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徐朝宗,另外两个人对盛韬的“真爱”很感兴趣,跟在他身后不停追问。
“咱们系的,还是外系的?”
盛韬终于确定了明天的穿着,抽空看了眼手机,孟听雨依然没有回复,他将手机锁屏。
“不是,新闻传播学院的。”盛韬回,“大一。”
王远博啧了声,“还真是辣手摧花,大一学妹才刚报到多久,你这就盯上了?韬哥手速果然一绝。”
盛韬没搭理这话,但笑容很荡漾。
“认识多久了?”
“今天认识的。”盛韬也不愿意透露太多,“反正我还在追,我真的特别喜欢。”
徐朝宗只在听到新闻传播学院时愣了一下,但很快地就平静。
“早知道我昨天就不通宵今天跟着你去玫瑰园了。”王远博叹息,“我最近真有点烦,这都大二了,感觉什么大事都没解决,女朋友没找到。”
徐朝宗又一次觉得自己是这个宿舍的入侵者。
也就是这个年龄段的幼稚男生会把找女朋友当成是人生中的大事了,好像是随时要求偶的低等生物。
徐朝宗跟室友的关系不算很好,大学四年也没处成过命的交情,倒是毕业后,跟王远博有了工作上的交集,两人这才熟起来成为了真正的朋友。看着现在宛如低等生物的王远博,徐朝宗在心里摇了摇头,他即便现在心里有了计划,也不会找上王远博合作,现在的王远博没有后来的能力跟手段,就不必带他拖后腿了。
跟孟听雨准备离婚手续的时候,王远博劝了他很多次。
王远博甚至称孟听雨为糟糠之妻。
徐朝宗当时看王远博就像是看到了在大街上发疯的傻子。
“老徐,人家听雨为你付出这么多年的青春啊!”王远博苦口婆心,“你不能没有良心,当时你爹你妈生病,你要忙工作,可都是听雨忙强忙后跟医生打交道,你俩当初多好,结婚的时候谁不羡慕,有几个是能从学生时代走到结婚,你们在一起十八年了!你算一算,你爹妈陪在你身边的时间说不定都没听雨时间长,那是亲人啊!”
徐朝宗觉得这话很刺耳,冷冷道:“这话你不如跟她说。”
“是她要离。”
王远博怔住,反应过来后,又是另一幅双标态度,“听雨提的?那肯定是你没做到位,我说过了,工作是做不完的,钱也是赚不完的,再说了,你现在的成就还不够吗?还是把时间留给家庭。你总会老的吧,总会退休的吧?到时候你身边真没她了,你后悔都没用。”
徐朝宗依然不懂。
或者说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踏入过孟听雨的内心世界。
他甚至到现在都没想通,她为什么要离婚。
年少时,很容易便能感应到爱情的存在,爱或者不爱对方,心里清楚,可没有人知道,当跟一个人在一起十八年,对方成为了一种习惯后,该如何辨别爱情是否还在。没有人知道,但有过来人总结了另一套经验:爱情会变成亲情。没有人会否认亲情比爱情更重要,更难以割舍。
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有情不就够了吗?
盛韬他们的话,仿佛是一阵风,都没入耳。徐朝宗根本就没听,洗过澡后躺在床铺上,目光逐渐深沉,不该再去想关于前世的种种了,无论是因为什么,他已经回到了过去,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孟听雨一夜好眠。
醒来后也才九点钟,慢悠悠地洗漱,为了表达自己对重生后第一次约会的重视,大清早的她甚至洗了个头。书桌略显杂乱,摆放着几本书,还有护肤品化妆品,刚入学的女孩子也不太懂,被店员大力推销买了一堆破烂儿。
她这个年纪还没有保养的理念,护肤品只有简单的水、乳液、面霜。
自然没有精华眼霜。
这三件套加起来也没超过一百五,孟听雨都不是很敢用,在她久远的记忆中,对这个牌子毫无印象。
化妆品也都是野鸡牌子。
孟听雨现在格外爱惜这张脸。没有丝毫犹豫,将这些化妆品都扔进了垃圾桶,最后是素面朝天出门。
可能是习惯带妆外出很多年了,非常别扭,好像没穿衣服一样。
下楼时,她还在犹豫,要不要去找一份兼职。她不能要求父母调整她的生活费,毕竟他们为她付出的已经够多了,现在只能靠自己来提高生活质量。
至于找什么兼职,她已经有了简单的思路。
坦白说,在发家致富这方面,她哪怕重生几次可能都比不上徐朝宗这个天生的商人,但她也不是全没灵感,没了徐朝宗,她确实过不上前世奢华的生活,但靠她自己的能力,她也能将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她确信。
走出宿舍楼,还没下台阶,便看到了等在一排自行车前的盛韬。
盛韬今天的着装打扮也很考究。
灰色宽松连帽衫搭配黑色休闲裤,脚上是刷得很干净的匡威球鞋。
看着是很简单的装扮,但他穿上,就好像是青春校园偶像剧里那些主角。
校园恋爱对孟听雨来说就是上辈子的事,如今想起来,好像那一帧一帧的画面里的人不是她。太遥远也太陌生,因此此刻看到盛韬,她内心深处久违的愉快浮现。
十八岁好像也不是很糟糕。
她可以有一个崭新的未来,以及崭新的男人。
孟听雨几步跳跃到盛韬面前,笑盈盈地看他,“等很久了吗?”
盛韬还以为她会问自己怎么没在校门口,而是来了宿舍楼下等着。
他都打好腹稿了,结果她都没问。
“没有。”盛韬摇头腼腆一笑,“刚到。”
他提了提手里的打包袋,“不知道你有没有吃早餐,我买了玉米鸡蛋还有豆浆。”
孟听雨笑着接过来,“谢谢啦。”
两人往校门口方向走去,盛韬想到昨天晚上摁亮了无数次屏幕的手机,没忍住,问了她,“你有看到我发的消息吗?”
孟听雨正在剥鸡蛋,闻言顿了顿,随即眉眼弯弯地看他,“我没回吗?好吧,对不起,我用意念回了。”
盛韬笑了声,“没事。”
“为了表达我的歉意。”孟听雨郑重其事地咬了一口鸡蛋,“等下我请你划船赔罪,怎么样?”
“好啊……不过也不是什么事儿。”盛韬看了她一眼,“是我没有接收到你的意念。”
孟听雨抿唇道:“有时候手上有事情就忘记回了,要是下次你找我,我没回,你可以多发几条。”
她想起跟徐朝宗刚认识时,有很多次,她发了消息,他没回,姗姗来迟,后打电话时提到这件事,他会认错,很诚实的告诉她,因为他当时有事没注意手机消息。
而他不知道的是,手机这头的她,为了等他的回复,睡觉也不安稳,迷迷糊糊会苏醒过来摁亮手机,怕错过他的消息。
她相信他没有说谎,他不是故意不回,就像此刻的她,昨天真的有事耽误了,要洗漱、要跟室友看电影,只是,这两件事恰好比要回盛韬消息更重要。
盛韬乐在其中,早就忘记昨天的失落,“你要是不嫌我烦,我就多发几条。”
孟听雨温声道:“当然不会烦的。”
学校附近并没有大型超市,盛韬打车带着孟听雨去了市中心的超市,他说自己安排会一团糟,完全是谦虚。他们来的这家超市不远处就有一个公园,公园的湖泊正好有鸭子船。
盛韬觉得跟孟听雨在一起的时间过得太快,又太舒服。
他从来没有跟一个女生在一起这样惬意又开心过。
或许昨天在宿舍的那句话开玩笑的成分占更多,但今天一天相处下来,盛韬是真的沉迷了。他跟她说他热爱的摄影,她听得懂,甚至还会跟他讨论哪里的山峰哪里的湖泊更壮观,哪里的日出夕阳最浪漫,甚至国外那些知名或者不知名的景点,她都能跟他聊。
盛韬惊讶,“你去过那么多地方吗?”
孟听雨含笑。
她因工作去过很多地方,也陪徐朝宗去国外出差。
在甜蜜的那几年里,徐朝宗也会跟她说很多所见所闻。后来为什么不说了呢?大概是他说的那些事情越来越高深,他也越来越累,累到连跟枕边人诉说的兴致都没有。
“还没去过。”孟听雨给出了一个理由,“可能是我很喜欢看书,各种书。”
盛韬感慨不已,对孟听雨也有了新的认识。
她就好像是一个谜。
以前跟女孩在一起时,盛韬要顾忌对方的感受,聊的也都是其实他并不怎么感兴趣的话题。可跟孟听雨在一起,他就没有这样的感觉,他……可以在她面前完全舒展自己,曾经他看到书里所谓的红颜知己灵魂伴侣,他还觉得用词太酸,可现在,他好像想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孟听雨。
这是一场奇遇。
孟听雨就是他的奇遇。
……
男生宿舍的人对盛韬的沉迷体会更真切。
打饭时,王远博还跟徐朝宗这样感叹,“说真的,我有点好奇盛韬喜欢的那个学妹长什么样了。”
他们毕竟同住一年,对彼此的性格也算了解。
在人才济济的燕大,盛韬也算是比较出众,母亲是高校的教授,父亲是建筑工程师,受父母影响,他为人正直善良,成绩优异兴趣广泛,待人真诚,刚入学报到时就吸引了很多女生的目光。大一时盛韬也谈过两次恋爱,他们作为室友也围观了全程,盛韬在感情中并不是卑微被动的那一方,所以,这一次他们看盛韬前所未有的认真都很惊讶。
王远博补充了一句,“……他或许真的遇到真爱了,我感觉他栽了进去,你能想象吗,他因为人女生一句话,这段时间到处托人帮忙买演唱会的票,昨天不知道从哪听说,翘课去排了五个小时买到了票,他还不满意,说位置太靠后了,还准备托人找路子买内场,我服了,真的服了。”
徐朝宗淡淡地嗯了一声。
压根就没听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