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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言情 > 郎君魂 > 第二章

  这年的天候有些反常,入秋了,却一连几个密云不雨的日子,一股不祥的郁沉,闷热得教人发慌。

  然而一大早,闵家小姐真真便忙不迭打发妈子丫头,在后埕上腌渍菜蔬,有树子、菜心、糜瓜几色,先以盐揉之,晒一天,再用石头压出苦汁。

  她差人捧来小口大腹的红陶土罐,腌菜置入罐里,-一封口。如此不数日,就能食用了。

  天热,真真穿秋香色绫绸的裙衫,镶织锦带的袖口卷了起来,露出着了玉镯子的一双皓腕。腻发如云,梳一个盘蛇髻,额前一排绞剪眉,因为出了香汗,微有些湿了,稀落在眉上,反更有几分的娇致。

  忙完一段落,她这才抽出腋下水红的绢子来拭脸。她一张脸生得十分纤楚,就是下颔过于细巧,显得有点单薄相,但是眉眸娟丽,一管清瘦的秀鼻,朱唇小如苞瓣,一如她的母亲,都是罕有的美人。

  一旁,六旬的老妈子一壁?着腰,瞟真真一眼,嘴里裹嘀嘀咕咕道:“也没见过哪家官府小姐,没事来操劳这些粗活儿。”

  这老妈子姓罗,原是当年闵夫人的陪嫁,天生亢直,仗着自己在闵府有点来历年资,很敢提着嗓子对主子说话。

  真真素来与罗嬷嬷相亲,不以为意,只含笑道:“还是特为爹腌制的,昨天伺候他用午膳,他忽然提到这个……”

  爹自病后,始终饮食无味,昨天忽忽提起腌菜来,辞色间似乎很是渴念,真真一片孝心,隔日便领了下人,亲手来腌制。

  真真或算不上特别能干,一些家务亲自操持,大半是因为家道清简,府中婢仆不多,又乏得力的亲眷之故。

  “说起?那个爹爹呀……”罗嬷嬷换换一副口气,唏嘘摇头。“人家做官大鱼大肉,他吃腌菜!他挺得住一身傲骨头,可害苦了我家小姐。”说着,抬了蓝布衫的宽大袖子拭起老泪来,不免有责怪之意。

  罗嬷嬷常年为她家小姐抱屈──闵夫人是出身大家的中原才媛,色艺双绝,为了爱才,下嫁当年的新科进士闵正。闵正有满腹才情,为人又是温存风雅,夫妻鹣鲽情深的,花间月下,诗词唱和,委实是羡煞天下俗人的神仙眷侣。

  单单可惜一点,闵正一向自负情操,不屑逢迎,虽然为官,依旧是两袖清风,生活上自然委屈了娇贵的闵夫人。

  闵夫人嫁为才子妇,也就有这份心理准备,不惜摘下珠翠,褪去绫罗绸缎,甚至于亲主中馈,操作家事,哪复有豪门闺阁的身段气派?这也就是罗嬷嬷老为小姐叫屈的缘故了。

  闵正仕途不利,倒没有影响夫妻感情,就在他初任彰化知县那一年,闵夫人竟又有了喜信,越年,在女儿真真之后,终给闵家添了一嗣。

  喜庆的气氛犹在,闵正为了一件公干,渡海跑了一趟厦门,四个月后,归心似箭兴匆匆的回来,哪知到了落花满庭的家门,只见明镜蒙尘,香闺寂寂──爱妻已在月前一场急病里,撒手人寰了。

  自那时起,闵正脸上便难再出现笑意。

  真真想起慈母,又见罗嬷嬷哭泣,不禁心里一阵酸楚,口里道:“罗嬷嬷,?别哭呀。”

  自已却落下泪来,拭汗的手绢子反来拭泪了。

  “什么事伤心哭泣,真妹妹?”

  忽然听得一声沉厚的问话,真真抬起头──一名青年男子跨过花园那道月门而来,一身天青色劲装,看得出来风尘仆仆,却依然不失一股俊逸出众的丰神。

  真真那含泪的脸儿乍然而开,惊喜道:“俊秀哥哥,你回来了!”

  宋俊秀他是从后园子的角门进来的,把马鞭、坐骑交给小厮,也不换装了,穿过花园取捷径,一心急着要先面见恩师──当然,也为了见真真。

  或许,见真真之情,要来得更急切吧。他为近来自己的心态感觉到奇怪,他彷拂是越来越熬不得埋在胸臆间的那股相思,那股情意离开“霞外居”不过五、六日的光景。奉恩师命,先返回彰化营驻地,见过徐参将,再赶赴鹿港拜谒理番同知刘大人,报告水沙连番乱一事,主要是向他们征询处置之道,做一个决定。如此日夜奔波,公务繁荣,然而心中念念不忘的,还是真真。

  凌秀的年纪长真真三岁有余,他总怀念少时从闵正读书,与真真那一段青梅竹马的时光。

  从戎之后,不是征伐,就是转驻在外,两人相见的时机自然就难得了,况且,纵然他得空回闵府向恩师请安,真真已是待字的闺女,他也不便屡屡见她,如往常那般。

  这一回,还是为着闵正因病移居到水沙连来疗养,凌秀带兵随行做护卫,这才又有了与真真相处的机会。

  相处近一个月,伊人天天入眼来,一颦一笑,都把他多年来对真真种下的层层情愫,挑拨得是波涛汹涌,难以自持。

  偏偏凌秀是个行规步矩,严守分际的人,平日行止不肯有半点冒失,何况是对真真,又怎愿有一丁点儿的唐突?因此只能在自己胸中锁住一段柔,没法子向佳人倾吐,苦苦压抑,总像是折磨。

  真真对于凌秀,似乎就没有这种复杂深沉的心思,见着他,只是欣喜,浅浅带上了笑,脸上却还有泪痕,眼眉楚楚,使得凌秀看了又怜又爱,内心的那份情意不自禁显露出来。

  快步定到真真跟前,下人退去了,他柔声低问:“怎么了?什么事委屈了妹妹?还是什么人欺负了妹妹?”

  “没有什么。”真真抿去余泪,这时候感到有些赧然。不过一时勾动思母的情绪,见嬷嬷哭了,自己也跟着哭,想想,还真孩子气。

  凌秀却不信,见她眼圈儿泛着红晕,一片对她呵护之心,要问到底。“一定有事,告诉我。”

  他越这么追究,真真越觉得羞赧,别过身去,一味否认,“真的没有什么。”

  她坚持不说,在凌秀,却感到失望了,他总愿意自己是真真能够托付心事的人。

  踅到真真跟前,他起先没说话,只是注视她。真真垂头立着也没动,一阵风来,拂动她的裙端,裙上绣有金线的兰芝和蝴蝶,飘到了凌秀布着泥尘的靴面上,她身上一缕如兰如麝的香味。也飘到了凌秀鼻端──凌秀心头一荡,再也按抑不住,虽压着嗓音,话却说得极其迫功,“真妹妹,?知道?是可以信得过我的,我俩也算从小一块兄长大,这几年虽少相见,但我的心总是……总是记挂着妹妹,妹妹但凡有事,凌秀没有不效犬马的道理,甚至于,甚至于凌秀可以为妹妹出生入死──”

  见凌秀说话突然严重起来,真真不能不动容,也不能不脸红,急抬头拦阻他,“凌秀哥哥。好端端怎么说到死上头去了──”

  凌秀却突然失了神,紧盯着她,口中喃喃,“真妹妹,我──”他心中有话,吐露不出,俊脸上双颧烧得红红,神情却是一片的迷-u鳌

  如此之状,却把真真吓着了,看着他,退后一步,忧急地问:“凌秀哥哥,你是怎么了?莫不是这趟路风尘劳累,还是事有不顺?”

  凌秀一下如大梦初醒,也发现自己失了态,十分不安,连忙说:“没有,我没有事,路上一切顺利,平番之议有结果,我还得去向恩师秉告。”

  真真轻轻一吁,望了望天色。“爹歇中觉也该起来了,你先过去,我马上给他送午点去。”

  凌秀点点头,脸色恢复平静,却还似有一丝迷惘,幽幽望真真一眼,掉过身,走回廊去了。

  看着那道修俊的身影,消失在廊弯的几竽绿竹之后,真真这才回转过来,上阶进了厨房。

  炉上一锅冰糖百合银耳早炖得烂熟了,真真取下白底篮彩的深碗,盛了两份,加盖配上汤匙,待要唤大丫头阿□,背后忽然有人咕卿道:“那个人,姑娘可要留点神……”

  真真吃了一惊,回头见是罗嬷嬷。人佝在角落暗处,嘎着声说了这么一句话,没来没由的,只教人听了心头一阵发凉。

  真真颤声问:“罗嬷嬷,?说什么?”

  罗嬷嬷却不吭气了,一双老花的眼睛只管眇眇眺着回廊。

  凌秀去的方向。

  不久,真真领着大丫头阿采,送点心到了“汲文斋”。

  汲文斋原是座书轩,宁静清幽,也设了寝卧的地方,闵正在此起居,可养病,可读书,必要时见客也方便。

  真真打起帘子,恰好见到父亲拥衾而起,她喊了声“爹”,忙赶过去,扶持爹起床、披衣,问他可好。

  闵正露出微弱的一笑,拍拍女儿手背,并没有答话。

  他今年四十初度,相貌清隽,身体一向偏于文弱,半年前无由的病倒下来,也延请过好几位大夫诊视,看不出所以然,吃了些方子,都没有些效应。

  这当中有位老医师曾经表示,闵正有积郁的脉象。真真不免想到,母亲故后这四年,父亲始终是落落寡欢,眉头少有开展的时候──如今这病,只怕一半还是心病呢。

  因此,当彰化仕绅提到水沙连有一口泉,治百病有其效,真真便力劝父亲到这里来疗养,暂离开失去女主人的故宅,或能稍稍转移伤逝缅怀的心情。

  水沙连一地,果然是个山回水抱,土厚泉甘的好地方,景致尤其清丽幽绝,唯一要顾虑的是,距番界近了。这一阵子,内川番不时出来为乱,闵正携家带眷到这里养病,势不能不提防。

  正因为彰化营的刘参将是闵正的旧交,而把总宋凌秀又曾经是闵正的学生,有这二层关系,刘参将特命宋凌秀调了一干兵丁,浩浩荡荡护送闵知县一家来到水沙连,驻守在此。

  不料未久,便爆发了番乱。

  此时,真真把父亲扶上前厅一张檀雕太师椅,左右瞧了一下,空荡荡别无他人,她诧异道:“怎么凌秀哥哥没有过来?”

  闵正那苍黑的眉抬了抬,沙声问:“凌秀回来了?”

  “是,”真真答道。“已经进园子了,方才还在后埕和我说了几句话儿,他说要过来见爹的。”

  “那怎么没有来?我在等他回禀消息呢。”闵正疑问着。

  真真同样感到不解,不知凌秀为何耽误,他行事是绝不怠慢的,尤其对老师,更是出入必告,何况是远行归来。

  她想到方才在后埕上,凌秀的言行举措与平日人不相同,说的那一番话,以前从来没有过,那眼神,那语气……他,是在向她示爱吗?真真又觉得腮边儿热烘烘的了,心里头却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她是喜欢他的,把他当哥哥,当自家人,如果说到别的上头去,那她不知道怎么想,她没想过……真真自在心头思来想去的,一桩心事,不便向爹提起。于是改口道:“给爹炖了银耳汤一句话未完,厅外传来朗然一声:“恩师。”岸岸踏进门槛来的,不正是凌秀本人?他已换了装束,涤去满面风霜。想必是临时起的意,决定先回房卸下行装,略事梳洗,回头再来拜见老师。

  此时,他穿一袭长袍,加了件宝蓝滚缎边马褂,玉树临风,人如其名,一脉的秀逸,哪里有半点武夫的模样?分明是清清朗朗的一介书生!事实上,凌秀原是文生,从小天资总额,曾考入县学念书,诗书时文,很下过功夫。十八岁因为家变,转入武行,参加征战上,在他是不得已的一件事,他却很投入;现任彰化营把总的位置,已经斐然立了好些功绩。

  虽然如此,凌秀毕竟胸次不凡,一边供职,平日还是不忘抽空读书,博览群经,总怀有大志。他的长官就曾经当人称他,“上马能射,下马能文,既可勇进,又擅深谋;将来能够步青云之路,有一番作为的,除了他没有别人!”

  闵正有这样一位允文允武的门生,自然得意,总只有在见到他,才露出生活里少见的一丝笑容。

  现下,凌秀长步来到恩师面前,深深一拜。

  闵正忙将他揖起,开口便慰勉,“凌秀,这趟路辛劳你了。”

  “恩师,这本就是凌秀的职责所在,何辛劳之有?”

  闵正要他入座,他倒先转向真真,唤了声“真妹妹”,深深看她一眼。

  真真脸又热了,觉得他那眼神别有-种蕴涵,一种意味,待把头重抬起,凌秀已经掉过身去,落了座,神平气定,毫L畏样。

  这么一来,真真不免认为是自己多心,赶忙定定神,正要关照阿-为两位爷儿奉上银耳汤,好让他们边吃边谈,回头却见阿-立在一旁,手捧着漆金边的托盘,一双媚长的眼睛一半儿垂一半儿睇──尽盯着凌秀不放。

  这阿采并不是闵家带来的仆婢,而是“霞外居”这座邸园的旧人,二十了,还未配人,生得颇有些风情,平时未见她有什么卖弄,这会发现她勾着眼稍儿瞄凌秀,真真只觉得奇怪。

  凌秀却不觉得奇怪。阿-注意他,他早知道,一向只装做不知。阿采将一盂银耳汤摆到他的几上,胳臂弯撞了他一下,他依然端末不变。

  真真领着丫头退去了,她身上那缕兰麝般的芬芳,彷佛仍在凌秀的鼻端上飘忽未去,然而他不许自己再分心,他与恩师还有正事要谈。

  果然闵正很快问话了,问的是此行的结果。

  凌秀开门见山道:“徐参将和刘大人都表示,对付凶番,不宜姑息。”

  这个答覆,显然是在闵正的意料之中,故而他点了个头,却陷入沉思里。

  原来,对于此次水沙连番乱,闵正一直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态度,不愿大张旗鼓的入山讨剿,因为事情的开端,也不过就是汉番交易的一个冲突罢了。

  起因是,在地有个富贾詹福九,专与番人互市,以盐、布交换番人的皮货;又曾入山开垦,占有大片番地,地方上还有点势力。

  半个月前,内山的哮天社番携了一批熊皮,下山找福九交易,却因为条件谈不拢,番人悻幸离去,忙乱中,错把属于福九的几捆鹿皮也一起带走了。

  “我派人去追,不过想索回我的鹿皮,”詹福九在向闵正投诉时,这么说道:“哪知哮天番凶蛮不通道理,不得已只好动武。”

  动武之下,不但拿回鹿皮,连带把番人的熊皮也一并夺了来,占为己有,而这一部分,福九隐而不说,只道:“那哮天番受伤回到部落,心有不甘,竟纠结族人,下山夜袭我宅,伤了人丁,还抢了钱货,扬长而去。”

  詹福九原不是个好惹的人物,立刻聚集壮勇数十人,各配有刀枪利器,入山追击,将一干番人全数格杀。

  余番惊怖,逃窜至深川,不敢再出。

  事情到此,可以告一段落了,福九却来面求闵正讨番,理由是──趁胜追击,肃清余孽,对于水沙连一带的民心,也有安定的作用。

  闵正却认为,这场事件里,哮天番并没有太过分的举动,福九也已经将一干闹事的祸首格杀,算是示了惩戒,没有必要再兴事。

  但是福九毕竟是地方上得力的人士,游说乡里,把一件杆格渲染成了番乱,而使得民心沸腾,讨番的呼声四起,都要求闵正做主。”

  闵正为官一向爱民,在这种情形下,只好将此事重新加以考虑。讨番不能不有兵助,因而派凌秀去征询营参将和同知大人的意思,如今,得到的答覆都是愿意襄助。

  沉思了半晌,闵正心中依旧挣扎──大兴兵戎,实在不是好事,何况,哮天社番说来亦不算大过……闵正感到如此为难,少不得要与得意门生做最后的商榷,他问:“凌秀,讨番之议,你是否也赞成?”

  凌秀的一张俊脸,突然一变而为冷肃。“内山番性,一向凶悍,得剿之便剿之,斩草除根,以绝后患。”他连说话的口吻都变得斩绝而冷硬。

  这也难怪,凌秀自己就是凶番手下的牺牲品。

  宋父本是彰化地主,家道殷实,地与番界,对番人十分地友好。不料,一年番乱,乡民尽被屠害,连凌秀的父母都不能幸免,双双受击而惨死。

  那一年,凌秀才十五岁,抱着父母的尸身,恸哭到昏死过去,躺了三天三夜,众人都以为他小命不保了──谁知他又吐了一口气,悠悠转醒过来,发誓要为父母报仇。

  这便是当初凌秀弃文从武的关键。

  闵正将凌秀接回家中,着实照料了他好一阵子,后来凌秀跪辞老师的挽留,坚决投入行伍。

  他自小习骑射,怀有武艺,由于复仇心切,在平番的战役里,表现得格外骁勇,第一战就立了功,北路营里人人称他是“小壮士”──从此,他成了讨番的第一猛将。

  听了凌秀斩钉截铁的回答,闵正叹一口气,讨伐哮天番既已成了大家的共识,他也不能不做出决定了。

  当下他吩咐,“凌秀,明日你且邀集地方代表,前来共商讨番大计。”

  凌秀双眼立刻出现灼灼的锋芒。“是!”他从命,且言:“如果决定用兵,则事不宜迟,否则恐番社相互联结,势力坐大。”

  “不错。”闵正也同意。

  “讨番需要调集官兵,也得召募乡勇,力量够,可一举破敌。”

  师生两人略谈了一下军事。在闵正敦促下,凌秀把一盂银耳汤吃了。他唯恐劳累闵正,不敢久留,不久便告退,出了汲文斋。

  这时候,近黄昏了,总算从山那头拂来一丝习习的凉风,稍解些燠气。

  他过庑廊,来到前进花木扶疏的庭埕,这里是“霞外居”最宽敞怡人的部位。

  说起来,“霞外居”这座三进的园邸,规模并不大,建道也没有别致之处,不过坐落的环境,依山傍水,的确可称得上幽丽。这本是水沙连一名乡绅的旧园子,听说闵正要来养病,特为出借给他,并且留了几名仆工婢子,供闵家使唤,如此周到,闵家十分感激,即使屋舍有些什么不全之处,也不挑拣。

  埕上,设有石板叠起的花架,石榴、海棠开得正盛,不免落花纷纷,凌秀一行过,落花便成了他的靴下泥。

  “秀哥哥!”花间响起一声呼喊,随即一道小影子扑到了他脚下。

  凌秀笑着,把一个约莫三、四岁,穿着青衫红裤的娃儿抱了起来。“小枣子,最近乖不乖?有没有动不动哭得青青惨惨,变成一颗枣子呀?”

  这便是真真的幼弟,小枣子,有这绰号的由来。小枣子出生不久丧了母亲,生性十分惊怯,常常啼哭,身子也娇弱,看来比实龄要瘦小,小脸没有巴掌大,却生得眉清目秀,十分讨人惜爱。

  听得凌秀对他调侃,小枣子嘟起嘴来否认。“我、我都没、没有哭,我、我很、很乖,”

  他一急,说话便口吃,逗人得很。“我和玉姑姑在看金鱼。”

  他回身朝半月池那头一指,凌秀眺望过去──半月池前,一名身形瘦纤的妇人,慢慢立了起来。

  她穿着纱绫上衫,系百褶裙,一身暗蓝,发髻上只一支白玉簪,人显得相当素美,却有一张幽怨酸白的脸──因为三十岁不到,已做了十年寡妇,空闺里只有过不完的霜冷日子。

  闵正的妹子,闵玉,早年配的是粤族名流,出嫁时也是风风光光的。谁知道大喜之日,还未送入洞房,新姑爷却在酒席上饮过一杯黄梁,竟就无故暴毙了。

  姑翁哭天抢地,怨来怪去,所有罪咎还是归结到刚过门的新娘子身上,一口咬定是闵玉命里犯了白虎,活活克死了姑爷。

  可怜闵玉的遭遇,实在是古今少有的惨事。在夫家苦苦熬了二年,不知受尽公婆多少的谩骂和苛待,甚至屡屡被迫跪在亡夫的牌位之前,自忏是不祥之身,几度想要寻死,都不得解。

  消息传到闵正耳朵里,他大为气愤,道:“可以居孀,可以守身,不能非人矣。”

  意思是,要人守寡,要人不贰嫁,那还能说,但是不能要人过着没有人道的日子。于是,起了一乘轿子,亲自去把妹子领了回门。

  闵玉回来后,上门说亲的也还有,可是那二年在亡夫家中的毒太深,始终自认不祥,早把姻缘之念给断绝了,从此只是心如死灰的度日而已。

  后来闵正丧了妻,真真到底年纪尚轻,替代不了母职,做姑姑的强打起精神,把娃儿抱过来照顾──她诸事不管,就专只拉拔这个没娘的孩子。

  一个命蹇的女人,一个没娘的娃儿,两人虽是姑甥,却是情同母子……此时,凌秀抱着小枣子,走向半月池。

  池中,摇着萤红尾巴的大金鱼,穿过睡莲枝叶相追逐,好不亲热;而静立在水畔的女人,只有发钗上一条细细的银坠子,在风里伶伶仃仃的飘摇着。

  凌秀恭谨地呼了声“玉姑姑”,跟的是真真和小枣子的叫法。

  “凌秀,”闵玉微弱一笑。“还不晓得你回来了呢。”

  “也才刚到。”他简单道。

  闵玉见着小枣子脚上一双绣老虎纹的鞋子,直蹭在凌秀的袍子上,凌秀不在乎,她却过意不去,伸臂说道:“小枣子,你要把你秀哥哥的袍挂蹭脏了,姑姑来抱。”

  小枣子此时却要腻凌秀,嚷了声“不要”,把凌秀的颈子一勾,用力扭过身去──忽然听到嗤拉一声,裂帛的音响,不及细看,却见梨花树丛后方,袅袅走出个人儿,眉目如绘,笑道:“小枣子,看你,把凌秀哥哥的衣服都扯裂了。”

  是真真。凌秀不知道他的衣服哪里裂了,他眼里就只有真真。

  闵玉叫声“哎呀,”趁势把小枣子从凌秀手里抱过去,故意唬他,“闯祸了,秀哥哥要打。”

  凌秀忙道;“没有关系,”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只竹编的小人偶,上头系着红绿丝线,是在鹿港街头买的。“给小枣子玩耍。”

  小枣子接过玩具,喜得眉开眼笑的,姑姑催他道谢,他张口便说:“谢、谢、谢、谢……”

  一高兴,也口吃,一路谢下去,逗得大家都笑了。

  闵玉唤了妈子,要给小枣子洗澡,姑甥俩进屋去了。庭埕上只留下真真和凌秀。

  真真悄悄移近些,提起凌秀的袖口,看了一下。凌秀自己这才瞧见,挂子边裂了一道两寸长的缝儿。

  “到屋里来,给你缝两针吧,凌秀哥哥。”

  她的口气,她的意态,如许地温婉,唇际微微,有一抹浅笑,又彷佛含着那么一点羞意。

  凌秀只觉得胸口一阵暖流,一阵蜜意,一时说不出话,讷讷点头,随她上了走廊,掀帘子进屋。

  真真径入内间,捧出一只螺钿红木盒子,里头有针线。屋里暗了,她先将一座雕着花叶的银灯台点亮,移到桌上,拉过一条方凳,便就着灯光,密密缝起凌秀那件蓝马褂来。

  凌秀负手立在门边看着她,她人沐在柔红的光下,垂首敛眸,一针一线悉心的穿梭缝补,宛然似个新嫁的娘子,温柔,娴静,美丽……如果她是他的妻子……她十七,他二一,都是嫁娶的年纪了。

  这一想,心波涌动,顿时荡起满怀的绮思,没有办法压抑自己。真真将裂口缝妥了,细细银牙,噬断了线,起身把马褂递还给凌秀。

  “行了,凌秀哥哥。”

  凌秀伸出手──不是去接马褂,是扣住真真的纤腕,将她一拉。

  真真跌入凌秀怀中,她轻轻的惊喘,而他重重的呼吸。厅上银灯红光,他想像那是洞房的红烛,烛色把真真的娇靥映红了,她羞不自胜,她是他新娶的娇娘,他要把一腔翻江倒海的情意。全数向她吐诉……凌秀感觉到眼前迷离,蒙胧中所见,真真那秀致的眉眸近在咫尺,她的双唇微启,像绿枝梢上颤颤的璎苞,色润而红……他向那唇苞吻去──“凌秀哥哥!”

  真真的一声惊呼,使得凌秀为之一震,蓦地转醒过来,忙将她放开。

  两人僵对,真真脸红,他的脸更红,像灌了烈酒那样的烧着。

  他猛咽着,不管要做什么,都觉得困难,简直无法排解眼前的窘境,好容易挤出一句,“真妹妹,我──”却又没了下文。千言万语,不知道怎么说出。

  他突然把马褂使劲一抄,旋身跨出门槛,一霎走得无影无踪。

  他走时带起的一阵风,把银灯上那簇小小的焰儿拂灭了,使得真真陷入幽黑里,和那片黑一般的不知所措。

  这天晚上,凌秀在厢房独对孤灯,从初更闷坐到三更天,依旧忽忽如狂,心情没办法平复。

  他懊恼自己造次,失去平日的自制,但是情烙如火,烧得他痛苦辗转,不得安宁。他能够把持多久,实在没法子预测,他怕自己终会爆发开来,却又渴望索性爆发开来。

  挑明了,表明了,他爱真真,让她知道,让她表态,他也好明白她的心意。

  她的心意……真真对他,对他究竟可有那么一点心思在?平日相待,她的确是温巧可人,每每一声“凌秀哥哥,便教他心酥骨软,不能自己。她为他缝衣,为他奉茶,一举一动,一个好意,都足见有情,但是──那种情,是他要的那一种吗?她的心,可是在他的身上?他没有办法揣摩,没有半点把握,患得患失,心乱如麻。

  万一,真真一片冰心,对他竟是不为所动?又万一,万一恩师心目中另有人选,竟将她许了别人──想到这里,不禁霍然大惊,猛地站起来,铿锵一响,桌上一盏铜雕油灯,整个教他给撞翻在地上。他立在那儿,正喘息着,门上却起了一阵剥啄声──有人叩着门。

  凌秀感到惊疑──他带来的营兵睡在后园子东侧的仓库,他这间厢房,独立在三进之外,地点幽僻,也不是兵丁巡夜会经过的路线,这夜深人静的时节,有谁会来敲他的门?“什么人?”他沙着声问。

  门外呢哝答了一声,听不清楚。

  也不点灯,摸黑踉踉跄跄过去开门,只见幽微的月下,立了条曼丽的黑影儿,一道胭脂香味窜入鼻腔──凌秀的心狂震起来,那股子惊喜,像作梦一样。

  是真真!话都不及说,也不必说,凌秀一伸臂便把她拉进门,热灼灼的嘴唇压上那张粉脸,他吻得她如饥似渴,非但她没法子透气,他自己也透不了气。

  她嘤咛着发出娇声,身子在他怀里蠕动,一副娇躯,惹得人发狂。

  凌秀原是个最压抑的人,刻意地守分寸,绝少有失去理智的时候。偏偏世上最难压抑,压抑起来也最苦的,就数是情涛苦海了,一得宣泄,那宣泄的力量,只怕什么理智都拦不住。

  凌秀此际,正是如此。而他所受的,已不单单是一个晚上的折腾,而是千百个日夜所堆垒起来的刻骨煎熬!他重重吮她的嘴儿,呻吟道:“妹妹,你让凌秀给想煞了。”

  她没作声,却把他的胳膀一挽,将人引到床榻,恍惚里,凌秀只觉得她的举动有一种异常的娇娆。

  他的手摸着她的衣襟,隐隐有感那是粗糙的布衣,不是细料子,而卷螺布扣子,一半早已解开了。

  凌秀的脑中没有办法再做任何的思考,朝思暮想的女子,此刻就投身在他怀里,他不能,也无能再克制自己──或许他的问题,一向就在于过度的克制。

  于是他变得张狂了,手一扯,便把那半解的衣衫扯开来-内头无一物,只有一件小得撩人的锈花肚兜,遮不住丰盈的胸脯。

  凌秀把他一张火烫的脸庞往那片酥胸埋去,隔着纤薄的肚兜一口咬下……那女子睨叫:“大爷……”

  这是她头一回发声,低哑成熟的嗓子,是凌秀听过,却不是他熟悉的语音。

  他一惊,陡然扬起头。

  月色斜入镂空的窗格,他看到横陈在眼前的女子的脸,鬓发已经散乱,一双媚眼儿,半合半睇对着他,人正轻喘着……这哪里是他魂牵梦萦的可人儿真真?这是白日里总对他明来暗去送着秋波的大丫头,阿采!脑门上着实像挨了一棍,他猛把阿采推开,挣扎而起。

  “怎么是你”他先是哑着问,然后忍不住嘶吼,“我要的女人不是你”

  阿采见凌秀忽然大变,揪住他的手,不让他去。“大爷为什么不要阿采?阿采总算也有几分姿色──大爷那些班兵,个个都垂涎阿采!”她带上哭声诉道。

  阿采是有几分姿色,显然阿采也不随便与人相好,她对凌秀是另眼相看,才会在深夜自来投怀。但是对凌秀另眼相看的,数起来就多了。

  彰化大富侯员外,素有名望的洪秀才,都有意把爱女嫁能他,甚至于和他仅有一面之缘,鹿港锦瑟楼的名妓谢果红,对他一见倾心,也悄悄透出口风,如果凌秀愿纳,果红甘心委身做侧室,携来千金和仆从,万种风情专只伺候他一人。

  从大家闺秀到青楼艳妓,乃至于眼前这个俏丫头阿采,凌秀从来不乏机会。然而万红丛中。他却始终独钟一枝花──他的心版始终只刻画着一个人,他的一片痴情始终只倾注在这个人儿身上。

  凌秀甩开阿采的手,离了床,如醉如狂的,喊着:“真真!”便撞出门去。

  夜色幽黑,露气重,回廊栏杆全是点点水珠,凌秀跌着、撞着,扶着栏杆走,长衫湿了一片,口中依旧是“真真、真真”的呼唤不已。

  他晓得今生若不得真真,不与她共成好梦,他绝不能善终。

  凌秀左转右折,过了一廊又一廊,颠颠倒倒来到后进的轩馆,一头便要闯进屋里,但是一踩上台阶,却陡地煞住了。

  他愣愣望着紧闭的门叶,暗沉沉的窗扉,里头有人也早睡了。他好像到此一刻才意识到,这三更半夜的时分里,无论要提什么、说什么,都不适宜,都不对劲。

  他跄然退下石阶,在那儿失神立有半晌,忽就双膝一曲,石砌庭上跪倒下来,他的神情也在这时候一扫迷茫浑噩之色,转为坚凝,彷佛是下定了某种决心。

  郁结的气候却瞬时变了,天际轰然打起一道响雷,把黑夜的石庭照得一片煞白,顷刻之间,大雨如注而下。

  凌秀淋漓跪在雨中,却没有再移动。

  闵正直到隔天上午,才知道凌秀在他的门庭上,足足跪了一夜。

  正因为闵正有夜读的习惯,病中不改,所以这阵子家人都避免过早扰他,待他睡足了精神起来,往往已接近晌午了。

  今日他却较平日起得早些,开出房门,赫然见到凌秀跪在庭前。

  庭上全是昨夜一场大雨留下的水迹,凌秀双膝都浸了水,上身曝干了,下摆靴裤仍旧是透湿的,一副憔悴凌乱的面貌,足见是从夜里跪到现在,闵正不由得大吃一惊,拖着病身,忙上前去扶他。

  “凌秀,什么事?何以至此?”

  凌秀却跪拜不肯起来,口中哽咽道:“凌秀蒙恩师不弃,曾教之,曾养之……”养之是指他在遭逢家变之后,受闵家一年有余的照顾。“这番浩恩,凌秀铭记心头,总希望有报答的一天。”

  闵正却道:“凌秀,我把你当自家人,谈什么报答呢?”

  这一说,凌秀反而涕泣如雨。“恩师既把凌秀当自家人,那么更要给凌秀一个报恩的机会。求恩师成全──把真真托付给我!陵秀孑然一身,愿为闵家至亲,奉恩师为父,把小枣子当弟弟,而真真──真真是至爱!凌秀今生今世,对真真眷惜顾爱之心,永不更改!”

  闵正慢慢打起身子来,他明白了,原来,凌秀这是在求他许婚。

  他望着凌秀跪地的身影,那张年轻的脸庞都爬满青青的胡髭了,然而掩不住一片痛楚急切的神情。他蓦然间想,凌秀为情所困,怕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吧?偏偏他帮不了他,只得严肃着脸色,说:“凌秀,真真的婚事,为师的不能答应你。”

  凌秀闻言,顿时面色如土。

  闵正对这少年郎十分的同情,可是他娓娓道:“虽然自古儿女亲事,都是父母做主,但是真真是我唯一的女儿,我总盼着她后半生能够幸福。婚姻大事,须得她自己心甘情愿才行呀。”闵正是个长身男子,再度移一步过去,和颜悦色将凌秀扶起。“这样,你能明白吧,凌秀?”

  凌秀只是呐呐地,青苍的面孔,犹漫着一层茫然。

  发一声喟叹之后,闵正又言道:“你是我得意的门生,少见的文武全才,一向是端恭有为;据我所知,就有许多世家姑娘都属意于你,我,又怎会不懂得惜才?”他深深看着凌秀。

  “姑不论真真的意思如何,在我心目中,是早把你当成理想的子婿了。”

  就这一句话,使得凌秀转悲为喜,喜之若狂。

  意思太明显了,闵正这就是许婚的表示。

  凌秀顷刻又跪落下来,俯地喊:“凌秀叩谢恩师!”

  他却不知道,闵正许了他,命运却没有许了他。

  凌秀走后,闵正自然急于询问女儿对于婚事的意思,他料想她是愿意的,但总要亲口问过,才能放心。他就只这么一个闺女,张罗好她的终身,对于她九泉之下的母亲,也才有个交代。

  思及亡妻,闵正的眼眶又湿润了……偏偏这天迟迟不见真真来到书斋。真真有孝心,闵正病中的饭食起居,她总尽可能的亲自侍奉。问起来,老仆阿全才禀道:“小姐一大早就带着丫头小银,乘轿出门去了。”

  闵正很惊异,追问下去。

  原来,真真听人家传说,山郊有个叫水仙岩的地方,祀观音,非常之灵验,她一心要为父病求祷,早早便备了肴果鲜花,打发轿班出门,专程要去拜观音。

  水仙岩一地已进了山,开有山道,平时也有香客往来,然而位置毕竟是落在荒郊野地,真真只由一个丫头陪着,虽有四名轿班,却不是荷枪带剑的卫士,这实在教人不能不担心。

  消息报到凌秀那里。

  他正和水沙连的通事周滚眉在厅中密谈。滚眉原是汉人,但从小被社番养大,因而通番语,识番情,很有点交涉的本事,一直做为汉番之间的桥梁。

  凌秀找他来问话,无非想了解哮天社的情势。

  没想到滚眉一听听差的来报,竟从椅上跌了下来,大喊:“小姐不好了!”

  凌秀厉问:“何出此言?”

  滚眉满头大汗,惶悚道:“今早我才接到消息,哮天番的大巫师巴奇灵得了个梦占,示意族人出草,已经筹备了一二日,今天要行动──选的正是水仙岩的路线!”

  话一说完,滚眉却往后颠退了去,一屁股又跌回椅上,瞠眼径望着凌秀,吓得哆嗦。

  凌秀的整张脸都变了──双眼绽出凶光,青湛堪的好不骇人,面色奇惨,颊上却不断的抽搐;他那神情,竟比内山那所谓“鲸面纹身,猎人如兽”的凶番,还要狰狞几分!他倏然翻身往门外掠,一壁对跟班的暴喝:“召集兵丁,立刻备马──迟延者斩!”

  轿子到山岩下,上去还有二、三十步的山阶,两恻荒烟蔓草,看来陡峭得很。真真掀了轿帘道:“就在这里停轿吧!我和小银用走的上去。”

  老轿班望了望苍郁的四野,不放心,说:“小的陪姑娘上去。”一路上,他直犯嘀咕。真真来拜佛,没有事先禀家人,怕的就是家人嘀咕,不许她来。

  但是她打听清楚了,水仙岩还不至于是人迹罕至之处,何况,据说这里的观音娘娘有求必应,但人得亲自来求。

  “不必了,观音祠就在上头。”真真仰着脸看,郁郁苍苍的林树间,露出土朱色的一角庙檐。

  体恤轿班一路辛苦,她要他们找个浓荫休息,自己带了小银,挽谢篮,一步一喘径上了山阶。

  这观音祠凿建在巨大空阔的石岩当中,其实十分简陋,一座形似观音佛像的巨石突耸于崖壁上,底下,不过是灰泥红砖随便砌成的香案。

  摆好四色肴果,插上一把红菊,却发现一落纸钱给放在轿里头,忘了携上来,只好让小银再上下一趟了。

  小银去后,真真独在石岩,先上了香,对着观音像很是虔心的祷念起来。

  为父亲的病况絮絮诉求了许久,接着又为小枣子求平安,为玉姑姑求安乐,轮到自己,她顿了一顿。

  为自己求什么呢?刚过二八年华,待嫁女儿的心思,所求所愿的,便只有……得一位如意郎君了……这一想,虽在私下,真真粉脸上还是冒起了红晕,感到羞不自胜。然而还是要求,不求,观音娘娘怎么会知道?又怎么会庇佑呢?她素手持香,垂着微红的脸儿,悄悄道:“真真愿得好郎君,相爱相惜,一生追随──”

  突然间,一阵吓破人胆的战啸响过林野,真真一震,手中的一炷香掉落地。

  那是什么?她茫然四顾,只觉得四围风声鹤唳,野风一阵狂过一阵,断枝落叶满地飞,她彷佛听到人在嘶叫,风中无法明辨,身上起了一道又一道的寒气,止不住的心惊胆寒。

  又一阵厉啸,真真战栗地退了一步。

  猛回头,她看见荒蛮的山阶上窜起一个人──跋扈高耸,一身黝黑,赤足披兽皮衣,额上系着黑头巾,插一根鹰羽在风中摇动,一双眼睛像两潭黑水,深豁豁,凛冽冽的──隔着山岚野风,逼视着她。

  他一手持了把刀,另一手拎着──是一具血淋淋的头颅,颅上的两只眼睛,还骇然瞠得大大的!那是老轿班的人脑袋!真真作梦绝想不到,她会碰上馘首的凶番!这一骇,魂飞魄散,张嘴便要尖叫──但是尖叫声还未冲出喉咙,她已经身子一软,昏厥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