三个孩子分食一块栗子蛋糕,因为大人叮嘱不能让他们吃太多甜食,所以每个人都只能吃一点点。璟宁想独占蛋糕上的栗子颗粒,可哥哥们却不给,因为怕她消化不了,引得她不依不饶愤怒哭喊:“栗子!小栗子!我的小栗子!”

    可是栗子没有吃成,她最后却被叫作了“小栗子”。

    “坏!坏!”小栗子的小脚在推车里乱蹬,一只鞋掉了下来。

    她越生气,两个哥哥越高兴,老妈妈们也逗她:“谁坏?”

    小女孩大叫:“坏!坏!”指着站在两侧的男孩。

    “你说她好不好玩?”璟暄笑着问,不顾她的反抗,抓起她浓密的头发揪作一团,“冲天炮!”

    “二少爷真是促狭,总捉弄妹妹!”老妈子们笑骂。

    “令人发指!”二少爷学着管家何仕文严肃的语气,将妹妹的发辫指向兄长,“真是令人发指!发指啊!”

    璟琛笑着把他的手打了下去。

    璟宁急得站起来,使得推车的滑轮轻轻动了动,璟琛扶住她胖胖的小身子,她朝着他鼓眼睛,显得很委屈,璟琛便柔声哄她,抚平她蓬乱的头发,又拾起小鞋子,给她小心穿上,小脚丫上温暖的肌肤真似融融的阳光。

    “大少爷疼妹妹,真好!”老妈子纷纷感叹,只有丫鬟阿梅在一旁冷着脸,眼神锋锐。

    阿梅是当年荣氏的陪嫁丫鬟,璟琛被她带到三岁大时,她曾辞过一次工,那一次是为了回老家照顾卧病在床的寡母。璟琛的生母去世后,阿梅又主动回来照顾璟琛的起居生活,云氏他们搬来后不久,阿梅寻了个因由再次辞了工,盛棠原本不允,理由是少爷需要一个得力人照顾,可阿梅坚持,说虽然新夫人很贤惠,必会好生待大少爷,但自己顾念旧主,言辞间难免会对新夫人有失分寸,主人有雅量不计较,但少爷小姐们说不定会因此不痛快,盛棠便没有阻拦。

    她走得很干脆,没有丝毫留恋。下人们议论说是大少爷跟新夫人一家过于亲近,让这个姑娘冷了心,换作是谁心里也会不自在,好歹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走的时候大少爷连送都不送一下。

    大少爷只是坐在自己的小**,神色平静,床下有一双脏脏的篮球鞋,以前它们总是阿梅亲自拿去洗。

    璟琛不觉得有什么难过的地方,潘家的新夫人对他如同亲生子一般关照,他应该奉之如嫡母,倘若自己能和异母兄妹的关系和美,那就更是锦上添花。

    他从来都只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

    〔三〕

    璟琛最爱和二弟一起去看小栗子睡午觉。

    暮春的正午,小女孩蜷缩在母亲的怀里,腿上搭着她心爱的小花被,小脑袋向后仰着,长长的眼睫轻轻颤动,眉头一皱一皱。

    她爱闹,哪个下人都哄不了,午睡的时候只能由母亲亲自带。

    兄弟俩迈着轻巧的步子进屋,有幽香轻笼,室外的阳光一束束投射到窗帘上,微风一吹,形成无数朦朦的光圈,像个顽皮的小孩,一拳拳揉在上头。

    云氏懒懒地斜靠在床边,脸上是掩不住的疲乏,轻声说:“琛儿,你来抱着你妹妹,她差不多睡熟了,一会儿放**便可以,我去花园透透气。”

    璟琛郑重地从她手中接过了那个又轻又软的小家伙。

    云氏起身,伸了伸懒腰,缓缓走出屋子,璟琛看着她的背影,心中掠过一丝奇怪的感觉,那在室外光线衬托中显得曼妙柔美的背影,竟似曾相识。调皮的璟暄待母亲一出门,就走过来恶作剧般在妹妹脸蛋上虚做了个抓挠的手势。

    璟琛连忙要挡,璟暄却嘻嘻一笑,低头在妹妹额头亲了一口。

    璟琛怒视了他一眼,低首凝睇,脸色已经温柔,怀中的小女孩如此柔软轻盈,带着缕缕甜香,像有一年他和母亲逛公园,在荷花池边买的一个棉花糖,也不知道加了什么颜料,粉粉的像一朵云,又像一朵花。

    其实他也想亲一亲她,不知道那滋味是不是像棉花糖那么甜,正想着,闲不住的璟暄又伸手去解她头上的蝴蝶结:“我给重新绑个好花样。”

    璟琛阻止,已然来不及,蝴蝶结散开,几缕头发滑到璟宁眉上,她小鼻子一皱,缓缓睁开水汪汪的眼睛,露出微微的恼意。

    她午睡被人打扰,必是要大闹一番的,兄弟俩都有一瞬屏息。

    璟暄做好了撂下摊子逃跑的准备,璟琛则在脑子里苦思如何收拾残局,孰料璟宁仰起脸迷蒙地看了他一会儿,只是把小手换了个位置放着,攥紧了什么东西,然后朝他胸膛一侧身,继续睡去了。

    温暖的呼吸轻柔地喷在他的胸口,她粉嫩的小手里握着一把勺子。

    他们的餐具按专门的尺寸和花样定做,璟宁的勺子是粉色的花,可她偏不喜欢,要抢大哥哥的蓝花勺子,璟琛便把勺子送给她了。那几天她走到哪里都捏着它,好似一个战士握着兵器。

    璟琛不禁微笑,听二弟在耳边悄声道:“你知不知道她哪里最好玩?”

    “不想知道。”

    他一瞬不瞬看着妹妹,只希望她安然甜睡。

    “小栗子脚上有小漩儿!”璟暄说。

    “什么?”

    “漩儿!涡涡!”

    他的好奇心终被勾起,看着弟弟小心翼翼掀起花被,露出璟宁光光的小白脚。

    那是多么美丽的一双小脚,雪白晶莹的脚背,粉嫩的小脚趾弯出最俏皮的形状,胖胖的,如莲藕一般,脚踝处有一条细细的褶皱,恰在这褶皱旁边,有个无比可爱的小圆涡。

    “你看!”璟暄说。

    于是璟琛就盯着小圆涡看。

    有漩儿不稀奇,因为他的小栗子是个胖娃娃,但他并不确定是不是所有的胖娃娃都拥有这样惹人爱怜的小圆涡。

    璟暄伸出一根手指,按在小圆涡上,挠了挠。

    璟宁依旧呼呼大睡,但她粉红色的脚趾突然轻轻晃动了一下,璟暄又挠,脚趾又动了动。

    “像不像……”璟暄笑得吃力,压着嗓子,“像不像狗儿?狗儿做梦的时候也是这样一抽一抽的。”

    再怎么忍耐,璟琛此时也已经笑得脸都皱了,双手兀自还一动也不敢动地抱着璟宁,心中十分焦躁。好在璟暄不愿死坐着,偷跑到父亲房间里去搜寻好玩的东西去了,不再继续骚扰他们。

    璟琛左右瞧了瞧,莫名地心跳变快,周围没有人,除了他和这酣睡的小公主。

    他鼓起勇气,生平第一次变成了一个调皮的男孩,将璟宁小心放到**,学着璟暄刚才的样子,伸出一根手指,慢慢伸向她脚上的小圆涡,挠了挠。

    可爱的小脚趾微微晃动,光滑的指甲泛着柔光。

    璟琛四处看了看,悄悄地,悄悄地,低下头,在那只胖嘟嘟的小脚上印下了一吻。

    丝润的皮肤触感,像夏日清晨的莲荷,带着一点点日光的温度,那么的静谧、安宁和温馨。

    他怔怔地发了会儿呆,将小被子给璟宁盖好,指尖拂过她光洁的小额头,他轻声说:“谢谢你,小栗子……”

    何仕文有时候会带他去百货公司买玩具,他总是先为妹妹挑选。

    有一次,他在橱窗里看到一个穿着蓬蓬裙的布娃娃,金色的头发,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他将布娃娃带回家送给了她。

    “猫猫头!”璟宁搂着娃娃,立刻给它取了个奇怪的名字,“你是猫猫头,猫猫头!”

    她像小妈妈一样给猫猫头梳头发,换洗衣服,走到哪里都会让它陪伴她。四岁时她开始独自睡觉,是猫猫头为她驱散了恐惧。璟琛偶尔会逗她,假意夺走猫猫头,然后把它藏起来,惹得她滴溜溜地四处寻找。

    她可怜兮兮地央求:“大哥哥,猫猫头呢?”

    璟琛便问:“猫猫头长什么样?”

    她做出温顺乖巧的表情,小手指勾着裙边,偏着小脸腼腆地笑。

    璟琛继续问:“猫猫头凶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她就学小老虎龇牙咧嘴,啊呜啊呜叫,小手向前一抓一抓。

    “猫猫头睡着了呢?”

    她马上向后仰着脑袋,闭上眼睛,微张着小嘴表演打鼾。

    他哈哈大笑,把洋娃娃还给她,她将娃娃紧紧护在怀里,告诫道:“猫猫头要藏起来,别被大哥哥找到!”

    他点了点她嘟嘟的小脸:“哈哈,它躲到哪里都会被我找到。”

    有一次她被璟暄吵了瞌睡,为了表明她的午睡是值得所有人重视的事情,她又哭又闹,非要母亲将调皮的二哥赶走,璟暄故意赖着不走,她便蹬掉小被子,在**滚来滚去地哭,最后上气不接下气,呼吸都困难,云氏见她认了真,只得将璟暄拉走,又把璟琛叫去哄她。

    璟琛将地上的猫猫头拾起来放在枕头上,璟宁像只小狗趴在**,背上全是汗,大夏天,她只穿着一件白色小褂和一条短短的四角裤,藕节似的小胖腿被竹席印出了痕迹。

    他坐到床边去,用手指戳了戳她的背:“你踢了二哥,还踢了妈妈,这么不乖。”

    她不理他。

    “你还扔了猫猫头,瞧,猫猫头很难过,说小栗子好狠心,对小朋友不好。”

    “呜呜,呜呜。”她又哭了起来,声音已经沙哑,小脚不耐烦地蹭着床单。

    “小栗子凶巴巴的,又爱哭,我还是把猫猫头带走吧。”

    他将手伸到枕边,她急忙将布娃娃摁住,不让他拿走,抽抽噎噎地坐直了身子,皱起眉头,像做错事一般露出愧意,头发毛茸茸披拂在肩上。也许她也觉得迁怒心爱的小朋友是不对的,过了一会儿,她抬手揉了揉哭得红红的大眼睛,拉过小被子给猫猫头盖上。

    他微笑,拍拍她的小脑袋以示奖励:“好吧,小栗子这么听话,说明还是个很好的小姑娘。你和猫猫头一起睡觉吧。”她泪眼汪汪的,委屈地撅着小嘴,胖胖的小手臂却伸过去自然而然搂住他的脖子,这是要他哄的意思,他只得调整坐姿,手扶着她温暖的背脊,鼻中尽是小女孩热乎乎的香气,她在他肩头蹭了蹭,不一会儿便睡着了。他这才扭过脸,认真地看肩上睡着的孩子,那张小脸是多么的美,洁净纯真,就像刚刚来到人世间一般。他看着看着,被震慑得惶恐。

    念及自己的童年,除了与母亲有关的回忆,便只剩下这样的点点滴滴,就像衣衫单薄前行在冬日的旅人,本能地贪恋春天阳光的温度。

    时间迅疾逝去,如今他已经十七岁,到了该学着料理家族生意的年纪。潘盛棠早就有意让他出入洋行,他似乎并不太感兴趣,勉强去见习了几天,却是稳重有余,聪慧稍欠,远不及二弟机敏,但盛棠颇爱他的踏实稳重,常说自己这个大儿子虽然在做生意上天分不够,但有他和诸位长辈提点,必会厚积薄发。

    璟琛提早完成了中学的课程,天天在家补习英文,为出国留学做准备,与此同时帮着大管家何仕文料理公馆的家事,从点滴开始学起,虽然并不出彩,倒也中规中矩,没出什么差池。

    一周前,广州的潘家老宅意外失火,殃及主屋及几间厢房和一间库房,盛棠心觉蹊跷,便带着何仕文前去查看,顺便处理一些老家的事务,云氏自然也跟着丈夫一道去了。汉口这边的生意由云秀成暂时代为管理,而家务事,就全盘交给了长子。

    〔四〕

    钢琴课结束,潘璟宁和翟蕙兰一起出了琴房,她看到她的长兄在客厅的沙发上坐着,穿着柔软的白色衣衫,温润的光线中,姿态从容,眉目如画。

    他把笑容投给她身边的钢琴老师:“我妹妹今日有没有调皮闯祸?翟老师只管跟我说,等父亲回来,我去替她讨果子吃。”

    璟宁假装嗔怒,朝他做了个鬼脸。

    蕙兰嫣然微笑道:“潘小姐今天格外用功,之前落下的进度也都补上了,大少爷不必担心。”

    “她说不舒服不去学校,我怕她是使诈贪玩,便把您叫来督促着她练琴,肯安心学就好,这几日父母都不在家中,我生怕她给我闯祸。”

    璟宁撅起了小嘴:“翟老师,哥哥从来都不把我往好了想。您帮我说说他,他最喜欢您了!他就听您的话。”

    翟蕙兰也不过只二十出头,听璟宁这么一说,不好意思地红了脸,璟琛嘴角微扬,目光融融地落在她脸庞。

    车早在外面停好,云升提了一盒点心送出来,璟琛接过,双手递给蕙兰:“这是厨房里新做的桃酥和蛋糕,给翟老师拿家去尝尝,若是喜欢,便打个电话过来,我着人送到府上去。”

    “大少爷客气了。”

    璟琛替她合上车门,蕙兰这才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他一双深邃的眼睛凝注过来,让她心跳加快。

    他轻声说:“明天翟老师有没有时间?”

    “有……”蕙兰脱口道,“有……有什么事吗?”

    璟琛温和一笑:“上次借给我的书看完了,想给你送去。”

    蕙兰轻轻点了点头:“我明天一直都在学校。”

    “那我中午去找你。”他一直在微笑,笑容实在很蛊惑人,蕙兰别过头,不再看他。

    璟宁目送车子渐渐行远,拽着璟琛的胳膊笑道:“翟老师很中意你呢,一见你就脸红,娶了她做老婆吧!”

    “你学校外头卖酱肘子的大师傅见了我也脸红,难不成我也娶他做老婆?”

    “那是他喝酒喝的!不过也好,大哥哥娶了他,天天有酱肘子吃。”

    璟琛低头瞅着她那张调皮的小脸:“尽胡说八道,等爹回来,我告诉他你逃学!”

    “我哪有逃学,真的是不舒服!肚子痛。”

    “少来。你和阿暄一样,趁着爹娘不在家就想瞎胡闹。好歹那一位被我拽去学校了,只有你赖在家里捣乱。”璟琛转身往回走,璟宁依旧拉着他的胳膊不放,打趣道:“大哥哥,我发现你好像又长高啦,真是越来越玉树临风,英俊潇洒!”

    璟琛没有应声。

    云升在后面提醒:“小心水洼子。”

    适才的雨下得不小,鹅卵石小径两旁都有积水,非得走中间才行,若两个人并排走,免不了有一个会一脚踩进水里,果然不一会儿,璟宁一双新的软缎鞋子就湿了。

    璟琛便要掰开胳膊上那双小手,璟宁却索性揽着他的腰,笑道:“你背我!”

    “不怕羞!”

    “反正你以后就要走了,我也不会烦你了,就再背我一次两次又算得什么?”她语声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伤感。

    云升笑道:“小姐舍不得大少爷,大少爷便依了她吧。”

    璟琛皱眉:“她最近越发胖了,上次我只背一会儿就喘得慌,算是吃了教训。”

    璟宁瞅了瞅云升,又瞧了瞧璟琛,小脸一板,闷头就往前冲,直踩得水花四溅,璟琛叹了口气,追上去把身子一矮:“上来吧。”

    璟宁轻盈回转身,一跃而上,搂住他的脖子,鞋子不小心蹭到他整洁的衣服上,他不以为意,将她的双腿轻轻抬了抬:“别乱动,小心被万年青刮着。”

    背着她走了几步,璟宁忽然叹息着说:“你能带我一起留洋去吗?”

    “你还这么小,父亲舍不得让你出去的。”

    “我马上就要十三岁了!”

    “哦哟,多大的岁数哟。”

    “大哥哥,你替我求求爹爹吧,他最听你的话了。”

    璟琛微微回头,正好碰到她粉嘟嘟的小脸,她圆圆的大眼睛离他那么近,澄澈的目光里充满依恋,他柔声道:“去弹曲子给我听吧,我有些累了。”

    “你究竟去不去求爹爹?”她不依。

    “我答应你,好不好?别乱动。”

    璟宁把脑袋贴在他的背上。

    她是潘家的公主,父亲的明珠,集全家人的娇宠一身。两年前突发奇想要学钢琴,父亲便在主楼的一楼为她专门辟出一间琴房,打通了三间起居室。

    天虽然是阴的,但琴房里不点灯依旧很明亮,屋子朝西,为了保护好璟宁的视力,拓宽了外墙,将窗户全部改成敞亮的玻璃窗,从早到晚都有自然光线透进。房间里有不少书籍,各色童话和冒险故事,还有上百册小女孩喜欢的画册拼图、从意大利购回的纸张精美的琴谱,这些东西中则有大部分是璟琛亲自给妹妹订购挑选的。

    雨停了,花园里弥漫着轻雾,笼在葱翠的树木和鲜艳的花朵上,从长窗看去,如一幅水彩画,璟宁把目光移到琴键,吸了口气,坐直了身子,抬起双手,轻缓放下,琴音潺湲而出。

    璟琛本坐在一旁用手帕擦拭着画册上的灰尘,蓦地停下动作,抬起头。

    她一向顽皮,此时却显得非常郑重,就好像正在做她一生最重要的事情一般。而那旋律,那旋律是如此的美妙轻灵。

    璟琛想:我该怎么形容它呢?香气,没错,就是香气。

    幽幽的香气,顺着少女美丽的手指、嘴角、闪烁的双眼向四处流动,再沿着她乌黑的发,散了开来,一直散到空气里,升腾,回旋,再升腾。

    璟琛怔住了,直到她一曲弹毕,转过身,笑吟吟地看着他。

    “你……竟然已经弹得这么好。”

    “真的吗?”她很高兴,笑得像一朵小小的玫瑰花,“你很少夸我呢。”可不待他解释,抢着补上了一句,“那自然是因为我优点太多,你不知道该怎么夸罢了。”

    璟琛莞尔一笑:“这曲子叫什么名字?”

    “本来是首提琴曲,叫《爱之忧愁》a,我把它改了改。”

    a《爱之忧愁》(Liebeslade又译为《爱的忧伤》),是著名奥地利小提琴家和作曲家弗兰茨·克莱斯勒青年时期创作的小提琴曲,按维也纳民谣风格的圆舞曲作成,以婉转的风格表现了爱情带来的痛苦与甜蜜,后成为世界名曲。著名钢琴家、作曲家拉赫玛尼诺夫亦曾将此曲改编为钢琴曲。克莱斯勒在1923年曾到中国演出。《爱之忧愁》这首曲子,在1925年前后,人们只知道克莱斯勒是它的演奏者而非创作者,直到数十年后,克莱斯勒本人才承认以《爱之忧愁》为代表的不少作品是他亲手创作的,理由是:“年轻时想以小提琴家而不是作曲家成名,但当时小提琴演奏节目表十分单薄,为了扩充曲目不得不亲自谱写乐曲,但刚出道籍籍无名,不会有人请我去演奏自己的作品,于是托词说是从古老图书馆和博物馆搜寻出来十八世纪一些作曲家的不为人知的手稿。其实我一直在说谎。”

    爱之忧愁。

    这四个字从小女孩口中说来,却天真愉悦,他凝视着那张娇艳的小小脸庞,走过去,情不自禁伸出手掌,在她厚重的刘海上轻轻按了按。

    “再弹一遍,我还想听。”

    “嗯!”

    时间静止了,没有过去没有将来,只有当下,心湖涟漪微动的当下。他沉浸在一种难得的安谧之中,有那么一瞬,甚至觉察到一丝近似甘甜的感觉,纵然它迅疾地变成了苦涩,变成透心凉。

    他说:“时间差不多了,我去接阿暄,你休息下。”

    音符戛然而止。“我跟你一起去!”

    “在家待着,我带豆腐脑回来。”

    璟宁刚想说“我不吃豆腐脑”,他已经快步走出琴房。

    然而璟暄被云家的人接走了,说是去了洋行。

    “那我们直接去云家?”云升说。

    璟琛有点犹豫:“父亲和母亲还没回来,舅舅是长辈,我这样唐突地过去,倒是显得不懂礼数。不去为好。云升大哥,你说对不对?”

    如此诚意征询意见,显然是颇为看重自己,云升不免得意,点点头:“大少爷说怎么,便怎么吧。”忽想起一事,说道,“今天下午有两个学生伢拿了一封荐书来找老爷,正好那时您在琴房,我原让他们直接来找您,但他们好像不太好意思,放下荐书便走了。”

    “估计是缺钱念书,想来借一点学费。谁荐来的?”

    “武昌的程举人。”云升将荐书取出递给他。

    璟琛拆来看了看,叹了口气:“果真被我猜中了。他们已经考上了英国的大学,学费是有津贴补助的,只缺旅费和生活费。程老夫子是武昌的名士,他举荐的寒门子弟,人品学业自然不会有错的。父亲若在家,必会尽力支持。不过……”思忖片刻,微微一笑,“既然父亲不在,这件事,我便帮他办了。”

    “大少爷的意思是?”

    “钱我来出,走我的账,平日里我自己省着用就是,反正除了买书也花不了什么钱。”

    云升笑道:“您真是个仁善人。明天我就叫他们来拿。”

    “不。应该把钱给人家送去,他们虽然出身贫寒,但既是读书人,就要多给一分尊重。”璟琛认真地说。

    路过歆生路,璟琛去一家文具店买了两支钢笔,让店家仔细包好,交代云升次日给那两个学生作为礼物。文具店就在普惠洋行旁边,高大的米白色建筑,阳光照在屋角,像波浪洒在礁石,溅得四处都是光芒,璟琛眯了眯眼睛,低下头快步离开。

    晚上过了饭点璟暄都没有回来,璟琛也没有再打电话去云家,自和妹妹一起用了晚饭。

    饭后在起居室休憩,璟宁抱出她装玩具的小箱子,放在茶几旁的波斯地毯上玩过家家。璟琛在阅读间隙抬头,见她煞有介事地打扮着“猫猫头”,给它穿裙子、系蝴蝶结,又将他去年送的一串项链比了比,系在猫猫头的脖子上,也许觉得项链不足以将它打扮得漂亮,便在首饰盒里认认真真挑选。小女孩哪有什么真正的首饰,也不过是父母兄长送给她的玩具珠串罢了。

    璟琛看得有趣,微笑着把书放下,但很快,脸上的笑容慢慢凝固。他起身走过去,从箱子里拿起一根银锁链。

    璟宁转过头,急忙要抢,璟琛站直了身子,把手高高抬起。

    这是极精致的小银锁,雕刻有牡丹和蝙蝠的纹饰,穗子是银质的花果和小鱼,叮叮当当发出清脆的声音,银锁背面刻有四个字:天长地久。

    “是我的是我的!谁找到就是谁的!”璟宁的小脸急得通红,“这是我找到的,还给我!”

    璟琛沉默了许久,把银锁链放回她雪白的小手心,回到沙发上坐好,重新拿起书翻看。

    璟宁偷偷瞄了他一眼,伸了伸舌头,过一会儿又回头瞅瞅他。他低着头,长长的眼睫垂下,掩住了目光。

    “大哥哥……”璟宁小声说,“你生我的气了吗?”

    璟琛摇了摇头。

    璟宁咯咯一笑,扑到他膝上,伸手去翻他的书:“你在看什么?”手刚碰到书的一角,璟琛就猛地将书往沙发上重重一掷,她的小手扶在他膝上,骇然地瞪着他,他眼神里是她从未见过的锋锐和厌恶。

    他将她的手用力拂开,怒声斥责:“小姑娘家,怎么这么不斯文?不懂规矩,越来越不像话!”

    璟宁愣了,泪珠登时在眼眶里打转儿,她发愣的样子其实很可爱,婴儿肥的脸蛋儿像红红的苹果,可他却跟自己较起了劲儿,转开头不看她。

    她自小就爱跟他犟,总是跟他反着来,他知道她是没有恶意的,她这样做,只是因为知道他宠爱她。

    小时候背唐诗,她背着手,摇头晃脑背诵:鹅,鹅,鹅……先生教错了,教成了“曲颈向天歌”。于是他便主动纠正她,是“曲项向天歌”,还拿出书来指给她看。她却瞪着眼睛故意说:“我不听你的,就不听!”他从不生气,知道过后她会悄悄改过来,她嘴里说不听他的,却总是最听话。

    她什么都抢他的,从他平时吃饭的勺子,到他的玩具、书本、手帕,他不以为忤,因为在心里早已认定自己什么都愿意给她。他一向惯着她,宠着她,从没有一丝一毫违背过她的心意。可是今天除外。

    那是母亲留给他的东西,那根银锁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