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汪大夏自宫,身体比这一世要高大健硕许多,现在的汪大夏由于婚后长期两地分居,没有婚后发福,还是少年人长手长腿的身材,身上没有一丝赘肉,腰比魏采薇还细,两条仙鹤般又长又瘦的大长腿,腿上的肉加起来的重量和胸脯的两个蜜瓜差不多,体重也就一百斤(大概是现代的一百二十斤)。
阿多斯是个壮士,每年叼羊节的时候,他骑着马,能够徒手轻松的把地上八十多斤的肥羊抢到马背上。
现在,汪大夏坐在马车的车辕子上,阿多斯骑着马,像个老鹰似的张开双臂,借着骏马的俯冲之力,把毫无戒备的汪大夏提得在空中飞起来,往马背上一甩。
汪大夏只觉得身体腾云驾雾般,幸亏他今天穿的主腰带子束的紧,否则胸口兜子里装着的两个蜜瓜怕是要从衣襟里甩飞出来,砸个稀巴烂!
汪大夏是习武的,赶紧在空中变幻姿势,双腿张开,坐在马背上,身体不由自主的往前一倾,两个蜜瓜往阿多斯宽厚的脊背一撞。
阿多斯简直爽飞了,托载着新娘大声吼道:“我又娶了个老婆啦,今晚烤十只羊庆祝!”
马车里的把汉那吉和哈斯图雅面面相觑:赶车的人被当成新娘抓走了,我们怎么办?
骏马飞驰,汪大夏若此时跳马下来,怕是要摔死,所以他只能搂着阿多斯的腰,摸到腰间有一把短刀,立刻抽刀,抵住阿多斯的后腰,冷冷道:“停下!放我下来!”
感觉背后一凉,阿多斯立刻勒住了缰绳,原地停马,为了老婆被捅坏了腰子不值得。
汪大夏一手拿着刀稳住阿多斯,一手扯动缰绳,调转马头,回到马车旁边。
从车窗缝隙看到这一幕,把汉那吉和哈斯图雅悬起来的心落地。
周围的部落士兵看到首领被红衣新娘制服了,立刻亮出兵器,将马车和马团团围住。
当着部下的面,阿多斯不想丢面子,说道:“你逃不掉的,嫁给我是俺答汗的命令,我的新娘。”
汪大夏一个漂亮的旋身,回到马车车辕子上站着,将红色面纱扯到脖子上,露出全脸,说道:
“睁开你的狗眼仔细看看老娘,老娘是红妆脂粉铺的老板西门金莲,不是你的哈斯图雅。赶紧让开路,老娘还要去进货。”
阿多斯定睛一瞧,果然不一样,但是这个风骚迷人还泼辣的红衣美人比哈斯图雅更得他的喜欢,尤其是刚才马背上的那一撞,撞得他心花怒放,想着今晚洞房夜里,一定要好好把玩,那里舍得放手?
阿多斯使了个眼色,手下们立刻将马车围得水泄不通。
汪大夏恼了,”你要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你真是个禽兽。“
阿多斯说道:“我要娶你当老婆。”
马车里的哈斯图雅:禽兽!
汪大夏叉腰大笑,“想要睡老娘的人要绕丰城一圈,还轮不到你,滚!”
越是如此,阿多斯越喜欢,这个女人有点意思,“我看上你了,今晚我们合账时,你就知道我的好处。”
说完,就要伸手拉汪大夏,汪大夏拍开阿多斯,讽刺道:“草原著名的绿帽子部落首领,你的好处就把未婚妻拱手让人吗?”
打人不打脸,汪大夏一下子戳中了阿多斯的短处,阿多斯收了笑容,面色铁青,“女人,你不要考验我的底线。”
汪大夏说道:“男人,你丢了一个老婆,就是抢一百个老婆也弥补不了面子,何必祸害别的女人。”
阿多斯的脸色更难看了,手下们爬上马车,要把汪大夏扯下来,谁知这个红衣美人不好惹,挥起鞭子就抽,旁边不得近身。
“住手!”丁巫骑马赶来了,“阿多斯!要你的人走开!”
阿多斯说道:“这个女人对我无礼,我要给她一点教训。”
汪大夏一边挥着鞭子,一边说道:“丁院判,阿多斯要抢我做老婆,你管不管?”
怎么又是你!丁巫看着这个处处留情、不守夫道的红颜祸水,他在马车上和一群男人打架,红裙翻飞、娇喘连连、满头珠翠在打斗中纷纷落地,发髻松开,披头散发,妩媚动人。
但是没办法,他是我的妹夫,我妹妹就是喜欢他,我不管谁管?
“阿多斯,要你的人退下。”大明最宽容的大舅子丁巫说道:“都是误会,这个女人我认识,给我个面子。”
丁巫来说情,阿多斯一挥手,命手下退下,汪大夏一头秀发在风中狂舞,胡乱绾了个发髻,要跳下马车找簪子,阿多斯捡起一只金凤簪递给他,算是和解。
汪大夏还惦记着马车里藏着的两个人,任务还没完成,不是置气的时候。
汪大夏耐住性子,接过金钗,插戴在发髻上。
够爽快!阿多斯越看越觉得这个女人有意思,“我的心意依然不变,你跟我走吧。”
汪大夏无奈的看着丁巫,“丁院判,我只是出城去进货,什么都没有做,是阿多斯突然冲出来抢我当老婆。”
不是我勾引他的,是他先动的手!
丁巫说道:“阿多斯,你不能带他走。”
阿多斯:“为什么?”
看来真的避不开这一天,丁巫为了妹妹、为了顾全大局、豁出去了,说道:“因为……她是我的……”
丁巫用尽所有的力气,艰难的将最后两个字吐出来了,“女人。”
想不到人生第一次当众表白,是对着自己的妹夫,他还没有对陆缨说过这样的话!
“啊?”阿多斯看看丁巫,又看看汪大夏,“你喜欢这种女人?我以为你爱的是中原那种娇娇怯怯、风雅脱俗的女子,所以一直未婚。”
已经走了八百步,不差这一千步了,丁巫握住汪大夏的手,“我也以为自己是这样的人,但是自从遇到他,我才知道对自己并不了解,他是我喜欢的人,我一直把你当兄弟,兄弟妻,不可戏。阿多斯,是我先遇到他的,放手吧。”
汪大夏:好感动,想不到大舅子如此擅长说情话!
阿多斯看着明艳动人的汪大夏,有些不舍,还是命手下让路,“你走吧,你我今生无缘,我不会碰兄弟的女人。”
汪大夏赶着马车走了,阿多斯看着一抹红衣消失在天际,才侧身问丁巫:“哈斯图雅什么时候来?”
男人呐,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还以为你对汪大夏有多喜欢呢。
丁巫轻咳两声,“这事有了变故,昨晚白莲教在汗廷里放火示威,把汉那吉乘乱带着哈斯图雅私奔了,俺答汗全城戒严,正在寻找他们。”
碗里的飞了,锅里的跟别的男人跑了,阿多斯颓然坐在刚刚冒出绿意的草地上,“为什么她们看不上我?我就那么差劲?”
丁巫坐在阿多斯身边,递给他一袋子中原的烈酒,“你有八个老婆了,还不满足?非要娶别人的未婚妻,逼得把汉那吉带着哈斯图雅私奔,中原有句俗话,叫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忘了这次来丰城的目的了?是粮食,不是女人!”
“你把粮食带回去,就是拯救部落的大英雄,谁敢说你差劲?你吃饱了肚子,就想女人,把正事给忘了——你的部落还在挨饿。”
话虽如此,但是……阿多斯说道:“俺答汗欠我一个女人,就这么算了?”
丁巫说道:“事情不能做的太绝,你这次又是粮食,又是女人,把七年的帐结清了,下回要是再遇到草原大旱,牲畜死亡,部落又断粮了怎么办?你都没有借口找俺答汗再要粮食了,你就让他永远欠你一个人情,将来好再张口。”
丁巫这张嘴能把死人给说活了,阿多斯一想,确实是这么个理,就让俺答汗永远欠自己的。
阿多斯遂退兵,临走时还试探丁巫的口气,“那个西门金莲……我实在喜欢,将来你要是不要她了,就把她送到我的大帐,我会好好待她。我阿多斯从来不亏待自己的女人。”
总有男人和我妹妹抢男人。丁巫对此已经麻木了,说道:“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你赶紧把粮食送回去。”
解决了此事,丁巫回汗廷复命,三娘子已经生下了一个儿子,俺答汗六十多岁,老来得子,喜出望外,他抱着襁褓里的胖儿子,和新生命的喜悦比起来,最近一些烦心事那都不是事了。
听说阿多斯已经退兵,这是第二个好消息,时来运转,这个儿子真是有福气啊,俺答汗如获珍宝,抱着儿子,想起了自己最疼爱的孙子,说道:“把阿多斯退兵的消息散播出去,城门也不必戒严,哈斯图雅不用改嫁给阿多斯,把汉那吉和她的婚约依然有效,他们两个会主动回来的。”
但是,把汉那吉和哈斯图雅已经被汪大夏送到了大同,史载,把汉那吉扣关时说道:“我祖欺孙,夺孙妇与人。吾不能为若孙,吾行矣。”(注1)
戚继光将军奇货可居,将两人奉为上宾,好生伺候,送到了京城。
隆庆帝热情接待了把汉那吉,以郡王之礼待之,住在郡王府里,陈皇后也赐给哈斯图雅郡王妃的冠服,两人从未见过北京城的繁华,几乎要乐不思蜀了。
消息传到了汗廷,已经是初秋了。
四个月没有大孙子的消息,俺答汗还以为私奔的小夫妻已经葬身狼腹或者被土匪流寇杀死,得知大孙子还活着,俺答汗赶紧写了国书,说自己思恋大孙子,要大明把大孙子送回来,有什么条件我们可以谈。
隆庆帝本就打算借此两国休战,写了回信,只提了一个条件:把白莲教的首恶赵全,李自馨等人送到国内受审清算,以平民怨。
俺答汗看到回信,简直不敢相信!他以为大明会提出用城池或者土地交换把汉那吉,没想到大明只要赵全、李自馨这几只落水狗!
简直就像白送的一样!
俺答汗把隆庆帝的回信给三娘子看,说道:“大明皇帝是不是使诈,另有所图?用把汉那吉交换几个废物,这也太便宜我们了。”
自从上次长子要把小娇妻送走,汗廷群臣附和,俺答汗就防备着兵强马壮的儿子们,一应政务都和小娇妻商量,因为小俏妻和幼子太弱了,只能依靠自己才能存活,没有任何威胁。
三娘子一看,就晓得隆庆帝是什么意思,说道:“大汗,大明皇帝很明显是向我们示好啊,把汉那吉是个人情,就像白送的,表示两国和平的诚意。以前的老皇帝不肯开互市通商,现在的年轻皇帝和他父亲不一样,他开了海禁,现在也有开互市的意愿。”
当年俺答汗一路打到了北京城,也是为了逼着嘉靖帝在边关开互市榷场,结果嘉靖帝在兵临城下时答应了,等俺答汗一退兵,立刻反悔不干了。
现在新皇帝主动示好,开互市,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也是巧了,今年的春夏依然干旱,牧草枯死大片,板升之地的粮食比去年还不如,又是一个荒年,如果开了互市,用皮毛交换粮食,刚好能度过这个冬天。
在三娘子的撮合之下,俺答汗写了回信:“……三堂启奏皇上,我乞讨把汉那吉并哈斯图雅,你若与我,你问我要甚么,并不阻隔。你把我孙子送出来,我后边与赵全、李自馨、刘四等三人送给皇上……”(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