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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其它 > 大唐第一厨 > 第54章

    鸭血粉丝汤是南京名吃,更是金陵小吃中重要的代表,其做法简单,很适合在自营小店中卖。莫文远相信,一旦绿豆成功耕种,粉丝实行量产,这道菜一定能成为镇店之宝。

    而且,与其他不宜保存的食材不同,晒干后团成团的粉丝很方便旅客随身携带,价格不高,烧开吸水后抵饱,比起生硬的干粮,粉丝几乎就是人间美味。

    鸭肝是莫文远几天前卤的,颜色呈灰色,他把鸭肝切成一小块一小块,装入盘中;油豆腐果与鸭血在鼎中盘桓,眼看时间差不多了,大漏勺接着粉丝,在煮开的锅里过一圈,也就一两分钟的功夫,粉丝就烫熟了。

    从大鼎中盛汤,捞鸭血和油豆腐,把粉丝往碗里一倒,再加上翠葱香菜,香喷喷的鸭血粉丝汤新鲜出炉。

    李三娘在门外看着莫文远做,她和儿子想法一样道:“我看这菜适合在铺面卖。”方法简单,速度又快,她估摸做碗鸭血粉丝汤的时间和做一碗豆花差不多,而且配料的钱也不多。

    “等绿豆多了就可以,现在绿豆太少了,自家人吃吃都不够,更不要说卖了。”

    “等到四月份种些。”

    “你会种?”李三娘奇了,他家儿子农田都没怎么下过,怎么会种新式产品?总不能又是菩萨告诉他的吧!

    “不仅我会种,只要是田里刨食的都会种。”他道,“和种黄豆的方法一样,不难。”黄豆的生命力顽强,收成也不少,便是再贫穷的家里,只要没有遭遇连年的天灾,就能靠吃黄豆挨很久,他也挺能理解为何无人把绿豆带回中国的,就饱腹感而言,黄豆确实比绿豆强,便是在种植此类豆的天竺,也仅用它烧水或者煮熟了吃,并不抵饱。

    李三娘听后也道:“这么容易?”那样确实可以种。

    说话间她从莫文远的手上把托盘接过去了,矮桌前众人已在坐着等,中黑羊又变成了少年人的模样,他这段时间人型控制得很好,可以稳定地长时间出现,吃饭时经常以此种形态端坐在桌边,家里人已习惯了他的存在。

    莫小狗先吸一口粉丝道:“此物口感与馎饦相去甚远。”劲道,不易咬断,藕断丝连,富有弹性,容易吸收汤汁。

    馎饦吸多了水也会涨,但两者的吸水不太一样,面吸收了水后体积涨大,质地变软,味道却还一个样,粉丝的吸水能力还要强,也更易染上汤汁的味道。

    总的来说,新吃食很受家里人喜爱,他们吃得满心欢喜,并一致认为此物可以量产,他们家的田终于要有用武之地了!

    ……

    在莫文远离开长安的半年内,李三娘等人也没闲着,尤其三娘,下了好几回江南,充分考察了当地的市场,不断修改令李三娘食肆入驻江南的方案。

    长安与江南之间距离不近,然行走两地却不要花太多时间,从隋炀帝时期起,江南就被称为长安粮仓,供给粮食。没法,长安虽有关中沃野之称,然长安城中的市民实在是太多了,本地的粮食实在无法自给自足,朝廷众人选择从江南走水路运输粮食。

    谈到两地之间的水路,李三娘便有说不完的话,侃侃而谈:“往返两地,最快就是走水路,广通渠与通济渠相勾连,可至淮阴,随后经过邗沟与江南河,可至余杭。“李三娘考察过四地、分别是应天府、苏州、扬州还有杭州郡,,四者都很繁华,城市风貌各有千秋,考虑到扬州城市最为繁华,本地富豪又多,交通也便利,她最后还是决定把江南第一家店定在扬州。

    李三娘是个有野心有远见的人:“江南只开一家店是远远不够的,居民也颇为富庶,扬州开第一家店后,只要经营得当,其他几地也可跟上开店。”

    莫文远对扬州还是很好奇的,唐代扬州之繁华从后世诗句中就可见一斑,无论是“烟花三月下扬州”“还是二十四桥明月夜”,说的都是扬州的景观,许多文人墨客都流连于此,他道:“扬州怎样,繁华与否?”

    “繁华是肯定繁华的。”李三娘道,“可别同长安相比,扬州的繁华与此地并不相同。”带有江南水乡的缱绻味道,以她的眼光看来,扬州无论男女都似乎比长安的婉约些,当然了,做起生意来就没有婉约不婉约的,讲起价格来杀气腾腾。

    “若有机会还是要亲去见识一番才好。”

    莫文远笑嘻嘻道:“阿娘你既然准备在扬州开店,我定时要去呆一呆的,没了我,偌大的店怎么开的起来。”

    李三娘伸手在他额头上点了一下道:“还挺傲。”但她得承认,莫文远说的是实话。

    中黑羊在旁咩咩咩咩咩道:想去扬州,同我说便是。

    去不了天竺,扬州却不成问题,只要是中国内的土地,就没有他去不了的。

    莫文远却道:“用神行千里到扬州同在船上慢慢摇荡过去不同,是两种感觉,想要走马观花看沿途风景,还是乘船去为上。”

    中黑羊似懂非懂,点点头又摇摇头。

    “现有一问题,我在扬州等地吃了几顿便饭,发现他们那的口味与长安洛阳相差不小。”长安洛阳都是北地口味,距离也近,菜色上无甚差别。

    江南却不同,口味有差别且不说,食材上当地人更喜欢食鱼虾等物,李三娘在江南考察一番后认为,以北地风味在那儿开店,或许能够站稳脚跟,却不会取得预计的好成绩,正因如此他才停下脚步,等莫文远回来。

    在口味上莫文远是权威,曾经到了食肆的江南行商对他所做之菜赞不绝口,李三娘想自家儿子说不定烹调出令南方人满意的口味。

    “大郎,对江南口味你可有所涉猎?”

    莫文远心道,他何止是有所涉猎,他是太有涉猎了,如果打开百度百科看沪菜的介绍,就能看见这样一段话“本帮菜是沪菜的别称,是江南地区汉族传统饮食文化的一个重要流派“,他的老本行就是江南菜!

    心中欢喜,嘴上的回答却中规中矩的,他道:“只是略有听说,看过些杂书上的记载,说是江南等人喜食鱼虾等物,制作菜的过程又精细。”

    李三娘道:“确实如此,我以前不知,去看后才知道江南为何被称为鱼米之乡,鱼鲜等产品众多,品质新鲜,价格低廉。我同当地人并旅店老板攀谈,知此些菜时常出现在矮桌上,便是普通之家也时常吃鱼虾,一旦我等在江南开店,江河中的鲜味定是绕不过的。”

    莫小狗早就听李三娘说过此番言论,接口道:“我们这虽也做鱼做肉的,但吃得肯定没有他们多,我听江南那边的商人说光是鱼肉丸子就有十多种做法,鱼脍也做的比我们这精美,若贸然前往,唯恐水平不够。”

    莫文远思忖刀:“江南店欲何时开?”

    “没个定数,总要做好万全的准备才开,不过就店铺位置货源等都在准备好了。”没准备好的就是菜单。

    莫文远排下日程表:“我二月要回洛阳看我酿制的酱油如何,正巧洛阳与淮阴间有条通济渠,我可从那渠走水路前往江南。”

    “速度快些三月便可到扬州,我欲在扬州呆一月有余,调整菜谱,若速度快,上半年就可开店。”

    他把时间安排得相当紧。

    李三娘听后咋舌道:“时间是否太赶?”便是走南闯北的行商都没有莫文远的日程安排紧。

    “不赶不赶,我应付的过来。”他幽默道,“烟花三月下扬州,我去扬州时风光正好,就当是去看看风景,观赏花草鸟兽。”

    “烟花三月下扬州?”李三娘咀嚼这句诗,觉得自家大郎说的很有意思,“你这话说得好,很有文采。”

    莫文远才意识到现在诗还没有写出来。

    李三娘道:“你若想去就去吧,但切记一点,在扬州可离莺莺燕燕远些。”

    莫文远一脸懵:啊?

    中黑羊急切地咩咩咩咩咩咩咩:莫小远可不是会流连花街柳巷之人!

    他们的反应让李三娘觉得很有趣,她连忙补充道:“我当然知道大郎并非此类人,出此言是有原因的。”

    繁华之地多恶事,比起神鬼不近的长安,扬州有许多志怪故事,经常是些女鬼报复负心汉,或者婴孩成鬼的故事,烟花柳巷是女鬼出现的高发之地,李三娘听当地人说了都寒毛直竖,心道此类故事比哪家出了精怪,或母大虫吃人还要可怕得多。

    “好在那些鬼怪报复人也是要分对象的,身正不怕影子斜,没做亏心事,离他们远些就不担心上门报复。”她道,“要我说大郎离她们远些才是上策。”

    莫文远道:“当然,当然。”他心道自己也不可能这么倒霉说遇上就遇上吧!日日呆在厨房中,减少出门,能有什么事?

    中黑羊更是咩咩咩打包票,说一定看好莫文远,不给鬼怪可趁之机。

    ……

    转眼间,三个月过去,柳枝抽芽,绿草冒尖,鸟儿啼叫,带来春天的讯息,算算时日,酱油应酿好了,莫文远便携家中老小,往洛阳店去。

    家中老:鹤十六、黄鼠狼精;家中小:中黑羊。

    也不知迈入什么瓶颈,先前身体同吹气球般膨胀的中黑羊减缓了生长速度,他的身体稳定在了中与大的空隙间。莫文远还有点愁,想是不是中黑羊吃得不够多,营养不够强,所以才一点点大。在细细观察后,他发现不是的,中黑羊身形不变,但他脑袋上的尖尖角却逐步长长。

    中黑羊骄傲得挺起小角角:“咩咩咩咩咩咩咩咩咩!”

    看我威武雄壮的角角!

    莫文远想此角定是意义非凡,要不然中黑羊不会如此在意,便伸手摸摸他的角角道:“有何感觉?”角角作为中黑羊长大后的有力武器,不是很敏感,他以后可是要用此物冲撞敌人的,但不知是否为心理作用,略带硬茧的指腹摩挲在角尖,让他觉得心痒痒的。

    中黑羊:有、有点害羞啦!

    他的尾巴又跟电风扇似的甩起来了。

    “咩咩咩咩咩咩咩!”好舒服哦!

    “真的?那就多摸摸。”说着又摸了两把,莫文远心下比较其触感,觉得还挺舒服的,像是触摸温润的玉石。

    离开洛阳之前莫文远制作了很多酱油,在真正行动之前,他在厨神系统中尝试了许多次,对能够一次成功充满了信心。他存放在洛阳的酱油量,是酒店用十几年二十年都用不完的,显然莫文远不仅仅准备自己使用还准备售卖。

    酱油是很棒的调味料,制作成本不高,能够让多种食材焕发出生机,就譬如水煮肉,腥臊的猪肉若只用盐水煮熟,根本不能吃,然而加点酱油,就能盖过它身上的腥味;如果只吃饭,支持主食,在饭上浇一点点酱油就可以让大白米饭多出新的滋味,更加耐吃,也更加鲜美。

    他计算过人力成本,一点都不高,比豆腐还要低多了,他猜测最后的定价会与豆酱不相上下,而豆酱是唐代许多人家的必备物品,过冬时作为唯一的菜端上餐桌,很是便宜。

    当然,现在两京连同周围的城市不仅仅只有豆酱了,还有各式各样的腌菜。本就存在于《齐民要术》中的腌菜被进一步地普及,城市中且不用说,长安城中有人先在莫文远这里学了技术,随后腌制酸菜到十里八乡卖,便是闭塞的村庄都因为小商贩的存在有了酸菜的影子。还有些人更绝,自己先学了技术,再传授给亲戚,亲戚再传授给亲戚的亲戚,行走天下的云游僧侣也传播腌菜的方法,越来越多的人掌握了能够在冬季保存一定量蔬菜之法。

    勤劳而又勇敢的古代劳动人民充满了生活智慧,只要给他们学习的机会,便能迅速提升生活水平。

    房间内堆满了大缸与大木桶,大量的盐水被冲进容器中,豆酱被过滤,冲刷,流出了焦糖色的液体,连续冲刷过滤了好多天,得到了数量远胜过当时制作豆子的酱油。酱油的出油率很高,如果一开始用了两百斤的豆子来做酱油,那么最后收获的酱油能有将近六百斤,翻了三倍。

    高回报率惊呆了一同来帮忙提取酱油的伙计,便是做豆酱,也不过是一比一,三倍,数字实在是夸张。

    现在得到的酱油是不能吃的,大鼎早就在灶台上等着了,一桶一桶的酱油被倒入鼎中,加糖煮沸,糖只需要加一点点便足够。

    煮沸后成品酱油再度装入大缸中,在阳光下暴晒一旬,就新鲜出炉了。

    莫文远花了一旬半的时间在酱油上,得到可食用成品当日不仅仅是他,便是酒楼里的厨师伙计也都忍不住跑到后院瞅瞅,王蔚等人听说莫文远做出了新的调味料,期待极了,在食肆吃饭的时候都伸头伸脑的,恨不得让视线越过厚重的墙壁,看到后院。

    “能闻到味儿吗?”同桌的其他人道。

    “不知不知,菜香太浓郁了,我闻什么都香。”

    “可去看看否?”

    “许是不行,莫小郎君对此次调味料非常重视。”

    “哎,无妨无妨,明日店里就应上新菜了。”

    “明日来否?”

    “来来来,当然来。”

    暴晒二十天后,莫文远的到了色泽完美的酱油,他用白瓷勺子舀起一小勺酱油,它在阳光下呈琥珀色,浅浅淡淡,微晃动勺子,液体荡漾一圈,留下褐色的痕迹。

    酱油有生抽与老抽两种,相较于生抽,老抽颜色更浓,也更黏稠。两者在制作过程中只有一步不同,就是糖量添加。老抽在生抽的基础上添加了焦糖,让其颜色更浓郁,此种调味料常被用于上色,适合烹饪红烧肉或烧卤之类的菜,味道更淡。

    莫文远初次尝试,是没有更多功夫给酱油分类的,他的主要目的在于普及,在于让酱油短时间内走入千家万户,若一次性给百姓塞入太多的信息,他们反而会晕头转向。考虑到此层面,他所做的当然是适用性最强,制作步骤相对少的普通酱油。

    也就是生抽酱油。

    即便是鲜美的生抽酱油,空口吃也太咸了,他伸舌头在褐色液体上点了两下,充分品味酱油的咸与鲜。与其前身豆酱清相比,酱油中的杂质更少,味道更浓郁,染色能力也更强,烧菜时不用倒太多,一点点就能完美着色,达到提味之功效。

    莫文远对满脸跃跃欲试的徒弟们招手:“你们也来试试。”

    受到莫文远教导的徒弟们掌握了红烧的技巧,在没有酱油的时候他们选择用酱清作为红烧的原料,所谓的酱清就是豆酱出的浓稠的汁,兑水朗朗就能用。

    他们曾经感叹于师父天才般的构想,少有人想过用酱清提味,习得此法后更是将其视为烧菜的良方,不过现在,在品尝过酱油之后,他们就知道自己是一叶障目了,酱清只是最开始无奈情况下的代替品,菜的颜色滋味还有进一步提升的机会。

    赵深善是最激动的,他擅长炒菜,炒分为生炒、熟炒、滑炒、清炒、干炒、抓炒、软炒就没甚不擅长的,酱清烧肉是他最喜欢的菜,也是他的拿手好戏。做得多了,自然也能发现酱清的弊端,不易上色只是头一点,便是上了颜色也不均匀,酱清中更是包含了大量的杂质。

    他尝试过多种优化酱清的方法,比如过滤加水后在锅中煮,着色是变好了,味道却变淡了,他又试着加入了盐和糖,连酱清本身的味道都串了。

    酱油对他来说是完美的调味料。

    莫文远看他闪闪发亮的眼睛道:“很激动?”

    “是的。”他道,“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用它做菜了。”

    “正好,我也是。”

    ……

    莫文远用酱油烧的第一道菜是东坡肉,东坡肉是江南地带的传统名菜,背后甚至还有悠长的历史。普通食客在吃东坡肉的时候总会将此菜与红烧肉弄混,事实上来跟着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选肉与刀工上的的区别先不说,最主要的不同是烹饪方法上的不同,红烧肉有一半是炒熟的,先在大铁锅内炒到半熟,随后再盖上锅盖让汁水沸腾,红褐色的汁水一点一点涌入皮肉中,等汤料干得差不多了,一把从锅里铲出来,装盘端上桌。

    而东坡肉则是在砂锅里一点一点炖出来的,炖煮过程中加入黄酒,韵味悠长。

    砂锅是由陶土与沙烧制的锅,与存酒的陶罐是相同材质,为了让烧制出来的东坡肉香味更浓郁,莫文远直接找了只小坛子。

    他们的酒是由各种型号的,就譬如黄酒,有一大罐的,也有精致的小罐子,后者一半是作为礼品送人的,罐子特意定制,小小的萌萌的肚子圆圆的,就算不饮酒,都有些女郎会买回去装小玩意儿,莫文远深谙颜值包装的道理,亲自操刀设计小罐。

    罐子里的就已经喝完了,香气却萦绕其中挥之不去。他先把锅放在灶台旁的高桌上,手动编制竹箅子。

    竹箅子是放在蒸锅中的小垫子,用竹子细条编制而成,他们做高难度容易糊的菜色时经常用到此物,它有两点好处,一是能保证锅底不糊,减少了清洗的难度,还有就是竹子自带清香,在炖煮的过程中,竹子中的清香可以对食材本身起到优化的作用,就譬如竹筒饭,竹子的香味因受高温而释放,蒸的过程中与米饭完美融合。

    米饭本身是没有味道的,染上了竹香后食客能够轻易感受到其迷人之气,放在其他重口味的菜色中也一样起效果,只不过差别过于细微,寻常人感觉不出来。

    莫文远精于手工,若需要的话他甚至能如同中华小当家中的厨师一样,用竹子片编出宝船,编个竹箅子一分钟就能搞定。编织完成后他把其放在陶罐底部。

    他先做的准备都是硬件条件的准备,从选肉开始,就到了真正严重关系到最后滋味的准备了。东坡肉的肉并非什么肉都行的,五花肉只是基础要求,莫文远看过了店内储备的所有猪肉,终于切割出一段,中黑羊跟在莫文远身边,看他挑选的肉,明了它与别的肉之间的细微不同,他切出来的这一块,皮非常得薄。

    猪毛早就被清理干净了,但莫文远却没有急着切块,反而是找了一把刀面厚实的菜刀,用刀背在肉的皮上刮来刮去,中黑羊“咩咩咩咩咩”,询问为何如此。

    莫文远解释道:“为了让皮更加软糯。”单纯的皮薄是远远不够的,此外还要人力介入。

    皮被磨软之后,他手中使劲,将其分成了四四方方的大块,每一块的大小仿佛是用尺子丈量出来似的,长宽高看不出有任何差距,随后又用极细极细的麻绳把肉捆住,他的捆绑手法独特,很有讲究,寻常人还真学不来。

    “捆绑肉块有大作用,此肉后期要经过蒸煮,热气很容易将肉内部的紧致口感给冲散了,为了保证下蒸笼后口感坚实而富有弹性,捆绑是非常必要的。”

    竹箅子上依次铺了生姜片葱段等物,随后把捆得方方正正结结实实的肉被放了进去,再加入黄酒、酱油、大枣等调料,黄酒的高度与东坡肉齐平,堪堪越过肉皮一线,几枚小罐子现在灶台上煮,等散发出浓郁的香味后,他又把肉轻手轻脚地取出来,浇上肉汁放在竹蒸笼里蒸。

    “咩咩咩咩咩咩咩咩咩!”

    中黑羊已经在骚动了,丝丝缕缕的香气钻入鼻孔,酒香的悠长、肉的荤味、酱油的鲜美交织,奏出了无与伦比的精妙乐章,仅仅凭借味道,他的脑海中就响起了丝竹之乐声,泛起奇妙韵律的鼓点叮叮咚咚,节奏踩在他的心弦上。

    香味带领他顶门走入厨房,这是莫文远的圣地,只要有一息理智尚存,他就不会在厨子没有主动召唤的大前提下进门,然现在,中黑羊的脑容量已经被香味塞满了,他没法思考。

    莫文远容忍,或者说是原谅了中黑羊的食物,他完全能够理解,即便是莫文远自己都心旷神怡,沉醉于东坡肉的香味。

    酱油啊酱油!他甚至有点惋惜,自己怎么没有早点把酱油弄出来?它简直就是世界的瑰宝。

    “咩咩咩咩咩咩咩!”羊蹄子急切地扒在矮桌上,中黑羊不断催促莫文远,他看对方用灵巧的手指玩转粗重的菜刀,轻巧地割断麻绳,再把东坡肉分成小块,皮的柔软是可肉眼见的,倒面触之红褐色的肉片,没有收到一点阻力,肥肉部分被轻轻挤压,三两滴汤汁落在了盘子上,中黑羊想要伸出舌头把鲜美的汤汁舔干净。

    “切开有点浪费。”莫文远嘀嘀咕咕,“你想吃我也想吃,我们只能这样了。”

    中黑羊迫不及待地把属于自己的肉吞入口中,他的牙齿比菜刀还要硬,故能轻易切开肉片,东坡肉的肉皮口感实在是微妙,介于柔软滑嫩于充满弹性之间,皮与皮相粘连,他似乎能感到皮粘在了自己的牙齿上,然还没有咀嚼几下,它似乎就成了水,在口中融化了。

    肥肉肥而不腻,初看时透着浅红色的光,油的腻已被汤汁化解了,它们被紧紧锁在胶原蛋白中,只有在切割肉空隙中的小孔洞时,才会猛地流在舌头尖上。

    最下部分的瘦肉硬而紧实,很难想象三种截然不同的口感如何同时出现在一块肉中,深褐色的精肉无非是牙口好之人的福心,肉紧实却不硌牙,越咀嚼越松越咀嚼肉越多,开始只有一小块肉干,之后松松软软膨胀的肉丝在口中舒展开。

    中黑羊尤其爱酱油的调味效果,咸与豆子发酵产生的异香融入了肉的每一个角落,他俨然成为了美食的俘虏。

    “咩咩咩咩咩咩咩!”

    好吃得头都要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