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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其它 > 怀风 > 第1章

    闻言有点懵。

    他记得自己凌晨两点刚赶完明天的摸底卷子,又准备翻开英语课本,因为太困睡了过去。

    然而现在是什么情况?

    “三爷,您来试试这支玫瑰露么,仙女牌的,新出的呢!”

    “沈少,你看我们也不比玛丽差吧?亏您天天想着她,可这没心没肺的,哪里会像我们一样把您放在心尖尖呢?”

    左边的美人递来一根点开抽了几口的烟,是从她那艳得滴血的红唇里刚刚拔出来的,隐约还能看见红唇里面灵活的软舌。

    右边的美人也穿着旗袍,身材玲珑有致,闻言从来没见过有人能把旗袍穿得这么性感,哪怕旗袍衣领扣到脖子上,依旧让人不由得口干舌燥。

    这两个放在平时怎么也得在影视剧里才能看见的美人,现在正一左一右搂着他的手臂撒娇,软绵的身体隔着布料也能感觉到凹凸和弹性,似乎恨不得贴到闻言心里去才肯罢休。

    闻言开始仔细回想。

    是不是自己最近忙于工作,太过欲求不满了?

    还是说他睡觉前看了什么民国影视剧或小说?

    好像都没有吧。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装扮。

    原本应该是三件套的西装,外套已经被脱下不知哪里去了,剩下马甲和衬衫,领带系得倒还端正,看来是刚坐下来,还没来得及发生什么。

    香气隐隐约约,薄荷与玫瑰混杂在一块,还有其它说不出的香味,不知道是自己身上的古龙水,还是来自两个女人,闻言握拳,指甲顺势往掌心里掐了一下,居然会疼,这梦境未免太真实了,难道是穿越?

    定了定神,闻言摸索衣服口袋,从兜里掏出一包香烟,一条手帕,一个钱夹。

    他满怀希望打开钱夹,里面是一叠绿纸美钞,一些零钱。

    还有,两张女人的照片。

    身份证呢?!

    ……哦对,民国肯定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的习惯。

    那他到底是谁?!

    “三爷怎么还藏着别的女人的照片?!”左边的美人不满道,“您最喜欢点玛丽就算了,难道我们俩还比不上别的野花野草吗!”

    “就是,沈少,听说您新开的那家照相馆,用的是德国最新进口的相机,拍出来的照片可好看了,上完色跟外头那些美人画完全不一样,能不能也给我们拍一张?”

    为了争宠,一个叫三爷,一个叫沈少,都想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但起码闻言知道了这具身体的姓氏。

    他心事重重,美人贴在身上的火热也没有半点反应,倒是被她们聒噪不休闹得烦躁,起身道:“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也不等两人反应,和大班匆匆赶来的挽留,闻言大踏步就往外面走去。

    料峭寒风扑面而来,将里面的靡靡之音和脂粉香气冲散大半,整个人顿时清醒不少。

    新问题来了。

    离开这里,他要去哪?他能去哪?他从哪来?

    闻言举目四望,又扭头看了看身后夜总会的招牌。

    上海新世界舞厅。

    得,又解开一个谜题,他现在在上海。

    民国时期的上海,他又是这身打扮,怎么说也算是个体面人物,不至于无家可归吧?

    正踌躇之际,一辆小汽车停在前面台阶下,年轻人从车上下来,打开后车门,冲闻言招呼:“少爷,您今天这么早就散场了?”

    他还有司机?

    闻言眼前一亮,先上了车,也不说去哪,就让司机四处转转,他则旁敲侧击,终于把自己的身世履历和丰功伟绩问得七七八八了。

    沈魄,家里经商,祖上洋行起家,后来卖过布料和洋火,开过银行,现在家族里经营生意的是他老爹,有个姑姑是名媛,不是后世那种带贬义的名媛,眼下的名媛就相当于上流社会的名门闺秀,据说他这姑姑还是个小有名气的才女,经常在报纸上连载小说诗词,叔叔是跟着老爹做生意的,此外还有个伯父,来头更了不得,是现今上海市副市长。

    好家伙,他这是穿到了民国豪门富/官二代身上。

    沈魄在家族排行第三,所以人称沈三少或三爷,这位沈少爷不肯出洋留学,于是就读于本地圣约翰大学神学院,家里想让他好歹混个大学文凭,以后也好帮长辈打理生意打,但事实证明沈少爷的日子过得花团锦簇,每天安排里根本就没有好好学习这个选项。

    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起来之后优哉游哉泡个澡,吃个午(早)饭,这时候也到了下午三四点了,出门晃一圈,心情好就去学校点个卯,心情不好就找朋友吃茶,或者参加一个沙龙,到了日落时分,那生活可就陡然丰富多彩起来了,狐朋狗友轮番来请,要么去这个私人舞会,要么去那个舞厅,要么去赌场小赌怡情,要么带个舞女回家……不,他还不敢把舞女带回家,顶多带出去兜兜风,总之吃喝玩乐嫖赌抽,该干的不该干的,沈少爷几乎都没落下,反正就是不干正事。

    他虽然号称老三,但老大生得早,许多年前就留洋去了,到现在都没回来,是个隐形人,老二早几年意外去世,沈魄就是实际上的独苗苗,深受家中女眷的宠爱,从小锦衣玉食,蜂蜜堆里长大,养成今天的人生轨迹实属再正常不过。

    当司机小吴询问接下来是去周少爷家的舞会,还是去舞女“小赛金花”那里捧场时,闻言茫然了。他循规蹈矩活了二十几年,每天除了学习就是工作,周围环境也很简单,突然直接把他扔到这纸醉金迷的地方,就像让一个贫穷了很久的人要在一夜之间花完一百亿美元一样,穷人也会短时间无所适从。

    闻言深吸了口气:“走,回家!”

    他没有沈魄的记忆,不知道沈家是什么样的,心里还带了点忐忑,怕自己无法应付,但等他踏进家门的那一刻起,闻言就知道,自己多虑了。

    四名中年美妇正在花厅打麻将,动静从那边传到这边,稀稀拉拉,莺声燕语,沈家夫人听见儿子回来,都被惊动了,亲自迎出来。

    “我的小乖乖,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该不会是不舒服吧?”

    沈母先往闻言额头上摸了下,又赶忙吩咐佣人。

    “快快,先烧点热水,拧个毛巾给少爷擦擦脸,再把熬好的鸽子汤盛一碗过来!”

    闻言从头到尾就没有开口的机会,又被母亲的牌友轮番问候了一遍。

    能跟沈夫人打牌的人,家世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不是警察局夫人,就是财政部官员的女眷,闻言坐在那里几乎不用动,就能眼花缭乱看上一出民国年代剧。

    沈魄的容貌自然是很出色的——从沈夫人那里也能看出来,所以夫人们更多夸奖他长得好,又问闻言定亲了没有,话里话外的暗示让闻言头皮发麻,他终于说了进门之后跟母亲的第一句话。

    “你们玩,妈,我先回房了!”

    说罢落荒而逃,幸好他在进来时就通过佣人们的对话得知自己的房间所在。

    房间里一应家具摆设在百年后的眼光看来也是不过时的,闻言直接躺上雕花立柱西洋大床的席梦思上,但下一秒,他又火烧屁股般弹起来,奔向沈魄房间里那张看上去万年没动过的书桌。

    闻言不是不喜欢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只是突如其来的一切让他感觉很不真实,好像随时都会被夺走,再说穿越也得有个契机,别人都是意外死亡,他这睡着了做个梦就过来,总不会睡醒了又回去吧?

    不管如何,他得找到一些真实的东西来破除这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闻言翻开沈魄桌子上那些书。

    一拿过来,他就傻眼了。

    这是什么?

    法文?

    还有这个,拉丁文?

    刚才小吴说过,沈魄是读什么专业来着?

    ……神学院?

    闻言嘴角抽搐,飞快一页页翻开,里面全是他不认识的符号,想必也是沈魄不认识的,因为课本几乎全新,连沈魄自己可能都没翻过。

    难道就没有中文的吗?!

    闻言有点抓狂,他又不想去喊个佣人进来问,那样很容易露怯引人怀疑。

    他一本本翻着桌上的书和笔记,又去旁边书架上找,书架上全是英文书,而且都崭新无比,一看就知道沈魄自己也没翻过,肯定是买回来充面子的。

    闻言看见其中一本《双城记》的原文书,但这书他记得早在1859年就出版了,那时还没民国,也无法佐证他现在所处的年代。

    翻了半天,他终于找到一本中文的。

    确切的说,是沈魄自己写的日记。

    虽然这日记只写了两页。

    第一页是:今天在学校看见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听说是法学院的,叫章鸣,听说她只和学习好的人说话,要么我也努力一下?从明天开始。

    第二页是:算了,我不是这块料。

    闻言:……

    他一头黑线,极度无语。

    这两页日记让他对沈魄有了个更为完整的认识。

    出身优渥,沉迷享乐,没有恒心,正事那是一点都不干。

    沈魄为了美女想挣扎一下,但这种挣扎最多只有三分钟热度。

    忽然,闻言的目光在日记上某处停住。

    民国廿一年,一月三日,晴。

    这些字迹看起来还很新,想必距离现在不会很远。

    就在这时,佣人敲门进来送鸽子汤。

    闻言故作不经意问了句:“今天几号来着?”

    佣人:“少爷,今天是廿九了,小寒。”

    闻言没法一下子问出日期,只好作罢。

    他独自在房间里困兽一般踱了很久,决定明天一大早就让小吴载他去学校,反正沈魄一年到头也没去过几次,同学们估计都不认识他,正好可以好好问问情况。

    闻言又翻了一下书架上的书,没有什么新发现,但这具身体作息太晚,他翻来覆去睡不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才迷迷糊糊昏睡过去。

    这一觉睡得很不踏实。

    梦里闻言眼前走马观花似的闪过许多镜头,一会儿是沈魄在学校里鸡同鸭讲,一会儿又是他自己白天被通知要教拉丁语,梦境杂乱无章,仿佛焦虑大爆发,最终迸发出令人目眩神迷的噪音,在耳边嗡嗡作响。

    闻言蓦地惊醒!

    他下意识用手支撑住身下桌面,懵懂四顾,发现自己依旧趴在睡前备课的桌上,四周简陋狭小,哪里有什么雕花大床和拉丁文课本?

    鸽子汤的味道还在舌尖回荡,但昨晚的经历就像一个梦幻泡泡,随着他醒来的瞬间被戳破,可舞厅里两个美女的碰触和声音,沈母和牌友们的说笑,包括他在沈魄房间里看见的所有东西,所有一切是那么真实,真实到他无法相信那只是一个梦。

    闻言看了眼时间,早上六点。

    糟了,再过一个多小时,他还要上第一节课。

    昨天校长让他今天开始给学生暂代一学期的英语课,因为上一个英语老师受不了这里环境恶劣,宁可违约也要离职,现在一时半会也找不到人,他这个语文老师只好被抓来当临时工。

    可闻言没教过英语课,哪怕教小学生也有点心虚,就想着昨晚好好准备一下,结果不小心睡过去了……

    他翻开课本,准备临时抱佛脚做点准备。

    下一刻,闻言眼前一黑。

    课本上横七竖八歪歪扭扭写满了批注。

    这个单词我认识,哈哈哈!

    这什么鬼东西???

    我最讨厌洋鬼子文!

    这鸟不拉屎的是什么地方,我要出去!

    这课本是全新的,在闻言拿到之前没有被涂鸦过,再说这么丑的字也不是他的!

    谁在这上面恶作剧?!

    闻言突然发现,这些字全是繁体字。

    深山里,学生们连常用字都认不全,更别提繁体字了。

    现在也只有少数地区,还流行繁体字。

    还有梦里的……民国?!

    闻言似想到什么,赶紧打开手机上的万年历。

    民国廿一年,也就是1932年。

    当时日记上写的是一月三日,而沈家佣人说当天是农历廿九,小寒。

    闻言滑动的手指突然在某处停住,脸上表情凝固了。

    1932年1月3日,再过三天,1月6日,也就是当年的农历廿九,小寒节气。

    难道,他昨晚不是在做梦?

    还是说,有个民国的上海鬼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附身,想跟他交换体验人生?

    作者有话说:

    1、1937年才改名警察局,为了方便理解,文中一律称警察局。

    2、那时候已经有席梦思了,仙女牌香烟也有。

    3、文名怀风是苜蓿的别名。“时人或谓之光风。风在其间常萧萧然,日照其花有光采,故名苜蓿为怀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