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后,孟听雨不像先前那样忙碌,她也有了更多的时间约会。
不过临近考试周,她跟盛韬约会也都是安排在了图书馆。图书馆位置紧俏,放眼望去,满满的都是在埋头看书复习的学生,学校附近的奶茶店咖啡馆更是人满为患。松弛了快一个学期,大部分学生都在这时候表演头悬梁锥刺股,就怕挂科。
这天孟听雨偷懒多睡了一会儿,再下楼跟盛韬汇合前往图书馆时,已经没了位置。
孟听雨垂头叹息,“都怪我,我要是早起二十分钟,不,十分钟都够了。”
盛韬被她这可爱模样逗笑,将手心搓热后捂着她的耳朵,稍稍弯腰盯着她的眼睛说,“没关系,你可以多睡一下。我们去别的地方复习也是一样。”
其实现在的课程孟听雨都学过,可前世她已经三十多岁,毕业十来年,学到的东西早就打包又还给了老师。
现在也只能从头开始,对比高中,大学生活已经很轻松了,她还是希望完美的毕业。
前世大学四年她从来没挂科过,那么现在当然也不能。
“去哪里?”孟听雨问。
盛韬拉着她有些冰的手揣回口袋,轻笑着说道:“山人自有妙计。”
孟听雨怎么都没想到盛韬会偷偷带她来了他家。
盛韬怕她紧张,一边掏钥匙一边急忙解释:“我爸在外地忙项目,不到过年他不会回来的,我妈也去出差了。你放心,他们不会突然回来。”
想起什么,他又自嘲一笑,“就算他们回了燕市,也不会回家的。”
孟听雨还有什么办法呢,都已经被他带到家门口来了。
这时候总不能扭头就走吧。
盛韬不管再怎么考虑周到,他也不过只有十九年的阅历。他也会做一些符合这个年龄男生会做的事,比如瞒着女朋友把她做的发卡买下来,比如想给她惊喜,都没有问过她意见就带她回了家。
但孟听雨不会跟他生气。
可能……姐弟恋就需要更多的包容?
她这样想着。
不过为了让盛韬知道这样做其实并不合适,她在他给她找拖鞋时,背靠着玄关柜子故作介意地问他,“老实交代,你带几个人来你家过?”
盛韬找到了一双新拖鞋,蹲在她脚边,很细心地给她解鞋带,“很多人。”
孟听雨明明知道他在开玩笑,却还是缩了缩脚。
他一手托住她的脚,挠了挠她的脚背,眼眸里满是笑意,“吃醋了?听我说,我带很多朋友来过,不过都是男生,女生的话,你是第一个。”
“说谎的人要吞一千根针。”孟听雨说。
盛韬帮她换好拖鞋又起身,捋了捋她被风吹乱的头发,笑道:“说谎的人今天亲不到女朋友。”
孟听雨扑哧笑出声来。
盛韬牵着她的手走进客厅,“前几天跟你说过,今天殷明生日,他订的餐厅离我家也很近,我们复习之后可以直接过去。”
盛家位于中心地段的书香门第小区。户型方方正正的,客厅视野开阔,室内装修简洁却不失温馨。孟听雨也没有四处打量,被盛韬牵着进了他的书房。
“家里的书房我爸妈很少用,他们都不会把工作带回家里。”盛韬说,“他们也不习惯,这书房就留给我用,我高三那会儿可不敢在看得见床的地方复习,一看到床就犯困,所以呢,你别担心,这书房只有我用。”
孟听雨还没点头,盛韬顺手关上书房的门,就要搂着她亲吻。
处于热恋期的男生总是想要贴着女朋友,说几句话就想亲一下。
逐渐地,也会发觉亲吻好像也不够。
孟听雨撇过头,避开了他,像捏鸭子嘴巴一样捏着他,很认真地说:“就当这里是图书馆,而且,这是你家,我不习惯这样。”
盛韬后知后觉,小心翼翼地问她,“你是不是生气了?”
他又解释,“其实我也是临时起意,就想着殷明订的餐厅离我家很近,所以……”
“下次你可以提前跟我说。”孟听雨轻叹一声,“虽然你说你爸妈不会回来,可万一呢,那你爸妈跟我碰上,大家不都会很尴尬吗?”
她还以为盛韬会带她去安静的奶茶店或者咖啡厅。S
盛韬见她这样,心里也懊悔,他是想给她惊喜,却发现自己好像又搞砸了,“对不起,那我们现在走?”
孟听雨推开他,坐在椅子上转了个圈,对他指了一指,“那你还是别折腾我了,我得抓紧时间复习,不过,下不为例哦,只此一次。”
盛韬这才松了一口气,可怜巴巴地凑过去,在她面前蹲下,“下次不会了,是我考虑不周。”
“恩,乖~”孟听雨伸手揉了一把他的脑袋。
这事儿就算翻篇。
忽略盛韬时不时都要去拉她的手这种小动作,他们确实更像是在图书馆。
徐朝宗一大清早就去了公司给系统做维护。这种事本来也不用他,但那边公司打来电话说维护系统的人正好休假,便拜托他过来走一趟。除了维护系统以外,徐朝宗还被部门经理拉着开了个会,等忙完后,都已经是下午五点多。
他刚进电梯,部门经理也夹着公文包进来。
“小徐,今天真是多亏了你,你去哪里?回学校?”
徐朝宗回:“去天街广场那边。”
“巧了,我正好也经过那里,你就坐我的车吧,我带你一程。”经理又拍了拍徐朝宗的肩膀,“别见外,本来今天就麻烦了你,你放心,”他擡手看了眼腕表,“还没到晚高峰,走吧,肯定比你自己坐车要快。”
电梯直行到负一楼停车场。
徐朝宗跟着经理上车。他还记得,前世他创业时,这位经理给了他很多宝贵的意见,两人也算是忘年之交。
“你去天街那边做什么?”经理发动车子,边跟他闲聊,还不忘提醒他,“车后座有零食,你要是饿了也吃点。”
徐朝宗摆手,“不了。我室友今天生日。”
车子缓缓驶出停车场,六点不到,燕市已经被暮色笼罩。经理拉长了音调,调侃他,“果然年轻人就爱跟年轻人玩,我们部门最年轻的都三十,难怪上次聚餐叫你你不肯来。是不是觉得跟我们有代沟?”
徐朝宗淡淡一笑,“没有。那次是真的有事,您也知道我在给一个高中生当家教。以前同学的聚会我也不会参加。”
经理闻言便跟他开玩笑,“那这次去是因为聚会上有你喜欢的女孩子吗?”
这话题跳跃太快。
经理之所以提起这个,纯粹是下午在茶水间碰到前台,前台偷偷问他,那个又高又帅的大学生有没有女朋友。
他只是顺口一提,却没想到徐朝宗竟然沉默,不免感到诧异,“真是有喜欢的女生?”
徐朝宗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可他得承认,他之所以会去殷明的生日聚会,也的确是因为孟听雨会在。
见徐朝宗并没有想说的意思,经理也不再追问。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
徐朝宗实在内心烦闷,竟鬼使神差地开口道:“我有一个朋友……”
其实话说出口的那一刹那他就后悔了。
他并不习惯去倾诉什么,他也不觉得跟别人倾诉会得到什么有用的建议。
回到这具十九岁的身体里,那些独属于这个年纪的各种情绪他都无法抛却。至少,如果他还在自己的身体里,并没有重生的话,他不会像现在这样焦躁,仿佛有一头猛兽关在他的心里。他是多出了十几年的人生经验,可他的感情经历里,除了一个孟听雨画下过浓重笔墨以外,再没其他人来过。
他这几天甚至在渴求一件事。
让他回到三十七岁的身体里,哪怕半个小时都行。
那样的话,可能他会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没等徐朝宗反悔,经理就意味深长地说道:“然后呢,你的这个朋友怎么了?”
徐朝宗沉默。
他不知道该如何在不被别人当疯子的情况下讲述清楚他所经历的一切。
“你的朋友是不是有一个喜欢的人?”经理引导着他,“你们这个年纪的孩子好像大多数都是为了感情烦恼。可以理解,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因为失恋买醉结果酒精中毒还进了医院。这件事你可别对别人说,我老婆现在还会拿这件事来笑话攻击我。”
徐朝宗何尝不知道自己的把戏已经被经理看穿了。
他很无奈。
可能是这样的气氛跟环境,不聊点什么也说不过去,他试图让自己放松,缓缓道来,“他……的那个人现在有男朋友,但是她的男朋友几个月后就会出国,还会在国外定居。”
经理心想,刺激。
面上却不显,故意问道:“那他们感情深厚吗?谈了很多年?”
大概是这句话激怒到徐朝宗了,他皱着眉头平声道:“没有,才谈,很浅,没有任何感情基础。”
简直脆弱得不堪一击。
经理了然,又问道:“那这个女生会跟她男朋友一起出国吗?他们有计划吗?”
徐朝宗想都没想,斩钉截铁道:“绝对不可能,她不会的。”
开什么玩笑。孟听雨是绝对不可能跟盛韬出国的,盛韬算什么?当年他毕业时,也在犹豫是究竟留在燕市还是去深市,那会儿她也要准备实习,他问过她,要不要一起去深市,那边机会也很多。她很坚决地拒绝了。
那时候他们都谈了几年,感情浓度绝对不是现在的盛韬可以比拟的。
她说,她是独生女,是绝对、绝对不可能为了别人离开她父母身边的,即便是她的男朋友。
燕市有她的家人,也有她的朋友,她在这里出生成长,她并不向往别的城市。
他们当年那样相爱,感情那样深厚,她都不会为了他去深市,深市离燕市虽然也不近,但好歹都在国内,即便如此,她都拒绝,更何况是为了感情并不深厚的盛韬去国外,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
经理被他这语气都吓了一跳,问道:“这么肯定?”
徐朝宗:“她绝对不会跟他出国,我确定。”
经理哈哈大笑起来,笑过之后才道:“按照我的人生经验,分手的概率很大。”
“不是概率很大。”徐朝宗语气低沉,“是一定会分手。”
“那就叫你……朋友别太心急,要耐得住性子,反正他们会分手,实在喜欢的话,就慢慢等着吧,等他们分手。”
恶趣味令经理哼唱了一首歌的几句旋律。
你知道我在等你们分手吗。
徐朝宗眼眸深沉。
他跟孟听雨在一起那么多年,无论他们有没有分开,他都希望她过得很好。
理智告诉他,他不应该打扰她现在的生活,以她的心智,她完全可以处理好之后跟盛韬的种种。
可理智不争气,它没办法占据他大脑的全部。
他会愤怒,会焦躁,会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