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搜索: 热词:床畔严歌苓宝佳人海中月明千里罗青梅舞夜激情艾玛秋蝉鸣浅草茉莉

返回顶部

悦阅书阁 > 传纪 > 东北往事3:黑道风云20年 > 第七节 李武的生意

  沈公子认识的这个开发商在我市已经开发了两个比较大的小区,虽然他是省城的,但是和我市的一些主要领导关系相当不错,总能拿到好地,我们暂且将其称之为吴老板吧。

  二狗后来见过吴老板,个子不高,身材偏瘦,脸上没什么肉,一双骨溜溜的大眼睛透着一股精明劲。虽然吴老板是腰缠万贯的开发商,但是从言谈举止到衣着打扮却是一身的江湖味。吴老板脖子上挂着根金链子,和李四同样的发型只留一层青茬,夹着个黑色夹包,夹包里一盒软中华,一个一次性打火机,一个烟嘴,一个手机,还有一大沓子钱。典型的东北“社会人”打扮。

  二狗前段时间和同事周童鞋一起出差到东北做项目,同事是个从小没怎么出过上海的好孩子,别说黑社会了,就连地痞流氓他也一个都不认识。某天晚上二狗和他在太原街附近的一个饭店吃饭,饭店档次还不错,路过一个包间的时候,包间的门开着,里面坐着六七个30多岁上述造型的人。

  “看见了没?里面坐着那几个,都是江湖中人”二狗说

  “我怎么没看出来?”周童鞋问

  “俺们东北社会人都这造型”

  “啥造型,说来听听”

  二狗开始为周童鞋讲解东北江湖中人的造型及举止,如果哪位网友到了东北看见了以下造型的人,那么恭喜你,你百分之百见到了江湖中人。千万不要认为纹个身就是黑社会,二狗认识的黑社会没一个纹身的。

  1,抽烟用烟嘴是必须的,有烟嘴才能体现地位。就算是没烟嘴,那也要注意拿烟的姿势,正常人抽烟是食指和中指夹着烟,东北的社会大哥用大拇指和食指捏着烟。而且只抽软中华,软中华是身份的象征,别的烟再好抽也不抽。

  2,头发剃得只留一层青茬,青茬下还隐隐可见几道又粗又长的疤瘌。注意:绝对不是光头,但比光头也长不了多少。二狗曾就东北社会大哥的发型问题请教过某位社会大哥。

  “为什么你们社会人都留这发型?”

  “告诉你,二狗,怎么说我也算是成名人物,我可以在外面被人砍死,但绝对不能让别人抓住头发踢!懂了没?”

  “懂了”。

  3,坐在椅子上的时候必须要翘二郎腿,一只胳膊搭在椅子后。坐姿必须懒洋洋的,另一只手必须要拿个三星伯爵手机玩弄。为什么东北的社会人现在都拿三星伯爵手机?这个二狗也不清楚。总之,2008年,二狗认识的和见过的东北社会大哥都用三星伯爵,奇怪的很。坐在椅子上看人的时候绝不转眼珠,而是转头,眼神都是直勾勾的。

  4,吃饭买单的时候总是这样:

  “小姐,结账。”

  “先生您消费2480元”

  “噢……”

  这时,社会大哥拿出夹包,拉开拉链,连看都不看从包里随便拽出一沓子钱,扔在柜台上,然后和刚才一起吃饭的人谈笑风生。

  “先生,这是您的找零”服务员点完那一沓子钱,发现是2900元,找回了420块。

  “恩!”社会大哥再连看都不看拿起找零,拉开夹包的拉锁,随便往里面一扔,微笑飘然而去。

  就看这两下子虽然简单,但这里面有两个关键点。A,买单时绝对不能数钱,一张一张的数钱那还是社会大哥吗?B,拽出的钱的数额必须恰到好处,必须要比买单的花费要多,但又不能多的太多,这就需要训练手感。

  像二狗这样出去吃饭一买单就掏出一大沓子什么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发展银行信用卡的怎么看也不像社会大哥,动辄一刷就是余额不足,要多丢人有多丢人。社会大哥普遍藐视银行卡,爱用现金。

  听完二狗的叙述后,周童鞋颇有些不服。

  “册那,我要是也弄了那个造型,那我也是黑社会大哥,是伐?”

  “呵呵,你要是弄了那个造型,到了东北,早被打飞了。”

  “这么剽悍?!”

  “就这么彪悍,儿白”

  周童鞋说的这样的行为在东北被定义为“装社会大哥”或者“装黑社会”,这也是装逼行为的一种,属于装逼行为中独辟蹊径的一种方式,很另类。虽然不是很可耻,但是危险系数极高,容易被削。

  和赵红兵交往的江湖中人忒多,看到吴老板这黑社会造型一点也不意外。

  “沈公子我们认识2、3年了,经常听沈公子说你.”吴老板挺客气

  “吴老板您以前总来照顾我们生意,敬你一杯。”赵红兵说

  “我现在心脏不太好,喝不了酒”吴老板婉言拒绝了。

  沈公子听到这话有点不高兴,以前吴老板和市里的领导在他饭店里吃饭的时候,吴老板每顿都至少一斤酒。

  “呵呵,那不勉强,我先喝了”赵红兵一口把酒喝了。

  “吴老板,以后您可真就是我们哥俩儿老板了!”沈公子说

  “小事儿,小事儿,包给谁包不是包啊,你办事,我放心”

  “多谢吴老板了”

  “红兵你是大哥,我早就听说过,你们全市谁不知道你赵红兵啊,呵呵,以后我有事儿还真得麻烦你。”

  “吴老板,以后有事儿尽管说。”

  一个小区,十四幢楼的防水防漏的工程就这么轻易的被毫无工程经验的沈公子和赵红兵接下了,天下真有这么好的事情?

  “天下没有免费的晚餐”吴老板走后,赵红兵对沈公子说。

  “他是看中了你在江湖中的地位和名气”沈公子说

  “呵呵,是吧!”

  从那天起,赵红兵和沈公子开始着手工程的事儿了。

  赵红兵出狱大概一个月后,李武从省城回来了。

  李武在进监狱前没什么名气,纯属小混子。赵红兵、张岳、李四等人在外面连番恶战时,李武在监狱里服刑。但李武出狱以后,却马上成了江湖大哥。

  原因有三:

  一、李武起点忒高:江湖中人都知道,李武是赵红兵、张岳这两位江湖大哥的把兄弟,十多年前这些人是一起出来混的。

  二、李武打架未必是个好手,但是混社会绝对是个好手,他十分懂得利用好自己和张岳、赵红兵的关系。

  三、在把社会上的知名度转化成金钱这一点上,李武比赵红兵和张岳都强。

  李武出狱以后马上网罗了一批小兄弟,时而混在本市,时而混在省城,他和省城的一些黑社会大哥也有不错的关系。

  李武这次回来,就是和省城的一个社会大哥一起做“生意”。做这个生意,李武没有足够的把握完成,他需要找张岳。李武虽然也是社会大哥,但是他毕竟是生活在张岳阴影下的。张岳手下猛将如云,各个都是抄起卡簧就敢杀人的主儿。李武的手下多数是些小混子,壮壮门面还可以,但真要是办事儿,多数都是窝囊废。

  李武要做的生意是买车,花大价钱买从我市开往省城的大巴。

  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交通线。当时,我市开往省城的大巴大概有30几辆,每个大巴都需要交“线费”,也就是交给交通部门一定数额的钱,获得在这条线上载客的权利。这个线费的价格年年都不一样,以前买的通常比较便宜,但到了九十年代末,已经炒到了几十万。但即使是愿意交几十万,也很难获得交通部门的批准。

  李武要做的生意就是:和省城的大哥一起,花高价买下所有从我市到省城的大巴和线路,垄断从我市到省城的公路交通。垄断后,每张票价格上涨一倍!李武没多少钱,“合伙”做生意的本钱就是要把本市这些车主全搞定。

  比如:车主A当年花了60万买了车和线,李武花75万买。

  但即使是李武愿意花这么多钱,人家车主也不愿意卖,一家老小就靠着这车吃饭呢,卖了这车去哪找这么好的生意去?再者说:你李武出75万虽然很多了,但是车加线100万也能卖的出去,凭什么非卖给你?我市九十年代末期经济接近崩溃,做什么生意都赔,搞运输还算是好生意。

  千万别小看这些大巴的车主,更千万别以为这些大巴的车主各个都是善男信女。这几十个大巴的车主,可以说各个都不是善茬。常年跑客运的,和社会上的人多少都有些来往。

  李武真的没本事让这些车主乖乖的把车卖了。

  李武没这本事,但是张岳有。

  李武认识的省城的大哥叫九哥,据说在省城相当有势力,按势力排行肯定在省城是前五的社会大哥,光奔驰轿车就好几辆,他手下的几员干将各个手上都有人命官司。

  李武给九哥引荐了张岳。这样的事儿,全市也就是张岳能搞得定,赵红兵都不行,再说,赵红兵也不能干这事儿。

  据说九哥看到了新剃了个光头、白净消瘦、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张岳后当时就惊叹一声:“长的也太像我从前的大哥了!”

  张岳不像别的江湖中人一样爱穿夹克衫和T恤衫,张岳最爱穿西装,黑西装加上李洋熨得板板正正的白衬衣,看起来格外精神。

  “兄弟,这事儿得麻烦你了。”九哥捏着烟嘴,饶有兴味的看着张岳。九哥当时起码有40岁了。

  “九哥客气了,李武和我从小一起玩儿到大的兄弟,这么久了没求我办过事儿。这次既然他张口求我了,那我肯定得尽力。”确实,如果不是李武求张岳,张岳肯定不干这事儿。摆在眼前的绝对是块硬骨头,张岳比谁都清楚。

  “以后这事儿成了,算你一成的股份,怎么样?”

  “呵呵”张岳笑了,张岳生财的路子很多,而且很野,还真不缺这每年多赚这几十万块钱。“这事情很麻烦”

  “兄弟,有把握吗?”

  “不敢说”

  “有多大把握?”

  “不知道”

  “…………”九哥以为张岳不愿意尽力。

  “九哥,这样说吧,如果这事儿我干不成,那你也就不用再找其它人了。”张岳笑了。

  “哈哈哈哈哈,兄弟,你真是好样的”

  “我尽力就是了”

  据说,九哥十分欣赏张岳,虽然张岳是江湖大哥但却没有江湖中人那些爱说大话爱承诺的缺点,反而有理有节文质彬彬,像个读书人。

  而且,张岳后来在这次事件中表现出来的狠劲和气魄,实在是让已经在江湖中闯荡了20年的九哥折服

  九哥可以把李武当成自己的小弟,但却不敢把张岳当成他的小弟。尽管九哥的财力可能是张岳的几十倍而且年龄也比张岳大了很多,对张岳,九哥只敢把他当成自己的朋友,合作伙伴,从来都是客客气气。后来,九哥和张岳成了好朋友,几年以后张岳被捕后,九哥曾经花大钱去捞他,但是张岳犯的事儿忒多忒大,是省公安厅督办的大案,九哥也是爱莫能助。

  从那天起,李武就开始进行大巴“收购”工作了。

  “摆不平了找我,没事儿别烦我”张岳对李武说。

  李武从小就怕张岳,张岳对他说什么都像是圣旨一样。赵红兵经常说李武小时候的一个笑话:张岳大概11岁左右的时候和李武孙大伟等人藏猫猫,藏猫猫的规则是不抓到最后一个不算完,孙大伟是抓的,张岳和李武等6、7个人是藏的。张岳对李武说:你藏到女厕所去,大伟肯定抓不到你,我不叫你出来你别出来。李武真就躲到女厕所去了。孙大伟找翻了天,把所有人都抓到了就是没抓到李武。找了一个多小时,实在找不到了,大家也都困了,都回家睡觉去了,张岳也忘了还躲在厕所里的李武。结果,李武没有听到张岳让他出来的命令,在厕所里一直呆到了晚上11:00,直到李武的姐姐上厕所才在厕所里找到冻得瑟瑟发抖已经蹲着睡着了的李武。

  李武怕张岳归怕张岳,但他在外人面前还是很嚣张的。

  半个月的时间,30几台大巴,李武就已经“谈”妥了20几辆。

  剩下这十几辆,李武搞不定了。

  这十几辆车中,有四台是同一个车主,还有三台是同一个车主,其它的几台都是零星的个人车主。剩下的这些,都是硬茬子,大概有5、6个。

  三四台大巴,身家至少有2、300百万,在我市,有个200-300万可以算是有钱人了,尽管这些钱现在拿到上海买不了一个普通的100平的公寓,但在我市,已经可以呼风唤雨了。

  第一个明确表示绝对不卖大巴的人是老古的亲弟弟,他们家有四台大巴。

  老古是谁?老古是在张岳和赵红兵第二次入狱时在我市崛起的一个大混子,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成也忽焉,其亡也忽焉。老古虽然是“新”崛起的,但是他却是个老混子。按年龄来说,老古应该是和刘海柱、李老棍子这些人是平辈的,但是在八十年代,老古却始终没混出头,他成名是在九五年出狱以后。

  二狗从小就认识他,当然了,他不认识二狗。二狗认为此人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知深浅,不知自己有多少斤两。在二狗5、6岁时,经常可以看见老古在我市的东风影剧院门口跟人打架。那时候的老古梳着和李小龙一样的发型,但是后脑勺的头发还比李小龙的发型长一点,据说这发型叫狼尾,老古身高至少有180cm,皮肤的颜色是古铜色,眉目之间还真有点李小龙的意思,看起来挺结实的。

  二狗印象深刻的一次是在东风影剧院看《少林寺》,那天老古又在影剧院门口跟黄老邪等人打起来了。

  人山人海的电影院门口,老古等3、4个人被手持软剑的黄老邪带着4、5个人一通猛削。黄老邪的软剑虽然杀伤力很小,但是黄老邪把软剑舞得雪花纷飞,手无寸铁的老古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

  几个照面过去,老古和他那3、4个兄弟招架不住,跑了,一直跑到电影院门口的主席台上。

  只见老古冲上主席台后,顺手抄起一面插在主席台上的红旗,双手挥舞着红旗高举过顶,十分有气势,大声喊:“我是老古,我被削了,兄弟们,帮我干啊!”八十年代咱中国就这样,遍地都插满彩旗,想找一面红旗忒容易了。

  当时把二狗给震了,我靠,我孔二狗听说过过去战争时候有旗手,怎么现在混子打架也开始举红旗了?眼前这个老古得多牛逼啊?打架都摇上红旗了,是不是马上就开始擂鼓了?二狗对老古膜拜的念头持续了不足30秒,就被事实无情的粉碎了。

  因为这时,二狗听见黄老邪在人群中大喊。

  “对,老五,就是那个举红旗的,削死他!”

  老五和黄老邪一起冲到了主席台上。

  刚刚抡着红旗牛逼得不可一世喊人的老古又被黄老邪和老五好一通毒打,满脸是血,相当惨,惨不忍睹。

  他摇旗呐喊没招来人帮他打架,却招来了老五。

  二狗印象深刻的是黄老邪在削完老古以后对老古说的几句话,这几句话是递进关系:“你是不是认为你很牛逼?你是不是认为你举着红旗就很牛逼?你是不是认为你举着红旗我就不敢削你?”

  说完以后,黄老邪一步三晃,飘然而去。

  而黄老邪那嗓子,“对,就是那个举红旗的,老五,削死他”,仿佛仍然萦绕在二狗耳边。

  大家说说,老古这人是不是不知道自己斤两?

  就是当年那个“举红旗的”,就是那个当年被黄老邪一通猛削的,就是那个留着狼尾的老古,十年以后,终于成名了。

  在大概85-86年,老古因为重伤害被判入狱十年,九五年前后出狱。赵红兵、张岳、李武等人虽然都坐过牢,但是都没和老古当过狱友,因为老古属于重刑犯,像表哥一样关在专门关押重刑犯的大牢里。

  95年老古出狱以后,干上了拆qian的活儿。

  坏事儿那几年被老古干绝了,大半夜的人家还在睡觉呢,老古带着人就开着推土机把人家院墙推倒了,直接把推土机开进了院子。人家衣服都来不及穿跳窗户就跑,老古看见人跑了,大手一挥,推土机又去推房子了。

  靠着这强行chai迁,老古终于发家了。

  他虽然打架不行,但是他的确胆子比谁都大,就没他不敢干的事儿。

  据说他听说李武要强行买他弟弟的车以后,是这样说的:

  “李武算个啥?收拾他像玩儿一样。你让他把张岳找来试试?别人怕张岳,我老古可不怕。我就不信张岳敢杀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