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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穿越 > 绝恋十六年后卷 > 第四十一章 稀有血型

  纽约唐人街龙凤楼

  “千色,吃这个,你最喜欢的黄金酥,还有这个华珍牛柳,对了,还有青椒肉丝……”

  装潢富丽堂皇的包厢里,红木圆桌上的菜刚上齐,唐已经迫不及待的用筷子夹这夹那,很快金边飞龙图案的碗里已成了小山,他似乎还嫌不够,又夹了一块火腿肉放了上去。

  千色并没有什么胃口,但看他那么高兴,免不得浅尝几口。

  “够了,唐,我吃不了这么多!”

  唐满脸喜色,又开始动手盛汤,汤是龙凤楼的招牌汤——白芷当归鱼头汤,“慢慢吃,不急,知道你胃口小,我特地多叫了几个菜,每个都吃一小点好了。”

  千色哭笑不得看着碗里的食物越堆越多,这已经不是一小点了。

  “你不用忙了,我自己来,你坐下,照顾好自己就行了。”

  吃饭是昨天就约好的,银行取出来的东西也以交还,唐并不知道他看过,确切的说,唐可能根本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或许是BOSS的命令,他要做的就是将东西交给BOSS,他对命令相来严格遵守,绝对不会私自偷看。

  她并不是真有心思来吃饭,她另有目的,经历了昨晚的骇然,就算现在吃的是龙肉,她恐怕也毫无心情。

  知道的太多,未必是好,真是至理名言,但既然知道了,她内心总有个声音在告诉她,事情绝不简单,更可能与她有关。

  唐完全没察觉她的异样,喜滋滋的沉浸在这顿来之不易的晚餐之中,千色已经很久没有和他一起吃饭,一起聊天了。

  千色喝着唐递来的鱼头汤,入喉的鲜美,令她完全没有美味的感受,像是一碗白开般淡而无味。

  “千色,好喝吗?”她的喜与厌都是他最挂心的事情。

  千色放下汤碗,“嗯!”

  “喜欢就好,我再给你盛一碗!”

  “不了,够了!”她现在真的没心情去品尝鱼头汤。

  “那,吃菜!”作势,他又要为她添菜,仿佛只要她吃好,吃饱,吃的高兴,他就算什都不吃都是高兴的。

  千色清楚他是真心在对自己好,可是很多信息又告诉她,他或许瞒了她很多事情。

  她没忘记之前看到的那卷录影带,更没忽略带子中那个与唐一模一样的的男人,世界或许有相似的人,但像得仿佛是同一个人,世间能有几个。但是时间又告诉她,不太可能,如果真是唐,他现在绝不会那么年轻,那可是三十年前的事情,

  录像带里的那个男人,跟唐现在的年纪差不多,如果真是一个人,不可能过了三十年,还能这么年轻。

  除非……

  “唐……”她放下筷子,尝试性的问道,“你对慕容悠有多了解?”

  唐瞬时一僵,盛汤的手更是一颤,“你……说……说什么呢?”

  千色看在眼里,却没说什么,换了一个问题,“唐,我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他又是一颤,但情形比先前好了很多,“不是说了吗,我们从小就认识,这也不怪你,你失去了记忆,自然是记不得了。”

  “多小?八岁、十岁、还是……十二岁!?”

  唐有些激动了,音调更是随之拉高,“千色,为什么要问这些,我们什么时候认识的很重要吗?”

  “不重要,但我想知道。”千色明亮的黑眸紧紧的盯着他。

  “我说过,我们是孤儿,我们从小就被BOSS收养,为他卖命,我们是杀手,完成BOSS的命令就是我们的工作,怎么久远的事情,我已经记不得了,如果你想知道,抱歉,我真的忘了!”说到最后,他像是生气了,撒气的将汤勺扔在汤碗里。

  千色沉默的看着他,他却似乎刻意在躲避她的视线。

  她叹了一口气,“好吧,就当你忘了!我再问一个问题,我现在的这张脸,真的是我的吗?”

  唐听闻,发出一声惊喘,即使已经有意压低了声音,但对于杀手灵敏的耳朵而言,仍是清晰的不得了。

  “千色!!”他吼叫了一声,像是受了什么打击一般,眸色狠厉的有点可怕,“你答应和我吃饭,就是想问这些?还是你就是为了问这些,才来的!?”

  他越是这么激动,越是质问她,她心里越是肯定他有事情瞒着她。

  因为,她不是傻子!

  她长得像慕容悠,已经很不可思议了,唐又和与慕容悠相熟的男人也长得一样。

  是偶然?

  一个偶然或许真的是偶然,但若是两个偶然碰在一起,她真没办法相信它还是偶然。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偶然。

  若真是偶然……

  BOSS为何命令她要与慕容悠关系最密切的两个男人发生那种……那种事情。

  那张素材报告上的一字一句仍在她脑海里回荡。

  BOSS想要慕容悠的孩子,而且一定要是狄克·雷·霍尔德或者安德鲁·雷蒙特的孩子,可是奇怪的是,慕容悠早有了孩子,BOSS却不动手,却要自己……

  她不敢想像这其中真是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她现在只想确定自己和慕容悠是否存在什么联系。

  若没有,BOSS何必多此一举。

  若有,她又是慕容悠的什么人。

  人的基因只有同卵双胞胎,且同性的情况下,DNA才会一致,但这种一致也仅仅会存在年幼时期,在长大过程中因为饮食、环境、或者其他因素,也会慢慢变得不同。

  她和那两个人就算有了孩子,也不可能等同于慕容悠所生的孩子。

  综上所述,她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理由指的BOSS要那么做。

  除非……

  除非,她就是慕容悠。

  但这真的很匪夷所思,若是,她为何还这么年轻,慕容悠十六年前就死了,她的丈夫、孩子、朋友是亲眼看着她下葬的。

  死人,怎么可能复生。

  就算死而复生,年纪也不可能不变。

  矛盾,好多的矛盾,也好多的不可能。

  所以,她想知道,她的这张脸,这张和慕容悠一模一样的脸是不是真是她的,是不是BOSS为了任务在她昏迷的那段时间整形出来的。

  但……

  她苦笑,若真是整形,问题又回到了那堆矛盾中去。

  脸能整形,基因却不能。

  她会问,不过是再给自己一个安慰。

  若她真是慕容悠,那么整件事情真的是太残忍了,更是惨绝人寰。

  “唐……”她叫他名字的时候,手死死的握着,“告诉我,你这辈子有没有骗过我!”

  唐浑身又是一僵,视线缓缓的看向她,她的眼睛有一种哀伤,像是绝望,又像是空洞,让他的心狠狠一揪。

  “回答我!!”她吼道,握紧的拳头重重捶在桌上。

  哀泣盘旋在她好看的眼睛里,佯装出的坚强看起来是那么脆弱,错弱的像是一朵快夭折的花。

  唐闭上眼,他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喉结激动的起伏着,他好想,好想就此把一切真相告诉她,但是……

  不能,不可以!!

  告诉她,她只会死。

  他不想她死,这世界上他最不能容许的就是她的香消玉殒。

  忍耐,他一定要忍耐。

  后悔真的很苦涩呐……苦得他每根神经都在剧痛。

  他激动的握住她的手,“千色……相信我,我从来都没想过要伤害你,即使要我的命,我也不会!!相信我!!”

  他显然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这让她很失望,更绝望。

  她压下涌上心头的悲哀,冷笑的望向他,“你已经伤害到我了,而且很深!!”

  这一句话顿时将唐打入了地狱,他的脸瞬间惨白。

  “千色!!”他痛苦的大叫。

  千色冷冷的抽回自己的手,就像是在抽走对他所有的信任,“吃饭吧!!”

  她坐下,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但唐看得出,她这是在疏离他。

  “千色!!”他站在那,再次激动大叫她的名字。

  千色仿若未闻,默默的,仿佛当他不存在。

  唐的理智瞬间溃败崩塌,冲动的抱紧她,将她牢牢锁在怀里,“千色,不要这样,求你不要这样!”

  她就像个没有灵魂的布娃娃,任他抱着,任他哀求她。

  唐能感觉到她现在是那么的虚无飘渺,他不敢放手,怕放了,她就会永远离开她。

  要怎么告诉她,他有多爱她,他已经爱了她整整三十年了,若是没有那次背叛,她就会是他的妻子,是他一辈子呵疼在心的人。

  他只是嫉妒,他只是不甘,更是没有办法眼睁睁看着她被别的男人抱在怀里。

  她明明是他的,本就是属于他的。

  “放开!!”千色狠力推开他。

  “千色?”他眼里的她,充满了对他的冷漠。

  “我吃饱了,失陪!!”她取过放在空椅上的皮包,转身就走。

  她的离去,让唐陷入无尽的痛苦中,他不敢追上去,她离开时的眼神在告诉他,她和他之间已经完了。

  完了!?

  多么惊悚的字眼,惊悚到他开始陷入某种癫狂。

  理智已经崩溃,再加上一份癫狂,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而且做出来的事情是绝对没有理性的可言的。

  他最恨的是谁?

  背叛的他的人吗?

  他们早就死了。

  还有谁!?

  还有谁!?

  一个名字猝然在那脑海里闪现……

  狄克·雷·霍尔德!!

  没有他的话,如果世界上没有他的话……

  眼睛血红了,理性消失了,现在的他只是一只想杀人的野兽。

  *

  杀手,尤其是一流的杀手,更是杀过无数人的杀手,动手的时候,即便对方再强大,也不可能全身而退。

  狄克并不认为自己是老了,而是对方真的很厉害,且还是选择了最不要命的方法,若是一个人真的很想杀他,又不在乎自己会怎么样,这种杀人的方式才是最可怕的。

  但他想不明白,是谁要杀他。

  他不过是想回家,看一眼女儿,想知道她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任性发脾气,就短短两三个小时就能解决的事情,所以,他没有让人陪同,今天一整天,他的心情都很烦躁,唯一的线索断了,还断得十分窝火,他被那位土耳其的王妃狠狠的骂了一顿,要不是娜娜拦着,这位王妃已经冲上来扇他耳光了。

  火爆的女人见多了,火到不顾形象的还真少有。

  但,他的确犯了大错,急于求成是失败最大的原因。

  憋着一股带着自责的怨怼,他决定回家好好冷静一下,女儿便是他治疗创伤最好的良药。

  于是,他开车独自回家。

  离居住的别墅区不过三公里的路程,前方急速而来的车辆向他冲了过来,还猛打近光灯,刺得双眼根本张不开,也根本来不及反应,车子就被撞飞了。

  幸好他常年有运动,就算不再年轻,他的身手仍是矫健,但在来不及防备的情况下,被连人带车的撞飞,可不会因为矫健的身手而毫发无伤。

  相反,他受了重伤,虽然在被撞的刹那,他松开了保险带,本想第一时间逃出车子,但是对方根本不让他有这机会,再次撞了过来,他整个人都从车窗外甩飞了出去,狠狠的摔在离公路差不多有10米的草丛里。

  还好是草丛,减缓了他的下坠力,否则他绝不可能还活着。

  他能感觉到肋骨断了,右手和双脚有骨折的现象,内脏估计也破了,出血很严重,让他的神志开始溃散,他几乎连睁眼睛力气都没有。

  他咳出一口鲜血,肺痛的像是被撕裂了,他用伤势最轻的左手费力的摸出口袋里的手机,幸好是WFP专属配发的防震防水手机,完好如初,他迅速拨了一个号码,然后按拨号键……

  仅此而已,他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他发现有人正在找他……

  谁?

  是谁对他狠下杀手!

  他不认为对方在撞了他之后,还能毫发无伤,应该也伤得很重才对,灵敏的耳朵能听到对方气喘气的声音,像苟延残喘的野兽发出的呼吸一般,听声音,对方的肺应该也受了重创,

  他更是听到了对方咳嗽的声音,又和他一样,对方也有吐血的症状。

  很明显,对方是想和他同归于尽。

  “狄克·雷·霍尔德出来!你给我出来!!”唐满身是血的嘶吼着,他现在是只没有理性的野兽,身体的疼痛被降到了最低,他步履蹒跚,每走一步,都要吐一口血。

  但是,他硬撑着,在没有确定他的死之前,他绝对不会倒下去。

  或许失血过多,他的眼睛开始模糊,又是在夜晚,他根本看不清路,只能用手胡乱抽打着野草探路。

  “你在哪里,你在哪里!?”他吼叫的更大声。

  狄克显然要比他伤得重,动弹不得,只能屏住呼吸,他的手机有GPS定位功能,只要坚持到卡尔他们找到他就行。

  但,他又有点不希望他们来。

  若是死了……

  他苦笑的看着漫天的星斗,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神志不清的关系,那些星斗汇成的了悠的脸。

  若是死了,他就能见到她了。

  矛盾呐……

  他意识开始越来越弱……

  “唐!!你疯了吗?”

  陡然传来另一个人的声音,狄克听见了,意识又转醒了过来。

  唐!?

  好熟的名字?

  “放开我!!不要管我,走开!!”唐推开因为发现他异状而随后跟来的火焰。

  “跟我回去!!再不走就晚了!!”火焰架起他的两只胳膊,用力拖行。

  唐已经没气力了,失血太多,他连走都走不稳。

  火焰继续拖着他,来的时候他有看见WFP的机动队在往这个方向赶来,幸好他骑得是摩托车,所以抄了近路,才能比他们先到。

  虽然不知道唐为什么要这么做,当务之急就是赶快带他走。

  唐叫不动了,也走不动了,人的身体一旦失血过多便会休克,错过了最佳的急救时间,下场就是死。

  他已然休克,火焰背着他,上了摩托车,用绳子将他绑在自己的身上,转动油门把手,立刻呼啸而去。

  他们刚走,WFP机动小队就到达了。

  “找,一个地方都不要漏!!”下了车,卡尔激动的发号施令。

  他紧紧握着手里的手机,刚才他接到狄克打来的电话,但是接起没有他的回应,隐约能听到急促的呼吸声,渐渐的呼吸开始微弱,他知道大事不妙,立刻启动GPS定位系统,一跟到地点,立刻下令机动队出发。

  到了这,入眼就看到狄克的车子和另一辆陌生的车子撞在一起,支离破碎的倒翻在地。

  事故?

  他可不会这么认为?

  “狄克!!听到的话,回答我!!”他对着草丛大喊大叫。

  几十年的兄弟情,急得他快疯了。

  “报告,发现元帅了!!”一个机动队员大喊道。

  卡尔立刻冲了过去,“狄克!!”

  一看到狄克倒在血泊之中不醒人事,他的心都停跳了,赶忙蹲下身子,探他颈部的动脉。

  动脉微弱的跳动了一下。

  卡尔大喜,立刻对着机动队员吼道,“快,担架,送治疗中心,联系罗马斯!!”

  *

  世界上,人类的血型,除了A型、B型、AB型和O型之外,还有几种稀有血型,分别是RH、MNSSU、P、KELL、KIDD、LUTHERAN、DEIGO、LEWIS、DUFFY以及最稀有的——稀有到全球60亿人口中只有3000人才有的孟买型血型。

  在稀有血型系统中,除RH血型外,其他血型无法用万能的O型血输血,因为会产生抗体,有致命的恶果。

  孟买型血更是如此。

  而狄克正是孟买型血,确切的说嘉陵罗皇族是孟买型血拥有人最多的家族。

  据说凡稀有血型的人在基因方面会非常优秀,智力、体能、生命里也会更强大,越是稀有,这种强大也更甚。

  更有血型专家曾做过一个研究,称所有稀有血型中,孟买血型的人,基因非常特别,若是和普通血型,或者其他稀有血型的人结合,生出来的孩子基因像是被进化了一样,很不可思议。

  不过,这只是一个非临床性报告,尚待试验,因为谁愿意做实验体,没事跟不认识的人生个孩子出来给人研究,也就是个猜想,并没有实据来验证。

  除此,但凡稀有血型的人,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抽血做保存,以便在重大事故或重病手术,需要大量输血的时作为备用。

  即,用自己的血,救自己。

  狄克第一时间被送进手术室,他的情况很不乐观,这让主刀的罗马斯头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这家伙就不能给他安份点吗?

  “血库的血充足吗?”他已经为狄克做完了心肺手术,现在要开始缝合脾脏和肝脏的手术,这么严重的伤,他就怕血不够。

  这家伙虽然也有抽血库存,但是22年前,他被安德鲁搞得重伤过一次,当时就用了不少积累的下来的血,现在又重伤,就算之后也有抽血库存,但这次伤比那次更重,万一血不够,他医术再厉害,也没用。

  “卡尔将军正在联系嘉陵罗的皇家医院……”

  “有P用!”罗马斯喝道,“远水救不了近火!!”

  护士被她吼得一动都不敢动,拿着镊子也不知道该给谁。

  “狄克啊狄克,你说你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有P用,他们四个的血型竟然都和你都不一样!!”

  悲催的孟买型血拥有者,就算是自己的亲生子,血型也只有四分之一的几率相同。

  他全赶上了。

  除非……他像他老爸那样,生他个十几个,二十几个。

  想到他老爸,罗马斯突然灵光一闪。

  安德鲁!!

  安德鲁的血型也是孟买。

  他好像在纽约……

  “去告诉卡尔,等不了嘉陵罗送血了,找安德鲁,马上!!”他对着护士一阵乱吼。

  护士吓得撒腿就跑,连手里镊子都不要了。

  罗马斯知道血的问题交给卡尔就行,他只要负责做手术,在血来之前保住狄克的命。

  但是,他忽略了。

  安德鲁会愿意救狄克吗?

  会吗?

  他可是这世界上最想他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