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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孟听雨跟李虹君都没闲着。

    两人的关系突飞猛进,再往前一步都能成为闺蜜了。她们会转好几次地铁到郊外偷偷地去看赵铃的工厂,围着工厂走一圈都要好久,除此以外还极尽可能地搜索各种关于馨铃服装公司的新闻,做足了准备工作后,这天孟听雨约了李虹君在学校外面的火锅店吃饭。

    李虹君才上完课出来,看着面前的麻辣锅沸腾,深吸一口气,“冬天果然要养膘,太香了!”

    孟听雨抿唇笑,“那你多吃一点,我点了好多菜。”

    两人一边吃一边聊,孟听雨说道:“我想好了,过几天赵总回来,我决定按照第二种方式签合同。”

    李虹君忙不叠点头,“我也觉得这种更好,买断虽然轻松,但从长远来看,第二种明显对你更好,就是收益周期长,但我们现在都是学生,你也不是非等着这笔钱用对吧?”

    “确实。”孟听雨喜气洋洋,“来,干杯~”

    两个女生碰杯,发出了清脆的声响。

    一口干掉了杯子里的果汁。

    孟听雨一手托腮,笑盈盈地说,“虽然赚钱也很开心,但虹君,你知道吗,我高兴的并不只是这个。”

    而是她靠着自己看到了另一条路。

    虽然重生前属于她的那条路也很平坦,在外人看来,无论是职业还是感情生活,几乎一帆风顺。

    然而,重生了换一条路,会不会发现更多的精彩呢?

    李虹君吃得满面红光,“当然知道啊,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只要自己做到了就会很开心。就像我,现在还是会因为老师的一句夸赞高兴好久。”

    “你的未来会更好的。”孟听雨柔声道,“以后你会是律政响当当的人物,李par~”

    李虹君反而羞涩不已,“我们系有好多牛人的,其实想到毕业我也很迷茫,还不知道自己以后能混出什么名堂来呢。”

    “你可以的!”

    可能在李虹君看来,她对她是迷之自信了。

    可是孟听雨知道,李虹君后来有多么的厉害,像徐朝宗这样的人,对李虹君也是赞不绝口。一直到她重生前,徐朝宗还在游说李虹君加入他的法务部,开出的年薪令人咂舌。

    即便不知道前世的种种,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李虹君对孟听雨来说,不再是那个远远看着、心里很佩服的李par,她们靠得这样近,李虹君现在很青涩,可她已经表现出了她坚韧耐心又努力的一面,像这样的人,以后一定会很好很好的。

    “借你吉言啦!”李虹君眨了眨眼,“要是以后我真的像你说的这样厉害,那,你是我的VVIP客户,需要我给你打官司……”

    孟听雨凑近了问,“给我免费?”

    李虹君一秒变得正经认真,“给你打九折。”

    孟听雨:“……”

    两人聊得开心时,盛韬也来了。

    盛韬穿着到膝盖的黑色羽绒服,短发清爽,见了孟听雨,视线就黏在她身上。

    孟听雨大大方方地将他介绍给李虹君,“这是我男朋友盛韬,计算机系,也是大二的。”

    盛韬看向李虹君,礼貌地打招呼,“你好。”

    “我跟你提过的,这是法学院超厉害的李虹君。”孟听雨冲李虹君眨眼,好像很头疼的模样,“他听说我们在这里,非要过来买单。”

    盛韬笑起来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应该的,早就应该请吃饭。”

    李虹君只觉得这是一场视觉盛宴。

    什么是俊男美女,她今天知道了。

    外貌气度,两人都极为般配,好像是从画报里走出来的情侣。

    孟听雨手自然地搭在盛韬的胳膊上,问李虹君,“等下要不要一起看电影,最近有几部很不错的电影。”

    李虹君果断摇头,“我要回宿舍躺着,就不当你们的电灯泡了。”

    盛韬被这话逗笑,“不会。”

    李虹君跟他开玩笑,“你们可以当我不存在,我却不能当自己是空气。”

    “那好吧。”孟听雨也没勉强,“下次我们两个人去看。不带他。”

    盛韬摊手,“我没意见。”

    确定她们吃完后,盛韬才起身去服务台买单。很多高个子都有驼背的坏习惯,但盛韬没有,即便是再放松的时候,他都将背挺得很直。

    李虹君悄悄地跟孟听雨说,“眼光不错哦。”

    孟听雨扬唇,“你说我,还是说他。”

    “你们两个人眼光都好。”李虹君表情故作纠结,“好吧,还是他眼光更好一点。”

    孟听雨表扬她:“目光如炬。”

    ……

    在火锅店门口他们道别。

    李虹君往学校走去,孟听雨跟盛韬手牵着手去看电影。

    最近上映的都是基本不会出错的喜剧电影,这些电影孟听雨前世已经看过,但再看一次也别有一番滋味。盛韬的心思没在电影上,比起这种爱情轻喜剧,他更喜欢战争或者灾难类的大片,他谈恋爱很黏人,一场电影下来牵着孟听雨的手不放,时不时就拉起来亲一下,见气氛特别好,又趁她不注意去亲她。

    热恋中的情侣,仿佛有皮肤饥渴症。

    总是想贴在一起。

    从电影院出来,暮色降临,两人又去附近吃了米线,这才往学校走去。当做是散步消食,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周六就要看演唱会了。”盛韬笑着看她,“你开不开心?”

    孟听雨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前世她很期待这场演唱会,那天在去体育馆的地铁上,心跳如擂鼓。跟喜欢的人一起看演唱会,真的很浪漫,可还没到体育馆,徐朝宗接到了兼职公司的电话,他一脸歉意,最后他下车离开,那一瞬间,她的心情就像是没气了的可乐。

    她本来是没打算去看的,可就在准备坐地铁回学校时,她看着经过隧道时成为了一面镜子的车窗。

    很多事情,是可以一个人去做的。

    她还是去了体育馆看了演唱会,跟一群粉丝疯狂叫喊。

    瞧。其实她一直都是这样的人,她不是那种非要人陪才去做什么事的人。就算没有他,她也可以一个人去看喜欢的演唱会,去陌生的海岛潜水探险。或许徐朝宗永远也不明白,为什么以前她能接受他的忙碌,后来无法接受了。

    说白了,感情从来都不是两个人的事。

    大多数时候是一个人的事,有爱意,什么都能坚持,没了爱意,对方吃饭先喝汤都会成为罪过。

    重生后遇到盛韬,她只是提了一句自己喜欢的歌手,他格外上心,在知道这个歌手来燕市开演唱会后,更是四处打听,买好了演唱会的票,什么都安排好了。

    孟听雨停下脚步,跟盛韬手牵着手面对面,她轻声回:“我很开心。不知道为什么,我有时候总觉得,这是一场梦。”

    盛韬拉着她的手晃了晃,笑意从眼里都快溢满,“怎么说?”

    “这是一场梦,你是来帮我圆梦的。”孟听雨擡头看向他,“我总是会这样想,因为你是我十八九岁时最希望遇到的完美男朋友。”

    盛韬弯腰低头,跟她额头相触,“其实我也有这样的想法。听雨,我喜欢你,非常喜欢。”

    ……J

    孟听雨很忙,盛韬也知道。

    他知道她每天除了上课以外,还会去做手工小饰品去卖。有时候看她疲倦的模样他很心疼,有好几次他都想将自己的卡给她,在他接受的教育跟经验中,他觉得男朋友应该让女朋友过得很好。不能他在吃西餐的时候,她却在吃食堂。

    在家境方面,盛韬好过孟听雨太多。孟听雨一个月生活费是一千块,盛韬几乎没有上限,他是独子,父母每个月都会给他两千到三千的生活费,爷爷奶奶疼他每次见了都会偷偷塞给他零花钱,一个月下来,多的时候七八千,少的时候也有三千多。

    盛韬愿意将所有的钱都花在孟听雨身上,因此看她这样辛苦,心疼又纠结。

    送孟听雨回宿舍后,他慢慢往男生宿舍走,一路上想了好几个办法,终于确定了靠谱的方式让她过得轻松。

    回了宿舍关好门,见三个室友都在,他清了清嗓子,说道:“江湖有难,拜托大家帮个忙,举手之劳,当然不会让你们白干活。”

    殷明正在下载游戏副本,回头问,“什么事儿?”

    王远博也放下了手中的手机看向盛韬。

    徐朝宗躺在床铺上补眠。

    最近他太忙,不愿意给自己留一点时间缝隙。

    “我女朋友在步行街一家格子铺有摊位。”盛韬沉吟道,“等下我把店铺名告诉你们,你们帮我去买,但最好不要一次性买空,那样会引起她的怀疑,反正隔三差五帮我去买,钱我出,除此以外,每次给你们五十作为跑腿费怎么样?”

    殷明不解,“你这是干嘛。”

    盛韬无奈,“我见不得她这样辛苦。”

    “何必多此一举,你直接把钱给她不就好了。”殷明说。

    盛韬摇头,“那不行,我自己去买也不行,那格子铺的老板认识我,我陪听雨去过几次,他应该记得我。”

    殷明问,“卖什么啊?”

    “一些手工发卡,还有装饰品什么的,很好辨认。”盛韬叹了一口气,“这事别说出去啊。我不想让她知道。”

    王远博仰头看向躺着的徐朝宗。

    徐朝宗面对墙侧躺着,看不到他的神情。

    王远博现在真有点佩服并且同情徐朝宗,跟盛韬住一个寝室,每天听他换着角度秀恩爱……

    徐朝宗不想听。

    但盛韬太雀跃,那些话就钻了进来。徐朝宗猛地睁开了眼睛,他有些疑惑,格子铺?手工饰品?

    怎么回事。

    他记得前世孟听雨虽然也很喜欢做那些可爱的小东西,但从来没有贩售过,大学期间也没有开过什么格子铺。S

    孟听雨的家境不算很好,但也不差。

    她是孟家独女,孟父孟母都有稳定的工作,工资也尚可,对这唯一的女儿是百般疼爱。可以这么说,孟听雨在同龄人中,根本就不缺钱花。孟父孟母也不希望她在大学时候每天去兼职,在两老看来,以后毕业了开始工作得几十年才能退休,想打工?以后多得是时间!大学就应该好好享受校园生活。

    因此大学几年,孟听雨并没有正儿八经的兼职过。

    只偶尔碰上了合适的机会,会兼职几天,赚一点额外的零花钱。

    现在是怎么回事?

    他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晚上,徐朝宗睡不着,来到宿舍阳台,在寒风中抽烟。最近他抽烟有点凶。

    反正也没人管他,也没人会念他了。

    王远博去洗手间,正好路过阳台,见徐朝宗在黑暗中往一次性杯子中弹着烟灰,指尖那一点忽明忽灭。

    他走了过去,在另一边站定,被冷风一吹打了个冷颤,“你不冷啊?这会儿零下。”

    像这样冷的天,他就算想抽烟也会忍一忍。

    徐朝宗目光幽深地看着远方。

    王远博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实际上比起盛韬,他更欣赏徐朝宗。他也看得出,徐朝宗以后是做大事的人。此时此刻见徐朝宗这般颓然,他难免出声劝道:“其实盛韬人挺好的。”

    徐朝宗充耳不闻,依然神情冷峻的抽烟。

    王远博又道:“天涯何处无芳草。”

    这话终于引来了徐朝宗的一瞥。

    “没必要这样。”王远博自认为看穿看透,“没必要就盯着一个人,你去看看,说不定能碰到真正合适的。”

    徐朝宗冷漠地看他。

    他将烟掐灭扔进杯中,声音冷淡,“碰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