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梅英比作一烛火苗,张朝天便是吹灭烛火的一阵风。
自他之后,她的日子再不叫活着,寻寻觅觅,半生都在醉梦不醒间。
那一日大烧衣重相见,她忽然有了新的人生目标,却是以死来完成:我要问他一句话。
那时才发现,原来所以还活着,所以从广东到上海再到北京,所以苟且偷生,都只是为了他。为了问他一句话。
话未出口,香已销残。
当她从十三层楼上纵身跃下的时候,她究竟知不知道,这样是在寻死?
是她一心要死在他面前,以自己的生命完成他终身的记忆;还是早已置生死于度外,只想追上他的脚步,追上他的车尘,问他一句话?
车子扬长而去,他没有为她停留。他怎么能够?
便到了阴间,她也不忘他,不肯喝孟婆汤,不肯过奈何桥,年复一年地,徘徊在阴阳两界,只等着一年一度的鬼节七天,好到阳间来找他,问他一句话。
梅英站在十三层楼的窗口,小宛站在
长城墙头。
不同的时代,同样的风雨,情到深处,怎一个死字了得?
“我要问你一句话。”
而小宛,却是除了羞辱和绝望,连一个问题也没有。不堪至此,除死何为?
小宛苦苦一笑:“梅英,恕我不能再帮你找答案了,让我去黄泉陪你吧。”张开手臂,纵身便跳——
“小宛!”
是谁的声音,将她用力一拉,熟悉又陌生。然而恍惚间,已见到另一个自己,纵身跃下如落花,直直地坠向那不可知的深处。
“小宛!”又一声呼唤,充满了关切、酸楚、怜惜、爱慕。
回头,身后站着一个年轻人,清俊的脸,破旧的牛仔服,熟悉的老吉它,那竟是——阿陶!
“阿陶?是你?”小宛呆住了,怀疑自己是在做梦,甚至怀疑自己已经死了,灵魂升上天堂。是不是在天堂里,人们可以见到自己想见的一切?
“是我。”阿陶跃上城墙,在她身旁同她并肩坐下来,吉它横在他们中间。
“我刚回北京,想上长城走走,结果遇到你。真巧。”
“真巧。”小宛痴痴地看着他,仍然不能相信这是真的,“怎么会这么巧?”
“有缘吧。”阿陶也望着她,半年不见,他更加英俊,也更加沧桑了,“小宛,许久不见,你好吗?”
“我不好。”小宛的泪流下来,“阿陶,我很想念你。”
“我也想念你。”阿陶低下头,有泪光在他眼中闪烁,“小宛,你好像很不开心。”
“我……”小宛大哭起来,抽咽着,把心事一股脑儿全盘托出,那惨痛的,羞耻的心事,沉重得已经无法承受,痛楚比一切的尊严更强烈,让她顾不得为自己守秘。
阿陶专注地倾听着,眼中充满同情和理解。
许久,他说:“小宛,你知道吗?一个男人在不得不拒绝他心爱的女人的时候,他的心会有多么痛苦?”
“你是说,之也他,也会痛苦?”
“我相信他爱你,爱得很深,但是可能不够专一。他伤害你,比伤害他自己更难过。而且,这种伤害,也是他不得已。”
“可是,他拒绝我……”小宛低下头,说不下去。张之也有一句话说对了,献身使她觉得羞耻。不仅当时,就是现在,重提斯时情境,也仍让她觉得羞耻。她再次流下泪来:“阿陶,我的心很痛,很痛,你知道吗?我不敢相信之也是这样的人,他可以拒绝我,不爱我,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羞辱我?我们曾经是相爱的,就在几天前,他还说过他爱我,可是一转身,他就这样毫不留情地伤害我。爱情,是这样脆弱的吗?他让我不再相信,这世界还有真的爱情,你不会明白那种感受的……”
“我明白的。”阿陶温和地说,“小宛,我不但明白你,也明白张之也,我也曾爱过,我也是男人,我想我能猜到他的想法——没有人会面对心爱的女人,哪怕是曾经爱过的女人的身体而不动心,除非,他有不得已的苦衷。”
小宛抬起头,不解地看着阿陶,迟疑地说:“你是说——他不想伤害我?”
阿陶长叹,再次说:“小宛,相信我:一个男人在不得不拒绝他心爱的女人的时候,他的心,会比你更痛苦。”
“阿陶,当时你离开我,也会痛苦吗?”小宛终于问出那个在她心中横亘了半年之久,而半年前的她不敢问出口的问题。
“我……”阿陶看着小宛,眼中的深情一览无余。
小宛忽然觉得心静下来,不,不必再问了,这是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眼睛不会骗人,他的眼里,是满溢得藏也藏不住的爱意。
世界并不绝望,至少还有一个人,是深深地爱着她,关心着她的。
有时候,爱的来和去都是很奇特也很轻易的事情,有人一见钟情,也有人一刻“终”情。有人的感情需要天长地久来培养,也有人一梦醒来已经沧海桑田。有人在死后仍缠绵于前生事耿耿不忘,也有人转过身便可柳暗花明。
爱有个极限,但对每个人的尺度都不同。小宛对张之也的爱,在她决意赴死的那一刻抵达了她感情的最极限,一旦死的念头退却,爱也就忽然回首了。与生命相比,感情毕竟只是驿栈,不是归宿。
况且,她刚才分明看见有一个自己跳下去了——也许,那便是从前青涩脆弱的自己。而站在这里的自己,是理智与重生的希望。
水小宛不是若梅英,不想带着一段未了的心愿上天入地,她还要留在这个世界上,好好等待雨过天晴。
她看着阿陶,轻轻说:“你放心,我会好好的。”
再回到家时,小宛只是沉默。
看到奶奶,她由衷抱歉,不能把那盒命运多舛的双黄月饼带回来。
然而没有月饼,仲秋节也一样地过。
水溶的兴致很好,提议小宛讲讲上海见闻。小宛兴趣索然:“上海有什么好讲的,跟北京还不是一样。”
“那怎么一样?”妈妈就像一般城市妇女,提到上海就眉飞色舞:“我年轻的时候,正赶上看电视剧《上海滩》,那个迷呀,有段日子,电视上一看到许文强我就打哆嗦,那时正同你爸谈对象呢,就因为看了《上海滩》,横看竖看觉得你爸不顺眼,怎么打扮也不像许文强,后来想来想去,决定给他买套西装,打条领带,好歹装扮上像了几分,只可惜他死也不肯戴礼帽……”
水溶大笑起来,问奶奶:“妈是在上海生活过的,您说说。”
奶奶自从答了一次记者问后,讲起旧事便仿佛在对公众发言,文诌诌地感慨:“上海,风花雪月的城市,金嗓子周璇和阮玲玉的城市……”
小宛忽然有感而发,忍不住插嘴:“阮玲玉自杀,人们说是记者杀了她,也有骂张达民和唐季珊的,我却觉得,害她的人,是蔡楚生。”
水溶若有所思地看着女儿,不说话。
小宛看着月亮,继续说:“看电影《阮玲玉》,看到她被张达民出卖,又对唐季珊失望,去求蔡楚生带她走一段,我就觉得心里酸酸的。是蔡楚生让她演《新女性》,让她被记者包围,陷在人言可畏里,看着她坠进深渊,却不肯救她。他杀了她两次,一次在影片里,一次在现实中……”
眼泪流下来,她不是一个喜欢当众流眼泪的女孩,只有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时,才可以静静地流自己的泪。
“他不该让她演《新女性》,人的命运,有时候会被重复的……”
就像若梅英重复了张倩女,而她,重复了若梅英。
母亲惊讶起来:“宛儿,怎么了?好端端哭什么?”
水溶有所察觉,却怕伤了女儿面子,只是遮掩:“到底是小丫头,多愁善感。这就叫‘听评书掉泪,替古人担忧’了,咱这宝贝女儿,又敏感又伤感,不该干服装,应该去当演员才对。”
门铃响起,母亲去应门,扬声喊:“宛儿,你的朋友。”
小宛走出来,小脸绷得冰冷:“这位是薇薇恩小姐,她不是我的朋友,是张之也的。”
母亲狐疑地看看女儿又看看那艳裳靓妆的不速之客,问:“一起吃
月饼吗?”
薇薇恩却问小宛:“一起出去走走吗?”
月华如水,静静地洒满街道,把北京城变成一道清光的河流。
小宛和薇薇恩走在月光下,仿佛闺中密友喁喁谈心,可是身体的距离却明明是一种拒绝的姿势。
薇薇恩轻笑:“你恨我?”
“为什么?”小宛看着她,清澈的眼神没有一丝杂质:“你有对不起我吗?”
“如果我把张之也还给你……”薇薇恩望着小宛,歪着嘴角邪邪地笑,“你会感谢我吗?”
“张之也不是你的。”
“可他现在是我的了,是我从你手中抢回来的。”
“他也不是我的。”小宛抬头看月,“是我的,你不会抢走。”
“要不要打个赌?”薇薇恩挑战,肆无忌惮,“我可以把他还给你,看你有没有本事留得住?信不信,只要我一招手,他还是会回到我身边。”
小宛惊讶地看着薇薇恩,不明白这个化妆鲜明服饰艳丽的女子是不是脑筋有毛病。“这好玩吗?”她问,“你在做游戏?想证明什么?”
薇薇恩扬起眉毛笑:“没错儿,我就是想证明我比你有魅力。你要不要赌?我一定赢。”
“你不必对我使用激将法。你是比我有魅力。”小宛淡淡地笑,“你已经赢了。”
“你认输?连赌都不敢赌?”
“是,我没胆,不敢赌,我认输。”
薇薇恩惊讶,美丽的涂着蓝色眼盖的眼睛越瞪越大,半晌,再问:“如果之也自己要回到你身边,你要不要他?”
“他已经不要我了,不是吗?”小宛坦然地看着她,“他选择了你。你赢了。还要怎样?”
薇薇恩忽然有些趣味索然,她没有想到情况会是这样的,她铆足了劲儿迎上门来探望自己的手下败将,想将这只猫口的鼠儿戏弄一番。她以为小宛会哭,或者会骂她,甚至大打出手。她已经准备好了迎战,一只猫对一只鼠的战争。可是这是一只毫不恋栈并且预先服了毒药的鼠儿,你能拿她怎么办?
她有些无趣,觉得自己之前一番大费周章的表演未免小题大做了,仿佛一个演员卖力地唱足全场,却没有一个人鼓掌,而自己还在不住地对着空空的大厅谢幕。那感觉,比被观众抛臭鸡蛋哄下台还难受。
她站住,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三里屯的酒吧要拆了。”
三里屯的酒吧要拆了。
与此同时,张之也正在南街酒吧里对月独酌。
酒吧里的客人在切切地谈论,交换最新消息:知道吗?这里的酒吧要拆了。
张之也觉得恍惚。仿佛听说自己的初恋要被拆了一样。
初恋在记忆中早已变成一桩古老建筑,所有的细节都是砖瓦土砬,而如今要被一锨一铲地扒掉了。
他倒下一杯酒,想着自己和薇薇恩漫长而又短暂的罗曼史。
他们两家是邻居,很小很小的时候已经是夫妻了,当然,那时只是做着过家家的游戏,他是爸爸,她是妈妈,抱着一个布娃娃当女儿——有时是儿子。为了孩子的性别两个人常常会吵架,吵得面红耳赤。可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不论是男是女,一定是他们两个的孩子。
后来渐渐大了,过家家的游戏却一直蔓延下来,身体力行地做了一对小夫妻该做的事情。与儿时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并没有孩子。
她是他的第一个女人;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
但是从一开始,他们就知道,都不会是彼此的唯一,也不是终结。因为,他们都是爱玩的人。
总是吵架,分手,合好,再吵架,分手,合好……
整整六年。
如果当真做夫妻,那该是不短的婚龄了。
心情好的时候,他们会手拉手地去菜市场买菜,同小贩讨价还价,然后笑眯眯问这种菜是炒好还是拌凉菜好,俨然一对居家过日子的小夫妻。
他们甚至去拍过结婚照。
是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两人一边窝在沙发里看电视,一边商量着今天去什么地方玩好,刚好电视里有结婚镜头,薇心血来潮,说不如我们去拍照吧,结婚照。
于是便去了,燕尾服白
婚纱手执花束做龙飞凤舞状,恩爱异常,照相的和被照的都很认真,忘了这一切只是做戏。那个化妆小姐一劲儿说:“每天那么多新人走进来,属你们这对儿最登对,让人羡慕。”也许她对每一对走进来的新人都是这么说的,但是他们还是很开心。
那一刻,未必没想过天长地久。
但是薇不是一个容易停下来的人,很快她又有新的目标,一个电话就可以把她从他身边拉走。他问她:为什么不能为我留下?她答:你付我一夜一万块我就留下来。他发怒,骂:你和妓女有什么不同?她笑:价码不一样。没有一个妓女可以一夜赚一万那么多。
斗嘴和做爱,他都不是薇的对手。
每次抱住她,都觉得怀里紧拥的,是一只刺猬。
他给她温暖,然而自己遍体鳞伤。
可是她和女友通电话的时候,他却听到她绘声绘色地对人说他打她。
他开始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才知道,被性伴侣虐待也是小资们的标签之一,美之名曰“残酷的青春”与“成长的伤痕”。
她们的所有的生活,都是照着网络丛书的格式设计填写的,没有自我。
他一天更比一天厌倦。
终于他们第一百零一次谈到分手。
说再见的时候,心是平静的,因为这是真真正正的再见,两个人说的时候,都知道不久就又会再见,重新走在一起。
但是他遇到了水小宛。
水小宛,让他这次很认真地想到了要与薇决别而不是再见,他想开始一种新的爱情,干净、纯真、白头偕老。
没想到薇薇恩又会回来。
过去一段情,如冤魂不散,重新上了他的身,驱之不去。
不是没想过逃避或拒绝,但他最终不是薇的对手。没太多理由可以解释,他不过是一个平凡的男人。
他不过是一个男人。
有几个男人可以做到淡漠旧情,坐怀不乱呢?
他为了躲避她的纠缠而来到上海,却在上海旅馆里与她再度纠缠。当他重新抱住她的身体时他便知道,要失去小宛了。
他有些怀疑那虚掩的房门是薇故意打开的,为的就是让水小宛撞见他们的苟合——但即使小宛没有撞见那一幕,他也会同她分手的,因为再也当不起她的痴情与纯真。
当小宛将自己如一颗葱那样剥得干干净净地站在他面前时,他真切地觉得了自己的龌龊与卑贱,觉得了自己的残忍与冷酷。
他拒绝了小宛,伤害了小宛,不是因为不爱,也不是因为不忍,而是不敢。
他不敢面对那样纯洁的身体,以及那身体所代表的纯洁的人性。她的纯洁照见了他骨子里的鄙俗,令他对自己不敢正视了。
走出宾馆,他独行在上海的夜色里,感到从未有过的疲惫与萎缩。夜幕使他感觉自己像一只兽,一只受伤的兽,被猎枪打中了,找不到一个养伤的角落。
女孩子最易受伤的是自尊,男人最脆弱的是自信。
在他伤害了小宛的自尊的同时,小宛也摧垮了他的自信。
他无法再相信自己是个真正的男人。他的心中,对薇薇恩充满了一种莫明的恨意,而这恨意的出口,是性。当他们在床上翻滚呻吟时,他心里感到的是报复的快感,和堕落的毁灭。
为了薇薇恩,他在上海多停了三天。白天,他们去逛街,她问他去哪里,他随口说南京路吧,她笑,说只有外地人才逛南京路,真正的
上海人只逛淮海路。那口吻,就仿佛她是个上海人。走在淮海路上,她的确是比所有的上海人都更像一个上海女子,举止从容,精明利落。
三天后,他们离开上海的早晨,她再一次提出了分手。
他问她:真的要分开?
她说:考虑一下。
你也有考虑的时候?他笑,并不特别在意。
她也笑:还要问另一个人的意见。
水小宛。
没错儿,我要看水小宛要不要你,她要你,我就要;她不要你,我也不要。
他觉得疲惫,不是因为自己堕落成了两个女人的猎物,而恰恰相反,是因为不能成为真正的猎物,而只是战利品。
原来你追我到上海,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水小宛。
都对,又都不对。她媚媚地笑,把碎发向后掠,你忘了,我一直向往上海。
他想起来,是的,她说过不止一次了,要去上海。当她捧着一本上海宝贝还是安妮宝贝的小说时,就一再地说过,上海是多么靡烂美丽的城市啊,我一定要去一次。
我要过宝贝那样的生活。她说,体味酒,性,残酷的爱,还有堕落的快感。
于是他知道,她对上海的向往,就像对南街的酒吧一样,要的是一种谈资。
而今,上海已经去过了,三里屯也已经要拆了。沧海桑田易如翻掌,何况一段爱情?
这世上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永恒的呢?
除了梅英的恨。
梅英的恨真是固执绵长呀。死不瞑目,冤魂不散,生生不息,抵死缠绵,原来这样奢侈的感情真是有的。
张之也有些羡慕他的同宗张朝天。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经历那样刻骨铭心的感情,那样的女子,如果不能得到她的强烈的爱,能得到她的强烈的恨也是好的。
张之也知道,如果自己有一天和薇薇恩重逢,她是既不会爱他,也不会恨他的。他真是替自己不值。
生命有何意义呢?如果不能在自己心爱的人的心头留下一道伤。
不知是第几瓶喜力化成水从身体里注入又流走了,他的眼睛渐渐朦胧起来。邻座有一个艳妆的女子,很感兴趣地望着他。那是薇薇恩的前身吧?他一眼可以看出对方的道行——没有挣出头角的小白领,有的都是这样一种饥渴而踌蹰的眼神。
他忽然很想抱住她。
他满心里都是小宛的模样。他想她想得这样苦,以至于要紧紧地抱住另一个人来帮助遗忘。
他举起一杯酒,朝她走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