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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言情 > 福喜临门 > 第四章

  “哇呀呀……”狐狸口吐人言,吓得连打几个滚后,才施法变成那客栈老板娘——潘艳娘。

  “你是神仙?”潘艳娘望着少女,惶惶恐恐地问道,“你是来抢我的宝贝的吗?”说罢,一个后跃跳到了那几箱珠宝前,张开双臂护卫着,大有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悲壮气概。只可惜手臂不够长,而箱子又太多,潘艳娘护住了这箱,又露出了那箱,急得她只好在箱子堆里跑来跑去,以期能够挡得住神仙的眼光。

  这只妖狐是怎么回事?福喜十分好奇,妖怪见到了神仙,不是直接逃命去吗?怎么会不但不逃反而护住那区区几箱珠宝,她脑子有毛病吗?

  “你不怕我收你吗?”福喜问道。

  “收我?”潘艳娘的脸上流露出一丝企求,“那你可不可以把我和这些宝贝儿收在一起?”

  这个妖怪的脑子果然有问题。福喜确定地点了点头,“我不是要……”

  “啊!”尖叫声打断了她的话,“你不是要把我和宝贝儿收在一起!你果然在打我珍藏的主意!”神经兮兮地手指福喜,潘艳娘滚下两行热泪。

  “谁稀罕呀!”福喜皱起眉头,心中十分的不高兴,这只妖狐怎么老是误会她,随手一点,暗室中平空多了一堆金子,“我自己就有金子,干吗要抢你的。”

  “啊!”又一记女高音冲进了福喜的耳膜。

  福喜掏掏耳朵,想施法叫妖狐闭嘴,却看到狐妖突地窜到她身边,双手合十,以无比企求的眼光望着她,屁股上伸出九只尾巴一齐向她摇晃示好,“你会点石成金术!你竟然会点石成金术!你教我,你教我好不好!”

  再掏掏耳朵,福喜有些好奇地看着这只刚才还怕得要死,现在又死巴着她讨好的妖狐,忍不住开口问道:“狐精也可以变出金子啊,你干吗要让我教?”

  “那只是障眼法罢了,我要的是实实在在、货真价实的金子!”

  “哦,原来如此。”点了点头,福喜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问道,“你见过一个叫林易笑的人吗?”

  “林易笑?”潘艳娘皱起眉头想了想,忽然拼命点头,“见过,见过,刚刚才见过!”

  “在哪里?”福喜一跳三尺高,差点撞破暗室的屋顶,“在哪里,在哪里?”天哪,找了两年,终于让她给找到了。福喜高兴地几乎要学人类一般放鞭炮庆祝,“还不带我去!”她催促着。

  “那么……”狐狸精眨巴着妖媚的大眼,“我带你去找他,你收我为徒可以吗?”

  当做没听到,福喜揪过狐妖找林易笑去了。

  ※※※

  清晨,乱石冈上。

  好像有人在搜他的身。这是林易笑醒来的第一感觉。

  那人将他从手摸到了脚,还不死心,又从脚摸到了头。呵!他(她)竟然拉开了他的衣襟!林易笑吓得做起身来,狠狠地推开那个人。

  “哎哟。”呼痛声随即响起。

  林易笑循声望去,待看清那人的相貌后,气得他立刻跳起来去掐那人的脖子。

  “咳咳,放开我!”福喜拼命地挣扎,却怎么也挣不开,憋得她满脸通红。

  这女人,是这个女人!林易笑气得怒火冲天,就是这个女人把他推下瀑布,害得他差点命丧黄泉。而现在,她竟然还敢在他面前出现!掐死她,他要掐死她!不由地,林易笑加重了手中的力道。

  “哎哟喂,你在干什么呀!”一阵香风伴着一个娇媚的女声袭来,下一刻,手上的人儿就易了主。抬起头来,林易笑看见那客栈老板娘正一脸不赞同地望着他,手里拎着那个让他咬牙切齿的女人。

  放下这个新认的师父,潘艳娘摇曳多姿地走上前来,白嫩的手指指向林易笑的鼻头,“竟敢对我师父不敬,你找死呀!”

  “是呀!”一旁的福喜跳起身来,“我是神仙耶,你怎敢如此对我不敬!”

  “神仙?你这个骗人害人精也敢自称神仙!”林易笑不屑地看着她,威胁道:“滚!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一柱香的时间你再不走,我就拉你去见官!”

  “她真的是神仙!”一个可怜兮兮的声音插入。

  随即,林易笑便看见他那身材魁梧的少爷缩成一团躲在一堆乱石后。

  “神仙?哼!”不屑的语气七里之外都能听得出,“只有你这个傻瓜才会相信,我才……”将要出口的话打断于他所看到的奇景:五丈高的空中,一个少女和一只长有九条尾巴的狐狸飘浮在那里,那女人的身边竟平空出现一朵朵鲜花飞舞四散,周身洋溢着五彩的灵光。

  事情是这样的:我九尾妖狐潘艳娘本着乐于助人的伟大念头,在这荒郊野外开了一家客栈,让往来疲惫的旅客得以休息。甚至不惜法力设下小镇的景象让客人安心,还安排了赌庄和美女使客人放松身心。但我潘艳娘从不因此而收半文钱。而后,竟有个神仙寻上门来要找人。神仙找到人后,因见她潘艳娘如此如此的善心,是个百年甚至千年万年也难得一见的好妖,便决定收她为徒,指点她点石成金,不,是成佛成仙的光明之途……

  林易笑一边听着那潘艳娘滔滔不绝地解说着她的“伟大”事迹,一边死命地盯着那个在他面前一脸惶惶的……神仙。

  “你不小心弄错了我的命?”

  小人儿怯怯地点点头。

  “我本应该一生平安,福福满满地度过此生,而没有如此多的磨难?”

  又点了点头。

  “而且荣华富贵一生享之不尽?”

  再次点了点头。

  很好!很好!他不气,不气!反正已经成为了现实,他再气也没有用。而且,对于所有的灾难和痛苦,他早已习惯了。

  忍着心头怒火,林易笑非常平静地问道:“既然错已铸成,你还找我这么多年干什么?”

  “我、我、我……”“我”了半天,福喜怯生生地开口了,“我是来给你改运的。”没人规定神仙不能扯谎吧,她想。法器不知为何进入了他的身子,必须想个法子取出来!而现在首要的,是如何让林易笑肯让她留在身边。但以他现在对她的厌恶程度来看,若是说实话,恐怕是没有可能的。

  抬起头来,福喜对着那张酝酿着“暴风雨”的“大便脸”讨好地笑了笑,说道:“我跟在你身边,你就会走运的。真的,你别那样怀疑地看着我!我真的会让你福气得天下无敌!你让我跟着你好不好?”笑呀笑,拼命地笑,直笑到福喜脸抽筋。

  看着那张白痴般的笑脸,林易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突然间,他觉得对这笨瓜神仙生气是一件很愚蠢的事。随她了,他想。反正他现在一无所有,已经糟到不能再糟了。让她跟着又能有什么损失呢?更何况,她竟然找了他这么久的时间,就算不让她跟,怕也没有用吧。

  林易笑自暴自弃地转过身,准备去寻他那个躲得不见踪影的少庄主。

  唉,什么武功天下第三的大侠,胆子比他还小!

  ※※※

  一向平静的李家村掀起了轩然大波。一群平日游手好闲到闷得发慌的村民正围着三老爹说他的山中奇遇。

  “我老汉活了一大把年纪了,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一组人。”说话者是一位老态龙钟的瘦矮老头。他窝坐在石阶上,口里含着一支烟杆儿,冲着周围团团坐的“三姑六婆”、“四叔八爷”们说道,“今个早上,老汉我上山打柴,准备换点酒钱。没想到,刚一上山,就撞上一个横眉竖眼的人儿。老汉我还以为撞上了山贼呢,怕是要小命不保,哪里想到,跟着又看到了两个玉做的人儿……”

  三老爹歇了口气,拿起烟杆狠狠抽了一口,又吐出了几个烟圈儿。大概觉得吊足了众人的胃口了,才又开口说道:“你们没见到那两个人,真叫做金童玉女呀!那男的一张桃花脸,村中的姑娘若是见了,八成都会被迷得昏过去。那女的……”

  “那女的漂亮得跟个狐狸精似的,一双媚眼儿到处抛,还死巴着一个姑娘不放。”四姑奶尖着嗓子接着说。

  “咦,你是怎么知道的?”三老爹咋舌道,“莫非你有通天眼,所以能看到那几个人?真想不到,真想不到!四姑奶奶你竟然有这等能耐。咱们认识几十年了,我现在才晓得。”

  “你现在抬头看看。”四姑奶奶没好气道,打断了三老爹的大呼小叫。

  众人抬起头,果然看见远处走来了四个人。前面的那个人,好似土匪窝中的大王,一双凶眼直盯着路边的姑娘瞧。“土匪”的后面跟着一个俊哥儿,有一个貌不出众的少女扯着他的衣衫吊在后头一路紧跟,活像怕那小哥跑了似的。少女的身旁跟着一个妖媚动人的少妇,一个劲地赔着笑跟那少女没话找话聊。

  隐隐约约间,似乎能听到她们的对谈声——

  “师父呦,你什么时候传我点石成金术呀。”潘艳娘嬉笑地跟在福喜的身边,不停地问道。

  “你好烦喔,”福喜皱皱眉头,“我什么时候说要收你为徒的啦。”

  “师父,你怎么可以过河拆桥呀!”潘艳娘继续装疯卖傻,“你要是觉得我烦,那就赶快教我,我立刻就走。”

  摇摇头,福喜决定不去理这个死皮赖脸的狐狸精。扭过头来,却发现林易笑正看着一个买糖葫芦给孙儿吃的老婆婆,眼神却似痴了——

  “奶奶,奶奶,狗儿好想吃糖葫芦呢!”小小的人儿哭哭啼啼,“奶奶不是说,狗儿只要卖光捉来的田螺,就会给狗儿买糖葫芦吃吗?”呜,奶奶说谎,奶奶说话不算数!

  “你这个小杂种!”一只手毫不怜惜地拧上了孩子的耳朵,“给你一口饭吃是我们可怜你!还妄想吃糖葫芦,找死呀你。给我回家洗衣服去,不洗完今晚不许睡觉。”全然不顾孩子的呼痛声,张氏揪着孩子便向前拖去,小小的孩子一路哭泣,仅能回头看一眼那令他渴望的一片通红。

  “要吃糖葫芦吗?”清脆的声音冲散了回忆的迷雾。

  林易笑抬起头来,一串通红通红的糖葫芦横放在他的眼前,女孩的大眼张着,询问地看着他,口中正嚼得起劲。

  “怎么样了?”路边的一簇小树丛下,两个人正在窃窃私语。

  “还能怎么样,”潘艳娘没好气地说,“小两口还在生闷气呢!那个林易笑真是可恶,师父她好心好意地买糖葫芦给他吃,他不吃倒罢了,还敢一脚把那糖葫芦踢飞到路边臭水沟去!”哼,连她都有些看不过去了,“要不是我师父心仪于他,我非给他点苦头吃不可!”

  “千万不要,”宋成风慌慌张张地摇着手,“你可千万别伤害我兄弟,不然,我就,就……”

  “你就什么呀!”潘艳娘白了他一眼,冷笑道,“那林易笑不过是你的仆从罢了,什么时候变成你兄弟了!”哼,笨凡人,也不掂掂自个的斤两,竟想威胁她!哈,她一个手指头就能捏死他!

  “我们肝胆相照,当然是兄弟!”宋成风拽拽地昂起头,“我们人类的感情,你们妖怪是不会懂的。”

  嘴角抽动了一下,潘艳娘忍不住想泼他凉水,“肝胆相照?我看不出,我只看出你的一厢情愿。”像只打不死的苍蝇般赖在林易笑的身边,赶也赶不走。

  尴尬地笑了笑,宋成风连忙转移话题:“你为什么会觉得福喜女侠,不,是福喜大仙喜欢小林子呢?我怎么看都看不出来。”

  “那是因为你是个笨蛋加瞎子。”潘艳娘没好气地撇撇嘴,“师父她找了那个林易笑整整两年,连天界都不回。现在找到了,又死巴着他不放。她可是神仙呢,干吗要巴结讨好一个凡人,除了喜欢,还能有什么原因呢。”

  越想越肯定,潘艳娘不禁摇摇头,真不知那林易笑到底有什么好,脾气那么别扭,还老是无缘无故地乱发火。大概只有师父那个笨蛋才会喜欢他。更何况,那林易笑自从知道她是狐妖后,连正眼都没瞧过她。哼!不过是个人类罢了,竟敢瞧不起她。

  忿忿不平,忿忿不平,潘艳娘觉得胸前的那把火越烧越旺。不行了,她想。心情太糟,要赚点银子解解火,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笨蛋,不怀好意地笑了,“我说呆子呦,你很讲兄弟义气是吧?”

  “嗯嗯。”宋成风拼命点头,完全未发现即将“大难临头”。

  “那很好!”潘艳娘理理衣襟,“我帮你兄弟牵红线,你得付给我媒人钱。一次十五两黄金,如何?”狮子大开口,潘艳娘不由得意笑。一边赚银子,一边讨好师父,一举两得,哈哈,她实在太聪明了!

  ※※※

  “哗啦,哗啦……”清澈的小溪里,响起了一阵阵泼水声。

  林易笑站在溪水中,掬起水来清洗着身子。自从他上次踢飞了那串糖葫芦后,那个小神仙已经多日未来缠他。她大概不会再来找他了吧,他想。这些日子以来,他一直对她冷眼相对,爱理不理的。即使是神仙,怕也是受不了的。这也好,免得又像上几次那样,一遇到她就倒大霉。

  忽略掉心中那股隐隐的郁闷,林易笑继续掬水洗身,却听到背后的草丛中传来“——”的声响。他好奇地回过头来,却看到福喜一脸苍白地站在他面前,眼睛毫不掩饰地死盯着他赤裸的身子。如女子般雪白的肌肤上,一抹刺目的微红正印在他腰际。

  “你——到底要看到什么时候!”林易笑大声问道,脸上闪过了一丝尴尬。在他们对峙了许久之后,他最终决定自救。以这辈子都没有的速度,他七手八脚地穿上衣服,系好衣带。现在的世道变了吗?他想。通常女子遇到这种情况,不是直接尖叫着跑开,怕就是被吓昏过去。而她,竟然直盯着他的身子瞧,连脸都不曾别开。难道天界的风俗如此开放吗?还是……

  “难道你喜欢我?”他开口道,“不然你干吗总缠着我,还来偷看我!”

  “我……喜欢你?”

  “你这女人真是不知羞,竟然还敢说出口来。”他不屑地说。

  “我什么时候说我喜欢你啦。”福喜气得直跳脚,“还有,我才不是来偷看你的,是媚娘约我到这儿来的,她说要请我吃大餐!”

  “喔,理由真好,来溪边吃大餐!”说谎也不挑个好点的,“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吗?喜欢我就直说,我难道还会笑你。”只不过会直接拒绝她罢了。

  “我不是!”福喜尖叫出声。

  “那你刚才看我的身子还看得一脸迷醉,我不穿上衣服你还不知要看到几时呢。”

  那是因为她发现法器附在他腰际,所以才会被震得发呆的。可恶,她不能说!福喜急得直跺脚。要是她说了,这林易笑为了报复,一定不会还给她的。

  看着福喜不说话,林易笑更加肯定了,“你现在没话好说了吧!真不知天界怎会出了你这种神仙!”

  气死她啦,气死她啦。福喜死命地扯着头发。她堂堂一介神仙,竟被他说成了色女。如传了出去,她的仙誉就全毁了。此仇不报誓不为仙!福喜恶向胆边生,一拳挥过去,正中对方的鼻梁。

  “啪!”林易笑白眼一翻昏了过去,正好重新掉回溪水中。头也不回,福喜飞纵着离开,全然不顾已近秋天,黄昏之后的溪水会冷得把人活活冻死。

  ※※※

  “啊啾!”林易笑躲在被窝里,冻得直打哆嗦。那个该死的女人,被他戳穿了心事后,竟然恼羞成怒地把他打昏,还将他扔进溪水里,她想要他的命呀!

  咬紧了牙关,林易笑怒火滔天。幸好他命大,被宋成风及时发现,并且连夜赶路找了家客栈让他看大夫。要是再多泡一会儿,他八成要见阎王!

  “啪啪。”门外轻轻的叩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进来!”

  门推开了,走进屋的竟是那潘艳娘。

  奇怪,她怎么会来。林易笑皱起了眉头,这个狐妖,自打他第一天认识之后,他便看出了她贪财的本性。而贪财的人都不可信,无论是人是妖。所以他从不与她交往,两人之间根本就没有交情。而现在,她找上门来,是为了什么呢。

  “我说林兄弟呀,”潘艳娘自个找了个椅子坐下,卷起袖子扇起风来,“宋大呆子请你到天字一号房去,他有事找你。”

  “喔……”林易笑毫不掩饰怀疑的神情,“少爷若想找我,自然会自己来,何必让人传话。”

  是哦,这个理由的确不好,看来这林易笑比呆子精明多了,不是那么好骗的,呆子就不一样了。隔着衣襟,潘艳娘摸着今个早上榨来的二十两黄金,开心得快要飘起来了。

  拿人钱财就要帮人办好事,她可是有原则的狐狸精。

  “咳咳”,潘艳娘清清嗓子,“是这样子的,今个早上宋大呆子的身子忽然不舒服,躺在床上爬不起来,所以叫我传活。”嘻,这个理由够充分了吧。潘艳娘满意地想,却看到林易笑那依旧怀疑的眼光而泄了气。不多费力气了。潘艳娘举起手来晃了晃,一抹紫光从手指尖溢出,将林易笑罩住。

  看着那双已由清醒转为迷茫的眼,她懒懒地下达了命令:“现在,到天字一号房去。”

  ※※※

  “唉……”福喜托着腮帮子,第一万次哀悼自己的失策。

  上次把林易笑打昏过去,竟忘了检查一下他腰际上的红斑究竟是不是她的法器,结果错失良机。

  “唉!”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没别的办法了,下次再把那林易笑打昏一次吧。反正打都打过了,再多打一次也没什么要紧的。

  正在这时,“吱”的一声房门打开了。只见那个她一直想着的人呆呆地走进屋来,然后呆呆地走过她的身边,再呆呆地靠近床旁,最后又呆呆地翻身上去,睡起觉来。

  福喜合上因惊讶而张开的大嘴巴,向她那已被霸占的床凑近身去。揉揉眼睛,真的是林易笑!在判断她所见到的人不是幻觉后,正确的决定在福喜的脑子中形成。伸出狼手,扯开林易笑的衣服。目标:红斑。

  嗯,没错,的确是她的法器!

  中口念咒,福喜高兴得浑身发抖。如来佛祖,玉皇大帝,观世音菩萨……她终于找到她的法器了!

  呜——

  痛哭流涕,痛哭流涕。

  咦,怎么收不回来,福喜歪了歪脑袋,难道念错咒了?没关系,重来!她福喜大仙是百折不挠的。可是,可是,在她连续试了几十次,却依然失败后,福喜终于了解到她高兴得太早了!再也没有半点耐心了。她气急败坏地伸出“禄山之爪”,对着那块红斑又扯又掐又扭。但是不管用,怎么做都不管用。福喜伤心欲绝地抬起头来,却看到了一张已经痛到龇牙咧嘴的脸。

  好痛!林易笑痛得差点掉下英雄泪。这个女人,上次偷看他,这次又轻薄他,还敢说对他没企图!哼,他终于确定了。她一定是喜欢上他了,就像以前那些看了他就脸红的丫环一样。不然的话,她一个神仙,又不能从他这一介凡人的身上得到什么好处,老是跟着他干什么,还老是嚷着要帮他改运。没有好处的事,只怕是神仙也不会做!不过,人丑手也笨,这家伙轻薄人还又掐又扯的,只差没揪下他一块肉来,真快把他给痛死了。

  林易笑坐起身来,想骂那笨蛋几句泄泄愤却看到那女人已然呆了。哼,大概是事迹败露,被吓得傻了吧。他抽了抽嘴角,心中暗暗计量起来。

  她是个神仙,虽然呆了点,但法力应该不错。要是能够得到她的帮助,一定有利于他夺回家业的大计。虽然自小到大,只要遇到这个笨仙,他就没撞上什么好事。但是,她是喜欢他的,虽然她一直不愿承认。所以只要他娶了她,并且对她稍微好一点,那么她一定会全心全意地帮助他的。

  下定了决心,林易笑开口了:“既然你这么喜欢我,好吧,我娶你!”心中突然闪过一丝窃喜,他是在期待什么吗?

  “你娶我?”福喜傻傻地重复着他的话,“为什么,你娶我?”

  “因为你喜欢我呀!”林易笑非常慎重地指出这一点,“不然,你干吗到现在还死盯着我的身子瞧。”死要面子的神仙,明明喜欢他还不敢承认,“你都看了半天了,应该很有感觉吧。”他邪邪地笑了,“我的身子,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福喜觉得自己的脑子像生锈似的转不过弯来。想了半天,才理解了他话中的含意。不会吧,他不会指她垂涎他的身子吧。直觉地,福喜想跳起身来大声地反驳他,告诉他事实上她只是为了法器才看他的,她一个神仙是绝对绝对不会对凡人的身子有企图的。

  可是,当她的眼睛由那块红斑处移开到其他地方的时候——

  如同女子般白嫩的肌肤,纹理清晰的条形肌肉,清瘦却不失活力的身材……

  如入迷似的,福喜的眼光竟再也挪不开了,脸也燃烧了起来,火辣辣的。全身的血逆流涌上了头部,一股热浪直冲鼻子。

  “啪嗒啪嗒……”

  红色的液体从鼻孔流出,滴到了那雪白的肌肤上,开出了一朵朵艳红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