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点钟,我打问着沙河子的方位,一定要找到我的舅舅。)
南北七里,东西几十里的河川道里,霜冻了的黄沙地,洋芋还没有出芽,踩着软沓沓的。放眼望去,一畦一畦的界埂上长满了菅草,过冬的菅草还是枯黄,但硬根的芨芨草、白蒿,还有野小蒜却绿了一片,于是绿中透黄,黄中泛绿,微风从山根吹过来,黄的枯茎就泠泠地响。每隔三畦四畦堆集着一堆鹅卵石,石头白得发亮,石缝里长着野荆棘,没有叶子,枝桠交错,像铁打的。这原来是死人的坟墓,丘堆被耕作人侵蚀得越来越小,又成了耕地时丢弃石头和杂草的地方。才过了清明,荆棘上依稀挂着白色的幡纸条。
我从山根下走过来,一块地上似乎去年秋天种植了南瓜或西瓜,那些未拔去的藤蔓腐烂着却未失形,用手去提,提不起来,成了纵横交错的印在地上的线条。一个时辰后,风开始有劲,地面上的虚土吹成如海上的一层水雾,直撞向山根的崖石上,崖石又顶碰了,一个旋风就在那里腾起,能看见草窝里的野兔电一样迅疾而逃,又埋没在荒草中不见了。三十个穿着猎装的人牵着三十条细狗,分开了相隔七里地的距离而站着,我看不清东头那十五个人与狗的模样,西边的十五人中,舅舅是站在最中间的,富贵就夹在他的双腿下。舅舅眯着眼睛朝我看,满脸的得意之色,另外的十四人都穿着军用的绿色胶鞋,头发蓬乱如草,一件兽皮的马甲没有扣子,拿极粗糙的帆布制成的腰带勒在身上,他们的腿上没有扎裹腿子,只是用绳子扎着裤管,风吹得鼓鼓的。所有的细狗都剪去了尾巴,形象黑丑,但比不得富贵的腰细腿长,这些走物比人还激动,几乎迫不及待,若不是主人用手按着它们的脖颈上的红绳圈儿,早已箭一般射出。被用老式的圈椅抬来的那位汉子,就是舅舅的队友,严重地患上了软骨症的猎手,他是负责开锣的。我开始以为他们这是要赛狗的,待到当的一声锣响,十五只狗唰地蹿了出去,他们的主人就紧紧在后边跟跑,各人口里叼着一个哨子,发出长短高低急缓的哨音,细狗们就直跑,斜跑,迂回跑,交叉跑,阵式变幻无穷。与此同时,远远的七里外的河川道那头,十五个人与狗也向这边扑来,立时尘土飞起像两排浪潮向中间涌去,尘雾之中,我看见有了野兔在逃奔,而每一只野兔逃奔后边又紧追不舍着两条三条细狗,他们在河川道上兜圈子,弯花子,忽聚忽散,时隐时现。穷追不舍的人夹杂其中,他们已难以识别自己的走物,但各自的哨音足以使自己的走狗听得明白,他们的速度不亚于细狗,当细狗时不时腾空而起,你无法分清人是了狗,狗是了人。
“赛狗比赛马还好看哩!”“这不是赛狗,是狗撵兔。”圈椅上的软骨人纠正着我的错误,他的身边是无数的看热闹人,一齐敲锣打鼓,鸣放着鞭炮,甚至点燃了火铳,齐声吆喝。我在州城里仍然是个足球迷,我敢说这里的场面绝不亚于球场上来得疯狂,我分明瞧见了一个人脖子上架着他的孩子,孩子一边叫喊一边双手拍打着父亲的头,那头脸红得像喝醉了酒一般自己仍不理会。一个妇女不停地蹦跳着叫喊,两个大奶就上下咕涌,有男人就说:“兔子,兔子,兔子钻到怀里了!众人轰然大笑,而一伙妇女就围了过去一阵捶打,将其赶进了撵兔的风尘中。我终于在混乱中瞧见舅舅了,他和富贵一直在追赶着一只灰毛兔子,人和狗离兔子就只差那么两米左右,每次富贵一下子扑了上去,几乎就扑住兔子后腿了,兔子突然一闪,竟能立即停住,待富贵以惯性扑到在前面去了,它却忽地掉头向反方向跑,急得舅舅脱下一只鞋就掷去,鞋是砸在了兔子的身上,兔子跳起来,重重地落下,又爬起来往西跑,而西边撵兔的狗又撵了来,兔子就斜着向我们这边跑来,两条细狗又是只差那么两米了,可还是撵不上。我们直喊加油加油,舅舅距我们这边近,硬是撵不上兔子,似乎有些恼了,他坐了下来,他的脚上已没有了鞋,顺手从地上捡起一粒石子,那么一甩,兔子应声翻了个身,四蹄在空中乱舞,翻起来又跑,但跑了两步不动了,两条细狗同时扑过去。围观的人群天摇地动地欢呼了,欢呼的还为着两条细狗一个咬着兔子的后腿一个咬着兔子的前腿互不松口,最后将兔子撕扯成了两截,噔噔噔地叼着过来让软骨人收取了。我蹲下身抚摸细狗,细狗皮毛光滑得如黑绸缎,我说:”都有功,都有功!“它们仅有的那一寸长的尾骨在动着,汪汪地叫。
狗撵兔足足持续了六个小时,待七里方圆的荒草乱石中再也没有野兔,尘埃落定,人和狗安歇了。围猎一共收获了五只野兔,五只野兔交给了舅舅的那位软骨症队友,他抄起刀每个兔子剁三下,剁了三节,分别扔给细狗们吃了,然后一声呼啸众人胜利回村。
我跟着舅舅,舅舅像个土人似的,满头满脸的汗水道,鞋是无法捡回的,就赤着脚。他说怎么样,过瘾不?我说:就这样回去呀,这就完了吗?舅舅说:可不就完了。你如果愿意,咱们多停留一天,明日去下河川场地来一场。我当然不同意,但我不明白的是狗撵兔的场面壮观是壮观,可如小儿游戏么,难道大人们出那么大的力气,流那么多汗水,就是为了一场毫无意义的游戏吗?“真是猎人!”村人还在赞叹着舅舅,向他竖大拇指。
真是猎人?!我看着在赞叹中舅舅得意的神情,还有被人抬着,仍在圈椅中谈笑风声的软骨人,我蓦然理解了舅舅为什么来这里参与狗撵兔了:猎人没有了狼,那只有以兔为猎了,或许他们无任何利益目标,只纯粹为着要发狂一次。发狂就是他们的真正意义。
在软骨人的家里,我又见到了穆雷,我是早晨来到村口打问情况时碰见他的,他说:“你这不是把羊给狼送哩么!”径直领着我就到了软骨人的家,舅舅正坐在台阶上扎他的裹缠。舅舅对我的到来当然吃惊,穆雷就大声叫嚷:“你不要我们了,原来跟文人?上了?!”凭他这说话劲,我就喜欢上了这位小个子,但舅舅却叫他为“烂头”,而且叫他快给我倒茶水他就倒茶水,叫他把烟敬给我他就把口袋的烟掏出来,殷勤得很,却小声对我说:“我这是在你面前维护他的尊严哩!是你把他叫舅舅吗,哈巴狗站到粪堆上了!”舅舅还是听见了,说:“烂头,把你的嘴烂了就好了!”我问穆雷:“你不是说你叫穆雷吗?怎么叫烂头?”
他说:“我害头痛。”我这才知道他就是舅舅的另一个队友。
撵兔的时候,烂头没有在现场,现在他却坐在软骨人的院子里让老婆捏脑袋,他的头痛病真的又犯了。
他的老婆是个大块头女人,捏得满头热汗,末了就用拳头使劲在他的脑门上砸。
舅舅问:“痛得厉害吗?”
烂头说:“还受得住。”舅舅说:“你能受住就不要吃芬必得,是药三分毒,我看见你一日几次吃芬必得我都害怕了。”烂头勉强地笑了笑,却说:“队长,我这媳妇是狼哩!”我们一时没听懂,他说:“前半生是我打狼哩,后半生狼打我哩!”
舅舅脸上黯淡下来,他走过去为他的队友砸头,喃喃地说:“不要老呆在家里,没病也沤出病了,你们这儿兔子多,围围猎慢慢将息就会好的。”烂头说:“用劲,对,对!我倒担心兔子越来越少了呢。“舅舅说:”撵上兔子不要给细狗吃,放了再撵嘛。“大块头女人已坐到灶火口烧水做饭,对舅舅说:”你要常来哩,你瞧你来了他们哥儿们精神也好多了,要不,你把他领了走,顺便出去干个什么事儿,免得在家头痛起来就疯了似的害扰我!“舅舅说:”我不是听他说去过南方打工吗?“女人说:”甭提他出去打工,提起来我一肚子气!“烂头忙在院子吓唬:”就你话多!“女人说:”我就要说哩!“就说烂头在家闷得慌,嚷嚷着也去南方打工呀,挣钱呀,可去了一个月,在一家建筑工地当小工,习惯不了城里的环境又跑回来。他是挣了四百元的,怕钱被人打劫,藏在鞋垫底下,坐着火车却脱了鞋在坐椅上睡着了,下车的时候发现不见了鞋,问周围人,人家说:鞋扔了,那一双破鞋能臭死人,提起来从车窗扔出去了!他吵不过人家,也打不过人家,心痛着鞋,更心痛鞋垫子底下的四百元钱,骂一句”好过了拾我鞋的龟儿子了!“赤脚下了车,在城里一家饭馆寻着了本村的一个打工的,借了钱回来的。
烂头在院子里说:“你听她胡扯,我要混到那一步,我拔根×毛吊死了!”女人说:“好,好,算我给你编谎哩。”低了头又去烧火,火塌下去,净是冒烟,我看见她噘了嘴去吹时,两道眼泪亮在了脸颊上。
饭桌上,他们嚷着要喝酒,酒是自家酿做的盛在大瓮里的苞谷酒,软骨人的老婆用葫芦瓢舀了一瓢又一瓢。他们轮番敬我这个客人,我是喝不了的,舅舅就代替着。后来他们就唱酒歌划拳,我从来没见过唱酒歌是那么复杂,随口唱出的歌辞里又清醒地出拳报数,谁一输对方便唱:一杯水酒你来喝!大家全都喝得面红耳赤,丢剥了上衣,我以为舅舅的身上有伤疤,没想到他们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伤疤,伤疤在酒后发亮发红。我抚着烂头的伤疤:“这些都是狼抓的?”烂头说:“凡是抓过我的狼,它没有不死的!”软骨人说:“烂头,左胳膊那个疤也是把狼杀了?”烂头说:“关公也有走麦城的,他妈的,昨儿夜里我还梦到那只狼哩,他说刀在二郎山东沟的鹰嘴崖下,醒来我还给你弟妹说,是不是狼给我托梦哩?队长,你能再到二郎山东沟的鹰嘴崖下吗,去看看刀真的在那儿没在?”舅舅哼了一声没有言语。
烂头就告诉我,有一回他正在林子里拉屎,拉屎要蹲在顺风处的,刚转个方向,觉得不对,还未回头,一只狼从树后扑了过来,一把就把他的袖子抓没有了。枪是放在一边的,来不及去拿了,就从裹腿里拔出刀来捅,不偏不倚捅在狼的屁眼里,谁知捅得深,一时拔不出来,狼带着刀就逃跑了。“刀倒是好刀,”他说,“他妈的。”
自己便笑了。于是,他们开始讲过去的猎事,几个人几乎指着身上的伤疤把一个个与狼搏斗的故事讲得没完没了。老太太们凑在一起,说不完的是儿子和孙子;同学聚会嚷道不清的是幼时的光景。他们几个讲得手舞足蹈,眉飞色舞,边讲边对我说:“有意思不?”我当然听得一惊一乍,俯仰不已,舅舅说:“把嘴角的白沫擦擦。”
烂头就不好意思再讲了。我摸摸舅舅脊背上的伤疤,像摸着了铁门板上的灯泡,希望舅舅也能讲一讲,但舅舅只是笑着喝酒,说:“我记不得什么了。”软骨人将两条失去了知觉的腿从椅沿上提上来,像提了两吊肉,塞进了椅面,自己却有些伤感了,说:“你现在还是猎人,你当然记不起来的,可我们一坐下来,全凭着回忆过日子哩。人常说会水的最后死在水里,登山的最后死在山上,咱是打了一辈子狼,没死在狼身上却要瘫死在炕上……”舅舅站起来,对女主人说:“不说了,不说了,削面吃吧!”面是早揉好了,面团醒在那里的,胖女人扑扑沓沓拉动着风箱烧火,舅舅就抱了面团嚷道着他来削,将一块湿布顶在光头上,放上了面团,然后双手挥了柳叶长刀在面团上削去,一时刀挥如飞,面片落叶一般飘进锅中滚水。
众人全都住口,目注着他,却没有为他的精湛技艺叫彩,而是严肃得连出气声儿都没有了。舅舅的双刀越削越快,似乎仇恨着,要将他的头颅也这么一刀一刀削去,直到削得面团只剩下薄薄一层,双手一扬,两只利刀唰地飞向屋中的北墙上。北墙挂着一张狼皮,刀扎在了狼皮上。
舅舅的突然怪异使大家再不提起狼的事情,面条端上了桌,都只是呼呼噜噜地扒饭。我真担心这些猎人借着酒劲还要弄出些事情来,又不愿饭桌上的气氛冷淡,胖女人就招手把我叫到院子,低声说:他们哥儿们兄弟常在一搭喝酒的,前几天喝到八成,一个要拿刀劈自己的头,一个拿拐杖磕打那双软软的腿,后来就哭,大男人家哭得像死了爹死了娘似的。你是不喝酒的,你要给咱把握点。我回到桌上,故意寻着轻松的话题,问咸肉是怎么做的,这么好吃!他们当然告诉我说,杀了猪,肉切了块,放上盐和调合面揉搓过了,在瓮中捂那么三天,然后就吊在屋梁上用柏朵子火熏,或者干脆吊在灶头上让一日三餐的烟火去熏烤。我说,噢,原来这样,那挂在屋梁下的那串咸肉上怎么有一个大薄石板?他们说那是防止老鼠顺着绳下来吃咸肉呀,再精的老鼠总不能从石板上翻下倒身再从石板的背面爬吧。我说老鼠会不会从屋梁直接往石板上跳呢?胖女人鼓着掌说你真聪明,老鼠是会这么干的,但你没见那石板是斜着挂的吗,它跳下来就会从石板上滑落地上,今早起来,一只老鼠是在地上死着的。说话间,我又犯了老毛病,就是摸自己下巴,用指甲掐着胡须拔,舅舅先是在桌下踢我的腿,我没有理会,他打了一下我的手,我才突然发现他们全都是大胡子,虽然剃了脸,脸的下半部皆青黑,而他们也同时发现了我几乎没有长胡子,就开始戏谑我,说我是太监,是二一子,烂头还伸手摸摸我的下巴,作贱说光腻得像婴儿的屁股。对于他们的无理,我自然没有上怪,因为他们的直爽并没有任何恶意,何况我的老婆并不弹嫌我没胡子,她喜欢白白净净的男人。
但在商州,在沙河子的原猎狼队员家里,我第一次为我的奶油面色和没有胡子而感到了羞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