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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青春 > 离歌3 > 正文 第29节

  (29)

  北京飞深圳,需要3小时。

  我坐的早班飞机,到达深圳也是中午。一张他意外落在北京又被我小心收起的茶社名片泄露了他在深圳的地址,所以,要找到他其实并不算难。意外的惊喜——我承认,我不擅长做这样的事情。我甚至在机场的洗手间镜子前偷偷练了一下我们“巧遇”的表情,真是傻的可以。

  我心中也是有犹豫的,他那么忙,刚从香港回来,据说还要谈好几笔生意。我去了会不会是他的负担?又或者我这样任性,他会不会喜欢?但我控制不了自己想飞去见他的念头。说来说去,万千理由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想他,真的想他了。

  当我从方律师那里看到社会最肮脏的一个角落时,我只希望能够在只属于我们的小世界里暂时躲一躲。也许只有这样,我才能存储足够的勇气,继续打拼。

  只是事情没有完全按照我的想象进行,当我推门进入那间茶社,一眼透过玻璃门看到晶晶的侧脸时,我已经替自己脸红,并且几乎就要落荒逃跑了。

  我当然还记得那张脸。

  那个仅仅因为吃醋,就开着车要把我和毒药活活撞死的女人。她现在就坐在茶社里,难道他们还没有分手?而更让我不安的是,就在晶晶的身旁,我居然看到了一个小姑娘。我不太会看小孩子的年龄,3岁,4岁,还是5岁?

  我决定看个究竟,于是我没走,而是选择了径直走到茶社最里面的一张桌子前坐下,因为这里视线最佳,且有一盆大型盆栽的掩护,她几乎不能看到我。

  午后,茶馆里的人不是很多,服务员也不知道哪里去了,所以,也没有人发现我的出现,更没有人来招呼我。如此甚好,我可以慢慢观察。

  我再次确认了她真的是晶晶,和那时叱咤风云的大姐大相比,现在的她看上去和一个平凡的母亲无异。没化妆,甚至带着一副近视眼镜,头发自然垂落两肩,无刘海。半边脸有阳光照着,还能看得清她鼻尖上淡淡的雀斑。但她坐在那里,一幅女主人的不可被打败的姿态,无所谓快乐,也无所谓不快乐。

  那孩子就这样大大咧咧的坐在桌子上。旁边放着袅袅热茶,她妈妈竟然安然无恙的读着报,丝毫不关心孩子会不会烫到。

  过了会儿,那孩子转过头来,我终于可以看到她——她盘着一个和她年龄不太相配的高高的发髻,穿一身绿色的连衣裙,手里捏着一个在她看来稍许显大的NDS游戏机,很老乡的在玩着。孩子的鼻梁,几乎和他一摸一样!不知为何,她滴溜溜转动的眼珠叫我想起我幼年唯一的伙伴也是唯一的仇家——蓝图。蓝图要比她大几岁吧,不过在我模糊的记忆看来,她们的影响竟然几可重叠。我心中震惊无比,想起那个女孩曾恶毒地对我放言:

  “别以为人家不知道你是个私生女。”

  她的表情、动作,至今依然印象深刻。其实这些年我真的偶尔会想起她,想起她的成都话以及那句毒辣的“林果果是个妓女”。那女孩的性格若一直不改,不知道今天会是什么样的命运,但和那些待我冷淡的路人相比,率性如她,早就得到了我的谅解。只是看到眼前这孩子的一瞬间,我竟然涌起一股报仇的冲动,想要将她从桌子上推倒下去。

  我被自己忽然涌起的邪念吓到了,那个被我驯养多年的内心野性的自己猛地抬了头,这是另一种血液,来自我的母亲,命中注定,我无法回避。

  “妈妈,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带我去吃麦当劳?”那孩子忽然放下手中的游戏机,跳到晶晶的怀里,大声问道。

  她搂住她,说:“快了,耐心点。”

  我知道我该走了。事不宜迟,否则就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他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羡煞旁人。

  我站起身来刚准备逃,却没想到被服务员叫道:“小姐,对不起才看见您——”

  我一惊,目光竟不知不觉与她从不远处投射过来的目光相遇。我脸上表情一僵,赶紧低下头往门外迅速走去,还是能感到她的注视如针芒在背。我想她认出我来了,当然也许没有,因为我们从没面对面过,她对我的样子并不熟悉。但无论如何,我都像秘密被揭穿的小偷,或者说更像一个滑稽戏出纰漏的小丑一样,把包包抱紧在胸前,快步离开了茶社。

  到了马路上,我开始奔跑,跑着跑着,我不得不想起童年的雅安,我苦命的奶奶,早逝的父母,狠心的小叔,还有一直没有断过的雅安的雨,我想起她接我走的那天,我们也便是这样的奔跑,我以为只要我迈开双腿,所有的悲伤就可以被抛在脑后,我的人生整个都会像新买的桌布一样崭新鲜艳。可是命运恼人,注定让我成为孤儿,颠沛流离,无所依傍,背井离乡,任人欺骗!我跑到路口才停下,六月末的深圳有着世界上最最毒辣的阳光,晒得我头皮发麻,伸手一摸脸,才发现全是泪。

  我在怕什么?我到底伤心什么?我不知道。

  嫉妒、怀疑、仇恨我继续所有的恶念,梳理全身的羽毛制成一把剑,最后戳中的只是我自己。

  这场拖了这么久的命运之战,我已经选择成为一个落败者,因为它把我硬生生掐断的往事再次续接到我的面前,逼我承认,我只是个孤儿,只是个孤儿而已。在这个铁一般确凿的事实面前,我没有力气将那把剑刺向一个孩子。

  除了离去,我别无他法。

  我没有告诉阿南我去过深圳的事,事实上,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一趟心碎致死的旅程,只是一场属于我自己的孤独而残忍的独角戏,这辈子估计我都不会再告诉第二个人,包括他。

  回到北京刚下飞机,他的电话就来了,很急的问我:“你在哪里?”

  “有事吗?“我的声音冷漠的我自己听着都不真实。

  “关了几个小时的电话,”他愤怒的说,“你说我有事没事?”

  “我很忙。”我说,“有什么事再说吧。”说完,我当机立断的挂了电话。

  他再打来,我没再接。

  电话没消停几分钟,又响了,我以为是他正准备关机,却看到是阿南——而等待我的居然是更坏的消息:夏花病危。

  等我赶到医院时,夏花已经挪到重症监护病房,阿南一个人坐在病房外。

  我俯下身,在饮水机旁边接了一杯水,递给他,他摇摇头,继续回到监护室外面的长椅上,坐着。

  “怎么回事?”

  “上次复查情况就不好,但她不肯住院。早上我刚买完早点回来,在收拾桌子,就听到洗手间里‘咚’的一声,进去一看发现她倒在马桶旁边。”

  “医生怎么说?”我问。

  “医生说这是停药太久的现象,”他说,“估计很早以前开始她每天早上洗澡的时候就把药冲进马桶里,谁都不晓得。”

  “多早?”

  “我盘算着应该是知道钱还回去以后,或者——”他说到这里,欲言又止。

  抱歉的话,我们都无从说起,这一切只是因为,我们其实谁都没犯错。犯错的是命运吧,无端端把很多不甘不愿送到你面前,不管你能不能承受都得承受,多么悲哀!

  我把头靠在阿南肩膀上,我们就这样在那个长椅上坐了一夜。他不知道这个夜晚对我说有多漫长,因为除了夏花的病,我满心想的都是那个人,那个孩子,那个叫晶晶的女人……他们幸福快乐就够了,或许我可以告诉他夏花已经重症入院,但我现在真的不想跟他说一句话,也不管他发来的威胁短信:“你要为你今天所做的一切付出应有的代价。”

  我怕什么呢?

  他真蠢,我一无所有了,我还怕什么呢?!

  虽然从我认识他起,他就不停的欺骗我,但这次不同,那一幕,唤醒了我在记忆中沉睡的疼痛。他触碰到的,是连我都快忘记的雷区。就算我原谅他,我也没办法原谅我自己。而此时,阿南就坐在我身边,仰着头,闭着眼,他的痛苦和我的一样无边无际,我们谁也触碰不到谁的,只好这样互相依偎。

  次日清晨,夏花醒来。阿南去找医生,我则留下来,坐在她身旁。

  她的脸上又起了那样的红疹子,只是还处于萌芽阶段,两小颗,在左脸颊靠近颧骨的地方,不易察觉。

  “让我照照镜子。”她说。

  “有什么好照的?”我暴躁的说,“我又不是你,整天带着镜子,命都不要了要什么美!”

  我发完脾气才惊觉自己的不应该,她却一点也不生气,忽然恶作剧似的从被子里掏出一面小小的镜子,显摆似的对我说:“你怎么知道,我跟护士借了的。”

  端详着镜子中的自己,我以为她会发火,结果她只是盯着镜子中的自己看了几秒,就迅速的把小镜子扣在枕头下面,对我说:“马卓,我再求你一件事。”

  “说吧。”我的心软下来。好像一夜之间,她就削光了自己所有的棱角,看起来这样虚弱。

  “我不想死在医院,太难看。”我去捂她的嘴,结果她还是说了出来,“你们都是白痴,我不傻,我不怕死的,因为人活多久都是天定的。我只想死在他怀里,美美的死去。”

  “胡说八道!”我呵斥她,她嘻嘻笑。

  阿南推门而入,脸上神色灰白,我已经明白了一大半。

  “我们回家。”阿南说,“家里舒服。”

  “回家喽。”夏花勾着阿南的脖子,荡着裸露的双脚,跟病房里其他病友打招呼:“我们天上见!”

  幸好无人和她计较,只当她是个疯子吧。

  回到家,阿南就叫我给毒药打个电话,让他赶紧来过北京。我思考了半天,终于鼓足勇气决定打,他却没接我的电话,第二天,他竟然关机了,我给他发了短信,他也没回。对夏花的生死,他好像根本也无所谓。

  我想起他以前曾经说过,如果我不接他的电话,他就会消失不见,让我永远找不着他。又也许他大概从晶晶那里听说了我去深圳的事,连哄我都嫌费力气。既然他不提,我又有什么可质问的呢?我们两个人,就这样,一南一北,第一次如此默契的,没有一句争吵就进入了冷战状态。

  而夏花的病在接下来的两天里算是真正进入危险期,病魔终于开始施展威力,我也算是见识到了这个病的厉害。

  她变得一点也不能见光,阿南买回厚厚的遮光布,把她整个屋子都糊得密密实实,像个严丝合缝的纸盒子。接着是持续的发烧,吃下去的东西会吐出来,烧厉害了就满嘴胡话,偶尔醒着的时候,她只会说一句话。

  “疼,阿南……”

  她几乎没有办法说出什么完整的句子,也没有力气再说。不知道哪天飞进去一只苍蝇,叮在她的脸上,她有感觉,但实在没力气驱赶,就呜呜的哭。

  她再也不是那个无所畏惧天不怕地不怕的夏花,在疼痛面前,她无条件的缴械了。

  疼的挨不过去的时候,阿南替她打止痛针。一天一针,有时候实在挨不过,就是两针。一天中只有打完针那两个小时,夏花是安静的,她熟睡,呼吸变得匀称,有时还会出一身汗。

  那几天,阿南都快把他一辈子的烟都抽完了。

  因为她的屋子里太暗,我已经好久没有仔细查看过她的脸。那天为她擦身的时候,一摸到她身上的骨头,我差点丢掉手上的毛巾。

  “瘦了。”她感觉到我手的颤抖,嗫嚅着说。

  我用热乎乎的毛巾擦她的肩膀,手臂,尽量避开那些深红色的皮肤,怕一沾到水它们就会化脓。

  那段时间,北京的天气也是奇怪得很,每天都是没完没了的下雨,一点都不同往常时的天气。那天我买完菜刚到家,墙上的一块皮忽然毫无征兆的剥落,毫无征兆。这还是一个新家啊,刚装修完没几天,我忽然被一阵悲伤抓住了呼吸,冲进夏花的房间,听到她正在和阿南说话,一颗心才放了下来。

  “是谁?”

  “马卓。”

  “老爹你先出去,让我和马卓说说话。”

  阿南依言出了房间,替我们关上了门。

  我握着她的手,那哪是一双手,瘦到只剩下骨头了,握在手里,像握着一个单薄的一捏就碎的塑料杯一样。

  “你们吵架了么?”夏花问我,“他电话一直不开机。”

  我点点头。

  “你答应我,离开他。”她终于缓慢虚弱却清晰的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出来。

  我的眼泪已经落满衣服,她好像感觉到了,另一只手也伸出来,够啊够,好不容易够到我的脸。

  “别哭啊。”她的手指触碰到我的脸,来回摩挲了几次,终于丧失了力气,轻轻盖在我另一只手上。

  “夏花,我难过……”一生之中,再多伤害折磨,都没有任何一次让我脆弱至此地步。那种在深夜梦回时候的锥心之痛折磨着我,仿佛再也无法握紧拳头重获坚强。我哭得更厉害了,怕阿南听到,我只好捂住自己的嘴。这么多天来,我强撑着,不敢告诉任何一个人,但我一天也没有好受过,我夜夜自责:为什么要认识他?为什么要在一起?我与他纠缠不清这五年多来,为什么明明有那么多次离开的机会我却一次都没有抓牢?而今日最终自酿苦酒,自食其果。

  “别难过了。”她还在很慢的说话,说了好长一段话,“不是你的问题,真的不是。你们注定不是一个世界的,马卓,你高高在上,你有追求,而他只是一个凡人,他一辈子也到达不了你的高度。所以,离开他,只有你离开他,他才可以活得下去,我就这一个弟弟,我不想他像我一样短命,马卓,算我求你,求求你!”

  我泪眼朦胧,除了握住她的手以寻求力量,无言以对。

  昏暗之中,林果果像是借着她的身体,在这一刻还魂而来。我想起第一次见到她时,那惊为天人的面孔,她们如此相像,好像我拼劲全力的靠近,就是为了今日这盈盈一握。

  大概在天上的她,也不忍心再看我在这没有出口的迷宫里一次次走失又一次次冲撞得血肉模糊精疲力尽了吧。

  “答应我。”她轻声重复着。

  “好。”我擦干泪水,吐出了这个千斤重的字。

  她了却了心事,双手重新缩进被子里,说:“好,马卓,你替我开开窗,再把你爸爸叫进来,好吗?”

  “可你不能见光。”

  “我好久没见光了,让我见见。”

  我掀起遮光布的一角,一束强光射到她的被子上,她在被子里动了动。阿南推门进来,手里握着两只酒杯,一瓶开启的红酒。

  “马卓,扶我坐起来。”她对我说。

  我扶她坐起,今天,她的精神似乎颇好,她用手拍拍自己身边,阿南走过去,坐下。

  “你答应我的。”她说着,接过一只酒杯,尽管花了大力气,手仍然颤巍得厉害。

  阿南替自己倒了一小口,也替她倒了一小口,然后,他们碰杯。

  夏花几乎是躺倒在阿南怀里,她们的胳膊交缠在一起,阿南一只手抱着她,另一只手绕过她瘦弱的胳膊,等她先喝一口,自己才喝一口。

  我抹着自己的眼泪,却越抹越多,紧咬着下嘴唇,死死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我想这口酒很久了,阿南哥。”她勾着他的脖子,用撒娇的口吻说,“喝了交杯酒,我就是你的新娘子了。”

  阿南什么也没说,他把她慢慢放下,盖上被子,落下窗帘,开始摸索着给针管上药水,替她打针。

  凌晨约3点半,阿南推开房门走出来,从他的眼神里,我已经读出了一切。

  他紧紧拥抱我,低低的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