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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人文 > 大清公主 > 第十三章 洞房花烛夜

  顺治十年八月,大清宫廷发生了两件关于婚姻的大事:一是当今皇上顺治提出废后之议,在朝野上下掀起轩然大波;二是十四格格建宁下嫁吴应熊,她的婚礼虽然不是大清历史上最隆重华美的一次,却是惟一下嫁汉臣的满洲格格,这足以使这位本来名不见经传的和硕公主有资格载入任何一部大清的正传稗史了。

  自从吴应熊回到京城,接连不断的赏赐便从天而降,先是正月里皇上颁了一道旨,命部院三品以上大臣各举所知,"不论满汉新旧,不拘资格大小,不避亲疏恩怨,取真正才守之人,堪任何官,开列实迹,疏名保举,各具专本奏闻。"洪承畴悄悄告诉吴应熊,皇上其实早已暗示要他奏名保举,且笑问:"世侄文武双修,既是虎门之后,又为皇上伴读多年,可任官职多矣,不论文臣武将,只要世侄开口,无不如探囊取物。"

  吴应熊苦笑,文武双修又如何,难道像父亲那样,拿起战刀上阵劈杀自己的汉人同胞吗?或是像洪大学士这样,挖空心思修订一些满尊汉卑的法律来助纣为虐?他只得婉谢师恩,自称"才疏学浅,无所建树",一再坚辞。

  到了月底,顺治见洪承畴迟迟没有保荐,有些坐不住了,便又下了一道旨,告谕满蒙汉之幼少年者,学习艺业骑『射』之暇应旁涉书史,特意举吴应熊为例大加褒奖。众臣鉴貌辨『色』,也就猜出皇上的意思是嫌没人保举吴应熊,这样拿着皇上的赏赐给皇上做人情的便宜事儿,何乐不为?于是众人争着保荐,也有说吴应熊通今博古,最宜选入翰林院修史的,也有说世子自幼从武,骑『射』过人,至少该给个将军做的,一时间谀辞『潮』涌,声势浩大,把吴应熊赞得天上有人间无,古往今来的第一个才子英雄。

  那些奏章后来被太后知道了,笑着向顺治说了一句话:"这样的青年俊杰做你的妹夫,难道你还怕建宁会受委屈吗?皇上这就找个日子下旨吧。"当此时,顺治也只有『露』出了像吴应熊一样的苦笑。

  三月初二,顺治于南苑行猎网鱼,特地召来吴应熊陪同。两人一边在河边垂钓,一边闲谈风月,不免说起"子非鱼"、"子非我"的典故,顺治笑道:"我也不是你,也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喜欢做文职还是武官?前几天在朝上,许多文武大臣保荐你,文臣们称赏你文采斐然,武将们又赞你骑『射』了得,你自己的意思如何?不妨与朕直说,想要个什么官职?"

  通常到了这种时候,就该跪下来行礼谢恩了。然而顺治既然用的是闲谈的口吻,吴应熊便也顺水推舟,只当作闲话来听,望着鱼钩淡淡地说:"皇上过誉了,在下这点雕虫小技,别人不知道,皇上是最清楚的,无非游艺之学,其实于报国无益,哪里敢做官呢?"

  顺治无奈,这才知道自己错怪了洪承畴,并不是他罔顾圣意,却是吴应熊不识抬举,笑道:"此前我一再暗示洪大学士举荐你,看他置若罔闻,又隔三岔五地称病误朝,还以为他无心辅政、嫉贤妒能呢,原来是你一向闲云野鹤惯了,视名利如樊笼。"遂放下这个话题,又问,"你还在找那位明姑娘吗?"

  吴应熊黯然摇头,却反问:"皇上也还在找那位神秘的汉人女孩吗?"

  "我想我是找不到她的了。"顺治叹息,"太后特许我可以纳汉女入宫。可是那些秀女中没有一个是她。也难怪,像她那样的女孩又怎么肯入宫呢?我想除了放弃,我已经别无选择——其实根本不由得我选择,就是不放弃,又能怎么样呢?"

  吴应熊有些猜不透顺治的心思,他的语气既像是自言自语,又好似借题发挥,他在暗示或者劝慰自己什么吗?他模棱两可地回答:"有时候,不放弃仅仅是一种心思,支撑着自己活下去的心思。我想过了,不论找不找得到明姑娘,或者即使找到了也没有结果,我也会一直惦记着她,找她,这样子活着,总算有一件可盼望的事情。"他的声音如此忧伤而又坚决,让顺治不由深思。他想吴应熊今生今世都不会放弃对那位明姑娘的爱意了,十四格格嫁给他,又怎么会幸福呢?

  是晚慈宁宫请安,顺治将吴应熊辞官之意禀告太后,再次说:"吴世子为人淡泊,无意仕途,毫无攀龙附凤之心,而且据我所知,他早已心有所属,将十四妹指婚与他,恐非良配。"

  大玉儿蹙眉道:"皇上,自你亲政以来,大事小情早已学会独自处理,也还有杀伐决断,所以我才放手让你主政,不加干预。怎么惟独于这些儿女情长上却是婆婆妈妈,瞻前顾后的?十四格格下嫁,为的是我大清江山永固,将我朝视满汉为一家的态度公告天下,这难道不比男欢女爱、"心有所属"来得重要?好了,这件事由我做主,不予再议,你有这些功夫,还是多想想治理朝廷的事吧。"

  顺治心下一惊,皇额娘的话已经说得相当严重,几乎是在向自己宣战:后宫的事理当由太后做主,如果自己不肯放手让她为建宁赐婚,那么她也不会再坐视自己完全亲政,而要行使太后懿旨『插』手朝廷——事实上,她的确仍有这份余威。自己要为了十四妹与太后闹翻吗?结果会是什么?太后说得对,大清初建,百废待兴,文武百官参差不齐,的确是该多放一点心思在朝政上的。至于建宁,唉,谁叫她生于帝王家呢?

  次日早朝,顺治览章奏毕,接连处理了几件大小朝事,又下旨免除直隶蓟州、丰润等十一州县九年分水灾额赋,免江西六年分荒残欠赋二十七万八千七百九十五两。退朝后,他特地留下范文程,问道:"洪大学士近来每每称病告假,到底生的是什么病?"

  范文程笑道:"大学士的病征倒还有限,病根才是为难,他这生的是心病——自从在盛京归顺了咱们大清后,他与高堂已经十年不见,去年冬上好容易得了消息,却又是死讯,如今女儿又失踪了,急火攻心,况又是暮年之人,怎么能不病呢。"

  "洪大学士有女儿吗?这我倒没有听说。"顺治大为稀罕,"他这女儿是怎么失踪的?为何不派人去找?"

  "怎么不找?找了且有些年头呢。可是偌大京城,一个人要存心藏起来,哪里那么容易找得到?况且她也未必还留在京城。"

  原来范文程见皇上近来每每冷落洪承畴,早已有心为他说项,既见皇上问起,便一五一十,从洪承畴当日囚禁三官庙、庄妃劝降、洪老夫人携孙女洪妍割袍断义说起,一直讲到去年洪妍扶柩归来、随即失踪、洪承畴遂一病不起,叹道:"要说洪大学士对皇上,对大清,真是忠心耿耿,毫无保留。只可惜洪老夫人年迈固执,不能体谅大学士弃暗投明之心,竟使得母子阴阳永隔,父女反目成仇,我们这些做同僚的,也都爱莫能助。"

  三官庙劝降一事原是顺治从前便知道的,也是他自小即深以为耻的,因了这个缘故,十年来他从未深究此事,连提也不愿意提起,然而今天听范文程细说从头,才忽然意识到这件事与他心目中那个神秘汉人小姑娘之间极可能有着某种紧密的联系。十年前,被囚禁在盛京宫中的汉人小姑娘,神秘地来,神秘地走。会不会?会不会……

  他莫名地紧张起来,紧张到屏息,几乎是小心翼翼地问:"那位洪小姐,今年多大了?"

  范文程完全没想到皇上竟会问出这样一个毫无边际的问题,要想一下才不确定地回答:"当年在三官庙的时候,那小女孩大概也就五六岁的样子吧,如今十年过去,该是十五六岁了。都说女大十八变,只怕就是洪大学士和女儿在街上迎面遇见,也未必认得出来呢。"

  时间对了,年龄也对了,那么,地点呢?地点也对吗?昨天才跟吴应熊提起那位汉人小姑娘,难道今天就有下落了?顺治更加紧张地问道:"当年洪老夫人和小姐来盛京的时候,有没有在宫里住过?"

  "住过几天。就在十王亭边上的值房里。不过只呆了两三天,太后就命人给送出去了。"

  果然是她!真的是她!终于找到了!十年相思,终于知道了那神秘汉人小姑娘的真实身份,原来就是洪大学士的女儿!顺治一时有些不辨悲喜,他从没想到,原来答案就在自己身边,唾手可得,只要自己稍微对当年发生在三官庙的往事多问上两句就可以了然的,却只为自己心里的一根刺而错过了十年。他茫茫然地问:"她叫什么名字?"

  "谁?洪小姐吗?"范文程更加意外,记得洪承畴同自己说起过的,还让自己帮忙寻找,他使劲地想了想,才恍然地回答,"好像是叫洪妍吧,小公子叫洪开,两个名字只差一个偏旁,所以还有印象。就是叫洪妍。"

  顺治却是不理会什么小公子的,他满脑子都是洪妍的影子,那十年前的神秘汉人小姑娘哦,他终于知道了她的芳名:洪妍。原来她叫作洪妍!他在心里默默地呼唤着这个名字,竟是潸然欲泣。当他默默地思念她呼唤她的时候,她会有所知觉吗?当她在空气的震颤中感受到某个人的思念,又会知道那个人就是他、当今天子吗?

  洪妍,洪妍。少年天子顺治的心里充满了温柔的思念与感伤,他想流泪,又想啸歌。十年了,虽然他仍然没能找到她,却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终于向她走近了一步,至少,是走近了她的父亲。这使他觉得,自己终于与洪妍有了某种联系,从而变得更加紧密了。

  四月二十二日,顺治特别传谕礼部制定满洲部院各官:今后凡有父母丧事,一体依照汉官旧例,离任丁忧,持服三年,又追述去年洪老夫人仙逝,洪承畴为朝务繁忙而未能尽人子之孝,特地追补了许多赏赐,又传命礼部准备三牲,以为下月洪老夫人周年之祭。

  洪承畴大为意外,心中栗栗不安。而百官庆贺之余,都纷纷猜测这是某种擢升的先兆。果然隔了一月,顺治再次颁谕,特升洪承畴为太保兼太子太师、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处地方,总督军务,兼理粮饷。又授予敕书,以洪承畴"前招抚江南,奏有成效,必能肃将朕命,绥靖南方",许其"听择扼要处所驻扎,应巡历者随便巡历。总督应关会者必咨尔而后行;尔所欲行,若系紧密机务,许尔便宜行事,然后知会。""文武各官在京在外应于军前及地方需用者,随时择取任用;所属各省官员升转补调悉从所奏。""应用钱粮,即与解给。"

  这道圣谕,无异于上方宝剑,洪承畴的权力之大一时无两,喜出望外之余,反觉可惧,不禁向范文程谋道:"皇上前些阵子对我不冷不热,为何近日突然这般重视起来?"

  范文程也是不解,只得将日前与顺治的一番对话详细转述,揣测说:"或者皇上知道了你为朝廷付出的一切,深觉感动,又知道你正在四处寻找女儿,所以特赦了这道谕有心要行你以方便吧?"

  "看来的确是这样。"洪承畴纳闷地说,"有了这道圣谕,找洪妍的确是方便多了,各地任意驻扎,随便巡历,各关总督听凭调遣,那是由得我布下天罗地网了。只是皇上要真是为了方便我找女儿如此厚赏,好像小题大做了些;若不是为这个,又解释不通。这可真是君心深似海呀。"

  但无论如何,高官厚禄总是好事。自从洪老夫人死后,洪承畴原有好一段时间心灰意冷,对顺治也暗自衔怨,近日一连串的赏赐让他扬眉吐气,那丝怨恨也就烟消云散了。"丁忧三年"的新制颁发,使得所有汉官对他感恩戴德,"随便巡历"的特权,更让满官们清楚地看到了他在朝廷上举足轻重的地位。

  洪承畴志得意满,连上奏本,举荐亲朋故旧,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而顺治无有不准,这里面,自然少不了吴三桂当年山海关归顺献城之功。六月二十七日,朝廷颁旨授平西王属下都司、守备等九十一员世职有差;赠阵亡、病故之都司、守备等三十三员世职有差,以其子弟各袭职。又因平西王征战未还,特命世子吴应熊代领赏赐。

  当吴应熊跪在丹陛下谢恩领赏时,真是恨不得钻到地缝里去,"山海关归顺献城",皇上口里的功,是他心目中的奇耻大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万古罪孽。然而他,却要跪在这里山呼万岁,口称谢恩。他想他不如死了。世上已经没有任何一种羞辱比此更甚。

  然而他错了,他不知道,很快还会有更大的羞辱要来到。那便是赐婚。

  当礼部以太后之名驾临世子府,颁旨赐婚,且命其择吉纳彩之际,吴应熊无异于听到了晴天霹雳。他早就知道他的婚姻大事多半由不得自己做主,但怎么也没有想到,竟会由太后指婚,而且还被招为额驸。做天下第一大汉『奸』的儿子已经够耻辱的了,居然还要做史上第一个娶满清格格为妻的汉人男子,从今以后,要每天跪着给自己的妻子请安,生有何趣?

  他再一次跪在那里谢恩,麻木地想:我情愿死了。

  他当然明白赐婚的真正含意:他父王吴三桂远征西南,重兵坐镇,若生异心,必对朝廷不利,但赐他为额驸,便可以把他永远留在京都以令吴三桂有所顾忌,这就跟当年多尔衮指定他为顺治伴读是一样的用意;表面上,却是在向天下人表白,朝廷视满汉为一家,把他当成了一座靶子,一面锦旗,彰显朝廷的仁政——总而言之,他不再是一个正常的自由的完整的人,他只是一个人质!一面招牌!

  他穿着蟒袍补服,由赞事大臣引着在乾清门下跪领圣旨,授爵三等精奇尼哈番加少保兼太子太保——他的父亲吴三桂靠出卖国家民族换来花翎顶戴,已经够让后人蒙羞的了;而他今天,更是以出卖男人的尊严身份来换取一个太子太保的爵衔——他情愿死了!

  是夜,洪承畴早已接了吴三桂的拜请信,亲自来到世子府,帮着吴应熊筹划婚礼细节,笑容可掬地道:"世侄虽然博识有为,毕竟年轻,没经过这些事。皇家婚礼又不同于寻常百姓,可不能做错一星半点,不然,本来是鸡犬升天的好事,转眼再给弄个鸡飞狗跳可就麻烦了。"说着哈哈大笑,比世子府任何一个人更兴致勃勃。

  这些日子,洪承畴吉星高照,飞黄腾达,比谁都威风,比谁都兴头,简直不知道该怎么样表现自己的得意才好,帮助吴应熊筹备婚事,正是他借题发挥的好节目,因此十分尽心,举着一张单子说:"到了正日子,按礼你要一大早去午门奉进"九九大礼",每样礼品数都必须含九或九的倍数,包括文马十八匹,鞍辔具、胄甲各十八具,羊八十一只,酒席九十桌……估计你也准备不全这些,干脆我再辛苦些,都帮你准备好吧。还有你这里仆婢太少,将来公主进了门,怎么服侍得周全,也等我帮你多挑些仆从送来。"

  吴应熊诺诺点头,面如死灰。他看着洪承畴,很想告诉他:我不愿意做驸马,我爱的,是你的女儿。我情愿做你的女婿。你愿意吗?

  他已经知道红颜就是洪承畴的女儿,但他同时也知道,自己不可能向洪承畴提亲——洪家父女早已恩断义绝,洪承畴根本无法替女儿允诺任何事;而且洪承畴效忠清廷,又怎么会让自己这个准额驸为了他的女儿抗旨呢?自己与红颜,永生永世都不可能有结果,甚至,永远都不可以让红颜知道自己是谁。否则,她一定会唾弃他,厌恶他,再也不要看他一眼的。他是否有勇气像红颜那样,抛开姓名所代表的一切,包括身份,父母,功名,然后隐姓埋名,与红颜一道云游天涯?

  也许可以做到的,为了红颜,他愿意那么做。然而,他毕竟不是红颜。红颜离开洪承畴时,还仅仅是个六岁的小女孩,事隔多年,已经没有人知道明红颜就是洪妍,没有人会将她的所作所为与她的父亲联系在一起。她做她的抗清义士,洪承畴做洪承畴的太子太师,他们两不相干,形同陌路。

  然而吴应熊却不同,他可以在红颜面前自称姓应名雄,却不能在天下人面前一叶障目。认识他的人太多了,他的一动一静,势必要影响到父亲,整个吴氏家族,甚至整个西南军。他若与朝廷反目,带来的将是血流成河,天崩地裂。除非,他隐居深山,永不『露』面。

  如果是那样,红颜肯吗?如果她问他为什么,他要不要实话实说?如果他说出实情,她还愿不愿同他在一起?他甚至都不知道今后是否能够再看见她。他们终究是无缘。

  吴应熊的心死了,他知道,他再也见不到梅花。

  他像行尸走肉一般由着洪承畴帮他准备了初定礼,接着又像提线木偶般由内务府指引着参与了整个定婚礼,纳吉礼,定妆礼……

  保和殿的前檐下和中和殿的后檐下分别陈设着中和韶乐和丹陛大乐,两殿之间的丹陛正中搭一座黄幕卷帘棚,名曰"反坫",内设大铜火盆、盐碟方盘、宽桌高椅,保和殿设宴六十席,用羊63只,『乳』酒、黄酒35瓶,凡入宴的王公大臣、侍卫及执事官员俱身着蟒袍补服,额附近族中有顶戴的均穿朝服,由鸿胪寺堂官引导至皇太后宫门外行礼,然后都到保和殿丹陛上恭候。

  吴应熊知道,那些额驸在悄悄议论自己,不无讽刺,因为他是惟一的汉人驸马,他们以为他高攀了。实则他又何尝愿意做这个驸马呢?他不在乎别人的讥讽,更不理会别人的妒羡,他的心已经死了,走在这里的只是一个傀儡,一领会自己走路叩头的袍子。

  他不记得顺治在何时升座的,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样随众行礼,不记得喝了多少酒,吃了多少肉,不记得宴会上那些满族歌舞,不记得人们怎样对他奉承恭喜,不记得宴会结束后他如何到内右门外向着皇后宫的方向行三跪九叩之礼。他麻木地做着这些,灵魂已经不在身体里。

  他惟一记得的是,那天他喝得烂醉如泥,是洪承畴亲自送他回府,临走的时候拍着他的肩膀说:"钦天监选定日子,就是八月十九,再过几天,你就要驾凤乘龙、做皇亲国戚了,以后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我真羡慕你爹有你这样的好儿子,我若有女儿,也巴不得跟你结亲呢。"

  吴应熊只觉得心里一疼,忽然醒了。

  接着,便是送妆了。

  那天,押送嫁妆的车马从清晨走到黄昏,也许是太后要让宫里宫外的人看到她对于绮蕾的遗孤有多么恩宠有加,把她赐婚吴应熊的确是为了国家社稷而非漠不关心;也许是顺治皇帝不忍看到妹妹这样委屈地出嫁,所以要以加倍赏赐来使自己内心平安;总之,建宁的妆奁远远比以往和硕公主的嫁妆要丰厚许多倍,堪比太后所生的固伦公主了。

  妆奁队伍浩浩『荡』『荡』,从皇宫一直排到额驸府。全城的老百姓都被惊动了,挤在沿途观看。有的叹息,有的赞羡,有的猜测着这箱大抵是珠宝,那笼显然是衣裳,四角俱全的只怕是床,高叠宽架的可能是柜,那好事的便争辩不休,有的说我数得清清楚楚共是一百零八辆车子,准是一百零八件箱笼,有的说你只顾看车没算计那马驮的人抬的,加起来何止二百件,有与宫中沾亲带故的这时候便显山『露』水出来,很权威地说,我听人说得真真儿的,别提衣裳家俱,光是头饰就有一百零八项了,还不算手镯耳坠这些。

  人们摇头咋舌,念佛不已,却也有不信的,说是"公主有多大头,戴得下这一百零八件头饰?就是可北京城的金银铺子,也未必凑得齐一百零八款首饰,若不是一款一式,那也没什么意思。可见你吹牛。"

  说的人便不乐意了,赌咒发誓地道:"怎么是吹牛?我三叔公的隔壁住着宫里太监小顺子的娘,小顺子是内务府总管吴公公的徒弟。吴公公亲口说给小顺子,小顺子回家来又亲口说给她娘,她娘说给我三叔婶,三叔婶来我家时又亲口说给我娘的,这还有假?吴公公说的那才是一个清楚,我虽学得不全,也还记得有一件红宝石朝帽顶,嵌着大东珠十颗,还有帽前金佛、帽后金花、金珊瑚头箍,这是给额驸的;给公主的就更多了,什么金凤,金翟鸟,金镶青金方胜垂挂,金荷莲螃蟹簪,金莲花盆景簪,金松灵祝寿簪,数都数不清,光说那金翟鸟吧,嵌着锞子一块,碎小正珠十九颗,随金镶青金桃花垂挂一件,嵌『色』小正珠八颗,穿『色』小正珠188颗,珊瑚坠角三个,连翟鸟一共重五两三钱呢。"

  听人的更加不信了,"五两三钱重的一顶金翟鸟,还不把公主脖子坠弯了?"

  说的人笑起来:"这就弯了?还没说到脖子上带的呢。什么朝珠,项圈,钮扣,不必说了,也有一百零八颗大东珠,还搭着珊瑚佛头塔、银镶珠背心、小正珠大小坠角,米珠金圈,也要重一两八钱五分呢。"

  众人哗然:"公主的头面使出来,够一家三代十几口子人过上两辈子的。难怪人人做梦都想着当驸马呢。"

  也有那见识过人修道有为的,便深思地感慨说:"其实富贵终究有什么意义呢?也不过是些累赘的珠宝,把人压得抬不起头来罢了。"听的人便喧然叫起好来,说是见地高深。

  一总议论,吴应熊都是听不见的。他的魂从领旨那天出了窍便不见回来,只由人摆布着叩首谢恩,这里磕头,那里领宴,不过依样画葫芦罢了。画得圆不圆,全不在意。

  次日八月十九,便是正日子。吴应熊侵晨即起,由洪承畴引着往午门恭进了"九九大礼",又与上驷院、武备院、内务府收管官员一一互道恭喜;刚回到家,还没等睡下,司仪又催促着换了吉服,说是宫里传旨在保和殿赐宴,请额驸前去谢恩。

  宫中与额驸府一样,各处杯盘交错,高朋满座,一派喜庆气氛,吴应熊却只是昏昏欲睡。在梦里,他看到明红颜手里执着一枝梅花,笑盈盈地走来,却不知怎的,看着不远,无论如何也走不近。他想迎上去,四肢却被绑了千钧重石般不得动弹。便在这时,有人推醒了他:"世侄,该起身了。"

  吴应熊朦胧醒来,哪里有红颜,哪里有梅花,原来自己喝醉了酒,竟倒在保和殿暖阁里睡着了,而推醒他的人,正是红颜的父亲洪承畴。只听洪大学士笑道:"你小子也真福气,还没洞房,就登龙床了,竟敢在皇上赐宴上醉酒!就这样皇上都不怪你,还叫人送你到暖阁休息。你可知道,这要搁在前朝,可是死罪呢。"

  吴应熊苦笑,谢恩和谢罪,就是他今后生活的全部戏份了吧?还未回过神来,太监一路小跑着进来报告,十四格格已经拜过太庙,辞过庄妃皇太后和皇上,登上彩舆就要出发了。请额驸赶紧上马引路。

  话音未落,外间已经笙管齐鸣,吉乐大作。洪承畴大笑道:"驸马,驸马,还不上马?"

  额驸府大门内外油饰一新,悬灯结彩,每间屋子都挂着四盏喜灯,把整个院落映得水晶宫一般。公主的彩舆前120对牛角宫灯引路,宛如两条火龙,从紫禁城一路蜿蜒游至额驸府。

  今夜是八月十九,因此月亮并不圆,也不够皎洁,半遮半隐在云彩后面,被火把与灯笼映得黯淡无光,又或者是因为不忍心看到吴应熊的羞愧、沮丧与失魂落魄——帽『插』金花、身穿吉服的吴应熊走在灯影里,真像是一只鬼。一只自己给自己送殡的鬼。

  满洲婚礼是在夜里举行的,这也令他觉得屈辱,觉得逆天行事,觉得这婚姻的不合理、不光明、不遂心。全城的百姓都废寝忘食地起来观礼,议论着这天下间第一个娶了满洲格格为妻的汉人额驸,比过年更热闹,更兴奋。然而他却只是不耐烦,不住地对自己说,结婚的人不是我,只是一具没有人气的肉身。我已经死了,从跪在丹陛下磕头谢恩承认了这桩婚事的那一刻便死了。

  吃过了合卺酒,跳过了萨满舞,所有宾客散去时,已经是东方渐明。吴应熊想,传说里的鬼这时候该回到他的坟墓了,然而我这死去的肉身却仍然不得自由,还得被送进油锅里煎。

  他比木偶更像是木偶那样迟缓地走进新房,屈辱地跪着行问安礼,口称"格格吉祥"。建宁蒙着盖头端坐在喜榻上,一动不动,也一言不发。他便只好跪着,等她开恩说"起来吧"。他想,以后的日日月月,他都要这样地跪着做一个丈夫,给自己的妻子请安,行礼,谢恩,然后携手承欢——他不如死了。

  等了许久许久,仿佛一个世纪那样长,他的男儿自尊已经完全被磨尽了,才终于听到她细细地问:"接下来该做什么呢?"

  他一惊,忽然明白了:教习嬷嬷失职,竟然没有人给她讲过新婚的规矩。他好像第一次想起来,她不仅是格格,还是一个只有十二岁的小女孩。十二岁!她还是个孩子!

  她说:"你是不是应该抱我上床?"她说得这么不确定,却又很自然,因为根本不明白"上床"的真正含义。她的声音里只有好奇,没有羞涩。因为她不懂得。

  他被动地走过来,被动地抱住她,她的惊悸与柔弱唤起他心底的疼痛,仿佛一根极细的针不易察觉地在他心底最深处迅速地刺了下去。疼,但是因为那疼痛发生得太快太剧烈,反而让人恍惚,以为是幻觉。他更加悲哀,悲哀到愤怒,他在做什么呀?娶一个孩子做妻子,每天给她跪着,跟她请安,再抱她上床!他不如死了!

  "歇着吧。"他打横将她抱起来放在富贵牡丹的榻上,牡丹芯里洒满了枣子、栗子、花生等象征吉祥的干果,躺下去很不舒服。然而额驸的婚姻,岂非本来就是一场华丽而艰涩的小睡?酣实的梦,是属于那些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平凡民众的,他们『操』作了一天,累了,饱了,困了,睡了,很满足,很安乐。然而人中龙凤的公主与王子,却只能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中席不安枕,睡不终夜,梦里也纠缠着解不开的恩怨与心事。

  "歇着吧。"他再说了一句,然后亲手替她解下床角的挂钩,垂下帘帷,便径自转身离去。他不可以留在新房,他不能够与她同床——面对一个异族异文素昧平生不谙世事的小女孩,他在这新房里多呆一分钟都是屈辱而罪恶的。

  这个晚上,他并没有失眠,而是睡得像死去一样。直到第二天早晨老管家来将他叫醒,催促着他换过衣服往上房请安。没有人问他为何新婚之夜没有在洞房里度过,平西王的家人不会不明白伴君如伴虎的道理。他们只是默默地跟在主子身后穿过整个额驸府,从东院来至上房,给他们的女主人请安。

  然而当新房的门打开,所有人惊讶地看到,整个洞房已经变成了废墟——愤怒而寂寞的建宁,竟然将屋里所有的东西都打碎剪烂,让整个屋子中除了她身上的穿戴以及砸不烂的家俱之外,没有留下任何完整的布头或瓷器。到处都是碎布条,纸屑,瓷片,玻璃珠子,就好像昨夜来了几十个强盗一样。可以想象,她是从吴应熊转身离开新房那一刻起便翻身下床,然后一刻不停地发泄,破坏,摔打,直至精疲力竭——真要感谢她没有放火把这儿烧掉。

  吴应熊觉得匪夷所思,简直不相信这是出自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之手,一个貌若娇花的小女孩,怎么会有这样强烈的破坏欲,怎么会这样大胆妄为,任『性』泼辣,比民间最不讲理的悍『妇』更加野蛮刁钻。他看着建宁,那小小的格格紧绷着她小小的脸,看也不看他,满脸都写着倨傲、任『性』、和刁蛮无理。

  这个表情好熟悉。吴应熊忽然想起来了,他知道这格格是谁了,这就是当年那个用计骗自己『射』乌鸦的刁蛮格格。是她的一时兴起将他『逼』上了伴读的路,从此陷他于重阁深苑中,做了锦笼之囚。他从见到她的那一刻,便为她所胁,被她所害,由她摆布。初次冒犯她时她的那句赌誓忽然又响在耳边:"你记着,我一定会惩罚你的!"

  原来隔了这么多年,他仍然记得,一个小女孩对自己发出的毒誓;原来隔了这么多年,那女孩终于可以如愿以偿,说到做到;原来他们两个并不陌生,早在多年前已经有过一场恩怨,一个咒约;原来他果然输给了她,并且注定今生今世都要与她纠缠不休,接受她的惩罚。根本这场婚姻的本身,就是一场永远的最可怕的惩罚!

  到这一刻,吴应熊再次幡然猛醒:她不仅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还是一个格格!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的格格!

  他跪在那小格格的面前,跪在他的新婚妻子面前,听她用娇嫩的声音咒骂这额驸府的冷清,无聊,听管家随从跪了一地众口一词地不住说着"格格息怒",一颗心只觉越来越沉,一遍又一遍地说:我不如死了。

  与其说建宁的破坏欲是出于愤怒,不如说是因为恐惧。

  早在出嫁之前,她已经看清了自己的命运,那就是报复的工具,太后大玉儿向自己的母亲绮蕾宣战并且最终获得胜利的一个战利品!

  那天,坐在建福花园的桃树下,看着满地的落桃殷红,建宁忍不住想起香浮与桃花酒,更同时想起的,还有从前长平仙姑给自己讲过的那些尔虞我诈的后宫故事:

  汉皇后吕雉因为深恨夺了宠又欲夺嫡的戚夫人,在刘邦去世后,她母凭子贵成为太后,便将戚夫人斩断手足,挖去双眼,薰聋耳朵,并灌下哑『药』,扔在粪坑中活活折磨至死;

  唐武则天不择手段登上皇后宝座,将其对手王皇后与萧淑妃废为庶人,囚于宫中密室,门窗紧锁,只在墙上开一小洞供食。唐高宗闻知,十分悲伤,私往后宫探访。武则天知道后,竟命人将此一后一妃各杖行一百,截去手足塞进酒瓮,名其"骨醉"。萧淑妃临死发誓:若有来世,希望她是老鼠我是猫,生生扼其喉。武则天闻讯,便下令将宫中猫儿捕杀净尽,并吩咐后宫永远不准养猫;

  南宋皇后李凤娘因为光宗欣赏宫女的一双玉手,竟将这双手斩下放在食盒里呈给皇上进食,吓得光宗大病一场;不久,又趁光宗出宫祭礼之际,杀死受宠的黄贵妃,又将张贵妃、符婕妤偷送出宫,下嫁于民——以皇妃之贵下嫁平民,也是宫廷史上的一则传奇了……

  如今,大清史上又有了第一位嫁与汉臣的满洲公主,也应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了。想必太后娘娘也是痛恨自己的母亲——曾经深受先皇宠爱的绮蕾,因而才刻骨铭心誓报此仇的哪?她不能将绮蕾千刀万剐或是废为庶民,却将她的女儿精心养大、赐嫁汉臣,这样的报复,岂非更彻底、更毒辣?

  建宁想起了从前摄政王多尔衮看着自己的眼神,还有当多尔衮看自己时、太后看着多尔衮的眼神,原来,他们两个看的都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母亲绮蕾。多尔衮是在自的脸上寻找绮蕾的痕迹,而太后则是在自己的身上讨还绮蕾的亏负,自己只是在替母亲承恩,也在替母亲还债。

  她是皇太极与绮蕾的女儿,是后宫争宠之战的牺牲品,是庄妃大玉儿向绮蕾报复的最佳武器——嫉妒与报复,就是左右着后宫风云的根本原因了。历朝历代都是这样,从前和以后都会是这样。这是建宁的命,从她出生那一天起便已经注定了的宿命。她除了认命,别无选择。

  建宁忽然明白长平仙姑为什么要给自己讲这些故事了,原来她早已预知了自己的命运,从自己给她讲述母亲绮蕾的故事那天起,仙姑已经猜到了太后的心思,也预测了建宁未来的命运。她不能够明白地把这些预言说给她知道,却给她讲了许多后宫的故事,为的,就是让她有一天命运实践时能够冷静地对待。

  然而建宁不能够冷静。她想虽然不能违背太后的旨意下嫁吴应熊,却不代表心甘情愿地接受这个事实做个温顺的妻子,更不情愿让吴应熊得意忘形——她和所有人一样,认定自己的下嫁是吴应熊无上的光荣。然而她还没来得及从出嫁的慌『乱』中镇定下来,就已经先从自以为是的尊荣里清醒过来:吴应熊根本不在乎她,他甚至不愿意跟她在一起多呆哪怕一分钟。

  建宁决想不到这是因为吴应熊也不喜欢这场赐婚,却当作是太后有意的安排,想必太后与吴应熊已经联起手来,在冷落与疏远的背后孕育着更大的阴谋。她不能被动地接受这些欺侮,她必须做点什么来抗议,来发泄自己的不满,并安抚自己的失措。她要通过破坏来挑衅,通过挑衅来判断,这是出于一个十二岁小女孩的本能反应,也是出于一个大清公主的独特逻辑。

  宫女和仆婢们都早已静静地退了出去,额驸在抱她上床后也退了出去,红烛辉映的新房里就留下建宁一个人。这陌生的地方,陌生的身份,危机四伏。建宁跳下床,在金簸箩里找到一把金剪,她拿它剪断了搭在椅背上的红花,刚才那个额驸就是胸前结着这样的大红花走进来的。她恨死了他,也恨死了它。

  她拿起剪刀剪断了那喜气洋洋的红绸花,听到清脆的"咔"的一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把自己吓了一跳。她更加生气,索『性』多剪几下,然后抛下它,又抓过床帏来横七竖八剪了几剪。没有人阻止她。新房里只有她一个人,还有这红烛,这喜被,这许多金珠玉器,它们都随她剪,随她砸。她随手拿起一只细丽精美的人物山水玉瓶用力摔在地上,玉片四溅,响声很大。却仍然没有人进来干涉——今天是洞房花烛,不论发生了多大的事情,下人都不可以走进喜房,免得冲撞了喜神。

  建宁放心了,也更害怕了,这样砸东西剪东西都没有人理吗?真的没有人理吗?她在恐惧和担忧中一刻不停地剪着,砸着,似乎在证明什么。

  当她重新安静下来的时候,新房里已经没有什么东西是完整的了,然而还是那样刺目的红。

  她忽然想起了慧敏,忽然理解了慧敏为什么会在大婚的第七天大打出手,把皇帝哥哥赶出了位育宫——其实,慧敏也是很可怜的。慧敏和她一样,无知无觉地被送进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嫁给了一个陌生人。而那个人又对自己那么冷淡。当顺治转身离开位育宫的时候,慧敏不砸东西,又能做什么呢?

  但是很快地,建宁发现自己还是有比慧敏皇后更有利的地方——当第二天早晨,所有人包括额驸跪在满屋废墟里、跪在她的脚下求她息怒的时候,她就知道了——慧敏在宫中虽然贵为皇后,可是她头上还有皇太后,还有皇上,他们都是她的主子;而自己在额驸府里,却是惟我独尊的金枝玉叶,所有人,包括额驸在内,都是她的臣子、奴仆,必须服从她的命令,不可稍逆其意。正如孔四贞所说,出嫁之后,她可以得到更大的权力,更多的自由。

  建宁在独自享受了一顿丰盛而寂寞的早膳之后,终于稍稍心平气和了一些,开始有心情来观察和了解这个新家,这陌生的额驸府了。因为是皇上御旨赐建,这座额驸府的规格建制远远超过一般的额驸或者公主府,而与贝勒等同,共有二十八间房,包括正门五间,大殿五间,配楼五间,后殿三间,后寝五间,后罩楼五间,每一间都布置得格局不同,装饰华美,宅后且有一座花园,规模虽然比不上宫里的御花园或者建福花园,却也引池叠石,别有幽致,鹿鹤同行,趣味盎然。

  建宁原来一心以为自己是和硕公主,天底下没有没见过没玩过的,最好的一切都在皇宫里了,除了皇宫,再没有一个地方可以瞧在眼中。不料到了府中之后,发现布置华丽清雅,各式摆设器具皆精致细巧,比皇宫犹毫不逊『色』。而府中往来人士,谈吐儒雅,才华横溢,其人物风流潇洒也远在宫人之上,倒不由地心内忽忽有失。

  原来吴三桂将儿子派驻北京,心里很明白吴应熊名义上是额附,实际就是个人质,一颗头是寄存在顺治手里的,随时想要随时就落地了,心里很觉对儿子不起,恨不得将天下所有弄了来供儿子享受。那样,一旦大事到来,儿子好歹也算吃过玩过享受过,也不屈了。所以一再拜托了洪大学士,请他务必帮助儿子建置最豪华的府邸,挑选最美丽的婢女,聘请最高明的厨子,又将自己历年来攒的那点儿家底,悉数拿出来供儿子挥霍。

  京城大小官尹不知就里,只见洪经略都要为了吴应熊的事鞍前马后,出钱出力的,只当这位爷除了是平西王世子、皇上钦定的额附之外,更还有什么特殊的未宣于众的身份,因此都使足了心思奉承结拜,趟门子,走路子,又打听到额附不慕钱财不近美『色』,却独独喜欢古董尤其是玉器收藏,就满天下寻奇觅异,可着劲儿把好东西源源不断地送到额驸府来。因此上,一时之间,额驸府竟成了珍玩玉器展览馆,品式之多,做工之奇,可居天下首,便是皇宫大内,也有所不及。

  再说建宁公主,在宫里面见得虽多,究竟不是她的,一个已故侧妃的女儿,也不过是按照和硕公主的品制每月支取俸禄吃饭,究竟宫里属于她的东西能有多少?又能见多大世面?因此看到额驸府的排场,竟是看一样惊一回,待看到最后,竟自『迷』失起来。然而越是这样,越不肯显出心虚来,越发要卖弄尊严,动辙搬出国法家规来,把下人惩处一番,再不就是故意与人捣『乱』,把珍珠玉器只当作破砖烂瓦般抛掷,以显示自己的不在乎。

  她每天捱房捱院地巡察自己的领地,每去到一个地方,就要发明一些新的恶作剧,不是把绣房里完成了一大半的绣品浸在酱缸里,就是往厨房贮备的酒坛里倒上辣椒末,甚至有一次竟然走到马栏里给马尾巴点火,若不是马夫手疾眼快,差点让马把她给踢伤了。马夫吓得跪在地上连连磕头请罪,建宁用鞭子指着道:"你请的什么罪?明明是马不听话。我要砍了它的头!"马夫几乎哭出来了,更加磕头不已,说马不听话,是他驯教得不好,都是他的错,令格格受惊,请格格治他的罪,饶了马儿吧。建宁笑起来,稀罕地说:"你对马还真的不错呢,不如娶来做媳『妇』吧,我明天就让管家替你们成婚。"说完转身便走。马夫跌坐在地上,大声哭泣着,双手抓满饲料直往嘴里填,状若疯狂。

  府里的人暗暗摇头,都觉得这格格行事说话太过出人意料,随便一句话就断人生死,完全没有轻重礼义,也都为这马夫难过。幸好建宁睡了一夜,次日起来也就将这件事忘了,又欢欢喜喜地往别的院落去了。别人自然更不肯提醒,只是小心翼翼地跟在后头,盼她玩得高兴些,从此把这件事忘记了不再提起,也就是大幸了。

  他们并不知道,砍头不过是建宁虚张声势的口头禅,就好像从前在宫里时她常常恐吓别人"我叫皇帝哥哥砍你的头"一样,并没多少真心;如今她在府里,再也不用借别人的势,而可以自由地说出"我要砍你的头",这本身已经让她很兴奋,所以要多多地说来过瘾,其实从小到大,她当真就还没砍过任何一只脑袋呢。

  七八日过去,一座额驸府已经游了大半,连下人房都闯进去看了一看,建宁便有些意兴阑珊起来,问老管家:"这里也不怎么样,不过是些房子、柱子、台阶、场院,比宫里差远了。到底还有好玩点的地方没有?"

  老管家点头哈腰地道:"这个自然,哪里能跟宫里比呢,天上地下,委屈格格了。房子也小,院墙也矮,虽然有座花园,也没多少花草,不过如今正是菊花盛开的时节,园里菊花种数倒还不少,格格要不要逛逛去?"他想着格格再胡闹,毕竟是女孩子,见到花花草草总是喜欢的吧,引她去花园游玩,大概总不会再有什么是非了。

  果然初进园时,建宁看见桑柳夹路,菊花丛生,假山泉石隐『露』于林木之间,亭阁楼台参差于山石之后,倒也觉得满意,还笑着说:"这里的菊花竟开得比宫里的还好,倒有些像从前我们在盛京那会儿的御花园。"说起盛京宫殿,建宁的笑容忽然便阴暗下来,默默走了几步,忽然转过头问绿腰,"你觉得府里好还是宫里好?"

  "当然是宫里好。"绿腰毫不犹豫地回答,"所有人都渴望进宫,格格还记得前不久的秀女大选吗?那么多人挤在一起,又量头又量脚,还不就是为了进宫吗?谁见过哪个府里选福晋有那么多人排队报名的?我听说,很多人家为了送女儿入选,倾家『荡』产换了银子贿赂公公呢。"

  说起选秀,建宁就想起那个储秀宫里糊灯笼的小姑娘来,有些迟疑地说:"你还记得那个糊灯笼的秀女吗?我觉得好像认识她,在哪里见过似的。"

  "怎么可能呢?她又不是宫里的人。"绿腰想起来,提醒着,"会不会是格格上次出宫的时候,在哪里见过她?"

  "不是。我觉得跟她挺熟的,可就是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挺熟的怎么会想不起呢?"绿腰笑起来,"要说熟悉,其实这后花园和咱们宫里的建福花园也挺像的,就是这里多的是梅树,建福花园却是桃树。"

  "就是。这里怎么会没有桃树呢?"建宁被提醒了,她站下来,回头命令跟随在后的吴府家人,"传我的令,把这些梅树砍了,全栽成桃树。"

  老管家一下子就呆住了。

  当吴应熊听到建宁要砍梅花的决定时,只说了一句:"我看谁敢。"

  自从洞房花烛夜后,吴应熊就再也没有见过他的小妻子,只是听下人告诉他,格格每天都在换着法儿捣『乱』,这个名副其实从"天"而降的格格简直就是魔鬼托生的,都不知道她那样小小年纪,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歪主意,那么强的破坏欲,每天都能想出新的方法跟人对着干。

  真无法想象,那些只有民间最淘气失教的野孩子才会做出来的无聊举动,这位十四格格竟然玩得如此兴致勃勃,而她的随从嬷嬷们完全不加规劝,只除了一条——她一直闹着说要出府去玩,但是嬷嬷告诉她,新『妇』归宁之前,是不可以离开夫家一步的。不能出去让她很生气,好在她对新家多少有点新奇,于是每天巡查一个院落,每天发明一种游戏,而这游戏的方式永远指向一个目的,就是破坏。

  吴府的家人叫苦连天而无可奈何,他们完全不敢违逆,只要稍有异议,她就会板起脸来说:"难道我不是这里的女主人吗?不是所有的事都是我说了算,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吗?"

  她说的是事实。人们只得由着她。从制约森严的后宫来到唯我独尊的额驸府,她就像鸟儿出笼一样,除了恶作剧,对什么都不敢兴趣。想起什么便是什么,想说什么张口就说,完全不顾及格格的身份。

  下人向吴应熊重复建宁关于"丈夫"这个话题的妙论,她说:"凭什么莫名其妙就给我赐了一个丈夫?丈夫这个东西有什么用?凭什么要我呆在他的家里?凭什么不让我出去?我要让皇帝哥哥砍了他的头,另给我赐一个丈夫。"下人学说这番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愁烦的,却又忍不住笑。

  吴应熊也忍不住苦笑,他暗暗地想,在格格出宫前,怎么会没有人教导她规矩呢?明明有二十四个陪嫁男女,包括四个教引嬷嬷,难道谁都没有给她讲解过什么是"丈夫",什么是"结婚",什么是"洞房"吗?她好像完全不懂得羞耻,规矩,礼数,以及夫妻之道。就好像有人在存心耽误她的成长,在她的人生之初已经帮她画歪了第一笔,从一起步就没打算要她走上正路,无论她嫁给谁,都注定了不可能得到幸福——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自己不配做皇家的额驸,所以存心要制造一个麻烦格格来羞辱他?那似乎大可不必废这样的周章,指婚一个宫女给他不是更容易?而且明明听说这位格格是由太后亲自抚养长大,也是皇上最亲近最疼爱的十四妹,难道是因为这样才使她如此刁蛮?可是纵然恃宠而骄,也不至于这样无知呀。宠爱只会使一个骄傲的格格狂妄无礼,却不会让一个出嫁的新娘蒙昧无知。

  但是建宁不懂规矩也有一点好,那就是她只是感到寂寞,因为陌生而感到本能的恐惧,并将这恐惧转化为一种破坏力,这就像小孩子见不到妈妈就要发脾气是一样的。可是她并不渴望见到额驸,也不懂得格格见额驸需要宣召,额驸未经宣召就不可以走进格格的寝宫。

  所以,她出嫁以来,除了洞房之夜,就再也没见过吴应熊,也想不起要召见他,而吴应熊也就乐得清闲了。

  然而明天就是格格归宁的日子,太后和皇后必会垂询新婚夫妻相处的情形,如果他们知道额驸竟然在洞房之夜缺席,并且一连八天都没有向新娘请安,一定会怪罪下来的。那时,他的"谢恩",随时都可能变成"领罪"。

  可让他对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曲尽丈夫之道——他是宁可"得罪",也不愿意"承恩"的!

  一想到太后甚至礼部有可能『插』手到自己的床帏之事上来,吴应熊就觉得难以忍耐,他想与格格的决裂是早晚的事,如果今天她坚持要砍那些梅花树,那就让一切提前爆发好了。大不了建宁回宫告御状,看皇上到底是砍那些树还是砍他的头。

  那些梅花树是他在遇见明红颜的第二年种下的,每当梅花开放的时候,他就会从花香里感觉到红颜的气息。这府里他最喜欢的地方就是梅花林,心烦的时候,他可以在梅花树下坐很久很久,直到自己慢慢平静下来,有足够的勇气顶着天下第一大汉『奸』之子的名头继续苟延残喘。

  他活得这样不容易,不快乐,梅花林几乎是他赖以生存的惟一空气,而格格居然要下令将它们斩除,要他如何忍耐?如果皇上真肯为了那些梅树而砍了他的头,也许他会觉得更轻松一些,甚至会觉得感激,至少,他是变相地为了红颜而死。

  为难的是夹在格格与额驸之间的下人们,没有人敢把那句忤逆大胆的"我看谁敢"重复给格格听,他们只能含含糊糊地说,已经在寻找桃树苗了,只是现在并不当令,不如过了冬天,赏过最后一季梅花再连根挖除,刚好可以在原来根『穴』里种桃树。

  他们这样恳求着的时候,并不抱希望格格会答应,八天来,他们早已领教了这位格格的异想天开与雷厉风行。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建宁略微想了想,竟然点了头——她跟长平种过桃树,是知道节令的必要的。家人们大喜过望,本以为这位格格毫无心肝呢,原来也有讲道理的时候。他们如蒙大赦,急急忙忙地跑去向额驸报喜。

  吴应熊再次苦笑了,喃喃说:"谢格格开恩。"——

  从今往后,他的一生都会重复在"领罪"与"谢恩"之间。这些日子,他做得最多的事就是谢恩行礼,虽然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却能做得一丝不错,熟极而流,就好像天生做惯了奴才似的。然而今天,在失而复得的梅花前,他忽然忍无可忍地发作了,站起身对管家说:"我忽然想起还有一件极重要的事须得赶紧去办。今晚可能不回来了。"

  "可明天是格格归宁的日子呀!"老管家大惊,"府里还有好多事儿得提前准备哪,公子现在不比从前了,已经赐了婚,是额驸了,随便出府,得跟格格招呼一声儿,免得等下格格叫起人来,可怎么答应呢?还有……"他罗罗嗦嗦地跟在吴应熊身后,从东院暖阁一直跟到马房里去,眼看着额驸已经一翻身骑在了马背上,唬得忙拦住马头说,公子还是等等吧,说不定宫里会有旨意下来,又或者会有什么赏赐——那是经常发生的——如果额驸不在这里谢恩,可成什么体统呢?

  不料吴应熊听到"谢恩"两个字,更加焦躁,不耐烦地说:"磕头你们会吧?有什么赏赐,磕头就是了。"说着踹蹬便走,不一时驰得人影儿不见。老管家望着马蹄践的细尘,跺脚叹了几声,也只得转身走了。

  吴应熊茫无目的,一路打马狂奔,有路便走,无路便转,也不知来在了何地何界,只见城墙高耸,树林渐密,幽径狭窄,人影稀疏,知道进了护城禁地,遂下马来,扬手一鞭,让马儿自己吃草,自己则信步向树林更深更密处走去,一边不能自控地想:可不可以就这样一走了之,从此消失呢?管他什么格格,什么赐婚,什么归宁,他再也不想面对了。

  一阵风过,松针簌簌飘坠,落了他一头一身。他本能地站住了掸一掸肩,觉得斯情斯境好不熟悉——第一次见到明红颜时,不就是同她一起持伞走在城墙根下,略一碰到树枝,就有簌簌的积雪飘落的吗?

  那天,他们边走边谈,在城墙下走了好远的路,可是到分手的时候,他仍然觉得只是过了一眨眼那么短的功夫,他好想就这样陪她一直走下去,走到地老天荒。为什么上天给他安排的伴侣不是自己的最爱,为什么他从来都不可以选择自己想走的路?甚至保不住自己喜爱的几棵梅花树。

  生为天下第一大汉『奸』的儿子已经够卑微的了,如今又做了史上第一个娶格格为妻的汉人臣子,从此以后,他还有什么脸去见红颜?

  吴应熊拔出佩剑,用力斫在松树之上。细碎的松针应声而下,撒落如雨。松林深处,忽然传来隐约的脚步声,几条人影飞掠而过,迅速散开,他一惊抬头,喝道:"什么人?"本能地拔步欲追。

  然而一声清脆的招呼却令他猛然止步:"应公子,是你?"吴应熊心神一震,极目望去,就看到俏生生的明红颜俏生生地立在城墙之下,俏生生地在密林之间对他微笑。这是不是他所见到的天下最美丽的笑容?他看着那笑容,那俏脸,不能置信。是在做梦,还是思念过度生了幻觉?

  然而那确是明红颜,只见她拨开松枝缓缓地走来,一身素衣,笑语嫣然:"应公子,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呃……"吴应熊讷讷地问,"明老夫人呢?她老人家好吗?"

  设想了那么多次与红颜的重逢,醒里梦里与她说过多少知心话,然而他每次见她,都是在这样意外的情形下,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开口说的第一句话竟是这样。然而说出口来,吴应熊才发现自己对明老夫人真的很关心,很思念。他有点希望自己以前所有的推测都是假的,是杯弓蛇影的妄断。明红颜并非洪妍,明老夫人也不是洪老夫人,她还好好地健在,祖孙俩相依为命,只等与他重逢,然后三个人偕隐山林,离世索居,男耕女织,其乐融融。

  然而明红颜垂下眼睛说:"『奶』『奶』回到京城就去世了。『奶』『奶』说,死也要死在祖坟里,所以我急着送她回京,没有来得及与应公子辞行。"

  至此,吴应熊确定无疑地知道:明红颜,便是洪妍,洪大学士失踪多年的女儿。明老夫人,便是洪老夫人,自己曾去她的坟前拈香拜祭,行过子侄之礼的。他有一点点欣慰,一点点凄怆,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悲伤贯胸而过——她的父亲与他的父亲,两朝同僚,渊源非浅。他们是世交,却必须对彼此隐瞒身份。尤其是当他已经知道她的真实身份的时候,就更要小心地隐藏自己的身份。他永远都没有机会告诉她自己是谁,也就永远没有机会同她在一起。可是,既然让他遇见她,又怎么舍得让她离开?洪老夫人死了,如今红颜在世上已经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如果他不能够为她做点事,如何忍心?然而,他又能够做些什么,可以做些什么?

  短暂的重逢的喜悦过后,立刻便是铺天盖地的悲痛灭顶而来,仿佛一把利剑刺穿了他的身体。他猛然意识到,自己如今已经不仅仅是汉『奸』之子,更是有『妇』之夫,再也没有资格去追求红颜,爱慕红颜。当他见不到她时,所有的心思都用想念来充满,然而当他终于与她面对面,才发觉世上最苦的并不是相思,而是终于相见却无话可说。

  他看着她,仿佛又见到了梦里那个执梅而来的红颜,不过咫尺之遥,却仿佛远在天涯,无论如何也走不到面前。他那样哀伤地专注地凝视着她,生怕她就此消失,竟不敢发出任何声音来惊扰。然而丛林中一声锐利的口哨惊醒了他们两个,红颜跺脚道:"糟了!"一跃而起,迅即消失在松树后。

  吴应熊猛然想起刚才和明红颜在一起的人影,情知有异,拔脚便追。未跑多远,便见一片空地处,十几个清兵正围着四五个小商贩打扮的人刀剑相交,斗作一团,当中一个推着辆豆腐车的中年男子显见是那些商贩的头儿,一边高声指挥着,一边左避右闪,十分狼狈。

  明红颜冲着推车人喊一声"二哥快撤!"拔出剑来加入战团,那"二哥"也并不相让,说了声"明姑娘,交给你了。"推起车来便跑。吴应熊毫不迟疑,便也拔剑站到红颜身侧,去势如风,使得泼水一般,十几招使出,便已迫得清兵连连后退。那二哥见有高手来援,精神大震,口中指挥,脚下不停,令众人分作两队,一队开路,杀出一个缺口让自己护着车子冲出,另一队便随后缠住追杀的清兵。

  吴应熊做梦也没想过自己竟会有一天与明红颜并肩作战,兴奋莫名,越战越勇,却听一个清兵惊叫"你不是吴……"心知已被认出,当下手起剑出,早已刺穿那兵喉咙,既已开了杀戒,心知这十几个人都不可留下活口,自己身为当朝驸马,竟然相助一群身份不明者与清兵作战,若传出去无啻于灭门之罪,更何况他好不容易和红颜相见,怎肯让她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当下剑如游龙,再不留情,不是穿胸而过,就是见血封喉。那些清兵伤的伤残的残,眼看不敌,呼啸一声四散逃去,明红颜叫道:"斩草除根!"吴应熊听了,正中下怀,当下快步追上,一剑一个,转眼又杀了四五个清兵,这才提了剑随红颜一阵狂奔,穿过松林,又七拐八转地经绕过几条巷子,来在一个院落。

  明红颜左右看看,见无人跟上,这才上前拍了拍门。里面却并无人答应。明红颜又轻轻吹了声口哨,院门这方应声而开,正是那位二哥,看到红颜和吴应熊,笑道:"你们来得这么迟。"

  "杀光了才来的。"明红颜淡淡地说,又问,"三哥、四哥他们呢?"

  "人多惹眼,都散了,我一个人推车回来的。"那二哥向吴应熊一抱拳,"刚才多谢兄弟出手相助,还未请教高姓大名?"

  吴应熊随口道:"在下姓应名雄,来京城谋生活的。"

  那二哥笑道:"说得客气了,我见刚才有个清兵同你说话,态度很恭敬嘛。"

  吴应熊暗暗心惊,想这位二哥在生死之间,既要搏命又要推车,又布署众人分组逃跑,居然还有暇注意到自己与那清兵的对话,并且观察入微,就凭这份心机眼力,也不是等闲之辈,只怕难于隐瞒。知道不能轻易回答,推得太干净了必难取信,然而若是实话实说自己是当朝驸马,红颜还会再同自己交往吗?当下略一思索,半真半假地答道:"实不相瞒,我是翰林院大学士洪承畴的手下书记,虽是个闲职,却也常常抛头『露』面,刚才那个兵大概是见过我,我却是不认得他的。二哥放心,在下虽然吃的是朝廷犯,却决非忘本之人,更不会贪生怕死,出卖朋友。"

  他想既然必须承认自己在朝为官,而又不能直说是吴应熊,那么最好不过的身份就是洪承畴的手下了,不管怎么说,洪承畴也是红颜的父亲,这使他觉得同她亲近。

  果然明红颜猛地一震,定睛望着吴应熊,神情十分复杂。然而她很快便释然了,自己还是父亲的亲生女儿呢,不是也一样在反清复明吗?他是父亲的手下,当然也可以身在曹营心在汉,刚才他还与自己并肩作战,杀了好几个清兵呢,可见同自己是一样的人。这样想着,便忍不住说:"应公子是信得过的。"

  二哥立即爽朗地笑了:"明姑娘说信得过,就一定信得过。明姑娘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理当肝胆相照,不在话下。"

  吴应熊一惊,心情大为激『荡』,红颜这句"应公子是信得过的"对他来说,比什么赏赐夸奖都来得重大。他简直不记得自己此生此世,何曾得过这样隆重的褒奖。同红颜相识了这么久,细数起来却不过见了三面,加起来统共连一整天的时间也不够,她从来没有评价过他,也从未评价过他们的友谊,然而这句"信得过"是把什么都解释清楚也都定位清楚了。他们是朋友,是挚交,她更是他,今生今世的红颜知己!

  他看着红颜,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快乐与感激,只是轻轻说了三个字:"谢谢你。"

  红颜莞尔,却突然说:"是我要谢谢你,因为,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请姑娘吩咐,但有所命,义无所顾。"到这时,吴应熊也已经大约猜得到红颜和二哥这些人在做些什么事,刚才的城门之战,必是他们遇到了什么难题,也许自己可以帮到他们,帮到红颜。可以为红颜做点事,不正是他梦寐以求的吗?看到红颜欲言又止,他生怕她改变主意,忙又加紧一句,"无论什么事,我都愿为姑娘做到。"

  红颜却并不回答,转头看着二哥。二哥用眼神向她询问,似乎在问你觉得可以吗?红颜也用眼神回答了他。吴应熊读出了那眼神,她说的是"应公子是可以信得过的"。他的心情很复杂,既感谢红颜对他的信任,又对于红颜与二哥之间无言的默契感到微微的妒忌。他们是志同道合的战友,在他们的眼底,有着出生入死割头换颈的彻底信任。而他,渴望加入他们,与红颜在一起,同生共死。他再次说:"我能为姑娘做什么?请姑娘吩咐。"

  红颜顿了顿,终于下定决心似地,一字一句地说:"我想请公子帮我送些银两出城给我的朋友。"

  吴应熊一愣,这么简单?他愕然地说:"姑娘的朋友住在哪里?不如我修一封书,让人送去就是。在下虽然不才,倒薄有家资。"

  明红颜微笑:"谢谢公子的好意,暂时还不必向公子筹借。这批银两本来应该我亲自送去的,只是最近因为一些缘故不方便出城,所以有劳公子。不过,可能会有一些风险,请公子三思后再回答我。"

  "理当效力。"吴应熊蓦地明白过来,刚才二哥推的那辆豆腐车,大概就是藏银的车辆了,难怪他们护得比『性』命还重。刚才一场厮杀,必是他们原来设想的路子走不通,不能出城,而自己既然是"洪承畴的手下",或者会出城容易些,因此明红颜想到请自己帮忙。

  想到自己可以帮助红颜解忧,他简直心花怒发。她想做而做不到的事,自己可以替她做到。这便是他的殊荣。如果真的可以为红颜而死,那正是求仁得仁了。明红颜越是说有风险,吴应熊就越坚决,他几乎有些迫不及待地问,"不知姑娘要我把银两送去哪里?"

  红颜深深地看着吴应熊,很轻很轻,很慢很慢地吐出两个字:"柳州。"

  柳州,只有两个字,只是一个地名,然而吴应熊却仍然震惊了——那正是大西军李定国部驻军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