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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穿越 > 闷烧天后 > 第一部分 凌乱的《降A大调波兰舞曲》 第二章 自说自话且自恋的未婚夫

第一部分 凌乱的《降A大调波兰舞曲》 第二章 自说自话且自恋的未婚夫

  医院。

  当轩慕在我的电话后赶到医院病房时,刚刚做完刮宫手术的女人缓缓抬起手指,用虚弱而悲伤的表情望着我说:“是她推我下去的……”

  小媛和轩流沉送人来医院后就被我打发回琴行工作,我身边没有任何证人可以证明我的清白——真难为她在这么痛的一刻还可以保持这么敏捷的思维。

  算我看错人。我拨拉拨拉头发,面无表情地离开病房。

  刚踏上走廊没几步,身后追上来的人拉住了我的手臂:“等一等!”

  “贵干?”

  “我来医院前,给小媛打过电话,我知道这事和你无关。”

  “那就好,琴行还有事,我要回去了。”

  “等一下!”他再度拉住我,之后又缓缓松开,眉拧了起来,带着质问的口气:“你为什么要聘请流沉?我说过不要给他任何帮助,你也答应了。可你现在不但聘请他还留他在你那里住,你到底想怎么样?”

  他一口气这么多问题,要我先回答哪个啊!

  “上官初!”他目光逐渐深沉,定在我脸上,“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怔。他突然又知道了?真神奇!

  “我知道,你一直想用你的方式引起我的注意。可这么多年下来,有些事你早该明白了!我绝对不是那种会乖乖听从家人安排的人,我的人生要由我自己来做主!我劝你,还是早点对我死心吧!”

  我沉默了。

  此时此刻,看着他如此深沉纠结复杂的表情,我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都这么多年了,这人该不会还以为我喜欢他吧!

  轩慕,你真是自恋的典范人物!

  我僵了片刻,伸手拍拍他肩膀,转身走人。

  回到琴行,小媛和流沉正在整理谱架。

  小媛见我神色异样,忙迎上来:“你没事吧?他又骂你了?你别去理,他就是个白痴!我真不明白你怎么就这么喜欢他?不要伤心了,这种男人不要也罢!”

  小媛,其实你和轩慕是一路的吧!

  “你还好吧?”耳旁传来试探性的询问。我侧头,流沉正静静望着我,眼底似乎带着某些我看不懂的东西。见我不说话,他走上前:“别为不值得的人难过,他配不上你。”

  这两人,我冤得想哭!

  “就是就是!流沉说得对极了!今天好冷啊,不如早点关店一起吃去火锅吧,我请客!”

  小媛,你还真是个不达目的不死心的人!

  大冬天吃火锅的确是件很欢乐的事,当然前提是排除小媛对流沉的调查式问答。

  但也因为这番问答,我才知道流沉和我是同年生的,大约因为有外国人血统比较早熟,少年时代第一次见面时我就以为他比我大,现在却发现他比我还小上几个月。

  “原来比我小……”我嘀咕一句,对面的混血大男孩立刻抬眸看我。敞亮灯光下,他的面容愈发显得深邃立体,耀眼逼人。

  晚饭后,小媛独自坐公车回家,我和流沉因为火锅店所在的步行街离琴行不远,选择走路回去。

  一月的夜空,寒冷深邃,每一口空气都带着冰涩。今天只有零下五六度,路边的积水都结了冰,相当滑。我怕冷,把自己裹成了狗熊,走路很不方便,不一会就落在他身后。他停下脚步,等我好不容易赶上去,不一会功夫却又落了一大段。

  这样重复两次后,他在我面前弯下腰,手撑着膝盖。轩家的人似乎都不怕冷,这种冬夜他居然只穿了件薄短的烟灰色修身外衣。

  “你背我?”

  “别废话,快点。”

  我有些意外。在印象里,他是个相当倨傲的人,无论表情还是眼神都充斥着某种程度的排外气息。现在看来,是我误解了。

  我冲他笑了笑:“流沉,你很可爱。”

  银白月光下,他脸色渐沉,直起腰,淡淡道:“你还是自己走回去吧。”

  说完,径自朝琴行方向而去。

  我囧,我说错什么了?

  流沉来琴行工作后,原本清冷的店子渐渐热闹起来。

  新增的客人大部分都是一旁商铺的常客,偶尔路过见到年轻的混血帅哥在店内忙碌,便会忍不住进门。对此,小媛得意许久。

  琴行以销售钢琴和小提琴为主,也有卖吉他、古筝、横笛这类乐器,一般销售数量最多的是各式乐谱和零配件。拜他所赐,这个月的钢琴销售数已打破历史记录,连送货的司机都说我们销售力度大为进步,可喜可贺。

  我愈发看流沉顺眼,觉得当初聘请他真是明智之举。

  也因此,我这个店长和他这个店员之间,产生了些很微妙的变化。

  表误解,此微妙非彼微妙!

  举个例子吧。

  他刚来琴行那几天,除却第一日的意外不算,之后都是他先起床,然后为我弄一份标准西式早餐。(我是想要吃中式的,不过你总不能叫只会烤吐司的人熬粥吧?)

  在我吃早餐时,他会下楼开店门,擦窗擦桌,整理谱架,泡咖啡。晚上关店的工作,基本也由他负责。至于晚饭那就更别说了,反正我什么都吃,他厨艺也还可以,于是全由他包办。

  简单来说,之前由我和小媛共同完成的工作,他一个人全负责了。

  小媛虽然迷恋帅哥,但在工作这方面和我秉承相同原则——能少做就少做,能不做就不做!毕竟琴行为他提供了免费住宿,索取些回报也是正常的。

  那几天看着他忙忙碌碌的模样,我脑中就莫名其妙跳出“忠犬”两个字来。本以为有钱人家少爷不能吃苦,他却没那种坏习性。

  后来琴行生意有起色,我凝望流沉的眼里总闪着光芒——他就是传说中活生生的生财工具啊!虽然那人从未要求过琴行要有效益,但能赚钱谁不开心?

  在琴行销售掉一台三角两台立式外加两把小提琴后,我自动自发接手了早餐和晚餐的工作,为这个只会做吐司牛排意大利面的混血帅哥,大大展示了一番我的厨艺。

  我做菜很好吃。这大约是我所能想到的自己唯一一个优点。

  尚记得那晚他关了店门上楼后看到桌上四菜一汤的神情,不能说是很震惊,但对素来鲜少表情的他来说,已经超出预计了,甚至连总是淡淡的眉梢都似乎带了抹喜悦。

  他吃得很安静,饭后居然郑重其事地对我说了声“谢谢”,把我感动得找不着北。不就四菜一汤吗?我家老爸老妈奴役我时,次次表情都天经地义。

  不知怎么的,想起元旦夜宴会,轩瑞鑫当着众人面朝他重重挥下的那个巴掌,突然有些心疼起来。他这么懂事聪明可爱,又从小没有爸爸,他老妈怎么下得去手!

  看着他自动收拾桌子然后洗碗,我忍不住上前拍了拍他背:“流沉,以后想吃什么就和嫂子说,嫂子都会做给你吃!”其实我本没想自称嫂子,但毕竟他曾这样称呼过我,加上他确实比我小,此时此刻我觉得这两个字更能拉近彼此的距离。

  他洗碗的动作赫然停下了,蹙着眉转头看我。

  我觉得我当时表情OK极了,连眼神都充满了慈祥的关爱,可这家伙居然又发神经,丢了碗冲干净泡沫,挥开我手就进了房。

  “……你不洗碗了?”我追过去,门恰好在我面前关上。我被当作空气直接忽略掉。

  我囧,我又说错什么了?

  现今不比当初,流沉现在是镇店之宝,我可不能让他心情不好。后来几天,我总时时关注他,重活累活都让小媛做,尽量将他供为上宾。这么描述有些夸张,但事实就是,我成了偶尔会拍马屁还低声下气的店长,他成了高高在上拽不拉几的店员!

  这转变让我颇郁闷。

  好在流沉本来就话少,不太喜欢搭理人,倒也没说出让我更郁闷的话来。

  至于那强大而高高在上的气场,我认了,毕竟轩家的人个个都骄傲,我受了轩慕这么多年熏陶,我理解!

  这天照旧是琴行为管弦乐队送新乐谱和集体检修保养弦乐器的日子,乐队近一年扩大招收,添购了一批公用的弦乐器材,供调度使用。一般来说,不是自己的东西大家都不当心,每次去小媛都要一架架细细清理,是个很耗时间的工作。

  在音大我是主修钢琴的,小提琴只是附带玩玩,懂得不多,过去后搁下乐谱就在一旁看着。几次下来,小媛对这个工作尤为厌恶,这次借口店里来了流沉,死活不愿去。

  “流沉懂小提琴?”我不由诧异。

  小媛白我一眼:“店长,人家是高手!”

  高手为啥入住时没见小提琴?一般学器乐的人,尤其是小提琴,基本不会离手。

  “这就不知道了,总之我今天不舒服,不去!”她耍无赖,我也没有办法。这个师妹是自己招来的,我最多骂几句,也不能真把她怎样。

  无奈,最后只能让流沉跟我同行。

  流沉虽然话不多,但眼神却锐利,一下就看出我脸上的不自然:“我们去哪做保养?”

  我看他一眼:“管弦乐队。”说到这就够了,流沉应该知道,整个S城只有一个管弦乐队,就是他们轩家旗下的产业。

  我承认,当初聘请流沉,最大的原因,是为了和轩慕作对。

  这一举动的真意后来被轩慕如此曲解,我很囧很无奈。这次带着流沉过去,真怕轩大少爷又来几句台词,那可真是受不了!

  只是琴行和乐队的合作关系不是一两天,最先的牵线人也不是我,接手琴行意味着接手所有工作,我不得不去。

  进去前,我告诉流沉动作尽量快,搞定就走不要久留。

  他定定看了我片刻,不知道想到什么方向去了,顺从无比说了声“好”。

  和熟悉的保安打过招呼,我们带着保养工具和乐谱,直接从员工通道进了乐器摆放室。小媛说得没错,流沉是个高手,光看他擦松香的动作就知道了,从琴到弓,速度比她快了一倍不止。

  工作中的流沉比平时更加耀眼,多了份属于男人的魅力,我一边摆放乐谱一边不时回头,看着他垂落额前的黑发和专注于小提琴的金棕色眼瞳,忽然想看他拉小提琴的模样。

  所有乐器保养检修完毕,我还在出神,瞥见他投来的视线,忙将剩下的乐谱放好,和他一起离开。

  真是不巧,离开时,我们在演出准备室外撞见了轩慕。

  这可真是十足的“撞”见,他敛着神情边打电话边冲出来,根本没看见我。我被重重撞到肩膀,幸亏身后的流沉将我扶住。

  “谁乱闯这里——”轩慕怒意腾腾的表情在看到我们的瞬间收住,他的视线从我身上转到流沉身上,再回来我身上。我看见他眼神一跳,匆匆几句挂了电话,朝我走来。

  “嗨。”我很礼貌地打招呼。结果被他粗暴地握住手腕:“你带他来是什么意思?”

  我无语,果然……又来了。

  “工作。”流沉丢出两个字,视线落在我被握住的手腕上,眉头似乎皱了一下。

  轩慕这才反应过来,放开我手,没走几步又折回来:“你现在有没有空?”

  我问:“什么事?”

  他有些犹豫,但最后还是说了。原来今天乐队有场对外演出,其中有个小提琴独奏的节目,为那人伴奏的钢琴手临时来不了。乐队里的人虽然也有会钢琴的,但都只懂皮毛,要在这种程度的演出上,在没有配练过的情况下上台是不可能的。

  “你怎么这样大意?”乐队演出素来是重大事件,轩慕在工作上一直很有分寸,这次真意外。

  “那人打电话时我正在医院,留言刚刚才听到。”他解释了句,随即看我一眼:“你愿不愿意,不愿意我不会勉强。”

  他很少这样紧张,我大约猜出了什么:“老太爷今天也来听演出?”

  “是。”他没隐瞒。

  “好,我去。”我很干脆。轩慕顿时松了口气,忙让准备室的工作人员给我找上台的礼服。我将背包递给流沉,让他等我一会。

  “你为什么要帮他?”他没有接包,站在我面前,神情有些严肃。

  “为什么?”我疑惑,哪有为什么,不过帮人而已。

  他低头盯着我看,眼神有些迫人:“你明明知道他是那种人!明明清楚他根本不在乎你,为什么还不肯死心?”

  我黑线。喂喂,适可而止啊!本店长也是有脾气的!

  “你以为帮他一次他就会感激你?他这样的人,无论你为他付出多少,他都不会在乎!”

  这家伙怎么越说越起劲?我有点恼了,加上准备室里工作人员催得急,我忙朝他道:“好了,这是我自己的事,你别多管!到底帮不帮我拿包?”

  背包递到他面前,他看都不看一眼,直接转身走人。

  我又囧了。

  这到底什么人啊!

  演出很顺利,好歹我也是音大钢琴专业的,只是在后台换好衣服打算离开时,轩家的老太爷寻了过来。

  我不是乐队的人,突然出现串场,明显是有人做事疏忽。

  老太爷待我亲切和善,对自己的孙子却很是严苛,一进来就一顿骂,骂的同时不忘将我夸奖一番。

  后台人很多,我看到轩慕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心想,算了,好人做到底吧。

  于是笑着上前,挽着轩老太爷手臂说,好久没表演有些怯场了,这次是拜托轩慕让我客串一回,真不是他的错。

  大约是我偏帮得太明显,老太爷误以为我护短,心情又好了,之后拉着我长长短短说了几句,这才离开。

  我拿着背包踏上走廊,轩慕赶上前:“今天谢谢你。”

  见他一本正经,我不由觉得好笑:“小事,不用客气。”

  不知道是否我的笑又引发他什么想象,他的神情瞬间扭转:“不过,你不要以为帮了我,我就会改变对你的态度。”

  我的嘴角又抽了。

  “虽然感谢你,但这些话还要和你说清楚。”

  我想抽人……

  “这样吧,我不想欠你什么,今天的事你的确帮了我大忙,我请你吃饭算回礼。”

  我连忙摆手:“不用客气了!”真的不用客气!

  “不行!我这个人不习惯欠别人什么!后天晚上我来琴行接你,就这样!”他说完就走,徒留我一人在那里内伤啊内伤啊!

  回到琴行,气压低沉。

  小媛蹑手蹑脚地从吧台后蹭过来,附在我耳旁小声道:“你怎么这么晚回来?”

  “有点事。你说话怎么回事?”

  小媛忙朝小提琴陈列区努努嘴:“你小声点,没看见帅哥心情异样么!你们在外面发生什么了,是不是有人调戏他?男的女的?”

  我扶额。小媛,你让我说你什么好……

  我正囧着,流沉拿了把小提琴过来:“这琴放太久,音箱里面积了灰尘,要用米清一清。以后记得关店时都要把小提琴放回琴盒。”他脸色平静,看不出什么异样。难道刚才的低气压是我错觉?

  “流沉你好厉害!”小媛抓着机会拍马屁。

  “是啊,好厉害!”我也一起跟着。

  他的目光在我脸上停留片刻,漂亮的瞳底掠过一抹轻嘲。

  店长被店员鄙视,我有点不乐意了,补充道:“你这么厉害,以后这项工作也一并交给你了!”

  两天转眼过去。这两天我以美食为攻略,将流沉喂得面色回暖。傍晚时分,我和小媛闲来无事,一起缩在吧台后看《斯巴达克斯》,这本以还原古罗马竞技场为背景的美剧充满血腥暴力和色情。

  我们一人抱一袋薯片,看得热火朝天。

  流沉来吧台前倒咖啡,不小心瞄到屏幕上的画面,呛了一口。屏幕上近乎赤裸的一对男女正在卖力地XXOO。

  “你过来干嘛!”小媛到底年轻些,脸孔顿时通红,娇羞着借尿遁闪去楼上。

  我将薯片推入口中,不怎么要脸地继续看,见流沉依然斜着脖子瞄看,心下暗暗好笑。拍拍身旁吧台椅,示意他坐下。

  他眉头一皱,打算走,却被我一把硬拉过去:“你害羞什么啊!又不是A片,是正常的美剧,只是剧情需要罢了。”

  “我没有害羞。”他轻哼一声,仍然皱着眉,神态却有些窘。

  “嗯,你不害羞,我理解,男生都有看A片的经验。”

  “我没那种癖好。”他瞥我。

  我挑眉笑笑,继续吃薯片,见他又看我,便递上去:“想吃?”

  他没说要吃,也没说不吃,手却伸了过来。纤长漂亮的手指,因为不抽烟,肌肤格外细腻,比女人的手更美。手指越过薯片袋,朝我嘴唇而来,我顿时嗅到股淡淡的松香味。

  我一时有些发怔,呆呆看着他。

  “沾上碎片了。”他从我唇角取下碎屑,竟放入自己嘴里吃掉。整个过程自然而流畅,那张耀眼的脸孔静淡平和,甚至谈不上有什么表情。

  我彻底傻了。

  店门的玻璃被人重重敲响,我忙探出视线,傍晚天青色的天幕下,身着单薄春装的轩某人脸色不善地看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