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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人会说你看来气色不错。”柯柏说。

  马丁·贝克的确觉得不舒服。他感冒了,又喉咙痛,还有耳鸣,胸部也觉得郁闷。这回感冒的确是依照进度,并到达最恶化的阶段。尽管如此,他还是白天都待在办公室,故意藐视感冒和老婆唠叨的威力。至少他不用躺在床上,这就可以逃离那令他喘不过气来的照顾。因为孩子长大了,他老婆家庭护士的角色只好对贝克扮演,不然她那沸腾的、专断的关怀没处去;对她而言,贝克的感冒、伤风,都要当做生日或重要节日一样处理。

  此外,为了某种原因,他实在搁不下良心来待在家里。

  “你既然不舒服,还在这儿晃干嘛?”柯柏说。

  “我还好啊!”

  “这个案子就别想这么多了,又不是我们头一次失败。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你比我还清楚这一点。我们尽力了,就是这样啰!”

  “我不只在想这个案子而已。”

  “别再沉思了,这对士气不好。”

  “士气?”

  “对,想一大堆有的没的,很浪费时间。沉思是效率低落之母。”

  柯柏说完就离开了。

  这一整天都太平无事,而且阴沉沉的,天一直下雨,他一直打喷嚏,也一直有一些琐事在烦他。他拨电话到莫塔拉两次,主要为了鼓舞艾柏格,因为艾柏格开始觉得昨天晚上的发现实在帮不上大忙,他想不出这些发现与尸体有何关联。

  “我想,如果一个人辛苦工作很久却毫无成果,就很容易错估某些事情。”

  艾柏格的声音可以说带有后悔以及些微的崩溃,甚至可以说得上心碎。

  那个在瑞恩失踪的女孩还是没找到,但他并不紧张。她五尺一寸高、金发、有着巴多特发型。

  五点整,他搭计程车回家,不过在到家之前的地铁车站就下车,走一小段。因为他老婆如果刚好看到他坐计程车回家,无疑又会对他用钱的方式有一顿惨烈的争吵。

  他吃不下任何东西,不过喝了一杯甘菊茶。“为了安全起见,我得说自己胃痛。”贝克想着想着,就走回房间,躺下来,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他觉得好一点了。他吃了一块饼,还以惊人的冷静喝下他老婆摆在他面前的、刚煮沸的蜜茶。他老婆不断以政府对雇员的口气,慢条斯理地对他的健康作评断,并提出一堆不合理的要求。他赶到克里斯丁堡的办公室时,已经十点十五分了。

  桌上有一封电报。

  一分钟之后,马丁·贝克没敲门就进入他上司的办公室,尽管门上“请勿打扰”的红灯亮着。八年多以来,他头一次这么做。

  署长哈玛和阴魂不散的柯柏,正斜倚在桌脚,一起研究一间公寓的蓝图。他们都惊讶地看着他。

  “卡夫卡给我一封电报。”

  “这样开始一天的工作,可真惨哪!”柯柏说。(谑指同名奥地利存在主义小说家佛兰兹·卡夫卡,FranzKafka,其作品擅以象征手法描述不具条理的现实生活及其忧虑。)

  “那是他的名字,他是美国林肯市的警探。他已经指认了莫塔拉那具女尸。”

  “他有可能由电报上判断女尸的身份吗?”

  “看起来是这样。”

  他把电报放在桌上,三个人一起读内容。

  那正是我们失踪的女孩。罗丝安娜·麦格罗,二十七岁,图书馆管理员,须立刻进一步交换资讯。

  “罗丝安娜·麦格罗。”哈玛说,“图书馆馆员。你绝对想不到。”

  “我看不见得。”柯柏说,“我认为她是从谬比来的。林肯市在哪里?”

  “在内布拉斯加州,美国的中部吧。”贝克回答。“我猜的。”

  哈玛把电报又读了一次。

  “我们最好再问清楚。”他说,“这上面并不详细。”

  “对我们来说够了。”柯柏说,“我们所需不多。”

  “对了,”哈玛冷静地说,“咱们俩得先把刚刚的事做完。”

  马丁·贝克回自己办公室坐了一会儿,用手指按摩着太阳穴。刚刚那种有所进展的兴奋感已逐渐消失。一百件案子中有九十九件,一开始的三个月都只是在调查、搜集资料而已,所有麻烦的工作都还没开始着手。

  大使馆和郡警局那边都要等一等,他拿起电话拨通莫塔拉。

  “喂。”艾柏格应声。

  “她已经被指认出来了。”

  “很确定吗?”

  “好像是。”

  艾柏格不说话。

  “她是个美国人,从内布拉斯加州的一个林肯市来的。你记下来了吗?”

  “哼,当然。”

  “她名字叫罗丝安娜·麦格罗。我拼给你听:大写的Rudolf的R,Olof的O,Sigurd的S,Eric的E,Adam的A,Niklas的N,再一个Niklas的N,Adam的A。然后是另一个字:大写的Martin的M,Cesar的C;GustaU的G,Rudlof的R,Adam的A,Wiuiam的W。都记好了吗?”

  “都记好了。”

  “她二十七岁,是个图书馆管理员。我就知道这么多了。”

  “你从哪儿查到的?”

  “只是照例行程序去查。他们找她有一阵子了,不过不是经由国际刑警组织,而是经由大使馆。”

  “那船呢?”艾帕格说。

  “你说什么?”

  “她搭哪艘船哪!一个美国游客,除了搭船还能从哪儿来呢?也可能不是搭大船,而是搭游艇之类的,那就可能有很多艘曾通过这里啰!”

  “我们还不知道她是否有来此旅行。”

  “没错,但我会立刻查。如果她认识城里的人,或者住过这里,我在二十四小时内就会知道。”

  “好,我一有新消息就通知你。”

  马丁·贝克在艾柏格耳边打了个喷嚏作总结,还来不及道歉,对方已经挂电话了。

  尽管他还是头痛兼耳鸣,但他觉得比过去几周好多了,他现在觉得自己像一个长跑选手在起跑枪响前一秒钟的状态。但还有两件事困扰着他:凶手在枪响前已经犯规偷跑了,现在超前了他三个月,而他也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去追。

  虽然表面上没有确定的蓝图,许多未知的事物也尚待思考,但他天生的警员头脑,已计划在接下来的两天里作例行的搜索;而他可以预知,这种行动一定能得到一些有用的线索,就好像沙漏中的沙一定会流过斗孔一样的确定。

  这三个月来,他其实只在意这件事:何时可以正式开始办这件案子。这段时间他一直像在漆黑中,摸索着要爬出一片烂泥,现在他觉得他已触着第一片坚实的土地了,正确的下一步应该不会太久了。

  他并不奢望能多快破案。如果文相格发现了这个林肯市来的女人曾在莫塔拉工作,或是她曾经去找过住在莫塔拉的朋友,甚至她曾经亲自到过莫塔拉,那将比凶手直接走进来,把行凶证据放在他桌上更令他惊讶。

  另一方面,他耐心等着美国方面提供更进一步的资料,这次他不再觉得不耐烦。他猜想着卡夫卡曾持续传来的各种讯息,以及艾柏格那个顽固、毫无根据的论点——他认为罗丝安娜是搭船抵达莫塔拉市的。如果说尸体是由汽车运到河边丢弃的话,还比较有说服力呢!

  稍后他又想,那位副队长警探卡夫卡不知道长什么样子?他服务的警局,是否和人们在电视上看到的一模一样?

  他想知道林肯市现在是几点钟以及这女人住在哪一区;他还很好奇她的房子是否空着没人住,家具是否都用白床单罩着,而空气中满是灰尘,带着封闭、沉重的味道?

  他忽然警觉到,自己对于北美洲的地理常识相当贫乏,他固然不知道林肯市在哪儿,内布拉斯加州对他而言也只是个地名。

  午餐过后他到图书馆,望着墙上的世界地图,很快就找到了林肯市。它自然是个内陆城市,事实上,远在美国中部;它看来是个大城市,可惜他找不到有关北美洲城市的资料。幸好他口袋里有本袖珍年鉴,里面有两地的时差表,他概算得知是七小时。现在斯德哥尔摩是下午两点半,而林肯市则是早上七点半,卡夫卡可能还躺在床上读早报。

  他回头继续研究这张世界地图,然后把手指比在内布拉斯加州的西南角落上,那大约是格林威治以西一百经度的位置。他喃喃自语地:

  “罗丝安娜·麦格罗。”

  他不断重复念着这个名字,好像要把它刻在自己的心里。

  当他回警局时,柯柏正在打字。在他们开始说话之前,电话就响了,是服务生转接的。

  “电话中心说有个电话从美国打来,三十分钟前就打进来的。你能接吗?”

  卡夫卡副队长可不是躺在床上看早报,他又一次太早妄下定论了。

  “美国打来的,我的老天呀!”柯柏说。

  又过了四十五分钟,电话才转接进来。起先只有一些嘈杂的噪音,接着有一大堆转接员同时在谈话,然后才有个遥远的声音传来,同时变得异常清晰。

  “嗨,我是卡夫卡。你是贝克先生吗?”

  “是的。”

  “你收到电报了吗?”

  “收到了,谢谢你。”

  “上面说得很清楚,是不是?”

  “有没有任何疑点显示,死者可能不是罗丝安娜?”马丁·贝克问。

  “你说得真流利,好像在用母语呢!”柯柏说。

  “不会的,先生,是罗丝安娜没错。不到一小时,我就找到可信人士确认她的身份了,这多亏你那精确的描述。我甚至又再确认一次,把照片给她的朋友和她住在欧玛哈的前任男友确认,他们都相当肯定。我也会把她的照片和其他东西寄过去。”

  “她什么时候动身的?”

  “五月初,她打算在欧洲逗留两个月,而这是她头一次到国外旅行。目前我知道的是,她没有同伴。”

  “你打听到她的旅游计划了吗?”

  “所知不多,事实上没有人清楚。只有一个线索:她从挪威写了张明信片给她的好友,提到她要在瑞典停留一周,然后继续前往哥本哈根。”

  “上面没有提到其他任何事吗?”

  “哦,她有提到要搭一艘瑞典船,好像是湖边或河边的交通船之类的。好像她要搭船穿越瑞典,不过写得不很清楚。”

  马丁·贝克为之屏息。

  “贝克先生,你还在线上吧?”

  “是的。”

  通话状况很快变差了,杂音愈来愈多。

  “我知道她是被谋杀的。”卡夫卡只好用吼,“你逮到凶手了吗?”

  “还没有。”

  “我听不到。”

  “希望很快能杀(抓)到他,不过现在还没有。”贝克回答。

  “你杀了他?”

  “我什么?不,不,不是‘杀’了他……”

  “啊,我听到了,你宰了那个混蛋。”大西洋另一头的人尖叫着,“太棒了,我会向报纸发布这个消息。”

  “你误会了。”马丁·贝克情急大吼。

  卡夫卡最后的回答,像是震耳欲聋的噪音中夹杂的微细耳语:

  “真棒,我完全了解了,我有你的名字。再见喽,干得好,马丁,等我把报纸寄给你吧!”

  “马丁·贝克放下电话筒,在谈越洋通话时他一直紧张地站着,讲得喘吁吁,汗也一直从脸上流下来。

  “你在干嘛?”柯柏问,“你以为他们有传声简直通内布拉斯加州吗?”

  “我们彼此都收听得不是很清楚。他听成我‘杀’了那个凶手,还说要通知报纸已经结案了。”

  “真棒,明天你就成了那边的英雄;之后,他们会封你为荣誉公民,并且在圣诞节时送你一把该城的钥匙,镀金的哟!‘格杀勿论的马丁,南斯德哥尔摩来的复仇者’,你手下这些小伙子一定会为你好好庆祝一番的。”

  马丁·贝克拧了拧鼻子,再把脸上的汗抹一抹。

  “喂,他到底说了些什么?是不是一味夸你有多棒?”

  “他是一直说‘你很棒’,他说‘你对死者的描述非常精确、清楚’。”

  “他对死者的身份非常确定吗?”

  “哦,这当然,他查问过她的朋友和前任男友。”

  “还有呢?”

  “她是在五月初离开美国,并打算在欧洲待两个月。这是她头一次离开美国,她从挪威寄一张明信片给她好友,上面说她会在瑞典待一周,然后前往哥本哈根。他还说他会把她的一些照片和杂物寄来。”

  “这就样吗?”

  马丁·贝克走到窗边凝望着,一边咬着拇指。

  “她的明信片上还说,她打算搭船游一程,是搭瑞典的内陆交通船……”

  他转身看着柯柏,柯柏不再微笑,眼中嘲弄的神情也消失了。过了一会儿,他慢慢地说:

  “所以她真是搭运河船来的,艾柏格说对了。”

  “应该是。”贝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