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搜索: 热词:我的经纪人良心不会痛三水小草骗你拐你要定你悠悠江南三部曲格非

返回顶部

悦阅书阁 > 人文 > 红处方 > 第十三节

  昨晚,在陌生的环境里,听陌生人,将陌生的知识,冷漠地描绘给你听,没有一点斩钉截铁的精神,真是坚持不下来。

  但范青稞匆匆吞下的安眠药,不可抑制地发生作用。她很想让腾医生讲下去,但在膝医生的故事里软弱无能的药物,子夜时分,打倒一个正常人的神智,却绰绰有余。她的眼皮间距越眯越小。

  我谈得很枯燥,请原谅。谢谢你耐心地听这些空洞无趣的东西,我们以后再接着谈。滕医生很有风度地结束了讲授。

  很好……可惜没讲完,戒毒启蒙教育……谢谢,以后……范青稞困得前言不搭后语。

  凡是我值夜班的时候,继续讲。膝医生应允。

  范青稞跌跌撞撞往病房走。以前偶尔也吃过镇静剂,但从没有这样灵验过。“请朋友吃饭,东西要越新鲜越好”,不知怎的,脑海里冒出了这句广告词。看来戒毒医院的安眠药也比别处的劲头大。

  睡了一个极好的觉。也许是听了悲惨的往事,相比之下,自己生活中虽有种种的不快,但是你不吸毒,这就是幸福。

  早起,范青稞心情好起来。想到这屋里的人,席子除外,都在毒品的炼狱里煎熬,前面还有戒毒的磨练,优越感油然生起,随之滋生出同情。心想这里的病人毕竟是自愿来戒毒的,良心中还有未泯的星光。

  昨晚上,你没听到什么吧?大姐。庄羽心虚地说。

  没听见。什么都没听见。范青稞恨不指天为誓。

  庄羽聪明过人,从欲盖弥彰里感觉了她的好意。心想这个一直板着脸、小心翼翼察看别人的大姐开始合群了。

  大姐,远亲不如近邻。咱们得互相多帮衬。庄羽甜得腻人。

  你们这样恩爱的夫妻,在奸人里,也不多……

  范青稞话没说完;自己脸先红了。这话里至少有两处埋伏着影射。一是昨天晚上的响动,刚才还矢口否认,此刻不打自招。其二是“奸人”,虽说吸毒的人,不能算奸人,但当着人家的面这样说,终是不妥。

  敏惑的庄羽却全不计较。此是范青稞多虑,吸毒的人,廉耻淡如纸。再者,范青稞讲“奸人”的时候,把自己算在奸人里面。庄羽不知她有诈,大家彼此彼此,并无含沙射影的感觉。

  支远心事重重的样子,起床后默不作声地出去各处查看,好像侦查地形。席子到水房去洗主人换下的衣服袜子,只剩范青稞庄羽对坐。

  庄羽闲着无聊,问;大姐,你怎么染上这玩艺的?

  范青稞便把昨日说过的故事,又照本宣科了一遍。庄羽哈欠连天,范青稞惭愧自己的简单乏味。

  几分钟,她的经历就讲完了,百无聊赖地坐在那里,呆呆地看庄羽化妆。

  我说你这个大姐,我辛辛苦苦听你说了半天,你就不肯关心关心我?也太瞧不起人了,好歹有个礼尚往来,是不是?庄羽的眉毛只描了一条,回过头来,气哼哼地说,一张阴阳脸滑稽地耸动着。

  范青稞发觉,吸毒人的思维逻辑,受毒品干扰,发生畸变。比如一般的人,以吸毒为耻,生怕自己牵连进去,谁要说他吸毒,必得咆哮如雷,洗净耻辱。一旦吸了毒,事情就颠倒了,觉得这正是自己显著地与众不同之处。你漠视他的特长,就是大不敬。

  范青稞惶惑了一下,随机应变道,看你正化妆呢,怕你一说话把嘴唇画歪了。

  荷!这算什么打搅?我乐意给你讲我的故事,比你的好听多了。要是编成电视连续剧,保证能演50集!

  范青稞心里想听,故意装做不相信的模样说,是吗?

  庄羽极强的表现欲被催得如火如荼。

  她化好妆,点燃一支烟,缓缓地说……我可是奸人家的女儿。父母都是革命军人,高干。高干这个词,现在叫人给说俗了,是人不是人的,都说自己家高干。高干是那么好叫的吗?真正的高干,就是文革以前的十三级干部,原装红色贵族。至于以后什么司长局长的,爵是到了,我信他们捞的实惠,比文革前的老干部海去了,可他们的后代永远没有以前高干子弟那种派,那种纯洁高傲的劲头、优越到头发梢的感觉是先天的,学不会,像麝香一样,得从肚脐那儿散出来。按说我这个年龄段里不配有什么真正的高干子女了,父母早更年期了。但我妈比我爹年轻,在文革挨斗的时候,还怀了我。

  要是平常日子,我妈一定不能让我生下来。她也是领导干部,为了精干工作,肯定毫不犹豫把我做了。真要感谢那些革命造反派,他们根本不给我妈上医院的机会,我妈也不知道我来了,还以为自己天天受刺激,生理不正常了。

  我是在干校生的。来的那么不容易再加上不是时候,父母反倒给了我极大的溺爱。

  有一个故事说一个犯人,在他临死的时候,对法官说,他想见他妈。法官就让他见了。没想到他一见了他妈,就把他妈的奶头,给咬下来了。我第一次听这结尾,就特恶心。这一定是男人编出的故事,他们就想当着众人,说那个结尾,心里就满足了。你一人犯罪,关你妈什么事?又不是幼儿园小孩,这不是株连吗?

  对了,我都说到哪儿了?对了,关于妈。他们溺爱我,我至今感谢,给了我一个快乐无比的童年。现在人们一说文革就是多么痛苦,我可真是只有高兴,无忧无虑地玩,蓝天白云大地野花……我想,以后的城里孩子,再没有那么自由的日子了。

  后来平反,回城。要是我父母一直受难,我也不会变成现在的样子。哪个大文豪说过,从小康堕人贫困,好像是很悲惨的事。我觉得他说的可不准,他只过了那一种生活,就以为这是天下最惨的事。其实更惨的是靠了外力,从贫困进入富裕,简直就让你精神上得疟疾打摆子,一会儿冷,一会儿热。

  从小康下来的人,多半有出息,他们就不停地讲自个儿那点故事,大家就信。从贫困上去的人,多半都毁灭了,没人知道他们的下场,知道了也不同情,他们才是最惨的。

  不说这个了。还说我的吸毒史吧。

  别一听说女人,特别是漂亮年轻的女人吸毒,就想起打工妹、娼妓什么的。她们什么层次?她们哪里吸得上毒?毒是随便的人就能消受的吗?就是吸了毒,也是傍上大款以后,才洋起来的。旧社会,还真有些穷人吸毒。那会儿大烟便宜啊,有人干脆自产自销,贫民也能闹两口吸吸过瘾。不是有个电影,叫《突破乌江》,白军冲锋的时候,一个胖军官在后面挥着枪喊,弟兄们,给我冲!谁冲上去,我赏二两大烟土!二两啊,乖乖,差不多100克了,什么价钱?按时价,就是8万块钱啊!就算是小秤,也够吓人。

  回到城里,我开始读书。不是吹,我的书一开始读得不错,后来是体育害了我。

  因为从小在庄稼地里跑,我的体格比一般城里女孩,壮多了。学校就60米跑,100米跑,200米低栏,400米接力……都安排我上。那时幸好还没有女子马拉松、中长跑,要不马家军也会挑上我。

  我给学校挣了很多荣誉,自然也耽误了我不少工夫,学习落下来了。不过那时我一点都不害怕。学习为的什么?不就是升学吗?我是体育特优生,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从没为考学犯过愁,都是一路绿灯,顺风直上。

  我现在算明白了,体育保送生,是非常残害人的制度,学校为了自己的利益,图虚名,把学生引进火坑。那时候小呵,不懂这个道理,看到同学苦苦读书,自己还特得意。偶尔也发愁,碰到区里来检查考试,正好又要打比赛,功课做不出来,挺丢人的。我就说,不去比赛了,我这回要得个100分,叫那些说我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大跌眼镜。

  校长好言好语劝我,说,一次考试有什么了不起,你想要多少分,说吧,我就给你填多少分好了。

  我说,我不单单要分,还要我那张卷子。那时真傻,在我的小心眼里,认为分数是假的,卷子是真的。

  当时马上要打全市比赛,学校把我像神仙似的供着。

  校长立刻对一个老师说,你马上给她做一张卷子。

  于是,就在我面前,那位我平日最佩服的数学老师,拿出一张卷子,端端正正地写上了我的名字,然后替我写完了整张卷子……

  我这一生,当然现在说一生这个词,好像还早了一些。但吸毒的人,也算是把生死置之度外了,不定哪天腿一蹬就死了。所以我用“一生”这个词,也算比其他我这个年纪的人,有资格了。

  这辈子,我有过许多万念俱灰的时候,要不,我不会染上白粉。可我最大的绝望,是站在代我写卷子的老师面前那几分钟。我特别恨她,如果我有机会再见到那个女老师,我会把她杀了。

  她亲手把一个女孩子心中非常美好的东西,毁了,毁得连渣滓都没剩一点,还挖了个大坑,把它永远地埋葬了。

  我突然对体育,充满了仇恨。是它,让我处在一种古怪的地位。一面学校非常宠着你,因为还得指着你为学校争光呢。另一面,大家全都看不起你,觉着你不是凭真本事考进来的,是骗子,人们的脸色和眼光,像水银柱似的随着时间变化。

  赛季来临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春风拂面。比赛一过,我把奖杯刚一交到校长手里,马上就冷若冰霜。我恼火极了,干脆报复他们一下,一次比赛,故意跑得一塌糊涂。这下可好,倒是表里一致了,全都横眉冷对,好像我是一个大骗子,根本就没有夺冠实力,整个一个滥竽充数。

  轮到下一次,我发了狠,非要拔个头等,给那些斜眼看我的人,狠狠一棒,打他们个脑震荡。

  我跑得出奇的好。从来就没有那么好过,简直是把鹿蹄子剁下来安我脚腕子上了。从那一刻我才知道,爱给人的力量,绝没有恨的劲头大。

  我以后再也没跑过那样好了。那一次,把我一生的速度,都用完了。

  比赛结束之后,我很趾高气扬了一阵,每天雄赳赳气昂昂地在说我坏话的人面前,走来走去。有一天,我突然泄了气。我就这样一直做个体育花瓶混吗?

  当时就要考大学了。中国最著名的学府,已经要去了我的档案材料,他们才不在乎我的学习成绩怎么样,只求我跑得快。只要别在他们录取之前摔断了腿,我就会成为万人向往的名牌大学学生。

  校园里到处是苦读的身影,我像骄傲的企鹅一样乱逛,感到极度的空虚和厌烦。

  滚他妈的的蛋吧!体育!滚他妈的蛋吧!大学!我对自己说。

  我老爹后来到特区工作。他的老战友常到我家作客。一天,爹妈正在夸耀我一定能考进名牌大学时,我说,我要当兵。

  就像谁往客厅里扔了一瓶酒精,空气都烧蓝了。

  孩子,干什么都要顺应潮流。在我和你爸爸那个年代,当兵闹革命就是潮流。现在的潮流是上大学。一个人不能逆着潮流动,知道吗?过去是打仗的年代,会干革命就行了,革命就是我们的手艺。现在你必须有一门技术,上大学就是去学饭碗。首长伯伯说。

  我特喜欢听爸爸和他的老战友谈天。和冠冕堂皇的场合不同,他们在家里说真话,很坦率的话,外面绝对听不到。就像祖传的宝贝,只有自己家的人才能看到,外人是不配看的。

  我说,伯伯,您说得很对。可我到了大学,也学不到手艺,是他们利用我的手艺。我不想给他们卖命了。当年,不是也有许多富贵人家出身的青年,背叛了自己的阶级吗?我不想按照预定的路线走了,我要造反。

  伯伯笑了,说,你是小姐身子丫环命。

  父亲斥责我,说丫环也不是那么好当的,你除了体育;还能做什么?!

  如果他不说这个话,我还下不了最后的决心。他这么一说,我才知道连我的亲爹,也看不起我。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依然背着书包照常出门,家里人以为我上学去了,其实我在街上乱逛。我经常比赛,停学是常事,学校居然也没有人计较。我平安地混到了正式高考的日子。

  那天父母要用公家的小卧车,送我到考场,我说,别摆那谱了。我晕车,你们也不是不知道。要是把我的脑浆颠开锅了,只怕连最低的优待线也过不了。他们只好作罢。

  拒绝考试,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伟大最光明的事。

  考场我还是去了。就像一个人临死前,要告别生养他的村庄,虽然他憎恶它。我看到学校门口挤着黑压压的人群,都是送行的家长。

  报上总是说,家长不应该不放心孩子,干嘛老像探监似的围在街上?我真奇怪那些大报小报的记者,怎么连这么简单的一个事,都搞不清楚!哪是家长愿意守在考场,是老师说了,告诉你们的爹妈,考试那几天,别尽惦记着几个奖金,一定从早到晚呆在门口。教室那么小.满屋子挤着赶考的举子,真热昏一个两个的,谁负得了这个责任?自己家人外面守着,中暑了拖出去的时候,好快送医院……

  我见同学们被家里人包围着,千叮咛万嘱咐,生离死别……有一种很隔膜的感觉,好像隔着玻璃缸,在看一群抢食吃的鱼。

  后来,人渐渐地稀了。年轻的脸都消失了,只剩下一片苍白的头颅,我看了一下表,马上就到开考时间了。我的眼珠仿佛有透视功能,能透过墙壁看到挤得罐头似的考场里,我的同学一个个脸色惨白,心跳起码二百多下。

  心情很矛盾,几乎想一下子冲进考场。就算气喘如牛,一切还来得及。我不能这样亲手毁了我的前程。

  我拼命掐着自己的合谷穴,就像牙疼时教练帮我们快些麻木时那样。在这种强烈的自我迫害中,感到献身般的壮烈和自豪。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很想赶快跑掉,这样心灵可以少受些煎熬。但是,我不!我命令自己盯着我的考场窗户,慢慢地品尝着自己的痛苦。我从小没受过什么苦,这种奇异而缠绵的感受,让人很过瘾。

  当半个小时最后一秒钟过去的时候,我的眼泪哗的一下流出来。我知道,我再也没有资格进考场了。半个小时以内,还可以算你迟到,现在就什么都完了。我终于亲手把一个如花似玉的将来毁了,别提多痛快!

  我按考生的钟点,不露声色地回到家。从那时,我才知道自己是一个可干大事的人,我撒起谎来,一点都不慌张,滴水不漏。撒谎也是需要天才的。

  连考三天。我都照方抓药。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比我站在领奖台上,还要得意得多。

  出成绩的那天,父母对着我五科拒考的记录,一齐犯了心脏病。

  没什么可说的了,他们乖乖地送我到部队。这回不是我要求,是他们主动安排的。他们不能看见我在面前晃,没法同所有认识我家的人,解释这件事。我是家中的耻辱,要把我坚壁清野。

  到了部队,我觉得外界对部队的传说,很没道理。老说它是个大学校什么的,其实它的规则和学校一点也不相干。一定要找一个比喻,它像一座封闭的庄园。

  家里人以为把我送进熔炉,就万事大吉了。其实熔炉里出钢也出渣子,他们疏忽了。

  别以为我在部队表现很坏,那印象可不对。队伍里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劳动和训练,拼的是体力。平常总是说干部子女和城市兵怎么不好,是因为他们不能干活。

  农村出来的基层干部,评论起人来,有点像衡量阿Q的标准,能吃能做就好。这很对我的脾气,我是干什么的?参加过女子铁人运动,查查市里运动会的成绩,至今有若干项还保持在我的纪录上。平时那点跑步出操越野拉练,对我实在不足挂齿。他们就说我不怕苦,不怕死。我一个劲解释,这实在小莱一碟,也不管事。后来我就心安理得了,因为他们夸我的时候,实际上夸的是他们的看家本领,跟我没关系。

  还有服从。

  运动员是很讲服从的,对我不是难事。但后来我也忍不了,因为教练让你服从他,一般的情形下,都是他比你高明。就是你暂时看不出奥妙在哪里,跟着做,好处也就显出来了,但连里水平可不是这样,有时完全是瞎指挥,你还发不得一点怨言。后来我才明白,什么叫服从的最高境界,就是听一个比你蠢的人命令,还得面带笑容。

  刚开始我受不了,后来我当了班长,也就渐渐想通了。比我官大的,一个连不过才几个人,比我官小的,可有十几个兵。你们训我,我就训他们。像传送带,一级压一级呗,心里就平衡了。

  这样当了几年兵,我够了。我说要回家了,领导说,我们发展你入党。我吓了一跳说,就我这个样子,哪里能入党,这不是往党脸上抹黑吗?他们说,你一直也不透露家长的情况,就把你当一般人对待了。现在才知道背景,说什么也要把你留在部队。以后单位有个什么事,方便多了。亲不亲,家乡人,你怎么也和老单位有感情。

  我的入党申请书,又一次是别人帮我写的,就像当年那张卷子。

  我真的从来不好意思跟人说,我曾经是个党员。我不配。后来到了特区,我就把组织关系和一些蝴蝶标本夹在一起,不知放哪儿了。我这算自动脱党吧?我觉得这才是尊重伟大的党,别玷污了它。特别是吸上了白粉,我更是坚决否认入过党。

  我不想让连队用每月几百块钱的薪水,养一个备用的后门。就死活要求复员了。

  当了老百姓,穿上花花绿绿的时装,我才知道自己多么有魅力。

  我到特区去了。不是我父亲所在的那个地方,但我仍能感到他的余光。我开始学做生意。中国的生意人简单极了,初级阶段,包括赚钱和捣鬼,哪怕是作案,也都是《七侠五义》的水准,没劲透了。假如有一天我要作一个案子,保证让它充满了梦幻和科学的色彩,非同凡响。

  我瞧不起那些伎俩,但我干得比谁都欢,比如搞批文、以权谋私等等。因为我会干这些,我就更看不起它。发财人赚第一个100万,多半凭的是胆子,轮到第二个100万的时候,才多少有些计策含量。奸人一般没胆子,所以先发的都是些什么人,不必多说。和这些人打交道,阅尽人间丑恶。

  每天压力很大,不知怎样才能让神经松懈下来。

  有人介绍我上歌厅,唱卡拉OK。

  我刚开始不喜欢那种黑暗的光怪陆离的气氛,还有那么多的鸡混迹其中。鸡太多的地方,女人就贬值。每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你就不由自主地会想,她是不是鸡?

  但我很快地发现卡拉OK的绝妙所在,就是人都有嚎叫的欲望。人是从野兽变来的,世界是一个动物园。其实兽叫也是很美的事,比如虎啸猿啼,还有黄鹏鸣翠柳、蛙声一片等等,都是入了诗的。人进步了,却被剥夺了嚎叫的权利,如果你是一个女人,到处都让你讲究淑女风范,你就更没机会大喊大叫.

  真羡慕文化大革命那会儿的年轻人,年老的也包括在内,每天都可以大声地呼喊口号,打倒谁,拥护谁,狂轰滥炸一番。这就像今天的KTV,有伤感的也有激烈的,既可以缠绵也可以声嘶力竭,心里有多少不痛快的事,都宣泄出去了。文革那时免费,现代人没这个福气了,只好花了钱,到歌厅里乱吼,平衡自己快要爆炸的心。

  卡拉OK这东西,最令人丧失自知之明,再说得不客气些,就是大肆公开地鼓励人不要脸。

  你明明不是歌手,大庭广众下,唱什么?逼别人贡献出耳朵,供你蹂躏?有的人说什么,他不管别人爱不爱听,要的是自我实现……胡扯淡!你没看有的歌厅,音响设备什么都好,迎宾小姐也靓,就是因为没有人听歌,大家不去?所以,我要是歌厅的老板,就要特地招聘一拨能忍受噪音的人,高薪养着一批耳朵,花小钱,挣大钱。

  我每天都去唱,还给了老板一笔钱,叫他雇人给我献花。

  有一天,朋友家举行化妆卡拉0K舞会。我为了穿什么衣服这件事,思考了整整一天。我喜欢惊世骇俗,让人对我刻骨铭心。

  那天,我在脸上涂满了厚厚的橙黄色粉,用新鲜的翠绿色画了眼线,眉毛的头部是墨绿色的,再用淡绿由深向浅地往眉尾蔓延,直到过渡成娇弱的鹅黄色,眉弓上方点的是紫左蓝色,整个眉毛就像一条刚刚苏醒的青蚕。

  嘴唇我用的是柿红色,很集中紧凑,像一枚辣椒。

  最要紧的是发型和装饰。这是我化妆的精华。

  我让保姆到街上去买刚砍下来的卷心菜。她买回来,我发了一大顿脾气,差点把她给炒了。她说,是按您的意思买的呀,新鲜极了。我说,蠢话!光是新鲜就行啦?这么小,怎么用?要大!

  第二次,她买回来的菜吓了我一跳,菜叶大得像雨伞。

  我把头发结成长长的两条辫子,盘在头上,然后从菜心剥了几片又大又软的叶子,看似随意实则非常讲究地包裹在头上,像一条别致的绿叶头巾。从最外层的莱帮上,挖下一个半边嫩白半边老绿的圆形,贴在额头正中,菜筋笔直地对准鼻梁。从前额的刘海中分出一小缕发丝,绕成小圆圈,好像黄瓜的卷须,随着每一次呼吸飘动。

  我用樱桃做了一对耳环;用切成象骨块的胡萝卜连缀成手链,用油菜叶做了一件蓑衣样式的披肩,活像一块活动菜园子。

  万事俱备。这套行头穿在身上,清凉无比。

  我对着镜子反复欣赏,真漂亮!但看得久了,觉得死板点,到了临上车的最后关头,终于又找到了新的灵感。我用黑眼线液在脸蛋上,精心画了一条大毛虫,邪恶地仰着头,想吃我的花冠。真是画龙点睛之笔啊,整个脸马上神采飞扬。

  那天晚上我出尽了风头。但是轮到我唱卡拉OK的时候,女人们都嫉妒我不给我鼓掌。男人们看我总是不理睬他们,也要给我点教训,居然十分冷落。我很丧气,这时一个浑身穿着缀满金属片衣服化装成13世纪女巫的人,走过来对我说,小姐,你哪儿都很现代,只是有一点落伍了。

  我忿忿地说,一点落伍算什么,要的是全面落伍,一落几千年,成了件活古董,做个汉代的美人,那才叫风光。

  她自我介绍说叫英姊,当地人,说话大舌头。她说,你的嗓子今天有些沙哑。

  你知道,要是有人说我生意做得不好,我根本不理会,因为我原本就不打算好好做,不过是用了我爹的面子,混事罢了,要是有人说我长得不靓,我也蛮不在乎,那是诅咒。但我在乎唱歌这个事,它真是我的爱好。我为哑嗓子难过。

  英姊突然说,你上不上洗手间?

  我知道她有要事对我说,就随她去了。

  这真是男人和女人不一样的地方。男人从没有结伴上厕所的,他们只听自己膀胱的指挥,尿憋了,起身就走。女人不,她们把厕所当成一处公园样的地方,可以慢慢地在那里面说知心话。也许因为她们要在里面补妆,那是她们社交的后台……

  哎呀,今天就说到这吧,马上就要大查房了,我累了。那个蔡生,给我开的不知是些什么迷魂药,搞得我老想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