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近年来贪婪的领导干部“出事”的轨迹,可以发现一个规律——大多数贪婪的干部,都是被“咬”出来的。本来干得好好的,该开会开会,该讲话讲话,该考察考察。可是突然有一天,“进去”的人撑不住了,于是就“乱咬”一气,又说给谁送过钱,又说谁也受过贿。这么重要的证据,专案组总不能不查吧?结果,“咬”上了谁,谁就开始“倒霉”。
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等人的案件是一起严重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他在药品监管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利用审批权收受他人贿赂,袒护、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性质十分恶劣。他终于落马了。
据报道称,郑筱萸儿子郑海榕因涉嫌此案,被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郑筱萸的妻子刘耐雪也被有关部门调查。一家三口悉数涉案,其背后形成的权钱利益链亦显现出来。
另据知情人称,关于刘耐雪母子的举报信堆了很多,“他们一家三口形成了一个非常完整的利益链,药品、医疗器械通吃。有关领导已经表示要彻查到底”。此前,郑的两任秘书郝和平、曹文庄先后被逮捕和“双规”,秘书在里面“咬”出了他。
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案,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本来,一个叫李满林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2001年12月就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逮捕。此后的几年,他也一直“老老实实”地待在看守所里。
但当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一审判处李满林死刑时,他的情绪就立即失控了,随即“咬”出为自己多年来提供保护的临汾市公安局局长邵建伟,称自己曾给邵送过“重礼”。接着,受贿总额达到480万元的邵建伟就“进去”了。刚开始,邵建伟也盼着“靠山”来救自己,但过了一段时间没有动静,尤其是当检察机关决定对其提起公诉时,他就彻底绝望了,发现只有“揭发他人”,“有立功表现”,才能得到“从轻处理”。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咬”出了他的“上线”——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说自己不仅给他送过一块价值5.7万元的手表,而且还送过10万美元和2万元人民币。真可谓贼咬一口,入木三分,侯伍杰再神通广大,也难有回天之力了。
腐败窝案往往是小人物咬出大人物、小“萝卜”带出大块“泥”。拔“萝卜”似乎成了带出“泥”的必然过程、有效手段。这些人一旦被“双规”或被逮捕,为了得到从宽处理,即便原先是贴身的秘书、发过誓的“铁哥儿们”、同床共枕的配偶、血浓于水的子女,都会咬出一大串人的。
也可能有人不解,想当初,不都是“铁哥儿们”吗?不都是“老部下”吗?不都是“天知地知”、“两肋插刀”吗?不都是“烂在肚子里也不说”吗?怎么一有风吹草动,就把“大恩大德”和“哥儿们交情”全都抛到九霄云外了?
一个人只有在离开领导岗位的时候,才会真正明白:凡是为巴结而给自己送钱的朋友,都不是真正的朋友。他讨好你、巴结你、奉承你、吹捧你、关心你、顺从你,为的都是你手中的权力。一旦你不能满足他的要求的时候,一旦你不能再对他提供保护的时候,他马上就会反过来恨你,骂你,咬你。
“咬”也是为了自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或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如果按照刑法规定量刑,就会导致大量的贪污者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要想减少刑期的唯一办法,就是揭发他人以立功。而在他们的周围,或多或少都有贪婪的人,或者是他的下级,或者是他的上级。
于是,张开嘴来“咬”这些人,就成了贪污者挽救自己的最后机会。管他提拔过自己还是帮助过自己,只要有把柄在我手里,我就“咬”你。“咬”当然对惩治腐败工作有利。如果这样一级咬一级,科长咬出处长,处长咬出局长,局长咬出书记……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一倒一大片,一抓一大串,贪婪的领导们就再没有好日子过了。
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怕“咬”。没吃过你,没喝过你,没接过你的钱,没拿过你的东西,你再愤怒,再疯狂,再乱“咬”,也“咬”不到我身上。
可见,要想不被人“咬”,就得别让人抓住把柄。别看那些人来送钱时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背地里不定咋算计你。
事不办,他不满意;事办了,他也不满意。因为在他的眼里,与你进行的只是一种交易。平安无事的时候,你好我好;一旦出了事,他首先想到的就是怎样出卖你以保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