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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你没事吧?”脚步声走近,一个声音问她,声音很清悦,只是透着奶气,金娥皱眉,她讨厌脂粉气的男人,这个男人,只听声音就够讨厌。

  “没事!”她回答得粗声粗气,因为姿势不对,影响呼吸,不用刻意压低,声音也有够沙哑了。

  “你功夫好棒呀,这样是在练什么?”奶气的男声又起,还凑近了一步。

  “你想知道?”杜金娥的眼睛里进了滴汗水,她连忙眨了又眨,心头火起。

  “想知道。”奶气的男声又凑近一步。

  “我手里的东西都接过去,然后也像我一样站好,我就告诉你。”她说,当然,并没有指望有人会真这样做。

  “说话算话。”男声再响起的同时,金娥觉得自己手上的众多大包小包被人一股脑的拿了去,负担一除,她利马站直身子,一手拉下面具。

  不知是眼睛在黑暗里呆得有些久了,还是正午的阳光正好照在眼前的人脸上,金娥觉得自己竟有些睁不开眼睛了,奶气的男人年纪很轻,总跟自己差不多吧,有一双乌黑而明亮的眼睛,一笑之下,嘴角竟还有两个淡淡的酒窝。

  稚气而天真,正好可以捉弄,金娥飞快的想着,一边把面具别到脑后,一边又从男人,不,应该只是个男孩,她从男孩手中又接过自己的东西,然后抬脚踢了踢男孩着地的右腿,“站直了,别摇晃。”

  男孩没有反抗,只五分天真,五分好奇的看她,“这是什么功夫?”

  “站稳别动,一会告诉你。”金娥忍住好笑,一本正经。

  “好,没问题。”男孩果然站着不动,左腿和头成一条直线,身子和右腿成直角,一盏茶、一柱香的时间都过去了,居然果真没动。

  两个人在闹市这样的一折腾,周围早围了里外三层的人,金娥抱着东西站在一旁,暗想,“可惜了这样的好皮囊,居然是个傻子,不过功夫还真是不错。”她预备再让他站一会,然后给他一脚,就踹他一直站着的腿好了,这样自己逃跑会比较方便,看他以后走路还乱不乱撞人,哼,当个教训好了。

  “七弟?真是你,你在做什么?”正在她准备出腿时,人群里忽然又挤进个青年,十七十八岁的样子,穿一身枣红的袍子,模样和眼前的傻子总有八分像。

  “六哥,你来了,我在练功。”傻子说,语气没有痛苦,倒好象很享受的样子。

  金娥一看来的青年一脸的聪明,这是他们两个人最大的区别,就知道情况不对,所以在青年开口之后,早悄悄退到人群中,趁大家都没回过神的时候,溜之大吉了。

  后来她才知道,那天在集市上,被他捉弄的是天波杨府的七公子,人人都叫他做杨七郎,倒很少有人还记得他本来的名字,是叫做杨延嗣的。

  而她跟杨延嗣的故事,也从这一天开始。

  那时她以为,她可以这样捉弄他一生,其实七郎不笨,至少不像他们初次见面时表现得那样的笨,他是聪明的,因为同样喜欢捉弄别人,只是一遇到她的时候,就只有被捉弄的份,他说这是一物降一物,她只是笑,也许吧。

  他甘于被她捉弄,后来她才明白,他只是希望她开心。

  只是,开心的日子却是那样的短暂。

  七郎答应过她很多事,无论怎样都会做到,他一生只失约过一次,那次他答应她,回家去向父母禀告他们的婚事,然后三书六礼,迎娶她进杨家。她在家里等了他十天,得到的消息是他匆匆随父兄去了战场,她又等了几天,终于还是决定去战场找他,找她的七郎,她的丈夫。

  黄河边,等待她的,是河上一具冰冷的尸体,身上密密麻麻的箭伤,几乎找不到一块完整的皮肉,每一支箭上,都刻着一个潘字。

  她没有哭,她只是茫然的抱着那曾经温暖的身体,一遍一遍的擦拭他头上的水珠,“笑笑吧,就笑一下。”她想着,也这样说。

  那一年,他十七岁,她也是。

  当漫长的人生又走过一个十七年的时候,有人曾问过她,“后悔吗?”

  她摇头,房间里,七郎的画像依旧是十七岁的模样,后悔什么呢?遇见他,爱上他,嫁给他,还是为了那一年的刻骨铭心,而这样独自守望一生?

  无论是什么,她都是无悔吧,她嫁给了一个英雄,就像她少时希望的一样,尽管他的生命如同流星一样,在最明亮时陨落,可是,在她心目中,他永远是她的天空中,最亮的星辰。

  “你还是这样年轻,我却已经老了,再相见时,你要是认不出我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