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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玄幻 > 九州·缥缈录I·蛮荒 > 第二章 东陆密使一

  “阿摩敕,看见了什么?”

  “太阳从天心经过,进入了蝎宫,天球的旋转比以往快了一分五厘,主星的轨迹没有变化,但是入夜的时候,我们应该会看见北辰从山顶上升起。五百年来这样的天相只出现过三次,北辰是战争的星啊,老师,盘鞑天神会保佑我们免受北辰之神的惩罚么?”

  “你问我,我又该去问谁?难道真的要我去问盘鞑天神?”

  “可是……老师你是我们青阳的大合萨啊!”

  “老师已经当了三十六年的合萨,还从没听见过盘鞑天神跟我说过一句话,也许盘鞑天神已经忘记了蛮族,也许他只是在午睡,上一代的大合萨说神每次沉睡是一千年,在这一千年中只睁开三次眼睛,虽然我觉得我身子还算结实,不过估计是顶不到那一天了。”

  “那……老师你从星相看到了什么呢?”

  “什么都没看见!那么多星星,乱七八糟的,在我以前的很多大合萨都想看穿星空的变化,不过没一个成功的。”老人斜倚在马背上,抄起腰间的白铜酒罐喝了一口,睁着惺忪的醉眼,“现在他们都死了,否则我还当不上大合萨呢!”

  七月的正午,阳光有一丝毒辣。

  老师和学生都是一身白麻长衣,跨着两匹骏马,并肩站在北都城外的野地里。年轻的学生聚精会神地仰望天空,他的双目被式样古怪的两枚墨镜透镜遮住了,正是这样,他才可以在炽烈的阳光下观察太阳在天穹中运行的轨道。

  学生名叫阿摩敕,像其他北陆贵族一样,他也有一个雅致的东陆名字,叫做颜静龙,取“沉静之龙”的寓意,全名是颜静龙.阿摩敕。不过北都城上上下下的人都把他叫做“眼镜龙”,因为他效仿河络的技术,磨制了这对可以在白昼观看太阳的墨晶薄镜。

  阿摩敕摘下那对墨晶镜片,转头去看委顿在马鞍上的老师。老头子一边灌着烈酒一边打着哈欠,秃顶的脑袋也被酒熏得通红。阿摩敕无数次地想老师成为青阳的大合萨完全是个错误,如果他真的是盘鞑天神拣选的使者,那么盘鞑天神喝得可并不比老师少。

  他的老师,大合萨厉长川,是整个草原都敬畏的人。“大合萨”是高贵的尊称,意思是“盘鞑天神的信使”,蛮族巫师们的首领,独一无二的大天师。每一代只有一位大天师,只有他才能学习最深奥的星辰古卷,昭示神的旨意。部落里的大事,从出征到祭祀,都要他观看星辰而定,从牧民到贵族,都对他的话奉若神谕。

  阿摩敕跟随他学习星相之前,也把合萨看作了半神,可是第一次跟着合萨主持一年一度烧羔节的大祭祀,合萨就露出了马脚。祭祀在遥远的高坡上举行,周围环绕篝火,包括大君都只能跟牧民们一起在远处遥望。高坡上合萨唱着远古的拜歌,浑身披着银饰,头顶巨大的犀角,手持战刀起舞,冥冥中似乎唤来了天神对人间的垂顾,于是所有人都伏地而拜。

  而惟有跟在合萨身边的阿摩敕知道,那时候合萨脸色通红,醉眼迷茫,嘴里还叼着酒罐,一手持刀,而一手挠着腋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好些天不洗澡生出虱子来。那段神圣的拜歌本来有四节,被他偷偷地砍掉了一节半,因为他说已经忘掉了那一节半是怎么唱的。可怜虔诚的青阳人从此就不会再听到完整的拜歌了,因为这首神圣的歌谣没有纸本,是口口相传的。

  老头子养了一只草原上常见的旅鼠,每当有贵族人家来问他嫁娶和丧葬的吉凶时,他就跑回帐篷里,把那只旅鼠从竹笼子里抓出来,喂它莜麦和黑粟。若是旅鼠选了莜麦,就是吉;若是黑粟,就是凶。

  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还像个真正的合萨,这时他会坐在空旷的草原上仰望星辰,有时一看就是一昼夜。可是有时候阿摩敕小心地坐在他身边想知道他到底在观察哪颗星辰的时候,却又发现合萨根本就是坐在那里睡着了。

  许多年之后阿摩敕被称为五百年来蛮族最伟大的合萨,以星相术独步草原,乃至东陆的星相名师都为之拜伏。可是阿摩敕总是平静地说,我的老师才是真正看穿星空秘密的人,他其实早已知道了一切,只是他不愿把那个残酷的真相说出来。

  “热死了,热死了!”合萨低声嘟哝着。

  不知是因为喝多了酒还是热的,他满脸通红,敞开瘦骨嶙峋的胸口,抖着衣襟不停地忽扇。扇着扇着,老头子一摊稀泥一样从马背上滑了下去,阿摩敕吓了一跳,策马绕着老头子魁梧的白马兜了一圈,才发现老头子是坐在马肚子下面的阴影中躲太阳。

  “合萨,合萨,”阿摩敕赶紧叫他,“大君还在那边看着呢!”

  老头子干脆一翻身,在草地上睡了。

  阿摩敕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是休想把他叫起来了,于是惴惴不安地看向前方的白旗。

  白色的大旗在微风里偶尔招展,上面是豹子般的神兽摩云飞腾的图案。

  剑齿豹,是青阳的图腾。相传这种神兽的两牙如同利剑,它在荒芜的草原上经行,遇见了战败垂死的吕氏祖先吕青阳,它折下双牙作为武器赠送给始祖,然后死去。吕青阳凭借两柄豹牙之剑建立了伟大的青阳部落,而剑齿豹的真正身份,是化身的盘鞑天神,他在最危难的时候来拯救他的孩子。

  大旗下,魁伟的蛮族武士按着剑柄一马当先,静静眺望着南方的地平线,他的双目细长凌厉,右眼的瞳孔中有一块刺眼的白斑。

  青阳大君,吕氏帕苏尔家的主人吕嵩,他年轻时有个绰号叫做“白眼鹰”,就是因为这块白翳,总令人感觉他的目光格外冷厉。

  大君已经五十岁,但仍矫健如昔,坐在战马上腰背笔直。马鞍上斜挂的重剑是他年轻时候的武器。他是当之无愧的武士,曾经以这柄重剑亲手斩下无数敌人的头颅。

  他的马后,数百骑列着队,每一个都是衣饰华贵骏马如龙,北都城里有身份的贵族都在这里了。前日斥候送来飞报,出征的九王吕豹隐将在今日凯旋,大君带着贵族们一直迎候到城门外。

  “父亲,要过午了,九王还没有回来,先回帐用些食物吧。”二王子铁由策马贴近父亲,“铁线河距离这里九百多里,九王带着虎豹骑三万大军兼程赶路,今天未必就能回来。不如儿子派出斥候去路上迎接,一有消息马上回报给父亲。几位大汗王身体不好,让他们在太阳里晒着……”

  大君默默转过头来扫视身后的人,年老的几位王爷已经顶不住日晒,要么委顿在马鞍上,要么已经下马躲在毡伞下,奴隶们从城中的地窖里运来了冰块,用纱布敷了给贵族们擦脸。一群人像是被日光晒蔫的牧草,看上去全没有精神。

  大君摇了摇头:“九王是我们青阳的神弓,箭无虚发。我见过他带兵十几年,从没有在时机上耽误过一次。”

  铁由诺诺地退了下来,不敢再说什么。

  “鬼天气,狗都晒脱皮。九王敢让父亲这么等,胆子未免太大了。”铁由低声嘟哝起来。

  迎候九王凯旋的盛典,贵族们都穿得极其庄重,全身的汗闷在衣甲里透不出去。铁由一身重铠,披着织锦的大氅,现在龇牙咧嘴,恨不得把皮都扒掉。

  马后一个伴当凑了上来:“大君和大汗王们都候在那里,二王子可别抱怨,给人听见了……”

  伴当递了个眼神,铁由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紧跟在父亲身侧的年轻武士昂然端坐在战马上,与父亲并肩眺望远方。他一身重锦的战袍,嵌银的明光重铠,虽然威风,可是这么热的天气绝不好过。可是那个武士挺拔得像一杆长枪,目光凝在远处,一动不动。

  那是大君的三子旭达罕。

  “硬撑!”铁由冷笑,“还不是要讨好父亲。再怎么讨好也是个朔北血的贱种,大哥可是已经跟着九王出征了,立的是战功!还想跟大哥争位,妄想!”

  一旁传来了冷冷的哼声:“废物就不要多话,小心皮被晒脱!”

  “你骂谁?”铁由低吼。

  “谁抱怨就骂谁。”黑马上的少年把目光斜过来,带着挑衅的神情。

  少年不过十五六岁,剽悍得像只小豹子,虽然领巾都被汗浸透了,却一声也不吭,只是拉开半边衣襟裸了右臂散热。那只暴露出来的手臂筋肉虬结着,异常的健硕,手指勾着马鞍皮鞘里的一柄重刀,随着他一拉一合,刀锋反射的刺眼阳光直射到铁由脸上。

  “小崽子!你想怎么样?”铁由直指着少年。

  伴当急忙把铁由的手按下,压低了声音:“二王子,不是发怒的时候,四王子这是故意跟你惹事,别在大君面前中了他的圈套。”

  黑马上的少年是四王子贵木。大王子比莫干和二王子铁由是一个母亲生的,旭达罕和贵木却是第二位大阏氏生的,四个兄弟之间根本没有和睦可言。比莫干和旭达罕都跟着父亲办事,主掌政务,可是出出入入都不在一起,各自都有一拨贵族支持。

  阿摩敕看着王子们之间的一幕,摇了摇头,心里有点隐忧。

  北都城里的贵族,要不投靠大王子,要不投靠三王子,否则势孤力单,北都城虽然大,也未必能找到容身的地方。只有这个大合萨,谁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他的身份或许比大汗王们都尊贵,绝不少人拉拢。大王子比莫干带了好马请他去郊猎,他欣欣然地就去了,郊猎后烤上鹿肉痛饮美酒,看女人们在帐前旋舞,比莫干就小心地提出请大合萨去他帐篷里参议政事。大合萨的胡子边挂着酒水,沉默地凝望身材妖娆的女人们,手持一条鹿腿,很久才回过神来:“我就想还能跟大王子出猎、吃鹿肉,喝大王子带来的好酒。下次大王子换几个更漂亮的女人来跳舞吧!”

  那一刻阿摩敕就坐在一边,看见大王子的笑容僵在脸上,半天才恢复过来,呵呵地赔笑了几声。

  三王子旭达罕内敛得多,很少亲自来合萨的帐篷里拜访。不过隔上几个月,旭达罕总是会派人送上东陆流入的礼物,有时候是观天的墨玉海镜,有时候则是一卷星相经卷,大合萨帐篷里现在还留着一面刻有混天星图的银盘,是旭达罕高价从东陆客商手中买下的,据说是数百年前胤朝钦天监的古物。合萨分明很喜欢旭达罕送来的礼物,每次都如数收下。不过连续三年,他竟然没有去三王子的帐篷回拜过一次。

  阿摩敕年纪小,也明白这里面的用意,小心地提醒老师说三王子这是对老师您有所期待啊。大合萨那时正坐在一堆旭达罕送来的精致玩意儿里,拿着片羔羊皮子擦擦这个,摸摸那个,一本正经地抬起头来说:“这可都是他自己要送给我的,我可没有答应过什么。”

  大君一年一年地老了,总有一个王子会成为新的大君,难道大合萨就没有为自己的将来想过么?

  阿摩敕挂上自己的墨晶镜片,再次举头去观察太阳的阳轨。确实像老头子说的,阳轨有些奇怪,单用主星和缓缓从地平线升起的北辰,总是难以解释其中的变化。和真颜部的战争已经结束,太阳的轨迹却远没有恢复到正常的位置上。

  相反,它越来越混乱了。

  “来了!来了!是九王的大军!九王回来了!”

  忽然有人大喊了起来,人群沸腾了。

  阿摩敕放眼看向南方的草原,原本那里是如茵的牧草,一眼看不到边,这时候却隐隐有了一线苍黄。片刻,就变成了腾起的烟尘,人们能够感觉到大地在震动,像是怒潮在逼近。庞大的骑军终于在烟尘中显身,战士们一色的黑甲黑马,高擎着上千柄纯白的豹云大旗,旗帜遮天蔽日,一时间南面的草原上尽是白色。

  “虎豹骑啊!”也不知是谁低叹了一声。

  青阳部的骄傲“虎豹骑”。自从“铁浮屠”覆灭,这支骑兵就是草原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强兵,迎面感受它的来势,只觉得连风都割面了。

  阿摩敕转头要把缩在马肚子下面打盹的合萨唤起来,却忽然发现老头子已经悄没声地端坐在马背上了,望向远方的双眼里没有醉意,而是炯炯的神来。

  “终于回来了……”他低低地嘟哝了一声。

  列队的扈从武士中走出一骑,贴近大君身边:“大君,虎豹骑来得太快,巴夯先去迎一下吧。”

  大君摆了摆手,并不说话。

  铁益巴夯,青阳有名的武士,也是大君幼年的伴当。他胸前以皮绳悬着一对生铁打造的兽牙,是令人敬畏的“铁牙武士”,整个青阳部,也只有十二位“铁牙”。

  巴夯退了一步,依然紧跟在大君马后,手“咯啦”一声轻微地暴响,握住了刀柄。他不算聪明,只是直觉上有些不安。

  骑军顷刻已经冲到眼前。领先的青马一声长嘶,马背上的人高举起鞭子,立刻有人吹起了牛角号。久经训练的战马在黄尘中刹住铁蹄,整个大队在奔驰中急停,却丝毫不乱。马队踏起的烟尘顺风扫了过来,大君和贵族们都扯起大氅挡在自己的面前。巴夯却不敢挡,烟尘里他什么都看不清,心里猛跳,握刀的手一紧,半截雪亮的战刀脱出皮鞘外。

  他策马近前一步想挡在大君马前,却感到一只大手紧紧握住了他的手腕。巴夯自负膂力,可那人缓缓发力,竟把他的刀按回了刀鞘中。

  大君松开了手,神色自若:“是我们青阳的神弓回来了。”

  烟尘落定,虎豹骑已经全部下马,扯着缰绳半跪在旗下。青马上的武士偏腿下马,赤红的重锦战袍在风里急振。他在马背上疾驰了不知多久,领巾也已经湿透,却丝毫没有疲惫的神情。他缓步上前,立在大君的马前。大君不动声色,两人对视了一眼。

  周围忽然静了下来,没有人交头接耳,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到大君和那个武士的身上。

  阿摩敕努力伸长脖子,去看那个武士,压不住心头的激动。那就是号称“青阳之弓”的九王,青阳部战功最高的亲王,年轻人眼中最耀眼的英雄。跟随合萨学习星相之前,阿摩敕也像其他贵族少年一样,梦想挥舞刀剑驰骋草原。

  “哥哥,”九王双膝跪下,趴下去伏拜,满头的发辫扫在土里,“弟弟回来了!”

  跟在大君背后的贵族和武士们也急匆匆地下马,一齐跪了下去。九王对大君行跪拜的大礼,他们不敢端坐在马背上。

  “厄鲁,得胜归来,你果真没有辜负我对你的期待。”

  “就像我们小时候说的,哥哥要我做的事情,弟弟就一定做好它!”

  大君缓缓地笑了起来:“我就料到会有这样一天的。”

  他忽然高高举起手,大声喊了起来:“九王回来了!九王凯旋回来了!”

  扈从武士们扛起沉重的铜号,牦牛皮面的巨鼓被大椎震击,鼓乐声冲天而起。贵族们跟着吕嵩提起缰绳,骏马立起,前蹄有力地踏着地面。场面沸腾起来,每个人都跟着大君高呼:“九王!九王!九王!”

  大君接着挥手,城门洞开,锦衣的女人们捧着器皿和绸缎结队而来,一一呈放在周围。五光十色的东陆织锦和精美瓷器金器并列,草地上流淌着奢靡的宝光。蛮族不擅长手工和纺织,这些昂贵的丝绸和器皿都要用皮毛和马匹从贪婪的东陆商人手中换取,这是一笔令贵族们也眼红的财富。

  阿摩敕听见人群中低低的赞叹声。

  远处有传来鹿角哨的声音,牧人们吹着哨子从两侧的草原上驰过,他们驱赶成群的牛羊,羊群白得如云,黑牦牛每一头都有马背高。一万头羊群、三千头牦牛缓缓行过。驱赶它们的牧人骑乘着二十匹极西骏马,它们一色的火红,高矮和色泽毫无分别,在牧人的驾驭下还仰头刨蹄,龙吟般的吼声不绝于耳。

  “这些,”大君挥了挥手,“都是你的。”

  “谢哥哥的赏赐,可是……”九王跪下,又仰起头来,“弟弟愿把财物散给虎豹骑的战士们。”

  “做得好!”大君赞许地点头,“这些财物又算得了什么?我们青阳部能够骑马纵横这片草原,都是靠我们忠诚的武士,又有什么不能赏赐给他们呢?不过给你,哥哥另有一件东西。”

  他招了招手,一名扈从武士翻身下马,低头捧着赤金的托盘疾步来到大君的马下。

  “是个小东西,”大君瞥了九王一眼,“厄鲁不猜猜是个什么东西么?”

  “弟弟不知道,可是哥哥赐的,一定是好东西了。”

  大君淡淡地含着笑,猛地揭开了覆在托盘上的殷红重锦。不知是谁低低地惊叹了一声,周围一片忽地静了。托盘中是一条雪白的皮毛,在阳光下,它的每一根毛都晶莹如雪。大君抓过了九王的右手腕,九王抖了一下似乎想推拒,但是大君手上传来的铁钳一样的力道令他挣脱不出。大君不说话,只是笑,把皮毛细心地缠在了九王的手腕上。

  他回头看着众人,吸了一口气,高高地举起九王的手:“九王是我们青阳部的大汗王了!千年万年流传子孙的大汗王!”

  人群异样地沉默了一刻,阿摩敕深深吸了口气,他知道那东西意味着什么。青阳部的亲王爵位,并不是世袭的。亲王死了,他的儿子只能继承牛羊和人口,却失去了地位。只有一种亲王可以把地位传给自己的子孙,就是大汗王。能获得大汗王的爵位,要么是独一无二的武士,要么是曾在存亡关头挽救过青阳部的人。他们可以像大君一样,手腕上束着白色的豹尾。

  人们似乎回过神来,更猛烈的欢呼声爆起。以扈从武士们为首,而后是虎豹骑的战士们,每个人都振臂高呼着:“汗王,汗王,汗王,大汗王!”

  数千人一齐高呼的声音震耳欲聋,剽悍淳朴的蛮族武士们脸上满是狂热,眼里的神色近乎虔诚。阿摩敕也被感染了,跟着他们挥舞胳膊,放声高呼起来。

  “老王爷们好像不高兴啊。”大合萨不阴不阳地嘟哝了一声。

  阿摩敕愣了一下,目光扫过去。大君的三位兄长,青阳的老王爷们面面相觑,并马立在沸腾的人群中,神情显得那样的突兀。这条豹尾裘所制的护腕,宣告了九王从此和他们并驾齐驱。如今北都城里,有了四位大汗王。

  “哥哥,弟弟没有想到……”九王看着大君。

  “还要说什么吗?”大君重重地拍着九王的肩膀,目光热烈,“小时候我们一起玩,你对我说有朝一日要做整个草原都仰视的大汗王。如今你是我青阳的神弓,射杀了真颜部的狮子,你将来还要跟着哥哥去建立铁沁王那样的功业,为什么不能做大汗王?”

  九王忽然跪了下去,重重地叩头:“弟弟愿意跟着哥哥,为青阳征战,至死不悔!”

  “才得胜回来,怎么说死?”大君摆手,“真不吉祥。不要说了。”

  雪白的骏马从阵后奔驰过来,年轻的贵族武士翻身下马,跪在了大君的脚下:“父亲身体安康,盘鞑天神保佑我们伟大的青阳。”

  “比莫干也回来了?”大君拍了拍他的头,“这次跟着你叔父出征,学到的东西不少吧?明年敢不敢自己独领一支大军?”

  “儿子没什么不敢的!愿为青阳征战,变成叔父一样威震草原的勇士。”

  “威震草原?”大君笑了起来,“你能有你叔父一半的勇敢,就足够了!”

  他双手托起了儿子:“你叔父写信回来,很是赞赏你的勇敢,你自己带兵冲了龙格真煌的大阵?”

  比莫干的脸上闪过得意的神色:“听说父亲年轻的时候,也是只带一百个骑兵就冲破了朔北部合围的阵势。儿子想起来,就觉得冲几千人的阵势也不过是件小事。叔父问我敢不敢,我就带兵冲上去了。”

  大君大笑起来:“是你叔父要把这个大功劳让给你啊!不过好儿子,第一次出征就有这样的勇气,不愧是我们吕氏帕苏尔家的长子。”

  “哥哥,哥哥!”铁由穿过人群挤了上去。

  比莫干远远地冲他招手,兄弟两人兴奋地凑在了一起。旭达罕和贵木两个儿子却只凑在了大君身边,彼此看也不看一眼。

  人群里依旧议论纷纷,最心潮澎湃的是年轻的贵族武士们。

  大君和九王握着手低声说话,隐隐地似乎是说起幼年的事情,大君唇边的笑意越来越浓。警觉的巴夯松了一口气,奴隶们把烤馕羊奶和冰块一起呈了上来,他急忙带马过去抓了几块冰塞在盔甲里。出征的将军们也纵马过来取冰,顺带和贵族们讨论南征的惊险和大捷。

  阿摩敕饿了一早晨,抓着馕大嚼起来,忙不迭地拿冰敷脸。大合萨却没有动一点食物。老头子的举动有些怪异,拿着酒罐子一小口一小口不停地喝着,目光只是望向虎豹骑的大阵后面。

  “这次出征,大小决战一共十二场。我部死伤四万七千六百多人,斩杀真颜部叛逆二十五万九千多人,俘获战马五万四千多匹、大车七万三千多辆,牛羊尚未来得及彻底清点,帐篷多半老旧,也不方便携带,都就地焚烧了。真颜部从龙格真煌以下贵族将军六十多人,没有逃走一个,贵油、诃里吉、拉木独全部临阵斩杀。”九王一一报告了战果。

  比莫干瞥着父亲的神色,想从中找出些惊喜来。可大君始终只是淡淡地笑,微微点头。

  “真颜部的族人怎么处置了?”

  “哥哥曾说这一战要彻底平定南方的草原,所以弟弟想了很久,还是按照祖宗的惯例,男子长过马鞭者处死,女人和幼儿不杀,罚做奴隶,发到北方放牧。”

  大君点了点头:“龙格氏的子孙呢,也都死了么?”

  “旁支的亲属多半都畏罪自尽了,剩下的三五个想反抗,不得不杀。龙格真煌自己没有儿子,弟弟俘虏了他的两个女儿,还不敢擅自处置。”

  “伯鲁哈是有三个女……”大君忽然刹住了。

  九王也愣了一下。龙格真煌伯鲁哈,这才是真颜部主君的全名。在北陆贵族中,只有家里的至亲和亲密的朋友之间才会以蛮族名字互相称呼,以龙格真煌的身份,以伯鲁哈称呼他的人应该已经极少,可是大君却还是熟悉这个名字。

  “弟弟去得晚了,冲破真颜部大寨的时候,被人抢先救走了次女龙格泯,只找到了化妆成平民逃窜的长女龙格沁和幼女龙格凝。”

  大君沉默了一刻,而后忽然问道:“龙格真煌,是死了么?”

  “是。龙格真煌被弟弟带兵包围,最后断了双腿,已经救不回来,就以佩刀自尽了。”

  “是么?是战败自杀……”大君沉吟着。

  九王一转身,虎豹骑的战士捧上了朱红色的木匣。他弯着腰,将木匣高举过顶献给了大君:“这是龙格真煌的人头。”

  大君捧着木匣却不打开,只摸了摸,沉默了很久。

  马嘶声从虎豹骑的大阵后传来,随之而起的是沉雄的铜号声,震人心魄的牦牛鼓声再次响起,吸引了人们的注意。

  阿摩敕有些诧异。铜号和牦牛鼓都是蛮族的礼乐,出征的军队都以牛角号的号声为命令。只有在盛大的场合,才会鼓乐齐鸣。严整的虎豹骑大阵忽然中分开来,留出两丈宽的平直大道,雄骏的白色战马缓步而出,随后是两行端着铜盆泼洒清水的红衣奴隶,而后是久久的寂静,大道极远处有人缓缓地走来。

  老头子忽地振奋起来,想从人群中钻出去,可是每个人都翘首眺望着,围得水泄不通。他只能着急地转着圈。

  “我们青阳的少主人回来了,”九王对大君躬腰,“是护送世子的大队到了。我想哥哥一定担心世子的安危,特意打造大车,让世子跟在大军后面。盘鞑天神保佑,世子平安无恙,弟弟没有辜负哥哥的托付。”

  阿摩敕也已经猜到了,这样隆重的礼节,是迎候青阳世子,未来的蛮族大君。整整三年后,世子重新回到了北都城。依照蛮族的祖制,年长的儿子们驻守四方,最亲的小儿子继承父亲的帐篷和奴隶,成为新一代的家主。长子窝棚和三子窝棚明争暗斗,可谁也不能否认,正统的继承者是吕嵩最小的儿子吕归尘,他有一个蛮族小名阿苏勒,意思是“长生”。

  世子的身体不好,六岁的时候就被送到了南方温暖的地方疗养,那时候真颜部和青阳部之间还没有战争,真颜部的主君龙格真煌还算是大君的侄儿。

  除了大君和大汗王,所有人都按着胸口低头行礼。静悄悄的一片,大道上白色的人影缓缓地近了,两行白衣的女奴夹着年老的仆妇,她手里搀着一个低头的孩子。仆妇战战兢兢地停在大君面前,人们终于能看清那个孩子。他长得有马脖子那么高了,一身月白色的缎衣,连脚上的小靴子也是白色的皮子,手腕上缠着白色的豹尾。

  鼓乐声停息,女奴和仆妇都跪下磕头,仆妇松开了孩子的手。那孩子只是静静地低头站着,盯着自己的靴尖。

  “世子,这是大君!”仆妇惶恐不安地低声喊,“快拜见大君啊!”

  孩子没有动。

  大君拍了拍巴掌,伸出了双手:“来,阿苏勒,到父亲这里来。”

  孩子还是静静地站着不动。

  仆妇大着胆子一扯,世子顺势跪了下去,默默地磕了个头,动作却有些呆滞。

  “阿苏勒,抬起头来,不认识父亲了么?”

  孩子终于抬起了头,却没有出声。这是阿摩敕第一次看见世子,那么清秀文弱的一个孩子,蛮族的孩子从小骑马弯弓,多半茁壮得像是小马驹,世子却是一个例外。他的脸色略显得苍白,一双眼睛清澈得像是雨后的天空,乍看去竟有些像女孩。

  谁都可以看清大君脸上失望的神情。

  九王略略踌躇,压低了声音:“救出世子的时候,是在乱军中,受了一点惊吓。”

  大君默默地点头。

  “大君,由愚者先看护世子吧。”老头子终于从人缝里面挤了出来。他的风帽被挤掉了,袍子也歪斜着,堂堂的大合萨这么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连阿摩敕都不由得为他脸红。可是老头子全然不在意这些,他上去就捏住了孩子的手,像是捞到了一个什么宝贝。

  大君点了点头。

  “大合萨。”九王极其谦恭,按着胸口行礼。

  “出征之前,愚者已经知道九王一定会凯旋归来,九王是盘鞑天神眷顾的武士,北辰为九王从彤云大山上升起。”

  “谢谢合萨的指引,”九王有些受宠若惊的模样,又低头行礼。

  他抬起头,却只看见老头子的背影,老头子扯着他捞到的宝贝钻到了一边的人群里。阿摩敕知道他又在胡说。

  “阿苏勒,阿苏勒,是合萨啊!”老头子捏着孩子的脸儿,“就算忘记大君了,总认识合萨吧?”

  尊贵的世子并没有发怒,他抬起头看合萨的时候,清澈的眸子里似乎有亮光一闪,而后又黯淡下去。老头子开心地抱住他,阿摩敕好奇地看着世子的眼睛,那双安静的眼睛,看着看着却油然而生出忧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