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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言情 > 记得当时年纪小 > 你要跟谁?

  您常常觉得小孩子的特色就是“小”,

  所以理所当然听不懂你们大人在谈论些什么。

  我必须小小吐槽一下,老爸呀!就拿我还记得这件事来说,

  您的认定显然是错的。小孩子虽小,脑袋也小,

  可不代表什么事都无法理解哟!

  哇!爸爸妈妈在分小孩耶!

  这是每一个家庭里偶尔会出现的画面——

  当父亲的与当母亲的进行一种叫做“吵架”的运动。

  刚开始,大家都决定理智地来把事情谈开,因为大小声对解决事情并无助益,可是随若不满的情绪高涨,互相翻出对一些以前忍耐很久的事件交相指责之后,演变成事情不必解决,先叫骂完吐出怨气再说!

  每一对夫妻都是这样的,吵架是为了抒发长期隐忍的积怨,而非改过或解决问题。

  这一点很好理解,每次大吵的原因一定是来自情结重大,可是吵到后来您会发现双方其实都想趁这一次大吵的机会,让对方改正一些恶习。例如说原本因为被倒会而吵起来,但是最后反倒僵在“你爱嚼槟榔”、“你太唠叨”这种事情上,压根忘了倒会的事。

  吵架要是叫到有台阶下,一切天下太平、圆满落幕;倘若吵得过火,无人节制,僵扭住了,往往会丢出一句逼迫对方屈服的狠话:“离婚!”

  怕了吧?哼哼……

  虽然大多时候这一招挺有用的,但是也偶有凸槌的不幸意外。毕竟有时候提出“离婚”这字眼,只是为了下台阶,终止这场撕破脸的战争,在双方都算保留一点面子的情况下,顺利落幕;但是这一招若是太早使出来,那绝对会死个正着。

  所谓太早,就是彼此的怒气怨气还没消耗完毕,还没打算结束这种火爆,正兴头上呢,偏还脱口出挑衅的“离婚”字眼。为了证明“我才不怕你”于是飞快应道“离就离,谁怕谁”……然后,怨气更炽,各自气苦。煞有其事地进入“类离婚”的步骤中,偷偷期望对方会不会放下身段,当作一切都没发生……

  一对考虑离婚的夫妻通常只介意两件事——共有的小孩与共攒的金钱。

  我家那么穷,钱事是别想了,你还得感激不必分到负债咧。钱没有,小孩倒是不少。这几枚萝卜头是这场婚姻到现在为止,惟一的资产与成就。虽然说要养大至成人,需要更多的金钱与心力,还不保证子女长大后成材或孝顺,但是夫妻俩还是把我们争得像是金银珠宝似的!

  拜托,争到了之后,养不养得活还有待伤脑筋呢!现在这般的面红耳赤,不免让我们怀疑根本是先前吵不够,现在就用这个来吵出续篇过过瘾。搞不好把我们“分配”完后,吵尽兴了,双方都来一招“孔融全部让梨”,让我们去亚细亚当孤儿。

  大人吵得强强滚,我们做小孩的也没闲着。

  虽然说大人吵架对我们来说是件很可怕的事,但是就像经济学里所说的“边际效用递减”理论,第一天看到大人吵架,肯定是缩在角落边发抖,震撼力十足,比看当红的刑事剧“天眼”还害怕。可是一旦单元剧吵成连续剧,那就一天比一天不怕了,只好奇着这件事情何时落幕?怎么落幕?

  我们天天旁听,听呀听着,在快睡着时终于听到令人振奋精神的消息——

  哇!爸爸妈妈在分小孩耶!

  事关我们的权益,我们全竖耳恭听。

  紧张紧张!刺激刺激!我们无聊而乏味的农村生活终于出现了一道曙光,这曙光将牵引我们走向连续剧般的梦幻人生!喔……这真是太神奇了!其他小朋友知道了一定会很羡慕的啦!

  村子里还没有人离婚过喔,而且也没有小朋友因为父母离婚而离开呢!

  想到我们极有可能成为开创先例的第一人,兴奋得差点欢呼万岁。

  谁?是谁?父母分配到最后,是谁会成为跟妈妈走掉的那个人?谍对谍的悬疑气氛悄悄弥漫在几根小萝卜头之间……

  “我!我是老大,当然是带我走!”老大一副当仁不让的神气。打从不小心让他先钻出妈妈的肚皮之后,他事事争先,就没看他争个第一名回来过。

  老二不屑道:“不可能是你,你是长孙,全家人都不让你走。”哼哼!这是大受宠的报应啦!哇哈哈哈……“是我啦,女生被带走,比较不会有人反对。所以妈妈会带走我。”

  老三也好满意自己的性别:

  “我也会跟妈妈走,我也是女生。”

  “我也是。”老四也道。

  “我也是!”老幺目前进化为应声虫之列。

  “笨蛋!你是男的啦!”老二敲他一个响头。

  老幺呜呜咽咽哭起来,不知道是痛还是因为自己被归为男生国。

  大家不理他!继续谈论谁有被带到远方流浪的优先权。电视嘛都是这样演的,孤儿寡母会一直流浪哦,然后妈妈辛苦工作,而小孩子也去帮人家洗碗赚钱,大家都过得好辛苦,可是最后一定会苦尽甘来,过着很幸福的生活。

  会不会呢?我们会不会也跟电视一样呢?

  我们兴奋得全身发抖,恨不得听到妈妈钦点我们一齐走。快啊快啊!快说嘛,怎么又在翻陈年老账骂不停了?既然要离婚了,讲那些已经说过八百遍的事干吗啊!

  哎哟!妈妈爱念,个性固执古板不变通、爸爸抽烟又嚼槟榔,还爱买永远不会中奖的爱国奖券浪费钱等等等,又不是什么新闻了,上次有吵过了啊,不只,还有上上上次都有讲到耶。买张唱片都不会重听那么多次,他们每次都吵一样的,不烦呀?换点别的嘛。

  可惜,父母亲大人坚持漠视消费者权益,继续重头吵起,看起来还可以再吵三天,我们都好无力,幸好他们刚才提到分小孩时,有说到小孩子跟谁生活会比较好,虽然他们很快转移话题,吵别的去了。不过我们可是记在心中哦,那好,我们就自己来讨论跟谁比较好。瞧,我们一家子从小就懂得培养民主素养,很了不起吧?

  “爸爸好凶,我们才不要跟他住。”一人率先发表爸爸的缺点。

  “可是爸爸会给我们零用钱,妈妈都不会,还拿走我们的压岁钱。”

  对喔,爸爸给钱都很慷慨喔,而且从来不跟我们拿钱回去。

  在这一点,爸爸胜利,得一分!

  “可是爸爸不会做家事,以后妈妈不在了,一定是我们做啊,那一定会累死掉啦!”

  对对!这一点也很重要,妈妈不在了,变成我们要做家事,那就没有时间玩了耶。太痛苦了,不要!

  妈妈一分!

  “我们跟妈妈走的话,可以去流浪哦,可能会流浪到台北耶!”一群小家伙被卡通荼害甚深,把“流浪”这词儿看得好浪漫伟大。

  “但是有时候流浪会饿肚子,怎么办?”

  “那我们就……就表演!像卡通一样,吹笛子,叫小猴子翻筋斗,就会有很多人给我们钱。”最爱幻想的那一个想着想着心都醉了。

  “笨蛋!我们又没有猴子,你也不会吹笛子,我才会。”老大凸显自己的流浪优势。

  老二嗤之以鼻:“我三年级以后也会教,到时就会了。你吹得好难听,客人不会给你钱,只会吓得跑掉,然后你就会饿死翘翘。

  “没有猴子就没用!”又一个加人意见。

  灵光一闪——“爸爸属猴耶!”那不是就有猴子了吗?

  耶耶耶!我家有猴子呢!

  于是,我们比大人EQ高一点,很快达成和解的共识,当大人还在吵时,我们小孩做了以下结论——

  1.要流浪,就带爸爸一起去表演。

  2.离婚后,妈妈也要回来做家事。

  3.过年时,我们要跟爸爸住。

  4.我们想流浪,也不想饿肚子。所以爸妈有时要离婚、有时要结婚。

  还有还有……

  呜没——没有一还有”了,因为爸妈已经和好了!

  下次一定要记得把握时间呀,我们一致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