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我的‘池塘’挖在你家的土地上?!”
太好了、太好了,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之间近得没有距离,简直是老天送给他的大礼,好弥补他多年被冠上浪荡子的臭名……
呃,是太糟糕了,怎么会发生这种事,他们的土地重叠在一起,这一份损失该由谁负责呢?
避免得意忘形的云中岳压下心中的兴奋,装出一副十分苦恼的神情,抚著微生青髭的下巴状似思考,不时以眼角偷觑侧脸柔艳的女子。
邻居耶!还有什么比这消息更振奋人心,只要推开南边的窗户就能瞧见美人人浴图,一饱眼福浏览玲珑有致的横陈玉体……
不行、不行,不能再想下去了,太下流了,他会忍不住喷鼻血,把防心甚重的未来老婆给吓走。
要从长计议,先从解除她的戒心做起,别让她发现他的不轨企图,女人就像上好的瓷器要细细维护,不可太粗心大意。
只是瞧这大大的阳伞,底下又是休闲桌椅、又是点心饮料的,活似要促膝长谈地摆满够一支军队吃的食物,一副要把人留住的急色样,很难让人不怀疑他的居心叵测。
连五岁的云清霈都看出他在献殷勤,非常不平的噘起小嘴,他对母亲的态度都没这么热情,好像星星月亮都能摘下来献宝似,小小的心灵生起受伤的感觉。
小孩子都需要母亲,即使她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母亲,他还是希望一家人能永远在一起。
“你用不著表现得太过惊讶,我瞧见你嘴角的窃笑。”让她有种不受尊重的屈辱感,好似只有他们一家在大惊小怪。
喔!掩饰得不够彻底,下回改进。“我这叫苦笑绝不是你所说的窃笑,我正在烦恼要怎样处理我们之间的‘纠纷’。”
干脆把中间的树全砍掉,两家并一家不分彼此。这是他最乐观的打算。
“一点也看不出你的烦恼,云先生。”眉开眼笑的大笑脸比日正当中的太阳还刺眼,她实在无法理解他用什么心态苦恼。
“中岳,你又忘记了,小亚亚。”看来她的记忆不太好,得仰赖他的一再提醒。
哇!好肉麻、好肉麻,这么恶心的叫法他怎么喊得出口,爸从来没叫过他小霈霈,老喊他臭小子。
也不想想他是他生的,儿子是臭的他会香到哪里去,巫斯叔叔说物以类聚,他当然像臭爸爸一样臭,臭臭闻久了就变成香的。
用汤匙挖著布丁的云清霈脸上有著超龄的“不屑”,闷著头不看令他感到丢脸的父亲。
眼皮抖了一下,杨双亚脸色微变的深吸口气,“请叫我杨小姐。”
“哎呀!远亲不如近邻,你就别害羞了,我们住得这么近更应该好好相处,联络联络生疏的感情,你说是吧!小、亚、亚——”
他故意喊著自创小名自得其乐,有意逗弄眼前这座冰山,看能不能用他的热情融化她的寒意。
“云先生,我们切入正题不要旁生枝节,我希望你把挖掉的那几棵树植回原地,我会非常感激你的厚道。”
“中岳、中岳、云中岳,小亚亚要我教你学写我的名字吗?”关于这点,他是十分称职的老师。
“云……中岳,令夫人一向纵容你对女性的……无理取闹吗?”杨双亚目光望向他指上的戒指,心里不太舒服的低斥。
“其实你想说的是对你的轻薄吧!若说你是唯一的一个,相信我的前妻会连忙从火星赶回来瞧瞧。”看他的脑袋是否撞到哈雷彗星。
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开实在是陈腔滥调的借口,他和前妻的结合建立在一时激情,初尝禁果的欲望让两人都晕了头,所以有错误的第一步——结婚。
而后又多条真会挑时机来报到的小生命,他们本以为凑合凑合也能过一生,毕竟孩子需要父母,他们不能让他一出生就少了爸爸或妈妈。
可是事情不如想像中如意,他是喜欢美娜的单纯和乐天性情,甚至可以说有一点点迷恋她的肉体所带给他的快乐,不过两年不到,他们还是走向离异的结果。
男人真是肉欲的动物,轻而易毕地受到引诱,而他刚好处于血气方刚的年纪,自然而然地把性看成爱的一部份,从容就义地当上已婚男子。
幸好他们及时领悟错误要及早修正,不彼此耽误地平和分手,以朋友的关系共同拥有一个孩子。
“前妻?”他离婚了?
云中岳从她眼中猜出她的疑惑,给予她肯定的答覆。“是的,我离婚了,而且我打算追求你。”
对于他如此直截了当的宣示,眼前表情不变却微拧起眉的芳邻只是冷然的说道:“谢谢你的抬举,你几时要把树种回去?”
“你不相信我的诚心?”他做出西子捧心的姿势,表示她伤了他的心。
“气候干燥树头容易枯死,我建议你让它们早点回到泥土里比较好。”杨双亚又瞄了一眼他的戒指,对他浮夸的人格投下不信任票。
“宝贝,你心硬如铁,难道要我把心挖出来以示真心?”如果人无心还能活,他一定照办。
心嘛!人体器官的一部份而已,不算什么厚重的大礼。
“云先……中岳,我发现令公子比你成熟。”而他幼稚得像个孩子。
咧嘴一笑的云中岳故做不经意地拂过她细白脸颊。“你好像很在意我的指环。”
当两道左右他视线的眼神不断重复落在相同的位置,再迟钝的人也会发现问题所在,顺著她的目光盯著近日戴上的指环。
从她的第一眼他便察觉了,不急著解释是想看看她的反应,从中得知她是否真的无动于衷。
而她目光频频投向指环的次数,让他觉得有趣极了,她不担心自己被占了便宜,反而对他的戒指投以过多的兴趣,人不如戒的待遇好伤人。
“当一个男人还爱著他的妻子时,他没有资格向其他女人示爱,提出追求之类的可笑宣言。”那是一种亵渎,也是对女性的蔑视。
杨双亚不是女权主义者,更不是对爱情有什么大见解,她只是以父母的相处模式为标准,认为感情是一对一的,不该掺有杂质。
若非他们遭遇不幸身亡,她想自己终会走向科学领域,成为太空航站的顶尖科学家,她对热力学有极大的研究热诚。
“当一个男人……爱著他的妻子……”一阵狂笑声匆从云中岳喉间发出,喉结上上下下激烈滑动。“你不会以为我还爱著美娜……我是指我的前妻。”
不是吗?她的眼神这般说道。
“误会大了,邻居小姐,这指环不是结婚戒指,它是我捡来的。”在人家忘了关上窗户的窗台上。
他爱美娜,是的,但是是朋友之情,他无法不去爱他孩子的母亲,毕竟她也曾带给他一段快乐时光,两人还共同孕育一条小生命。
不过仅仅是朋友间的喜爱,再多就没了,不然他们也不会决定各走各的路,没有挽回余地的挥手说再见,让一段年少轻狂成为回忆的一部份。
“小偷。”
一头白发的身影由云中岳身后掠过,不轻不重地冷嗤一声。
“喂!白食客,别在小姐面前污蠛我的人格,你知道我对‘老东西’一向不怎么偏爱,正打算清理一番。”垃圾坑应该是不错的选择。
巫斯的身子一僵,脸一沉地回身一瞪。“不要威胁我。”
“又是一场误会了,我哪敢威胁你,我只是觉得家里的留声机太旧了,想换架新的音响罢了。”他又不是古董商,专收旧物。
或是古人。
“你……哼!”等他找到时间路后,看他还怎么嚣张狂妄。
人在屋檐下的白发巫师不得不忍气吞声,他为的不是自己而是留声机中的故人,他总认为自己对荷米丝有一份责任在,若是当年他肯伸出援手相助一臂之力,一对相爱甚深的有情人也就不会被拆散。
对她有著愧疚,也气愤她任性的大胆行径,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迳自自我牺牲,让他一直活在深深的懊悔中不得解脱。
当他看到失去记忆的雷米尔不停在追寻他所遗落的一切,对他有怨的心也转为深刻的同情,一个不知道在找什么的男人,他的灵魂是不完整的。
“亚亚,要不要听一段有关这指环的故事,它叫雷米尔的指环。”与一个力量正在削弱中的女鬼有关。
“雷米尔的指环?”心口一动,她仿佛看见一道透明的白影在指环上一晃而过。
是光造成的晃影吧!她想。
“对,有个叫荷米丝的魔女和魔法师雷米尔的……啊!你干么勒住我的脖子?”勒死他可没好处。
“别拿他们的事来讨好女孩子,我不喜欢有人把我朋友当笑话看。”尤其是他吊儿郎当的态度更令人火大。
在一段时日的相处下,巫斯和失心的雷米尔结为莫逆之交,在有所隐瞒的情况下他对他是怀著一份歉意,因为他晓得他在找什么,只是无法坦白告知。
“巫斯叔叔,你们在玩摔角吗?我可不可以玩。”看起来好像很好玩的样子。
一张兴致勃勃的小脸凑上前,让脸色凶恶的巫斯松开手,拍拍身上异于常人的长袍,不发一言的揉揉小男孩的头发,然后走开。
“唉!真是差别待遇,看得我好不平衡。”这小鬼的面子比他还大,他身为父亲的尊严何在。
挤眉弄眼、挝胸顿足的埋怨不公平,云中岳看似孩子气的举动中却隐含戏谵的笑意,企图博取同情心。
“爸,那位阿姨要走了。”她大概觉得跟父亲在一起很丢脸吧!
一跃而起,动作之快叫人傻眼,大男人的行动力让脑袋被拍一下的云清霈错愕不已,小嘴一嘟地怒视和漂亮阿姨拉拉扯扯的色爸爸。
他是未来云氏家族的族长耶!怎么可以这么不庄重,欺善凌弱有损未来族长的威仪,难怪爷爷老被他气得要拿手杖揍人。
嗯,等他长大了也要欺负回来,不让他动不动打他的头当是习惯。小小年纪的他在此立下宏愿。
“哎呀!亚亚,别走得太快,小心地上坑洞……”哎!就说要小心嘛!
笑著踢开一截犯罪证据,云中岳快步地上前搀扶绊到树枝差点跌倒的美丽邻居。
“放手,我自己会走。”一阵羞赧蓦地浮现发烫的脸颊,杨双亚冷抽口气要他收回放在不当位置的贼手。
“不行,基于我身为男人的福利……呃,修养,我应该亲自送你回家。”这是礼貌。
不过他手掌下那团柔软大小适中,根本是为他量身打造的极品,弹性十足。
唉!他快变成下流胚子了,性急地犹如情窦初开的小毛头,找著机会就毛手毛脚,而且毫无罪恶感,他真是堕落得无药可救。
“不劳你费心,我走两步路就到了。”两家的距离大概一个球场宽,其中一半的上地还是重叠的。
“NO、NO、NO,好男人要有绅上风度,我一定要送你到门口才安心。”顺便讨杯咖啡。
“安心?你抱著我外甥孙女我可不放心,你要不要试试少一只腿的滋味?”
一声“鬼哪!”半含在口里,讪笑的云中岳双手倏地举高表示并无恶意,客客气气地朝蓦然由石磨旁起身的老婆婆点头示意。
鬼不可怕,反而人比较恐怖,他还真吓了一大跳,以为现身的是鬼,准备一掌打得她倒地不起。
幸好他手收得快没造成意外,不然他的罪过可大了,老婆追不到还背上一条杀人罪,让他的儿子童年没父亲陪伴。
呼!好险、好险,老天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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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墙能阻隔多少望穿秋水的想念,而且还是无形的墙,让人想拆也无从拆起,只能望树兴叹,对著一排石楠花出神。
生命实在顽强得令人佩服,明明已除根去叶只剩下个树头与时间争分秒,重新栽下覆上新土复育不过三天,居然有小指高的树芽冒出,一点新绿带来新希望。
从来云中岳就是个天之骄子,不曾遇到如同树干一般强硬的闭门羹,连连上门“拜访”都被拒于门外,他终于尝到失败的滋味了。
还好他的抗压性高,能承受无情的打击,国父十次革命损兵折将仍不屈不挠,他这一点点挫折算什么,能屈能伸才是大丈夫。
咳!咳!咳!槌胸槌得太用力了,差点壮志未酬身先卒的吐出一缸血水。
不死心的云中岳一脸奸笑,似乎想到什么可以攻城掠地的贱招,兀自阴阴地勾起带著邪气的嘴角。
“老板,你别到鬼婆婆家碰钉子了,她不会开门让你进去的。”他想都别想。
一排鬼……不不不,一排黑手黑脚的工人站在他面前,推派工头当代表给予善意的劝告。
“为什么叫她鬼婆婆,她是人不是吗?”虽然白发鹤颜的佝凄外表十成十像他们口中的鬼婆。
咧开两排参差不齐的牙,壮硕的大男人一反常态地压低嗓门,“听说她们家养了一堆鬼,个个凶狠无比,长相奇丑呀!”
“喔!养鬼呀!”云中岳也跟著放低声音,故做惊讶地露出好奇神色。
“对呀、对呀!不只又凶又丑还不准活人靠近,半夜到处走动吓坏不少路人,一个个飘来飘去根本不怕人。”好不吓人。
所以鬼婆婆住宅附近只有他们一户人家,没人敢在周遭买地盖房子,生怕不请自来的鬼兄鬼弟上门,扰得人不得安眠。
而这位云老板是国外来的比较不怕死,没先探听清楚就买地、筑墙搭梁,为了养活一家老少他们也不便透露,免得他不盖了。
直等现在完工后他们才敢大放厥言,把众所皆知的秘卒告诉外地人,以免日后受到惊吓不知所为何来。
“还会飘呀!这么厉害。”他倒想去见识见识那些丑鬼。
一听他惊叹的语气,大家说得更起劲了,加油添醋的把历年来的传闻一古脑全倒出来,怕不精彩还比手画脚描述一番,唱作俱佳地挑起惊悚气氛。
因为无人真正和鬼婆婆一家人打过交道,连他们一屋子住了几人也不知情,所以口耳相传的听说一下子膨胀了十倍、百倍有余,说得活灵活现煞有其事。
每个人都会说,七嘴八舌凑成十来种版本,有说鬼婆婆已经死了,她鬼力高强才会化为人形在白日现身,有说她被鬼魂占据了躯壳,其实她早就死了,是鬼在控制她的身体。
更夸张的一说是他们一家都是鬼,鬼门关大开之日入侵民宅,占宅为王统御一干大鬼小鬼,与人争地当起威风凛凛的鬼王。
“那你们见过鬼吗?”失笑的云中岳不禁一问,为他们的乡愿感到莞尔不已。
“呵呵……你真是爱说笑,我们又不是有九条命的猫,哪敢定近鬼婆婆的家。”吓都吓死了。
“可是你们来帮我盖房子不是离她很近吗?难道胆子多长了一颗。”手做了个收的动作,他悄然地收起想趁他不注意欲开溜的红衣女鬼。
唉!又不乖了,老想著吃掉留声机里的小白影。
“我们有这个。”大家不约而同地掏出红线系著的护身符。
喔!了解、了解,原来他们是有备而来,难怪无惧恐怖的乡野传奇拚死拚活……咦,不会是因为这原因他们才超前进度,预估六十个工作天却不到一个半月就赶完了。
呵!他们还是怕嘛!早点做完早点领工钱离开,省得鬼婆婆找上他们。
“老板,劝你一句,不要和鬼婆婆的外甥孙女走得太近,她虽然长得很漂亮,可是做的工作不是很光彩,你还是离她远一点。”看在他待人下错的份上才略微点醒他。
“她的工作是……”这点他是真的好奇,没人能足足三天足不出户,除非她会遁地或飞天。
“听说呀……”声音又再度压低。“她是做鸡的。”
“妓女?!”这是滑天下之大稽吧!他看人从未看走眼。
也许性情偏冷了些,不怎么和颜悦色,见人不会主动打招呼,处处防备的把自己以外的人都当成牛鬼蛇神回避,但她绝不会降低格调出卖身体。
所谓相由心生,离群索居、孤芳自赏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她应该只是不愿被人打扰吧!
云中岳不晓得自己此刻的猜想多贴近事实,确实有一群打著科学家旗帜的恶鬼在打探杨家姊弟的下落,不肯罢手地持续十年之久。
“因为她常常在晚饭过后才出门,天快亮的时候一脸疲惫的回家。”除了特种行业的上班小姐,谁会在那个时间工作。
“说的是有点道理,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值夜班的医生、护士也是生活日夜颠倒,还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商店。”他还能列举十种以上必须在夜晚工作的职业。
“这……”
面面相觑的工人们一时词穷,你看我、我看你不知该说什么,但是稍后大伙一领到工钱便做鸟兽散,没人愿意多待一秒钟。
原因无他,只因老板的笑突然变得阴恻恻的,笑不达眼地似在瞪他们,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从头顶直接凉到脚底,好不寒悚。
“吓跑这些无知的工人很得意吗?你这是在迁怒。”很没品。
眼一斜,闷得快发慌的云中岳一睨白发巫斯,“我高兴,怎样。”
他就是天生反骨,我行我素不在乎他人的感受,是人都会成鬼,鬼将为他所驭,他不知道天底下还有什么他办下到的事。
人太容易得到就不易满足,世界踩在脚下任他予取予求,他还能不狂妄自大吗?
“是不怎么样,不过你想要的女人还是不会多看你一眼。”人家不理他便找无辜的第三者出气,看来他的修养不过尔尔。
巫斯一句话踩到云中岳的痛脚,他当场抓狂的跳了起来。
“我会让你把这句话吞回去,她不仅会看我两眼、三眼,将来还会成为我的老婆,让孤家寡人的你眼红。”哼!有志者事竟成,他是打不倒的巨人。
“不会等到我牙都掉光了吧!你们看起来没什么夫妻相。”那样的冷艳佳人配云中岳这家伙太糟蹋了,一朵好花插在烂瓶里。
黑眸凝聚一股暴风雨,四周瞬间结冰。“巫斯,你确定要惹毛我吗?”
他可是他的衣食父母。
肩一耸,他拨弄著一旁的留声机曲把。“事实总是难以入耳,你要节哀顺变。”
失败是理所当然的事,除了长相,巫斯实在看不出他有什么地方值得女人倾心。
“你……”他干么收留一个处处与他唱反调的古人,真是自找苦吃。
自信是云中岳的优点,死皮赖脸是他小小的手段,只要伊人不心系他人的话,他总有办法打动她的心,把她从一群鬼手中抢过来。
前提是真的有鬼,而不是装神弄鬼,以他特强的灵力来看,造谣生事的活人比鬼还多。
“要不要我来帮你,我撮合过不少对情人喔!”辉煌的成就让荷米丝颇为得意。
一道小白影轻跃于留声机的喇叭管上,白色希腊式长袍在空气中划出美丽的波纹。
“你?”自身都难保了还想助人,她省省吧!
轻轻一弹,半透明的身影忽然往后一翻,差点滚落留声机,他大笑地取笑她的不济事。
“喂!你很过份耶!我是好心好意想让你早日心想事成,你是怎么回报我。”讨厌的臭男人,一点都不可爱。
荷米丝朝拉她一把的巫斯投以感激的眼神,复而对害她翻跟头的家伙怒目以视。
“魔力大减的你能帮上我什么忙?不替我找麻烦已是帮我一个大忙。”他不敢指望半调子的女鬼能有什么通天本事。
“哼!你这人嘴巴真坏,我不管你了。”管他会不会有情人终成眷属。“巫斯,你再跟我说说我死后雷米尔的情形,他真的在找我吗?”
话题一转,她的表情蒙上一层淡淡的轻愁和不舍。
“是的,但他不知道你是谁,漫无目的地游走每一块大地。”不肯停止也停不下来,一直往没有尽头的远方孤独而去。
有时他会去看看雷米尔,劝他别再傻了,盲目的寻找是不可能补足他心中那块缺口,他只是徒劳无功的折磨自己,永远也无法达成心愿。
当雷米尔抬起茫然的眼问他为什么时,他竟无言以对,心中一股酸意直冲鼻间,几度为他不自觉的痴情行径而鼻酸不已。
“虽然他不记得与他相爱过的你,但那份残存的爱恋始终困扰著他,他知道自己深深爱过一个人,却把她忘了。”
那是何等的心痛呀!忘了心头最牵挂的那个人,连一丝记忆也不曾留下。
一滴泪落在雕花喇叭上,荷米丝哭了,无声的低低啜泣,颤动的身躯令人心酸又不忍,她将头埋在环抱的双膝间,不让人看见她伤心的脸。
对不起,雷米尔,我错了,我不该留下你,我好想好想你,你知道吗?
看著她落泪的巫斯也有相同的后侮,早知他会和雷米尔结成好友,当初他就该想尽办法救他,路不是只有一条,不一定要以命易命才救得了他。
可是现在说这些都为时已晚,已经发生的事无法挽回,只能选择把伤害降到最低。
只要他能找到时间路,那么他就能让他们相聚。
一旁的云中岳冷眼旁观一人一鬼的交谈,心中想著如何摆脱他们,他可不想成为他们的永久饲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