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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人文 > 老师好美 > 第二十一章

  父亲躺在被子里是那么薄的一片,快跟他一样失去实体了。最后父亲终究会薄成一张相片,和他的相片并排被挂在墙上。他能真切感到父亲的疼痛,这种绝症在晚期的疼痛让人生不如死。母亲拿着一个废弃的玻璃瓶,里面灌了热水,做父亲的热水袋。就在他被杀害的那天,父亲第一次为了莫名不适去就诊。第一次诊断非常粗疏,漏过了父亲的病灶。就像这个国家所有吃低保的人接受的医疗一样,父亲得到的是最低质、最粗陋的医疗,因此他直到出现腹水才受到医院些许重视。第二次诊断的结果出来,父亲得的是肝癌,并由于第一次的疏漏已经进入了不治期。

  他活着的时候,从来没有意识到父亲是有美德的。现在每天那么多人来看望父亲,叙谈邵师傅当年怎样有恩于他们,徒弟的徒弟,师弟的师弟,热络得像父亲在家庭外有个更大的家庭。这些比父亲更不得意更边缘的人们,离开时总留下十元二十元,让母亲给邵师傅买点好药,求个好医生做个好手术。他们不知道那点钱都不够私下塞给麻醉师的红包。

  他紧挨着父亲,父亲在半睡半醒时能感觉到儿子,他无力地伸出手,似乎触到了他,这种难以捉摸的触觉使父亲清醒了许多,但再触到的,却只是虚无。父亲缩回手时,充满狐疑,他不相信那纯粹是他病入膏肓的幻觉,儿子的体温、气味分明那么近。他一直注视着父亲,父亲的大脸盘小了,又失去了圆润,变得瘦长,瘦长而塌陷,提前把骷髅的形状凸显出来。这在他的感知中就是一刹那,但母亲却对父亲说,我们天一走了快一年了。

  当父亲也变成一盒灰烬和一张遗像的时候,母亲就彻底被撇下了。好在母亲是个苦惯了的女人,苦惯了的人都是存在主义者,发生了的就接受,存在的,一定有存在的道理。母亲把存在的道理叫做命。她以后的存在道理是替儿子和丈夫存下全家的记忆,全家的记忆不都那么糟,也有金子般的时刻:四岁的天一跟爸逛鸟市,卖鸟的人疼天一,送了他一只小八哥,不久就学会邻居老太骂街:“考你个老娘!”天一和爸都笑得满床打滚。六岁的天一和爸妈看马戏,爸的香烟被一只小猴夺了,小猴抽烟像爸一样眯眼歪嘴,那样子逗了天一一两年……

  母亲每个月都会念叨一句:“天一走了五个月了……七个月了……十个月了……眼瞅就一年了……”

  真的有那么快?叫刘畅的年轻犯人真的已经有一年的狱龄?他似乎也能在梦与梦之间,那神魂和肉体尚未完全合一的刹那感觉到他:他的刀下鬼,他曾经的情敌。因为年轻犯人会突然哆嗦一下,瞪大的眼睛盯着一处,然后再向四处搜索。不必搜索,整个空间布满了他的感知。他感知到年轻杀人犯的悔恨,事情怎么啦?怎么就给他做绝了呢?是啊,事情怎么给你做绝了呢?现在法律也只能对你做绝。按照心儿的说法,他们俩都是精英少年,该做好朋友才对。可是,晚了……

  外面天大亮,里面才是小亮。这是最理想的幽暗,年轻犯人有时几乎能看到他的刀下鬼。他开始是恐惧的,渐渐坦然了。两个精英少年最后的谈话很不愉快,都跟喝了三两假冒伪劣的绿豆烧酒一样,又横又浑。要不然杀人犯也许不会一步做到位,会在一刀见血时猛醒,收住架势,给他留一口气。假如那样,年轻死囚就不会在这里天天等自己的死讯。确实只有他记得他们最后的谈话。只有停止的生命储存下的记忆不会被篡改。活着的人总是有意无意地篡改记忆,对别人,有时也对自己。假如他能够提供那份唯一的,真实的刘畅对邵天一的最后谈话记录,他一定提供。一定会的。

  那天他回到家,母亲和父亲去医院还没回来。当前院铁栅栏门上吊着的铃铛引起邻居的狗叫时,他以为是父母回来了。当时他在自己的小屋里,背冲门,脸朝启动极慢的电脑屏幕,叫了一声:“妈,医生怎么说?”身后没有回答。狗越叫越疯。尚未启动的电脑屏幕像一面反光效果不佳的镜子,反射出一个站在窗外的人影。瘦瘦的肩膀,蓬松的头发。他回过头,小屋的门正对着那扇窗,看见这身影属于谁,属于一个已经被他当成敌人的人。刘畅不是去二零六医院看他爷爷了吗?

  他走到窗前,打开一扇窗。

  “你来干什么?”

  “你住在这儿啊?”窗外的男孩笑了一下。

  他没有答话。他恨透了这个男孩笑里的意义。他常爱这么笑:笑人笨,笑人英文发音土,笑人穿着打扮不得当,笑人活得太累。一次他穿着一套新西装准备上台朗诵,他咯咯地先笑了几声,等同学们催问他笑什么时,他才说:“太精神了!像成功人士!成功的农民企业家!”他差点告诉他,这身西装是丁老师给他买的,他自己挑的,原价一千多元,一折大减价,他才肯让她花钱买下。但他不能让公子哥把丁老师也笑进去。

  “不能住这儿?”他问。

  “能啊。就是没看见你家的别克啊。停哪儿呢?”

  刘畅的嘴角又拱出那个该死的笑来。那次在飞度里,他撒了弥天大谎,心儿很快给他来了短信,说有没有私家车不是大事,而过分在乎有没有私家车就成了大事,一个男孩有着如此大的虚荣心是非常不好的大事。收到这条短信时,虽然没有人在场,虽然是夜晚,他也恨不得把自己的脸藏到裤裆里。现在刘畅重提别克的谎言,他想把他那所谓阳光少年的笑容装进他正牌Adidas(阿迪达斯)的裤裆。

  他把门打开,咣当一摔,隔壁的狗再次狂吠。转眼间刘畅已经在门内了,他挡住他。

  “别往里走。我问你,你来干什么?”

  “我想跟你谈谈。”

  “不是谈过了吗?”

  “没谈拢,找个地方好好谈一次。”

  刘畅的脸正经起来,甚至有点紧张。

  “我不想谈。我要复习。”

  “不耽误你复习。我也要复习。走吧。”

  他和他眼睛对眼睛,对了几乎一个世纪。

  “不行。有什么事都等高考完了再说。”

  “我也要高考。”

  “我跟你不一样。你家有的是钱,考成零分都不愁找不到工作。”

  “就谈五分钟。”

  “五分钟也不行。”

  “三分钟!”

  “一分钟老子也不想跟你谈!”

  “那好,我就在这里跟你说。”他停顿了一下,又说,“你听着,假如你再纠缠她,欺负她,你给我小心点儿!”他嘴唇一使劲,绷在牙齿上,绷白了,像攥得过紧的拳头,血液循环都被掐断。

  “你才纠缠她呢!”

  “我就纠缠她,因为我喜欢她!我爱她!我大学毕业就跟她结婚,我跟她已经计划了,我也跟她妈说了,她妈都没有反对,你想怎么样?!”

  在刘畅拔出的刀刺中他之前,其实他吐出的每个字都刺中了他。他半天说不出话来,需要一段时间疗伤。

  “我知道你成她的新欢了。”他终于攒足力气说,“你俩是夜壶找尿盆,配得很!走吧!结婚去吧!”

  “那你为什么不让开?还在死缠烂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半夜到她家去骚扰,骚扰得人家没法待,跑到她父母家挤了一宿!”

  他明白了,他盯梢过刘畅,而刘畅反过来也盯过他的梢。

  “是谁缠着谁?你搞清楚点!她跟我说帮我找到一种新安眠药,让我晚上到她家去拿……”

  “撒谎!”

  他确实撒了谎。

  “她给我发短信,让我九点钟以后去她家。”

  “短信给我看!”

  “凭什么给你看?”

  “那你就是胡说!”

  他确实是胡说,但面子不能不要。

  “你能证明我胡说吗?她发勾引我的短信,她能告诉你?”

  “胡说!不准你污蔑她!”

  “我胡说怎么了?我们还胡做了呢!”此刻他在贫民窟下意识学来的语言和态度很好使,“你以为到你手里还能是什么好东西?”

  “我知道你俩发生的那件事!我不怪她,我都能理解。是你个大牲口发情,玷污了她!”

  “谁能玷污她?丁佳心是最烂的女人……”

  此刻刘畅叫他住嘴,或者说闭上他的狗嘴。这一句他不能完全确定听准了,因为隔壁的狗叫得太狂暴。

  他看到刘畅的脸色石膏似的,也许他自己脸色也没好看到哪里去。两人同时安静下来。刘畅病了一样衰弱,哑着嗓音说:“我们不吵了,好吧?”

  他愣住了。这算求和吗?还是他开始相信他刚才对心儿的诋毁了?他后悔这样败坏她。

  “能给点水喝吗?”刘畅简直不是求和,而是在乞怜。并且他的脸色是令人惊悚的白。客人突然变化的态度把他弄傻了。也许他怕富二代病倒在自己家里,他家担待不起。他转过身往厨房去,要给他去倒水。就在他一只手撩开厨房门上破草帘时,他脊梁上被重锤一下,接着,一股尖利的疼痛由远而近地来了……

  他转过身,看见刀子从什么地方被使劲拔出来,用了一会儿工夫,他才明白刀是从他自己脊背上被拔出来的。那么,刀尖上的血就是他自己的了。血一滴滴飞快地落到地上,他头一个闪念想到的是,会有下一刀吗?下一刀会是哪里?他看到刀后的杀手,白脸转为赤红,两眼呆愣,似乎也在想同一个问题:下一刀落在哪儿?他突然伸出手臂,不知是要挡住自己的脸,怕脸破相,还是想夺刀……

  他假如能作证,会把“最后谈话”写成一篇漂亮的报告文学,让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神态、每一句对话都再活一遍。他会得到高分的,起码心儿会给他很多红色五角星。读到精彩描写,心儿就会用红笔勾下来,在旁边画一个小小的五角星。他的作文常常是繁星一片。世上没有一个人像心儿那样欣赏自己,但他再也没有机会获得心儿的红色小星星了。他再也没机会向心儿道歉,他和刘畅最后谈话里的中伤都不算数,都是话赶话赶出来的气话,主要是为了气刘畅。况且当时他有多失败多痛苦啊?痛苦到极致,非得用那种语言为自己止痛。非得说服自己,那就是个烂透的女人,失去她才不会疼碎心。

  时不时地,心儿也能感觉到他的在场、他的存在。尤其在她生病的时候。她发高烧时几乎看见了他,因为她那双大眼睛又微微鼓起,凝聚着不可思议。那时她躺在山区的简陋农舍里,那个村子被遗弃了,遗弃给了老人们和孩子们,年轻人和壮年人都消失在远方的城市,成了统计外的人口,形成城市之下的城市,或城市中的流动城市。老人们和孩子们都不知道代课老师生病了,高烧从三十九度直升至四十二度,只知道镇上的小学校没开门,孩子们野在山上,在荒芜的田里。那时候的心儿和他很近,他相信她能看见他,能感觉到他。他是她重病的唯一知情者,唯一的陪伴,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人知道她病得那么重,一度几乎气绝。村里的老人们和孩子们偶然谈论,城里来的代课老师这几天也逃课了。小学校一共五十多个学生,住得山一家水一家,孩子们上课要走十几里或二十几里山路,所以常有逃课的,城里来的女老师就必须山一家水一家地去动员,去哄,去补课。女老师逃课,正合他们的意,省得他们自己逃课。女老师说上课就可以改变命运,做跟自己父母不同的人。但他们看不出做跟父母相同的人有什么不好,他们急着做跟父母相同的人,早早混进城,早早找女人或男人生孩子,做他们父母那样城里乡下两不管的人,爱生多少孩子生多少。他们认为城里来的女老师事儿多,本来他们挺喜欢自己的命运,她非要他们改变。女老师要是永远逃课他们就称心了。所以没人打听这么多天不见她去了哪里。

  她躺在土坯搭的硬板床上,只有他守护她。她原先饱满红润的嘴唇成了爆裂的干皮,动了动,又动了动,也许在叫一个名字。是叫“天一”?

  他怎么可能不爱她?怎么可能相信他在最后谈话时对她的辱骂?她对他的好,他难道不知道?她对他的每一点每一滴的好,都长进了他的身体。他们之间授受过多少爱?心灵到心灵,还用分谁是谁吗?爱她就是爱他自己,也压根不必怀念她,因为她就是他的一部分青春,他的一部分成长,一部分的他。

  他守护了她好几天好几夜,有时她的手指轻轻地动,这是她在抚摸他的板刷头吗?十六七岁的时候,她第一次用手指触碰他又密又短的发茬,笑着说:“你戴了顶貂绒帽子吧?”

  她的体温从四十二度降到四十度,又降到三十八度,最后降到了人间绝大部分成员的温度。她睁开眼睛,他明白,她还阳了,已经看不见他了,健康和阳气切断了她对他的感觉。

  她从床上起来,身体轻飘得像个吹气娃娃,并已漏出一半的气了。她看了看地上的巨大茶缸,半缸水还在。她是靠水度日养病的。病自生又自灭,她呢,自灭又自生。她站不稳,跌倒在床上。她在想自己做的梦,零零碎碎的画面、形象,都是邵天一那孩子。她病魂悠悠的几天里,天一来过,陪伴过她,这点她深信。

  他无法向她说清,那不是梦,他和她相约,必须病做桥梁。她扶着墙站起,扶墙的手抖得像八九十岁。他陪伴她吃着泡面,啃了半根皱巴巴的萝卜,就像他活着的时候,多少次陪伴她吃最简单的饭食,因为相互就伴,吃得总那么香。然后她上了路,走走歇歇,傍晚才到一家门口,嘶哑地叫了一声“毕世康”。姓毕的学生看见她,心想,完了,逃课的老师回来了。她对毕世康说:“明天早上都到学校,看篮球比赛!”她用DVD上的美国篮球赛当糖果,哄他们上学。他想她好可怜,挣不了几毛钱薪水,把学生们当山林里珍贵的画眉蛋东一颗西一颗地捡来。这原先产画眉的山里,眼下只听画眉偶然地唱,难见画眉一根羽毛,更别说画眉蛋。教学之于她就像母爱,是女人就有,是母亲就有,不付出不行。她从毕家出来,天快黑了。毕家的老人只剩了一个,毕大娘说山上有野猫呢,搞不好还碰上熊,一个人咋走?老师不走了吧。

  她说还有一家要通知,明天可要孩子去上学哦。她摁亮了手电筒,一支手电筒才能照穿几尺黑暗?

  只有他陪伴她,他上一生太短,没陪够,没爱够,现在接着爱,没有妒忌没有障碍没有期限,什么时候能陪够爱够?早着呢!

  他陪伴她到深夜,陪伴她到天渐渐发亮,山那边出太阳了,阳光要两小时才能照到山这边,但天早早红了,她病黄的脸也给天映得发红,原先嘴唇上那层爆裂的皮下面,新鲜的嘴唇长出来。不死脱层皮,就是她现在这样。脱层皮能重生多好,现在她可是他唯一的,独享的。

  他陪伴她来到校舍,太阳光刚从山那边照过来,山的身姿给镶了金边。教室只有一间,其他的空关太久,里面的板凳都被人偷光了。学生们来了过半,从来不会全数都来的。心儿开始点名,点到某一两个缺席的,其他学生说他们去了城里,找他们爹妈去了。去了城里便可以永久逃课。城市中的流动居民在向一个世纪前退化,形成不小的文盲人口。心儿操这样的心呢!假如可能,他愿意充当一个学生,顶上一个名额,填满一张空课桌,让心儿眉心打的结稍微松开一点。下午学生多了一些,都知道电视篮球赛最后一堂课才放映。学生中最大的十四岁,一到十五的,就可以冒充十八岁,到城里的住宅小区当保安,或到洗脚房学习伺候大小各种脚丫子。几个学生最后到达,最后一堂课刚打下课铃。这几个学生都是十三四岁,都住在镇子周围,没有理由迟到一整天。心儿问他们迟到的理由。学生中一个最年长的男孩说,理由是他们去镇政府楼里上网了。网民们呼吁要捉拿一个女教师,网民叫她“师生畸恋的始作俑者”,她从城里逃到山里。心儿畏缩了一下,不敢正对那几个学生的眼睛。一个女学生看着心儿,哼哼几声,别以为山里就不是五星红旗下了。心儿刚想顶她一句,算了,咽了吧。

  还有更大的山可以容她躲藏吗?他感觉着心儿的臊,热辣辣地爬到脸上,爬到脖子上,爬了满背。

  她此刻已经站在几十双眼睛前面,几十双十三四岁的眼睛,可以剥得下她的衣服,剥下她的皮,挖出她的内脏。能挖出她想教他们的心吗?能挖出她为他们的愚昧无知所感到的焦虑吗?她认罪那样垂下目光。她知道自己错了,大错特错,但可以纠错吗?她有一肚子教学的知识,有着记吃不记打的教书匠血统,来此山中填补最后一个代课老师的职位,一天七八个小时几乎义务教学,这可以作为她纠错的方式吗?显然孩子们不那么想。就让她一肚子知识烂在她肚子里,让他们退化成文盲不可惜吗?昨晚还友善的班长毕世康问她,到这里来打算勾引谁?她想说她从来没勾引过谁。但谁能作证?

  他能,他邵天一在此作证。

  她浑身发冷,就像高烧初起,他都能感觉到她的冷。

  这里她是教不下去了。

  他很想告诉他们,她是世上最好的老师,她让多少学生爱上了中文,让多少学生爱上中国的古典文学,她那些留洋国外的学生,在学舌外语时常常不自禁地反思:古老中国的文字表达怎么那么精练那么朴素,因此在他们的感情中,中文、中国和丁老师是一体的,属于同一份怀旧。

  也许她会去更遥远更偏僻的乡村。她会把叮咚接到她最终落足的地方。叮咚将来就是一个乡村女教师的女儿。也许长大也会长成一个乡村女教师,就像老丁老师的女儿是小丁老师一样。

  她的想法他都能感知到。

  她在回城的公交大巴上想,她最后的落脚点要看法律对她的最后发落。她给在狱中的刘畅递进去的小说《自由》里,就夹着一封忏悔信,并说明她会为他刘畅作证。大巴上,她给叮咚和母亲发了短信,告诉她们她就要回家了,因为想念。他连她带着淡淡血腥微微泪咸的想念都能体味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