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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仍然可以随时为你疯狂

    开年首件重要的事是某巨型民企要启动上市项目。这就又到了各家银行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时候。K女王为此专门飞来香港坐镇——她把我放在香港这许久的时间,等的恐怕就是这一刻。

    在香港这一年,我慢慢体会了点在亚洲做投资银行生意的门道——投行部的人也跟在别处一样,大略上有具体执行项目的和做“coverage”之分。“Coverage”总的来说就是搞定客户和项目,至于怎么做到,则是一件一言难尽的事。有些人出身名门,进银行的时候便自带资本,另一些人则是凭自己和客户打交道的本领一步步做起来的。在亚洲,coveragebanker是比纽约更加多样化的一个群体。每一个被后来者津津乐道的大项目背后,差不多都有他们五光十色的故事。

    和本地客户接触也颇有讲究。国企有国企的规矩,民企有民企的规矩,用和互联网企业拉近乎的那一套去接触制造业的客户,有的时候是会被打出来的。

    K女王给这个尚未拿到的项目起了个内部的代号,叫做开元项目,可见得其举足轻重的位置。

    竞标组里一共五个人:中国区老大,K女王,陈老板,做这个细分市场coverage的ED和我。据说银行里就这个安排煞费了一番苦心:既要有位高权重的老大压阵,也需要显示出中层精心的安排。既要有能撑场面的外国人,也得有纯中国背景的,能让企业产生亲切感。

    早期接触当中公司就明确摆出了一些条件,包括不能参与即将启动的另一家竞争企业的上市项目,以及上市承销费要从标准的7%下降到3.5%左右。我这一年当中见过很多自视甚高的公司,像这家一样开门见山的和各家中介机构直说我们哪怕不收钱能参与到这个项目上来都是我们的荣幸的,这还是破天荒头一次。

    我细细观察老板们的态度,惊讶的发现他们对此并没有任何吃惊或不满之处,显然要么是做好了赔钱赚吆喝的准备,要么是真的同意公司的观点。所谓客大欺店,店大欺客,今儿算是看了个现成的。

    第一轮的标书和陈述会挺顺利的过了。不过大家都明白,第一轮只是过场,就跟找工作投简历似的,被刷下去的那都是有硬伤的,剩下来的前途也仍然未卜得很。这接下来的第二轮,才是各家投行互相较量的时候。

    K女王在第二轮和公司碰面之前召集竞标组的人开了一个很长的会,细细梳理了我们银行在这个项目里面的优势和劣势,给随后的会制定了一个详细的策略。依我看来,这个策略最重要的一条,乃是没有写在交给大老板们的计划书里的:由K女王争取能在会议结束后找负责上市项目的公司老总推心置腹的谈上一谈。

    开会的那天我们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开去了公司指定某会议中心。公司所在的城市风景秀丽,依山傍水。然而在此时,山水并不在人的眼里。我们在会议中心前台做了登记入住——这是K女王的主意,如果开完会便走了,也许会错过和公司高层互动的机会,不如住上一晚,随机应变。

    会议中心的咖啡厅里三三两两的坐着许多别家银行的人。虽是狭路相逢,老板们也不免需要去打个招呼。ED环顾了一圈,揶揄我说:“王微,你今天应该打扮的再花枝招展点的。你看竞争对手们各个都带着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呢。”

    我白了他一眼,却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真的——在场的女人似乎都着意打扮过。虽然仍然是商业谈判的装束,却又在首饰,领口和妆容间透出玄机。反观我们这几个人,除了K女王反正永远打扮得像是随时可以走进《SexandtheCity》,因而毫不逊色外。一身中规中矩的黑色西装的我和仍然中学英语老师打扮的陈老板,在这个花团锦簇的架势里倒显得格格不入起来。

    和公司高层的会议全程都只能算是平平。K女王的策略做得很不错,在某些节点负责上市的老总也表现出了对我们银行附加服务的明显兴趣。然而要把这样一个项目拉到手,光有这些是不够的。我总觉得,今天的会议平淡正式有余,却少了那么一点能够定得下大局的火花。

    果然,安排的一小时会议大概50分钟便开完了。大家都稍微有一点点尴尬。也许是为了缓解气氛,消磨掉这最后的10分钟,公司老总客气的逐个问了问我们几个人的背景。

    我排在末尾。跟K女王她们这些经济系科班出身的人相比,我不确定我的背景会不会拉了团队的后腿,不过好在我是到会的人当中职务最低的。于是我老老实实跟公司老总说,我是北大中文系毕业的,后来在哈佛念完法律后,误打误撞的入了这一行。

    没想到老总立刻来了兴趣:“我也是北大中文系毕业的呢!”

    这真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戏剧性转折。比我大了得有十多岁的老总饶有兴趣的回忆了他当年的大学生活,原来他上过课的那些老教授,有些到了我那个时代也仍然在兢兢业业的教书。于是我陪他回忆了当年如果遇到学生打招呼必然会毕恭毕敬的停下鞠躬致意,吓得我们后来躲着他走的张教授,以及怎么也看不上王小波的作品以至于学生中大批粉丝黯然神伤的文学评论大家洪教授。讲到兴起处,老总索性追根溯源,给我们讲了他高中毕业时如何排除万难对抗父母让他念家门口的复旦经济系的要求,执意去北大追寻他的文学梦想。

    K女王在这个时候不露痕迹的插了进来,说她的父母一辈也是从上海去的香港,并且直接跟老总用上海话聊了起来。

    结果这个会延长了20分钟。我们出门时,等在门口的下一家投行的神色十分精彩。

    后面的事情仿佛顺理成章了起来,晚饭后K女王如愿约上了老总进一步一对一详谈。据她说上海话在这其中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老总一下便不再把她当作是“纽约来的人”,而是“上海去了纽约的人”了。

    一周以后,公司通知我们——入选承销商团。虽然只是六家承销商之一,也已经顺利的完成了老大们的预期。K女王为此专门送了我一瓶DomPérignon,顺付一张字条:“敬北大中文系。”

    如果说三十岁当天我对这个分水岭还持着一种大而化之的态度的话,在这之后的几个月我的观感则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有一天我忽然想到,原来当年在春节联欢晚会上和那英相偕唱《相约九八》的时候,王菲不过才29岁,比我现时还小上一岁呢。这个认知让我惊惶了很久。

    K女王临回纽约之前约我喝了一杯,问我要不要延长在香港的时间,把开元项目做完。这个项目涉及复杂的公司内部结构调整,今年之内也未必能收稍。她觉得,如果我有心在亚洲搏一搏事业,不该放弃了这个机会,尤其因为之前开会上的那一幕,中国区老大对我有了印象,对以后在亚洲的发展也有好处。

    “当然,这也看你到底想要什么了。”K女王最后说。

    萧世伯喜欢讲,知识女性总是知道自己不要什么,却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所以娜拉走出了家门,《玩偶之家》便终结了,因为她不知道可以往哪里去。二十出头的时候我激烈的反对他这个论调,二十岁的下半段我想到他这句话,觉得难堪而怅惘。现在呢?我问三十岁的自己,发现自己还是没有答案。

    但现如今我却想努力寻找一下这答案是什么。我问K女王能不能给我点时间想一想,K女王回答说没问题,这项目反正还要一个月才会正式启动。

    距林染的婚礼还有两周的时候,出了一件戏剧性的事:法兰克的女友退出,不做二号伴娘了。可是这二号伴娘没了,二号伴郎却已经请好,不能临时把人家给辞掉。好在法兰克也算是个负责人的人,他说这事儿因他而起,便由他解决——于是Jane被拉了壮丁,硬生生在她本来规划好的越南之旅中挖出了两天时间给林染做替补伴娘。

    林染说婚礼的前一天不能住在她和Mike的公寓里,须得找个地方作为在香港的娘家出嫁。选来选去,她选上了我的公寓,理由是交通方便,且靠近香港公园,正好拍照。

    第二天一大早林染就得起床化妆。然而大喜当前,我们还是忍不住抵足聊了半夜。我给她回忆了一遍当年她不断追问她和Mike“Wherearewe?”的时光,她则嘲笑我如何招惹了李博士,又如何在finale发酒疯向法兰克痛诉情史。想来我们的友谊就是在这样互相揭短当中慢慢巩固起来的。我们互相见过对方狼狈和得意的时刻,好在总算仍是确定对方是一个值得做朋友的人。

    说到后来我实在困了,眼皮逐渐开始打架。即将沉入睡眠的那一刻我听见林染说:“其实法兰克的女友没有退出二号伴娘的角色,是他们分手了。”

    第二天早上我一醒来脑袋里便是昨晚临睡前林染说的那句话。转身一看,她已经不见了,洗手间里传来阵阵水声。我连忙冲进去,冲着正在洗澡的林染问:“昨晚你说了什么?法兰克跟他的女朋友分手了?”

    林染没理我,不知道是真没听见还是装没听见。我索性拉开淋雨帘又问了一遍。林染先大呼小叫了一番非礼,随即顶着一头泡沫俾倪着问我:“现在着急啦?早上哪儿去了?有你这么折腾新娘的吗,先让我洗完澡再说。”然后便一把拉上了浴帘。

    我在客厅沙发上坐立不安的等了十分钟,可算把裹着浴巾的林染从浴室里给盼出来了。她瞧了我一眼,叹了口气。“我说的都是真的。他俩据说是春节以前就已经分手了,不过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另外你生日那个蛋糕是法兰克定的,Sevva的蛋糕要提前一周预定,我是白占了这个功劳。至于他为什么不想告诉你,这么长时间以来也没有其他的表示,我也不是很明白,也许怕你再拒绝他?你要是还有和他和好的打算,可能得自己主动点。”

    一早上我都在患得患失的反复回想林染的这番话。如果法兰克会专门记得我的生日并计划生日蛋糕,那心里必然还有我的位置。可是如果确实是这样,又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不愿意我知道自己和女友分手的事。我像一个高中女生一样,反复揣测对方的心意,既下不了决心肯定对方的心意,又不舍得自己给自己判上死刑。

    转眼门铃又响了,门外一片嘈杂声。我和Jane对视一眼,合力把林染推进卧室关上房门,准备开始应付门外迎亲的队伍。早先林染就已说好:无论怎样要红包都是可以的,但是损害形象的事,只许冲着伴郎去,不许为难Mike。我们笑她胳膊肘往外怪,她毫不在意的白了我们一眼说:“要拍照的呀,伴郎造型搞坏了嘛就算了反正是当当绿叶的,新郎造型坏了哪能办?!”

    在这种指令之下,当天Mike的闯关可谓是完全有惊无险。我跟Jane都没什么兴趣折腾法兰克,第二伴郎我们又都不认识,所以最后也只得收红包了事,任由Mike笑眯眯而又志得意满的越过了两道房门。

    明明只有一天没见,卧室门打开的那一刻,林染看着Mike的眼神倒真像苦守寒窑十八年的王宝钏一朝见了得胜归来的薛平贵,说不出的婉转和如泣如诉。而Mike一定是被林染穿着褂裙盘起头发的样子电傻了,在卧室门口停留了得有半分钟,硬是没过去,最后还是法兰克推了他一把,才算是如梦初醒,去寻美人也。

    这一天的安排,是先去Mike亲戚家,给等在那里的Mike父母敬茶,行广东礼仪。再转战浅水湾露台餐厅,行西式礼仪。

    “林染穿褂裙真好看。”敬茶的时候Jane在我耳边悄悄的说。

    我由衷的点头。林染身板消瘦,又是鹅蛋脸,穿起褂裙来尤其有一种玲珑婉约的东方美。

    “你要是穿起来应该也很好看的,可是我希望你没机会。”

    “为什么?”

    Jane贴着我的耳朵说:“我们台湾规矩可不穿褂裙。”

    我这才反应过来,羞恼的把她推开了。

    很快我发现了从Jane这里找补的机会。其他宾客都到齐以后,我发现法兰克在和一个文质彬彬戴着眼镜的男人说话,而对方的眼睛则一直在人群之中做寻觅状,直到Jane走到他们身边去为止。

    于是我也凑了过去,假装有事要找Jane。

    果然Jane只好给我介绍,这位眼镜男叫Gary。

    这位只被介绍了名字而毫无上下文的男士也一点不恼的样子。他热情的伸出手来和我握手,并且自谦说他的中文讲得不怎么好,请我们多多包涵。

    我咬着Jane的耳朵问她:“这是你的嫩草先生吧?”

    这回轮到我被她给推开了。

    法兰克微笑的看着我们俩笑闹。从早上起我便偷偷观察他,想从眼角眉梢之间寻觅出点端倪来。然而细看之下,法兰克对我的态度和之前相比并没有任何不同,既没有亲近,也没有任何避嫌。

    露台餐厅还和法兰克上次带我来时的样子一样。换了白纱的林染脱出了褂裙造型里那个低眉顺目的传统媳妇的样子,看样子是要放手开去party一回。草坪上的婚礼很热闹,Mike专门给林染写了结婚誓词,虽然他的中文还是很烂,我们还是听得很感动。林染显然之前完全没有料到还有这么一出,居然激动的掉下了眼泪来。

    婚礼完了便是来宾做成一队一队的和新人照相。Amy和李博士也来了。Amy怀了孕,看起来比从前发福很多。她一见面就跟我们痛陈她如何花了九牛二虎之力跟李博士斗智斗勇,才终于说服了李博士让她坐飞机来参加婚礼。

    林染说:“但是红包还是不能少的!”

    于是大家又嘻嘻哈哈的笑做一片。

    草坪仪式的最后一个环节照例是新娘扔花球。我们这些单身的聚做一堆在角落站定。林染转身之前朝我飞了个眼风,随即,一个花球落在了我面前的地上。

    站在我前面的姑娘早已回身,虽然没有接住,她看了我一眼弯腰捡起花球开心的找林染合影去了。

    夕阳斜下,海面上泛出金色的光泽。我和Jane陪林染去补妆,以便在晚餐开始之前能够就着这夕阳再拍一组照片。化妆室的门甫一关上,林染便抱怨我没接到专门扔给我的花球,白费了她一番心意。我只好反过来安慰她。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想到SATC里面的一幕:在某一场婚礼上,有个新娘专门要把花球扔给Carrie,然而花球亦是在她面前落地,婚宴就此散场,她转身走了。那还是很早以前的一季。彼时她仍在不断的暧昧与互相试探之间竭力保持和Mr.Big的关系,最后终于分了手。虽然在整个剧集的终了Mr.Big终于追到巴黎去对她说“Youaretheone”,但那之前的所有曲折和辗转,几乎让人怀疑起这结局的可信度来。

    我们总是这样的期待爱情故事团圆的结局,而又怀疑它的真实性,大约因为往往只有那过程中的焦灼,不耐,分离,才是我们自己体会到的爱情。可是虽则如此,感情当中那些细枝末节的快乐,旁人不能代替的细微的甜蜜,仍然是教人奋不顾身的体验。

    一旦点上灯,露台餐厅便仿佛时光倒流一百年,重又回到了范柳原和白流苏的那个浅水湾饭店。来宾们喝了许多酒,打了许多林染和Mike的趣。法兰克作为首席伴郎发言——我发现,其实他正经讲起笑话来,还是水平还是很高的。整个晚上,Gary的眼睛一直追随着Jane,偶尔Jane得空去陪他聊上两句,Gary的脸上简直要泛出柔光来,让人想起《倩女幽魂》里初遇小倩的宁采臣。

    Jane大约也已经找到了好归宿呢,我在心里有些嫉妒的想。

    热闹了一晚上,来宾终于渐渐的散了。Jane和Gary后半场一直在跳舞,这会儿已经不知去向。林染和Mike和双方长辈聚在一起。我踱到窗边,这个角度看不到月亮。然而就像《倾城之恋》里面范柳原深夜给白流苏打电话描述的那样,窗子上面吊下一支藤花,挡住了一半,也许是玫瑰,也许不是。窗下月光打下的树影里,法兰克独自一人站在那儿。

    也许是今天林染和Jane说的那些话,也许是因为气氛正好,也许是因为我喝了酒,我决定去试试自己的运气。

    我提着裙子一步一步走下台阶。听见高跟鞋的声音,法兰克转过身来,但却仍然留在了原地。

    山不就我,我便去就山。我朝他走过去,只差最后一步,高跟鞋踩进了草坪的边缘里,我随之一歪,法兰克伸手把我扶住,待我恢复平衡,又松了手。

    靠得那样近,我闻到他身上古龙水的味道。从前他没有这样的习惯,大约是为了婚礼专门搽的。在这一天的末尾,古龙水的香味混着几不可闻的体汗的味道,直接笼罩了我。我忽然觉得有点口干舌燥,只能睁大眼睛望着他,像是可以借此获得一些额外的氧气。

    法兰克目光温柔的望着我。我觉得下一刻他便可以低下头来吻我,然而他没有。我忽然明白了,今晚是必须得我先开口的。

    “听说你和女朋友分手了?”我想了半天,也不过只憋出了这毫无技术的一句。

    “嗯。”

    我努力的组织语言。

    然而我发现今晚自己毫无语言天赋,最后我放弃了:“那,你要跟我在一起吗?”刚说完,又着急得补上:“我还没有想出解决长距离问题的好办法,也许我可以要求留在香港,也许你能有机会再回纽约,可是我们可以一起试着慢慢解决这个问题。”

    说完,我抬头望着他。法兰克的眼神暧昧难懂。他望着我,却好像避开了我的眼睛。他的眼睛里有一种仿似慈悲,又仿似忧伤的神色。我以为他下一刻会舒展笑颜,把我拥进怀里,然而他终于开了口:“我不确定。”

    泪水慢慢涌上我的眼睛。远处的月影蒙上了一层白色的融融的边框。我转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