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碟形世界5:实习女巫和午夜之袍 第二章 骚乱之夜

  到家以后,蒂凡尼才睡了一个小时,噩梦般的事件就开始了。

  关于那一晚发生的事,蒂凡尼记得最清楚的,是她去把农夫派迪从他床上揪起来,然后抓着他脏兮兮的睡衣,一路把他拽下楼,听着他的脑袋在楼梯扶手和墙上“梆梆梆”撞个不停。派迪是个大个子,那时半是昏睡,半是烂醉如泥。

  不能给他思考的时间,半点也不能给,就是要趁他还什么都不知道,就把他拖下楼去,像拖一只大麻袋那样。他足足有蒂凡尼的三倍重,还好她懂得一点杠杆原理。要是因为谁比你重,你就搞不定他,那你可没法当女巫。比方说遇到那种卧床不起的病人,如果没有这点本事的话,你连给他换个床单都换不成。

  现在,派迪滑下最后几级台阶,滑进了农舍狭小的厨房,被蒂凡尼丢在了地板上。

  看到他这个状态,她还是满意的——让他吐得一塌糊涂,然后倒在呕吐物上,这样的惩罚对他来说算是最轻的了。可是她必须抓紧时间,在他醒过来之前把局面控制住。

  农夫派迪的妻子在一旁惊魂未定。这个胆小如鼠的女人,先前她丈夫在家刚开始动手打人的时候,她就一路尖叫着跑到了村里的酒馆,蒂凡尼的爸爸阿奇先生当时正好在那儿,他派了一个男孩去给蒂凡尼报信。阿奇先生是个很有远见的人,他肯定预见到,集市上整整一天的饮酒作乐,足以瓦解所有人的理智,当蒂凡尼骑着扫帚匆匆赶往派迪家的农舍时,已经能听到喧嚣声响起了。

  她照着派迪的脸上扇了一巴掌。“你能听到什么声音吗?”她问着,手一挥,指向黑洞洞的窗外,“听见了吗?那是村里人在嚷嚷,他们是冲着你来的,派迪,冲你来的!他们还带着棍子!还有石头!能带的凶器他们都带了,还有他们的拳头。你女儿肚子里的孩子死了,派迪,你把你女儿揍得太狠了,揍得她流产了。别人家的女人们都劝你老婆想开些,现在人人都知道事情是你干的,人人都知道了。”

  她盯着他布满血丝的眼睛。他的双手已经不由自主地攥成了拳头,他一向都是这种用拳头想问题的人。很快,他还想好好用用这双拳头。她知道他有这种想法,毕竟,挥拳比动脑子来得容易。农夫派迪这辈子都是挥着拳头过来的。

  外面的嘈杂声向这边靠近得很慢,因为,不论你感觉自己多么正义,你毕竟还是喝了一肚子啤酒的人,让你在这么黑的夜晚穿过田野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她只能盼望他们先别进谷仓,否则的话,他们会直接把农夫派迪弄到那里吊死的。或者说,如果他足够好运的话,他才会仅仅是被吊死而已。刚才,蒂凡尼进入谷仓查看,当她发现那里已是谋杀现场的时候,她就知道,如果她不加干预,谋杀还会在那里再度发生。她已经对农夫派迪的女儿念过一个咒语,帮那个可怜的姑娘减轻了一些痛苦——其实就是把痛苦转到蒂凡尼自己肩上扛起来。痛苦当然是肉眼不可见的,但是在意念里,她能看到它是那种灼烧着的、炽热的橘红色。

  “都是那个小子,”农夫派迪嘟囔着,胸口上还挂着一道刚呕吐出来的秽物,“老是跑到我们这里来,搞得她昏了头,我和她妈怎么说她都没用。她才十三岁。真是丑事。”

  “威廉也只有十三岁,”蒂凡尼说着,努力想保持声音的平稳,可是这实在太难了,怒火一个劲地往上蹿,“你这话的意思是不是说,她年龄小得还不足以谈恋爱,却足以挨那么狠的揍。甚至没人应该流血的地方都可以被揍得直流血。你是这个意思吗?”

  蒂凡尼不太清楚农夫派迪是否真的恢复理智了,因为他就算是在状态最好的时候,也谈不上有多理智,甚至很难说他到底有没有理智。

  “村里人不应该都跑来的,他们都是瞎胡闹,”派迪接着说,“不管怎么样,一个大男人有权管教他自己家的人,不对吗?”

  蒂凡尼想象得出来,在酒馆里,大家刚开始义愤填膺的时候,言辞会有多激烈。白垩地的村子里,武器倒是不多见,不过像各种大大小小的镰刀呀,剁草的弯刀呀,好大好大的锤子呀,这类东西还是家家都有的。它们平时当然算不上武器——但是到了你拿它们去攻击谁的时候,就另当别论了。人人都清楚农夫派迪的脾气,也记得他老婆有多少次青肿着眼眶,还跟邻居说是她走路的时候不小心碰到门上给撞的。

  嗯,是的——蒂凡尼当真能想象出酒馆里人们的谈话,在肚里啤酒的帮助下,人们纷纷想起那些不是武器的东西都挂在自己家的什么地方。每个男人都是自家小天地里的主宰。人人都明白这一点——呃,至少男人们都有这种共识——于是呢,他们全都只管自己家的事。至于别人家,爱怎么样就怎么样。直到有一天别人家已经腐朽不堪了,你才不得不出面来干预,免得各家各户都走上这条腐朽没落的道路。农夫派迪的家里一向藏着见不得人的秘密,只不过现在,再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了。

  “我是唯一能帮你的人了,派迪先生,”蒂凡尼说,“你还是快跑吧,把能带的都带上,赶快跑。跑到没人认识你的地方,然后还要再跑远一点。这么做纯粹是为了安全起见。我可没办法阻止村里人追你,你明白吗?从个人角度来讲,我一点都不在意你这种人渣会遭遇什么不测,但是我不想看到好人因为用私刑处决了你而变成杀人犯。所以你最好是抬腿走人,我不会记得你走的是哪条路的。”

  “你休想把我从我自己家里赶出去。”派迪咕哝着,醉醺醺地捍卫着自己。

  “你已经失去这个家了,还失去了你的妻子、你的女儿——还有你的外孙。派迪先生,待会儿来找你的那么多人里面,可没有一个是你的朋友。我现在给你指的可是一条生路。”

  “刚才都是我喝多了,才出的乱子!”派迪喊了起来,“纯粹是酒后胡来的,小姐!”

  “可酒是你自己喝的,你还喝了又喝、喝了又喝,”她说,“你一整天都在集市上喝酒,最后回家只是因为实在困得喝不下去了。”蒂凡尼说着,心里只有冷漠。

  “我很抱歉。”

  “抱歉是不够的,派迪先生,一点都不够。你还是快走吧,找个地方重新做人,到那时,要是你带着新面貌回来,村里人可能还有心思和你打个招呼,或者对你点个头。”

  她一直在盯着他的眼睛,她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心里有些东西正在剧烈地翻腾。他感觉受了羞辱,迷茫而又愤怒。在这样的心境之下,他这种小人的攻击性就会蠢蠢欲动。

  “你最好还是别打这个主意,派迪先生,”她说,“如果你打了一个女巫,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知道吗?”

  她心里想的其实是:凭你的力气,一拳可能就会要了我的命,所以我还是先把你吓唬住比较好。

  “是你煽动大家来对付我的,对吗?”

  她叹了一口气:“没有人煽动什么,派迪先生,你很清楚这一点。大家只是情绪上来了,才会变得群情激愤的。谁也不知道骚乱是怎么开始的。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看到彼此的眼神后,互相点点头就心领神会了,骚动就一点一点开始了。有人捡起一把勺子,在盘子上当当地敲,有人把水壶往桌上狠狠地一放,有人开始用大皮靴重重跺着地板,所有声音越来越响。这就是愤怒的声音,人们只有真的受够了才会发出这种声音。你愿意去面对这样的一群人吗?”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特别聪明啊?”派迪咆哮起来,“有把扫帚、懂点黑魔法,就可以把普通人支使得团团转。”

  蒂凡尼简直都有点佩服他了。他站在那儿,满世界没有一个朋友,只有一身的秽物,还有——她闻了闻,没错,他是小便失禁了,尿液正顺着他的睡衣往下滴呢——就算是这样,他还有工夫顶撞她,真是要多蠢有多蠢。

  “我也没那么聪明,派迪先生,只不过比你聪明罢了,而且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蒂凡尼说。

  “是吗?不过聪明反被聪明误。你这么一个小丫头片子,到处掺和别人的事……等到有一天村里人都冲着你来了,我看你怎么办!”

  “你还是跑吧,派迪先生。赶快跑吧,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蒂凡尼说。这么说也许没错,现在她都能从外面的一片嘈杂中分辨出哪个声音属于谁了。

  “好哇,那么女王陛下能否先准许鄙人把靴子穿上呢?”农夫派迪尖酸地说着,弯腰去门边拿靴子。但是他就像一本薄薄的书——每一页都留有肮脏手印的那种,里面还夹着一片熏肉当书签。这样的书上写着什么,别人总能一目了然。

  他直起身的时候,拳头也抡了过来。

  蒂凡尼后退了一步,攥住了他的手腕,同时把自己肩上的那份痛苦释放了出去。她能感觉到它流经她的手臂,留下一阵刺痛,然后通过她紧紧攥住的手腕流进了派迪体内,让他在一瞬间感受到了他女儿全部的痛苦。在这份痛苦的冲击下,他直接飞到了厨房的另一边。这时他身上除了兽类所具有的那种恐惧之外,其他东西全都被烧得荡然无存。他像一头公牛那样冲向那扇七扭八歪的后门,破门而出,一头扎进了茫茫夜色里。

  蒂凡尼摇摇晃晃地走回到谷仓里,那里点着一盏灯。

  根据威得韦克斯奶奶的说法,当你替别人承担痛苦的时候,你自己不会感觉到这份痛苦,但这是在说谎——一个必要的谎言。其实你完全能感受到这份痛苦,只是因为它实际上并不属于你,所以你尚能忍受它;而当它离你而去之后,你就会有一种虚弱、备受冲击的感觉。

  当吵吵嚷嚷、乱冲乱撞的人群来到谷仓的时候,蒂凡尼还在这里,静静地坐在那个熟睡的女孩身边。人们包围了房子,却没有闯进去——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很难想象这种无法无天的骚乱还有规矩,但规矩确实是存在的:骚乱最多可以持续三个晚上,或是在第三个晚上到来之前的某个晚上就停止;人群还在的时候,谁也不许从房子里出来,更不许从外面溜回来、躲进房子里去。除非是你想要求饶,或是求得谅解,或是请大家给你十分钟的准备时间,让你收拾东西走人。这种骚乱从来都不是有计划地组织起来的。大家只是同时感觉到了一种冲动。致使这种冲动产生的诱因是多种多样的。有时,是全村的人都觉得某个人把他的老婆打得太狠了,或是觉得他对他家的狗太凶了;有时,是某个已婚的男人和某个已婚的女人一同忘掉了他们分别是有妇之夫和有夫之妇。当然了,还有其他一些更黑暗、更罪恶的诱因,但那就不是人们愿意公开谈起的了。有时候,如果犯了错的人能修正自己的行为,骚乱就可以终止。不过通常,犯了错的人只是趁着第三夜尚未来临之前卷铺盖走人。

  农夫派迪却不会理会这些潜在的规则。他若是还在,只会大摇大摆地从房子里走出去,然后就会引发一场斗殴。有些人会做蠢事,意思是说,比派迪能做的还要蠢的事。然后,风声就会传到男爵耳朵里,那些人就会失去他们在这里赖以为生的一切,被迫离开白垩地,到至少十英里以外的地方去找新的工作,从此在陌生的人群中生活。

  蒂凡尼的爸爸阿奇先生是个有着敏锐直觉的人。过了几分钟,当躁动的人群有点消停下来以后,他轻轻地打开了谷仓的门。蒂凡尼知道,她爸爸此刻肯定有点难堪:他是个很受人尊敬的人,可是现在,他的女儿却比他更受人重视。女巫不用听命于任何人。她知道,别人有时候会拿这件事跟他开玩笑。

  她对他微笑了一下,他在她身边的干草上坐下了,与此同时,前来滋事的人们找不到什么对象可以供他们殴打、掷石头或者吊死。阿奇先生决定闲话少说。他四处打量了一下,目光落到了那个小小的包裹上,那是用稻草和麻袋匆匆缠成的一个包裹,蒂凡尼把它放在了那个女孩看不到的地方。

  “看来传言是真的,她有孩子了,对吗?”

  “是的,爸爸。”

  蒂凡尼的爸爸有点出神。“他最好是别让他们逮到。”他想了好一会儿才说。

  “嗯。”蒂凡尼回答。

  “有几个人说想勒死他。当然了,我们肯定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可是这样一来,大家分了派系,事情就不好办了,这会搞得村里的气氛很紧张的。”

  “我知道。”

  他们静坐了一会儿,然后蒂凡尼的爸爸看了看那个熟睡的女孩:“你都为她做了什么?”

  “能做的都做了。”蒂凡尼说。

  “你还帮她驱除了痛苦?”

  她叹了口气:“是的,不过我必须做的还不止这些。借我一把铲子,爸爸。我要去把那个可怜的小家伙埋在树林里没人知道的地方。”

  蒂凡尼的爸爸把脸转开了:“蒂凡尼,我真希望不是让你去做这些事。你还不到十六岁,我却每天看着你跑来跑去地照顾病人,给伤员包扎……天知道还有什么杂事。真的不应该让你承担这么多的。”

  “是的,我知道。”蒂凡尼说。

  “那你为什么还要这么辛苦?”他问。

  “因为有些事情别人没办法做,或者不愿意做,或者不会做,就为这个。”

  “可是那也不应该就推给你呀,对吗?”

  “我愿意承担。我是个女巫,女巫们都要承担这些责任。那些没人愿意过问的事,就得由我们来过问。”蒂凡尼不假思索地说。

  “这倒是没错。可是我们都觉得,当女巫就是坐着扫帚嗖嗖地飞,而不是去给老太太剪脚指甲什么的。”

  “哦,那就说明好多人都不明白什么事情是需要有人去做的。”蒂凡尼说,“我不是说那些人不好,我只是觉得他们太少动脑了。就像斯托金老太太,她基本上一无所有,只有她养的猫和她那一身病。大家倒是经常想着给她一口吃的,那当然不错,可是谁也没注意过她的脚指甲都那么长了,都在她靴子里绞到了一起,害得她一年都没办法脱掉靴子!要是说到吃的方面,或是偶尔送一束小花这样的事,这一带的村民都做得还可以。只是如果稍稍遇到一点麻烦事要处理,你就指望不上他们了,女巫们才会留意到这些麻烦。哦,当然了,骑着扫帚嗖嗖地飞也是少不了的,大家那么想肯定没错。不过一般来说,我们骑上扫帚只是为了更快地赶到某个事发现场。”

  蒂凡尼的爸爸摇了摇头:“你喜欢这样吗?”

  “喜欢。”

  “为什么?”

  蒂凡尼思索着。她爸爸一直看着她。“嗯,爸爸,奶奶从前总是怎么说的来着,你还记得吧?‘见到饿肚子的人,要给他吃的;见到衣不蔽体的人,要给他穿的;见到口不能言的人,要替他说话。’我想呢,还应该再添上这么几句——‘见到手指不灵活的人,要帮他抓住东西;见到胳臂伸不直的人,要帮他取东西;见到转不了身的人,要帮他擦他够不到的地方。’你觉得呢?因为有时候,你会迎来特别美好的一天,然后所有那些不好的日子就都被抵消了。再然后呢,虽然只有一小会儿,但是你会因为在那一小会儿听到世界在安然运转而觉得很满足。”蒂凡尼说,“我只能解释到这个地步了。”

  她爸爸看着她,既自豪又困惑:“你觉得这样就值了,对吗?”

  “没错,爸爸!”

  “那好吧,我很为你骄傲,吉格特,你担负的是男人应该担负的责任!”

  他用的是家里人才知道的她的小名,所以她亲了亲他,并且很有礼貌地选择不对他说其实他不太可能看到哪个男人去做她所做的那些工作。

  “你们打算把派迪的家人怎么办?”她问。

  “我和你妈妈可以把派迪太太和她女儿接到咱们家来,然后……”阿奇先生停住了,怪怪地看了她一眼,好像她吓着了他一样,“我想告诉你,蒂凡尼,事情并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在我们都还年轻的时候,塞斯·派迪是个蛮正派的小伙子。不是矮子中间拔高个儿的那种,是就他本身来说,他是够正派的了。只是他爸爸真的是个疯子。我是说,那个时候的人们都不是那么讲究,你要是不听家长的话,脑袋瓜准会挨修理。可是塞斯的爸爸呢,他用的是一根粗粗的大皮带,上面有两个铜搭扣,只要他什么时候看塞斯不顺眼,都会上去抽他一顿——一点儿也不夸张——他总说要给自己的儿子上一课。”

  “我看他真是教会了自己儿子怎么打人。”蒂凡尼说道。但是她爸爸示意她不要插话。

  “接下来又是莫莉的问题。”他接着说,“莫莉和塞斯之间的事很难说得清,他们几乎可以说是天生的一对——实际上,他们俩都有一些问题。但我想他们在一起时也曾有过快乐的时光。那时候塞斯是牧人,时常赶着牧群上大城市去。干那一行不需要你学什么,他赶的羊可能都有比他聪明的,不过那总归还是一份差事,他能拿到工钱,没人会说那有什么不好。问题是,他经常赶着羊一走就是好几个星期,把莫莉一个人留在家里,然后……”蒂凡尼的爸爸停住了,表情有些尴尬。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蒂凡尼说,她想帮他解围,但他很小心地忽略了她的好意。

  “我并不是说她是个坏女人,”他说,“只是对于有些事,她一直都是糊里糊涂的,又没有什么人指点她。当时,常年都有形形色色的过路人、旅行者在她家门口来来往往,有些还是相当帅气的小伙子。”

  蒂凡尼很同情自己的爸爸,瞧他愁眉苦脸地坐在那儿,尴尬地跟自己的小女儿讲一些他觉得她不应该知道的东西,要多别扭有多别扭。

  于是她凑过去,在他脸上又亲了一下:“我明白,爸爸,我真的明白。安珀其实不是他的亲生女儿,对吗?”

  “谁知道,我可没那么说。她有可能是。”他难堪地回答。

  事情也就麻烦在这里,对不对?蒂凡尼想,如果农夫派迪能搞清楚安珀到底是不是他女儿,也许他还能知道该怎么办。也许吧,这种事你永远也说不清。可他偏偏就是不知道。有些时候呢,他觉得已经说服自己了;有些时候呢,他又会想到最糟的可能。对于一个像派迪那样不擅长思考的人来说,那些阴暗的想法会在他脑海里来回翻腾,直搅得他整个脑子都乱成一团。而一旦头脑停止工作,他的拳头也就开始行动了。

  蒂凡尼的爸爸仔细看着她:“这样的事你都知道?”

  “嗯,知道。我们有个说法叫‘挨家巡查’,每个女巫都有这个责任。请你理解我,爸爸。我是见识过可怕的事情的,有些事情——还是人们见怪不怪的那些事情,因为人们的‘见怪不怪’才更加可怕。我知道人们关起门来以后那些小秘密,爸爸。它们当中有些是好事,有些是我不愿意告诉你的坏事。做一个女巫就免不了要接触这些!我们必须学着体察各种事情。”

  “是啊,你知道,生活对谁都不是全然美好的……”爸爸重新开了口,“有些时候——”

  “靠近斯莱斯有个老太太。”蒂凡尼打断了他的话,“她在自己床上死了。事情本身没什么,真的,她活到时候了。可是她在那儿躺了两个月,邻居们两个月没看到她,居然没人觉得事情有什么不对。他们斯莱斯那边的人可真够呛。最糟糕的是,她的猫关在房子里出不去,就开始以吃她为生。我是说,她生前特别爱猫,她自己可能不介意被猫吃,但是有一只猫在她床上生了小猫,就在她死的那张床上。现在这件事到处都传开了,害得我想给那些小猫找个新家都找不到。真可惜,都是那么漂亮的小猫,长着可爱的蓝眼睛。”

  “呃,”她爸爸说,“你刚才说‘在她床上’,你的意思是……”

  “那时她还躺在上面,当然了。”蒂凡尼说,“我有时候必须跟死人打交道,没错,第一次看到死人的时候,你会有点想吐,然后呢,你就会意识到,嗯,死亡也是生命的一部分。如果你把生和死想成是一张清单上罗列出来的一系列事情,只要逐一把它们做下来就好,你就不会感觉那么难过了。你可能还会哭一下,不过最多也就那样了。”

  “没有人帮你吗?”

  “哦,我到处敲门找人帮忙的时候,有几位大姐出面帮我来着。不过说实话,那个老太太平时就和街坊四邻没什么来往。有时候就是这样的,总有人消失在了无人问津的角落。”她停了一下,又说,“老农场那个旧谷仓还没人用吧?你能不能请人帮忙把它收拾出来给我用?”

  “当然可以了,”她爸爸说,“我能问问你要用它做什么吗?”他说得那么客气,一听就是在跟一位女巫说话。

  “我是想了一个主意,”她说,“可以好好利用一下那个谷仓。当然了,现在还只是这么一想而已。就算不是为了我,把谷仓清理出来也没什么坏处吧。”

  “好吧,我知道了。我还是很为你骄傲,尤其是每次看到你骑着扫帚满天飞的时候。”爸爸说,“那也是魔法吧?”

  每个人都希望魔法存在,蒂凡尼想,你又能说什么呢?告诉他们“错啦,没有魔法”,还是说“对,有魔法,但不是你们想的那样”?人人都愿意相信,只要我们女巫打个响指,世界就能改变,唉。“制作扫帚是矮人的工作。”她说,“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就能飞起来,我只要学会坐上去别掉下来就行了。”

  外面的骚动已经彻底停了,可能因为人们发现没有什么可做的了,或者是因为——很有可能是这个缘故——大家都知道,要是快点赶回酒馆,就还来得及在它关门之前再喝上一杯。

  阿奇先生站了起来:“我觉得咱们应该把这个女孩子带回家了,你说呢?”

  “她已经是个年轻女人了。”蒂凡尼更正着,凑近去看了看她。

  “什么?”

  “年轻女人。”蒂凡尼说,“她怎么说也担得起这个称呼了。我想,我应该先带她到别的地方去一下。我的咒语给她的帮助是远远不够的。爸爸,你能不能去找些绳子来?带着她飞的时候,我得用绳子把她固定好。我的扫帚上有一根皮带,但是不够长。”她听到上方的干草架那边传来一阵唰唰响,不禁微微一笑:有些朋友真是太可靠了。

  阿奇先生却很震惊:“你要把她带走?”

  “不会很远的。我们必须走这一趟。不用担心,爸爸。妈妈要是额外备好一张床,我很快就把她带回来,送到咱们家去。”

  她爸爸压低了声音:“是他们,对吗?他们还跟着你吗?”

  “嗯,”蒂凡尼说,“他们总是说再也不跟着我了,可是你也知道那些噼啪菲戈人都是怎样的小骗子!”

  这一天真是太漫长了,而且也太糟糕了,要不然蒂凡尼说话不会这么尖刻的。可是——很奇怪——头顶上没有传来丝毫的回应。她自己都有点惊奇,噼啪菲戈人没有动静,竟然也和噼啪菲戈人太吵闹的时候一样让她心烦意乱。

  接下来,她很高兴地听到一个细小的声音响了起来:“哈哈哈,这次她没发现咱们,对吧,朋友们?咱们安静得像小老鼠一样!大块头小巫婆什么都没察觉!朋友们?朋友们?”

  “傻伍莱,你真是脑子不够用啊,连擤鼻涕都不够用的。”一个同样细小却气愤的声音说,“‘谁也不许说一个字’这句话你不懂吗?哦,哎哟哟!天啊!”

  最后一句话话音刚落,就传来一阵扭打声。

  阿奇先生不安地看了看房顶,凑得更近了一些:“你妈妈很担心你,你知道吗?她刚刚又当上外婆了,她很为你的兄弟姐妹们自豪。当然了,她也为你自豪。”他急匆匆地加了一句,“可是女巫要忙那么多事,呃,哪个小伙子找老婆也不想找这样的。现在你和罗兰又……”

  蒂凡尼必须面对这一刻。面对困境也是女巫能力的一种体现。她爸爸看起来这么不开心,她只有装出轻快的样子说:“爸爸,我要是你,现在就回家好好睡上一觉。我会把事情处理好的。我已经看到啦,那边有一大堆绳子,不过我又想了个新主意,现在不用绳子也行了。”

  听到她这么说,他才算松了一口气。

  如果你不太了解噼啪菲戈人,他们确实会让你很忧心的;不过现在想一想,就算你认识他们已经很久了,他们还是会让你挺忧心。只要认识了一个噼啪菲戈人,你的生活很快就会为之改变。

  “你们刚才一直在这里吗?”爸爸一走,蒂凡尼就抬头问道。

  有那么一阵子,干草碎屑和菲戈人像下雨一样落了下来。

  你可以对噼啪菲戈人生气,但是有一个情况别忘了,那就是,对他们生气就像是对硬纸板或者天气情况生气一样——生气也改变不了什么。可是现在她必须发点脾气,这简直已经成惯例了。

  “罗伯·无名氏!你答应了再不跟踪我的!”

  罗伯伸出了一只手:“啊,没错,你说得没错,我是答应过。可是眼下实在是一场误会,女主人,我们并没有跟踪你呀,对不对,朋友们?”

  满地都是那些蓝皮肤、红头发的噼啪菲戈人,他们纷纷提高了嗓门,明目张胆地集体扯起了谎,看到她不悦的表情才收敛了一些。

  “你为什么要这样,罗伯·无名氏,你明明已经被抓了个正着,为什么还要抵赖?”

  “啊,好吧,答案很简单,女主人。”罗伯说——他是噼啪菲戈人的首领,“不管怎么说,你知道,如果你并没有做错什么,那撒点谎又有什么关系呢?总之,现在我的好名声已经平白无故地坏掉了,我也伤透了心。”他说着,咧嘴一笑,“我对你说过多少次谎,女主人?”

  “七百五十三次吧。”蒂凡尼说,“每一次你都答应再不来插手我的事情的。”

  “啊,是啊。”罗伯说,“可你毕竟是我们的大块头小巫婆啊。”

  “这个嘛,我是与不是,要视你们的表现而定。”蒂凡尼高傲地说,“可是有一点请你记住,我已经长大很多了,再不像从前那么小了。”

  “也变得更像巫婆了。”一个快活的声音说着。蒂凡尼不用看也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只有傻伍莱才能说出这么过分的话。她低头看着他容光焕发的小脸。可惜他从来都意识不到自己做错了什么。

  巫婆!这个词真不怎么好听,但对于噼啪菲戈人来说,每个女巫都等于巫婆,不管她年纪如何。他们用这个称呼,并没有什么恶意——嗯,应该没有什么恶意吧,你也说不准——有时候罗伯说这个词的时候,是龇牙笑着的。在一般人看来,能够被称为“巫婆”的,都是用钉耙梳头发、满嘴黄牙比老母羊的牙齿还烂的家伙。但人们有这种印象,肯定怨不得噼啪菲戈人。另外,当你九岁的时候,别人管你叫巫婆,你会觉得蛮好玩的。可是如果你都快十六岁了,还有人这么叫你,就没那么好玩了。更郁闷的是,你还刚刚度过了非常糟糕的一天,极度缺乏睡眠,又非常需要洗个澡。

  罗伯显然是注意到蒂凡尼的心情了,他转脸对自己的兄弟说:“你给我记住,傻伍莱,有时候你真是应该管住自己这张嘴,否则的话,就把脑袋埋到鸭子毛里去好了。”

  傻伍莱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对不起,罗伯,可我一时找不到鸭子呀。”

  罗伯扫了一眼那个躺在地板上的女孩,她盖着毯子,恬静地睡着。他一下变得严肃起来。

  “要是他打人的时候我们也在这儿,我跟你说,我们肯定不会让他有好果子吃的。”他说。

  “你们在与不在都一样,”蒂凡尼说,“你们不想让村里人带着铁锨去挖你们的土丘吧?所以,听我的没错,少干那些逞强的事。村里人想起你们就紧张,他们一紧张呢,就会生气,那可没什么好的。不过现在你们既然来了,就给我帮点忙。我想把这个可怜的姑娘送到你们的菲戈之丘去。”

  “哎,好啊。”罗伯说,“凯尔达让我们下山来,不就是来帮你的吗?”

  “她知道这里出事了吗?珍妮已经知道了吗?”

  “我不清楚。”罗伯不安地说着。一跟人谈起他的妻子,他就会不安,这一点蒂凡尼是知道的。他爱自己的妻子爱得发狂,只要一想到她对他不满意(哪怕只是对他皱皱眉),都会让他膝盖发软。别的噼啪菲戈人活着就是打架、偷东西和酗酒,偶尔去找点吃的(多半也是靠偷),极少数情况下他们还会洗洗衣服,只不过这种情况实在太少,都可以忽略不计了。而罗伯却还要承担起“捎信+解说”的责任,对一个噼啪菲戈人来说,这可真有点难度。

  “珍妮能感知到很多事情,这个你是知道的。”他说着,不敢直视蒂凡尼。于是她有点替他难过了——一边是凯尔达,一边是巫婆,也真够难为他的,她想,他就算是夹在一块大石头和一个别的什么硬东西之间,也不会像现在这么窘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