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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晚上,我们没有各回各家,而是找了个中间站下车,一道闲逛看夜景,又去吃宵夜。

    临近十一点,路边大排档依旧人声鼎沸。

    而且多半是情侣。

    恋爱到底是什么仙丹妙药,怎么会让人精力无限,我百思不解,一边将餐单递给陆成则。

    他瞄一眼说,差不多了,只跟老板娘要了两杯热水。

    我搭腮:“天啊,今天要碳水爆炸了。”我得运动几天才能消解掉,我开始忧愁了。

    陆成则勾唇看着我,不作声。

    在摄糖过多这码子事上,他绝对是罪魁祸首。

    我说:“待会吃完我走回家,消化消化。”

    他说:“好,刚好我家离这不远。”

    我歪了下头:“今天不去你那了。”

    他面露疑惑。

    我说:“我月经还没走,去了也是白去。”

    他蹙眉长叹:“我女朋友只想跟我睡觉,我该难过还是自豪?”

    我:“……”

    “不是——”我着急地解释:“你家什么都没有,我总不能连续两天素颜上班吧。”

    陆成则不以为意:“先去你那边拿好了。”

    我抓了下头发:“女人出门一趟收拾起来有多麻烦你知道吗?”

    陆成则:“不知道。”

    我被他这个脱口而出的回答取悦,又半信半疑:“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他咬字加重了些:“真不知道。”

    我愉快地弯起嘴角:“哦。”

    他大概发现我在窃喜,微微眯起眼:“你都怎么想我的?”

    我贼喊捉贼:“我怎么想你的——来装个小鸟都要沿路买避孕套?”

    陆成则别了下头,又转回来看我,神色无奈亦坦荡:“家里没有能怎么办?”

    喜悦在叠加,我说:“所以我觉得,我们小熊猫好纯情哦。”

    陆成则顶着他那张极具欺骗性的清纯脸,服软:“好了,别说了。”

    那次回忆并不愉快,好在后续峰回路转,好像两颗齿轮,总会相合,我们又坐在一张桌子上,面对面,笑不停。

    陆成则变换思路:“要不,我去你那边,小鸟到现在还蹲盒子里。”

    我玩着手边的筷子:“不如就让它待在快乐老家。”

    陆成则说:“可它现在已经是你的了。”

    我们又开始这种深意满满的对话:“我独居惯了,没养过小动物,担心自己照顾不好。”

    陆成则总能轻易领会到:“每天看看它拍拍它就可以。”

    我笑道:“这么简单吗?”

    陆成则颔首:“嗯。”

    我开始凝视他,不再动,眼珠子也是,牢牢锁定他,要把他关在我心窗里。

    是这样看吗?我猜测着。

    陆成则也注视着我。

    风好像静止了,四周喧嚣远去,夜色变得浓稠。

    最后,人际交往方面的职业优势,让我在这场对视竞赛中赢得胜利。

    陆成则率先投降,笑着垂下眼皮,睫毛服帖,刘海服帖。他看起来好好摸。

    所以我等不及慢慢走回去了,吃完就一改前态打车回到他小区。进门后我迫不及待地缠住他索吻,几乎没有停顿地,他反客为主,我很快被顶在门板上,很用力,他气息粗沉,而我闭眼乱揉着他头发,像在安抚一头失控的雄狮。我想被他吃下去,立刻,不留余地,百无禁忌。

    好想跟陆成则做爱。

    我们都忍耐着,从他的领地迁移到我的领地。站在家里床边,仰头看他立于高处,扬起手臂,为我挂上那只本属于他的白色飞鸟时,那晚的空虚感萦绕而来。

    苏,女生们常用来形容一个男人的,至高至简词。

    一瞬间,我在陆成则身上感受到了。

    这个看起来修长,干净,牢靠的大男生,虏获了我,也被我虏获。

    贴近的渴望让我没有犹豫地爬上床,从他背后圈住了他。

    我们两个成年人傻乎乎地站在床上,很滑稽,但也很自然,只要把自己当成随心所欲无忧无虑的小朋友就不会古怪。

    他笑了一声,可能还有点不知所措,先是垂下手,接而搭住我胳膊,隔着衣袖摩挲了两下。

    “怎么,”他直率且得意:“被我帅到了?”

    无语。

    他怎么猜到的?

    我承认:“对啊,吃什么长的,这么帅的人光看不抱忍不了。”

    我的手滑下去。

    陆成则的呼吸在我脑袋上方凝滞一下,然后他的身体也绷紧了。

    做这些时,我心跳得很快,仿佛是初次尝试,陆成则坐了下来,我目睹他变得难耐,焦躁,面红耳赤,落在我手里,任我宰割,也攀上极乐。

    我在这种掌控中收获了双重的餍足。

    —

    临睡前,我先洗澡,陆成则在后,等他回来的过程中,我百无聊赖地打开蓝牙音响,开着最小音量,边听边等他,还从柜子里翻出一只闲置已久的旧枕芯,套好,当做我男朋友小脑袋暂时的安身之所。

    回来时,陆成则闻声止步,安静听歌,用毛巾搓着湿漉漉的头发和耳朵。

    停在门框内的他,就像一帧电影截图,音乐只是迎合他出场的铺设。

    关灭灯后,重见天日的新枕头并没有派上用场,陆成则一寸一寸地靠过来,挪来我枕头上,我不得不给他腾地方。

    我们陷在软绵绵的黑暗里,静悄悄地看对方,好像在彼此的视线里进行光合作用。

    我笑他笑;我挤眉弄眼,他还是笑;我撅起嘴,他就亲一下。

    我小声道:“陆成则。”

    他“嗯”一声。

    喜不自禁,我好幸运,我好喜欢他,我甚至开始羡慕和嫉妒自己。

    我依旧感到不可思议:“第一次我到底怎么连上你手机的?”

    他说:“不知道,我刚好取出手机看时间,突然弹出来申请,我就通过了。”

    我说:“你就通过了?”

    陆成则说:“嗯,坐了这么多年地铁,第一次碰到,看你耳机名字,我估计是个妹子,来都来了,不如听听我的歌。”

    “你居然没被吓走。”

    “当时是愣了一下,”回顾那天,不再只有讶异和新奇,还多了甜情蜜意:“但你的歌也是我的歌,很熟悉,有归属感,所以我就听下去了。”

    我问:“第一首是什么,你还记得吗?”

    陆成则答:“不记得了。”

    我遗憾地叹气:“唔,好吧。”

    因为我还记得。

    因为那一瞬间妙不可言,歌声奏响,神清气爽,眼前那些或倦怠或麻木的面孔挨个失踪了,人海消弭,拥挤不复,音乐像是蜜糖金的河流那般,汹涌灌入车厢,我的灵魂仿佛在跟播放它们的人翩翩共舞。

    陆成则在我的哑然和失望里憋不住了,哼笑一声,用手臂环住我:“好了好了,我记得,怎么可能不记得。因为你的耳机名字看起来很甜,所以我选了一首歌。”

    他果然在耍我。

    我佯愠捏住他脸,要挟他必须立即说出正确回答:“什么?”

    他不假思索地笑着说:“《sweet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