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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言情 > 蓝鸟记 > 一张照片

  一个炎热的下午。

  我刚刚拖干净浴室的地板,透一口气,倒了杯冰水喝,看着钟,预备去接小明回来。小明上幼稚园,迟了去接他,他就哭。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露台的竹帘幌动,一阵好风。

  我们住在这里已经有三年了。家明是公务员,在政府机关做事。好处是有的,像这层配给房子,如果在外头租,还不知道是什么价钱呢,但是生活太稳定了,家明不但有点壮志消沉,而且也懒了下来,不到一、两年间,腰间就长了一圈肉,最近连肚子都凸出来了。

  我笑他财未发,身体先发。

  先一阵子女佣人又要求加薪水,我想一想,就咬牙把她辞掉了。一个月一千多块钱,连洗衣机洗碗机都买了给她,小明出生那年开始做的,好几年的宾主,说走就走,一点情义都没有,也只好随她去。

  现在凡事自己做,倒也无所谓,空的时候还可以去喝一顿下午茶,太忙了就把小明往外婆或是祖母家里塞,反正她们都疼他。

  一天又一天的就此过了,没有小明,我再也不想到日子过得这么快。小明长得飞快,一下子裤子又要换松的,皮鞋不够大了。没有他,我还以为时光是停留不动的。日子乏味得很,天天是一模一样的工作。我奇怪的想:这就是做人吧?想到当初中学毕了业还巴巴的读了三年大学,如今也不过是刷地板。家明是大学里的同学,虽然说大学间接也是婚姻介绍所,到底别的地方也找得到丈夫,做女明星就很好,捞得风调雨顺,最后总还可以嫁得个金龟婿。何必去读大学!女人可走的路多得很。

  我不大想得明白。

  我叹了一口气,腰实在有点酸,不想去接小明了。我打了电话给母亲。

  「妈妈,麻烦你去接小明一次。」

  「小明有两个礼拜没来了,你爸想他想得紧,我把他接了来,索性吃了晚饭,才把他送回来好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如果他听话,就玩久一点,你们吃不消,就把他轰走。」

  「你不出去?」

  「不出去了。」

  「腰酸好一点没有?」

  「人到中年百事哀,妈妈,别提了。」我说。

  「啊,你算是中年,我们岂非成了老不死?」妈妈笑。

  「妈妈,我三十岁了。」

  「人生刚开始呢,好好的捱吧。」她还是笑。

  「再见。」我说。

  母亲也挂上了电话。

  我坐在客厅里,动也不想动。

  当年我可没想到日子会演变成这样:带儿子,理家务,伺候丈夫。我的天,我年轻的时候——我年轻的时候,可也很多姿多彩,男孩子的约会,吃喝玩乐,回了家就专听电话,功课不行了,自有男同学抢着帮忙。

  那几乎是十年前的事了。

  我微笑,现在这样,也是应该的。一个女人,结婚生子之后,也该完了,我还冀望些什么?如果以这种日于终老,在别人眼中,也就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我少了什么?

  我生活中还少了什么?

  家明下班回家,就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看完报纸吃饭,吃完饭看电视,看完电视与儿子玩一阵子,就该睡觉了。他很习惯家庭生活,很少抱怨,很少发脾气,在别人的眼睛里,他也就是一个很好的丈夫。

  他是一个不错的人,不消说,我们的婚姻维持了这么久,他没有夜归过一次。发了薪水,扣了一份零用,便整整齐齐的交在我手中。他弟妹多,但都是争气的孩子,我与他们有说有笑,相处得极好。

  但总少了一点点。

  照说我应该满足了。

  当年那么多的男朋友,最可靠最端正的也是他。

  这个下午真热啊。

  家明好虽好,却永远只像一盘温吞水,没有脾气,没有刺激,跟他在一起久了,我也变了温吞水,很糟是「不坏」,厌憎是「无所谓」,唉。

  我常常想,如果我没有嫁他,以后的日子是怎么样的?说不定我找了一份工作,维持着自己的生活,租一层公寓,独自住着,约会着许多男朋友,过着风流放荡浪漫的生活。应该也很好。可惜在一般人眼光之中,良家妇女不是这样的。

  我走到浴室去,洗了一个脸,恐怕也得洗一个澡,正用冷水泼着脸,就听见门铃响。

  我放下毛巾——是什么人?

  我去开门。

  门外站着个年轻人。一头的卷发,瘦长个子,肩膀很宽,一张脸晒得红红的,穿件芝士布的衬衫,被汗浸湿了,都贴在胸膛上,那种青春、朝气,扑人而来。他有点喘气,漂亮的眼睛看着我,带点犹疑。

  我也好奇的看着他,他一定是找错门了。

  「找谁?」我先问他。

  我们这里门户非要小心不可。

  「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他说:「你是王太太是不是?」

  「是,请进。」我说。

  他进来,向我笑了一笑,坐下来,脚上穿著一双球鞋,没有袜子,深蓝色的粗布裤已经洗得发白了,但在他身上,还是显得那么自然,调和,比起家明硬绷绷考究的西装,巴利皮鞋,不晓得好看多少!

  我失笑了。

  多幺不公平!家明已经三十二了,这个男孩子最多不过二十岁左右,如果家明拿我去比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我的脸也就很黄。

  我倒了一杯果汁给这个男孩子,他道了谢,一饮而尽。

  「真热。」他说。

  「是的。」

  「我姓孙,叫孙家明。」他报上了姓名。

  此家明不同彼家明,我笑说:「我丈夫也叫家明。」

  他说:「啊?真巧,不过这是一个普通的名字。」

  「普通是普通了一点,不过却是个好名字——孙先生,请问有何贵干?」

  他为难的低下了头,想了一想,然后从裤袋里摸出一只皮夹子,掏出了一张纸片,郑重地递给我。

  他说:「请问王太太,你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我接过了那张纸,却是一张照片,我看了一眼,诧异的问:「咦,这张照片,你是从什么地得来的?」

  他兴奋的问:「你见过?」

  「自然。」

  「她是谁?我找她很久了!」男孩子的声音是快乐的,「你知道她在哪里-」

  我细细的看着他,「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坦白的说:「我喜欢她。」

  「你见过她吗?」我问。

  「没见。」

  「既然没有见过这个人,你怎么可以说喜欢她?」

  「呀,王太太,这说来就长篇了,我不介意再重复一次,但是希望你有耐心听。」他看着我。

  「请说。」我倒想听听他的故事。

  这么热的一个下午,除了午睡,还有什么比听故事更好?

  「请先把照片还给我。」他说。

  我把照片放在茶几上,他取了过去,拿在手中,细细的看着,当珍品似的。我真是惊奇莫名,看样子这张照片他很宝贵的呢。怎么一回事-

  他开始说:「我第一次看见这张照片,是在加州,美国加州柏萨典娜,一个朋友家中,朋友姓陶,你认识吗-」

  我摇摇头,我不认得姓陶的人,在美国我们以前只有一家亲戚,是我嫂子的弟弟两夫妻,姓李的。这张照片怎么会到姓陶的人家去了?

  「没关系,反正这是两年前的事,我当时在加州理工学院念原子物理。」

  哦,还是原子物理学家,真看不出来。

  「偶然去陶家作客,没事做,大家便翻照相簿子,我看到了这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孩子神采是那么好,马上吸引了我,我便问陶家她是谁,陶家说不认得,这照片是无意中得来的,夹在一大堆其它的照片当中,他们见照得很好,就顺手夹在照片簿里,没丢掉。」

  他歉意的笑,仿佛是怕我没听清楚。

  他的长腿伸在玻璃茶几下,握着双手,左手腕戴一只极薄的白金表,右手腕一条银链子。他隔一些时候便伸手去拨他那一头卷发,这个男孩子,风采是不可多得的。

  他说:「我一直追问他们,他们说照片是夹在姓李朋友的信里来的,他们大概认得她。」他叹一口气,「不过姓李的博士住波士顿,在东部呢。」

  这就是了,相信是李博士寄自己的照片给朋友,一不小心,把没相干的照片也夹进去寄出了。

  「我打听有什么同学在哈佛读书,可以请他去问,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笑了一笑,雪白的牙齿——「倒有一位同学的哥哥,他是哈佛研究院的,过来西部渡假,被我抓住了。」

  我忍不住,「他未必认得李博士。」

  「是呀,但是哈佛有多少中国人呢?想必有一线希望。」

  「说下去。」

  「同学的哥哥看了照片,说见过这个女孩子!他说有好几年了,她是李博士的亲戚,从英国去看他们,拍了好些照片,也一起吃过饭,那个女孩子很能说会道,相当傲气。有人要替她介绍男朋友,她就笑说:『我是要嫁原子物理博士的。』你想想,王太太,我不是原子物理学生吗?」他天真的说:「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女朋友,一直在找像她那种活泼可爱的女孩子,没想到她也在等我这么一个人,这么凑巧。」

  我不作声。

  他说下去,「于是我问起李博士,既然是他的亲戚,他该知道她的地址。」

  我抬起了眼,「李博士搬走了,他回了香港。」

  「咦,你怎么知道的?」他惊异的问。

  我淡淡的答:「那是一定的,毕了业还留在外国作什么?」

  「是,」他低下头,「我没找到李博士。但是我要了这张照片。我只知道她在英国念书,」他笑了一笑,「英国说大不大,但到哪儿去找这个中国女孩子?我很头痛,我只晓得如果迟了,可能会失去机会。」

  「也许……只是照片拍得好,也许她真人不过尔尔,你怎么可以凭一张照片而——」我说。

  「我有信心。」他的语气的确充满了信心。

  我不以为然,「科学家总是一样的!」

  「王太太,你不喜欢科学家?」他问我。

  我笑了,我看着露台上太阳下的美人蕉,真绿得惊心动魄。不喜欢科学家?十年前,我多么想嫁一个原子物理学家!只是没有机会认得而已。

  「线索完全中断了,所以我只好暂时放弃,不过我还是托着陶家,有什么消息,就告诉我。」

  「陶家没有什么可说的,是不是?」

  「没有。可是当年冬天,我又遇到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哈哈!」他很得意,「我在一个美国同学的照片部子一里看到了她!」

  「不会吧?」

  「怎么不会?那同学的照片是她哥哥寄来的,他弟弟与我找的人是同学!」

  「那同学叫什么-」我也好奇起来。

  「英国美国距离不远是不是?那同学的哥哥叫哈里,哈里麦嚣,我要找的女孩子是他们班上唯一的中国人,那还不简单,我一眼便认了出来,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功夫,倒在外国人身上得到了她的消息。」

  我说:「她叫什么名字?」

  「照片背后写着,叫段绢绢。」

  「啊。」

  「那是一张毕业纪念照,廿多三十个人一起拍的,然后每个人都在照片后签名,奇怪啊,她签的却是中国字,我一眼便看到了这三个字。」他重复一次:「段绢绢。」

  我低下了头。

  「多么好听的名字,」他向往的说:「我牢牢的记着,又打听了很多事,我知道她念的是化学工程,成绩很好,人很活泼,只是不大参加课余活动,毕了业大概是回了家。就只有这么多,我还想多问,那个美国女同学把我轰了出来,」他扮一个鬼脸,「不瞒你,王太太,那个时候我正与她泡,我老逼她说另外一个女人的事,她当然沉不住气。」

  我说:「既然与你同学的哥哥同班,年纪就不小了。」

  「不会,他们兄妹年纪才差一点点。」

  「也许那个女孩子迟入学。」

  「照片看上去差不多年纪。」

  我笑,「中国女人都生得嫩。」

  「中国女人也一样有鸡皮鹤发的。」

  「后来呢?」

  「后来我得念硕士,一直走不开,就算走得开,到了英国,人海茫茫,又做什么?」

  我点点头。

  「但是我决心找她之后,就不再鬼混了,越混越没有意思,总好象对她不起似的。」

  「这话从哪里说起,你还见过她的照片,她却连世界上有你这个人都不知道。」我说:「对不起什么?」

  「是的,照说是这样,但是我也许是做实验做胡涂了。我把这张小照拿去放大,放得二-X三-大,就贴在墙壁上,人家问我:这是你女朋友-我也不否认。」

  「又后来呢?」

  「后来,大学里的中国同学都拿我当笑柄,谁都知道我有一个照片情人。」他稚气的笑着,脸就红了。

  「你毕了业没有?」我问。

  「没有,恐怕还要三年才拿博士。」

  「你几岁了——别介意。」

  「廿二岁。」

  「啊。」我点点头。

  他低头看看自己的手,「不算小了,今年回来渡假,我又找上了陶家,他们也搬回来了,陶家见我还没有忘记,就把李博士香港地址给我,我去找过李博士了,把照片给他看,他就叫我来这里找王太太。」

  「李博士叫你来的?」

  「是。」

  「他还说什么没有?」

  「没有,他看着照片,认了半晌,才叫我来找你。」

  「你有没有把刚才的故事说给他听?」

  「说啦,都说啦!」他爽气的答。

  「你不怕别人笑?」我问。

  「不怕。这世界的聪明人太多了,多一两个我这种笨人,点缀一下,有什么不好?」

  我也只好笑了。

  「于是我问李博士,她叫段绢绢,是不是?李博士说是。我问:是不是在英国念书?他也说是。所以这事错不了。你想想,王太太,这也算是缘份吧?我在两个陌生人的地方看到了她的照片。」

  「照片而已。」我说:「依你想象,她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她?我不是说过了?很活泼很可爱很漂亮,大概也很调皮,你看她的眼睛就知道了。能够念化学工程,当然聪明伶俐,普通知识丰富。她身上的那件毛衣很别致,由此可知她很会穿衣服,头发是直的,可见她不是做作的女孩子,不会打扮得千奇百怪,依此类推,我还可以想到其它很多的事情——反正我是一定要找到她的。李博士不肯多说,他叫我来找你,由此可知你一定跟她很熟,王太太,你倒说说看,她是不是那样的一个人?」

  「是的。你倒猜得不错,虽然把她过份夸奖了一点,她以前倒是那样子的。」

  「以前?什么意思?」他问。

  「她结婚了。」

  「已经结了婚?」他吃惊的站起来,低着头,那神情之失望,是难以形容的。

  我看着他,我说:「你真荒谬,怎么可以凭一张照片——」

  他又打断了我的话,「王太太,她嫁的可是原子物理学家?」他问。

  我摇摇头,「没有,不过是一个文学生,很普通的。」

  「可是她不是要嫁一个——」

  这次是我打断他了,「人是会变的。」

  「我不明白。这么说来,王太太,你是认识她的?」

  「是。」

  「我有没有必要再见她?」

  「没有必要了。」

  他抬起头来,有点茫然,「我找了这么久,问了这么多的人,亲自来到,结果她已经结婚了。」

  「没有结婚也不行,」我温和的说:「她比你大很多,那张照片,是多年之前拍的,我知道,相信我。」

  「不会的,照片明明是几年前拍的。」

  「不止了,几乎有十年了。」

  「然而我同学处的照片——」

  「她入学迟,廿二岁才进的大学,廿五岁毕业,没多久就结了婚,至今也五年了。」

  「我只觉得是三两年前的事。」

  「时间就是这么不知不觉溜走的。家明,」我叫他的名字,平静地说:「回去吧。」

  「既然时间上犯了这么多错误,为什么又这么巧,叫我看到她的照片?」他还是不明白,「我看到这张照片不过是两三年前的事,怎么你却说照片已经十年了?」

  「的确是十年前的照片。」我说。

  他颓然的靠在露台栏杆上。

  「你见到她,代我说一声……」

  「说什么?」我问。

  「真是,说什么呢?这两年多来,我一直在排练,见到了她,该说些一什么话,现在千言万语,一句也想不起来了。」

  他垂着头,长长的卷发垂在额角上,秀气如女孩子。这么漂亮的男孩子,何愁没有伴?是段绢绢的损失罢了。我有点心软,伸手想去摸一摸他的头发,终于把手缩了回来。我已经老了。

  我说:「我给你去倒一杯果汁。」

  我走进厨房,再出来,他已经不在客厅里了。

  「家明?」我叫,「家明?」

  他走了。

  没有说再会就走了。

  我拿着两杯果汁,呆呆的站在客厅中央。

  我看到玻璃茶几上的那张照片。他收藏了近三年的照片,他没有带走,他不再要它了。

  他要找的人没有找到,他来迟了十年。

  我把果汁放在茶几上,呆呆的拿起了照片。

  我听见锁匙开门声,家明,我的丈夫,回来了。

  他抹着汗,他说:「真热。」

  见到果汁,他也不问拿过来就喝。

  「这是什么?」他拿过照片。

  「没什么,一张十年前的照片。」我说。

  「给我瞧瞧——咦,倒是很漂亮,绢绢,你十年前真是这样子的?」他笑。

  「当然是,谁一养下来就是黄脸婆?」我白他一眼。

  「难怪当时追求你的人那么多。」他还是笑嘻嘻的,「我不知道交了什么好运道呢!」

  我不响。

  隔了一会我说:「如果当年你娶我是为了相貌体态,那么如今你好娶小老婆去了,我早变了。」

  「你变了,但是我也变了。」他感喟的说:「当年我也是个网球健将,现在怕连球拍都拿不起来。」

  我苦笑。

  「你没煮饭?」他问:「小明呢?」

  「没有。」我答:「小明在妈妈那里。」

  「赶快叫妈妈帮忙找个佣人吧,你一个人两只手,怎么忙得过来?」家明说。

  看,我早说过,他是个好丈夫。

  于是他坐下来,拿起了报纸。

  看了一会儿,他放下报纸,说:「今天我们出去吃饭。」

  我不响。

  我进浴室,开了莲蓬头,好好的淋了一个浴,足足洗刷了一刻钟。小明没有回来,看样子我们是可以出去吃一顿饭,多久没出去了?

  浴罢我对着镜于,照看我自己。是变了。养了小明之后,胖了廿磅不止,脸上所有的轮廓都不见了,头发剪短了,而且熨了一个很普通的样子。

  难怪他没有把我认出来,我不怪他。

  我在心里叹口气。

  这么快就老了。

  十年前,我不正夸口,要嫁一个孙家明式的男孩子嘛?后来到处找着、玩着,终于累了,我选了王家明。孙家明来了,可惜晚了十年。如果今年我才二十岁,想想那种景况,又是不同的。

  但时间总要过的。我有过我的一份,也没有什么可惜的了。刚才我差一点就想开口承认:我就是段绢绢。

  我丈夫在门外叫:「绢绢,你好了没有?我肚子饿了。」

  「来了。」我应。

  我匆匆的穿著衣服。

  他又叫:「电话!找你的。」

  我套好衣服出去听电话,拿起听筒,对方便说:「绢绢?今天有没有一个男孩子来找你?」是李博士的声音。

  「有。是你叫他来的吧?」

  「这孩子倒是很痴心。你记得那张照片吗?是十年前拍的了,你到美国玩,来看我们,我替你拍的。不知怎么,落在他手里,怎么说都要见-段绢绢-,我没法子,只好叫他来找你——你怎么打发他的?」

  「他没有把我认出来。」

  「啊?奇怪。」

  「他心目中的那个段绢绢又不是我,自然没把我认出来。」

  「你别自谦了,当年那个段绢绢,不正活脱脱就是他形容的那个人嘛?再也没错的。当年你嫁家明,我们都有点惊奇,没想到你却立地成佛,果然成了贤妻良母。」

  「说得我当年好象杀人放火似的!」

  「绢绢,」他哈哈的笑着,「你自己细想去!可惜那个孩子生晚了,没见到你当年热闹的盛况,否则凭他的才貌,当可参加一份子,好戏更加好看。」

  「当年如果见到他,我就嫁他了。」我坦白的说。

  「是,我见到他,就吓一跳,」李说:「记得吗?那时候大家要跟你好好的介绍对象,你嘴里说的人,就是他那个样子:功课好,带点滑头,单爱你,风头要劲,都附上条件了,最奇的是,他刚好又是个原子物理……。」

  我默默的笑着。

  李说:「缘份就差那么一点点。」他感喟。

  「什么一点点?差十年啦。」

  「我不能再说了,再说你丈夫要揍我呢。」

  「他?」我笑,「他是个烂好人,十年也不见他动一次气,要他为我生气,更是难上加难。」

  「改天再说吧。」

  「好。」

  「再见。」他挂上电话。

  我缓缓的放下听筒。

  家明问:「可以走了吧?小明什么时候回来?」

  我答:「吃完饭,我们顺便把他接回来,省得妈妈两头跑,他就是爱玩。」

  家明笑,「跟我小时候一样。」

  「家明,我小时候,可爱吗-」我忽然问。

  「我认识你那年,你都二十五了,谁知道?」他说。

  我笑了。

  然而这个叫孙家明的男孩子却是知道的。只是他来迟了十年,整整十年。

  我十年的那张照片,如今又回来了,搁在茶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