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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倒数第二十四天:愧曾为人师表

  钟氏花园的主建筑是两层楼:一楼是客厅和下人房,二楼是主人卧室和客房,共六个房间,环抱着形成一个大半圆,收口处是楼梯。其中,左起第一间是无颜的闺房——紧邻着外公的书房,然后是外公和外婆的主卧室,然后是外婆自己的小房间,然后是爸爸和妈妈回国时住的房间,最右边是客房——以前住着瑞秋,今夜则住着令正。

  无颜有些激动,她和令正竟然住在同一座房子里呢。当她确定令正已经睡熟,便擎了一盏灯,开始一间一间地打量起这座自小在这里生活的小楼来,并很用心地将每间屋子的摆设都记在心中,好等下向二郎汇报。

  主卧室很大很舒服,但是外公平时并不住在这里,而是在书房搭张床,工作晚了就睡在那儿;外婆的小房间是长年上锁,连打扫都是外公自己来做,从不假他人之手;倒是无颜父母的房间,虽然长年空着,保姆却时时进出,打扫整理。整幢房子整洁、清冷、富丽堂皇,可是没有人气,宛同鬼屋,或者,一座活死人墓。

  无颜忍不住在心里苦笑了一下,她是个鬼,这里可不就是鬼屋了?客厅里老式的挂钟忽然“克郎郎”响了一阵,“当——当——当——”敲了十二下。无颜想,原来这一天已经过完了,现在她应该是二十四岁了。

  她静悄悄地下了楼,走到一半,忽然想起什么,熄了灯,在黑暗中定了一定,然后才轻车熟路地走下楼。无颜径自飘过甬道,打开钟家花园的大门,站在门口等待老鬼前来。

  今晚的月色不错,照着门口枝叶繁茂的大榕树,有雾气在树冠处隐隐绰绰地升腾环绕。无颜身轻如燕,随风微微摇荡,但她努力定一定神,稳稳站立。

  “二郎前辈……”她轻声呼唤,“你在哪儿?我看不见你。”

  “可我看得见你。”二郎应声现身,从大榕树上跳下来,兴冲冲地问,“你终于进去了?你看见小翠的房间了吗?”

  “还没有……”无颜有些愧疚,“房门上着锁,有陈嫂和令正在,我总不能劈了门进去吧,那样太令人起疑了。”

  “那么,支走他们。”

  “我会想办法的,但是,给我一点儿时间好吗?”无颜请求,“我才刚回来,还不大会‘重新做人’。”

  老鬼并不理会无颜的幽默,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又激动又惆怅地说:“我又去城隍庙戏楼了,可是现在整个豫园都变成了市场,人来人往的,到处都是店铺,也有唱戏的,可是和以前大不一样,唱的人字不正腔不圆,听的人又只顾喝酒划拳,都没点儿诚意。还有卖蟹肉汤包的,我看了一看,闻了一闻,皮儿擀得老厚,味儿也不香,竟大不成话。卖的旗袍也不像样子,剪裁得一塌糊涂,身材再好的大家闺秀穿上去,也都变了苏州小大姐了。唉,什么都不一样了,什么都改变了……”

  他徘徊在豫园的上空,园子里正演着一出《节义鸳鸯冢娇红记》,那个半路出家的小旦虽然唱得不咋的,但是因为词句正合了自己的心意,二郎也就听出些滋味来,渐渐出神……

  “今日生离和死别,恰正似花不重开月永缺。我不能够与你,我不能够与你做的片晌夫妻,刚博得个三生话说。一声声,肠寸绝。一言言,愁万叠。是这等苦离恶别,要相逢则除梦中来也……”

  二郎在那唱腔里飘来荡去,想着自己粉墨登场的往事,想着那些抛掷上台的打赏和络绎不绝的掌声……那是他人生的极盛时期,那时的观众有多么贴心如意啊。想着想着自己的脸在那旋律中慢慢浮起——吊睛、勒发,头戴黑素软罗帽,足穿黑薄底靴,一身黑缎素侉衣簇新崭亮,前胸和腋下密密地缀着三排英雄结——那是给雍王府唱堂会时赏的象牙扣——黑白分明,愈衬得他面如满月、眼若星辰。

  京剧脸谱大概是世界上最奇怪的美色。因为那些油彩勾勒其实是相当粗糙而夸张的,然而观众心领神会,自动自觉地掌握了欣赏那夸张之美的技巧,见识到人物的美而忽略所有的不合理。

  他们对他的身段招式喝彩不绝,手下替他打着拍子,嘴里替他数着旋子,摇头晃脑,如醉如痴。于是,他的拳脚也就打得愈发威猛有力,每一次“出手”都抛接得很准,每一个“亮相”都恰得其时,手、眼、身、步、法,唱、念、做、打、翻,一根哨棒,舞得虎虎生风。

  戏剧,其实是戏子与看客共同完成的一场歌舞秀。

  “那么长的夜,都用来唱戏吗?”无颜好奇地问,打断了二郎的沉思。

  二郎摇头道:“不,也有时歇了戏,或者停档,就用来游乐——逛夜市、看灯、宵夜,或者去赌场碰运气。”

  “那么多节目?”无颜笑,越发好奇,“那么白天做什么?”

  “白天用来睡觉。”

  无颜莞尔。

  二郎低下头,不胜惋惜:“那时候只恨良宵苦短,白天却不甚怜惜。到了如今,想看看阳光,却已经不能了。”

  戏子与鬼,都只属于黑夜。

  爱情也是一样。要背着光、背着人,甚至背井离乡。二郎与小翠的爱情盛开在北京,北京的夜里,两个人去跳舞场欢乐终宵。小翠的舞步真是美,他的也不差,他们两个,是舞池里的风景,一对绝配。

  二郎悠然神往,上海已经模样大变了,北京呢?那些舞池的灯光可还依然明媚?餐厅的美酒可还香醇如故?那时节,他与小翠形影不离,夜夜笙歌,通宵达旦,有时一起去看戏,有时又陪他去上戏,有时小翠甚至还会去后台,亲手为他上头。那时候后台本来是不许女子去的,但是他不管,仗着自己是台柱子,独断独行,硬是把小翠带进了梳头间,由着她拈红弄粉。

  她不喜欢沾染油彩,但是喜欢看,画脸的活儿是别人做的,她只坐在一边笑眯眯等着,直到最后,等他的头发梳上去,勒好,她才款款地走过来,替他带上冠子、翎毛,扶正了,看一看,退几步,再看一看,满意了,就将他轻轻一推,说:“去吧。”那轻笑浅嗔的模样,到现在还深深地刻在他脑海里,历久弥新。

  那个时候,他们活得要多么张扬就有多么张扬,率性、奢侈,有今天没明天的,但是真正开心。

  二郎很想再去北京一次,凭吊他与小翠的蜜月时光。但是按照无颜的行程,要到后天她才可以去北京。那一年,她大学四年级,去北京实习,还堆过一个雪人,她得去把那雪孩子的魂一起带走。

  “你明天去哪里?”老鬼问无颜。

  “我教书的盲哑学校。我在那里工作了两年,得去把自己的脚印找回来。”无颜答,接着反问,“你呢?”

  “不知道,或许还是苏州河吧。”老鬼无限怅惘,悲凉地叹息,“在上海,除了这几个地方,我也没别的去处。”

  这是无颜生平最重要的第二个脚印了。

  她的学生——她人生在世仅有的意义。她曾经教导他们什么是毅力与自信,然而她又用自己的轻生来摧毁了这信念——幸亏他们不知道,而只当作一场意外的车祸。

  正放暑假,整个校园空荡荡的。无颜回到学校的时候,仍能看到教室后面黑板报上盲哑孩子们稚嫩的图画和标语:钟老师,我们想念你!

  对他们,她真有点儿无颜相见了。自杀,是多么愚蠢的行为。她怎么对得起这些爱她的孩子?她看看空空的教室,仿佛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讲台上响起——“也许,我们生来就是上帝的弃儿,因为他给予我们的,不如其他人那么多。但是,正因为如此,我们更要加倍地爱自己。如果我们自己不能够鼓励自己、扶持自己,谁又会来帮助我们呢?”

  然而,她却放弃了自己,将自己置身于车轮之下,化为一朵少女云。

  “无颜,你在想什么?”令正怜惜地看着无颜,她是这样地苍白憔悴,仿佛刚刚经过一场良久奔波。他并没有想到其他,只以为是长途飞行的疲惫还未平复,体贴地劝慰,“是不是舍不得这里?如果你喜欢教书,又为什么要离开呢?不如向校长说一声,我想他一定会答应你复课的。”

  “我不会再回来了。”无颜哽咽。只觉得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裂开般的疼,那是她的心——良心,还有爱心。她辜负了她的学生,承担不起他们对她的敬爱与信任,也承担不起他们的思念。她不会再回来了,收集好这里的脚印,她也就走过了自己的二十四岁。明天,她将回到大学里去,并要在那里找回四年的足迹。

  哦,她的大学时代,她的暗恋生涯。

  “我后悔自己未能给予他们更多。如果人们能够预先知道自己的错,就可以少走一些弯路吗?”无颜凄然地问,“令正,你知道死亡是怎样的吗?你怕不怕死?”

  “谁能不怕呢?”令正莫名其妙地回答,“怎么想起问这个?”

  “回答我,你是怎样看待死亡的?”

  “说实话,我还没有好好想过呢。”令正笑了笑,斟酌着词句,“死亡,就是结束,是生命的终局,是一切归零,是什么都没有。”

  “不对。死亡不是什么都没有,死亡并不只是结束,也是新生。生命的尽头是死亡,而死亡的尽头则是生命,这就是万事万物生生不息的道理。”

  “你是在说轮回吗?”令正有了一点儿兴趣,不禁同无颜争论起来,“我认为,每个生命都是独立的个体,轮回之说是不存在的。这个人就是这个人,这一世就是这一世,所谓轮回、转世、投胎,都是自欺欺人的说法,为了给今世的人一个来世的希望,是小说家和道德家们合伙编造出来的。”

  “可是,如果生死不能够轮回,它们之间没有任何的联系,那么它们就同时失去了各自的意义。没有生命,何来死亡?没有死亡,生命又何为呢?如果这世上不存在‘生命’与‘死亡’这两个相反又相联的概念,那么便连整个世界也都成了空的。”

  “但是如果生死可以轮回,那么它们在轮回之前应该是一种什么状态呢?是一个人刚死就又变成了另一个生命呢,还是要重新修炼三百年,就像‘白蛇产子’一样?”

  “生与死的联系,是灵魂。”无颜注视着令正,再次问,“你……相信灵魂吗?”

  “灵魂?”令正愈发惊讶了,死亡,灵魂,无颜为什么这样热衷于讨论这些不存在的理论?他又想起无颜倒在车轮下时说过的那句话:“我恨这无用的躯壳,如果她不能靠近你……所以,我愿意用我的灵魂继续爱你。”这句话就像一道符咒般纠缠了他许多日子,又像一道谜语令他眩惑:用灵魂来相爱,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那么,无颜,你相信灵魂吗?”令正反问,“你认为灵魂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是你的主观意识所期待看到的样子,或者说是你自己所相信的样子。”无颜煞有介事地回答,“如果人们只相信他们所看到的,那么,他们就不妨看到什么便相信什么。”

  这句话实在像绕口令,要想一想才能听明白。令正很认真地想了又想,忽然想起一件事来,问道:“还记得我们昨天在地铁站见面时,那个跳轨自杀的女孩子吗?那么她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呢?她的死亡又意味着什么?”

  她的死亡,意味着我的重生。无颜在心里说,可是苦于不能表白,如果令正知道她就是借着那女孩的阳气还生的,该有多么恐慌呀。她只能使用暗示:“有些人生存便是为了死亡,所以才会选择自杀;也有些人死亡却是意味着生命,他们积极地筹划重生。”

  “重生?”令正笑起来,“如果一个人可以任意选择重生,那不就成了不死神仙?生命可以无止境地延续,如果是这样,又哪里会有死亡存在呢?又何谈死亡的意义?”

  “令正,生命的质量是不可以用时间的长短来界定的,如果一个人每天生活在死亡的恐惧里,那么生命的意义便成了死亡本身,他活着,便只是为了等死;而如果一个人的情感可以凌驾于生命之上,忽略死亡、超越死亡,那才是真正地享受生命。不论,她的生命是二十五天,还是只有一星期。”

  她有一点儿所答非所问,但是令正已经不想就这个话题讨论下去了,死亡的探索令他觉得沉闷且压抑。他还不到而立之年,前面有大把的时间、大好的前途,他的生命可远不止二十五天,甚至不止二十五年,有什么好担心的呢?而且,无论是生命还是死亡,都是太严肃太严重的问题,轻率的讨论只会使它们显得肤浅,他既然不能思考它们,便宁可对它们表示沉默。有时候,沉默也是一种尊重。

  无颜看出了令正的心思,她无奈地叹口气,放弃这个话题,说:“令正,可不可以带我去你家看看?我想‘亲眼’看看你住的地方。”她把“亲眼”两个字咬得很重。只回来二十五天,只能“看见”二十五天,她可不想浪费了,她不仅要去自己曾经去过的地方捡拾旧时脚印,她还要到那些她曾经渴望而不曾去过的地方搜集新的回忆。

  令正仿佛读出了无颜的心思,他向她明朗地微笑道:“不仅仅是我住的地方,我还会带你去很多地方,让你看尽人间美景。”

  这一天,几乎是场精心安排的上海之旅。他们去南京路逛百货,也去法国城听音乐;去东方明珠看灯,也去福佑路旧货街淘宝;去了令正的房子,也去淮海路和常德路寻找江青和张爱玲的故居……他们用双脚连结起历史和现在、故事和真实,他们在那些老房子老弄堂间回顾着不相干的上海名流的往事,却弄不清发生在身边的悬疑。

  令正的屋子里已经看不到瑞秋的痕迹,客厅没有茶几,卧室没有妆镜,甚至没有窗帘……整个家,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家徒四壁。

  “怎么会是这样的?”无颜愕然,“家具呢?怎么你的书都堆在地上?难道没有书柜吗?厨房里连张桌子也没有,你在哪里吃饭呢?你有多久没开伙了?到处都是泡面盒子、脏衣服,你的日子就是这样过的吗?洗衣机在哪里?我帮你把脏衣服洗了好不好?”

  “我才不相信你大小姐会洗衣服。”令正取笑道。到了这一刻,他忽然觉得,也许瑞秋的走是有寓意的,她在临走之前洗净了自己所有的痕迹,就是因为预知今天无颜的到来。当无颜终于睁开眼睛、站在令正和瑞秋共同生活过的房子里时,无颜,却看不到瑞秋这个人的存在。她看到的,只有令正,只有她愿意看到的一切。这一切,难道不是冥冥之中的天意?

  令正有些唏嘘,语气却十分轻松:“我怎么说都好过你吧,至少还会自己煮泡面。你呢?知不知道煮面是先烧开水还是先下面?”

  无颜想一想,忍不住笑了,“我还真的不知道呢。我都没有吃过泡面。”她将一包泡面拿起来翻来覆去地看,又放到鼻子下深深地嗅,皱眉说,“好重的味精和防腐剂味道,这也有人吃吗?”

  令正“哈哈”大笑道:“我猜,你大概也不会烧开水吧。”他引着无颜到厨房去,手把手教她怎样开天然气阀门,怎样打火、怎样烧水、怎样沏茶……他有一种感觉:无颜,好像在重活一次。

  电话铃响起来,是公司员工打到家里来找他,令正这才想起,昨天他离开家是打算去上班的,结果却在地铁站里遇到了失踪已久的无颜。从重逢的那一刻到现在,这几十个小时里,他只顾陪着无颜赶场一样从东到西,竟然把工作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当无颜把自己亲手沏的第一杯茶端给令正时,她真的很想哭、很想哭。如果可能,她多么想为令正沏一辈子茶,煮一辈子饭,哪怕只是吃泡面也好啊。

  不,不能再得陇望蜀了,如果总是不满足不甘心,总是在得到一点儿的时候还要渴望更多,那么她就一分钟都不会开心。生命的质量不可以长短来计量,生命的尽头是死亡,可是生命的意义不在于死亡,而在于超越、在于享受、在于全身心地体味,感恩,感谢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外婆说,生命虚弱如蛛丝。但是爱使它变得强韧了,无颜不能期待什么会比这一刻更好,她已经看见令正了,而且和他在一起,重新体会生命,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呢?

  令正一手持话筒,一手接茶杯,百忙中还不忘了对无颜点头致谢。无颜对他绽开一个无保留的笑容,走到对面坐下,一边一杯接一杯地喝水,一边手托下巴,痴迷地看着令正通电话的样子——男人在工作的时候,是多么迷人啊。

  她听到他在说:“这一个星期我都要请假,不是很要紧的事不必打电话给我……也许会更久一些,我会打电话回公司……那件事稍迟一点儿我会处理,不过准备工作已经做妥,只等时机成熟……数据已经存档,你可以自己打开电脑文件……”然后是一大堆术语。她听不懂,可是她很喜欢听,只要是他说的,便都是天籁纶音,无限美妙。

  她着迷地望着他,他的眼睛是这样地黑亮,嘴唇如此丰润,下巴光滑,有淡淡的胡须痕迹,她看着他,仿佛在看一幅画,仿佛看电影,每个细节都是精心捕捉的镜头特写,这样令她怦然心动。

  终于,他放下电话,转过身,对她微笑道:“你笑得好奇怪——在想什么?”

  “你的声音和平时不大一样。”无颜耸耸肩,“像是另一个裴令正在说话。”

  “你站在讲台上和学生们说话,和平时是一样的吗?”

  无颜想一想,肯定地回答:“是一样的。”

  “那我就是比较虚伪的那种人。”令正笑,“无颜,你知道吗?人们在工作的时候,不仅要有能力,还需要一种姿态,可以帮助别人更正确地认识到你的能力,这就是包装。”

  “声音的包装?”

  “不仅仅是声音,还有很多,比如手势,再如穿西装打领带也是其中一种。”

  无颜笑了,说:“你穿西装很好看。”

  令正也笑了,答道:“无颜,眼睛看到的一切,并不一定是事情的真相。所以,不必太为你以前的看不见觉得遗憾,有可能你‘看’到的比任何人更多……接下来,我们去哪里呢?”

  接下来,他们去看了一场真正的电影,是美国大片《泰坦尼克号》。这并不是无颜第一次进电影院,却是第一次真正地“看”电影。以往,都是靠听的,关键画面,则由瑞秋小声地讲解给她。

  她看得惊心动魄,走出电影院很久,心神还沉浸在影片的情节中。天已经黑下来,十字路口有人在化纸钱,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絮絮叨叨哭得很伤心,无颜听在耳里,只觉得那声音很熟悉。

  令正拉一拉无颜,示意她走快几步离开那里,然而听力非凡的她已经想起了这个男人是谁——正是地铁站卧轨自杀的那女孩子的情人——又一个悔不当初的失意者。她忍不住走过去,对那人轻轻地打个招呼,说:“嗨。”男人抬头,神情哀恸,形容狼狈,他的伤心决不是装出来的。无颜叹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不要只是化纸,女孩子都是喜欢花的。”无颜温和地说,“送她玫瑰,不要送康乃馨。”

  “你是谁?”男人惊讶,“你知道些什么?”

  “昨天我刚好经过地铁站。”无颜简单地解释,“我看到你们两个吵架,也看到她……跳下去。”

  “她没有死呀。”男人惊惶地说,“她说过做鬼都不会放过我。从昨天到现在,我一闭上眼就看见她,房间里的门明明关好了,可是会自己打开,她从地铁站跟着我一起回家了。我今早起来,发现厨房里煮了粥,一直在煮,如果我再不醒,一定会死于煤气中毒;还有刚才,我从外面回来,发现床单被整理过了,叠床单的方式,和她以前做的一模一样。我知道是她,她不会放过我的,她一定不会放过我的……”

  男人哭泣起来,他的精神已经濒临崩溃,他口口声声喊着“闹鬼”,却不知道,此刻站在面前与他对话的,便是一只鬼。

  无颜看着那男人,心情十分复杂,她是借了那女孩的阳气才得以还魂的,她的身体里,有那女子的不息的灵思。她可以清楚地感受到,死者对这男人又爱又恨的纠缠。不论怎么说,现在的当务之急,是令死者安息,生者安心。

  “如果忘不了她,就从现在做起,对她好一点儿吧,好好地安慰她,叫她安息。”

  “可是,她已经死了呀。”男人说,接着又自我否定,“不……不是,她没死,她还在,说不定这会儿就在旁边看着我们,我知道她不会放过我的,她回来了,她真的回来了,一直在跟着我,不论我怎么做,她都不会原谅我了。”

  “她会的。”无颜安慰他,“其实鬼魂并不可怕。通常人在临死之前最后的意识,就是鬼魂的意识。许多人死得很突然,死的时候意识非常强烈,死后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仍然把自己当作一个普通人那样重新回来。所以要想让鬼魂离去,除非帮助他们解开死前的心愿,让他们的意念得到安慰,而后安息……你想想看,她死之前,最强烈的愿望是什么?”

  “是同我结婚。”男人哭出来,“她一直要我带她回乡下登记结婚,我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我没有想到,她真的会去死……”

  “那么,给她一个婚礼。”

  “什么?”

  “冥婚。你明白吗?”无颜耐心地解释,“把你和她的生辰八字写在一张纸上,像活人结婚那样举行一场婚礼,然后把纸烧掉,这样,她就可以瞑目了,不会再来找你了。”

  “真的?”

  “我向你保证。”无颜说,接着又叮嘱一句,“别忘了买玫瑰花。”

  她那么年轻,年轻得本不足以令人相信她会有关于死亡与灵魂的经验,但是她的态度是这样真诚严肃,又不由得人不相信她。不仅是那男人,就连自始至终一言不发的令正,都有点儿肃然起敬。

  他们走开的时候,令正的手里已经多了一束盛开的玫瑰花,是刚才向路边卖花女孩子买来的。

  “有心不算迟。”令正笑,“你别生我气,要被提醒了才知道买花。”

  无颜将花束放在鼻子前深深地嗅一下,原来这就是玫瑰,她闻过它的香味,却是第一次看到它的模样,真的很美。“我曾经被玫瑰刺伤过。”她轻轻地说,“我一直想,这样尖锐的一种花,却有那么多人喜欢,它一定很美,美得让人宁可被刺伤都要拥有它。它是什么样子的呢?现在,我终于知道了。”

  他们来到外滩,像任何一对情侣那样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徜徉在绿荫路上。令正问无颜:“为什么你好像对灵魂学特别精通似的?我和你做了那么多年同学,从来不知道你喜欢研究这些。”

  “不是我,是我外公比较精通罢了。”无颜随口推托。

  令正倒也不再起疑,释然地说:“我听瑞秋说过,钟教授学识渊博,尤其精通周易。”隔了一会儿,他又问:“你说那男人会忘记那个为他卧轨的女孩子吗?一个人,可以为另一个人去死,到底是爱对方太深,还是爱自己太少?”

  一个人,为了爱另一个人而死,究竟是爱对方太深,还是爱自己太少?无颜一愣,十分自愧。如果生命可以重来,她仍然愿意遇到令正、爱上令正,但是,她决不会再撞向那辆车。轻生,是她上辈子做过的最愚蠢的事。如果有一天,令正知道此刻陪在自己身边的这个明眸皓齿的少女其实只是一具红粉骷髅,他会怎么想?

  无颜只有顾左右而言他,谈起刚看完的电影来:“杰克和罗丝只认识了三天就死了,可是罗丝会一辈子记着他,仿佛永远同他生活在一起,所以杰克即便是死了,他的生命也不能说是短暂;而罗丝的生命虽然在延续,其实早已心如枯槁,在杰克沉入海底的那一刻,她生命中最辉煌的阶段就过完了,后来的日子都只是虚度,失去真正的意义。”

  令正笑道:“我知道你的意思,无非还是那句‘生命的质量不能以时间长短来界定’,但是人们在山盟海誓时,总是会许下一生一世的诺言,明知做不到,也还是要想、要说、要期望,比如海枯石烂,比如地老天荒,你能说这样的理想不美好吗?你能说这样的誓言是自欺欺人吗?”他牵起无颜的手,真诚地说:“但是我们不说那样肉麻的话,我的野心没有那么大,并不期待地老天荒,我只要能和你在一起走过今生今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足够了。”

  “你还真不贪心呢。”无颜轻笑,可是她的心里在刺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也是她的理想,她的愿望,她的美梦与期待呀。可是,她只有二十五天。二十五天,或者更短。

  他们在星巴克喝咖啡,在哈根达斯吃冰淇淋,在许留山品尝招牌芒果神冰,不放过任何一种享受。前生二十五年,她几乎只喝咖啡不喝水;今世二十五天,她希望可以尝试更多。

  令正说:“我发现你很能喝水,好像总是很渴的样子。”

  无颜微笑,打趣说:“大概是在替我的眼睛滴眼药水吧,它瞎了二十几年,忽然能看得见了,很辛苦的,当然要好好慰劳一下。”这是多么美好的时光,江上渔火,岸上人烟,音乐依稀悦耳,冰淇淋如此可口,无颜告诉自己不要伤感,人间一天等于地狱一年,而快乐的一天,可以抵过无爱的一生。她望向天边闪烁的星群,轻轻哼起一支歌:“一再爱上你的背影,一再相逢在梦中,即便转身也不能忘记,你是天边最远的那颗星……”

  令正听出了神,好奇地问:“那是什么?”

  “一首歌。”

  “我从没听过。”

  无颜微笑。他当然没有听过,那是她自己作的一首歌,为他而作:“谁的爱情不曾流泪,谁的痴心不会伤心,如果大声喊出你的名字,会不会惊飞了天边的流云……”

  她终于喊出了他的名字,她终于得到了他的玫瑰,即使生命只有二十五天,她也已经心甘情愿。

  她想,再度走到生命尽头的时候,她终于可以无怨无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