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日后变成法洛大公国的那片内陆地区的,是凯旋国王。关于他有一个故事。他刚把沙缘纳入自己的统治下没多久,就派人去把那个原先——要不是凯旋征服了她的国土的话——会成为沙缘女王的女人找来。她惊恐不安地前往公鹿堡,满心畏惧很不想去,但又怕如果请求人民把她藏起来的话,她的子民会承受更可怕的后果。抵达之后,她既惊诧又有点懊恼地发现凯旋并不打算把她当成女仆,而是要她教导他的子女,让他们学习她国家的语言和习俗。她问他为什么选择让子女学习她国家的风俗,他回答:“统治者必须与所有子民同在,因为人只能统治自己所知道的东西。”后来,她心甘情愿地嫁给他的长子,得到了雅范王后的封号。
我醒来,阳光照在我脸上。有人进过我房间,打开窗户迎接白昼,还在箱子上放了脸盆、毛巾和一壶水。这些东西令我感激,但即使是洗了脸我也没有比较神清气爽。这一觉睡得我迷糊迟钝,想到别人可以进我房间、随意走动却不会吵醒我,让我觉得颇不自在。
我猜得没错,窗外就是海景,但我没时间仔细欣赏。我瞥一眼太阳就知道自己睡过头了,于是连忙穿上衣服匆匆下楼到马厩去,没有停下来吃早餐。
但博瑞屈那天早上没什么时间给我上课。“你回城堡里去,”他建议我,“急惊风师傅已经派布兰特到这里来找过你了,她要给你量身做衣服。你最好赶快找到她,她可是人如其名,如果你打乱了她一整个早上的安排,她是会不高兴的。”我小跑回城堡,前一天浑身的酸痛全都回来了。虽然我很怕找到这位急惊风师傅让她帮我量身做一些我确信我一点都不需要的衣服,但是今天早上不用骑马也确实让我松了一口气。
我从厨房一路问人,终于在跟我卧房隔几扇门的一间房间里找到了急惊风师傅。我胆怯地停在门口往里面探头探脑,看见三扇长窗让房内充满阳光和咸咸的微风,一侧墙边放着一篮篮线团和染色羊毛,另一侧墙边的高架上摆满了彩虹般色彩缤纷的布匹。两名年轻女子隔着织布机交谈,远端角落有一个不比我大几岁的男孩,正随着纺轮不疾不徐转动的节奏摇晃。毫无疑问,背对着我、身形宽阔的那个女人就是急惊风师傅。
两个年轻女子注意到我,谈话中断。急惊风师傅转过身来看她们盯着什么瞧,片刻之间我已经落入她的手里。她没有浪费时间自我介绍或问我叫什么,也没有解释她要干什么。我发现自己站在圆凳上,被人忙着翻来转去、量这里量那里,他们不管我会不会觉得窘,甚至好像根本没把我当人看。她对年轻女子说话,把我身上的衣服批评得一文不值,非常平静地说我让她想起骏骑小时候的样子,说我的身材和肤色等等都跟他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很像。然后她拿起各式布匹在我身上比,要求她们发表意见。
“那一块,”其中一个织布的年轻女子说,“那种蓝很配他的深色皮肤,要是穿在他父亲身上也很合适。还好耐辛永远不用见到这个男孩,他活脱就是骏骑的翻版,她要是看到他一定会自尊心完全扫地的。”我披挂着各式羊毛料站在那里,第一次听到公鹿堡里其他每个人都一清二楚的事。织布女子详细讨论着当初我的存在是如何传到公鹿堡,早在我父亲能亲自告诉耐辛之前,耐辛就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并因此痛苦不堪。因为耐辛不孕,虽然骏骑没说过她半句坏话,但所有人都猜想到身为王储的他没有子嗣来继承头衔是多难受的事。耐辛把我的存在视为对她的极致责难,流产过许多次的她健康状况本来就不佳,这下子更是身体和精神都彻底瓦解。骏骑放弃王位除了是要端正视听,也是为了病弱的妻子着想,把她带回她出身的温暖和缓地区去。听说他们在那里的生活优裕舒适,耐辛的健康慢慢有了起色,而比以前沉静许多的骏骑正在逐渐学习管理他那些遍布葡萄园的山谷。可惜耐辛把骏骑一时有失检点的行为也怪在博瑞屈头上,还说她无法忍受再看到他,可怜的老博瑞屈伤了腿又被骏骑抛下,早已不如过去的意气风发了。以前的他可是会让堡里每个女人经过时都放慢脚步的,如果你吸引了他的目光,几乎每个到了可以穿裙子的年纪的女性都会对你又羡又妒。现在呢?大家都叫他老博瑞屈,可是他明明还是壮年,而且他受到太不公平的对待了,有哪个仆人对主子做的事能插上嘴的?不过,她们想,到头来这一切的结果倒还是不错的,再说惟真当王储不是比骏骑好得多吗?骏骑太正直高贵了,让所有人在他面前都自惭形秽;他修身律己不肯有半点放松,虽然他充满宽大为怀的骑士精神,不会鄙夷讥嘲其他自律不严的人,但人们总觉得他完美的举止像是在沉默地责备其他人。啊,不过后来冒出了这个私生子,嗯,这可证明他并不是他这么多年来假装的那种完人。至于惟真嘛,他可是男人中的男人,一个让人们可以把他当成国王来看的国王。他四处骑马奔驰,跟手下并肩作战,就算他偶尔会喝醉酒或者行事有欠慎重,唔,至少他敢作敢当,就像他的名字一样诚实。这样的男人,人们能够了解,也愿意服从。
这一切我都沉默但贪婪地全听了进去,任她们拿起一样又一样的布料往我身上比,边争论边选择该用哪块布。这下子我更明白为什么堡里的小孩都不跟我玩了。就算这些女人觉得我听到她们对话可能会产生某些想法或情绪,她们也没表现出任何迹象。我记得急惊风师傅唯一对我说的话是叫我洗脖子时要仔细一点。之后急惊风师傅就把我赶出房外,仿佛我是只烦人的鸡,我也终于能到厨房去吃点东西了。
那天下午我继续去上浩得的课,一直练习到我手都快举不起来,手中的杖简直像是神秘地足足增加了一倍的重量。然后是吃饭、睡觉,第二天早上起床继续去上博瑞屈的课。学习占据了我所有的时间,就算有丁点余暇也都得做跟我上课有关的差事,不是替博瑞屈照料牲畜,就是替浩得打扫整理武器室。不久后的某天下午,我发现有人在我床上放了整整三套衣物——连长袜都包括在内。其中两套相当普通,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大部分似乎穿着那种熟悉的棕色,但第三套则是用蓝色的薄布料做成,胸口用银线绣了一只公鹿的头。博瑞屈和其他兵士身上的标志是一只飞跃的公鹿,公鹿头我只有在帝尊和惟真穿的衣服上见过,因此我诧异地看着它,同时也纳闷那道斜斜划过整个鹿头图案的红色缝线。
“这表示你是私生子。”我问博瑞屈这件事时,他老实不客气地告诉我。“你身上流着受到承认的王室血液,但依旧是私生子。就这样。这只是一种能迅速显示出你是王室血脉、却又不是合法继承人的方式。如果你不喜欢,也可以改变它,我相信国王一定会答应让你拥有自己的名字和纹饰。”“名字?”“当然,这是很单纯的要求。私生子在贵族家庭里很少见,尤其在国王自己家更少见,但并不是从来没有过。”他以教我妥善保养马鞍为由,我们在马具间里走来走去,检视所有旧的和没用过的马具。维护及挽救旧马具是博瑞屈古怪的癖好之一。“你给自己想个名字、设计个纹饰,然后向国王——”“什么名字?”“咦,你想取什么名字就取什么名字啊!这一套马具看起来是毁了,有人没把它擦干就收起来,上面长霉了。不过我们看看能不能稍微挽救它一下。”“那样感觉起来不真实。”“什么?”他把一堆臭烘烘的皮革朝我递过来,我接下。
“如果我自己给自己取名宇,感觉起来就不像是我真正的名字。”“唔,不然你打算怎么样?”我吸了口气。“国王应该为我命名。或者你。”我硬着头皮继续说,“或者我父亲。你不认为应该这样吗?”博瑞屈皱起眉头。“你的想法真是怪。这件事你先自己想一想吧,你会想到适合的名字的。”“斐兹。”我语带讽刺地说,看见博瑞屈一咬牙。
“我们把这些皮革修理一下吧!”他静静地建议。
我们把皮革拿到他的作业台上,开始动手擦拭。“私生子也不是那么少见,”我提出,“而且城里的私生子都有父母取的名字。”“在城里私生子是没那么少见。”过了一会儿博瑞屈表示同意。“士兵和水手会到处嫖妓,一般人都是这样,但是王室不一样,任何有半点自尊心的人也不会这样。要是在你更小的时候,我夜里跑出去嫖妓,或者把女人带回房间里来,当时你会怎么看我?现在你又会怎么看女人?怎么看男人?谈恋爱没关系,斐兹,也没人不许年轻人亲个嘴什么的,但是我见过缤城那里的情形,商人把漂亮女孩或结实小伙子带到市场里,好像他们是鸡或者马铃薯。那些人生的孩子或许有名字,但是除了名字之外几乎什么都没有;就算结婚,他们也不会停止原来的……习惯。如果我有一天找到了适合的女人,我要让她知道我不会再去找别人,也要知道我的孩子都确实是我的。”博瑞屈几乎慷慨激昂起来。
我沮丧地看着他。“那我父亲是怎么回事?”他突然看起来很疲倦。“我不知道,小子。我不知道。那时候他还年轻,才20岁左右,而且离家很远,努力要扛起沉重的担子。这些都不是理由、也不是借口,不过你和我也就只能知道这么多了。”就这样。
我的生活依照例行公事进行,晚上有时候跟博瑞屈一起待在马厩里,偶尔有吟游歌者或者木偶戏班子来的时候,也会去大厅看看表演,更偶尔会有某天晚上我可以溜到城里去,但第二天就得为睡眠不足付出代价。下午我总是在跟这个老师或那个教练上课。我逐渐明白这些是夏季课程,到了冬天我就要开始上跟动笔写字有关的课。在我到那时为止短短的人生里,我从来没这么忙过,但尽管我的每一天都被塞得满满的,我发现大部分时间自己依然是孤单一人。
寂寞。
每个夜里寂寞都找上我,任我徒劳无功地在那张大床上试着想找一个温暖的小角落。以前我睡在马厩上博瑞屈的房间里,那些夜晚是模糊朦胧的,白天操劳了一天的牲畜在楼下睡觉、挪动、踢腿,那种暖和又疲倦的满足充满了我的梦境。马和狗都会做梦,你只要看过猎犬随着梦中的追逐而鸣叫、抽动就会清楚这一点。它们的梦像是烘烤优质面包时逐渐扬起的那种甜美气味。但如今我孤身被房里的石壁围绕,终于有时间做那些吞噬你、使你疼痛的人类的梦。我身旁没有温暖的母兽可以倚靠,没有手足或亲戚睡在附近的厩房中,我只能无眠地躺在那里想着我父亲和我母亲,不知他们两人为什么都能这么轻易把我从他们的人生中抹去。我听见别人当着我的面随意交谈,以自己的理解对那些话的内容做出可怕的诠释。我想着,不知等我长大、等老黠谋国王死去之后,我的处境会变成什么样子。有时候我也会想,不知莫莉、小花脸和凯瑞是否想念我,还是他们把我的突然消失和突然出现都视为理所当然。但大部分时候还是寂寞最使我作痛,因为在这整座人城堡中,没有一个让我感觉是我的朋友,能与我为友的只有动物,但博瑞屈已经禁止我跟它们亲近了。
一天晚上,我疲倦地上了床,饱受自己各种恐惧的折磨,最后才勉强睡去。有光线照在我脸上惊醒了我,但我在醒过来的同时就知道有哪里不对劲。我睡得不够久,而且这光线是黄色的、摇曳的,不像惯常照进我窗户的阳光那么白亮。我不甘愿地动了动,睁开眼睛。
他站在我床尾,手持油灯。油灯在公鹿堡很少用,但吸引我眼神的不只是奶油色的灯光而已,那男人本身就很奇怪。他身上穿的长袍是没染过、有洗过的羊毛色,但洗的次数不多,也不是最近洗的;他不甚整洁的头发和胡子也差不多是同样的颜色,给人同样的印象。虽然他头发是这种灰扑扑的颜色,我还是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有些痘症痊愈之后会在人脸上留下瘢痕,但我从没见过像他这样的大麻子,满脸都是小小的痘疤,那愤怒的粉红色和红色像是小型烫伤,就算在油灯的黄色灯光下看来还是鲜明无比。他的双手好像只有骨头和肌腱,被薄纸般的白色皮肤包覆。他正看着我,就连在油灯光线中那双眼睛依然是我见过最锐利的绿色,让我想到正在狩猎的猫,那时的猫眼也是像这样混合了欢快和凶猛。我把被子往上直拉到下巴。
“你醒了,”他说,“很好,起来跟我走。”他突然转身从我床旁走开,但没走到门口,而是走到我房里的一个角落,介于壁炉炉台和墙壁之间。我没动,他回头瞥了我一眼,把灯举高。“快点,小子。”他不耐烦地说,用手杖敲了床柱一下。
我下床,光脚踩在冰冷地板上时瑟缩了一下。我伸手想拿衣服和鞋子,但他不肯等我。他回头瞥视一下看看我为什么没有跟上,那锐利的眼神吓得我丢下衣服发起抖来。
于是我穿着睡衣无言跟在他身后,没有任何可以跟自己解释的原因,只因为他要我跟他走。我随他穿过一扇从来不存在的门,走上一道盘旋向上的狭窄阶梯,只有他高举在头上的油灯照明。他的影子落在他身后、落在我身上,因此我是走在游移的黑暗之中,每踏一步都要伸出脚试试。台阶是冰冷的岩石,饱经磨损,十分光滑,而且非常平坦。阶梯路往上、往上、再往上,我觉得我们爬的高度已经超过了堡内任何塔楼的高度。一阵凛冽的微风吹过台阶,吹进我的睡衣,但让我打颤畏缩的不只是寒意而已。我们不停往上走,最后他终于推开一扇门,门虽沉重但开启得无声又顺畅,我们进入了一间房间。
房里有好几盏油灯用细链子挂在视线所不能及的天花板上,发出温暖的光线。房间很大,是我卧房的3倍有余,其中一端在呼唤着我,因为那里摆孒一张巨大显眼的木制床架,铺着厚厚的羽毛床垫和靠枕,地板上交叠着一张张地毯,有猩红、有艳绿、有深蓝也有浅蓝,还有一张桌子,木材是野蜂蜜的颜色,桌上放了一篮熟得恰到好处的水果,我可以闻到那些水果的香味。房里到处随意散放着羊皮纸的书籍和卷轴,仿佛它们的稀有是不足挂齿的。三面墙上都挂满织锦壁毯,描绘着高低起伏的开阔乡野,远处还有森林覆盖的山麓。我举步朝那里走过去。
“往这边。”我的向导说着,冷酷地带我走向房间另一端。
这里的情景就大不相同了。一张石板大桌占据显要位置,桌面满是污渍和灼痕,桌上有各式工具、容器和用品,有天平、有研钵与杵,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大部分东西上部覆盖着薄薄一层灰,仿佛几个月、甚至几年前,这里的事情进行到一半就突然被抛下了。桌子那头有一层架子,凌乱堆放着许多卷轴,其中有些镶滚着蓝边或金边。房里的气味既是呛鼻也是芬芳,另一层架子上有一捆捆正在晾干的药草。我听见一声窸窣,瞥见远处角落有动静,但男人没给我仔细研究的时间。应该烘暖房间这一头的壁炉张着冰冷的黑色大嘴,炉内的旧余烬看来已经反潮沉淀。我把四处打量的眼神收回来,抬头看着我的向导,我脸上的惊惶神色似乎让他感到意外。他转过身去,自己也打量起这间房,思考了一下,然后我感觉到他出现一种又尴尬又不高兴的情绪。
“这里很乱。我想不只是很乱。不过,嗯,我想也过了满长一段时间了。而且不只是满长一段。呃,很快就会整顿好的。不过应该先来做个介绍,而且我想你只穿睡衣站在这里确实会有点凉飕飕。过来这里,小子。”我跟着他走到房间舒适的那端。他坐在一张铺有毛毯的光秃秃木椅上,我的光脚感激地埋进一张羊毛地毯里。我站在他面前等着,那双绿色的眼睛在我身上巡梭,沉默持续了几分钟,他开口说话。
“首先,让我来把你介绍给你自己。你的血统在你全身上下再明显不过了。黠谋选择承认这一点因为不管他再怎么否认,也不能说服任何人相信你没有王室血统。”他顿了一下,似乎有什么事让他觉得很有意思。“可惜盖伦不肯教你精技。不过多年以前这是有限制的,因为怕它变成太普遍的工具。我敢打赌要是老盖伦愿意试试教你,一定会发现你学得来,但是我们没时间去担心不会发生的事。”他若有所思地叹了口气,沉默一会儿,突然又开口继续说下去。“博瑞屈已经教会你工作和服从,这两样博瑞屈都很擅长。不要对自己有错误的认知,你并不特别强壮、敏捷或聪明,但你足够顽强,可以扳倒任何比你强壮或敏捷或聪明的人,而这点对你自己比对别人更危险。但这点不是你现在最重要的事。”“你现在是国王的人了。你必须开始了解,现在立刻就开始了解,这是你整个人最重要的一件事。他供你吃、给你穿、让你受教育,而目前他要求的回报只是要你对他忠心。日后他会要求你为他效力。你是国王的人、你对他完全忠心,这就是我要求的条件,因为如果你不是效忠国王,把我的记忆教给你就太危险了。”他顿了顿,我们彼此对视了好一阵子。“你同意吗?”他问,这不只是个单纯的问题,更是订立一项协议。
“同意。”我说。他还在等我开口,于是我又说:“我保证。”“很好。”他衷心地说。“好了,现在来讲其他的事。你以前有没有见过我?”“没有。”一时之间我醒悟到这点实在很奇怪,因为虽然堡里常有陌生人出入,但这个男人显然已经在堡里住了很久、很久,而几乎所有住在这里的人我都叫得出名字,或者至少认得出长相。
“你知道我是谁吗,小子?知道你为什么在这里吗?”我摇头,对这两个问题很快提供一个否定的答案。“嗯,别人也都不知道。所以你要注意继续保密。你要清楚记住——你不可以跟任何人提我们在这里干什么,也不可以提你学到的任何事。懂吗?”我的点头一定是让他满意了,因为坐在椅子上的他似乎变得比较放松。他瘦骨嶙峋的双手抓着自己羊毛长袍下的膝盖。“很好,很好。好,你可以叫我切德。我应该叫你什么呢?”他顿了顿等我回答,但我没吭声,于是他自己回答说:“小子。这不是你我的真名,但是在我们相处的时间当中这样就够了。所以呢,我是切德,是黠谋替你找来的又一个老师:他花了一点时间才想起来我在这里,然后又花了些时间才壮起胆子要我教你。我呢,也考虑了更长的时间才同意教你。不过这些都已经解决了。至于我要教你什么嘛……嗯。”他起身走向火炉旁,侧头盯着它,然后弯身拿起一根拨火棒,搅动余烬掀起新燃的火焰。“基本上,就是谋杀、杀人、外交策略性刺杀的精妙艺术。或者是把人弄瞎、弄聋,或者是让人四肢软弱无力、麻痹,或咳嗽咳得虚弱、或阳痿、或提早老化痴呆、或发疯、或……不过这不重要。这些都是我的本行,而且也会变成你的本行,如果你同意的话。但是你从一开始就要知道,我是要教你杀人。为你的国王杀人。不是用浩得教你的那种花俏方式杀,不是在有人看得到你、替你喝采的战场上杀。不是。我是要教你阴狠、隐密、有礼的杀人方式。你要不就是会喜欢上它,要不就是不会喜欢上它,这不是我能管得了的。但我会确保你学会怎么做。我也会确保另一件事,这是我给黠谋国王订下的规定,就是让你知道你学的是什么,不像我,在你这个岁数的时候完全不知道自己学的是什么。所以,我是要教你成为刺客。这样可以吗,小子?”我再度点头,感觉不太有把握,但是不知道还能怎么做。
他看着我。“你会说话,不是吗?你除了是私生子,不会也是个哑巴吧?”我咽了口口水。“不是的,大人。我会说话。”“嗯,那就跟我说话,不要光点头。告诉我你对我的身份、还有我刚刚做出的提议有什么意见。”他邀我开口说话,但我仍然哑口无言站在那里。我盯着那张满是痘疤的脸、那双手上薄如纸张的皮肤,感觉到他闪着微光的绿色眼睛注视着我。我舌头在嘴里动了动,却只找得到沉默。他的态度引人愿意开口,但他的相貌还是比我想像过的任何东西都更吓人。
“小子,”他说,那声调温和得吓了我一跳,让我猛然抬起头迎视他的眼神。“就算你恨我、就算你唾弃这堂课,我也可以教会你。就算你觉得无聊、就算你懒惰或者愚笨,我也可以教会你。但是如果你怕我,不敢跟我说话,我就没办法教你,至少不能用我希望的方式教会你。而且如果你决定你不想学这样东西,我也没办法教你。但你必须开口告诉我。你已经学会把自己的想法紧紧守住,几乎连你自己都害怕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但是,试试看把你的想法说出来,现在,对我说。你不会因此被处罚的。”“我不太喜欢……”我突兀冒出一句,“杀人这件事。”“啊——”他顿了顿,“说起来,当年我也不喜欢。其实我现在还是不喜欢。”他突然深深叹了口气。“每一次时刻来临,你都必须做决定。第一次会是最困难的。但是我现在告诉你,你要等到很多年以后才需要做决定,而同时,你有很多需要学的东西。”他迟疑了一下。“是这样的,小子。学习永远都不是错的。就算学习怎么杀人也不能算错,或者算对。这只是一种可以学习的东西,一种我可以教你的东西,如此而已。你认为你可以现在暂时先学会怎么做,等以后再决定要不要去做吗?”居然问一个小男孩这种问题。就连在那个时候,我内心都有某种被激怒似的情绪,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但是我年纪那么小,根本想不出怎么反驳拒绝。而且我也感到好奇。
“我可以学。”“很好。”他微笑,但他脸上有一股倦意,看起来并不怎么开心。“这样就够了,够了。”他环顾房内,“我们干脆今天晚上就开始好了,从打扫开始。那里有一支扫把。哦,对了,先把你的睡衣换掉……啊,这里有一件破破的旧袍子,你暂时先穿这个吧!我们总不能让洗衣服的人觉得奇怪,为什么你的睡衣上有樟脑和缓痛草的味道,是吧?好,你扫扫地,我来把东西收拾整齐。”
接下来几个小时就这么过去。我把石板地扫过、拖过,在他的指挥下清理大桌子上的各式器具。我把晾在架子上的药草翻个面,把一堆钵碗擦干净、收好,把某种粘粘的不新鲜的肉切成一块一块,喂给他关在角落笼子里的3只蜥蜴吃,它们把肉整块囫囵吞下去。他跟我并肩工作,似乎很感激有人作伴,跟我随口闲聊,仿佛我们两个都是老人,或者都是小男孩。
“还没学写字?也没学算数。要命!那老家伙在想什么啊?嗯,我会让这情形赶快改善的。小子,你的额头长得像你父亲,皱眉的样子也很像他,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啊,‘偷溜’,原来你在这里,你这个小坏蛋!你这段时间又干了那些坏事啦?”一只棕色的黄鼠狼从一幅织锦挂毯后出现,切德介绍我们彼此认识,让我拿装在桌上一只碗里的鹌鹑蛋喂它,后来看见偷溜亦步亦趋跟着我想求我继续喂它时还大笑起来。他把我在桌底下发现的一只黄铜手环给了我,提醒我说戴着它可能会把我的手腕染绿,并告诫我如果有人问我它的来路,我就说是在马厩后面发现的。
后来我们停下来,吃蜂蜜蛋糕、喝热呼呼的加了香辛料的葡萄酒。我们一起坐在壁炉前的地毯上,就着一张矮桌吃喝,我看着火光在他满是疤痕的脸上舞动,不知道自己先前为什么会觉得这张脸很吓人。他注意到我在看他,脸扭曲着形成一个微笑。“看起来很眼熟,是不是,小子?我是说我的脸。”我并不觉得眼熟,我瞪着看的只是他苍白皮肤上那些丑怪的疤而已。我疑惑地盯着他,想搞清楚他的意思。
“别操心这个了,小孩,它会在我们所有人身上都留下痕迹,你迟早也会有一份的。但是现在呢,嗯……”他站起身伸个懒腰,长袍底下露出瘦巴巴的苍白小腿。“现在已经不早了。或者该说是很早,看你想的是前一天的结束还是后一天的开始。你该回去睡觉了。好,你会记得这一切都是一个非常黑暗的秘密,对不对?不只是关于我和这间房间,而是整件事,包括半夜起床、上课学杀人等等。”“我会记得。”我告诉他,然后又加了一句,因为我感觉这样说对他是有意义的:“我保证。”他轻笑,然后点点头,神色几乎是悲哀的。我换回睡衣,他送我走下楼梯,举着灯站在我床边看我爬上床,然后替我盖好毛毯,打从我离开博瑞屈的房间以来从来没人对我这么做过。我想他还没离开我床边我就已经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布兰特被派来叫我起床,因为我睡得太晚了。我昏沉沉醒来,头很痛,但一等到他离开,我马上跳下床跑到房间的角落。我推推石壁,冰冷的石块抵着我的手,灰泥和石材的裂缝间也完全没有迹象显示出那道我确信一定在这里的密门。我丝毫不认为切德只是一场梦,而且就算我真的这么想,我手腕上还有那只简单的黄铜手环可以证明他不是梦。
我匆匆更衣,到厨房拿了一大块面包加乳酪边走边吃,走到马厩还没吃完。博瑞屈对我的迟到很是生气,把我的骑马技术和马厩差事都挑剔得体无完肤,我到现在还清楚记得他是怎么骂我的。“不要以为你在城堡里有间房间、衣服上有个纹饰,就可以变成四体不勤的混混,躺在床上打呼睡到七晚八晚,然后起床梳梳头发就好。我绝对不许你变成这样。就算你是私生子,但你是骏骑的私生子,我要让你成为一个会让他骄傲的男人。”我顿了顿,手里还握着给马梳毛的刷子。“你说的是帝尊,对不对?”我这突如其来的问题让他吓了—跳。“什么?”“你说的那种混混整个早上赖床、除了对头发和衣服小题大作之外什么都不做,帝尊就是这样。”博瑞屈的嘴张开又闭上,被风吹得通红的脸颊变得更红了。“不管是你还是我,”他咕哝着说,“都没资格批评任何一位王子。我说的只是一般情况,大男人不该把整个早上睡掉,小男孩更不该。”“王子也绝不应该。”我说完之后自己也有些吃惊,不知道这念头是哪里来的。
“王子也绝不应该。”博瑞屈声调凝重地同意。他正在隔墙厩房里忙着处理一匹阉马发炎的腿,那马突然缩了一下,我听见博瑞屈闷哼着努力抓稳它。“你父亲从来不会因为前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就睡到中午以后才起来。当然啦!我从没见过像他那么会喝酒的人,但这也是自律的问题。而且他从来不需要人等着准备去叫他,他会自己起床,也要求他手下每个人都学他的榜样。虽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他这种作风,但他的士兵很尊敬他,因为这种领导者自己会先做到他对底下人的要求。在他年轻时,还没跟耐辛夫人结婚前,有次他在某座比较小的城堡吃晚餐,他们安排我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这对我是一大荣耀,我也因此听到一些他跟堡主女儿的对话。这女儿的座位安排在王储旁边当然是别有用意的。她问他觉得她身上戴的翡翠怎么样,他把她那些珠宝称赞了一番。‘我先前还在想不知你喜不喜欢珠宝呢,王子阁下,因为你今天晚上没有穿戴任何珠宝。’她一副打情骂俏的样子说。他相当严肃地回答她,他的珠宝跟她的一样闪亮,而且比她的大得多。‘哦,那你把那些珠宝收在哪里呢,我真想看看。’他回答说,当晚稍后、等天再黑一点的时候,他很乐意带她参观一番。我看见她脸红了,她以为会有个私下约会之类的。稍后他确实邀请她跟他一起上城垛,但也带了一大半的晚餐宾客去,然后他指着那些沿海瞭望台在黑暗中清晰闪亮的灯光,告诉她说他认为这些是他最美最珍贵的宝石,他是用她父亲交的税金来保持它们如此闪闪发亮。接下来他又指着堡主自己堡垒的防御工事、指着那些守夜卫兵点起的灯光,对宾客说,当他们看见这位公爵时,就应该把这些闪亮的灯光看做戴在他额头上的珠宝。这对公爵和公爵夫人是相当大的赞美,在场的其他贵族也都听进去了。那年夏天外岛人的劫掠行动很少成功。这就是骏骑统领的方式,以身作则,并且用得体动听的话令人心服。任何真正的王子都应该这样。”“我不是真的王子,我只是私生子。”这个我常听到但鲜少说的词从我嘴里冒出,感觉很古怪。
博瑞屈轻轻叹了口气。“你要当一个配得上你血统的人,小子,不要去理会别人怎么想你。”“我总是要做这些困难的事,有时候我觉得烦透了。”“我也是。”我思索他这句话,在沉默中沿着煤灰的肩膀一路往下梳理。仍蹲在那匹阉马旁的博瑞屈突然开口:“我对你的要求不会超过我对自己的要求,这点你知道。”“我知道。”我回答,对他进一步讨论这件事感到意外。
“我只是希望在你身上尽我最大的力量。”这是我从来没想过的观点。过了一会儿,我问:“因为如果你可以让骏骑对我感到骄傲、对你培养我的成果感到骄傲,或许他就会回来?”博瑞屈双手把药膏揉进马腿的规律声响慢了下来,然后突然停止,但他仍蹲在马旁,静静的话声隔着板墙传过来。“不,我并不这样想。我不认为有任何东西会让他回来。而且就算他回来,”博瑞屈说得更慢了,“就算他回来,他也不会是同一个人了。我是说,不会像他以前那样。”“他离开全都是我的错,对不对?”织布女子的话在我脑海中回响。要不是有这个男孩,他依然会是未来的国王。
博瑞屈顿了很久。“我想任何人的出生都不是他自己的错……”他叹了口气,语句似乎更加迟疑。“而且当然没有哪个小孩希望自己成为私生子。不,骏骑的失势是他自己造成的,虽然我这样说很难受。”我听见他继续给马腿抹药。
“也造成了你的失势。”我对着煤灰的肩膀轻声说,想都没想到他会听见。
但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咕哝:“我自己还算混得不错,斐兹。算混得不错。”他手上的事做完,走进煤灰的厩房里。“你今天跟城里的三姑六婆一样爱讲话,斐兹。怎么了?”这下子轮我停下来纳闷了。我想是因为切德的关系,因为有人要我了解自己在学什么并且对之有发言权,让我终于能开口问出所有我已经闷在心里许多年的问题。但是我不能直接这么说,因此我耸耸肩回答了一句实话:“我只是纳闷这些问题纳闷了很久。”博瑞屈咕哝着接受了我的答案。“唔。你会问问题就是有进步,虽然我不能保证总是可以给你答案。听见你像个人一样讲话比较好,让我比较不担心你会被野兽抢过去。”说到最后这一句他瞪着我,然后一拐一拐走开。我看着他离去,想起我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天晚上,他只要一个眼神就让整屋子的男人不敢开口。他已经不是当时的那个人了,而且改变他举止态度、改变别人看他的眼光的,不只是他这条瘸腿而已。人们依然承认他是马厩的主人,在这里没有人能质疑他的权威,但他不再是王储最倚重的左右手了,除了负责照看我之外,他根本就已经不是骏骑的人。难怪他看我的眼神总是带着怨恨。这个造成他失势的私生子并不是他自己生的。打从我认识他以来,我对他的戒心第一次掺杂了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