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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惊悚 > 谋杀似水年华 > 第二部 第十九章

  田小麦从戴着头盔的快递员手里接过一个快递的文件袋,摸起来却像本厚厚的书。

  忍到下班回家,把自己关在卧室,她小心地打开快递袋。

  “咦?”

  居然……居然是高中语文课本!

  那熟悉的感觉,让她心软了下来。鼻子也莫名其妙地发酸,眼泪像黄梅天的雨,淅淅沥沥落下来,砸在凝固记忆的语文课本上。

  这就是十年前的版本,几乎每一页小麦都熟得可以背出来!

  可惜,这本书不是自己用过的,淘宝上可以买到很多这样的二手教科书。

  淡淡一本语文课本,还不能唤醒沉睡的记忆。

  翻到古典诗词部分李清照的《声声慢》那篇,发现书页里夹着一样东西,原来是一条折叠成书页大小的丝巾!

  紫色的丝巾。

  就是那样的紫色,那样的蚕丝材料,那样的奇妙植物花纹。

  战栗着打开丝巾。触摸其冰凉光滑的表面,也触摸到自己的十八岁。

  这是她亲眼看到的第三条这样的丝巾。

  第一条还藏在她的抽屉里。第二天勒死了她最好的朋友钱灵。第三条却是从“魔女区”买来的“2000年春天的记忆”的一部分。

  Esfahan

  也许,世界上这样的丝巾不超过一百条!

  看着丝巾底下语文课本的那一页,李清照的“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这条丝巾,这一页课文,这一首宋词。

  她真的想起来了。

  这是她的青春,她的似水年华,她紧缩在内心最深处的一幅画。

  慕容老师……

  2000年的记忆,第一章

  2000年。

  春天。

  一个细雨霏霏的下午。

  紫色丝巾——打成花苞般漂亮的结,缠绕在一根雪白脖子上,雨天潮湿昏暗的教室,柔和的日光灯,照着丝巾诱人的紫色,发出明亮而柔和的光泽,像教堂里的烛光跳跃闪烁。丝巾上点缀着白色花纹形状奇异的植物图案,仿佛巴比伦塔下的花园,抑或装饰《一千零一夜》封面的图版。

  系着这条丝巾的女子,转身在黑板上写出一行粉笔字,却是“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课本里李清照的《声声慢》,加上这动人的背影,大波浪的暗紫色卷发,不时摆动的束腰长裙,颈后露出的那抹丝巾,把几年后的穿越故事,提前送到十八岁的田小麦眼中。

  这是南明高级中学,高三(2)班的教室。小麦坐在靠窗第二排,窗外展开有毒的夹竹桃花朵,而点在玻璃上纵横如溪流,女老师系着一条紫色丝巾,风情万种地站在黑板前,回头却以严厉的目光注视着学生们。

  老师有个古老而神秘的姓——慕容。

  这是小麦担任语文课代表以来,第一次看到慕容老师的这条丝巾,它如同一块紫色磁石,牢牢吸住她的目光。全班女生都暗暗赞叹,羡慕与嫉妒——天底下居然有这么漂亮的丝巾?偏偏未在如此漂亮的女老师身上,老天慰勉太不公平。

  慕容老师总扳着一张冷艳的脸,对那些目不转睛盯着她的男生更视若无睹。她不时叫学生回答问题,不管答案正确与否,都会批评挖苦一番——除了一个人。

  田小麦,她是慕容老师最喜欢的学生,每当她以向往和崇拜的目光投向老师,就会被报以甜美的微笑。小麦时常幻想,自己十年以后若也能像老师那么迷人,像她那样系上一条紫色丝巾,就真的完美了……

  有人用胳膊肘捅了捅她,是同桌兼同寝的死党钱灵。小麦慌忙回复正襟危坐,刚才看慕容老师的丝巾着了迷,半边身体竟斜靠到钱灵肩膀上。

  钱灵做了个鬼脸——有时候,小麦也会羡慕这位死党,她总能把自己打扮得光彩夺目,又不违反学校禁止学生化妆的规定,同时还把学校里众多追求者打理得服服帖帖。

  下课了。

  这是今天的最后一节课,隔两个小时还有晚自习,大家从教室中蜂拥而出。

  钱灵挽着小麦要回寝室时,慕容老师忽然回头说:“小麦,能陪我散步吗?”

  老师的要求怎能拒绝?钱灵松开小麦的手,识相地去找其他人了。

  小麦顺从地走到老师身边,瞥着惹眼的紫色丝巾,环绕在成熟的老师脖子上,她感觉丝巾超越了每个季节流行的风格,这种突如其来的永恒感让十八岁的她自惭形秽。

  走过教学楼下长长的走廊,雨点从屋檐坠落到身边的花坛,不时有花瓣散落在泥土中,如一具具鲜艳的尸体,刚绽放开青春便已凋零。这不免让她想起所在抽屉里的《牡丹亭》——去年慕容老师送给她看的,还说不准告诉别人呢。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小麦是在意外,这四下无人的时刻,雨打花残的走廊下,慕容老师心有灵犀地唱起了“游学”里的《皂罗袍》……

  慕容老师自学过昆曲,唱得煞有介事,唱腔真有几分电视里听过的味道,她似乎完全没感觉旁边有学生存在。这就是慕容老师的风格,时而冷漠无情难以靠近,时而又兴之所至毫无拘束;时而像个五十岁的老处女,时而又像个十八岁的高三女生。

  几乎每周都有一天,黄昏时,小麦会陪伴慕容老师散步,传过学校里的花园,走入大门外的荒野。

  这里是南明高级中学,位于荒凉郊区的南明路上,也是全市有名的寄宿制重点学校。

  三年前,她不顾父亲的坚决反对,凭着优异的成绩考进这里。

  小麦知道父亲反对的原因——五年前,他唯一没有成功破获的命案,就发生在南明高级中学的对面。

  可她不在乎,只要能离父亲远些,最好每天都别见到他,日日夜夜和同学们在一起。这种方式大概也能减少几分对他的怨恨。

  另一个原因,是她初中时独一无二的死党——钱灵也立志报考这所学校,小麦不想因为升学,而与最好的朋友分开,她期望从初中到高中直到大学,她们姐妹都能在一起。

  南明高级中学规模很大,六百多个学生全部在校住读,周末才能回家,几年前学校翻修一新,三栋教学楼和两栋宿舍楼,加一个标准足球场,每年春天姹紫嫣红开遍。只有一样不方便,就是学校位置过于偏僻,校门外除了荒野就是废墟,回市区只能坐公共汽车。

  “你喜欢这样的春雨?”

  慕容老师唱完昆曲,在走廊下幽幽叹息,年期一枚掉落的花瓣,转眼变成少女杜丽娘。

  “哦——”真正的少女从遐想中回来,伸手出去感觉一下雨水,“看来快要停了啊。”

  “为什么不回答?”

  慕容老师斜睨着她,露出冷酷的表情,细长的嘴角和骄傲的眼神,又似女版的流川枫。

  “妈妈死的时候,我记得也是这样的春天,天空也下着这样的小雨。”

  小麦终于说出了原因,抬起下巴看着廊外春雨,鼻头有些酸涩。

  “对不起。”

  慕容老师蹙其娥眉,三十岁的单身美人,永远是南明高中的话题女王,免不了各种奇异传闻——人们说她很风骚,频换各种各样的男朋友,周末晚上常去衡山路泡吧。据说几年前和男学生谈过恋爱,那可是真实版的《教师别恋》,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惹得小正太的家长来学校兴师问罪,她差点因此被开除教职。

  尽管如此,她却给人难以接近的感觉,眼高于项从不把其他老师放在眼里,恐怕她也因此树敌颇多,成为老师们排斥诟病的对象。对于绝大多数学生,她也是一副看不惯的表情,常在课堂上公开批评现在的孩子品位低下,顺便把许多自以为是的学生通骂一顿,让不少成绩优秀的同学抬不起头来。

  不过,还是有人悄悄崇拜慕容老师。有段时间她一直穿黑色,不久有些女生放学后也穿起了黑衣。她经常改换发型,染上特别的颜色,这也成为寒暑假女生们的发型指南——她是南明高级中学的时尚风向标。

  更迷人的是她的气质,有一次语文课快要结束时,她突然拿出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念出一段意识流的文字——她念得那样投入,仿佛自己就是女主人公,那个十多岁的法国少女,在越南南方的热带阳光底下,看着那个来自中国北方皮肤白皙的男人。仿佛她也有某种切肤之痛,声情并茂,催人泪下,让在座的学生叹为观止。当时,小麦痴痴地看着她,仿佛眼前站着一位女神,一位自己永远无法企及的女神。

  黄昏,雨停了。

  她们来到一片花园,校园里最偏僻的角落。慕容老师惬意地漫步,紫色丝巾被风吹起,如三十年代的欧洲名媛,又像小麦刚读过的《蝴蝶梦》里的吕蓓卡——那也是慕容老师送给她的书,同样千叮咛万嘱咐别让他人看到。

  小麦忍不住大胆地说:“老师,你的丝巾太漂亮了。”

  慕容老师微微一笑,竟把丝巾从自己脖子上解下,趁着小麦没反应过来,丝巾已缠上十八岁少女的脖子,像朵雨后绽开的紫色的花——这才是真正的少女杜丽娘。

  “你配的上这条丝巾!”

  老师欣赏着自己的学生,像欣赏一幅刚完成的油画,那是高更陛下的塔希提岛,是世外桃源待人来嗅的花。

  丝巾贴着小麦的皮肤,光滑冰凉的丝绸,轻轻抚摸脖颈,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幸福感。

  然儿,当她闭上眼睛,却感到丝巾越来越紧,勒住自己的脖子。

  窒息。

  小麦手忙脚乱地解下丝巾,羞愧地交还到慕容老师手中,咳嗽着说了声“抱歉”,低头冲出这片花园。

  第一次在偶像面前失态,再也不敢回头看惊愕的老师,她穿过雨后松软的球场草坪,径直跑出南明高中的大门。

  她在校门外遇到钱灵和几个同学,死党抓住她的胳膊问:“发生什么了?”

  “没……没事……”

  小麦极力掩饰,硬挤出一丝笑容。

  她跟随同学穿过空旷的南明路,来到学校对面的小超市。这是荒凉郊外,方圆几公里内没有其他商店与餐厅,只有这家小小的超市。它像黑夜唯一的烛光,对喜欢买各种小东的女生来说尤其如此。

  超市虽然有个连锁牌子,却由一个外地大叔经营,守着这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店。南明高中几乎每个学生都认识这位店主大叔。

  趁着食堂开饭前的空当,这群女生在小超市闲逛。钱灵在外头挑选零食,小麦独自转过第二排货架,在狭窄的通道尽头,看到一个陌生的大男孩。

  他的样子像高中生,身材高高瘦瘦,坐在一张小凳子上,理着一个学生头,却又不像南明高中的学生。

  不知为何,从不多看陌生人一眼的小麦,却不由自主地停下来,想要看清楚他低下去的脸。

  忽然,他感觉到了她的存在,猛然扬起头来,盯着小麦这不速之客。

  他有一张清秀的脸,轮廓分明的鼻子与下巴,白净皮肤上有几粒青春痘,最吸引人的是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带着怯生生的目光。

  小超市昏暗的角落,四周全是脸颊的日常用品,他那身衣服也够乡土的——但他起身时那微眯双眼,轻咬嘴唇,喉结微动的样子,看上去还真是一个俊朗少年。

  小麦心底一颤,皱起眉头靠近几步,与少年四目相对了几秒,直到他羞涩地把头低下。

  这张脸似乎在哪见过?可一时又想不起来,她不敢再向前走了,意识到自己过分大胆,疑惑着转头离开货架。

  正好钱灵和几个女生过来,她们也看到了那个男生,却没有一个人多看他第二眼。小麦用眼角余光瞥去,发现那个少年也不时抬头,悄悄观察这群女生的一举一动,那眼神就像防贼似的——上个月有同学在超市偷东西被店主逮住了。

  “小麦,快点回去吧!”

  钱灵在收银台结账时喊了一句,小麦匆忙回答:“好,马上就来。”

  等到同学们都走出小超市,她却独自留下来,回到第二排货架后,正好看到少年抬头。

  田小麦终于认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