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歌刚上车,人还没有坐稳,司机先生就猛地一个急刹车,她的头重重地撞在了前面的座位上。就在司机大大咧咧地骂着神经病的时候,南歌旁边的车门被打开,她被用力地拉出车外。视线停顿在面前高大英俊的男人身上,南歌怔住,居然无法反应。
三年了,可她的沈言居然还是如从前一样,看上去高贵优雅。这样的男子就该是王子,就该是被所有人包围的才对,可是为什么他脸上的表情却带着一股浓重的哀愁呢。
“小姐,你到底还走不走?”司机变得有些不耐烦了。
南歌抱歉地对他笑了笑,“对不起,我还有事,你先走吧。”
那个司机此刻心里大概在想,自己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居然一下子碰到两个神经病。
沈言颤抖着手,想抬起来摸摸南歌的脸,但又怕南歌拒绝,于是只能对着南歌轻轻地微笑。他不喜欢现在的自己,就连笑都小心翼翼,让人感到难过。沈言已经有三年没有这样看过南歌了,这三年来,他日夜想着他的南歌能真真实实地出现在自己身边,可每次午夜梦回,只有一身的冷汗伴随着他。
他不止一次地梦到过,南歌凄厉的哭声带着拒绝,跟他说再见。再见,再也不见。他伸出手想把她紧紧抓住,可无数次,除了空气,他什么都抓不到。到最后他只能被自己的梦惊醒,然后再也睡不着,整夜整夜地坐在床上发呆。
事实上自从南歌消失之后,沈言已经几乎每夜都会失眠了。他睡得很少,如果能睡到六个小时,真的已经算十分庆幸的了。
“南歌,我终于又见到你了。”沈言笑了笑,脸上的表情从刚才的欣喜,转而变成了习惯性的冷漠。声音里,带着轻颤,更多的却是僵硬。
南歌皱了皱眉,怎么会是这样生硬的话语呢。他们之间,难道就连说话,都要变得这样公式化吗。只是她没有想到,会在此时此刻,会在这个时候,跟沈言再见。
南歌耸了耸肩,“我不知道这是你的画展。”
沈言挑了挑眉,所以言下之意就是,如果她知道这是他的画展,那么打死她她也不会来,是这个意思吗?
“可你还是来了。南歌,上天注定我们分不开。”
南歌摇了摇头,“沈言,上天不可靠,只有我才知道我自己的命运如何。”
沈言的目光变得渐渐犀利起来。明明,明明他想念眼前这个女人想念得要死,可是在真的见面之后,却又一点都表达不出自己想说的话来。他的声音很淡漠,淡漠得连他自己都觉得该死。可这三年,他早已经习惯了用这副假象去与周围的人打交道,于是就渐渐变成了另外一个他,再也改不掉了。
他们相视许久,南歌从他的眼眸中看出了很多东西。只是她忽然失望,沈言从前那双澄澈的双眸,如今已经再也看不到当初的纯粹了。这双眼睛中,如今掺杂着太多的利益和杂质,已经让她看不清他漆黑瞳孔中最真实的自己了。
南歌回到家里,她没有想到三年后的再见,竟然是跟沈言不欢而散。可是现在的沈言真的不一样了,太霸道,也太以自我为中心。他希望她跟他走,南歌摇摇头坚决不同意,于是在话说不到三句之后甩手走人。
南歌怔怔地望着那个背影消失在夜色之中,忽然有些迷茫。是不是这些年,所有人都围着他转,所以他想当然地以为,全世界的人都该以他为中心了?这样的沈言,南歌一点也怀念不起来,甚至有些厌恶。她讨厌那些以为自己可以安排别人命运的人,莫名地讨厌。
南歌靠在软椅上左右摇晃。她是个怀旧的人,所以就连在S市租住的房子,都跟在A市时候的房子一样,里面的布局一点儿都没有变,依旧是南歌喜欢的阳台,坐在阳台上仰头,可以看到许多的星星晶晶闪亮。
她闭上了眼睛。原本以为,自己真的会在这个城市安静地生活下去,可突如其来的沈言,还是打乱了她的脚步。她没有想到他们之间的缘分,真的只有三年。两个三年,六年,他们被时间玩弄于股掌之中,却在不知不觉变得开始相互伤害。
至少在今晚之前,南歌从未想过,一向对自己极好的沈言,也会对自己做出这样的举动来。一直想逃离他身边的她,居然又一次被带到了他的身边。
时间,真是个可笑又可悲的东西。它让人变得日渐苍老,日渐找不到方向,却只能无力地挥霍,直至世界尽头。
第二天南歌是顶着红肿的眼睛去上班的,可她没有想到,走到楼下的时候会碰上沈言。沈言看上去也是一夜没睡,眼睛肿肿的,看到她之后尴尬地转过了头。
南歌不理他,径自从他身边擦肩而过。这样的沈言不是她认识的沈言,她一点儿也不想跟他有任何关系。
沈言一把抓住南歌的手,脸上显得有些疲惫,“南歌,我们握手言和,昨天是我不好。我们不要闹别扭了好不好,我们有三年没见了,可不可以……”
“沈言,你要清楚,并不是我想跟你闹别扭,而是你自己一厢情愿的自以为是让我们在三年后的第一次见面这样不欢而散。”南歌粗鲁地打断沈言的话。
她直直地盯着沈言,看到沈言的脸色变得铁青。他似乎想发作,却又在极力忍耐着。南歌知道,从前,大概是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对他说话的。因为他是沈总,围绕在他身边的人不是想讨好他就是想奉承迎合他,所以他已经开始变得不习惯她这样的对待方式了呢。
沈言慢慢放开了手,他的眼眸在一点点地转冷。南歌想,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个男人赶快离开这个城市。她并不喜欢这样的相逢,她从前以为,三年前的那天,就已经是他们的句点了,可是直到今天她才发现,那不是句点,那只是省略号。后面会发生什么,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而南歌也只能循着固有的轨道,一步步地走下去。
车子一路向北,南歌坐在沈言身边,漠然地看着窗外的景色一掠而过。有些东西,刻意地想去遗忘,所以就真的忘记了。可是当这个男人再一次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南歌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没有变,变的只是彼此的心境。
沈言把南歌送到了公司,他们相互道别,却没有一句多余的话。
中午的时候,南歌打了辞职报告交到BOSS李的办公室。BOSS李似乎极不理解南歌这样的行为,他推了推自己的黑色边框眼镜奇怪地看着南歌。
“小肖,你进公司以来的表现我们都有目共睹,我最近才刚想给你升职,你怎么就辞职了。你是不是再考虑一下?或者公司有什么令你不满意的地方?”
南歌摇了摇头,“公司很好,只是我的私人问题而已。李总,我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简洁而又明了,南歌的声音里带着一种坚定。她希望BOSS李不要再留她。既然沈言已经发现了这里,她也就再也逃不掉了。她了解沈言,这个城市以后一定会是他常常光顾的城市。
BOSS李最终还是同意了南歌的辞职,但公司规定,辞职报告必须提前一个月上交,所以就意味着南歌必须还要在公司待一个月。
下午的时候,外面开始起风了。已经接近十一月的天气,傍晚的风开始变得有些寒冷,她抱紧双臂把衣服紧了紧。
“南歌姐,什么时候交的男朋友,怎么一点都没听你说起过?”一旁的小林贼贼地碰了一下她的胳膊笑着揶揄。
男朋友?南歌顺着小林的视线看去,街口处靠在黑色轿车外面的男人,不是沈言又会是谁。南歌闭了闭眼,她就知道,沈言这样的性格,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南歌姐快去啊,外面这么冷,他都站很久了。”小林推了她一把。
“你怎么知道他站了很久,你是神啊。”
小林皱了皱眉,“南歌姐,他从下班前一小时就等在那里了,我从窗口看下来,正好能看到他。”
南歌点了点她的脑袋,一副警告的意味。小林这女孩儿什么都好,就是太八卦,大概明天办公室里的头条新闻一定会是:两年来从来不跟男人接近的肖南歌一夜之间冒出个男朋友来。
南歌走近沈言,她看着沈言漆黑的瞳孔中的自己,不自觉地拧起了眉。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个人的相处之中,开始少了那一份特有的温暖了呢。
现在的南歌看到沈言,只想逃离。他们之间特有的那种存在方式,在三年之间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南歌看得出来,眼前的这个沈言早就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了。现在的沈言,比三年前更加像一个老板。
他开始变得功利起来,开始变得学会算计人心。因为在商场上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可南歌不喜欢,所以只能选择逃离。她希望,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并不知死活地为了逃避而刻意找出的理由。
沈言送南歌回家,他的车停在南歌楼下的公寓外。他转过头去看南歌。
“南歌,回去吧。阿姨很想你,还有苏玲,现在已经是一个三岁的孩子的母亲了,可是她不肯结婚,她说没有你的婚礼,她绝对不要,所以……”
“沈言,该回去的时候我自然会回去。”南歌打断他,对他笑了笑。
她当然知道了,该回去的时候她一定会回去,其实就像现在,她一样已经找到了回去的理由了。因为南歌忽然发现,在面对沈言的时候,自己的心竟然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悸动了,也许时间真的已经冲淡了一切,包括他们之间的感情。
可是如果,二十余年的感情,因为三年的时间而被冲淡,那么这段感情又算是什么呢。很多时候,南歌在夜里一个人的时候,静静地听着耳边的风声呼啸而过,她会想,如果当年爸爸没有把还是婴儿的沈言带回家,他们一家人会不会还和儿时一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事实往往是跟现实截然相反的,而她也只能抱着这样的现实,慢慢地行走在自己的人生轨道上。那个轨道上,没有沈言,没有家人,只有自己。
南歌猜测得没错,一个月来,沈言果然不断地往S市跑,他三天两头地出现在南歌面前,并且每次都会送上一大束鲜花。一开始的时候南歌不要,沈言就毫不在意地当着她的面把花丢在垃圾桶内,后来南歌有些心软,毕竟是新鲜的花,丢掉着实可惜了,她就收下,插在家里的花瓶里。结果一个星期下来,她家的客厅俨然变成了一个小小的花房。
“沈言,你能别那么浪费钱了吗,有那闲钱倒不如多去帮助帮助那些灾区的小朋友。”南歌不满地盯着沈言。
“我现在已经赞助了十二个小朋友了,并且以后还会一个个的多起来。”沈言的眼神炽热,让南歌不自在地躲过。
南歌离职的那一天办公室的人为她送行,她们一起吃饭,小林大喊着不醉不归,可自己却一边喝酒一边哭了起来。小林是个感性的人,每次一有同事离开,第一个哭的是她,但哭过之后就什么都不在意了。
“南歌姐,我进公司以来你帮我最多,现在你要走了,以后谁来帮我啊。”
南歌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到最后很多人都醉了,唯独南歌没有。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南歌早就已经学会保护自己,在单身的情况下,她绝不容许自己喝醉,因为保持足够的清醒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南歌姐,那你接下来要去哪里?”小林的脸蛋已经潮红,抓住南歌的衣袖问。
南歌眨巴着眼睛想了想,去哪里?其实南歌交辞职报告的那天也问过自己,要去哪里,这些年来兜兜转转,去过不少城市,可怎么都不适应。
所以到最后南歌告诉自己,回去吧。毕竟那是自己的家乡,人到最后,总是要落叶归根的。
南歌温柔地揉着小林的头发,“小林,我要回家了。”
而此时,一脸潮红的小林,早已经醉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