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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Cambridge Common

    上课的第一周结束的时候,大家都有一种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的心情。仿佛是为了训练我们未来适应各种客户需求的能力一样,每位教授总是能够剑走边锋的想出他们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特殊要求来:教合同法的教授不允许学生上课带电脑进教室,但是教刑法的教授就觉得这没问题。教财产法的老太太姓SchusslerFiorenza,她一上课就严肃的指出,她姓Schussler,她的丈夫姓Fiorenza,我们可以叫她ProfessorSchussler或ProfessorSchusslerFiorenza,但是如果有谁胆敢当面叫她ProfessorFiorenza,她一定会铭记在心,然后到期末考试的时候痛下杀手,给他个不及格。有的教授按姓氏笔画点名,有的教授按座位先后点名,Schussler教授随机点名,一举在第一周之内就在我们心目中竖立起坚不可摧的大boss形象。

    高田在上第一节Torts课的时候就向我指出,那些坐在前几排的学生,一般被叫做“gunner”。他们学习刻苦,上课喜欢积极发言,并且往往以能进lawreview,毕业时能去联邦巡回法院甚至是最高法院做实习生为目标。果然,基本上所有课的前几排都是差不多的几个面孔。我想起大学时大家说起每节课坐前排的好学生们那种未置可否的语气,原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法兰克在向我介绍法学院生活的时候曾经说过,法学院的生活可以用三个关键字来概括:学习,喝酒,睡觉。我一笑置之。但在开学第一周,我就发现法兰克诚不予欺也。周五早上刚刚起床,我收到一封Email说,五班的同学今晚若无其他安排,请于9点整在CambridgeCommon见面小酌。

    Google地图说,学校附近共有两个CambridgeCommon。一个是一片公共绿地,另一个是酒吧。Email里并未写明究竟是哪一个,我自己揣度了一下,觉得酒吧似乎更靠谱,但鉴于我们当年也常在夏夜的静园草坪上秉烛夜游,公共绿地的可能性也很大。一度我想给法兰克打个电话问问,但又觉得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不值得去打扰他。权衡之下,还是决定先去酒吧碰碰运气。

    事实证明,我的运气不坏。酒吧里气氛很热烈,吧台上悬挂着巨大的液晶电视,正在直播一场棒球赛。开学伊始就出了大名的摸您同学和另外几个我们班的人正围坐在靠吧台不远的一张桌子旁看球赛,偶尔交谈两句。看到这种情形,我有点后悔。如果早知道今晚的主题是棒球赛,我还不如留在宿舍里多看几页下周的案例书,这样周末也许可以去波士顿市区玩玩。但既来之则安之。我鼓起勇气,微笑,加入了这一群人。

    大家不可免俗的又彼此介绍一遍。这两天,我说自己的名字已经说到自我厌恶的地步。更糟糕的是,美国人总是发不出正确的“微”音来。他们的发音沉重,下挫,类似于望而生畏的“畏”,然而甚至比那还要拖沓。于是每次我听到我的名字,总觉得对方在呼唤一个板着面孔的干瘦老太太。

    神圣的姓名交换仪式完毕,我坐了下来。这时候摸您同学忽然开口问我:你的中文名字怎么写?他的中文带点外国人惯常有的口音,但语速语调正常,已经好得足够令举坐皆惊。摸您看我吃惊的样子,有点得意的说他在中国做过一年交换学生,大学毕业后又去中国工作了两年,所以会说些中文。这话说完,他复又用中文问我,你的中文名字怎么写?

    我下意识的说:“占山为王的王,微风拂面的微。”说完,觉得自己在一个外国人面前这样自我介绍,未免有故弄玄虚之嫌,于是赶快说:“就是王子的王,微笑的微。”“啊,”摸您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我叫莫宁,莫愁的莫,安宁的宁。”

    说实话,我觉得摸您的中文名字起得不错。在北京的时候我曾遇到一个给自己起名叫做龙达摩的美国人,看他认真的用歪歪扭扭的笔画画出这个奇怪的名字的时候,我真觉得啼笑皆非。相比龙达摩,莫宁这个中文名字听起来已经很中国了,而且摸您是一个长得挺书生气的人,白净瘦长的面孔,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莫宁这个名字很符合他的气质。但我暗暗的想,和摸您比起来,莫宁还是缺了那么点神来之笔,实在是可惜了的。

    摸您似乎还想继续用中文交谈,但球赛似乎接近尾声,酒吧里一片欢腾,我什么也听不见。他无奈向我做了个手势,意思大概是等会儿再聊。我努力的随大流看了一会儿棒球赛,实在不能理解这有什么值得大家面红耳赤群情激昂的–电视里面,几个大胖子在一块不大的场地里扔球玩,既看不出什么技术含量,也没有什么伟岸壮硕的身材展示。一言以蔽之,实在是乏善可陈。然而我在异国屋檐下,又与这些人初相识,毕竟不该显得太兴意阑珊,只好从桌子中央捞了一瓶啤酒,随大流的喝起来,顺便左顾右盼一下,看看有没有认识的人。

    高田好像对棒球挺有兴趣的,跟两个美国同学一边看球一边喝酒很开心的样子;Sarah和她的date在吧台边卿卿我我,一幅水也泼不进去的架势。再往远处看,我发现法兰克和一男一女坐在靠近酒吧门口的一张桌子旁,两个都是亚洲人,看样子也像是学生。正观察着,法兰克看见了我,举起手中的啤酒冲我示意了一下。

    反正这边也比较无聊,我索性走过去打个招呼。法兰克介绍说,男生叫Mike,是他的同学兼室友,女生叫Jane,是法兰克的妹妹,今年刚考上HLS,在二班。我在心里倒吸一口冷气,一家出两个HLS的,还让不让人活了。

    介绍完毕,他们继续刚才我没来之前的话题。原来这一周是OCI的最后一周,2L(在法学院,一年级叫1L,二年级叫2L,以此类推)的学生都在权衡自己手里的面试邀请,看自己下一轮要去哪几家律所on-site面试。Mike说他一年级成绩一般,面试了20家,有15家请他进下一轮,他自己查了查Vault的律所排名,准备据掉排名最后的5家,然后在面试周用两天半把10家面完,剩下的半周留在纽约陪在那里上学的女朋友。Mike看起来就是很开朗的人,说这些话的时候,完全不像是在考虑自己的前程,倒更像是为了要看女朋友,顺便安排几个面试。Jane问他直接用排名来决定去哪家所面试是不是有点草率,他满不在乎地说:“管他呢,反正律所都差不多,薪水奖金也一样,除了Wachtell。我听3L的人说,能去Wachtell当然去Wachtell,去不了呢就去Cravath,再去不了呢,就在Sullivan&Cromwell,DavidPolk和SimpsonThacher里面选一家。我反正已经被前两家拒了,就看后面三家谁要我呗。”他举起啤酒瓶和法兰克碰了一下,“Dude,你决定要不要去面试Wachtell了吗?”

    法兰克看了一眼自己的酒瓶,又看了一眼窗外的街道。虽然只是九月中旬,波士顿已经开始转冷,外面除了两个酒吧里走出去抽烟的人以外,只有个把匆匆走过的行人。等我以为法兰克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了的时候,他开口说:“No.”既没有打算解释的意思,也不准备告诉我们他可能会如何决定。

    “Dude.”Mike好像想劝他,最终还是觉得徒劳,只好教育我和Jane,反正在任何一家律师都是要做牛做马的,还不如选Wachtell这种既高大上又薪水高的。“Wachtell的奖金和底薪一样多。Man,Iwouldsellmysoulforthat!”Mike夸张地说,把我和Jane都逗笑了。

    也许是想换个话题,法兰克问我周末有什么安排。他说他周末准备和几个朋友去NewHampshire看红叶,几个新来的中国LLM学生也会去,问我要不要加入他们。还在国内的时候,萧世伯听说我要来波士顿念书,就给我发了些新英格兰秋天红叶的照片,叮嘱我千万不要闷头念书念成灭绝师太型,错过了新英格兰观红叶的大好季节。我想起那些层林尽染的照片,确实觉得很心动,但是下周的案例书还有一大半没有读,如果一天出去玩的话,不知道来不来得及,这样想着,又觉得很踌躇。思来想去,我安慰自己红叶年年有,错过这次还有下回,就跟法兰克说我怕书念不完,还是不去了。

    法兰克还没说什么,Mike拍拍我的肩膀:“Takeiteasy,Wei.Youlookreallystressedout.一天不念书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可是周末,周末就是用来havefun的。”这几天好像人人都在跟我说takeiteasy,认识了几天的高田,刚认识几分钟的Mike,前两天华少也在MSN上对我说别把自己搞得太紧张。人说笨鸟先飞,大概我确实太笨,先飞的时候扑腾得动静太大,被人笑话了。

    想到这里,我有点黯然。所谓宁做鸡头,不做凤尾,或许是有点道理的。这几天上课的时候我常常问自己,如果自己是被叫起来的那个,能不能像被叫到的那个同学一样流利。很遗憾,大部分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做不到。如果保持这样的情形没有好转,期末考试能不能过得了关?我忽然想到这样的可能性,把自己惊出一身冷汗来。也许我本该念较为对口的东亚系,可能还不至于如此狼狈。

    我猜我这时的样子一定像一只炸了毛的刺猬,因为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法兰克正在用一种温柔的,甚至近乎于慈悲的眼神看着我,让我觉得很尴尬。也许是为了缓解气氛,他说:“没关系,我们大概明早10点出发,你要是改主意了就告诉我。”

    这时候高田来跟我告别,五班的聚会散了。我也顺水推舟的和法兰克这一桌道了晚安,买单回家。白天波士顿下了一场雨,现在的气温感觉像北京的深秋。我从热闹温暖的CambridgeCommon推门而出,立刻觉得瑟瑟发抖,一路小跑着回了宿舍。

    时间其实还早。我想起这周都还没和陈正浩通过电话,便拨了一个过去。在这个内心自我怀疑的种子正蓬勃而出的时候,我很想听听他的声音。那边挺吵的,陈正浩跟我说,他在北京机场,今天中午我们高中班同学聚会,他正好没事就回趟北京。“哦,那要不你先忙?等你晚上有空再说吧。”“好。”陈正浩说完收了线。

    今晚就放个假吧,我对自己说。MSN上,萧世伯的头像暗着,华少倒是在线。华少是我们高中班里的男交际花,一般来说,高中聚会都是他组织的。我于是义正言辞的批判他对不在北京的同学区别对待,上海的陈正浩都通知到了,对在波士顿的我连口风都没有透露一下,简直不把现代文明社会的进步性放在眼里,如果我下定决心不怕牺牲钱包打飞的回国,明明也是赶得上聚会的。

    这种时候,按照华少的一贯风格,应该发挥他北京爷们儿的优势开始论述上海和波士顿的不同和身在咱们社会主义祖国的优越性。但是今天华少好像不打算犯浑,以至于让我产生了某种警惕心理。追问之下,华少开始逛花园,给我讲他跟我和陈正浩都是好朋友,所以我们之间的事他不能也不愿插手。我是一个挺惜命的人,一向讨厌失重的感觉,所以我从小到大既不玩过山车,也坚决不坐小飞机。不过这个时候,我觉得我在人生前二十几年中攒下的心脏下沉指标大概都一次用上了,果然,华少说,他听说陈正浩要带一个女生来出席聚会。

    我啪嗒合上了笔记本,从书桌边站起身来准备做两个深呼吸。窗外树影斑驳,路灯下有两个重叠的人影,那是Sarah和她的date在接吻。我忽然觉得不可忍受,再拨电话给陈正浩。电话响了四五声他还没接,我觉得自己好像站在蹦极跳台的边上,身上已经栓好了绳索,心几乎要从胸腔里跳出来,正准备转身放弃的时候,陈正浩接了起来。

    “喂。”

    “陈正浩,我听说你要带女朋友参加同学聚会……”

    那边是无边无际的沉默。

    “陈正浩?!”

    “嗯。”

    “是真的吗?”

    “嗯。”

    “那我走之前你干嘛来找我?”

    “我不知道。”

    我挂上电话,跳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