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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阅书阁 > 其它 > 魔王难养 > 三年后·杏花烟雨旧人归(6)

    痴痴拎着个黑陶酒坛子放到叶宇手里,他平静道:“你的杏花酒。”

    叶宇有些呆滞地捧着酒坛,他的眼珠子直直看着前面的材料,似乎在思考什么。

    他面前是一张红棕色木头的长桌子,上面放着各种乱七八糟的玩意。

    而这些玩意旁边,就是那本破破烂烂的书籍,很多东西都是遵循书里的指使找来的。

    “我觉得,我是不是漏了什么?”叶宇有些不确定地说,就好像临考前的学生,明明如临大敌地将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可还是怕上了考场后才发现自己忘记带笔了。

    痴痴神色淡然无比,整个人自带着一股出尘的意味,他眼神有些虚无,声音更像是从远山而来。“独缺一样。”

    叶宇紧张起来,将手里的酒坛放下后就抓起书死命翻,“哪样?还差哪样啊?”

    痴痴面无表情,“寺里没有那么好的床。”

    叶宇无法理解地看着他,“什么床?”

    痴痴终于皱眉,虚无的眼里也带上一丝为难,“你们一起治疗的时候,时间很久,姿势也很多,力量肯定也很大。我思来想去,都不知道要去哪里给你们找来这么一张又大,又结实,不塌,还不摇晃的床出来。”

    叶宇立刻脱口而出,“谁告诉你办那事一定要在床上的?随便哪个地方都行啊。”

    痴痴的脸部皮肤微微颤抖一下,停顿一会才勉强保持面瘫说:“如此,那就好。”

    叶宇再次确定,“除了床,没有别的遗漏吧?”

    痴痴了无生趣地摇头,“都齐全了,剩下的步骤你研究那么久都应该知道了,不需要我提醒。”

    叶宇才有闲心拿起杏花酒,拍了酒坛上的封泥,扯了厚布,蹲在椅子上就喝起来。

    杏花酒香飘散在四周,可惜在场的两个人都没有欣赏这酒的心思。

    “好好……好紧张。”叶宇喝了好几口酒,总算是咂摸出一点酒香味,他紧张到连舌头都是麻木的。

    痴痴看着窗格外的一株老桃树,今年的桃树依旧不开花。光秃秃的枝桠没有一丝美感,只有一种名为苍凉的深褐色裂痕,开在树干上。

    他低头,看着自己破旧的僧鞋,表情依旧风轻云淡。

    “小友为何紧张?缘来缘去莫要太过强求了。人死缘散,不过是回归到你不曾认识他之前的时间里而已。你就当,不曾相遇吧。”

    叶宇哈哈笑两声,猛然呵斥,“不曾相遇你个头啊,不要说一些你都办不到的毒鸡汤可以吗?在这个世界上,跟我有牵绊的只有一个朝闽。朝闽没了,叶宇也完蛋了。”

    痴痴无言,只是姿势僵硬如石,眼神波澜不惊。

    叶宇生怕自己喝醉,酒喝了一半就将坛子塞给痴痴,然后他跳下椅子对痴痴说:“我去找朝闽要一些血,你帮我将这些玩意都煮了。”

    痴痴点头,沉默目送叶宇出去,然后再次擡头看向窗格外,一脸倦意。

    窗格外,叶宇的脸却突兀出现,他眼神清亮如澄溪地看着痴痴,“忘记说了,谢谢你啊,痴和尚。”

    痴痴手指抓着酒坛,一时竟然有些失措。

    等到该回应一句无需感谢的时候,窗格外哪有叶宇的影子,只剩下那树可憎的老枝,孤零零地横斜着。

    痴痴怔然呆立,许久后他试着擡起手,用嘴唇碰了碰酒坛口。

    杏花酒的味道让他想起,那时候接过叶宇手里那篮子杏花的香气,那香气伴随着几丝血腥,还有满心的情意。

    痴痴喝下了人生中的第一口酒,“又破戒了。”

    ……

    叶宇将长发束成干净利落的高马尾,穿着破旧的僧袍,赤着脚丫子,扛着一只过人高,碗口粗的大狼毫毛笔。

    笔尖的毛是一种流转着光辉的浅紫色,沾墨即落,丝毫不给墨水黏糊上的时间。

    这让持笔人必须极其快地运用本身的力量,在一瞬间将快速低落的墨水给砸碎成自己想要的文字线条。

    他低着头,双手持笔就像是在剑客拿剑般,凌厉傲然地上横下撇,左竖右钩,一把紫色狼毫笔耍得跟在练剑招一样。

    空寂的寺庙,几十株老石榴树随意长着。

    春天淅淅沥沥的小雨打颓了草丛中不少的野花,时不时窜过几只毛皮油亮的老鼠,贼头贼脑地左突右探。

    偶尔有只肥老鼠一溜烟跑到沾满青苔的石阶上,一痕金色的光芒从细碎的裂缝中飞速切出,利落割下胖老鼠那细小的四肢,老鼠圆溜咕噜地从阶梯上重新滚回草丛里,金色的光芒才沾惹着青苔色,重新黯淡回裂缝里。

    那裂缝中,阶梯上,大圆场,灰蒙雨水下,尽是墨水构画出来的线条世界。

    两个人影,一个坐在圆场中央,手持书卷,不紧不慢地念着经文。一个手扛大笔,快如疾风地在大圆场上,将这些经文给写上去。

    念经文的人是朝闽,扛着笔在地上画经文的是叶宇。

    金色的光隐藏在墨色的经文里,蛰伏着一种润物无声的杀意。

    这是那本可以重建筋骨,可以重铸血肉,可以让无心的人开出心来的秘籍里面,最正经的一道程序,就是写经书。

    天地为纸,落墨成文,墨凝结而遇水不散,笔墨的力量用一种极其特殊诡异的方式展现出来。

    痴和尚说无法给他们找一张这么大的床,是因为床的面积必须有一个篮球场以上的宽长度,才能容纳这么多的经书文字。

    面积越大,笔墨越多,力量就越大。

    所以痴和尚让他选择的地址是在空空寺历代祭天的地方,一个超级大的圆形广场。

    叶宇还问痴和尚是否有人介意,痴和尚非常淡然地道:“反正就是一个破旧台子,都百年不曾有人上去过,你废了就废了。”

    叶宇将石场写得密密麻麻,朝闽已经停下了念书的动作,他坐在石场中央,素袍曳地,白发束起,眼神专注地看着认真写字的叶宇。

    雨水不大,灰蒙蒙的凉意,沾惹上他的发,还有手里的书籍,却没有一滴水能溶解他手里那本书里的墨字。

    叶宇写到最后,将大笔给插入大墨桶里,又从自己的袖子暗袋里掏出十几根小毛笔,他蹲下,用另一种掺了血的墨水在最里面一围里写字。

    其实在写这些玩意的时候,叶宇大脑里属于理智那根弦是拒绝相信这些东西有用的。

    虽然这个世界的武功,已经脱离了他大脑里那些所谓的武侠世界标准,但是写个字都能起死回生什么的……叶宇迟疑了一会,突然回头看向自己身后的朝闽,“你说我们能不能修个仙啊。”

    朝闽对于叶宇天马行空的话语习惯而包容,“你想要当神仙吗?”

    叶宇认真想了想,才又低头继续写字,“算了,据说神仙都是一群几千年不谈恋爱的单身狗,咱俩这么恩爱要真成神仙了,估计会被那群神仙用雷劈。”

    朝闽似乎被逗乐,他笑起来的时候,眼里都是叶宇的影子,就跟落满了星辰般。

    叶宇听到他的笑声,也止不住嘴角的笑意,朝闽开心他就忍不住跟着开心。

    当最后一笔在手里完成的时候,叶宇将墨水桶还有一堆毛笔都给拿起来,然后踩着满地的经文,脚步坚毅地走到圆台边缘,将东西都给放到草丛里。

    他刚刚放完东西,擡头就看到痴痴站在不远处的石榴树下,石榴树的枝叶茂盛而阴绿,不见花果。

    叶宇刚要笑着打招呼,痴痴已经箭步上前,转眼就来到他面前,不等叶宇的招呼打完,他已将手里的黑陶酒坛塞入叶宇的手里。

    “你要的东西我已经炼化在酒水里,这半坛子的杏花酒就当是我为你们饯别的礼物吧。”

    叶宇抱着酒坛,突然想起什么,有些难以启齿,但还是不得不说,“痴和尚,待会你可不要偷看啊。”

    毕竟石场无遮无拦四面漏风,在这里双修其实就是野战。

    幸好空空寺现在就只有一个痴痴守着,不然被一堆和尚围观,他就算再想让朝闽活下去,也担心会萎了。

    痴痴表情冷凝起来,像是触不及防被人给扎了一刀。

    他胸膛起伏几下,才总算是保持住冷静地说:“小友不必担心,我怕瞎眼。”

    说完这句话他转身就走,那脚步稳定而迅速,刚眨眼人已经消失在石榴树下了。

    叶宇大大咧咧拎着酒坛子,跑到朝闽身边,“幸好痴和尚纯情害羞,我猜他肯定离这里远远的。”

    朝闽看向他手里的酒坛子,极黑的眼瞳里覆着细碎的沉光,语气不大好起来,“他自是不敢看,担心我挖了他的眼。”

    叶宇一惊,“别别,咱们承了痴和尚的恩情肯定要还的,没有听过挖了恩人的眼睛来报恩的,你可不准陷我于不义之中。”

    朝闽看着叶宇这么维护那个蠢和尚,倒没有什么嫉妒不悦的表现,只是伸手就接过那个酒坛,扯了封口的厚布,浓烈的酒气伴随着杏花的香味冲出来。

    他刚要说什么,叶宇却伸手过来,按住他的手背说:“那个,虽然痴和尚是恩人,但是我们不兴那种以身相许的报恩方式。要是那和尚想要亲亲你,抱抱你之类的,你可要拒绝。”

    也不怪叶宇会这么战战兢兢防着,实在是痴痴那和尚对他们太好了,他担心痴和尚其实是还想着朝闽,所以才这么帮着他。

    接受了帮助,承受了恩情他总是会还,但是唯独不能用朝闽去还,这是他的底线。

    朝闽没有想到叶宇什么都不担心,就担心这种小问题,可是看到他满心满眼都是他,这种喜悦怎么也止不住往上涌。

    他突然喝了一口酒,低头就吻住叶宇的唇,将半口酒水渡过去。叶宇感受到朝闽略带凉意的唇舌,在他温暖的口腔里荡漾一下,酒水就这样吞下去。

    这酒掺了各种天材地宝,一点都没有杏花香气的柔和,更像是火辣辣的刀子斧子钩子,活生生要割下他们两个人的舌头,搅乱他们的味蕾一样激烈折腾着。

    叶宇冷不防倒吸一口冷气,只觉得舌头都要掉了。

    朝闽离开他的唇一下,好看的眉眼都是柔和的,笑意也似春风丽色般,“总是担心别人要我以身相许,就我这非人的东西,也唯有你将我当成宝。”