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朝宗没有回包厢,绕过门口下楼离开。
这场生日聚会对他而言成为了一种煎熬,多呆一秒钟他的理智就流失一分。实际年龄三十多岁的他,可以轻易地分辨他此刻黯然的心情是因为谁,跟坐在包厢里那个一无所知的十八岁孟听雨无关。
曾经孟听雨抱着手机盘坐在地毯上,语气天真,“徐朝宗,网上说,我们的身体每七年就会完全替换每一个细胞,大概意思就是七年后的我跟现在的我,可能不是同一个我。那个时候你还会爱我吗?”
那会儿他在床上补眠,眼睛都没睁开,懒洋洋地回她,“那七年后的我也不是现在的我。七年后的我应该还是会对七年后的你一见钟情。”
他这求生欲满满的回答,显然答到了她的心坎上。
她满足地笑了。
实际上,他内心深处对这种无厘头的事情嗤之以鼻。可现在再回想起从前的种种,三十七岁的徐朝宗,跟十九岁的徐朝宗,彻底不再是同一个人了,他的脑子里逐渐被工作占满,原本她该有的空间也一点点挤压。
那个回答,似乎也是出自于他本心。
彼时,七年后的他还是喜欢七年后的她。然而现在的情况是,他遇到了十八年前的她。
他喜欢这个她吗?
当然不。他已经不再是十九岁的他,自然也无法喜欢上现在的她。
不过是可笑的占有欲在作祟。
徐朝宗一步一步走下楼梯,没有再回头,走出百味轩,冷空气扑面而来,他低头给王远博发了消息:【临时有事我先走了。】
……
包厢里,王远博收到消息,第一反应就是看向正跟盛韬咬耳朵说悄悄话的孟听雨。
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徐朝宗太反常了,反常到了,他甚至觉得这厮以后绝对会挖墙角。
男生宿舍的友情也就那么一回事,他们宿舍就更一般了,说白了就只是同住一寝室的普通同学,不管是殷明盛韬还是他跟徐朝宗,都不是能为室友两肋插刀的人。真喜欢上一个女孩,即便对方是室友的女朋友,好像也不会有任何的心理障碍。
王远博不禁在心里摇头。
太没节操了他们。
盛韬才注意到只有王远博回来,环顾一圈,问道:“徐朝宗呢?”
王远博拉长音调,“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大忙人,有事先走了。”
盛韬嗯了声,“那我们去唱歌?”
徐朝宗的离场,三个男生包括同班同学叶思思都没讶异。在他们印象中,徐朝宗大部分时间都独来独往,且来去匆匆,他好像有做不完的事,一年多处下来,他好像也没跟什么同学成为好友。他几乎不参加同学聚会,今天能来,他们已经很诧异了,这会儿没打招呼就离开,好像也很符合他的行事作风。
孟听雨不由得长吁一口气。
还好走了。
不过徐朝宗如果继续待下去并且跟他们一起唱歌,她才会惊掉下巴呢。
他总是这样,不懂得享受生活,就像一匹永不知疲倦的骏马,他们刚谈恋爱那会儿,他根本抽不出什么时间陪她逛街看电影,一个月能一起去餐厅吃两顿饭,那都特别罕见。后来相处久了,她也有脾气,她不愿意将他跟别人比较,可碰上重要的节日她总是一个人,这恋爱谈了跟没谈一样时,她也会抱怨,她的初恋可不像这样,成天的神龙见首不见尾。
她从小就生得好,不管到哪都被人捧着,跟徐朝宗的恋爱让她委屈坏了,积攒够了,她爆发出来,没能免俗的以分手威胁他。
从那以后,他慢慢改变。
会抽出时间陪她看电影,但他太忙,一个月可能就只能看一次,并且看电影的时候还不专心,一场下来总会出去两三次接电话打电话。
不过,她已经很满意了。
那时候她是真的爱他,爱到愿意体谅包容。
走出包厢,盛韬买单时,她站在大厅的大鱼缸前,悄悄地伸出手,手掌心多了几个指甲掐出来的印子。
百味轩附近就有KTV,一行人跟着盛韬过去,他定了中包,叶思思跟邵灵凑钱给他买了生日蛋糕作为礼物。气氛很好,可孟听雨还是无法集中精神,盛韬一颗心都在她身上,自然看出了她的心不在焉,在他们唱歌时,他坐在她身旁,凑在她耳畔问道:“怎么感觉你不开心?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
孟听雨摇了摇头,“有一点不舒服。”
她说得含糊。
盛韬却不是全没恋爱经验的愣头小子,一听这话,便以为她是生理期来了身体不适。包厢光线较暗,他的脸红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的前女友每次生理期时都会跟他撒娇,毕竟性别不同,他根本没办法体会所谓“一把刀在肚子里搅来搅去”的可怕体验是什么感觉,每次也只会说,多喝热水。
可现在,多喝热水这句话,他说不出口。
包厢里也没热水,下意识地,他也不想说。其实他心里都明白,很多时候,多喝热水就是一种“知道了知道了别来烦我”的敷衍式回答。
“我出去一会儿。”
盛韬看了会儿手机后,离开了包厢。
在寒风中奔跑,终于找到了便利店,买了粉色的保温杯,在店里借了热水冲洗杯子,又买了红糖,装了满满一杯滚烫的红糖水,他将保温杯揣在羽绒服衣服里包着回了KTV包厢。
盛韬见孟听雨对唱歌也没什么兴趣,提前跟王远博他们说了声后,便带着孟听雨离开。
等在门口等车时,盛韬才像是献宝一样,将保温杯递给她,“听说喝这个会舒服很多。”
……因为孟听雨的“不太舒服”,盛韬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将告白计划往后挪一挪,他总觉得,告白应该放在他跟她心情都很好的时候。
孟听雨拧开保温杯盖子,垂眸一看,也愣住了,再擡起头看向他,心里有异样的情绪流淌着。
大概是很久很久没被人这样关心了。
很久没有人会因为她随口的一句话,而努力地想让她开心一点。
与其说她不爱徐朝宗,更不如说,她没了养分。
养分可以是她的爱,也可以是他的爱。
他的爱消失时,她还可以坚持,因为她还在爱,可当她也不爱了,曾经甜蜜的婚姻便成为了墓穴,人呆在其中总有一天会窒息。
也许她应该对盛韬好一点,再好一点。
毕竟他是她离婚后,第一个喜欢的人。
热气直冲她的眼睛,她笑得温柔,想了想,从包里拿出小盒子递给他,柔声道:“盛韬,生日快乐。”
这是今天最为真心,也最为放松时说的一句话。
她感到抱歉。
明明今天是他的生日,她却让另一个“陌生人”占据了她的心思,影响了心情,甚至差点忘记了眼前这个男生。
盛韬惊喜不已,没想到还会有礼物,他很兴奋,想要马上拆开看看是什么,却意识到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耳根微红的看她。
“没事,拆吧。”孟听雨笑,“我也不知道送什么礼物才好,你看看喜不喜欢,先说好,不是什么贵重的礼物。”
盛韬迫不及待地拆开,盒子里躺着的是钥匙扣。
这是孟听雨送的生日礼物他自然很喜欢,但他端量着,有些不确定地问道:“这是一只手,一个地球仪吗?”
“是,这是老板自己设计自己做的,算得上是独一无二吧。”
“有什么意义吗?”盛韬问。
这个问题可难倒孟听雨了,她刚想脱口而出“世界将在你手中转动”,又咽了回去。
之前这个钥匙扣是送给徐朝宗的,现在送给盛韬……意义是不是应该变一变呢?
她脑子转得也快,竟然说道:“嗯,我在你手中转动……大概是这个意思,嗯,我也不知道,这话是老板说的!”
当然,说完后,孟听雨被自己肉麻到了==
盛韬相当吃这一套,眼睛迸发出光彩,激动得语无伦次,如果现在他手里有戒指的话,只怕是要单膝下跪求婚了。
如果这是一个游戏,盛韬这个人物的好感度,也是从这一刻飙升至90.
孟听雨看着盛韬的眼睛,心里直念罪过罪过。
还不如说世界将在你手中转动,总比冒出尬出天际的土味情话要强太多。
盛韬当时就将自己宿舍还有家里的钥匙都挂了上去,就差拍胸脯保证从现在开始,他会用这个钥匙扣到他断气闭眼挂墙上的那一天。
孟听雨:“……”
不必如此。
盛韬飘飘然回了寝室。
还想大力炫耀孟听雨送的宝贵礼物时,却发现寝室里只有他跟王远博。
盛韬问:“人呢?”J
王远博正在玩电脑,头都没回,“殷明在网吧,徐朝宗不知道,反正还没回。”
盛韬也没在意,一边去刷牙一边喜滋滋的第一百次欣赏他的新钥匙扣。
与此同时,徐朝宗去网吧前台买了几瓶啤酒后回到座位,网吧里烟雾缭绕,熏得人眼睛疼。
那一排显示屏,其他的都在游戏厮杀,只有徐朝宗开了机,却一直停留在桌面,他出神地看着,偶尔喝一口冰凉的啤酒。
这些年,他有个习惯,想事情的时候会下意识地去转动自己无名指上的婚戒。
低头一看,左手无名指光秃秃的,什么痕迹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