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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武侠 > 离魂奇遇 > 十一、拿到了密朗的记录

十一、拿到了密朗的记录

  年轻人和公主,甚至没有交换一下眼色去决定是不是听从外星人的忠告,因为那绝无必要,外星人若是在发现这份纪录之后,将它毁去,那没有话说,既然留了下来,而又明知事情牵涉到了人类生命那么深邃的奥秘,怎能不看?

  年轻人和公主头并着头,一起看密朗。雷弗森所记录他的奇遇。

  奇遇确然是奇遇,但由于密朗实在是一个十分糟糕的“作家”,所以写得-唆无比,而且,也像另一些糟糕之极的作家一样,喜欢用连篇累牍的沉闷文字,去形容绝对无关紧要的事,而把这种赘文,当作是“文学”。所以,年轻人和公主看得相当吃力,看到一小半,年轻人甚至忍不住用粗话骂了几句。可是两人又不敢跳着来看,唯恐错过了奇遇的精采部分,只好在密朗用他那种极差的文字功力卖弄文字之时,看得快一点。

  等到他们看完了这份记录之后,两人握着手,半晌不出声。

  这时,东方已现出了鱼肚白,两人不约而同,向戈壁沙漠看去,他们仍然坐着,一动也不动。在看了密朗的记录之后,年轻人和公主,对戈壁沙漠如今的处境,自然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要了解这时戈壁沙漠的处境,自然先要了解一百多年之前,密朗。雷弗森有什么奇遇,那就来看看他的记录。这里所披露的,自然经过了大大的精简,不过即使如此,还是可以看得出,所以年轻人在看的时候,会忍不住骂起粗话来。然而,记录也有一个好处,就是一开始,就开门见山,提出了他奇遇的性质,这才能吸引人看下去。如果一开始就全是赘文的话,只怕那天晚上,在打开了保险箱之后,戈壁沙漠看不上半页,就呵欠连连,没有兴趣再看下去,那么,以后事情的发展,就大不相同了!

  以下,就是经过精简的记录,密朗奇遇的记录。那个“我”,自然就是那位八流作家密朗。雷弗森先生。

  ※※※

  我太失望了!希望到非洲去闯一闯,可是却什么也得不到,我太失望了,失望到了绝望,绝望到了想自杀,想结束自己的生命!

  或者应该说,我不是想结束自己的生命,而是要结束自己的生命,我把它当作一项行动,我决定攀上一个悬崖,然后耸身跳下来,求取死亡,因为活着再也没有意义。我记得在我阅读过的许多典籍之中,有神秘的宗教,指出人只有在两种行为进行中,才真正能认识生命,认识自己的真正存在和感悟到宇宙的秘奥!

  那两种行为,一种是从极高的悬崖上跳下来,直到死亡之前的一-间;另一种是男女性行为中的高xdx潮!

  我决定自高处跃下,沿河,有不少悬崖峭壁。

  我随意拣了一处,攀登而上,当我站在那条河的峭壁上,俯观大地时,我觉得自己已经开始领略到生命的奥秘。

  可是我还是站了很久,直到暮色四合,我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只像是自己已不再存在,已经浴进了暮色之中,那使我感到,我不必有任何行动,就会从此消失。反正我是一个消失了也绝不会有人怀念的人。

  等到天色完全黑下来的时候,我在深吸了一口气之后,麻木的腿弯先是由下,然后再弹起,只要我的身子向前一倾,我就会飞身下了!

  (年轻人在看到这里的时候,咕哝了一句:“如果我那时在他背后,早就一伸手把他推下去了!”)。

  (不能怪年轻人不耐烦,因为在密朗的原来记录中,用了许多文字来形容暮色、黑暗、微风、河流,从高望下去的感觉,和如何面对死亡的心情,等等、等等,确然叫人不耐烦,因为形容得一点也不好。例如,竟然有“暮色的来临,犹如泛出杯子外的啤酒泡沫一样,不可阻挡”这类狗屁不通的句子。)。

  我已下定了决心,这时,就算有人来阻止我,也必然阻挡不了,就像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止啤酒自杯中冒出泡沫来一样。

  我向着黑暗,大叫了一声,这时在对面的峭壁之上,就响起了回音。我决定在回音消失,天地间又恢复寂静之后,我向下跳下去。

  回音渐渐消失,我已经准备向下跳,可是就在这时候,在我的身后,忽然响起了人声,我疾转过身来,看到在我视线之中,人影幢幢,竟至少有二三十个人。在离我不到十公尺处!

  这真是怪异之极,我可以肯定峭壁上没有人,这些人是哪里冒出来的?天色十分黑,我看不清他们的脸面,只看到他们不断摆动着他们的身子,一如冒出杯子的大堆啤酒泡沫。

  我感到一股寒意,但是我并不害怕,我是一个自己也即将变为鬼魂的人,即使他们是鬼魂,又有什么可以害怕的呢?

  那些人,这时正在发出十分嘈杂的声音,令得我心烦意乱,于是我大声喝:“你们是甚么人?吵什么?”

  经过一喝,那些人徒然静了下来,而接下来,我所看到的情形,奇特之极,我看到他们的人数,在迅速减少,本来有二十多人,一眨眼,只剩下了十来个,再一眨眼,只剩下五六个,消失得如同从杯子中溢出来的啤酒泡沫一样快!

  接着,我又发现,他们的消失,是由于互相的“合并”──两个人靠在一起,忽然就变成了一个人,再两个人靠在一起,又变成了一个人,前后一转眼的消失,就只有一个人在我的前面了!

  这种情形,尤其是在黑暗中发生的,看得我目定口呆,我自然而然,想到了妖魔鬼怪,我只是有点发呆,可是却并不害怕,只是不知如何对付才好。

  就在这时,剩下来的唯一的那个人发出了声音,声音不是很动听,他是在对我说话,他道:“你刚才是不是想从高处跳下去?”我感到我需要大声回答,所以我喊叫:“我现在一样想跳……”

  那人双手挥动,他的手臂看来很长,我竭力想看清他的脸面,可是却无法看得清,我也看不清他的服饰打扮,这个人,看起来,只是一个很浓的黑影,可是他又实在是一个人,不是一个影子。

  他一面挥着手,一面声音迟疑地道:“我不明白,你的身体,如果跳了下去,会破碎得不能再使用了!”

  我没好气,他竟然对一个决心要自杀的人讲这种话,而且用的句子又是如此古怪,那真比啤酒杯子中厚厚的一层泡沫更可恶,我大声回答:“那还用你说!”

  他却仍然不知好歹,继续在发问,在他的声音之中,也确然充满了笑容:“那你怎么办呢?没有了身体,你怎么办呢?”

  我忍不住大声骂了他一句:“我死了,还管怎么办又怎么办?”

  那人的说话更怪:“你不顾及灵魂了?还是你有办法可以令你的灵魂也破碎……也谋杀你的灵魂!”我呆了一呆,忍不住又发出了一下诅咒声:“你是牧师?神父?”

  因为他提到了灵魂,所以我猜想他是神职人员。上帝可没有护佑过我,我也不需要在临死之前,有神职人员在场为我祈祷。

  那时,我直是十分混淆和慌乱,没想到我是在象牙海岸,荒芜人烟的一个峭壁之上,又不是在什么医院之中临死,怎会有神职人员出现呢?

  但当时我确然把他当作神职人员,我心中十分反感,我想,我这种对抗性的反感,是源自我出生以来,从来未曾有过如意的生活所致。

  (年轻人就是看到了这里,忍不住骂了一句粗话的,因为密朗在这里,忽然发起牢骚来,长篇大论说社会对他如何不公平,他是那样有才华,而他的作品却完全得不到人的欣赏,不断盲目地去欣赏巴尔札克,福楼拜尔。接着,他又从心理学的角度,去分析一个天才,如果受到了社会的漠视,后果会如何可怕──就像一杯啤酒忽然会化为泡沫一样!)。

  我由于心中的愤懑,所以声音之中,也充满了慨愤,我的话,不是说出来,而是喷发出来的:“灵魂?就让我的灵魂下地狱好了!”

  那人听了我的愤怒吼叫,居然向我走过来。可是我仍然看不清他的模样,他十分迅速地绕着我转了一个圈,快得连我在原地转身,也跟不上他。

  然后,他又退回原来所站的地方,发出了声音:“到地狱去?那地方实在可怕得很!”

  我听他说得十分正经,忍不住嘲笑他:“你怎么知道地狱可怕?你去过?”

  这种问题,本来应该是绝无法回答的,可是那人居然道:“是,去过才离开!”

  我更是生气:“若是去了地狱,还可以离开,那我也想去去!”

  那人的回答是:“你想去?可是你又想把你的身体弄破碎……那么回来之后,你的灵魂怎么办呢?”他说着说着,又回到老问题来了!我立时冷笑:“身体不破碎,灵魂怎么能够到地狱去?”

  老实说,我说的,一直是气话,在我决定要自杀的时候。根本就未曾想到过死后的灵魂会到哪里去,而且,我也不相信人死了之后,会有灵魂。

  所以,那人的回答,实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竟然道:“当然可以,何必一定要把好好的身体弄破碎,你的身体并没有坏!”

  我自然知道我的身体极健康,我的绝世才华,正源自我健康的身体,就像啤酒泡沫,源自啤酒一样。

  虽然我不相信有灵魂,可是总要等人死了之后,灵魂才能上天堂或入地狱,这一点,是人人皆知的,这个浓影一样的人,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呢?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那人徒然又向我接近了一些,我看到了他的脸。那是一张诡异绝伦的险,整个脸都是黑色的,像晶亮的煤块。象牙海岸的黑人,本来就异常地黑,可是这人比任何黑人更黑!

  黑人的脸上,总还有点白色。牙齿是白的,眼珠周围有一小部分是白的,可是这个人的脸上,竟全部都是黑色的。本来,我应该直接地认为他是黑人,可是黑人的头上,都有着十分浓密的,卷曲的头发,而这人的头顶上,却黑光闪闪,一根头发也没有,在他的头顶上,有一个鼓起的部分,看起来像一个角。

  由于他刚才提及过地狱,再见他这种恶形恶相,所以我脱口而出,叫:“你是魔鬼!来自地狱的魔鬼!”

  那人向我靠近了一下之后,又退了开去,像是靠近我的目的,就是为了叫我可以看清他那诡异绝伦的脸容。这时,他发出了十分难听的笑声:“你别管我是什么人,总之我能使你的灵魂到地狱去,回来的时候,身体又不坏。身体要是坏了,那情形十分糟糕!”

  我吃惊之极,虽然我有必死的决心,这个怪人要是慢出现几分钟,我早已跳下峭壁去跌死了,可是他的话还是令我吃惊不已。

  我指着自己的鼻子问他:“你说你能使我的灵魂离开身体,到地狱去,然后再回来,身体完好,我还是活的!”

  那人点头:“对,就是这个意思。”

  这人竟然有这样的本领,我想我应该很尊敬他才是,至少应该尊称他一声“先生”,可是我又不知他的姓名,我一时冲动,竟然这样称呼他:“魔鬼先生,你真的有这种本事?”

  那人并不生气(他可能真的是魔鬼,那就自然不会生气),只是点头,而且道:“就算我没有这个本事,你又有什么损失,不是我忽然出现,你不是连完整的身体也没有了吗?”

  我感到喉咙十分干燥,像是有火在烧,唉,这时要是有冒着泡沫的啤酒来润一润喉就好了,我的声音也有点不自在:“请问魔鬼先生……如果我的身体……破碎了,我的灵魂会怎么样?一直留在地狱!”

  我知道自己不信上帝,上不了天堂,所以才会这样问他的,可是这个问题,像是十分难以回答,他竟然好一会不出声,而且,不断地用手按他头顶上的那个“肉角”,样子怪异。

  过了好一会,他才道:“我无法回答你这个问题,不过你等一会,在你的灵魂离开你的身体之后,你自己可以解答这问题!”

  我不明白他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一点也不明白。

  ※※※

  看密朗奇遇的记录到这里,年轻人和公主,曾有过一段讨论。

  年轻人先迟疑地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别说是密朗这个蠢货。连我也不明白。”

  公主也不能立时明白,她道:“看下去,下面一定还有密朗灵魂离体的经历。”

  公主说到这里,迫不及待地要去揭,但被年轻人伸手,温柔地按住了她的手背:“这个被密朗认为是魔鬼先生的,是什么人?为什么有这种能力?”

  公主摇头,神情肃穆:“不知道。”

  她略顿了顿,才又道:“使人灵魂离体的能力,来自幽灵星座的幽冥使者也有!”

  年轻人道:“是,我和原振侠医生,都曾在他们的帮助下,有过灵魂离体的经历,可是却又大不相同。幽冥使者并没有保存身体的能力,必须通过死亡,才能使灵魂离体,所以我和原医生,如果不是得到勒曼医院的帮助,替我们准备了新的身体,那就不可能有灵魂离体!”

  公主“唔”了一声:“而且,我们的感觉是恍恍惚惚,蒙蒙陇陇,至今不能有一个完整的记忆,甚至连感觉也没有,而这人使密朗灵魂离体,却像是可以使密朗的灵魂变得聪明!”年轻人自己也性急起来:“看下去!看下去!”

  于是他松开手,公主揭过了这一页,去看。

  ※※※

  我不明白那人这样说是什么意思,我只是盯着那人看,那人道:“来,你跟我来!”

  我问了一句蠢话,使那人发出了好一会难听之极的笑声,我问的是:“跟你到地狱去?”

  那人笑了好久,才道:“我会和你一起去,我也想知道,你的灵魂到了地狱之后会有甚么感觉,我虽然感到很糟,但那和你的感受,究竟不一样!”

  我又不是很懂他的话,可是我却极度好奇:“灵魂离开了身体之后,还能有感觉?”

  那人又笑了起来,指着我:“人的一切感觉,全景由灵魂来的,怎么会没有感觉,感觉奇妙极了,快跟我来──你在犹豫什么?你根本没有什么可以损失的!”

  这一句话,触动到了我内心之中,最最伤痛的一个隐秘的角落!

  我正因为什么也没有,没有名,没有利,没有爱人,所以才会没有什么可损失的。我正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才决定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

  (密朗雷。弗森在这里,又大大展示了他的“文学才华”,用了许多文字,去表达他的“内心世界”。如果全部披露出来,可以成为永远培养不出作家来的什么文学院的教材。)。

  我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可是那人却在笑,他乌黑的眼睛盯着我,对我道:“你有了到过地狱的经历之后,就会不同了!”

  他的话,令我心中徒然一动:到过地狱的经历,这是何等惊人!世界上有什么人可以到过地狱之后,又再回来的?

  如果我有了这样的经历,只要平铺直叙地写出来,就可以震惊全世界,若是再加上我的文学才华,那一定是一部震古烁今,永垂不朽,可以和荷马的史诗并列的人类最伟大的著作!

  一想到这一点,我不禁热血沸腾,振臂高叫起来,在河流两岸的峭壁上,响起了阵阵的回声!

  我要把我的奇遇,好好记录下来,我不想死了,谁要令我死,我都会尽力挣扎求存,我有希望成为伟大的作家,这正是我的毕生愿望,我早就知道这个愿望一定会达到的,就像晃动啤酒,必然会有泡沫重生一样!

  我要全神贯注,记忆一切,首先,我记下了,这条河,是卡瓦里河,在我攀上峭壁之前,经过一个河湾,在那里,有一些土人聚居,他们告诉我,那个地方的地名是虚渡津──真有意思,我虚渡了许多年,但以后,自然不会再虚渡了!

  那人向我招手,他已转身向外走了开去,我忙跟在他的后面。

  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了一个问题来,我迫在他身后问:“刚才……我一看到你的时候,有很多人,怎么一下子,就只有你一个了?”

  那人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发出十分古怪的笑声。峭壁上平地不是很多,不几步,就开始落山,我在上来的时候,再也想不到还会这样落山!

  有了到过地狱的经历之后,我会变成伟大的作家,一想到这一点,我更要好好保护我的身体,所以在落山之际,十分小心。

  那人的身手十分矫捷,好几次,他伸手来扶我,和他手部皮肤接触,十分柔滑,黑人的皮肤大都十分柔滑,这时,我又估计他可能是什么黑人部落的巫师。

  下了峭壁,我们沿着河向前走。

  (在这里,密朗十分详尽地记述着他沿河前进时所见到的一切景物,河边有一块大石,大石是什么形状,河岸的形状,记得详细之极,任何人有了这样的记载,再来到这条河边,必然可以根据他的记载,重新走一遍他当年经过的路。)。

  (年轻人和公主看到这里的时候,自然也知道,戈壁沙漠之所以能够正确无误地找到目的地,就是因为已经把密朗的记载了然于胸之故。)。

  (不过,密朗在记述他经过的河岸的景物特征的同时,也夹杂了极多他心情的描述,都充满了他将成为伟大作家的喜悦。)。

  沿河岸一直走着,那人也不再和我说话,我的心情,起伏汹涌,如同急速奔腾的河水。(谢天谢地,不再像啤酒泡沫了。)。

  我想到,一般的观念,灵魂离开了身体,就是死亡。可是这个怪人却说什么死亡会使灵魂离开身体,灵魂离开身体,不一定死亡,他这种说法,站得住脚吗?要是他在恶作剧……

  想到这里,我自然而然,停了下来,因为他如果和我开魔鬼式的玩笑,那我岂不是变了又一个死了的人,又怎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呢?

  当时,我的思绪紊乱之极,我停了下来。那人也停了下来,我想向他再问清楚一些,可是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才好。

  这时,我明知他在问我:“看到了没有?”

  我不知道他要我看什么,定了定神,我看到他手指着地上,那里有两块圆石,像是一副石磨,被分开来放在地上,相当完整。

  我点头道:“看到了!”

  河岸边到处全是石头,我也不知道这人为什么特别要我看这两块圆石头,那人在面前踏出一步,站到了那圆石之上,道:“学我!”

  我这时心思乱极,但是事到如今,除了听这人的话之外,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唉,这人给了我希望,至少刚才我想到自己有可能一举成名的时候,我是十分快乐的。

  我也走前一步,踏上了那块圆石。

  (年轻人和公主看到此处,一起狠狠地盯了戈壁沙漠所跌坐的那两块圆石一眼──密朗所记录的,自然就是这两块圆石!)。

  那人又向我作了一个手势,示意我和他一样坐下来。他说了几句话:“这是通向地狱之门。在整个地球上,一共只有四十九个通向地狱之门,而每一个地狱之门,只能使用七次,只有找到了地狱之门的人,才能自由来往地狱,当然,要保持身体不能破碎,不然,就糟糕得很!”

  他一再提及灵魂如果没有了身体就糟糕得很,但这时引起我兴趣的却是“地狱之门”,我问:“还有一些,在什么地方?”

  那人大笑了起来:“等你去过一次地狱之后,你不会再想去,所以不必问了!好了,闭上眼睛,以后发生的事,你会记忆一辈子!”

  这一句话才入耳──我是在几秒钟之前。闭上了眼睛的,我只觉得自己的身子,徒然向下沉去,速度快捷,那令得我大是吃惊,自然而然,发出了一下尖叫,也站起身,睁开眼。

  我看到自己,正顺着一段漆黑的线……不,一条漆黑的路,在迅速前进……

  不,前进的不是我,而是耶条漆黑的路,整条路在移动,快疾无比,起先挥舞双臂,企图平衡身体,但随即发现我完全不必那样做。这时,我定下神来,我看到在我的前后左右,有很多浓黑的影子,也在急速向前移,那些影子,就像是我不久之前,想跳崖时看到的一样,我想寻找那个带我到地狱来的人,如果这里就是地狱的话。没有多久,我就找到了那个人──我见到的所有人。都是在这条漆黑的路上。

  向同一个方向前进的,只有那个人不是,他忽然从相当远处,以反方向向我移动过来。

  这时,我注意到了一个奇特之极的现象,许多人和那人,看来双方移动都很快,非迎面相撞不可,但是,双方都不相让,结果也没有相撞。

  而是毫无困难地双方各自继续向前,像是对方根本不存在!

  在那一-间,我明白了!

  我明白在这条漆黑的道路上前进的,都不是人,只是灵魂!我真的已进入了地狱,至少已经在通向地狱的途中!老天!连我自己也是灵魂,我连忙打量自己,可是又没有发现什么异相,难道这时人家看我,也只是一个浓黑的影子?

  我进入了地狱!会有人相信我的经历吗?要是人们不相信,我岂不是仍然失败?不!他们会相信的,我可以把最权威的书评家带来,让他们也进入地狱,那么,所有的人就都会相信我了!

  正当我思绪混乱的时候,那人已来到了我的身前,伸手在我的肩头上,重重的拍了一下问我:“怎么样,很奇妙,是不是?”

  我确切知道,我这时只是灵魂,可是一切感觉,完全一样,和有身体的时候,一模一样。啊呀不好,我的身体,留在那圆石之上,不知道怎么样了,会不会受到什么人的侵袭,或是兽类的侵犯?我的身体有没有抵抗或躲避的能力?

  我忙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那人的眼睛黑得发光:“当然没有保障!你坐着一切不动,有人把你的头砍下来,你也不会觉得痛,因为你有感觉能力的部分在这里!”

  那人的话,真足以令我吃惊,我记得,他曾一再说过,如果灵魂没有了身体,糟糕得很。我强自镇定,道:“你别吓我,你和我一样,身体也留在那圆石上,我的头要是叫人砍了下来,你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呵呵大笑了起来:“你怎么能和我相比。我能带你到地狱来,自然和你不一样,太不一样了!嗯,不必向你解释了,你根本不会明白的!”

  我心中更是害怕,忙道:“我明白,我很明白,你是魔鬼,是可以在地狱自由来去的魔鬼!是把人的灵魂引诱进地狱的魔鬼!”

  那人一面笑,一面问:“怎么样?害怕了?”

  我确然十分害怕,我想,快一点退回去,我身体受损害的可能性就少一点。就不会出现灵魂没有身体的糟糕情形,我害怕得声音发颤,我求那人:“我……是不是可以立即……退出?”

  那人没有立即回答,只是盯着我看,他的目光,诡异之极,我心急等他回答,他忽然叹了一声:“想给你那么难得的经历,你竟然想放弃?”

  我据实回答:“我……害怕……要是我身体……破碎了,会怎么样?”那人指着那些黑影:“那就像他们一样,一直向前,再也没有回头路,一入地狱,不能再出来!”

  我给他的话吓得尖叫了起来,双手乱摇,我叫的是:“快让我回去……”

  (年轻人和公主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约而同,一起叫了起来:“这家伙,他没有到地狱去!只是到过通向地狱之途!”)。

  (年轻人还抱着一线希望:“可能他改变主意,也可能那人不会让他回去!”)。

  (公主苦笑:“他的记录快完了,看来,这家伙是一个临阵退缩的懦夫!”)。

  (年轻人也十分恼怒:“这家伙竟敢这样戏弄他人!”)年轻人和公主在愤怒的情绪之下,看完了密朗记录的最。

  密朗在最后,记述着他一开始哀求要回去,那人就答应了他。很快地,他睁开眼来,看到自己坐在那块圆石之上,他急急跳了下来,再也不敢接近。

  接下来,他又用了许多文字,强调自己虽然未曾进入地狱,但是也曾有过离魂的经历,为他自己的行为辩护,又说他的经历,举世无双,并且一再说他自己十分诚实,没有提过地狱的情景,不然,以他的“创作才华”,可以凭空创造出地狱景像来,一样可以轰动。他说他的奇遇,应该是人类的奇遇之最!

  看完之后,年轻人和公主,相视苦笑,年轻人道:“至少可以明白,何以戈壁沙漠看完了记录,立刻就采取行动,要到这里来的原因了!”

  公主同意:“是,因为记录之中,并没有地狱究竟是怎样的描述,所以他们急于自己去看,去经历一下地狱的情景!如果知道了地狱是怎样的,倒不会那么心急!”

  年轻人又道:“而且,真的十分危险,想想密朗,就胆小得半途而废了!”

  公主指着那两块圆石:“原来这是地狱之门,全世界共有四十九处?”

  年轻人明白公主的意思:“等戈壁沙漠回来之后,我们是不是也去走一遭?”

  公主变得十分温柔:“他们也应该回来了吧!”

  公主和年轻人一起来到了戈壁沙漠的面前,盯着他们看,天色早已大明,两人一动也不动──他们灵魂离体而到了地狱,用“那个人”的话来说,这时,把他们的头砍下来,他们也不会有知觉!

  年轻人感叹道:“密朗虽然半途而废,可是他的记录,还是十分有价值,曾经看过的外星朋友,也感到它的重要性!”

  公主秀眉微蹩,走开了几步,停在一块大石上,年轻人跟了过去,公主握住了他的手:“我想起了一本著名的古波斯劝谕书……”

  年轻人和公主一样,都是十分博学的人,所以公主一提起,年轻人立即知道她说的是哪一本书。

  他“啊”地一声:“《阿尔塔。维拉夫》!”

  这本劝谕书的名字,就叫《阿尔塔。维拉夫》。所谓劝谕书,就是劝人为善的书,这种书,古今中外都有,中国著名的小说《三言两拍》和许多佛经故事,就都属于劝谕书。

  《阿尔塔。维拉夫》这本书,就以书中主角的人名为书名,用波斯古语言来解释,那就是虔诚的维拉夫之意。这位维拉夫先生,身份是波斯萨山王朝开国皇帝时期的一个祭司。

  那个开国皇帝的名字叫阿尔达希尔,当时盛行的宗教,是琐罗亚斯德教──这种宗教也称拜火教和神教,在中亚细亚一带,流传甚广,至今犹存,琐罗亚斯德,就是该教的第一位先知。

  维拉夫祭司有一个十分怪异的经历──一次,他在酒后,忽然不省人事,昏迷不醒,可是那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在他“昏迷不醒”期间,他的灵魂出窍,在遵命之神和火神的带引领导之下。到了地狱,见到生前犯上各种罪行的男女灵魂,正在熊熊烈火之中,忍受惩罚。痛苦的折磨使这些幽灵发出呻吟和哀号!

  后来,维拉夫的灵魂,又在两位神的带引之下,游历了天国,看到天国中光明快乐的生活。

  于是,维拉夫祭司就把灵魂出窍时的见闻,记录了下来,写成了劝谕书,告诫教徒远离罪恶。

  这本书,年轻人和公主是在什么时候看过的都记不得了,或许是在少年时候。

  当时看的时候,自然也不会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因为同一类的书多的是!

  可是此际一想起来,这本由维拉夫祭司所写的经历,有许多具体的地方,竟然和密朗的奇遇。有吻合之处!

  最相同的一点,自然是灵魂离体出窍,在他人的带领之下,进入了地狱──带领维拉夫祭司的灵魂进入地狱的是两位神祗:遵命之神和火神。带领密朗灵魂进入地狱的,是一个比黑人更黑的怪人,密朗曾称之为“魔鬼先生”,说不定,也是一位神只。

  所不同的是,祭司非但游毕了地狱,而且还游历了天堂。而胆小窝囊的密朗,却忽然害怕身体破碎,竟放弃了千载难逢,可以一游地狱的机会。

  年轻人道:“维拉夫的这本书,记述得比较具体,中国也有闯进地狱去的传说,日莲为了救母亲,就曾打开十八层地狱,把几百个地狱中的恶鬼都放了出来。可是传说并没有提及他是灵魂离体之后才进入地狱的,好象是连身体一起闯进去的!”

  公主吸了一口气:“中国的传统,都不明不白,我想,唯有灵魂出窍,才能进入除可地府。那比较可以接受,你看,这两块圆石,说是地狱之门,可是一点隙缝也没有,自然只有灵魂这种无形无质的存在,才能通过。身体是进不去的!”

  戈壁沙漠的身体还留在圆石之上,足以证明公主的假设,可以成立。所以年轻人很支持公主的说法,他一面点头,一面心向往之:“一共有四十九处地狱之门,还有四十七处,不知在何处?中国四川省的酆都城,据说可以直通阴遭地府,不知是不是四十九处之一!”

  公主皱着眉:“可是我不明白,什么叫作每处地狱之门,只能使用七次!”

  年轻人来到圆石之旁,蹲了下来,伸手在圆石的边沿上抚摸着。模上去,和普通的石块,没有什么分别。他直起身子来:“据我猜测,这圆石,一定藏有一种能量,能使人灵魂出窍,并且把灵魂转移到……那条漆黑的通路上去,直达地狱!”

  公主闷哼了一声:“密朗的文字形容能力极差,什么叫做‘漆黑的道路’,难以想象!”

  年轻人摇头:“简直差之极矣,除了‘啤酒的泡沫’之外,他几乎没有别的形容方法!”

  想起在看密朗的记录时,至少看到过两百处以上“啤酒泡沫”的形容,两人都笑了起来!

  这时侯,对于事情的来龙去脉,年轻人和公主可以说已经了然于胸──最主要的是,明白了密朗奇遇的性质。

  至于密朗后来为何在航海中遇到了海难,以致一只手臂被冻结在冰中,或许也有十分曲折的过程和十分惊险的情节,但那和奇遇是没有直接关系的,那已是奇遇发生之后的事情了!

  所以,年轻人和公主十分轻松,他们把带来的食物弄热饱食了一顿。

  他们知道,这时,戈壁沙漠正在享受他们的地狱之旅,当然会回来。

  戈壁沙漠回来之后,就轮到他们可以到地狱去了……

  下地狱,不是有趣的事,但是到地狱去兜一转,那却是有趣之极的经历!

  这时,他们的心情,就像是在游乐场中轮候机动游戏的情侣一样轻松。

  公主和年轻人拥抱着,不时亲吻着对方,同时,也留意戈壁沙漠。戈壁沙漠一动也没有动过,两人知道,他们的灵魂正离体远去,而灵魂是人的一切动力的根源,所以他们除了维持缓慢的呼吸之外,不能有别的动作──单是这个现象,已是奇妙之至,他们的身体在这里,而灵魂正在地狱!

  理论上来说,人若是能随时令灵魂出窍的话,那么,身体在这里,灵魂可以到任何地方去!那就是所谓“神游”了!

  神游,是精神的出游,也是灵魂的出游,出游的灵魂,可以有实在无比的经历。年轻人这时,想起了探险者卫斯理曾说过的一番假设。

  卫斯理曾不止一次表示他的见解:“人的生命太短暂,尽管爱因斯坦曾阐释了速度和时间的关系,但既然没有物体可超越光速,时间在消耗,或者可以应付几百万光年的近距宇宙航行,但必然无法进行几亿光年。或更远的远程飞行。所以,将来人类探索宇宙的奥秘,在浩森无际的宇宙之中,作长期的飞行,身体是去不了的,只有人的思想去、精神去、或灵魂去!”

  卫斯理的这一番假设,他曾多次提出过,而且,在他和各种外星人的接触中,也证实有不少外星人,虽然是用这个方式,来进行漫长的宇宙航行的,也只有这个方式,才能克服肉体生命短暂所带来的困扰!但是假设归假设,人类也已确知有灵魂的存在,可是如何能做到灵魂随时可以出窍,这时毫无头绪的事,只有在一些传说之中,才能捕捉到一些蜘丝马迹,也毫无具体的事实可言。

  如今,居然有这样约两块圆石,只要坐上去,就可以使人的灵魂出窍,那当然是对人类来说,极其重要的事,影响到了人类长远的发展!

  年轻人再伸手去抚摸那圆石,公主知道他的心意:“这圆石,一定蕴藏有我们所不知的神秘力量,可以使灵魂轻易出窍!”

  年轻人皱着眉:“若是只能使灵魂到地狱去也没有多大的意义!”公主扬眉,理论上来说,灵魂只要可以离体,就可以到达任何地方!年轻人喃喃地自问:“不知道灵魂行进的速度……是什么程度?”

  公主道:“一般推测,人的灵魂,其实是一组思想记忆波,如果是无线电波,那么速度就和光速相若!”

  年轻人抬头向天:“和光速相若,八分钟可以到达太阳,轻而易举,可以离开太阳系,可是到最近的星云,也要好几万年!神秘宇宙,仍然不可能,我想,一定不止是这个速度。”

  公主伸手在年轻人的额上点了一点:“别想得太多了!”年轻人握住了公主的手,心向往之:“若是能和你一起,在宇宙之中邀游,那真是太好了!”

  公主也甜甜地笑,显然她也有同样的愿望。她道:“要是我们有机会见到那位”魔鬼先生“,一定好好问他有关灵魂的一切……我好想成为第一个灵魂可以随时出窍的人……我感到我可以有这样的异能!”

  年轻人抚弄着她的秀发,笑:“人的欲望,真是无穷无尽!那个魔鬼先生的样子,密朗总算说得十分清楚,见到了他,一定可以认得的!”

  两人把自己的想象力尽量发挥,说说笑笑,时间很快过去,转眼又到了夕阳西下时分,算起来,戈壁沙漠处在这样的静坐状态,已经超过二十四小时了!

  年轻人咕哝了一句:“我不相信地狱那么值得逗留,会不会有什么意外?”

  公主还没有回答,就看到有了变化──戈壁沙漠仍然闭着眼,可是他们的脸上,已有惊喜莫名的神情现出来。年轻人和公主,不约而同,身形一晃,站到了他们的面前,他们也正在这时,睁开了眼来。

  他们一睁开眼,自然而然,看到了年轻人和公主,-那之间,张口结舌,怔呆之极!

  年轻人“哈哈”一笑:“两位灵魂离体,就不怕身体遭到破坏,灵魂无处可归吗?”戈壁沙漠是聪明人,一听得年轻人这样说,自然知道他什么都知道了!

  两人齐齐吁了一口气:“诱惑实在太大,所以,也就顾不得了!”

  公主笑:“其实你们大可不必自己行动,可以约了所有人一起来,轮流进行,又有人看守身体,又可以不得罪人,岂不是更好?”

  年轻人和公主都不心急问“地狱之旅”如何,是因为他们想到,自己很快也可以作同样的“旅行”,一切可以自己去体验,又何必问他们?

  公主提出了这种合情合理的责问,是因为圆石可以“使用”七次,他们的聚会,不足十人,人人都有机会尝试灵魂出窍的经历,戈壁沙漠此举,自然枉作小人了!

  戈壁沙漠一听得公主这样说,一面站起身,一面现出了怪异莫名的神情,互望着,不知说什么才好。一看到他们这种情形,年轻人和公主,就知道事情必有跷蹊了!可是两人不知是什么原因。年轻人先道:“公主的提议,看不出有什么可挑剔之处,除非两位极度自私,不希望别人也有离魂到地狱的经历!”戈壁沙漠忙道:“当然……不是,当然不是!”

  他们在这样说了之后,又问:“两位已经看了密朗的记录,是在我们车中找到的?”

  年轻人扬眉,语气和神情,都有相当程度的不满,他道:“正是,我们认为行动并无不当!”

  戈壁沙漠又互望了一眼,各自吁了一口气。又追问了一句:“全看了?”

  年轻人和公主不禁大为起疑:“你们认为我们看漏了哪一些。”

  戈壁沙漠身并身,向后退了几步,这种行动更是特别,倒像是年轻人和公主,会随时向他们展开攻击一样。年轻人疾声道:“若是你们想说什么,请痛快一点说,别装神弄鬼!”

  戈壁先咽下了一口口水,发出了“咕”地一声,他并不向年轻人和公主说话,却向沙漠道:“他们若是全看了,怎么会没有看到那封自外星朋友留下来的信?”

  沙漠也道:“是啊!他们应该看到的!”两人虽然是在一问一答,可是那话,分明是说给年轻人和公主听的,而且,还说明其中,大有文章!

  年轻人的涵养再好,这时也未免有些沉不住气,喝道:“什么外星人留下来的信,什么内容?”

  戈壁沙漠仍然在自顾自对答,戈壁道:“信虽然和记录放在一起,但他们取到了记录时,可能把信漏下了!”

  沙漠叹息:“信上的讯息,是那么重要!”年轻人和公主听到这里,一起发出了一下怒吼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