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碟形世界5:实习女巫和午夜之袍 第九章 公爵夫人和厨娘

  蒂凡尼喜欢飞行。但她不喜欢飞得太高,比如超过她站直时候的身高。可是她只能往高处飞,因为身为一个女巫,要是飞得太低,脚都蹭到蚂蚁窝的话,是很可笑、很不得体的。人们会嘲弄她,还会对她指指点点。可是现在,操控着扫帚,低低地掠过建筑的废墟、冒泡而幽暗的水塘,她真的好怀念开阔的蓝天。她好不容易绕过一堆破碎的镜子,飞进了清朗的日光里,然后她注意到身边有一块标志牌,上面写着:“你真的不应该凑这么近来读这上面的字。”

  最后的飞跃就在此刻。她让扫帚前端抬起,扫帚后端都碰到了地上,在烂泥里划出一道道沟痕来,随后,扫帚像火箭一样冲向长空。她紧紧抓着吱嘎作响的皮带,生怕自己会掉下去。一个细小的声音说:“我们正在遭遇一场强烈的颠簸,知道吗?你最好左右看看,瞧,这地方可没有紧急出口——”

  声音被另一个声音打断了:“实际上,罗伯,扫帚上到处都是紧急出口,咱们可以很方便地逃生,你没看到吗?”

  “哦,没错,”罗伯说,“可是别忘了,咱们还要顾及形象呢。如果等到扫帚都快挨到地了咱们才抬腿走下来,那不是太傻了吗?”

  蒂凡尼咬紧牙关,只当自己什么也没听见。她强忍住了抬腿去踹那些噼啪菲戈人的冲动。他们还是像平时一样,什么危险都不怕,大概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才是天底下最危险的生物吧。

  终于,她把扫帚调成水平的了,还偷空往下瞟了一眼。在那间原名“国王头”,现用名尚不明确的酒馆外面,好像有人在打架。她看不到普劳斯特太太的踪影。不过应该不要紧,这位城市女巫是个很有办法的人。她肯定会照管好自己的。

  普劳斯特太太确实正在照管自己,她跑得飞快。自从察觉到危险以后,她一秒钟也没多耽搁地一头冲向了最近的小巷。一阵雾气升起来裹住了她。城里经常有烟呀,雾呀,可吸入颗粒呀什么的,对一个有本事的女巫来说,操纵它们并不在话下。烟雾是城市的呼吸,粗重污浊的呼吸。她玩转它们,易如反掌,就好像演奏一架雾做的钢琴。现在她停了下来,靠在一堵墙上喘气。

  她感觉在这座原本平静的城市里,好像酝酿起了一场暴风雨。随便哪个女人,只要她看起来稍微有一点像个女巫,都会成为众矢之的。她只能祈盼每一个难看的老太太都像她一样善于自我保护。

  片刻之后,浓雾里冲出两个人。其中一个握着一根大棒;另一个不需要大棒,因为他自己就又高又壮,足以担当自己的大棒。

  就在那个手握棍棒的人向她跑过来的时候,普劳斯特太太用脚在人行道上跺了跺,那个家伙脚下的石板一下子翘了起来,把他绊倒了。他的下巴磕在地上,发出“咔嚓”一声,手里的棒子也滚到了一边。

  普劳斯特太太两臂交叉抱在胸前,瞪着剩下的那个大块头。他不像他的同伙那么笨,拳头一张一合的,一看就是想伺机出击。趁着他还没有铆足劲头,她又在石板路上跺了两脚。

  大块头竭力想预测出接下来的事态发展,却没想到阿尔弗雷德·鲁斯特爵士的骑马雕像【29】——这位爵士之所以闻名遐迩,是因为他每次参战都英勇落败——跃出了浓雾,青铜马蹄敲击着地面,跑过来冲着他的胯下狠狠一踢,踢得他往后飞出好远,头撞在一根路灯杆上,然后软绵绵地滑下来,躺倒在地上。

  普劳斯特太太这才认出,他是他们店里的一位主顾,有时候从德里克那里买点痒痒粉和爆炸雪茄什么的。要是主顾都被干掉了,生意就没法做了。于是,她揪着他的头发把他拉起来,疼得他直哼哼,然后她凑到他耳边轻声说:“你并不在这个地方。我也不在。什么都没发生过,你也什么都没见到。”她又想了一下,觉得趁机做做宣传也不错,就补充说,“下次你路过柏符先生的搞怪道具专卖店的时候,你会被它那些极度搞笑、老少咸宜的搞怪道具深深吸引,你还会注意到本周推出的新款‘人行道上的明珠’,极适合那种精益求精的搞笑专家。我期待你的光临。另外,我们新推出的‘闪电系’爆炸雪茄真的能让人笑翻天,也请你务必试一试我们的爆笑级橡胶巧克力。再花上一分钟,看一下我们的最新男士用品专柜,我们有最好的护须蜡、护须杯、折叠刮脸刀、各种优质鼻烟、乌木背板的鼻毛钳,还有我们热销多时的健体裤,简易包装,每人限购一条。”

  终于说够之后,普劳斯特太太这才把手松开,让那个人的脑袋再次着地。她不情愿地提醒自己:人家现在昏迷着,一时半会儿是买不了什么的,还是腾出手去对付一开始拿棍子的那个人吧,他正在“哎哟哎哟”地叫疼呢。

  好吧,嗯……一切都要怪那个没有眼睛的妖孽,她想,也许可以这么替这两个笨蛋开脱,但她普劳斯特太太可不是那种轻易饶人的性格。“渴望毒药的人,自会得到毒药。”她一边这样对自己说着,一边打了个响指,然后爬到了那匹青铜马的背上,舒服地坐在已故的鲁斯特爵士那金属塑造的、凉冰冰的怀里。青铜马叮叮当当、哼哼唧唧地钻进了浓雾里,这雾一直追随着普劳斯特太太,直到她回到自己店里。

  在她待过的那条小巷里,此刻仿佛下起了大雪。只要观察一下,你就会发现,从天而降的其实并不是雪,而是来自鸽腹的排泄物,它们盖住了那两个昏倒的家伙——这些鸽子都是在普劳斯特太太的召唤下从城市各个角落赶来的。她听到了它们飞来的声响后冷笑一声,心满意足地说:“在我们这个地方,可是有仇必报!”

  城市的浊气被甩在了身后,蒂凡尼也感觉好了许多。城里人呼吸着这么差的空气是怎么过日子的?她真想不通。这种空气简直比噼啪菲戈人的皮口袋【30】还让人受不了。

  现在,她低头时可以看到田野了。田里还有麦茬在燃烧,虽然升上来的烟气在她身边缭绕,但和城市里的恶浊空气相比,蒂凡尼只觉得这烟味实在清香怡人。

  艾斯克莉娜·史密斯竟然生活在城里……呃,应该说是部分时间如此吧!

  艾斯克莉娜·史密斯!真的有这个人!蒂凡尼思绪飞驰的速度,都快要赶上她扫帚的飞行速度了。艾斯克莉娜·史密斯!每个女巫都听说过她,可是她的情况具体什么样,谁也说不准。

  蒂克小姐说,艾斯克莉娜是个懵懂少女,误打误撞才拿到了巫师的魔杖!

  她还说,艾斯克莉娜是威得韦克斯奶奶的第一个学生。威得韦克斯奶奶付出了自己的一部分脑力作为学费,送她去隐形大学读书,那真是一笔不小的学费呢。有些版本的故事里就是这么说的,这些故事还讲述了激动人心的魔法大战呢。

  而勒韦尔小姐告诉蒂凡尼,艾斯克莉娜只是一个传说。

  特里森小姐不愿过多讨论这个话题。

  奥格奶奶饶有深意地敲敲鼻子侧翼,低声说:“说得越少,惹事越少。”

  安娜格兰姆曾经傲慢地对所有年轻女巫说,艾斯克莉娜确实曾经存在过,但是如今她已经死了。

  不过关于这个神秘人物,有一个故事是让人听过以后就不会忘的,它在真实与谎言之间缠绕,如同忍冬花藤。它说的是艾斯克莉娜年轻的时候,曾经在大学里遇到一个名叫西蒙的青年,他好像被众神诅咒了,满身是病。但是众神又有那样一种不可捉摸的幽默感,在让西蒙病弱的同时又赐予了他超强的理解力,结果他就成了一个无所不知的聪明人。如果没有人搀扶,他连走路都困难,可是他的心智却那样强大,真的能做到胸怀宇宙。

  就连胡子长得都拖到地板的老巫师们也会齐聚在他面前,听他谈论时空和魔法,仿佛这些深奥的概念不过是同一命题的不同侧面。艾斯克莉娜呢,那时她做过他的护理员,给他喂饭,帮他清洗,扶他走动,还跟他学习——学到了很多很多奇妙的东西。

  人们说,她从他那里学到了绝顶秘密,和这些秘密一比,别人掌握的最强大的魔法也不过像是杂耍人玩的把戏了。现在看来,这些传说都是真的!蒂凡尼和传说中的艾斯克莉娜聊了天,还一起吃了纸杯蛋糕。这个艾斯克莉娜真的是个活生生的人,她能穿越时光,还能让时光听命于她。真厉害!

  只是,艾斯克莉娜确实有些地方很奇怪——倒不是说她的真身不在蒂凡尼面前,只是她给人的感觉是,即便在同一时刻,她也是既在这里,又在别处。这样想着,蒂凡尼遥望到了天边的白垩地,它笼罩在阴影里,有几分神秘,好像一头搁浅的巨鲸。还有好远的路才能到家呢,但她的心还是欢呼雀跃了起来。那里是她的世界。她熟悉那里的每一寸土地,她自身好像也有一部分总是留在那里似的。只要回到那里,她就什么都敢于面对。那个鬼魅人,不过是个老朽的鬼魂,怎么可能在她的主场打败她呢?她的亲戚什么的都在那儿,多得她都数不过来,她还有朋友,也多得很……呃,自从当了女巫以来,朋友就没那么多了……不过世道就是这样吧。

  蒂凡尼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爬到了她的连衣裙上。本来可能更糟的;一个女巫不穿长裙当然不可能,但是如果你要骑着扫帚在天上飞,你最好再穿一条厚实一点的裤子,带衬垫的那种更好。穿上以后会显得屁股有点大,不过暖和是肯定的。飞在空中,距离地面一百英尺时,风度也就成了次要的了,舒适度才是重中之重。蒂凡尼低头看了看。她的衣服上爬着一个噼啪菲戈人,他戴着警察的头盔,一看就是用旧盐瓶的盖子改造的,他还戴着小小的护胸甲,穿着小裤子和小靴子——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你平时真的见不到噼啪菲戈人穿靴子。

  “你是小亚瑟吧?我在‘国王头’酒馆那里见过你!你是个警察!”

  “哦,是的。”小亚瑟咧嘴笑了一下,是标准的噼啪菲戈式咧嘴笑,“在警署工作真的很了不起,挣的钱也好用。花一点点钱就能买来一星期吃的东西!”

  “那么,你这次跟我们回来,是为了帮助别的噼啪菲戈人维持秩序的呢,还是想留下来和他们一起生活呢?”

  “哦,不是不是。你知道的,我喜欢城里。我喜欢喝真咖啡,不要小橡子磨制的那种,我还爱去看戏、看歌剧、看芭蕾。”扫帚晃了几下。蒂凡尼听说过芭蕾,还在书里看过芭蕾舞演出的图片,可是无论如何,这个词和噼啪菲戈人联系起来,怎么都别扭。

  “你是说芭蕾吗?”她勉强问。

  “是啊,好看极了!上星期我看了《天鹅熔浆湖》,那是一位新秀表演艺术家根据传统剧目改编的;一天之后,歌剧院又上演了新版歌剧《惊人巨献》;还有皇家美术馆整整一星期的瓷器展,观众还能得到免费赠饮的雪利酒呢,虽说只有一小杯吧。哦,是的,城市是文化发达的好地方,真的是这样。”

  “你真的是个噼啪菲戈人吗?”蒂凡尼问着,听得都有点恍惚了。

  “他们都说我是,女士。没有法律规定我不能特别文艺吧?我跟大伙儿都说了,下次我要带他们一起进城去看芭蕾。”

  有一瞬间,扫帚进入了无人驾驶状态,蒂凡尼眼望着空气,脑海里浮现出噼啪菲戈人进剧院的画面。她自己都没有进过剧院,但是她看过剧院的图片,噼啪菲戈人混迹在芭蕾舞演员之间……这种情景真是没法想象,还不如先别想了,然后把它彻底忘掉才好。她及时地想起来自己还要操纵扫帚降落,于是她让它轻巧地向着菲戈之丘落去。

  出乎她意料的是,土丘周围站着好多卫兵——人类卫兵。

  她看着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都是男爵城堡里的卫兵,他们从来没有到山坡这边来过。从来没有!真的是闻所未闻!还有……她感到心里腾起一阵怒火——他们当中有个人手里还握着一把大铁锨。

  她从扫帚上一跃而下,它擦着草皮又飞了一阵,一路抛撒着噼啪菲戈人,当它终于遇到障碍时,最后一批悬吊其上的噼啪菲戈人也被晃了下来。

  “拿好你的铁锨!布莱恩·罗伯茨!”蒂凡尼对着中士一声大喊,“要是你敢让它碰着草皮,可别怪我跟你不客气!你们好大的胆子!谁让你们来的?谁也不许动手伤人,都听懂了吗?”

  最后这一句是说给噼啪菲戈人听的,他们已经包围了那些卫兵,锐利的小剑出了鞘。噼啪菲戈人的双刃剑能有多锋利呢?这么说吧,可能你的腿被砍掉了你都不知道,等到抬腿想走路的时候,你才会发现自己已经没有腿了。卫兵们的脸上都出现了那种惊惶的表情:他们知道自己应该威武强大,但是此刻又忽然明白,仅仅威武强大是远远不够的。他们听说过那些传闻,当然了——嗯,白垩地的每个人都听过那些传闻,说的是蒂凡尼·阿奇和她的小……帮手们。不过那毕竟只是些传闻而已,对不对?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的。可是现在,传闻也许马上就要成真了。

  人人都噤若寒蝉,蒂凡尼紧张地吸了几口气,四处看了看,大家也都在看着她。还好,这样僵持总比混战一团要好。

  “好吧。”她拿出一副学校老师的口吻,好像刚刚把一班捣蛋鬼学生调教得乖了一点点似的,然后她抽了一下鼻子,一般来说,这意思就是,你们只是表现得还凑合而已,你们给我记好了。然后她又抽了一下鼻子,说:“好,先这样吧。有没有人能跟我说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布莱恩中士真的像个学生那样举起了手:“我能单独跟你谈谈吗,小姐?”他居然还能说话,蒂凡尼觉得他真够有能耐的,事情一下子到了现在这个剑拔弩张的地步,他肯定是好不容易才跟上形势的吧。

  “好吧,你跟我来吧。”她说着,猛一转身,把卫兵们和菲戈人都吓了一跳,“你们都给我听清楚,我们走开的时候,谁也不许去捣毁别人家的土丘,或者砍掉别人的腿。听明白了吗?喂,我说的话,你们听到没有?”地上传来一阵嘟嘟囔囔:“明白。”“哦,好的。”可是她一低头,又看到一张倔强的小脸。那是罗伯,他气得直哆嗦,正蹲伏着,随时准备跳起来杀敌。

  “你没听到我说的话吗,罗伯·无名氏?”

  他怒视着蒂凡尼,眼里都快冒火了:“你这话我没法听,女主人,就算你是我们的巫婆也不行!我的珍妮呢?其他人呢?这些浑蛋是带着剑来的!他们刚才要干什么?告诉我!”

  “听我说,罗伯……”蒂凡尼刚说了这么几个字,就住口了。因为她看到罗伯忽然泪流满面,还狂乱地揪着自己的胡子。他脑子里不能自已地想象着各种可怕的画面。哎呀,搞不好还是要打起来啊,蒂凡尼着急地想着。

  “罗伯·无名氏!我是你们丘陵地的女巫,我命令你,没有我的命令,不许你杀害这些人!听明白了吗?”

  “哐”的一声,一个卫兵一头昏倒在了地上。这个蒂凡尼居然能跟这些噼啪菲戈人说话!而且说的还是什么杀不杀的!这真是让卫兵们听着不习惯。在他们的生活中,最刺激的场合也不过就是圈养的猪跑出来、冲进菜园而已。

  罗伯犹豫了,他的头脑飞速运转着,回味着蒂凡尼的命令。没错,她这么说,并不是让他立刻大开杀戒,但是听她的意思,好像他不久就能杀个痛快了。想到这些,他情绪又好了起来,忘掉了脑海里那些可怕的画面。这就宛如用蛛丝织了一根带子,拴住了一头饿犬。但是至少这样可以为蒂凡尼赢得一些时间。

  “你仔细看看,土丘还好好的。”蒂凡尼说,“所以说,不管人家卫兵想干什么,都只还是想想而已。”她转脸对着布莱恩中士(他的脸已经白了)说,“布莱恩,你要是还想保全你这些部下,就赶快让他们放下武器。你们能不能活命,全看一个噼啪菲戈人守不守信用了,他现在因为恐惧,精神状态可不是太稳定。你抓紧时间啊!”

  他照着她的吩咐做了,这让她松了一口气。卫兵们呢——他们打心眼儿里相信自己应该放下武器,所以很乐于听从自己上级的命令——手颤抖着,把武器扔到了地上。有个卫兵甚至按照惯例举起双手,做出了投降的样子。蒂凡尼把中士拉到旁边一点,离开那些虎视眈眈的噼啪菲戈人,小声说:“你们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傻瓜蛋?”

  “我们是奉男爵之命来的,蒂凡尼。”

  “男爵?可是男爵他——”

  “活着呢,小姐。他从城里回来已经三个小时了。我听说他是连夜赶回来的。大家都在议论。”他低头看着自己的靴子,“我们……我们,呃,我们奉命到此,是来找那个女孩的,就是你送给菲戈人的那个。对不起了,蒂凡尼。”

  “我送给菲戈人那个?我送给?”

  “那可不是我说的,蒂凡尼。”中士说着,后退了几步,“可是,呃,你难免会听到一些传闻,而且我觉得,有句话叫‘无风不起浪’,对吧?”

  传闻,蒂凡尼想,哦,对哦,从前有一个邪恶的老巫婆……“你觉得那些传闻说得没错,是吗?我倒要问问,我是已经声名狼藉了,还是仅仅口碑受了点损害呢?”

  中士不安地动了动,坐下了:“那个,我只是个卫兵,对不?年轻的男爵跟我下了命令,对不?我就得遵守命令。这有错吗?”

  “他可以在城堡那边说了算,可是到了山坡这里,凡事就要听我的。你往那边看,对,就是那边!你看见什么了?”

  中士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脸色开始发白了。草地上,一只铸铁车轮,还有一个带着短烟囱的铁炉子清晰可辨,一群绵羊围在四周,像平时一样开心地啃着草。他惊得跳了起来,好像刚刚不小心坐到了蚂蚁窝上一样。

  “这就对了。”蒂凡尼比较满意地说,“那是阿奇奶奶的墓。还记得她吧?人们说她是个聪明的女人,还好他们没有给她瞎编什么不好的传闻!你们还想在这里铲草皮吗?奶奶不从地底下站起来咬你们的屁股才怪呢!马上带着你的人下山,这边的事我来摆平,明白吗?我可不想再有谁提心吊胆了。”

  中士点了点头。他没有别的选择。

  卫兵们下山了,拖着他们那个昏倒的同伴。表面上说是掉头走开,实际上他们好像是转身逃开,只不过他们极力控制着自己,不让这个神态太明显。蒂凡尼在罗伯身边跪下来,压低了声音:“听着,罗伯,我知道你们有秘密通道。”

  “是哪个讨厌鬼告诉你的?”

  “我是这片丘陵地的巫婆,罗伯。”蒂凡尼和颜悦色地说,“我知道通道的存在,不是很正常吗?你们是噼啪菲戈人,没有哪个噼啪菲戈人会在只有一个出口的家里呼呼大睡吧?”

  此时的罗伯已经有点镇定下来了:“哦,是的。你说得没错。”

  “那我能不能请你走一趟秘密通道,把安珀带出来呢?不会有人动你们的土丘的。”

  犹豫片刻之后,罗伯冲进了入口,不见了。他过了一会儿才出来——蒂凡尼抓紧这段时间把中士叫了回来,帮她捡拾卫兵们扔掉的武器——罗伯再度露面的时候,身边跟着很多别的噼啪菲戈人,还有凯尔达,以及安珀——她一脸不情愿的样子,在阳光下不安地眨着眼睛,说了一声:“哦,天啊天啊!”

  蒂凡尼知道自己是在假笑,她说:“我是来带你回家的,安珀。”唉,至少我还没有蠢到那种地步,说什么“你觉得这样很好吧?”一类的话,蒂凡尼在心里对自己说。

  安珀不高兴地瞪着蒂凡尼。“你别想把我送回那个地方去,”她说,“你还是哪儿凉快就上哪儿歇着去吧。”

  你这么说,我不怪你,蒂凡尼想,不过我现在多少也算个大人了,我就必须说点大人才会说的蠢话……

  “你毕竟有爸爸妈妈呀,安珀,我相信他们肯定会想你的。”

  安珀那样蔑视地看了她一眼,让她心里一阵刺痛。

  “哦,是啊,要是那个老浑蛋想打我却没打中,他肯定会想着再来一拳的!”

  “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帮他改掉那些坏习惯。”蒂凡尼自告奋勇地说着,自己都觉得自己挺烦的。可是农夫派迪为了那束荨麻,手指都被扎肿了的样子,好像总在她眼前浮现。

  这一次听到她的话,安珀干脆笑了起来:“不好意思,小姐。可是珍妮跟我说,你是个聪明人。”

  威得韦克斯奶奶有一次是怎么说的来着?“当你把‘人’当成东西来看待的时候,罪恶就开始了。”现在就是这样。如果你觉得有一种东西叫父亲,有一种东西叫母亲,有一种东西叫女儿,有一种东西叫小屋,然后你对自己说,如果你把这些东西全都放到一起,就能组成一个幸福的家,那你就是在好心办坏事了。

  表面上,蒂凡尼大声说:“好,这样吧,安珀,我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去见见男爵,让他知道你是安全的。再然后,你愿意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行吗?我说话算话。”

  蒂凡尼感到有谁碰了碰她的靴子。她低下头,看到了凯尔达忧虑的小脸。“我能跟你谈谈吗?”珍妮问。在她身边,安珀蹲了下来,拉起了她的另一只手。

  然后珍妮又说话了。只是,与其说那是说话,还不如说那是吟唱。可是谁的歌声能停留在空中,让新唱出来的音符缠绕在旧有的音符之上呢?又有什么样的东西,一旦被唱出来就好像是有生命的,还能反过来对着你歌唱它自己呢?

  然后歌声消逝了,只留下一个空洞,一份怅然若失。

  “那是一首凯尔达的歌。”珍妮说,“安珀听到过我对小家伙们唱这首歌,它是安定咒的一部分,然后她竟然就听懂了,蒂凡尼!她全靠自己就听懂了!我知道癞蛤蟆跟你说过这些,可我现在还要跟你再说一遍。安珀能识别各种声音的意思,还能学会它们。倘若有人类能成为凯尔达,那她就是这样的人。她可是一件珍宝,是不能轻易丢弃的。”

  这位凯尔达平时说话轻声细语,这番话却带着不常有的力道。蒂凡尼立刻明白,这看似有助益的提示,其实自有一种威胁的意思在里面。

  蒂凡尼连哄带劝,好不容易才说服了安珀跟她离开菲戈之丘,回村子去。她拉着安珀的手,从静候在山坡上的卫兵们前面走了过去。中士布莱恩感到一阵尴尬。不管怎么说,如果你奉命来把什么人带回什么地方去,可人家却自己回去了,你就会显得特别傻。可是换个角度来讲,如果蒂凡尼和安珀走在卫兵们的后面呢,就会显得她们好像在驱赶他们一样;这里毕竟是牧区,人人都知道,走在后面的是牧羊人,羊群才走在前面。

  后来,他们折中了一下,不过也不是什么特别好的办法:就是大家都拖着步子,走一走就转转身子,调整一下方向,好像一边跳着方阵舞一边行进一样。安珀一个劲地咯咯笑,蒂凡尼老得制止她。

  这些都挺好玩的。要是一直都这么好玩就好了。

  “听我说,我只是接到了命令要把安珀带回来。”他们穿过城堡大门的时候,中士焦急地说,“你没必要跟着来。”听得出来,他的潜台词是:拜托了,拜托了,你能不能别插手这件事了,那样会搞得我在新主人面前抬不起头来的。可是蒂凡尼没有理会他。

  城堡里总是难得清静,总有好多人急匆匆地东奔西跑,嫌别人碍事。眼下,这里先要举行一场葬礼,然后又是一场婚礼。两桩大事挨得这么近,这对这座小城堡的应变能力来说真是一种考验。再加上有些远道而来的客人,参加完葬礼顺便也想再参加一下婚礼——他们自己是方便了,可是接待方的工作难度就增加了。在忙碌的人群中看不到护士斯卜洛思小姐的身影(这个烦人的护士是那种一点脏活累活都不干的人),这倒是让蒂凡尼松了一口气。

  再说说怎么排座位吧,这永远是个难题。大部分来客都是贵族,所以必须格外注意,不能让贵族客人坐在非贵族客人的身边(因为这位非贵族客人的祖先可能剿杀过贵族客人的祖先)。过去发生过太多的事,每个人的祖先都不老实,都曾为了得到土地、财富或别的什么而互相倾轧。必须要特别懂得三角函数的人来安排座次,才能避免事端。否则可能一碗汤还没喝完呢,客人们就又打起来,又要出人命了。

  忙碌的仆人们好像都没心思注意蒂凡尼、安珀和归来的卫兵们。不过有一瞬间,蒂凡尼似乎看到一个仆人做了个小小的手势,就是用来辟邪的那种——居然有人在她的地盘上,当着她的面这么做!她还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大家都是故意不看她的,好像看了她就会危害到健康一样。当蒂凡尼和安珀被引进男爵的书房以后,他好像也下定了决心不看她们。他弯腰看着好大一页文件(它把整个桌子都盖住了),手里握着一支彩色铅笔。

  中士咳嗽了两声。可是,也许就算他咳死,也不能唤起男爵的丝毫注意,他还是那么专心致志地看着文件。最后,蒂凡尼大吼了一声:“罗兰!”他才转过脸来,可能是因为尴尬,再加上有一点气恼,他满面通红。

  “我希望你能用‘阁下’这个词来称呼我,阿奇小姐。”他不客气地说。

  “我希望你能用‘蒂凡尼’来称呼我,罗兰。”蒂凡尼故意说得特别镇定,她知道这样才能更加惹恼他。

  他“啪”的一声把铅笔放在桌上:“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阿奇小姐,你与我本是不一样的人。我们都不要忘了这一点才好,你觉得呢?”

  “可是过去也仅仅是昨天而已,”蒂凡尼说,“如果你能记住曾经有那么一个时候,我叫你‘罗兰’,你叫我‘蒂凡尼’,那也挺不错的,你说呢?”她伸手拽下了脖子上的那根项链,那上面坠着一匹小银马,是他送给她的。时间好像过去一百年那么久了,只是这根项链,确实曾经是她很珍视的东西。为了它,她甚至顶撞过威得韦克斯奶奶!现在,她控诉似的举着这根项链:“过去不应该被忘记。如果你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你就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在哪里;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在哪里,你就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哪里。”

  中士看看蒂凡尼,又看看罗兰,凭借着他的求生本能(哪个当兵的能熬到中士这个级别,求生的能力肯定都是不错的),他决定在事情变得不可收拾之前赶快离开这个房间。

  “我能不能去看看,呃……去看看……有什么事要办?”他说着,门一开又一关之间,他已经溜掉了,只留下那句借口的余音和“砰”的一声门响。罗兰盯着门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脸来。

  “我知道我在哪里,阿奇小姐,我是在我父亲的城堡里,继承了他的位置,因为他已经去世了。我打理这份家业好几年了,一直都是以他的名义在做事。现在他却死了。他究竟为什么会死,阿奇小姐?他还没那么老迈吧。我以为你的魔法能更管用一些呢!”

  蒂凡尼低头看了看安珀,她正在饶有兴趣地听着。“我们稍后再说这些好吗?”蒂凡尼说,“你派人去找这个姑娘,现在她回来了,什么都好好的。我也并没有像你说的那样把她送给噼啪菲戈人——她在噼啪菲戈人那里是客人——他们可是没少给你帮忙。她去找他们,也完全是出于自愿的。”她仔细查看着罗兰的表情,说:“你是不是已经不记得那些噼啪菲戈人了?”

  她看得出来,他确实是忘了,不过他还在拼命回想着,似乎觉得有什么东西是他不应该遗忘的。他曾经被精灵女王囚禁过,蒂凡尼提醒自己,可能对他来说,遗忘也是一种福气。只是,当他听说派迪家的女儿被我弄去送给噼啪菲戈人的时候,他心里都有过什么可怕的联想呢?“送给菲戈人”,也许我理解不了这几个字带给他的痛苦感受。

  她的声调缓和了一点:“你对噼啪菲戈人什么的还有一点模糊的印象吧?我希望那不是什么坏印象,只是,你确实记得不是很清楚,就好像那都是你小时候从书里读到的,要么就是有人给你讲的故事。我这么理解对吗?”

  他恨恨地瞪着她,但是他咬住嘴唇才憋回去的漏网心思告诉她,她猜对了。

  “你这种遗忘又叫‘最后的赠礼’,”她说,“这是安定咒的一部分。它让你把那些太可怕或者太奇妙的东西忘掉,这样对所有人都有好处,安定咒的意义就在于此。阁下,我告诉你这些,是因为从前那个罗兰此刻还在什么地方寻觅着归路。等到明天,就连我刚刚告诉你的这些话,你都会忘掉。我也不知道安定咒怎么就会有这种效果,但它对每个人都是这么起作用的。”

  “你把派迪家的孩子从她父母身边拐走了!我今天早上一回来,他们就来找我!今天早上每个人都有事来找我!我父亲是不是你害死的?你是不是偷了他的钱?还有,想掐死农夫派迪的是不是你?你是不是拿荨麻条抽他来着?你有没有召唤了恶魔去侵占他家的小屋?我简直都不相信自己能跟你问出这样的问题,可是派迪太太跟我说有这么一回事!要我说,我不知道该作何感想,尤其是按照你说的,我的脑子是被什么仙女用了咒语干扰过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蒂凡尼尽力想要找些连贯的话来回答他,他却先“砰”的一声坐到了桌子后面那把老古董椅子上,叹了一口气。

  “我听说你在我父亲身边,手里举着一根拨火棍,还跟他要很大一笔钱。”他伤感地说。

  “我没有!”

  “就算真有此事,你又怎么可能承认呢?”

  “罗兰!没有就是没有!我永远不可能做出这种事!好吧,也许我确实在他身边那样待过……”

  “哦!”

  “你别用那种腔调说‘哦’,罗兰,你没那个资格!你听着,我知道人们跟你说了我不少闲话,可那都是捏造的。”

  “你自己不是也承认你在他身边那样待过吗?”

  “那是因为他让我给他表演一个小把戏!”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不该说这么多。她说的是实话,可是实话又怎么样?听起来只像苍白的谎言。“你听我解释,我知道——”

  “你没有偷走一袋钱?”

  “没有!”

  “你也不知道什么关于钱的事?”

  “这个我是知道的,你爸爸让我从他的箱子里拿一袋钱出来。他想——”

  罗兰打断了她的话:“钱呢?”他的声音干巴巴的。

  “我不知道。”蒂凡尼说。他开口又想说话,她喊了起来:“别说了!你先听我说,行吗?你在那儿坐好,乖乖听着!我照顾你爸爸将近两年,我很喜欢他,绝对不可能做什么伤害他和你的事。他的时候到了,他就去了。一个人寿命到了头,别人是不可能拉住他的。”

  “那还要你的魔法干什么呢?”

  蒂凡尼摇了摇头:“你所说的魔法,是用来让他免受病痛之苦的,而且你不要以为这么做不需要付出代价!我见过很多人最后的光景,我跟你担保,你爸爸走得是很安详的,他临走时候回想的都是往昔的快乐时光。”

  道道泪水滑过了罗兰的面颊,蒂凡尼能感觉到一件事:他很恼火自己这副样子被她看到。可是这样的恼火真是没道理,何必认为哭了就有失身份和尊严呢?

  她听见他喃喃地说:“你能把我这份忧伤带走吗?”

  “对不起。”她轻声回答,“每个人都这么问我。可是就算我有这个本事,我也不会这么做。你的忧伤是属于你的。只有时间和泪水能把它带走,那就是时间和泪水存在的意义。”

  她站了起来,握住安珀的手。安珀一直在聚精会神地看着男爵。

  “我要带安珀回我家去了。”蒂凡尼说,“我看你应该好好补个觉。”

  没有回答。罗兰还是坐在那里,盯着桌上的文件发呆,好像被它催眠了一样。

  那个倒霉的护士,蒂凡尼想,我早该想到她会兴风作浪的。毒药总会遇到需要它的人,当鬼魅人的恶毒心思遇到斯卜洛思小姐的时候,她心里的热闹程度大概不亚于欢呼的人群再加一支小型铜管乐队在旁边伴奏吧。没错,这个护士准会张开双臂欢迎鬼魅人。她正是那种他想要的宿主,会给他力量——嫉恨和傲慢的力量。可是我自己清楚,我没有做错什么,蒂凡尼对自己说。呃,我真的没做错什么吗?我只能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看我做过的事,而每个人这样看待自己的时候,都不会觉得自己是做错了的。唉,真烦!人人出了问题都来找女巫,出了麻烦又都来责怪女巫!可我也不能说大家所有这些消极态度都是鬼魅人煽动起来的。我只希望能有个什么人——不是珍妮——不在乎我的尖帽子,能来跟我平等地聊一聊。现在我该怎么办呢?是啊,我该怎么办?阿奇小姐,你能提点什么建议吗,阿奇小姐?你平时那么善于替别人提建议。嗯,好吧,我建议你先睡一会儿。你昨天晚上睡得可不太好,身边是普劳斯特太太那么一个打呼噜冠军,后来又发生了那么多事。还有,我也不记得你最后一次规规矩矩吃饭是什么时候了。对了,我能不能再指出一点:你是在自己和自己说话噢。

  她低头看了看罗兰,他消沉地坐在椅子上,两眼无神。“我说我现在要带安珀回家去了。”她说。

  罗兰耸了耸肩。“好啊,反正我也拦不住你,是吧?”他讽刺地说,“你可是女巫啊。”

  蒂凡尼的妈妈默默地给安珀收拾出了一张床。大卧房的另一端是蒂凡尼自己的床,她爬上去倒头就睡着了。

  她是在熊熊的火光中醒来的。房间里到处是火焰,闪烁着橙黄和鲜红的光,轻柔地燃着,像厨房里的炉火。倒是没有烟,虽有一股暖意,实际上却没有什么东西烧着。好像这火是她的朋友,顺路来拜访她一下,并无他图。她能听得到火焰窸窣作响。

  蒂凡尼着迷地伸出一根手指去,托起了一小朵火焰,好像那是一只娇弱的小鸟。它在她的指尖上似乎冷却了,她对着它吹了一口气,它又“噗”的一下恢复了生机。

  蒂凡尼小心翼翼地下了床(它也在燃烧)。如果这只是个梦,那它模仿这张旧床平日里哐哐当当的响声可是模仿得够像的。安珀平静地躺在另一张床上,盖着一块火毯;就在蒂凡尼看着她的时候,她翻了个身,火毯也跟着一起变动了位置。

  身为女巫,你不会因为自己的床着了火就到处跑着大喊大叫。毕竟,这不是一般的火,它并不伤人。所以这可能是我想象出来的,她想,不伤人的火。野兔冲进了火焰……是不是有人想要告诉我些什么?

  无声无息地,火焰熄灭了。窗口有什么东西几乎无法察觉地一闪而过。蒂凡尼叹了一口气。噼啪菲戈人真是不轻言放弃啊。从九岁时候开始,她就知道他们每天晚上都来守护她。直到现在,他们还是这样。所以她洗澡时都要泡在大浴盆里,还要拉上帘子。虽然说她这里其实没有什么是噼啪菲戈人有兴趣一看的,不过,为保险起见,还是要把防护措施做好。

  野兔冲进了火焰。

  这话听起来真像是谁留给她的暗语,需要她去领悟其中的深意。可谁会让她这样猜谜呢?也许是那个暗中观察过她的神秘女巫?征兆一类的东西固然很好,可是有时候,要是人们能把要传达的意思清楚明白地写出来,就更好了!不过,要是不理会这种琐细的念头、小小的巧合,也是不行的:那些忽然涌现的记忆和想法,往往来自你思想中不为你熟知的一部分,它们是在努力向你传达某种信息——你在日常生活中无暇顾及的信息。不过,既然外面的天已经大亮了,谜团总可以先等一等了,别的事可等不及。她还是先去城堡看看比较好。

  “那天,我爸是不是狠狠揍了我一顿?”安珀平淡地问着,她们两个正在一起向着城堡的灰色塔楼走去,“我肚子里的宝宝死了吗?”

  “是的。”

  “哦。”安珀回答了一声,声音还是那么平淡。

  “嗯,”蒂凡尼说,“我很难过。”

  “我只是模糊有些印象,具体怎么样都记不清楚了,”安珀说,“就是有一点那种……晕晕乎乎的的感觉。”

  “那是安定咒的作用。珍妮一直帮你恢复来着。”

  “我知道。”安珀说。

  “是吗?”蒂凡尼问。

  “是的,”安珀回答,“可是我爸爸呢,他会有麻烦吗?”

  要是我告诉大家你被他打成什么样,他就会有麻烦了,蒂凡尼想,至于到底怎么惩罚他,还是让村里的女人们去定吧。说起来,村里人教训孩子的时候,如果是男孩子,大人出手往往会比较重。那帮男孩也确实该打,他们全都是些标准意义上的捣蛋鬼。可是,把安珀这么一个女孩子打成那样?那就实在不应该了。“咱们还是聊聊你男朋友吧。”蒂凡尼转移了话题,“他是不是个裁缝?”

  安珀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开朗了起来,她微笑的时候,周围的世界都会显得明亮起来。“哦,是啊!他爷爷去世以前,教了他不少东西。只要给他布料,他差不多什么都能做,我的威廉就是这么厉害。大家都说他应该去找个裁缝铺当学徒,过不了几年,他自己都能当师傅呢。”说到这里,安珀耸了耸肩,“可是当学徒要交学费,他妈妈没钱,供不起他。哦,他的手那么巧,总是和他妈妈一起给人做紧身衣,还有漂亮的结婚礼服。那可都是用绸缎做的呢。”安珀自豪地说,“人家都跟他妈妈夸他们家的针线做得好!”瞧她容光焕发的样子,一看就是很为她的威廉感到骄傲。蒂凡尼看着她欢乐的脸,却不免注意到,虽然有凯尔达为她治疗过,那脸上的伤痕却还是清晰可见。

  这么说,这位男朋友真是个裁缝,蒂凡尼想,对于农夫派迪那样满身腱子肉的大块头来说,裁缝简直就不算男人,手指头软软的,整天只会待在室内舞针弄线。如果他缝的是女装——派迪肯定觉得自己家本来就破落,再来这么个女婿,就更晦气、更丢人了。

  “安珀,你现在有什么打算?”蒂凡尼问。

  “我想去见我妈。”安珀回答得倒是挺干脆。

  “要是碰到你爸也在呢?”

  安珀转过脸来看着她说:“那,我也不会有什么想不开的……拜托你也别对他太狠,别把他变成猪什么的。”

  让他当一天猪倒是对他没什么坏处,蒂凡尼想。不过安珀刚才说“我也不会有什么想不开的”那句话的时候,神情倒有几分像凯尔达。在黑暗的世界里听到这么一句话,真像看到了一线光明。

  在蒂凡尼的印象里,城堡不到晚上门是不会关上的。白日里,城堡肩负着多种功能,有时是村公所,有时是木匠和铁匠干活的地方;每逢下雨天,孩子们又会把这里当成游戏场;到了丰收季节,谷仓不够用了的时候,城堡又可以在雨天暂时用来储存干草和粮食。村民的居住条件都不宽敞,最大的村舍也大不到哪里去。如果你渴望片刻的安宁,或是想找个地方琢磨些问题,找个人聊聊天什么的,那就到城堡来,准没错。

  新男爵回来已经有一天了,人们的情绪也平复了许多,不过,当蒂凡尼走进城堡的时候,看到的仍是一片繁忙景象。当然,没有前一天那么热火朝天了,人们也不似先前那么多话。也许,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罗兰未来的岳母——公爵夫人正在大厅里昂首阔步地巡视,不时还用手杖在别人身上捅一下。蒂凡尼第一次看到她捅人的时候,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瞧,她又捅了一下——那是一根亮闪闪的黑手杖,末端有一个银疙瘩。一个女仆提着一篮子要洗的衣服走过来,结果就中了她一招。这个时候蒂凡尼才注意到,罗兰未来的新娘躲在公爵夫人身后有一段距离的地方,似乎是不好意思和这个拿着手杖到处捅人的妈妈走得太近。

  蒂凡尼本想走上前去说教公爵夫人一番,可是四下一打量,她又想出一个新主意。她后退了几步,一下从人们的视野里消失了。这是她很擅长的一个把戏。它并不是真正的隐身术,只是让人们不再注意你罢了。这样伪装了一下之后,她溜到公爵夫人母女近旁,想听听她们在说什么,其实应该这么描述:是公爵夫人在说,她女儿在听。

  公爵夫人正在抱怨:“没人管事,城堡都快变成一堆废墟了。说真的,这地方必须来一场大改造!对于这样的地方,一丝一毫都不能马虎!一切都要从严才是!天知道你这个未婚夫他们家族是干什么吃的!”

  她的声音一顿,只听“啪”的一声,手杖又捅到了另一个匆匆路过的女仆身上。真可惜这个女仆走得还不够快,大概是她提的那一大篮子衣服太沉,否则她就能躲过这一劫了。

  “当主子的必须严格起来,才能保证那些下人也尽职尽责。”公爵夫人继续说着,在大厅里搜索着下一个目标,“马虎懈怠的毛病是可以纠正的。看到了吗?看到了吗?他们学得多快。你的言行都要注意,不能有丝毫的怠惰。也不要和仆人讲什么客气!包括不要对他们微笑。哦,你可能会想,愉快地微笑一下又有什么不好呢?可是就算最无邪的微笑,也会轻易转化成诡秘的佞笑,暗示着主仆之间有什么心照不宣的秘密。你在听我说话吗?”

  蒂凡尼在一旁吃惊不小。这位公爵夫人轻而易举就让蒂凡尼做到了她觉得自己永远也做不到的事,那就是对罗兰的未婚妻产生了同情,此刻这位姑娘正站在她妈妈面前,像个沮丧的顽童。

  这个丽迪莎的爱好之一(同时也是她生活中的一项主要活动),就是画水彩画。尽管蒂凡尼竭尽全力,想要克制住自己本性中不好的那些东西,想要对丽迪莎宽厚一点,可她还是止不住在想:丽迪莎看起来就像一幅水彩画——而且还是一幅水彩比较少、水比较多的情况下画出来的水彩画,总是给人一种没什么颜色,又湿漉漉的感觉。你还可以这么说,她是那么单薄,要是来一场暴风雨,她可能都会咔嚓一声断掉……虽然没人看得到她,但蒂凡尼还是感到一丝愧疚,赶快掐断了那些不怀好意的念头。然后她还感觉到,自己好像有点怜悯丽迪莎。啊啊啊,真可恶!

  “好了,丽迪莎,再背一遍我教你的那首小诗。”公爵夫人说。

  未来的新娘涨红了脸,她已经尴尬得不行了。她四处看了看,好像一只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的小老鼠,不知道该往哪里跑才好。

  “如果你……”她妈妈不耐烦地督促着,用手杖捅了她一下。

  “如果你……”丽迪莎结结巴巴地说着,“如果你……如果你轻轻地握住荨麻,它会刺得你的手好疼呀,可是如果你狠狠地握住它,它就会像丝绸一样柔滑。人性也是如此,你对他们好,他们把你反咬,你对他们凶巴巴,他们才会乖乖听你的话。”

  蒂凡尼意识到,随着丽迪莎那湿漉漉的小嗓门渐渐低落下去,大厅里变得一片死寂,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她倒是希望有谁能一下子忘情了,鼓个掌什么的,只不过那样一来,世界末日就要来了。这样的情形到底没有发生,只有未来的新娘看了一眼惊呆的众人,哭着跑掉了。可惜她的鞋虽然昂贵,却很不实用,否则她还能跑得再快些。蒂凡尼听到这双鞋在地上跺出了好响好响的咔嗒声,一路沿着楼梯上去了。然后过了不久,从楼上又传来“砰”的巨响,那是一扇门被撞上的声音。

  蒂凡尼慢慢地走开了,此时她仅仅是一个淡淡的、不惹人注意的影子。她摇着头。罗兰为什么要这样?他究竟是为了什么?他娶谁不行呀!倒不是说非要娶她蒂凡尼,可是他为什么就要选择一个,呃——不是成心要说谁的坏话——弱成那样的女孩呢?

  她的爸爸是公爵,她的妈妈是公爵夫人,她呢,却像一只倒霉的小鸭子——呃,做人应该厚道,可是这个丽迪莎走起路来真的就像一只鸭子。唉,是的,她确实像。要是你仔细观察你就能看出来,她走路时候两只脚是外八字。

  要说起来的话,这一对母女(霸道妈妈加晦气女儿)都比罗兰的地位高!往后她们可是要堂而皇之地欺负他了!

  现在想想,老男爵实在是另外一种人。嗯,没错,如果他在路上碰到村里的孩子们对他鞠个躬、行个礼什么的,他也会很高兴;他知道每个人的名字,还有他们的生日,他又总是那么彬彬有礼。蒂凡尼记得有一天他叫住她,对她说,“能不能拜托你一件事,请你爸爸有空的时候来看看我,好吗?”他是那么一位有权势的人,却还能对人如此客气,实在是难能可贵。

  蒂凡尼的父母经常为了他而争论。往往是在她睡下以后:除了弹簧床垫吱吱嘎嘎的响声,还能听到父母近乎争吵的声音。爸爸会说:“你当然可以说他慷慨大方,可是你别忘了他家那些钱都是他们祖辈搜刮民脂民膏得来的!”妈妈就会反唇相讥:“我从没见过他搜刮什么!你说的那些都是过去的事了。老百姓历来都得靠人家权贵保护不是?所以人家收点保护费也是情理之中的!”她爸爸就会愤愤地说:“保护?请问危险何来呢?来自另外一个挥着剑的权贵吗?我看咱们自己也能保护自己!”

  说到这里,父母两人的谈话差不多就结束了,毕竟他们还爱着对方,这种爱即使不再热烈却也留有余温;再者,他们也并不想改变什么现状。

  蒂凡尼抬眼向大厅的那一端看去,据她来看,其实不需要当权者去忙什么,只要让百姓管好他们自己的事就行了。

  这个想法太具冲击力,让她感到一阵头晕,可是它却驻留在她的心里不肯离去。城堡里的卫兵都是本地人,要么就是娶了本地女人的外来户,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办——就是村里人全都团结到一起,对新任男爵说:“喂,你可以留在城堡里,还可以住你的大房间,我们也还会供给你每日三餐,隔一段时间还会帮你打扫一下卫生,可是除了这些以外,这片土地现在是我们的了,你明白吗?”这个样子能行吗?

  可能不行。不过她突然记起来,自己曾经让爸爸帮忙把家里那个旧谷仓清理出来的。她可以从那里入手,做点什么。至于具体做什么,她还要另行计划。

  “喂,你!对,就是你,躲在阴影里那个!你是在那儿闲着没事吗?”

  这下她回过神来了。她刚刚只顾着想问题,都忘了自己的隐形小把戏了。她从阴影里走出来,头上高耸着那顶尖尖的黑帽子。公爵夫人恼恨地盯着它。

  是时候打破沉默了,只是这沉默太像坚冰,恐怕非要用斧头来砸不可。蒂凡尼有礼貌地说:“我其实最不会闲着没事了,太太,但我会尽力而为不辜负你的期望的。”

  “什么?什么!你管我叫什么?”

  大厅里的仆人们都不傻,他们纷纷跑动起来,想尽快离开这个地方,因为公爵夫人的腔调一听就像暴风雨的前兆,没有谁会愿意赶上暴风雨。

  蒂凡尼也被这股怒气惊到了。她没做什么呀,公爵夫人为什么要这样冲她大吼呢?她只好接着说:“真对不起,太太。可是我实在没有管你叫什么啊。”

  这番解释一点作用也没有——公爵夫人的眼睛眯得更窄了:“哦,我认识你。你是那个女巫——你跟着我们到了城里,天晓得你计划了什么罪恶勾当?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女巫是怎么回事!你们是些多管闲事的家伙,专门煽动群众,让他们不满又多疑,你们都毫无廉耻,还是一群骗子!”

  公爵夫人挺直了身板,逼视着蒂凡尼,好像自己刚刚赢得了一场决定性的胜利。她的手杖在地板上敲着。

  蒂凡尼什么都没说,但这样保持沉默真的好难。她知道窗帘和柱子后面都有仆人在偷看她这边,还有人在从门缝里窥探。公爵夫人面带得意的笑容。

  必须做点什么,让她老实一点。蒂凡尼感觉自己有责任代表所有女巫出面,让世人知道,这么无礼地对待女巫是不行的。可是如果蒂凡尼说出自己的想法,仆人们过后肯定会到处传闲话。她必须措辞巧妙。只是,还不等她想出什么,公爵夫人就不怀好意地笑着说:“怎么着,孩子?你是不是在想着把我变成什么特别恶心的怪物呀?”

  蒂凡尼已经很努力地克制自己了。她真的已经很努力了。可是有些时候,事情真的就是那么让人忍无可忍。她深吸了一口气:“我想没那个必要吧,太太,你已经够恶心的了!”

  四周一下子变得好安静,不过还是有一些细小的声音能够被听到,比如柱子后面的某个卫兵在震惊之余用手捂住了嘴,偷偷地发笑,还有一阵扑哧声从窗帘后面发出来——那是某个女仆,她的状况和那个卫兵差不多。不过蒂凡尼印象最深的是楼上某扇门发出的“咔嗒”一声轻响。那是丽迪莎吗?她是在偷听吗?好吧,无所谓,还是看看公爵夫人吧,她现在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好像觉得蒂凡尼已经是她手心里的猎物了。

  唉,不管是谁,听到刚刚那些无聊的谩骂,都不应该回击的。现在可糟了,公爵夫人一定会好好报复蒂凡尼,还有那些和她亲近的人,搞不好所有她认识的人都要受牵连。

  蒂凡尼背上直冒冷汗。她从来没有这样过——哪怕是她面对冬神的时候,也没有这样过;从前在最倒霉的日子里再赶上安娜格兰姆闹乱子,她也没有这样过;甚至对付精灵女王的时候(这位女王其实还不是特别坏),她都没有这样过。公爵夫人真是胜过了她以往所有的敌人:她明摆着就是欺负你,而且欺负得让你忍不住要反抗,然后这就成了她进一步欺压你的口实,她还会殃及无辜的旁观者,再让他们把所有怨气都撒在你头上。

  公爵夫人环视了一下光线不甚明朗的大厅:“还有卫兵在吗?”她面带叵测的笑意,等了一会儿,“我知道,肯定有个卫兵躲在什么地方!”

  一阵迟疑的脚步声传了出来,普莱斯顿,那个实习卫兵从阴影里走了出来,紧张地向蒂凡尼和公爵夫人这里走来。当然了,只有普莱斯顿会在这种时候现身,蒂凡尼想,别的卫兵都那么经验丰富,他们才不会冒这个险,在公爵夫人盛怒的时候惹火上身呢。他还在紧张地笑着,对付公爵夫人这种人的时候,这么笑可没什么好处。他还没有完全被吓昏头,到了公爵夫人面前时,他还记得向她致敬。按照那种从来不懂该怎么行礼,而且也很少行礼的人的标准来看,他这个礼行得就算不错了。

  公爵夫人皱了皱眉:“你为什么要傻笑,年轻人?”

  普莱斯顿认真地想了想,说:“因为阳光正在普照,太太,我还为自己是个卫兵而高兴。”

  “别对着我笑,年轻人。微笑会导致不应有的亲昵,那是我无论如何不能容忍的。你们男爵在哪儿?”

  普莱斯顿站在那儿,换了一下脚:“他在地下室里,太太,正在为他父亲祈祷、表达他的敬意。”

  “你别叫我‘太太’!杂货店老板的老婆才叫‘太太’呢!你也别叫我‘夫人’,那些乱七八糟的骑士什么的,他们的老婆才是‘夫人’!我,堂堂一位公爵夫人,你只能称我为‘尊敬的夫人阁下’,明白吗?”

  “是的……太……尊敬的夫人阁下!”普莱斯顿自卫似的又对她敬了个礼。

  这一下,公爵夫人总算满意了一点,不过这种状态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

  “很好。现在,你把这个家伙——”她冲着蒂凡尼挥了一下手,“带去关进地牢。你听清楚了吗?”

  普莱斯顿惊呆了,他看了看蒂凡尼,想从她那里得到一点启示。为了鼓励他,她对他挤了挤眼睛。他转脸又去问公爵夫人:“把她关进地牢?”

  公爵夫人怒视着他:“没错,我不就是这么说的吗?!”

  普莱斯顿皱起了眉头。“您真要这么做吗?”他说,“那就得把山羊都牵出去了。”

  “年轻人,我不在乎你把山羊怎么样!我命令你立刻把这个巫婆关起来!好了,快一点,要不然你就等着被开除吧。”

  蒂凡尼本来已经对普莱斯顿印象很不错了,现在他在她心中更是赢得了一枚大奖牌。“我做不到。”他说,“因为有那么一条‘快活驴子定律’。中士跟我讲过,‘快活驴子不用忧虑’。就是说,谁要是没违法,你就不能把他关起来。‘快活驴子不用忧虑’。这都是明文规定的。‘快活驴子不用忧虑’。”他又重复了一遍,好像怕人听不清似的。

  听到他这番反对的言论,公爵夫人惊骇得都忘了发火了。这个满脸粉刺的年轻人,穿着不合身的铠甲,竟敢用这么一派胡言乱语来挑战她的威仪!她从没遇到过这种事。这就好像发现青蛙会说话一样——这固然很神奇,但一只会说话的青蛙早晚是要被踩死的。

  “你给我把铠甲脱下来交公,然后马上离开城堡,听明白了吗?你被开除了。你出局了,我还会确保从此以后你再也当不上卫兵,年轻人。”

  普莱斯顿摇了摇头:“那是不可能的,夫人阁下。因为‘快活驴子不用忧虑’。中士对我说过的,‘普莱斯顿,你牢牢地记住快活驴子不用忧虑。它会帮到你的。遵守这条定律,准不会有错’。”

  公爵夫人气哼哼地瞪着蒂凡尼。蒂凡尼知道,自己越是不说话,公爵夫人才越恼火,于是她只是微笑着保持沉默,希望能把公爵夫人气炸了才好呢。她甚至一不做二不休地干脆把脸转向了普莱斯顿那边。

  “你怎么敢那么跟我顶嘴,你这个混账!”公爵夫人举起了亮闪闪的银纽手杖。可是突然间,手杖定在了空中。

  “不要打他,太太。”蒂凡尼镇定地说,“你打到他之前,我就会让你的胳膊先断掉。我们这座城堡里从来没有人打人。”

  公爵夫人怒吼着,拼命想拽动她的手杖,可是不论她的胳膊还是手杖都没有要动的意思。

  “再过一小会儿,你的手杖就能动了。”蒂凡尼说,“只是,如果你还想拿它去打别人,我就让它断成两半。我这么说不是吓唬你——我这是提前通知你,我可是说到做到。”

  公爵夫人的眼里都快冒火了,可是蒂凡尼脸上一定有某种神情,是她这种冥顽不灵之人看了也要怕上几分的。她手一松,手杖掉到了地上:“我跟你没完,你这个小巫婆、小贱货!”

  “只说女巫就够了,太太,不用说别的。”蒂凡尼说着,看着公爵夫人大步流星地走出了大厅。

  “咱们要倒霉了吗?”普莱斯顿轻声问。

  蒂凡尼稍稍耸了耸肩。“我会确保不让你倒霉的。”她说完又想起来,也不能让中士布莱恩倒霉,对,一定不能。她四下一看,那些正在暗中观望的仆人们都把脸匆匆扭开了,好像害怕什么似的。其实我没用什么过分的魔法,她想,我只是坚持自己的立场而已。你必须坚持自己的立场,因为那是你的立场呀。

  “我刚才真有点担心,”普莱斯顿说,“我以为你会把她变成一只蟑螂,一脚踩扁呢。我听说女巫有那个本事。”他满怀期望地追加了一句。

  “嗯,你说的那个倒也不是不可能。”蒂凡尼说,“可是女巫是不会去做那种事的。有一些技术上的问题。”

  普莱斯顿明智地点着头。“嗯,是啊。”他说,“首先,体重不同就是个问题。你要么会变出一只超级巨型蟑螂,有一个人那么大,沉得它自己都受不了,要么就变出好几十、好几百个人形的小蟑螂。不过我想,问题在于这些蟑螂的脑子会不好用——哦,当然了,要是你的咒语用得对,你可以把那个人身上变不成蟑螂的多余部分变成一只大桶,那样的话,那些蟑螂腻烦了自己小身板的时候,就可以跳到这个大桶里,重新体会一下‘大’的感觉。可是这样一来,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万一大桶的盖子掉了,又碰到饿肚子的野狗跑过来,那就糟了。抱歉,我说错什么了吗?”

  “呃,没有。”蒂凡尼说,“嗯……普莱斯顿,你有没有觉得你太有才,当卫兵是埋没了你?”

  普莱斯顿耸耸肩。“呃,别的卫兵都觉得我挺没用的,”他轻松地说,“大伙儿还觉得我脑子肯定不正常,居然会说‘妙不可言’这么复杂的词。”

  “可是,普莱斯顿……我看得出你挺聪明,学识也渊博,你肯定知道‘渊博’这个词的意思。为什么你有时候要装傻呢?我是说,像你说什么‘异师’还有‘快活驴子定律’的时候。”

  普莱斯顿咧嘴笑了:“我不幸生为一个聪明人,小姐。我的切身体会是,有时候那么聪明不见得是好事。所以我还是得小心点,省得惹麻烦。”

  此时此刻,蒂凡尼觉得最聪明的做法就是赶快离开这间大厅。那个可怕的公爵夫人无法再造成更多的伤害了,对吧?可是罗兰,他最近变得这么奇怪,看他那个样子,就好像他和她从来不是朋友似的,听他说话呢,好像他相信所有那些针对她的诽谤……他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哦,也许……他是因为父亲去世了,心情不好,可他总还是让人感觉……不像他自己。现在,他沉浸在地下墓室的寒意中,在对父亲作最后的告别,在说着那些他从没有机会说出口的话,他想用自己的声音驱散沉寂,他想找回昨天,并把它牢牢地钉在当下,可就在这样的时候,那个讨厌的老太婆还要跑去骚扰他。

  大概好多人都是这样吧,失去了亲人才知道怀念。蒂凡尼见过不少丧葬场合,有些是近乎喜剧的,去世的是那种可敬的老人家,他们寿终正寝,放下了尘世流年的担子;有些则很悲惨,死神费了一番力气才收走了他分内的东西;有些则平平常常——人没了,有点让人难过,但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就像满天星光中寂灭了一点。她曾经一边沏着茶,一边安慰着别人,一边听着那些关于往昔岁月的催人泪下的故事(讲这些故事的人总觉得他们心里还有好多应该说却没有说出来的话),一边就在心里想啊想啊,然后她得出的结论是:那些没有说出的话语并不是属于过去的,而是给人在此时此地铭记的。

  “你喜欢‘谜团’这个词吗?”

  蒂凡尼吃惊地看着普莱斯顿,她满脑子想的还都是那些未曾被人说出口的话语。“你说什么?”说着,她皱了皱眉。

  “‘谜团’这个词,”普莱斯顿蛮配合地重复了一遍,“你念起这个词的时候,心里会不会觉得好像看见一条古铜色的蛇,盘成一团在睡觉?”

  哦,蒂凡尼想,在这么一个日子里,不管是谁(只要不是个女巫)听到他说这种话,都会觉得他是在犯傻吧。我可一定不能那样。

  普莱斯顿是整个城堡里装备最差的卫兵。新兵总是这样,人家发给他的锁子甲裤子上全是窟窿【31】,这表明,和我们知道的不同,蛾子是能蛀透钢铁的。人家发给他的头盔呢,是那样的,不管你的头有多大,都能套到你头上,还能特别显眼地暴露出你的耳朵。别忘了还有他的护胸甲呢,上面的洞也特别多,都能当漏勺了。

  但是他守护似的目光总是那么机警,搞得别人都不自在了。普莱斯顿看东西的时候确实特别全神贯注。真的是全神贯注,那些东西都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它们是被人看了。蒂凡尼不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但是他想的东西一定很多很多。

  “嗯,这么说吧,我必须跟你承认,我从来没考虑过你说的这个问题,‘谜团’这个词嘛,”蒂凡尼斟酌着说,“确实有一种金属的质感,还滑溜溜的。”

  “我喜欢字词,”普莱斯顿说,“‘饶恕’,听着不正是那么一回事吗?就像一块丝绸手绢轻轻地飘落下来,覆盖住过往的仇怨。还有‘窸窣’呢?你觉不觉得它听起来很像什么人在悄悄地密谋什么,像那幽暗处的秘密……对不起,我又说错什么了吗?”

  “嗯,我确实觉得有点不对。”蒂凡尼说着,看着普莱斯顿布满忧虑的脸庞。“窸窣”是她特别喜欢的一个词,除了她自己以外,她从来都没见过有谁知道它的,“你为什么要当卫兵呢,普莱斯顿?”

  “我不太喜欢放羊;也不够强壮,当不了庄稼汉;手太笨,做不成裁缝;又怕淹死,不敢跑去当水手;我妈教我读书写字,我爸很不赞同。因为我干不了什么正经工作,家里人就打发我去欧姆教廷当实习牧师。我倒是挺喜欢那里的,在那儿能学到很多有意思的词,可是他们又把我赶出来了,因为我太爱提问题,像什么‘这是真的吗’一类的。”他耸了耸肩,“其实我挺喜欢当卫兵的。”他伸手从护胸甲里掏出一本书来(在那块护胸甲后面,一座小型图书馆都藏得下),接着说道,“只要别让人看见,你就可以随便看书;你在执勤过程中遇到的那些形而上的问题也挺有意思的。”

  蒂凡尼眨了眨眼:“我有点没跟上你的思路,普莱斯顿。”

  “是吗?”他说,“嗯,举个例子吧,我值夜班的时候,如果有人到了城堡门口,我肯定要问‘是谁来了,是敌是友?’对吧?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当然是‘没错’。”

  蒂凡尼想了一会儿,觉得不对。现在她有点明白普莱斯顿为什么从事这份工作会遇到障碍了。他还在接着说:“如果门口来人回答说‘朋友’,谜团就开始困扰我了,因为他说的很可能是谎话。可是我那些夜游归来的同事们也很机灵,他们发明了绝密语来回答我的问题,那就是,‘别埋头看书了,普莱斯顿,快开门让我们进去’。”

  “什么是‘绝密语’?”蒂凡尼不是很明白。这个普莱斯顿真是蛮神奇的,他能把一些莫名其妙的字攒成一个还有点意义的词,这种人不是很多见吧。

  “‘绝密语’就是一种暗号,”他解释说,“严格来讲,它指的是你的敌人学不会的那种词。比如,假设公爵夫人是敌人,那我们就应该选择‘请’这个字来做绝密语。”

  蒂凡尼强忍住才没有笑出来:“你脑子这么灵,早晚要给你惹麻烦的,普莱斯顿。”

  “嗯,不过脑子灵总还是有点好处的。”

  远处的厨房里传来一声尖叫。人和动物的区别之一就是:听到危急的呼叫,人会往那里跑,动物却是赶紧逃。蒂凡尼紧跟在普莱斯顿后面跑进了厨房,已经有别人先于他们赶到了。几个女仆正在安慰厨娘柯伯太太,她正坐在椅子上抽泣着,一个女仆在帮忙把一条毛巾缠到她胳膊上。地板上冒着水汽,一口黑乎乎的大锅侧翻在地上。

  “我告诉你们,它们就在那儿!”厨娘抽咽着说,“它们扭啊扭啊。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样子。它们还又踢又踹,喊着‘妈妈!’。它们的小脸,我永远也忘不掉!”说着,她又哭起来,哭得那么凶,都快断气了。蒂凡尼冲着离她最近的一个厨房丫头招了招手,对方却好像挨了打一样,直往后退。

  “嗯……”蒂凡尼说,“有没有人能告诉我怎么了——你拿那个桶干什么?”这话是对另一个女仆说的,她正忙着把一只大桶从地窖里拽上来,在一片纷乱当中突然听到有人问话,她吃了一惊,手一松,桶掉了,碎冰撒了一地。蒂凡尼无奈地深吸了一口气:“姑娘们,烫伤是不能用冰来冷敷的。你们可能觉得冷对热是个调解,其实不然。搞些茶水弄得温凉些——不要太冷了——让她把胳膊泡到里面去,至少泡一刻钟,这样才对,听清了吗?好。现在麻烦你们告诉我一下,到底怎么了?”

  “锅里刚才全是青蛙!”厨娘尖声喊着,“那本来是一锅布丁,我把它放到火上去煮,可是我再把锅盖打开的时候,锅里就全是小青蛙了,它们全都在喊妈妈!我早就说过,而且跟所有人都说过,一个地方又是办葬礼又是办婚礼,肯定会招来霉运的,肯定的。我敢说这都是魔法在捣鬼,准是这么回事!”这话一说完,她就意识到自己说溜嘴了,慌忙伸手捂住了嘴。

  蒂凡尼不动声色地站着。她往那口锅里看了看,然后又往地板上看了看。她看不到哪里有青蛙,只看到两大坨布丁,还裹在纱布里,留在锅底。她把它们捡出来(它们还热着呢),放在桌上,那些女仆一见它们,都连忙往后退去。

  “很棒的葡萄干布丁,”她轻快地说,“没什么可怕的。”

  “嗯,我也注意过,”普莱斯顿说,“有时候沸水翻腾的样子很奇怪,有好多小水花溅起来又落下去,我觉得可能是因为这个缘故,柯伯太太才以为她是看到了青蛙吧?”他凑近了一些,对蒂凡尼低声说,“很可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那瓶上好的奶油雪利酒,我能看到它在那边的架子上,已经差不多空了,还有那边那只孤零零的酒杯,就是丢在洗碗池里那只。”蒂凡尼一下子对他非常敬仰,她都没有注意到那只酒杯的。

  每个人都在看她。必须有人说点什么,既然没有别人来说,那么就由她来吧。

  “我想,老男爵的去世让我们的情绪都有些波动。”她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停住了,因为厨娘在椅子上一下坐得笔直,还伸出一根颤抖的手指头指着她。

  “只有你除外,你这个家伙!”她控诉着,“我看到你了,哦,就是你,我看到你了!老男爵不在了,所有人都在哭在喊,只有你没有!对,你没有!你趾高气扬,走来走去,对着比你年长、比你能干的人发号施令!就跟你奶奶当年一个样!人人都知道你那点破事!你想攀附我们的少爷,他不要你,你就把老男爵干掉,为的是报复他!你的罪行都被人看见了!哦,天啊,现在可怜的少爷悲痛得快要发疯了,他的新娘子也以泪洗面,连房门都不肯出!哦,你心里还不知道笑得有多欢呢!好多人都说婚礼应该取消!我打赌你肯定很高兴吧?你的阴谋诡计得逞了,可以往黑帽子上插根羽毛庆祝了,真不错!我还记得你小时候那副德行,还有后来你跑到山里去那个时候。人人都知道,山里人又怪又野蛮,结果,等你回来以后呢?你变成什么样子了?哼,你变成了一副无所不知、目空一切的样子,把我们都看得像粪土一样,还想方设法破坏罗兰的生活。还有更不像话的!不信去问问派迪太太!别跟我说什么没有青蛙!我肯定没看错,肯定有青蛙!就是青蛙!它们全都是——”

  蒂凡尼使出了心魂脱壳术。她现在对这一招也很擅长了。嗯,没错,有时候她对着动物来练习,不过它们不太好糊弄:就算只有一缕属于你的思绪飘到它们身边,也会让它们紧张不安,进而逃走。可是对人呢?人是很好糊弄的。只要你的身体留在原地,不时眨一眨眼睛,也别忘了呼吸,别摔倒,还有,继续其他一些不需要心灵在场、身体也会表现的小动作,别人就会以为你还在那里。

  现在,她的心魂飘向了那个醉酒的厨娘,对方还是那样,一会儿嘟嘟囔囔,一会儿大喊大叫,下巴上沾着唾沫星子,重复着那些怨毒的、伤人的蠢话。

  现在,蒂凡尼闻到那股臭味了。它虽然微弱,却肯定存在。她不禁想,要是我一下转过身去,会不会看到那张只有两个黑洞的脸呢?不会吧,肯定还没到那个地步。也许他只是正在想着她而已。她应该逃跑吗?不,贸然逃跑的话,也许会正好撞上他而不是逃离他。他有可能无处不在!不过她至少可以结束眼前这幕闹剧。

  蒂凡尼一般都很小心,不从人们的身上穿过去。这种穿越并非不可能,尽管从理论上来讲,此刻的她像思想一样无形,但从一个人身上穿过去还是会像从一片沼泽里穿过去一样——又黑、又黏、又不舒服。

  她已经从厨房丫头们的身边走过去了,她们都好像被施了催眠术一样,呆立在那里:当她使用心魂脱壳术的时候,时间的流速就好像总是会变得很慢。

  没错,那瓶雪利酒确实差不多空了,一袋土豆的后面还藏着一个已经空了的瓶子,刚好能被她瞧见。柯伯太太身上全是酒气。她向来喜欢抓住机会尝一口雪利酒,或者再尝第二口。这可能是厨子这一行的通病,还有一个通病就是赘肉乱颤的三层下巴。可是那股臭味怎么解释呢?它是从何而来的呢?那些恶言恶语都是柯伯太太一直想说的吗,还是鬼魅人灌输给她的呢?

  我什么错事也没有做,蒂凡尼又对自己说了一遍。牢记这一点可能是有用的。可是我也有做得不够聪明的地方,这个我也不应该忘记。

  女仆们还在呆呆地听着,厨娘还在叫骂着,在这个慢速的世界里,她显得好丑陋:她的脸红得很狰狞,每次她张嘴都喷着口臭,她脏兮兮的牙缝里还卡着一块食物。蒂凡尼往旁边挪了挪。她的手是无形的,她可不可以把手伸到这个笨蛋厨娘的胸膛里,掐住她的心脏,让它别再乱跳了呢?

  她从来没有这样想过问题。再说,事实上,如果你没有身体,你也是不可能抓住什么东西的。不过,也许她还是可以从细微处对他人施加一点影响?就算是那么一个庞然大物的厨娘,也会因为体内最微小的扰乱而崩溃吧。然后她的红脸膛就会乱颤,满口的浊气也将不保,大放厥词的嘴巴也终将闭住……

  第一视力、第二思维、第三思维,甚至非常罕见的第四思维都冒了出来,在蒂凡尼脑海里犹如行星连珠那样排成队,大声疾呼着:“你刚刚那些念头可不属于我们!请注意你在想些什么!”

  蒂凡尼的心魂匆匆冲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她差点摔倒了,幸好有普莱斯顿站在她身后,扶住了她。

  快啊!好好想一想,柯伯太太其实也挺不幸的,她七个月前遭受了丧夫之痛,蒂凡尼对自己说,你小的时候她还经常给你吃饼干,还有,她和她的儿媳妇把关系闹僵了,都不能去看望孙儿孙女了。想想这些吧,她只是个喝醉酒的倒霉老太太,又听信了太多人的流言蜚语——比如那个讨厌的斯卜洛思小姐,就是一个造谣大户。好好想想这些吧,因为,如果你出手去打击报复她,你不正好就变成了鬼魅人想要你变成的那个样子吗?万万不能再让他钻空子影响到你了!

  普莱斯顿在她背后咕哝着说:“我知道这么对一个女孩子说话可能不太好,但是小姐,你确实太能冒汗了,简直像一头猪!”

  蒂凡尼的脑子里乱糟糟的,还没有完全回过神来,她随口回答说:“我妈妈向来都说马才最能出汗,人那只能叫发汗,对女孩子更是要斯文,只是发热而已……”

  “是这样吗?”普莱斯顿高兴地说,“那你就是太能发热了,热得像一头猪!”

  女仆们咯咯笑了起来,厨娘的怒骂已经吵得她们头晕眼花了,现在哪怕是笑一笑也是好的,蒂凡尼想,也许普莱斯顿是给她解了围。

  柯伯太太却猛一用力、站了起来,晃动着一根手指头威胁着蒂凡尼——只是她站得实在太不稳当了,随着她左摇右晃,被她的手指头威胁到的,有时候是普莱斯顿,有时候是女仆中的某一个,有时候则是一架奶酪。

  “你别想糊弄我,你这个阴险的小贱人,”她说,“人人都知道是你害死了老男爵!他的护士看见你了!你怎么还敢在这个地方露脸?你是不是还想把我们所有人都害一遍,我可不吃你那套!我恨不得大地现在就裂个口子把你吞进去!”她咆哮着,跌跌撞撞地向后退去。忽然,只听“砰”的一声,地板又“吱嘎”一响,然后随着一声尖叫,厨娘就掉进了地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