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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外国 > 国王鞠躬,国王杀人 > 每一句话语都坐着别的眼睛(4)

  我不喜欢“故乡”这个词,它在罗马尼亚被两种人占有着。一类是村里的施瓦本波尔卡男人和道德专家,另一类是政府的机关干部。村庄故乡是德意志狂的,国家故乡属于无主见和盲目恐惧。两种故乡概念都是偏狭的、惧外(国人)的和傲慢的,四处嗅着背叛的气息。二者都需要敌人,做出的判断笼统、敌意、最终有效,即便错了也不屑于更改。我第一本书出版后,村里人在街上遇见我,会朝我脸上吐唾沫,从此我不敢再回村子了;给我九十岁的外公刮了几十年胡子的理发师宣称,以后再也不伺候他了;社员们不再和我母亲同坐一辆拖拉机或马车,他们在辽阔的玉米地里用孤立惩罚她,只为她有个可耻的女儿。母亲和女儿,因为不同的原因陷入同样的孤独。母亲进城来找我,她不想对我抱怨,但我从她的眼泪中听出了明明白白的谴责:“别再给村子添堵了,你就不能写点别的。你以后是不用回村了,但我还得在那里生活呀。”政府把我带走审问时,村里的警察把母亲在办公室整整关了一天。我不为家人的劝说所动,我不能让别人左右我该写什么,该说什么,让我收回我对他们和政府说的哪怕一个字,我都做不到。我做的事从不对他们说,他们也不问,本希望不要把家人牵扯进来,因为他们本来就不明白这些。但在村子和政府的株连政策下,他们也被牵连进来。我欠家人很多,但又无力改变现状。如果说这就是我的故乡,那只是因为我会说这个地方的语言。然而,正因为我会他们的语言,我们之间永远没有共同语言。在最短的一句话里,我们要说的内容已经大相径庭。我的目光久久停留在乔治·塞姆朗(JorgeSemprun)的一句话上,这句话出自他的《弗德里克·桑切斯(FedericoSanchez)的告别》。塞姆朗曾被关在集中营,在佛朗哥独裁统治时期移民到这块陌生的国土,塞姆朗说:“并非语言即家园,家园是被说出者。”这说明他了解人们内心需要与表达的内容有最起码的认同,以便归属它们。在佛朗哥时代的西班牙,他的母语之所承载与他的生命格格不入,这时的西语怎能成为他的故乡?塞姆朗的“家园即被说出者”在思考,而不是在卖弄有关故乡生存的最悲惨细节。有多少人依然会因为一句话锒铛入狱,又有多少人从未在他们的母语中找到家园。萨沙洛夫被囚禁在家中的时候,他在俄语中还能找到家园吗?

  如果生活中的一切都错了,词语也会失落。所有专制政权,不论右派还是左派,无神论的还是宗教的,都会将语言作为自己的工具。我的第一本书描写我在巴纳特施瓦本地区一个小村庄的童年生活,罗马尼亚出版社审查的词语之一竟是箱子。政府禁止德国少数族裔移民国外,箱子也成了敏感词汇。强权将词语的眼睛牢牢捂住,意欲熄灭语言的内在理性。被置于监督之下的语言和其他形式的侮辱一样充满敌意,所谓故乡也就更无从谈起。

  罗马尼亚语中,上腭被称作“嘴的天空”(crulgurii),但发音并不显出庄重。罗语的表达总是常出常新,出人意料,施展着它们长长的诅咒。相形之下,德语的严谨则中规中矩,纽扣紧锁。我常想,“上腭是嘴的天空”的地方,空间应该很大,诅咒在这里成为痛苦无法估量的、充满恶毒诗意的长篇独白。我曾经对罗马尼亚友人说过,一个成功的罗语诅咒是上腭的一小次革命。独裁统治下的人们之所以不再抱怨,是因为诅咒已经平息了他们的怒气。

  在流利而准确地掌握了罗语之后很久,我依然需要竖起耳朵,倾听它向我描绘的大胆画面,结果还是常常令我瞠目结舌。许多词语看似平常,却暗藏精确的政治态度。有些词本身就在讲故事。那时的罗马尼亚贫困遍地,到处都有蟑螂。蟑螂在罗语中叫做“俄国人”,没有灯罩的电灯泡叫“俄罗斯吊灯”,葵花子是“俄罗斯口香糖”。老百姓天天都在用机智的词语游戏贬低着他们的老大哥。词与意之间的关联很隐讳,因而更具有讽刺意味。商店里没肉可卖,只有带爪的熏猪蹄作为替代品,人们给它冠名“体操鞋”。这种高度政治化的表达方式无法禁绝。贫困是日常生活的装备,人们在讥讽少得可怜的商品时也在嘲弄自己,这嘲弄中又清晰地寄托着渴望。这样的语言自然独具魅力。但也有例外情况:我曾在一所轻工业部门下属的中学短期任课,一位老师把他的学生都叫做“??机组”,比如波佩斯库机组,等等等等。另外的例子:某机械厂有三个部门分散在不同城区,信差的任务就是在各部门之间传递文件。有个信使是侏儒,个头还不到门玻璃,敲门时屋里人看不见,于是得了个“不—在—这儿—先生”的绰号。再有吉卜赛人的例子,他们脱离了黏土房的苦难生活,到工厂做火夫或是钳工,被戏称为“穿绸衫的吉卜赛人”。

  在独裁统治下,欣赏俏皮的、几乎天衣无缝的幽默,也意味着美化它的离题。无望中诞生的幽默,绝望之处生出的噱头,模糊了娱乐与羞辱之间的界限。幽默需要出人意料的高xdx潮,只有不留情面才会引人入胜,绽放言语的光芒。有些人能把任何事情变成笑话,他们口若悬河,敏锐俏皮,通晓变形和组合手法,是训练有素的幽默老手。然而,许多笑话在长期的实践中流于低俗的种族主义,把歧视他人当消遣。我观察过工厂的一些同事,他们可以几个小时不停地讲笑话,谈笑风生的同时,居高临下俯视着周围的人和事,在这个过程中训练自己的记忆力。噱头中隐藏的傲慢成为一种非条件反射的习惯。讲笑话的人像得了职业病,得意之中完全忘了自己原本的目的。很多笑话的主题是颠覆罪恶的国家权力的,同时又是种族主义的。我当时真应该帮他们统计一下,在颠覆性笑话中,有多少具有种族歧视的色彩。

  同样,日常生活中的固定用法及顺口溜的调子也非常便于记忆,词与词之间搭配得天衣无缝,无可争议,很容易在坊间口口相传。在市场经济的西方国家,广告也会运用文字和画面的幽默效果。我移居德国后,某搬家公司的广告语着实吓了我一跳:“我们能让你的家具长腿”。在我的记忆中,长腿的家具是秘密警察来过的标志:推开家门,发现椅子进了厨房,墙上的画横穿房间落到床上。最近,柏林所有的公交站都张贴着一张女人脖子的海报,脖子上有两个枪洞,下面的洞上淌着一滴血。这是互联网公司的广告。另外一张海报上,一只高跟鞋踩在一只男人的手上。这让我不得不说两句了。踩在一只手上的鞋有什么美可言?这根本没有任何必要,因此构成最粗暴的伤害和毫无道理的侵犯,是玩弄折磨与死亡的荒唐游戏。在我看来,这样的广告只会贬低自己的产品。我绝不会去买讲述着践踏一只手的故事的优雅的鞋。被践踏的手无法与鞋再分开,甚至比鞋还大,不断折磨着我的记忆。鞋的颜色和接缝都已模糊,只有被踩的手十分清晰。我不必再看一眼广告牌,就能清晰地看到男人的手被踏的样子。记忆的选择并不奇怪,它非此不可:在残酷面前美不再坚持,而是走向自己的反面,变得猥亵。正如外表漂亮者羞辱他人,美丽的风景之上遍布着人类的痛苦,也正如柏油路上的蜥蜴头皮鞋,即便美丽的鞋啪嗒啪嗒让我忍不住回头。这则鞋的广告总让我想起过去,在独裁统治下,一个个鲜活的个体如何被折磨,被践踏。在我的想象中,广告上这只优雅的蜥蜴头皮鞋什么都做得出来。我永远不想去拥有它,也绝不会接受别人的馈赠。我不能保证这只鞋,在我不经意间,不再重复它践踏一只手的习惯。

  构思该广告的人,一定不了解暴力会使人疼痛、会致人伤残。载满这样故事的一只鞋,不会使美更精致,而是借暴力对美的一种瓦解。广告原本应提升产品的声誉,但这则广告的效果却适得其反。在等公交车,推着婴儿车经过,或提着购物袋走过时,广告牌静止的样子成了眼睛每天不变的节目,盘踞在脑中挥之不去。人们心目中致使他人痛苦的底线一天天降低,国民对暴力的认知标准也随之降低。广告牌执著地出现在我面前,我不禁要问鞋厂和广告商:你们能负责任地告诉大家,你们要走向哪里?你们的蜥蜴头皮鞋的终点又在哪里?

  我每天都暗下决心不去理会这则广告,却总是忍不住要去看它,它颇具反讽意味地在我身上作用着。我如此喜欢的蜥蜴头皮鞋,被这则广告名誉扫地,商家大概也不再指望我成为他们的客户了。我担心广告商并不是一无所知,而只是太现实:反正多数人都不会想到坏的一面,他们不会反感,还有可能成为客户。至于少数几个较真儿的,放弃了也不可惜。

  父亲出门前,我常看他往鞋上吐唾沫,然后用抹布蘸着唾沫把鞋擦干净。被口水吐过的鞋锃光瓦亮。人们习惯在蚊子叮咬过的地方,刺扎过的地方,在烧伤和被擦破的胳膊和膝盖上吐唾沫,用唾沫擦袜子和大衣上的污点,和粘在皮肤上的脏东西。我小时候常想,口水真是万能的好东西,而且沾在皮肤上夏凉冬热。后来,读到有关党卫队和国防军(1935—1945)的描写,提到他们纪律如何严明,靴子必须保持光亮时,我想,父亲往鞋上吐口水的习惯大概就是那时养成的。正是这些不引人注意的小事,最能让人看出他身体里的那个党卫军士兵。我的几个大学前在罗马尼亚部队当兵的朋友,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在颓败的罗马尼亚军队,士兵们同样热衷于这种擦鞋方式。没有子弹可供训练,子弹太贵了。擦鞋没有鞋油,但有口水。训练射击的时间越少,练习擦鞋的时间就越多。一个中提琴手朋友奉命为他的上级擦了三天鞋,直擦到嗓子吐干,手上起满了泡,之后的几个星期都拉不了琴。

  最近,我读到些有关士兵和口水的另外的故事,是彼得·纳达斯(PeterNadas)描写的1968年匈牙利部队和华沙公约国武装入侵捷克的情景。布拉格春天被镇压,“匈牙利军车在前往布拉格途中,挡风玻璃被大量口水糊住,雨刮失灵了。匈牙利士兵在挡风玻璃后面颤抖着、哭泣着??”这里,口水成为平民对抗军队的一种武器。

  在村里,如果孩子长得和父母特别相像,大家会习惯说:这孩子像是从父亲(或母亲)脸上吐出来的一样。我出生的小地方,和口水一定有一种奇怪的天然关系,原本贬义的词在我们这里成了中性的甚至是褒义的。不过,我们在形容一个人时也会这么说:他简直坏得像唾沫:一句最简短却是最恶毒的骂人话。吐口水和说话大有关系。纳达斯的例子说明,在词语不足以表达对他人的蔑视时,口水是更加有力的武器。朝某人吐口水比骂人更厉害,那是一种激烈的身体冲突。罗马尼亚语和大多数其他拉丁语种一样,听上去灵巧而柔软。一个词可以在韵律中轻快地飞进另一个词,任何一种情况都有适合它的韵律、格言和固定用法。流畅的话语在跌宕起伏和起承转合中穿过每一个日子。与听笑话一样,我们总要多听一遍才知道自己能否接受。“吉卜赛人从远处看是人”,还有,当春天来临,白昼一天天长起来时,他们说“白昼一天比一天长出一只鸡脚来”,反之,到了秋天,就是“白昼一天比一天短了一只鸡脚”。语言的想象力就是这样,它在耳朵无花果(德语:耳光)和天鹅绒爪子(德语:柔软的小爪子)之间荡来荡去。

  德国南部的一个熟人曾向我提起他的一段童年往事。战后,小孩子们在除夕夜流行玩一种长捻儿爆竹,叫犹太屁(Judenfuerze),但他一直听成是柔道屁(Judofuerze),他以为这种爆竹和柔道运动有什么关系。十七岁之前他一直都这么认为。每次在商店购买或者央求大人时都叫它柔道屁,父母和卖炮的人从来也没有纠正过他。等了解了它真实名字的时候,他为自己在每个除夕夜燃放的爆竹感到羞耻。这时,父亲已经过世,母亲还在,但他一直无法启齿去质问她,为什么在经历了奥斯维辛之后,她还能随随便便叫出这种反犹的名字。我问他为什么张不开口,他只是耸耸肩。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语言无时无处不是政治的范畴,因为它和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密不可分。语言总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中,因此我们每一次都要凝神聆听,探询言语之下暗藏的深意。在与行为密不可分的关系中,一句话可能容易接受,也可能难以接受,也许是美的也许是丑的,或好或坏。总而言之,在每一句话语中,也就是说,在每一次说的行为中,都坐着别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