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搜索: 热词:大国医春溪笛晓终此一生,我只爱你满城烟火瘟神义友黑川博行

返回顶部

    三个月前还能被少泽挂在手上的那只狗崽子死在了历史的洪河里,在雷切这种近乎于神逻辑的溺爱模式打开之下,阮向远从头到尾除了智商之外每一天几乎都在以肉眼看得到的速度飞速增长——

    三个月前,雷切晨练的时候,借口自己脚太短跟不上的狗崽子通常会跑两圈就一边儿蹲着围观去了。

    三个月后,雷切晨练的时间,脚已经够长却依然觉得自己跟不上的狗崽子,通常会在跟了半圈后直接拐弯跳上看台躺着围观。

    雷切觉得没问题,阮向远更加觉得理直气壮。

    ——总是时时刻刻呆在我们身边的事物,往往我们很容易一不小心就忽略了它的变化。

    雷切真的留心到他的小狗已经不是之前那个需要他保护的幼犬,大概就是从阮向远的第二颗狗牙长好的那天晚上开始的。

    在狗崽子眯着眼睛冲他乐呵呵地卡油吃豆腐之后,第二天早上,男人看见他的小狗正像个标准的猥琐男似的佝背猫在墙角,对准它的厕所上面那根高耸的主子抬腿,满脸享受地嘘嘘。

    “隼。”

    “嗷?”

    “你还是蹲着尿尿比较好看。”

    “呸!”

    在同一天的下午时分,而他牢房里的那张沙发,终于在服役了那么多年后,被主人无情地注意到似乎应该到了退休的时间,因为它的宽度再也不能同时并排着躺下一人一狗,一个高大的男人,和一只过于巨大的半成年哈士奇。

    “好挤。”

    这是雷切对着拼命想往沙发上蹭的狗崽子说的。

    在第二次被蠢主人推开狗脑袋时,阮向远只好蛋疼地自己跳到沙发的末尾,大尾巴的尖端部分扫过男人赤裸的脚踝,然后狗崽子一屁股坐了下来,将自己厚实的皮毛完全覆盖在他冰冷的脚上。

    事实上,在这之前与之后,很多个午后他们都是这样度过的——

    作为宠物,狗崽子盘成一团,抱着雷切的脚睡健康午觉。

    作为主人,雷切单手撑着脑袋侧躺在沙发上,耐心地看着手中仿佛永远也看不完的原文书。

    一人一狗和谐地各占沙发一个角落,直到晚餐时间即将来临,雷切啪地一声合上书的同时,在沙发另一边的狗崽子也会不情不愿地睁开一边眼,再睁开另一边眼,长大张齐了獠牙的大狗嘴,打一个巨大的呵欠。

    接下来他们将会花二十分钟的时间作为“懒得出门”的挣扎,然后老老实实地去餐厅吃饭。

    在餐厅里,阮向远吃饭的地方从最开始的桌子变成了雷切坐的沙发,最后,当沙发再也容纳不下他的大屁股时,他吃饭的地儿终于被降级到了地上。

    好处是他再也不用蹭雷切盘子里的东西,在缴纳了两个人头的餐费后,阮向远续那个粉红色的狗盆子之外,在餐厅也拥有了它专用的盘子,每一天,他都会得到和普通犯人一样分量的食物,以及双份的布丁和双份的水果,如果偶尔绥加入他们,那就是三份的布丁和三份的水果——

    “你真的不能再吃了,隼,”绥单手撑着脑袋,一边说一边伸出手,狗崽子前爪搭在桌子边缘一点儿也不客气地将他手中的苹果叨走,黑发男人低头看着桌子底下叨着苹果装深沉的狗崽子,“……那么胖,就不萌了。”

    阮向远:“……”

    “你好烦,做什么跟小狗说这种沉重的话题,”雷切不认同地对好友蹙眉道,“隼,不要理他。

    阮向远:“嗷?”

    雷切挑眉:“吃饱了才有力气减肥。”

    狗崽子得令,低头为了减肥大业而拼命地做着力所能及最充分的准备。

    绥:“……狗也是会得糖尿病的。”

    雷切:“不会,最近天气变冷了,隼只是看上去变得胖了些而已。”

    绥沉默,有点不好意说虽然这会外面还下着雪,不过已经算绝翅馆开春了,要是狗崽子这会儿比之前还胖了,那真跟皮毛没关系。然后三个月前,这只趴在桌子底下咔嚓咔嚓啃水果的、不知道打哪儿来的庞然大物,还是个能在他们的桌子上推着苹果滚来滚去的小萌货。

    时间是把杀猪刀。

    正如同绥所说,所有的人都觉得,狗崽子已经过了那种嗷呜嗷呜嘤嘤嘤打滚卖萌的体积时,整个绝翅馆里,看着那坨追着苹果跑来跑去浑身的肉都在颠的巨大灰色绒毛不明物体,还能淡定微笑并真诚地说“隼还是很可爱”的,也只剩下亲手把它从“小狗”喂成“巨型小猪”的雷切而已。

    夜晚,被绥的一句“胖了就不萌了”深深伤害到的狗崽子辗转反侧——

    雷切对于他是放纵的,所以阮向远经常在某些人类对它的智商产生歧视的时候,也表演一下很么叫“狗眼看人低”。

    但是,有时候阮向远会觉得,雷切所有的放纵与宠爱,其实只是给了这只名叫“隼”的哈士奇……

    “………………”

    咦?

    这种想法,神烦。

    狗崽子嗷呜一声将大嘴塞进雷切的被子里,闭上眼,脑海里却止不住在想——

    在红发男人的眼睛里,大概从来没有“阮向远”这号人存在过,当雷切认真地说“希望你能健康地活下去”时,这句话也仅仅是对着他的小狗说的,而非真正需要这句祝福的、此时此刻躺在医院里当植物人挺尸的阮向远。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

    狗,还是人。

    老子究竟是用我的内在美征服了蠢主人,还是用外在(删掉)美(删掉)迷惑了蠢主人呢?如果我以人类的身份来到绝翅馆,老子这点儿内在美还能打动他说服他像今天这样分一半沙发分一半床给我吗?

    明显不会。狗崽子抬起后爪烦恼地挠挠耳朵,给了自己一个明确的答案,矮油,开什么玩笑,雷切这种人,压根就不会有想法去了解一般人的内在美吧——说实话,有时候甚至会觉得这货压根就没把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生物当做人类。

    想想这货动手折腾人家泪痣男的时候……哪怕是对兽类也不会有人想去挖人家的眼睛吧。

    雷切好像刚好反过来——三观不正,永远的大龄中二男青年。

    “…………”

    老子拉么好的一个新世纪三好少年,居然惦记上了这种人!苍天啊,你睁睁眼!!!

    为了这点儿中二病的想法,阮向远觉得自己大概就要出现“晚上睡不着白天起不来”的坑爹状态。

    “自己这是在跟自己吃醋”这个想法电闪雷鸣地劈进脑海里的时候,他被雷得恨不得给自己一爪子——

    可是转过头来,又忍不住还是要对比。

    阮向远想了想,最后发现,这种情况大概是从他前天晚上乐呵呵地糊了人家雷切一嘴狗口水那天开始的——于是思想有多远,思考主题就神展开了多远。

    就像是个变态似的回忆着“雷切的嘴像白糖糕”这类不知道哪个年代的形容词,在来回翻滚睡不着之后,狗崽子一轱辘从床上面坐起来,抖抖毛贼兮兮地凑近已经陷入沉睡的蠢主人,欣赏了会儿他的睡颜,他伸出大爪子,扒拉了下雷切的脸。

    然后被睡得不省人事的男人毫不留情地一巴掌推到了床下。

    蹲在床边,狗崽子发了一会儿呆,然后猛然响起了什么似的,他来到窗户边,打从重生到今天第三次做出了这个猥琐的动作——狗崽子扒拉开自己毛茸茸的腿,认认真真地研究了一遍自己的叽叽。

    最后,阮向远得出的结论是:他长大了发春了会爱了知道惦记主人了虽然还是有点儿公母傻傻分不清楚这似乎是弯了。

    整个晚上,阮向远陷入了“我他妈居然弯了!”和“做人时候没动静做狗才喜欢上人这是作死的节奏?”这两个命题泥沼之间,蛋疼得久久无法自拔——

    第二天早上,当雷切睡醒发现平日里肯定要跟他抢被子的那位毛绒生物居然不在脚边,男人爬起来走到窗户边一看,这才发现失踪的那位此时此刻正把脑袋挂在打开的窗户外面,狗身子挨着窗户塞满了整个飘窗,从大狗嘴里发出惊天动地的扯呼,几乎就要扯出鼻涕泡。

    “……睡相。”

    这一次,就连雷切都不能对如此猎奇的睡觉姿势做出诸如“可爱”这样的违心评价——

    【我养了一只狗。

    会玩泡泡龙;爱吃牛奶布丁;知道我把高级狗粮放在柜子的最顶层;讨厌洗澡,讨厌运动;爱散步;会偷鸡蛋;心情好的时候会把大脑袋放在我的腿上卖萌刷存在感;心情不好的时候,可以悄然无声地推开窗户,把自己的脑袋挂出去扮醉汉状。】

    这样的事一说出去,大概会被建议到精神科挂个号吧。雷切无奈地叹息了一声,动手将死沉八沉的狗崽子搬回床上,狗崽子被他抱死猪似的抱在手里,大脑袋挂在半空中随着雷切的走动来回晃悠,期间,它只睁开了一边眼睛看了眼,在看到扛着它的是谁之后,又安心地闭上了眼,继续睡。

    雷切无奈,临时决定取消今天的晨练计划。

    冲凉之后,简单用了早餐,坐到办公桌后面处理堆积下来的家族文件。

    阮向远是被雷切换姿势时,椅子所发出的轻微动静声弄醒的。躺在柔软温暖的被窝里,狗崽子半张脸被埋在厚厚的被子下面,懒洋洋地掀起那只露在外面的眼睛眼皮,他看到了不远处的办公桌后面的雷切。

    此时此刻,男人正抓着一杆钢笔,微微蹙眉,他飞快地在一张纸上写着类似于信件的东西。

    狗崽子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正准备爬起来的时候,就听见那个耳朵比狗还厉害的蠢主人头也不抬地说——

    “羊奶在沙发边,喝掉,不要弄得到处都是。”

    “……”

    “恩?”

    “嗷。”

    非让人给你个回应是什么毛病,一般的狗能懂吗操!

    狗崽子在床上呆了一会儿这才跳下来,当它这样做的时候曲线得以伸展开来,于是那些绥口中的“肥肉”也仿佛消失得无影无踪,身体落在厚实的地毯上,四个爪子着地。

    阮向远认真地感受了一下——

    不知道为什么,打从重生到如今的三个多月里,阮向远一直觉得空落落而显得不太真实的心,此时此刻却突然觉得被什么东西塞得满满的,这种踏实的感觉让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安宁。

    愿意就这样以哈士奇的身份留在这里。

    陪在这个男人的身边。

    纵使知道,这短短的寿命对于他来说,不过是生命中短暂的过客而已——但是这些在一起的时光,哪怕是再微小的细节,对于阮向远却忽然有了不同的全新意义。

    他觉得自己无论如何都不会忘记的。

    哪怕下一秒就立刻死去。

    他将会带着这些记忆在遥远的医院看护病房里醒过来,然后郑重地将它们记下来,当作为人类的一生也走到尽头的时候,他将把它们一个标点符号也不漏地带进坟墓里。

    和蠢主人的约定,九,和你一起度过的岁月,我一辈子不会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