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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4章

    “献俘礼?”李楹疑惑道:“那是什么?”

    阿史那迦眸中是深深的不忍:“那是突厥的一个习俗,抓到战俘后,会让其上身赤裸,披上羊皮,像羊一样被牵着游街示众,意为如羊一样任人宰割,以此作为对敌人的羞辱,不过因为献俘礼劳师动众,近些年,抓到战俘时,大多时候就一刀杀了,并不会举行,但今日,不同。”

    “为什么不同?”

    “因为抓到的,是天威军的俘虏。”

    天威军……李楹怔住,阿史那迦继续说道:“你知道天威军吧,天威军是我们突厥最大的劲敌,军纪严明,悍不畏死,有天威军戍守边关,突厥铁蹄入不了关内道一步,尼都伯父和天威军打了许多年,这次终于在落雁岭将五万天威军全歼,但可惜的是,主帅郭勤威自尽殉国,没有生擒到他,让伯父很是失望,其余天威军也都力战而亡,这让伯父更是失望,不过,还好,还有一个天威军没有死。”

    李楹抿唇,她眼神有些茫然,她知道阿史那迦说的那个没有死的天威军是谁,她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阿史那迦连复述都不愿复述,如果可以,她也不想继续呆在阿史那迦的记忆中了,但是,崔珣不说,阿史那迦不说,她又如何能知道崔珣以前在突厥到底发生了何事呢,所以,她不可以走。

    她指甲掐进掌心,强迫自己镇定心神,站在阿史那迦的身边,继续看了下去。

    汗帐前已经挤满了突厥军民,一阵锣鼓声响起,一队穿着铠甲的突厥士兵将一个双手被反绑在身后的少年推搡到前面,少年上身赤裸,身上还有几道拼杀出来的刀伤,还有几道骇人鞭痕,墨发凌乱散落,几缕发丝垂落脸畔,发丝后的面容,却绮丽如天边云霞。

    那是……十七岁的崔珣。

    这是李楹第一次见到十七岁的崔珣,与二十三岁的崔珣比起来,十七岁的他,容貌没有多大变化,只是眼神少了些阴郁和淡漠,多了些少年的愤怒和倔犟,他身材清瘦,又不失力量感,那是少年正常的清瘦,而不是他二十三岁时病态的清瘦,他虽然沦落为阶下囚,但仍没有低下头颅,放弃属于他博陵崔氏子的自尊和骄傲。

    大概是他眸中的倔犟惹怒

    了突厥士兵,一个突厥兵一挥马鞭,又在他身上留下一道见血鞭痕,但崔珣眼中却仍然没有半分求饶神色,连膝盖都没弯下半分。

    李楹听到阿史那迦身边的侍女用突厥语嘟囔着:“这个汉人,长得倒挺好看,也挺有骨气。”

    但再怎么有骨气,接下来的献俘礼,也会击碎他所有的自尊和骄傲。

    在突厥百姓的驻足和起哄中,一个突厥士兵将一张刚剥下的血淋淋羊皮披在崔珣身上,猩臭羊血顺着崔珣赤裸身躯滑落,接着那士兵又将牵羊的绳子套在崔珣脖子上,往前拉了拉,崔珣被拽的往前踉跄两步,突厥兵和围观牧民都哄堂大笑了起来,牵着崔珣的突厥兵挥着马鞭,口中说着斥骂之语,李楹以前学过突厥语,但士兵语速太快,言语又太过粗俗,她只能勉强听懂“手下败将”、“待宰羔羊”几个词,她望向身旁和她一样身躯透明的阿史那迦,但阿史那迦好像失了魂魄一样,怔怔看着崔珣,一言不发,李楹抿了抿唇,只能转头,尽力分辩着士兵和牧民说的突厥语。

    她听到几个牧民起哄道:“让他像羊一样爬!”

    “汉人!像羊一样温顺,才能保命!”

    “有骨气做什么俘虏,怎么不自杀?”

    “爬过王庭,我们就不杀你!”

    嘲弄声一浪高过一浪,李楹看崔珣表情,那是极尽愤怒的屈辱神情,崔珣在边关三年,应是会突厥语的,他定然能听懂这些人在说什么,他脖颈的绳子又被狠狠一拽,他整个身子不由自主的就踉跄而行,背后又挨了狠狠一鞭,鞭子打在披着的羊皮上,没有伤到他,但是却让他更像被驱赶的羔羊了,众人又大笑起来:“什么天威军,就是废物!”

    锣鼓声中,两道都挤满了前来观看的突厥军民,众人脸上都是兴奋和嘲弄的神采,崔珣双手被反绑,脖颈上栓着牵羊的绳子,背上披着血淋淋的羊皮,间或还有突厥兵手执马鞭,鞭向他后背,如驱羊般驱赶而行,李楹都不忍心再看,她指甲深深掐入掌心,她也终于理解为何崔珣对在突厥的遭遇闭口不提,任何一个人,遭受这种侮辱,都不会愿意再去回想。

    何况,崔珣还出身天下高门之首的博陵崔氏,士可杀不可辱,这种侮辱对他来说,比让他死还难受。

    此时十七岁的崔珣,显然也无法承受这种侮辱,他被迫踉跄行了数十步,就怎么都不肯再走了,任凭他身后的士兵怎么拿鞭子驱赶,脖颈的绳子也几乎要勒到窒息,但无论如何,他都不愿再往前走一步。

    驱赶他的突厥士兵勃然大怒,用脚往他膝盖弯踹去,踹第一下时,崔珣没跪,踹第二下时,他还是没跪,众人开始起哄,其余突厥兵大怒之下,一拥而上,将他踹倒在地,马鞭也如同雨点一般,落在他本就伤痕累累的身躯上。

    崔珣被鞭至奄奄一息,李楹指甲深深掐入掌心,殷红鲜血流下,她眼眶发红,已是再也忍不住,她快步往前,就想去阻止那些施暴者,但手腕却被阿史那迦拉住,阿史那迦说道:“没用的,你只是进入我记忆的一丝意念,你阻止不了的。”

    “但他快被打死了!”

    阿史那迦幽幽道:“他若就这样被打死,对他来说,倒是一件好事。”

    李楹不解,阿史那迦又道:“有人来救他了。”

    来人穿着羊皮靴,乌黑长发梳成两个辫子,垂在胸前,腰带上插着一把镶嵌着祖母绿宝石的金鞘弯刀,五官明艳照人,她此时右脸没有那块灼灼莲花印记,但眉宇间仍满是骄矜和倨傲,李楹喃喃道:“她是……阿史那兀朵?”

    阿史那迦点了点头,她苦笑道:“我真宁愿她从未来过。”

    阿史那兀朵身边还跟着一个穿着胡服的汉人男子,那汉人男子留着山羊胡,眼神锐利,李楹瞧着他,面容与她印象中的三十年前的金祢渐渐重合,看来,这便是逃亡突厥的百骑司都尉,突厥的左贤王金祢了。

    阿史那兀朵虽是西域第一美人,但向来性情残忍,那些突厥军民见她走过来,也不敢再起哄,而是静悄悄往后退了几步,阿史那兀朵走到那些挥鞭的突厥兵跟前,扬起下巴傲慢道:“不是说有献俘礼吗?人呢?”

    几个突厥兵拱手对她行礼,然后笑道:“公主,这小子脾气太硬,不肯顺从,我们正准备杀了他。”

    阿史那兀朵随意瞥了眼蜷缩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崔珣,崔珣的脸庞被凌乱墨发复盖,血污满身,根本看不清容貌,阿史那兀朵兴致缺缺的说了句:“既然不肯顺从,那留着也没意思,杀了吧。”

    突厥兵点了点头,然后抽出腰刀,就准备往崔珣身上砍去,金祢忽道:“慢着!”

    他和阿史那兀朵道:“公主,这个人不能杀。”

    “为何不能杀?”

    “他不仅是天威军俘虏,更是博陵崔氏子,博陵崔氏,那可是天下高门之首,士族之冠,我们留下他,定然会有用处的。”

    阿史那兀朵皱起眉:“什么博陵崔氏?什么士族之冠?听不懂,反正是父汗的手下败将,不肯投降便杀了,免得还要拿口粮养他!”

    她发了话,突厥兵又举起腰刀,金祢阻止道:“公主,这人不仅是博陵崔氏子,还有莲花郎之名,杀了可惜。”

    “莲花郎?”阿史那兀朵这回来了兴趣:“一个男人,用莲花做名字?”

    金祢颔首:“公主一看便知。”

    阿史那兀朵挥挥手,让几个突厥兵退到一旁,她手中拿着马鞭,鞭梢饶有兴趣的拨开崔珣脸上墨色发丝,发丝之后,果然肤如冷玉,睫如羽翅,他脸上也被鞭了道伤痕,几缕发丝黏在血痕上,并没有损坏他的容貌,倒让他多了几分脆弱破碎之美。

    阿史那兀朵不由道:“什么莲花郎,这名字也不贴切,我看他比莲花好看多了。”

    她马鞭鞭梢兴味盎然的滑过他的脸庞:“这脸确实不错。”

    接着滑过他被鞭至满身伤痕的身体,鞭梢戳着他的胸膛,又戳着他薄薄的腹部,阿史那兀朵就像在检查牲畜身体一般,说道:“身体也不错。”

    马鞭往下:“这里也不错。”

    崔珣快被这巨大的耻辱给逼疯了,他身体愤怒到剧烈颤抖,被反绑的双手徒劳想挣脱着束缚,但是却无法挣脱半分。

    阿史那兀朵又蹲了下来,这回没有用马鞭,而是用手指捏住他脸颊,强迫他张开嘴巴,检查着他的牙齿:“牙齿也不错……”

    她话音未落,崔珣忽用尽全身力气,咬在她的手上,阿史那兀朵手背瞬间被咬的鲜血淋漓,旁边的突厥兵顿时吓到一拥而上,费了好大力气才将崔珣拉开,阿史那兀朵捂着被咬得血淋淋的手,她看着被按在地上死死瞪着她的崔珣,不怒反笑:“挺好,这性子,和我熬的鹰很像,那些鹰一开始,也像你这样硬气,到最后,还不是求着我给它们一块肉吃?这草原上,就没有我阿史那兀朵熬不了的鹰,也没有我阿史那兀朵熬不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